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人间前两星期的那天,我比平常出门晚,等我赶到学校时,校车通常停靠的那条环形柏油马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第一节上课铃声一响,如果你还想从学校大门走进来,校长室派来的监察人员就会记下你的名字,我可不想上课上到一半被叫出去,坐在彼特福德先生办公室外的硬板凳上等着挨揍。大家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会把你叫进他的办公室,叫你弯下身子,然后拿厚木板打你屁股。他还请学校车间的老师在木板上钻洞,这样挥动板子时阻力较小,板子落在牛仔裤上也更疼。

我从来不曾迟到得太久,或是犯错严重到挨打的地步,但我和其他学生一样害怕,我们都想象得出木板落在屁股上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克拉丽莎曾告诉我,“低龄嗑药族”(在学校里,我们把吸大麻的初中生叫作“低龄嗑药族”)经常从后门溜进学校礼堂的舞台,因为工友克里欧通常把后门开着,他自己上学时就是个经验老到的“嗑药族”,最终高中都没念完。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舞台后方。那里到处都是电线和绳索,我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被它们绊倒。走了一会儿,我停在一座脚手架旁,放下书包,开始整理头发。早上出门时我戴了一顶缀着铃铛的帽子,等到走过奥德怀尔家,爸妈看不到我之后,我立即换上了爸爸的黑色棒球帽。一摘一戴弄得我满头静电,因此到学校之后,我通常直接跑到洗手间梳理一头乱发。

“你很漂亮,苏茜·萨蒙。”

我听到声音,但一时不知道它来自何方。我看了看四周。

“我在这里。”那人说。

我抬头一看,只见雷·辛格靠在我上方的支架上。

“嗨。”他打了声招呼。

我知道雷·辛格喜欢我。他去年从英国搬来这里,但克拉丽莎说他其实出生在印度。长着印度人的面孔,操着英国人的口音,长大后又搬到第三个国家,这样的成长背景实在太酷了,对我而言简直不可思议。更何况雷似乎比我们聪明八百倍,还偷偷地喜欢我呢。刚开始,他的穿着打扮,还有他带到学校里的外国香烟,都让人觉得有点做作,但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香烟其实是他妈妈的,先前我以为他装模作样,现在却觉得这些举止正显出他出身高贵,见多识广。那天早上,他站在高高的支架上和我说话,我的一颗心突然直坠到地面。

“你没听到第一堂课的钟声吗?”我问道。

“我的第一节课是墨顿先生的自习课。”他说。这下我就明白了,墨顿先生经常宿醉,在第一堂自习课时还未清醒,因此也从不点名。

“你在上面干吗?”

“爬上来看看。”他边说边移动身子,头和肩移到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犹豫了一下。

“上来看看嘛,苏茜。”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当坏孩子(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我把脚跨上支架的底端,伸长手臂去抓第一道横木。

“把你的东西一起带上来。”雷建议道。

于是我走回去拿了书包,然后歪歪斜斜地往上爬。

“我来帮你。”他边说边把双手伸到我腋下,即使穿着厚厚的夹克,我依然觉得不好意思。爬上去之后,我坐在支架上,双脚在空中晃动。

“把脚收起来,”他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被发现。”

我听他的话把脚收上来,然后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我突然觉得这样有点愚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你打算在这上面待一整天吗?”我问道。

“等到下了英文课,我就下去。”

“你居然翘英文课!”我显得有些大惊小怪,就好像听说他抢了银行似的。

“我看过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过的每一出莎士比亚剧作,”雷说,“那个巫婆教不了我什么。”

我为迪威特太太感到不平,如果当个坏小孩就得骂迪威特太太,那我宁愿不当坏孩子。

“我喜欢《奥赛罗》。”我鼓起勇气说。

“她总说些自以为是的废话,生生把《奥赛罗》讲成了《假如我是黑人》[5]的摩尔人版本。”

雷真是聪明,他是印度人,又来自英国,这样的组合让他在我们这个小镇上有如火星人一样罕见。

“电影里那个装扮成黑人的演员,看起来的确蠢透了。”我说。

“你是说劳伦斯·奥利弗爵士吧?”雷说。

之后我俩都没说话,四下里寂静无声,我们听到自习课下课的钟声,这意味着再过五分钟,我们必须赶到一楼教室去上迪威特太太的英文课。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我的身体越来越烫,雷凝视着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身上的宝蓝色大衣、鲜黄绿色的短裙和同色系的紧身长袜。我把平常穿的鞋子放在身旁的书包里,脚上穿的是一双假羊皮靴子,靴子的前端和接缝处缝了一圈脏兮兮的人造皮。如果早知道今天会发生一些我生命中仅有的暧昧情事,我事先一定会好好打扮一番,最起码进门之前,我会重新涂上一层草莓香蕉味的亮色唇膏。

我感到雷慢慢靠过来,我们脚下的支架随着他的移动吱吱作响。我心想:他来自英国呢!他的双唇越靠越近,支架微微倾向一侧,我觉得天旋地转,准备迎接初吻的震撼。就在此时,我们忽然听到声音,两人都吓得一动不敢动。

雷和我并肩躺下,眼睛盯着上方的灯光和电线。过了一会儿,有人推开舞台旁边的门,从说话的声音,我们听出走进来的是彼特福德先生和教美术的莱恩小姐,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第三个人。

“我们这次不会处罚你,但如果你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们绝不纵容。”彼特福德先生说,“莱恩小姐,你把东西带来了吗?”

“带来了。”莱恩小姐是从一个天主教学校调来的,她从两位以前是嬉皮士的老师手中接管了美术课。那两位老师在课堂上把窑炉弄得爆炸起火,结果被学校开除。我们的美术课也就从摔熟黏土、熔制金属等实验艺术,变成了中规中矩的素描。莱恩小姐一上课就把木头塑像立在教室前方,我们则乖乖地照着画。

“我只是在做作业。”说话的人是露丝·康纳斯,我听出了她的声音,雷也听出来了,我们一起上迪威特太太的初级英文课。

“这个东西,”彼特福德先生说,“不是作业。”

雷捏捏我的手,我们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说的是什么。有人复印了露丝的画作,大家在图书馆里传阅,传来传去传到了一个站在卡片目录柜旁边的男孩手里,结果,复印的画作被图书馆员没收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莱恩小姐说,“我们临摹的人像可没有乳房。”

画中的女人双腿交叉,斜斜地站着,四肢被绳索捆在一起,美术课上可没有这样造型的木头人像。画中是个真正的女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她的双眼被炭笔描得黑黑的,感觉像在暗送秋波,有些学生看了很不舒服,有些学生则大呼过瘾。

“木头人像也没有鼻子、嘴巴,”露丝说,“但你还不是鼓励我们画出了五官。”

雷又捏了捏我的手。

“够了,年轻的小姐,”彼特福德先生说,“有问题的是画中人物的姿态。这幅画显然有问题,所以纳尔逊家的男孩才会把它拿去复印。”

“难道这是我的错吗?”

“如果没有这幅画,就不会引起这些问题。”

“这么说,整件事情是我的错喽?”

“请你站在学校的立场,想想这幅画惹来了多少麻烦。我也请你帮帮忙,以后遵照莱恩小姐的指示,不要随意在画上添枝加叶。”

“达·芬奇还画过尸体呢。”露丝低声嘟囔。

“知道了吗?”

“知道了。”露丝说。

舞台旁边的门开了又关,过了一会儿,雷和我听到露丝·康纳斯的低声啜泣。雷用嘴形示意说“我们走吧”,我悄悄移到支架的另一端,双脚悬空试探着找地方爬下来。

那星期稍后的一天,雷在寄物柜旁边吻了我。他本想在支架上吻我,却没能如愿。我们的唯一一次亲吻纯属意外,就像汽油油膜上呈现的彩虹光环一样美丽。

我背对着露丝爬下支架,她没有走开,也无意躲藏,我转身时,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她坐在舞台后方的木箱上,陈旧的幕帘垂挂在她身旁,她看着我走向她,却没有去擦脸上的泪水。

“苏茜·萨蒙?”她只想确定是不是我,她没想到我居然会旷第一堂课。那天之前,我逃课躲在礼堂后台的概率,就像班上最聪明的女孩被训导员大声责骂一样微乎其微。

我站在她面前,手上还拿着帽子。

“这顶帽子真幼稚。”她说。

我举起缀着铃铛的帽子,看了一眼:“我知道,这是我妈妈做的。”

“嗯,你都听到了?”

“我能看看吗?”

露丝把这张众人传阅的画摊平,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幅画。

布莱恩·纳尔逊用蓝色原子笔在女人的双腿交叉处画了一个不雅的洞,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则一直看着我。我看到她目光一闪,思索了一下,然后弯下身子,从背包里拿出一本黑色皮面的素描簿。

素描簿里每一页上都是美丽的画作,大部分是女人,也有些男人和动物的素描。我从未见过这么生动的作品,每一页都是她精心绘制的杰作。那时我才意识到露丝是多么具有颠覆性。倒不是因为她画了被同学传看的裸体女人,而是因为她比老师更有天赋。她天生就是那种最安静的反叛分子,真的,她不想被误解也不行。

“你真的很棒,露丝。”我说。

“谢谢。”她说。我不停地翻阅她的素描簿,深深地沉醉其中。看到画中女人肚脐下的黑色线条,也就是妈妈所说的“生小宝宝的地方”,我觉得既兴奋又害怕。

我曾告诉琳茜我决不生小孩,十岁那年我还花了大半年时间告诉任何愿意听我说话的大人,长大以后我打算做输卵管结扎。虽然那时我还不太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它非同小可,要动手术,而每次爸爸听了都大笑不已。

从那以后,我不再视露丝为异类,反而认为她相当特别。她的素描实在太棒了,在那一刻,她的作品让我忘记了校规、上课钟声以及听到钟声应该有的反应。

警方在玉米地里拉起警戒线进行搜寻,找了好久都徒劳无功。警方放弃搜寻之后,露丝穿着她父亲破旧的双排扣厚呢布外套,披上她祖母的大大的羊毛围巾,一个人在玉米地里散步。她很快就发现除了体育老师之外,其他老师对她的旷课都不予追究。她太聪明,老师们都应付不了她,因此他们觉得课堂上少了她反而轻松。有她在的话,老师们必须多费精神,还得加快讲课的进度。

她开始早上搭她父亲的便车上学,这样就不必坐校车。康纳斯先生总是很早就出门,常年带着一个盖子有些倾斜的红色铁制午餐盒,露丝小时候把它当作芭比娃娃的家,康纳斯先生也由着她这么做。现在,他在午餐盒里摆了一瓶波本威士忌。女儿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下车前,他会暂时把车停下来,但依旧开着暖气。

“今天没问题吧?”他总是这么问。

露丝点点头。

“喝一口再走吧。”

露丝这次不点头,而是直接把午餐盒递给父亲。康纳斯先生打开午餐盒,扭开威士忌酒瓶,喝了一大口,然后把酒瓶递到女儿手上。露丝夸张地把头往后仰,表示自己也在痛快畅饮,但其实她只把舌头顶在瓶口舔一下,如果父亲盯着她看,她也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小口。

她侧身跳下车。太阳升起之前,天气依然非常寒冷,她忽然想起老师说活动一下比较容易保暖,于是决定到玉米地走走。她慢慢走着,边走边自言自语,有时也会想到我。她通常在隔开足球场和跑道的铁栏杆旁停步,然后倚着栏杆,看周围的世界渐渐苏醒。

就这样,事发之后的几个月,露丝和我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碰面。旭日缓缓地爬到玉米地上方,爸爸一早便把“假日”放出来,它在高耸的干枯玉米秆之间穿梭,跑进跑出追赶田里的野兔。兔子喜欢运动场上修剪整齐的草地。露丝有时会慢慢接近它们,看着它们灰黑的身影聚集在草地一端的白色边线旁,就像是一队小小的运动员。她喜欢这么想象,我也是。她相信在人们入睡之后,毛茸茸的动物会起来四处活动,也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里藏着小小的牛羊,一有机会,它们就会跑出来在威士忌和熏肠上奔跑。

圣诞节过后,琳茜把妈妈给我的手套放在了足球场和玉米地之间。有天早上,我看到野兔围在手套旁,好奇地轻轻嗅着手套边缘的兔毛。然后我看到露丝在“假日”找到手套之前,从地上拾起它们,把一只手套的里子翻过来,露出里面的兔毛,然后把手套贴近自己的脸颊,抬头望着天空说:“谢谢你。”我觉得她是在对我说话,我希望是这样。

在这些晨间的时光里,我渐渐喜欢上了露丝,虽然在阴阳两端的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们似乎注定与彼此相伴。我飘过她的身旁,她打了一个寒颤,就这样,两个特立独行的女孩找到了同伴。

雷和我一样喜欢走路,社区的房子围绕在学校四周,而他家在社区的最外围,他已经注意到露丝·康纳斯时常一个人在球场边踱步。圣诞节之后,他上下学都急匆匆的,尽量不在学校多停留,他希望杀害我的凶手可以早日落网,那心情几乎和我的父母一样急切。真凶落网之后,他才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即使有不在场证明,他依然摆脱不了嫌疑。

有天早上,他父亲没有课,不必去学校,雷便趁机在他父亲的保温壶里装满母亲的甜茶,一早就带着保温壶到学校等露丝。他把水泥铅球投掷圈当成一个小小的营地,一个人坐在金属抵趾板上等着。

他看到露丝在铁网围栏的另一端走来走去,那个围栏隔开了学校和备受大家重视的足球场。他搓着双手,想着要跟露丝说些什么。虽然之前他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算如愿地吻了我,但他之所以鼓起勇气找露丝说话,倒不是因为他吻了我,而是因为十四岁的他实在太寂寞了。

我看着露丝走向足球场,她以为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康纳斯先生最近整修了一栋老房子,在里面找到了一本诗集,而恰好露丝最近迷上了写诗,她手上紧抱着的就是这本诗集。

她远远地就看到雷站了起来。

“嗨,露丝·康纳斯!”他一面大叫,一面挥舞着手臂。

露丝看着他,脑海中马上蹦出他的名字:雷·辛格。但除此之外,她并不了解这个男孩。虽然她听说警员曾找过他,但她相信爸爸说过的话:“没有哪个小孩会做出这种事。”因此,她朝着雷走了过去。

“我准备了一些热茶,放在保温壶里。”雷说。我在天堂里替他脸红,他讲起《奥赛罗》来头头是道,现在却表现得像个蠢蛋。

“不了,谢谢你。”露丝说,她站到他旁边,但显然比正常的距离远了几英尺。她的指尖紧压着诗集破旧的封面。

“那天你和苏茜在礼堂后台说话时,我也在场。”雷说,他把保温壶递给她,她没有靠过去,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苏茜·萨蒙。”他说得更明确了一点。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她说。

“你要参加她的悼念仪式吗?”

“我还不知道要举行悼念仪式。”

“我想我不会去。”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双唇,天气太冷,他的唇色比平常要红,露丝向前走了一步。

“你要护唇膏吗?”露丝问道。

雷把羊毛手套举到唇边,手套轻轻拂过我曾吻过的双唇。露丝把手伸进双排扣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支护唇膏,“拿去,”她说,“我有很多支护唇膏,这支给你。”

“你人真好,”他说,“你能陪我一起等校车来吗?”

他们一起坐在铅球投掷圈里,我又一次看到了以前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雷和露丝坐在一起,我觉得他比往常更迷人了,我在天堂凝视着他深灰色的双眼,情不自禁地沉醉其中。

清晨见面逐渐成了他们的习惯。雷的父亲有课要去上时,露丝就用她爸爸的热水瓶装一点威士忌带到学校;雷的父亲没课时,他们就喝辛格太太准备的甜茶。早晨很冷,他们都冻得受不了,但两个人似乎都不在乎。

他们谈到他作为外国人在这个小镇上的感受,两人一起朗诵露丝诗集里的诗句,还谈到未来的志愿:雷想当医生,露丝则希望成为诗人和画家。他们讨论班上哪些同学比较奇怪,偷偷地为这些怪人编组。有些人一看就知道是怪人,比方说麦克·贝尔斯,他嗑药嗑得厉害,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学校还没把他开除;还有从路易斯安那州来的杰里迈亚,大家都误以为他和雷一样是个外国人。还有些同学怪得不那么明显,比方说一讲到甲醛就兴高采烈的亚提,还有腼腆的、把运动短裤穿在牛仔裤外面的哈利·奥兰德。薇姬·库尔茨也有点奇怪,虽然大家都认为她在母亲过世后表现得还算正常,但露丝曾看到过她躺在学校后面的松树林里睡觉。有时,他们也会谈起我。

“真的很奇怪,”露丝说,“我的意思是,我和苏茜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但直到在礼堂后台偶遇后,我们才开始注意到对方。”

“她人真的很好。”雷说,他想到那天我们站在寄物柜旁,他的双唇轻触着我的双唇,我闭着眼睛微笑,几乎想要逃开。“你觉得他们能捉到凶手吗?”

“我觉得能。你知道吗,我们离案发现场只有一百码。”

“我知道。”他说。

他们坐在金属抵趾板的边缘,两个人都戴着手套,各自捧着一杯热茶。如今的玉米地已经成为无人进出的禁地,球场的球若是滚进玉米地,只有胆子大的男孩才敢进去捡。那天早晨,阳光投射在干枯的玉米秆间,却没有一丝暖意。

“我在地里找到这个。”露丝指指皮手套。

“你有没有想过她?”雷问道。

他们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她,”露丝说,我觉得一股寒气直逼脊背,“有时我觉得她很幸运,你知道吗,我恨这个地方。”

“我也是,”雷说,“但我住过其他地方,这里只是暂时受罪的地狱,不会是永远的落脚地。”

“难道你是说……”

“她上了天堂——当然,如果你相信有天堂的话。”

“你不相信吗?”

“不,我不相信。”

“我相信,”露丝说,“我指的不是相信无忧无虑的小天使在其间飞翔这样的废话,但我的确相信有天堂。”

“她快乐吗?”

“她上了天堂,不是吗?”

“但这代表什么呢?”

甜茶早已变冷,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也已响起,露丝对着茶杯笑笑说:“嗯,就像爸爸说的,这表示她已经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爸爸敲响雷·辛格家的大门,当雷的妈妈卢安娜出来开门时,爸爸不由得有些发蒙。这倒不是因为她没有马上表示欢迎,也不是因为她那阴郁的表情,而是她深色的皮肤和灰色的双眸,以及她开门之后稍微往后退一步的怪异姿态,让爸爸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曾听警员谈起过她,他们觉得她冷漠、势利、傲慢又古怪,因此,在爸爸的想象里她就该是如此。

“请进,请坐。”他一报上姓名,她马上请他进门。一听到“萨蒙”二字,她马上张开微合的双眼,他望着她深邃的眼睛,真想探究一下她隐秘的内心世界。

她带着他走进狭小的客厅,他差点绊了一跤——客厅地上到处都是倒扣着的摊开的书,靠墙还立着三排深层的书柜。她穿着黄色的印度纱丽,下身是金色丝织的七分裤,赤着脚。她小心地在书堆之间穿行,最后停在沙发旁,问道:“喝点什么吗?”他点了点头。

“热的还是冷的?”

“热的。”

她转身走进一个他看不到的房间,他在褐色格子布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沙发对面有好几扇窗户,上面垂挂着长长的棉布窗帘,外面耀眼的阳光很难透进来。他忽然觉得周身温暖,几乎忘了当天早上为何要再三查找辛格家的地址。

过了一会儿,正当爸爸想着他好累,等一下还要去干洗店帮妈妈拿几件早就该拿的衣服时,辛格太太端着茶盘回到客厅,把它摆在爸爸面前的地毯上。

“对不起,我们没有太多家具,辛格博士还在争取终身教职。”

她走到隔壁房间,给自己拿了一个紫色的坐垫,放在地板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

“辛格博士是位教授?”他已经了解到不少情况,但依然明知故问。这个美丽的女子和她摆设极简的家,都令他感到惬意。

“是的。”她边说边倒茶,客厅里安静无声。她拿起茶杯递给他,他伸手接过来,她接着说:“您女儿遭到谋杀的那一天,雷和他爸爸在一起。”

他真想一头倒进她的怀里。

“您一定是为了此事而来。”她继续说。

“是的,”他说,“我想和雷谈谈。”

“他还在学校,你知道的。”她缩起双腿斜坐在地上,她的脚指甲很长,没有涂指甲油,脚底的皮肤因常年跳舞而变得粗糙。

“我只想过来告诉你们,我绝对无意伤害他。”爸爸说。我从来没见过他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地吐出每一句话,好像每个词语都曾是压在他心头的负担。与此同时,他紧盯着她蜷曲在暗褐色地毯上的双腿,一抹微弱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落在她的右颊。

“他没做错什么,不过是喜欢上了您的女儿。说来也算是情窦初开。不过整件事情依然让人难过。”

雷的母亲有许多年轻的仰慕者,送报的少年经常骑着自行车停在辛格家附近,希望辛格太太听到《费城问询报》重重落在门前的声音后会走出来看看,说不定会探个头,甚至挥挥手。她不笑也没关系,她在外面本来就极少露出笑容。最令人着迷的是她的双眸和舞者的身姿,她每一个微小的动作似乎都经过了仔细的思量。

警方上门询问案情时,一行人走进光线昏暗的客厅,以为凶手就在屋内。但雷还没有出现,卢安娜已让众人晕头转向,大家甚至一起坐在丝绸坐垫上喝起了茶。他们以为她会和其他美丽女子一样喋喋不休,说些言不及义的废话,但她一派从容优雅,反而是警方越来越坐立难安。警方询问雷时,她挺直身子,安静地站在窗户旁。

“我很高兴苏茜有个像雷这样的好男孩喜欢她,”爸爸说,“谢谢您儿子对我女儿的青睐。”

她抿嘴微微一笑。

“他写了一封情书给她。”他说。

“我知道。”

“如果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也会写封信给苏茜,”他说,“最起码我可以在苏茜在世的最后一天,告诉她我爱她。”

“是啊。”

“我做不到,但您儿子做到了。”

“没错。”

他们沉默地凝视了对方片刻。

“您一定把警员们逼疯了。”他笑笑——不是对着她笑,而有点像是对着自己苦笑。

“他们来这里指控我儿子是凶手,”她说,“我可不在乎他们对我是什么感觉。”

“我想雷这阵子一定不好过。”爸爸说。

“请不要说这种话,”她一脸严肃,边说边把杯子放回茶盘上,“您没有必要同情雷,或是我们。”

爸爸想说些什么辩解一下。

她挥挥手说:“您失去了女儿,来找我们一定有您的理由,这点我能谅解。除此之外,请您什么也别说,要是您出于好奇,想知道我们怎么过日子的,也请打住。”

“我无意冒犯您,”他说,“我只想——”

她再次挥挥手。

“雷再过二十分钟到家。我会先和他谈谈,让他有些心理准备,然后您可以和他聊聊苏茜的事。”

“我说错什么了吗?”

“我们没有太多家具,我觉得这样挺好,万一哪天我们想离开,马上就可以打包上路。”

“我希望你们留下来。”爸爸这么说部分是出于礼貌。他从小就是个有礼貌的小孩,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教育我们。但除了礼貌之外,他也希望有机会多了解这个女人,她看似冷若冰霜,但或许这只是表相,说不定她不像看上去的这么铁石心肠。

“您太客气了,”她说,“我们都还不熟。我们一起等雷吧。”

爸爸离家时,妈妈和琳茜正吵得不可开交。妈妈叫琳茜和她一起到青年女子会馆游泳,琳茜想都没想就大喊:“我情愿死也不要去!”爸爸看到妈妈先是面无血色地站在原地,然后泪流满面地跑回卧室,关起门来放声痛哭。他悄悄地把笔记本放进夹克口袋,拿起挂在后门边的车钥匙,溜出了家门。

出事后的两个月里,我的父母似乎都在刻意避开对方,一个待在家里,另一个就出去。爸爸经常在书房的绿色椅子上打瞌睡,醒来之后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悄悄地侧身躺在床的一边。如果妈妈拉了大半个被子盖在身上,他就不盖被子,缩成一团躺在床上。这副姿态好像在表示只要一出事,他可以马上采取行动。

“我知道是谁杀了她。”他听到自己对卢安娜·辛格说。

“您告诉警方了吗?”

“我告诉他们了。”

“他们怎么说?”

“他们说目前为止这只是我的臆测,还找不到什么直接证据。”

“父亲的疑心……”她开口说话。

“就像母亲的直觉一样有分量。”

这次她听了微微一笑。

“他就住在附近。”

“您有什么打算?”

“我正在调查所有线索。”爸爸说,他很清楚这话听起来是什么意思。

“这么说,我的儿子……”

“他是线索之一。”

“说不定您是被那个所谓的凶手吓坏了。”

“但我一定得做些什么。”他抗议道。

“我们又说不通了,萨蒙先生,”她说,“您误解了我的意思,我不是说您来找我们有什么不对,从某个角度而言,您自有您的道理,您希望得到一些支持与慰藉,这无可厚非,对您也有好处,更何况这样对我儿子也好,我只在乎这一点。”

“我说过我无意伤害任何人。”

“那个人叫什么?”

“乔治·哈维。”除了告诉赖恩·费奈蒙之外,这是爸爸第一次说出这个名字。

她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站起来,转身背对着他,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她喜欢放学时刻的阳光。此刻她看到儿子正一步步走向家门。

“雷快到家了,我出去等他,对不起,失陪一下,我得穿上大衣和靴子。”她顿了顿又说,“萨蒙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也会采取同样的行动。我会和所有我觉得有必要的人聊聊,但我不会把他的名字告诉太多人。等到确定的时候,我会不动声色,悄悄地把他杀了。”

他听到她在前厅穿上大衣,金属衣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几分钟之后,大门开了又关,一阵寒风从屋外吹进来,他看到她站在外面迎接儿子,母子两人都没有笑,只是低着头,双唇翕动。从母亲那里,雷知道我爸爸正在里面等着他。

妈妈和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赖恩·费奈蒙与众不同,和他一起到我家的警员都相当魁梧,相形之下,费奈蒙警探显得很瘦小。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不易被人察觉的特点。比方说,虽然他经常若有所思,谈到我或是案子的进展时神情严肃,从来不开玩笑,但和妈妈说话时,他会表现出乐观的一面,坚信谋杀我的凶手一定会落网。

“或许不是这一两天,”他对妈妈说,“但有朝一日,他一定会露出马脚。这种人向来控制不了自己。”

爸爸去了辛格家,留妈妈一个人在家。赖恩·费奈蒙来家里找爸爸,她只好陪他聊天。客厅桌上摆了一些图画纸,巴克利的蜡笔散落在上面。他和奈特本来在桌上画画,画到后来两个小男孩开始打瞌睡,头像花朵一样沉沉地垂下来,妈妈只好把他们挨个儿抱到沙发上。两人各睡在沙发一边,双脚几乎在沙发中间碰着了。

为此赖恩·费奈蒙压低了声音,但妈妈知道他不怎么在意小孩。他看着她抱起两个男孩却没有站起来帮忙,也不像其他警员一样会和她聊小孩子的事。不管孩子是生是死,在其他警员眼中,她是个母亲,费奈蒙却不是这样看待她的。

“杰克想跟你谈谈,”妈妈说,“但我想你很忙,一定没时间等他回来。”

“还好,不太忙。”

妈妈别到耳后的一缕头发滑落到脸颊,她的表情顿时柔和了不少,我想赖恩一定也注意到了。

“他去找可怜的雷·辛格了。”她边说边把头发别回耳后。

“真抱歉我们必须讯问他。”赖恩说。

“是啊,”她说,“没有任何小男孩能做出……”她说不下去了,他也没有逼她把话说完。

“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妈妈从图画纸上拿起一支蜡笔。

赖恩·费奈蒙看着妈妈画起呆头呆脑的小人和小狗,而巴克利和奈特在沙发上发出轻微的鼾声。巴克利弯起身子,蜷曲得像小婴儿一样,还把拇指放到嘴里吮吸。妈妈曾说我们一定要帮他改掉这个习惯,可现在她却羡慕弟弟睡得如此香甜。

“你让我想起了我太太。”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赖恩开口说道。其间,妈妈已经画了一只橙色的狮子狗和一匹看来像是遭到电击的蓝色小马。

“她画画也很糟吗?”

“以前我们没什么可聊的时候,她也是这么静静地坐着。”

几分钟之后,画纸上多了一个橙黄的太阳和一栋褐色的小屋,屋外种满了粉红、湛蓝和紫色的花朵。

“以前?”

他们同时听到车库门打开的声音,“她在我们结婚之后不久就过世了。”赖恩说。

“爸爸!”巴克利从沙发上跳起来大叫,完全忘了奈特和其他人的存在。

“我很抱歉。”她对赖恩说。

“我也是,”他说,“我是说关于苏茜这件事,真的,我很难过。”

巴克利和奈特跑到后门迎接爸爸,爸爸兴高采烈地大喊:“我需要氧气!”以前,爸爸上了一天班之后回到家,我们都会团团围住他,他也总是像这样大声喊叫。而如今为了弟弟强颜欢笑的这一刻,已成为他一天中最喜爱的时刻。

爸爸从后门走进客厅时,妈妈正凝视着赖恩·费奈蒙。我真想大声告诉妈妈:快去落水洞吧!向洞穴的最深处看,我的身体在那里等着你们,而我的灵魂,则在高处看着你们。

在警方还抱有一线希望时,赖恩·费奈蒙向妈妈要了一张我在学校里的照片。他把我的照片和其他一些照片摆在皮夹里,照片中的小孩和陌生人都已不在人间,其中也包括他的太太。如果案子破了,他就把破案日期写在照片背面;如果案子没破——不管是他无法释怀还是案子仍在警察局的档案里——照片背后都是空白。我的照片背后就是一片空白,他太太的照片背后也看不到任何字迹。

“赖恩,你好吗?”爸爸打声招呼,“假日”在爸爸身旁跳来跳去,希望主人拍拍它。

“我听说你去找雷·辛格了。”赖恩说。

“巴克利、奈特,你们上楼去巴克利的房间里玩好吗?”妈妈说,“费奈蒙警探和爸爸有事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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