爸爸的书桌上有个雪花玻璃球,里面有一只围着红白条纹围巾的企鹅。小时候,爸爸将我抱到大腿上,伸手拿起玻璃球,把它倒过来,让雪花飘落到玻璃球的一端,然后很快把球翻倒回去。我们看着雪花轻轻地飘落在企鹅身旁。我觉得企鹅待在玻璃球里孤零零的,真为它担心。我把担心告诉爸爸,爸爸却说:“苏茜,别担心,它活得好着呢,圈住它的是一个完美的世界。”

我姓萨蒙,念起来就像英文的“三文鱼”,名叫苏茜。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被谋杀,当时才十四岁。七十年代报上刊登的失踪女孩的照片,大部分看起来都和我一个模样:白种女孩、灰褐色头发。在那个年代,各种种族及不同性别的小孩照片,还没有出现在牛奶盒或是每天的邮递广告上;在那个年代,大家还不相信会发生小孩遭到谋杀之类的事情。

妹妹让我迷上了一个名叫胡安·拉蒙·希梅内斯的西班牙诗人,我在初中毕业纪念册上还特意引用了他的一句话:“如果有人给你一张画了格线的纸,你就偏不要按着格线书写。”这句话表达了我对四周中规中矩的一切,诸如教室之类的建筑物的轻蔑,而且我觉得选用一句著名诗人的话,而不是某个摇滚歌手说的蠢话,会显得自己比较有文化气息。我是象棋社和化学社的社员,可在黛敏尼柯太太的家政课上,不论我每次烧什么菜,都会把菜烧焦。我最喜欢的老师是伯特先生,伯特先生教生物,他喜欢抓起我们将要解剖的青蛙、小虾,丢在打了蜡的铁盘里,看它们脚底打滑的样子就像是在跳舞。

顺带一提,凶手不是伯特先生。请你别把接下来每个即将出现的人当成嫌犯,因为这恰恰是问题所在:你永远料不到谁会出手杀人。伯特先生参加了我的葬礼,而且哭得很伤心。(请容我插一句:全校师生几乎都出席了葬礼,我在世的时候可从没这么风光过。)他的小孩病得很严重,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因此,每当他说了笑话,自己笑个不停时,即使这些笑话早在我们选修他的课之前就已过时,我们也依然跟着大笑。我们有时还强迫自己跟着笑,只为了让他高兴一点儿。他的女儿在我死后一年半也死了。她得了白血病,但我在我的天堂里从未见过她。

凶手是我家的邻居。妈妈喜欢他花坛里的花,爸爸有次还向他请教如何施肥。凶手先生认为蛋壳、咖啡渣等传统肥料比较有效,他说他妈妈都用这些传统方式施肥。爸爸回家之后笑个不停,他开玩笑说这人的花园或许很漂亮,但热浪一袭来,八成得臭气冲天。

但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那天可没有热浪,那天飘着雪,我从学校后面的玉米地抄近路回家。冬天天黑得早,当时天色已晚,我记得田里的玉米秆被人踩得乱七八糟,田间小径也变得更不好走,细雪有如一双双小手,轻飘飘地覆盖大地,我用鼻子呼吸,直到冷得不断流鼻涕才张嘴吸气。我停下来,伸出舌头尝尝雪花的味道。哈维先生就站在离我六英尺的地方。

“我没吓着你吧?”哈维先生说。

在灰暗的玉米地里,他当然吓了我一跳。离开人间之后,我想起当时空气中似乎飘来淡淡的古龙水气味,但我没有多加注意,或许那时我以为气味来自前面的房子。

“哈维先生。”我打了招呼。

“你是萨蒙家的大女儿,对不对?”

“是的。”

“你爸妈还好吗?”

虽然我身为长女,在机智问答中也时常占上风,但在大人面前我依然觉得不自在。

“他们很好。”我说。虽然觉得很冷,但他是个大人,在年龄上有天然的权威,再加上他是邻居,又和爸爸谈过肥料等事情,所以我还是站在原地没动。

“我在附近盖了个东西,”他说,“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哈维先生,我觉得有点冷,”我说,“况且妈妈希望我能在天黑前回家。”

“现在已经天黑了,苏茜。”他说。

我当时若察觉出异样就好了。我从未告诉过他我叫什么名字,我想或许爸爸曾提过我。爸爸总喜欢跟大家说我们小时候的糗事,觉得说说无妨,他只想借此表达他多疼我们。有些爸爸喜欢把小孩三岁时光身子的照片放在楼下的客用卫生间里,我爸爸就是这样,感谢上天,他放的是妹妹琳茜小时候的照片,最起码我躲过了这样丢脸的事。但他喜欢跟大家说我的另一件糗事——他说琳茜刚出生时,我非常忌妒这个小妹妹,有一天他在另一个房间打电话,从他站的地方正好看到我走到沙发旁边,爬到摇篮旁,试图在琳茜的头上撒尿。爸爸把这件糗事告诉我们教堂的牧师和邻居史泰德太太,史泰德太太是心理医生,爸爸想听听她的分析,而且还不只这样,每次只要有人说“苏茜很活泼嘛”,爸爸就重复这个故事,每次都让我觉得特别难为情。

“活泼?!”爸爸总回答说,“我告诉你这个小孩有多活泼。”说完他马上兴高采烈地又讲一遍“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

事实上,爸爸从没向哈维先生提过我们,哈维先生也没听过“苏茜在琳茜头上撒尿”的故事。

事发之后,哈维先生在街上碰到妈妈时,他对妈妈这么说:“我听说了这个不幸的悲剧,真是太可怕了!您女儿叫什么来着?”

“她叫苏茜。”妈妈勉强打起精神回答,提到我的名字让她心情沉重,她天真地希望心头的重担总有一天能放下,殊不知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阴影始终挥之不去,在她的一生中不断造成新的、各式各样的伤害。

哈维先生像大家一样对她说:“我希望他们早点捉到这个浑蛋,您痛失爱女,我真替您难过。”

他说这话时我已经在天堂,我气得四肢发抖,不敢相信他竟然如此厚颜无耻。“这人真不知羞耻。”我对弗兰妮说,弗兰妮是天堂指派给新成员的辅导老师。“没错。”弗兰妮回答,简简单单两个字就表达了她的观点。在我的天堂里,大家就是这么简单直接,没有人多说废话。

哈维先生说,过去看看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我就跟着他走进玉米地深处。没有人从这里抄近路到学校,此处的玉米秆很少遭人践踏。我弟弟巴克利曾问为什么镇上的人都不吃田里的玉米,妈妈告诉小巴克利说田里的玉米吃不得,妈妈说:“玉米是给马吃的,人不吃玉米。”巴克利接着又问:“狗也不吃吗?”妈妈回答说:“不吃。”巴克利继续追问:“恐龙也不吃吗?”他们就这么一问一答,持续了好久。

“我盖了一个简单的地洞。”哈维先生说。

他停下来,转身盯着我。

“我什么也没看到。”我说,察觉到哈维先生看我的眼神非常奇怪,自从我长成少女、摆脱小时候胖嘟嘟的模样之后,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曾用同样的眼光看我,但当时我穿着宝蓝色的风雪大衣和黄色的喇叭裤,这副模样通常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哈维先生戴着金边圆眼镜,此时,他正透过小小的镜框盯着我。

“你再仔细看看,苏茜。”他说。

我本该马上设法逃走,但我没有这么做。为什么没有呢?弗兰妮说这些问题都是白问:“当时你没逃,没有就是没有,别再多想了,想再多也没用。你已经死了,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

“再试试看。”哈维先生说,边说边蹲下来敲敲地面。

“那是什么?”我问道。

我耳朵都快冻僵了。妈妈在圣诞节帮我织了一顶杂色的帽子,上面还有一个绒球和一对铃铛,当时我没有戴,而是把帽子塞进了大衣口袋里。

我记得我走过去,踩了踩哈维先生旁边的田地,冬天天寒地冻,但我脚下的地面显得比冻土还要坚硬。

“你踩到的是木头,”哈维先生说,“搭上木头,入口处才不会崩塌。除了入口处之外,地洞里其他东西都是泥土做的。”

“都有什么东西?”我问道,那时的我已经感觉不到寒冷,也忘了他奇怪的眼神,我就像在上自然课一样,心中充满好奇。

“进来看看。”

走下去的感觉很奇怪,等我们走进地洞之后,哈维先生也承认走进来不太容易。但我当时只注意到哈维先生在地洞里架起一个烟囱管道——这样,如果他想在地洞里生火,烟雾就可以从烟囱里排出去——压根没留意进出地洞容不容易的问题。再说,在我此前的生活经验里,我也从未想过要躲避谁,唯一需要躲避的是怪模怪样的亚提。亚提是我的同学,他爸爸在殡仪馆上班。他喜欢假装带着一支装满尸体防腐剂的长针筒,还在笔记本上画了好多滴着黑色液体的针管。

“太酷了!”我对哈维先生说。那时即使他是我在法文课上读到过的钟楼怪人,我也不在乎。我变得像小孩一样:有一次我们带巴克利到纽约市的自然博物馆参观,他看到巨大的恐龙化石,着迷得说不出话来,而我那时的感觉就和他一样。连说的话都像小孩子——小学以后我就没有用过“酷”这个词了。

“骗你就好像从婴儿手里骗糖果一样容易。”弗兰妮说。

我依然记得地洞的模样,往事历历在目,好像昨天才发生。事实上,对于天堂里的我们来说,生命就是一个永恒的昨天。地洞大概和我家放雨靴、球鞋的储藏室一般大小,和一个小房间差不多。妈妈还在里面摆了洗衣机和干衣机,储藏室不够大,干衣机就只好放在洗衣机上面。我在地洞里勉强可以站直,哈维先生则必须弯腰驼背,他挖地洞时顺便沿着墙造了一张凳子,他一进来就坐了上去。

“随便看看。”他说。

我惊奇地东张西望。他在板凳上方造了一个架子,架子上摆了火柴、一排电池和用电池发电的日光灯。日光灯是地洞中唯一的光源,光线暗淡诡谲,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脸。

架子上还摆了一面镜子、一把刮胡刀和一管刮胡膏,我看了觉得很奇怪,难道他不在家里刮胡子吗?但我又想,这个人有栋不错的房子,却在离家只有半英里的玉米地里挖了一个地洞,他八成不太正常。爸爸曾这样形容像哈维先生这样的人:“他真是个怪人,没错,怪人一个。”这评价真是再确切不过了。

我猜当时我只想到哈维先生是个怪人、这个地洞还不错、里面很温暖之类的事情,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挖凿地洞的、地洞的构造如何,以及他从哪里学到的这样的技术。

三天之后,吉尔伯特家的小狗拾到了我的胳膊肘,它把胳膊肘叼回家,上面还粘着一片醒目的玉米皮,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地洞。我正处于人间到天堂的过渡期,恍恍惚惚,没有看到他忙得全身大汗,拆下地洞入口的木板,把所有证物和尸块装进袋子里,唯独遗漏了我的胳膊肘。等我神志恢复清醒,能够观看人间的状况之后,我只关心我的家人,其他都不重要。

妈妈坐在大门口旁边的一张硬椅子上,张着嘴,脸上一片我从未见过的惨白,湛蓝的双眼直直地盯着前方。爸爸拼命地想找事情做,他想知道所有细节,也想跟着警员搜寻玉米地。感谢上帝,有个名叫赖恩·费奈蒙的警探第一天就派了两名警员带爸爸到镇上,请他指出平日我和朋友常去的地方,在一家购物中心待了一整天,这样就够爸爸忙了。没人告诉琳茜出了什么事,她已经十三岁了,应该能承受这个消息;四岁的巴克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实说,他永远也无法真正理解这个悲剧。

哈维先生问我要不要喝饮料。一切就是这样开始的。我说我得回家了。

“有礼貌一点儿,喝瓶可口可乐吧,”他说,“我相信其他小孩一定都会喝的。”

“什么其他小孩?”

“这个地方是为了镇上的小孩盖的,我想大家说不定能把这里当成俱乐部之类的聚会场所。”

即使在当时,我也不相信他说的话。我觉得他在说谎,但我想这样的谎话真是可悲,我想他一定很寂寞。我们在健康教育课上听说过像他一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没有结过婚,每天晚上吃冷冻食品,他们生怕受到拒绝,连宠物都不敢养,我真替他感到难过。

“那好吧,”我说,“请给我一瓶可乐。”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苏茜,你不会太热吗?把大衣脱下来吧。”

我照办了。

然后他说:“苏茜,你真漂亮。”

“谢谢。”我说,他让我觉得很不自在,就像我朋友克拉丽莎所说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尽管如此,我依然客气地道谢。

“你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哈维先生。”我说,我大口地喝掉剩下的大半瓶可乐,然后说,“我得走了,哈维先生,这个地方真不错,但我得回家了。”

他站起来,弯腰驼背地站在阶梯上,地洞里有六级阶梯,这是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想离开。”

我一直说话,这样我才不必面对现实:哈维先生不只是个怪人,此时他挡住了出口,他让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哈维先生,我真的要回家了。”

“把你的衣服脱掉。”

“什么?”

“把衣服脱掉,”哈维先生说,“我要检查看看你还是不是处女。”

“哈维先生,我是。”我说。

“我要确认一下,你爸妈会感谢我的。”

“我爸妈?”

“他们只要好女孩。”他说。

“哈维先生,”我说,“请让我走。”

“你走不了的,苏茜,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那个时代的人不太重视健身,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叫“有氧健身操”,大家觉得女孩子应该柔弱一点儿,在学校里,只有那些大家眼里的“假小子”似的女孩才爬得上吊绳。

我奋力挣扎,拼命抵抗,不让哈维先生伤害我。虽然使尽全力,我依然不够强壮,我的力气根本比不上他的。我很快就被推倒在地,在阴暗的地洞中,他压在我身上喘息,大汗淋漓,眼镜在挣扎中被挤掉了。

那时的我还意识清醒。我的背部抵着地面,身上趴着一个全身大汗的男人。我被困在地洞里,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我觉得世间最痛苦的遭遇莫过于此。

我想到了妈妈。

妈妈此刻大概正在看着烤箱上的时钟,那是她新买的烤箱,她很喜欢上面附带的时钟。“我可以一分不差地计时啦。”她对外婆说。可外婆压根不在乎什么烤箱。

妈妈会担心,但更多的是气我放学后不准时回家。爸爸把车开进车库时,她会跑来跑去,帮爸爸调一杯干雪莉鸡尾酒,假装生气地说:“你知道这些初中生啊,”她会这么说,“说不定是春天发情喽。”“阿比盖尔,”爸爸则会回答说,“现在外面下大雪,怎么可能是春天发情?”眼看抱怨不成,妈妈八成会把巴克利拉进客厅,说:“去,跟爸爸一起玩。”然后自己躲回厨房,偷偷呷一口雪莉酒。

哈维先生想强吻我,他青紫色的双唇又黏又湿,我想尖叫,但我非常害怕,刚才的挣扎又用光了力气,根本叫不出声。一个我心仪的男孩曾吻过我,他叫雷,是个印度男孩,他皮肤黝黑,讲话带着口音。我不应该喜欢上他的。克拉丽莎说他半睁半闭的大眼睛,看起来“实在怪异”。但雷很聪明也很和善,他还若无其事地帮我在代数小考时作弊。交毕业照的前一天,他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夏天接近尾声时,我们拿到了毕业纪念册,我看到他在他的照片下方“我衷心祝福某某人”的空栏填上了“苏茜·萨蒙”。我想他一定早有预谋,我还记得他干燥皲裂的嘴唇。

“不要这样,哈维先生。”我勉强出声,不停地重复着那个词“不要”。有时我也交替着说“求你不要这样”。弗兰妮说几乎每个人临死之前,都哀求过“求你了”。

“我要你,苏茜。”他说。

“求你了,”我苦苦哀求,“不要这样。”我再三恳求,有时我把两个词合在一起用,“求你了,不要这样”或是“不要这样,求你了”。这就好像明明知道钥匙不管用,还拼命拿着它开门,或是眼看着垒球从头顶飞过直达看台,还不停大喊:“我接到了,我接到了,我接到了。”

“求你了,不要这样。”

但他听厌了我的哀求,他把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拿出妈妈给我织的帽子,把帽子卷成一团塞进我嘴里。在此之后,我只能借着帽檐的铃铛,发出微弱的声响。

他黏湿的双唇吻上我的脸颊、脖子,然后双手开始在我衬衫里摸索。我低声啜泣,慢慢地,我开始脱离自己的躯体,融入空气与静默之中。我哭泣、挣扎,唯有如此,我才能麻痹自己。他没找到妈妈在裤子侧面精心缝制的隐形拉链,便一把撕开我的长裤。

“白色的内裤啊。”他说。

我觉得身体不断膨胀,我似乎变成一片汪洋,他则站在里面小便。我想到以前为了哄琳茜开心和她玩的翻花绳游戏,此时此刻,我全身上下就好像被缠绕在翻花绳的绳子里,不停地扭曲、翻腾。他开始在我身上肆虐。

“苏茜!苏茜!”我听到妈妈大喊,“吃晚饭了。”

他进入我的体内,他不停地呻吟。

“今天晚上吃青豆和烤羊肉。”

我是一团灰泥,他是一支捣槌。

“你弟弟又用手指画了一幅画,而我烤了一个苹果派哦。”

哈维先生让我躺在他身下不要动,还叫我听他的心跳和我的心跳。我的心跳有如兔子的轻跃,他的心跳则隔着衣物发出阵阵锤子重击般的巨响。我们躺在一起,肢体互相碰触。我全身发抖,心中全被一个念头所占据:他已经对我做出了这种事,而我还活着。除此之外,我大脑一片空白。我还能呼吸,我听得到他的心跳,闻得到他的鼻息。周围阴暗的地洞散发着湿漉漉的泥土味,闻得出来这里是各种昆虫和小动物的栖身之所。在这里,我喊再久也没人听得见。

我知道他会杀了我,可我没想到会那么快。

“你为什么不站起来?”哈维先生边说边翻身到一旁,然后蹲下来俯身看着我。

他的声音温和,带着一丝鼓励,仿佛呼唤早晨晚起的情人——像是个建议,而非命令。

我动不了,站不起来。

我没有动静,他把身子歪向一边,伸手在放了剃刀和刮胡膏的架上摸索(难道就因为我不动,就因为我没有听从他的建议吗);他拿着一把刀回到我身边,尖刀出鞘,锐利的刀锋露出扭曲的笑容。

他拿出我嘴里的帽子。

“告诉我你爱我。”他说。

我用微弱的声音重复了一遍。

却还是落得一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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