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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日,星期二早上八点半,斯凯思在约克火车站开始了他的监视。前一天晚上,他抵达约克,在火车站附近一家不起眼的商业旅馆里住了一夜。他不想参观大教堂,也不想沿城墙内的鹅卵石路散步,所以投宿任何一个城市对他来说都没有区别。这个城市中的一切都无法令他忘却自己的任务。斯凯思轻装简行,帆布背包里除了鞘刀、卷起来的塑料雨衣、双筒望远镜和一副薄手套之外,多了一套睡衣和盥洗袋。他总随身带着刀和其他行凶工具,并不是说他打算在去往伦敦的旅途中对她下手,拥挤的火车上很难找到行凶的机会,他只是认为有必要随身带着刀。对他而言,那已经不是令人着迷或者恐惧的物件,而是自我力量的延伸,只有紧握刀柄,他才感觉自己是完整的。甚至到了晚上,肩上没有背包,手指无法悄悄探进包里摩挲刀鞘,他总感觉失去了什么似的。

约克火车站的格局十分便于监视,从站外大厅沿着一条拱形长廊一路走到中央大厅。右手边是女性候车室。他站在门外,瞥见里面摆着一张厚重的红木桌子,桌腿雕着精致的花纹,一张凹凸不平的长沙发,墙边靠着一排雕花椅子。未点燃的煤气取暖炉上方挂着一幅不伦不类的现代版画,看起来仿佛一排摊开晾晒的渔网。空荡荡的候车室里只有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蜷缩在一堆鼓鼓囊囊的行李中睡觉。车站大厅只有一个入口,指示牌显示开往伦敦的火车从八号站台驶发。沿华丽的浅灰色雕花柱向上望,巨大的拱形屋顶映入眼帘。清晨的车站弥漫着清新的空气和咖啡的香气。诡异的寂静笼罩着车站,静候着通勤人潮和第一波闹哄哄的旅客。斯凯思明白,这么早独自一人待在这儿会惹人怀疑,不过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比火车站更公共化的地方了,没有人会找他麻烦,即使真有人怀疑,他可以谎称在等伦敦来的朋友。

书报摊开门了,他买了一份《每日电讯报》。手里有份报纸方便他看见目标时迅速地遮住脸。然后,他坐在长凳上开始等待。他从不怀疑伊莱·沃特金的信用,也没怀疑过今天早晨是她释放的日子。不过,他不由得担心自己会不会认不出她,近十年的牢狱生活或许彻底地改变了她,又或者她狡猾地从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过去。他翻出钱包里那张审判时他从当地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出自一位商业摄影师之手,她和丈夫看起来正沿着绍森德散步,两个年轻人在阳光下手拉手,开心地笑着。记者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搞到了这张照片。照片看不出任何信息,当他把照片贴近眼前时,照片中的脸分解成千篇一律的小颗粒,根本不像他最后一次在法院看到的那个女人。

长达三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他每天都独自坐在那里,熬到最后一天时,一切在他眼里都变得不真实。他仿佛活在一个梦幻的世界中,被幽禁在整洁、森严的法庭里,截然不同的逻辑和价值观取代了平常的生活习俗,处于超现实主义的边缘,而那些法官是唯一的现实。其他人不过是些演员,只有那些身披长袍、头戴假发来回走动的人清楚自己的角色,侃侃而谈。两名被告并排坐在被告席上,间隔很远,互相不看对方,就连眼珠都不转一下。如果二人伸一下胳膊,他们的手指或许能触碰到对方,但是他们谁都没有动。脚本中没有提到触摸这个动作。朱莉刚刚遇害的那几天,仇恨像火一样灼烧他的心,驱使他跑到偏远的街道,他茫然地迈着绝望的步子漫无目的地走着,克制自己一头撞向整洁的城墙,或者像条狗般咆哮着要报仇;当他看着他们面如死灰的脸时,这一切都消失了,因为你如何恨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只是客串角色,被选出来坐在被告席上好让这出戏继续下去的小人物。他们本该是最重要的演员,现在却无所事事,不受重视。他们看起来稀松平常,然而从某种可怕的角度看,又不普通;他们不仅是丢掉灵魂的肉体,如果被刺上一刀,恐怕也不会流血。陪审团成员似乎不敢看他们的眼睛。法官也无视他们的存在。斯凯思感觉即便少了他们,这出沉闷、散漫的戏也能继续演下去。

法庭里坐满了人,空气却没有变得污浊。审判无休止地拖延,以便演员从容不迫地说完指定的台词。控方律师冷静地陈述,语速配合法官记录的速度。偶尔没有人说话,或者戴着假发的律师突然直起身子望向法官,又或者法官沉浸于遐想中时,审讯便会一度陷入中断。待这个瞬间过去,法官手中的钢笔再次移动,辩护律师继续冗长的陈述。法庭的气氛难以察觉地缓和下来。

其中一位女陪审员令斯凯思难以移开眼睛。在那之后,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想起那次审讯,脑海中总浮现出她的脸。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已经逐渐淡忘了被告和法官,但是那位女陪审员的样貌却越来越清晰。她身材矮胖,戴着一副饰有人造钻石的眼镜,身穿红黄绿相间的三色格子披风,灰白的卷发搭配一顶与之相称的帽子。帽檐刚好遮住她吓人的眉毛,帽顶缀了个红毛线制成的绒球。像其他陪审员一样,整个审讯期间她正襟危坐,面色铁青地顶着一顶滑稽的帽子,仿佛机器人一样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看向说话的人。

两个被告由同一位辩护律师代为申辩,他试图用平静而理性的声音让陪审团相信,此案的性质属于性侵犯和过失杀人。公布裁决时,法庭的气氛既没有沸腾,也没有如释重负之感。法官宣布了两个无期徒刑的判决,照例说明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判决。他不紧不慢地站起身,其他法务人员也随之起立。旁听者们推推搡搡地走出旁听席,不时回头张望,仿佛不愿意相信这出戏已经结束。律师们一边往公文包里塞文件和资料,一边商量着什么。书记员们在法庭中奔忙,思绪已经被下一起案件占据。审判仿佛一次教区委员会会议一样结束了,平淡无奇。曾几何时,法官宣判时会戴黑色的法官帽,不是真正的帽子,而是一小块黑色的方巾,由书记员放在法官的假发上。从前宣判死刑时,总有身穿长袍的牧师高呼“阿门”。他认为有必要保持这种戏剧性的结尾,庆祝正义获得了伸张,罪犯得到了惩罚。应当留下值得纪念的言行,应当安排更相称的仪式,而不只是陪审团主席在面对书记员的两个问题时毫无感情地回答“有罪”两个字,或者法官宣读判决时公事公办的腔调。有那么一瞬间,他险些跳起来大喊,还没结束,不能就这样结束。在他看来,这场审判更像是一种安抚仪式,而不是司法程序,除了他以外的参与者都获得了教育或者开释。在他们看来一切结束了。对于陪审团和法官而言一切结束了。对于朱莉而言一切结束了。但是对于他和梅维斯而言,一切才刚刚开始。

火车站的时钟急速地转动。十一点左右,口干舌燥的斯凯思想去小卖部买杯咖啡和小圆面包,但是他又怕离开座位后看不见入口的情况。然而就在这时,十一点二十分,他终于看见了目标,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担心会不认识她。斯凯思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因为过于震惊,他下意识地扭过身,甚至害怕站在候车大厅另一边的她察觉出他汹涌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近在咫尺的她竟然对相认瞬间的震惊毫无知觉。即使爱情也不会如此迫切地期待回应。斯凯思见她拎着一只小箱子,除此之外的一切他都不甚在意,眼里只有她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法庭,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盯着被告席,然而眼下,他却萌生出一种当时没有的可怕念头:他永远无法摆脱她,反之亦然。他们俩都是受害者。他走到火车站书报摊的书架后面,像个突然抽筋的男人般弯下腰,紧搂住帆布背包,好像弯曲的胳膊能捂住刀,不被人发现似的。他突然发现一个拎公文包的男人关切地看了他一眼。于是,他直起身,强迫自己再次看向那个女凶手。这时,他注意到那个女孩。关于玛丽·达克顿,他无所不知。这个女孩跟她有血缘关系。不难推测,这个女孩太年轻,不可能是她的妹妹,也不可能是她的侄女,甚至不需要强调那张更年轻、更神采飞扬的面孔遗传自女凶手的特征,他完全能够确定这个女孩是玛丽·达克顿的女儿。

女孩走到检票处递过一张票和一张可能是某种旅行证明的纸。站在她身后的女凶手注视着前方,像个被护送的乖孩子。他尾随二人穿过大门,走进八号站台。站台上有大约二十个人在等十一点四十分的火车,女凶手和她的女儿站在距离人群四五十米的地方,一言不发。他不敢离人群太远,以免引人怀疑。现在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她们很可能会注意到他。斯凯思摊开报纸,半侧着身,背对她们听着火车进站的隆隆声。计划的第一步很简单。火车进站后,他不慌不忙、旁若无人地跟着她们登上同一节车厢。如果他不想在国王十字火车站跟丢她们,同她们待在一起就显得尤为重要。他庆幸现代城际列车有开放式的长车厢。否则老式通廊列车的独立车厢将会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一方面要担心这么多年后女凶手是否还记得他的长相,另一方面同她们面对面地坐在一起,膝盖抵着膝盖,感觉对方的目光在自己的脸上流连,他的丑陋和鬼祟可能引发她们的好奇,这些都令斯凯思难以忍受。

火车准时进站。他谨慎地往后靠,让一家带孩子的旅客先过,眼睛时刻盯着那两个浅黄色的脑袋。她们沿着车厢往前走,面朝车头并肩坐下。他在车门旁边找了一个临窗的空位,将帆布背包放在面前的桌子上,再次抖开报纸遮住脸。虽然一坐下来就看不见她们了,但是他可以越过报纸小心地观察远处的车厢门,提防她们换到另一节车厢。不过,进进出出的乘客堵住了门,她们也没有换位置的意思。

然而,他很快就后悔选择了窗边的位置。就在乘警吹响哨子的瞬间,一家三口挤进了车厢,胖乎乎的夫妻俩和十几岁的圆脸儿子满头大汗,心满意足地嘀咕着占据了他旁边的三个空位。胖太太热烘烘的身体紧挨着他的大腿,斯凯思厌恶地朝车窗挪了挪。火车刚驶离车站,胖太太打开一个鼓囊囊的塑料袋,掏出保温杯、三个一次性杯子和一个装着三明治的塑料盒,将奶酪和酸黄瓜三明治分给丈夫和儿子。浓郁的醋酸和奶酪的酸臭味笼罩了小桌。他没法再摊开报纸,只能将报纸叠成小块,假装研究最后一页的出生与死亡名单。他寄希望于自己不用去卫生间。一想到要请胖太太腾出位置,他就胆战心惊。然而他更担心火车到站后自己会被堵在座位上,女凶手和她的女儿或许会趁他下车前甩掉他。

他几乎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起初,他僵直地坐着,唯恐身边的女人听到他怦怦的心跳,察觉他的兴奋。他久久地凝视窗外英格兰中部地区的荒凉风景,阴雨连绵的田野,湿淋淋的树木,陌生城镇里紧挨着的漆黑房屋和村庄如同荒芜文明中被遗弃的前哨,铁轨旁的电线忽高忽低。大约一个小时后,雨停了,炙热、明亮的太阳拨开云层,被雨水浸透的田野腾起淡淡的雾气,仿佛一团团薄棉絮。阳光一度将整个车厢都反射在窗户上,他看见一排幽灵似的乘客悬在空中,仿佛傀儡般一动不动,灰蒙蒙的脸像死人一样。火车在唐卡斯特市外临时停靠,车厢突然陷入了短暂的宁静,草地边缘一片高大、茂盛的欧芹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纤细的白色花朵仿佛泡沫一般点缀其间,让他回想起小时候常去的循道卫理主日学校,他猜,那时候之所以每个星期日下午都送他去那里,大概是为了不让他碍他妈妈的事。每年八月,主日学校都会举办一次周年礼拜活动,孩子们按照传统用野花装饰教堂。纤巧美丽的花朵在维多利亚式丑陋建筑的沉闷黑石墙的衬托下黯然失色。他似乎又看见教堂靠背长凳尽头的陶盆里栽着枯萎的毛茛,他的新礼拜鞋上沾着欧芹的白色花粉。他安静地蜷缩在自己的座位里,唯恐上帝注意到一群蒙福者中坐着一个克里平,他尽量远离那些他无权分享的东西,担心自己表现出想要得到些什么的样子。主日学校留给他的只是一些《圣经》经文,在他的余生里,每当紧张或者危急的时刻,这些《圣经》便不经意地涌进他的脑海,然而不能保证每一次都时机恰当。回想那些漫长、焦虑的午后,他从来不认为那是一种公平交易。

整个旅途中,只有那个女孩沿车厢走过来时,斯凯思才收回一直望向窗外的目光。她经过他身边,甚至没有瞥他一眼,用力拉开车厢门。斯凯思这才注意到她,暗自琢磨起对方会不会影响他的计划。但愿她不会妨碍他。据他判断,如果朱莉还在世的话,她比朱莉小两三岁。但是朱莉死了,她却活着。面对这种不可挽回的疏离感,她们之间的差异又有什么重要呢。尽管如此,他不由得怀疑他温顺、羞怯的女儿是否能像她这般自信,以如此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世界。女孩在他的注视下原路返回,她穿着一条紧身灯芯绒裤子,上身随意套了一件夹克,肩膀斜挎着皮革帆布旅行包,头发扎成一条粗马尾辫。灯芯绒裤子勾勒出她大腿的曲线,前拉链凸显出她平坦的腹部。她经过他面前时,斯凯思突然被唤醒了蛰伏已久的性欲,短暂的骚动释放了遗忘已久的青春期的羞涩兴奋。

女孩令他感觉困惑。无论他怎么回忆,也想不起审讯期间曾听说过她。不过,他和梅维斯在乎的只是那个强奸犯和女凶手,毫不在意那个家庭的其他成员。他们的存在是令人厌恶的事实,早晚会获得开释。他好奇这些年来她遭遇了什么。她看起来发育良好,家境优渥,神情倨傲,步履自若,看不出被剥夺了什么。既然她们一起搭乘这趟火车,她大概一直同她的妈妈保持着联系;但是,二人看起来并不亲密。在他观察二人期间,她们几乎没有交流。或许,这趟旅途只是尽孝道,女凶手安全抵达目的地后,她便会如释重负地离开。女孩莫名其妙的出现出人意料,情况稍显复杂,不过也仅此而已。女孩端着两个带盖儿的塑料杯和一份猪肉派往自己的座位走,途经他身边时,斯凯思发现她旅行包底部的细带子上系着一个小名签。大小刚好容纳一张探视证,旅行包的皮制包盖遮住了卡片上的名字。他灵机一动,想到下车时或许可以趁乱接近她,偷偷翻一下名签,瞄一眼卡片上的名字。这个念头令他莫名兴奋。余下的时间里,他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筹划着如何行动。

两点十五分,火车驶入国王十字火车站,晚点一分钟。火车一减速,斯凯思立刻站起身,抓起雨衣和帆布背包。胖太太勉强地腾出位置,他率先离开座位。女凶手和她的女儿正朝车厢另一端距离她们最近的车门走去。乘客们纷纷起身,拿行李、穿衣服,挡住了他的去路,斯凯思侧身挤过车厢。对方走到门口时,他刚好跟上来。通常,乘客们要花一点时间将行李拖上站台,二人耐心地等着,没人四下张望,这比他预想的顺利得多。斯凯思把帆布背包放在地上,然后弯下腰笨手笨脚地整理鞋带。他抬起眼睛,视线刚好同那个摇摇晃晃的标签齐平。他只要迅速掀起包盖儿就能得到答案。虽然光线很暗,不过没有关系。卡片上的字并不是印刷的小号铅字,而是漂亮的手写黑体字:P.R.帕尔弗里。

但愿她们不要搭乘出租车。站在她们身后排队等车实在太冒险了,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听到她们的目的地。还记得小时候图书馆的书总这样描写,男主角跳上下一辆出租车,大声朝司机喊道:“跟紧前面那辆车。”他无法想象自己那么做的样子,而且伦敦主要交通枢纽外混乱的路况也不适用这个法子。不过,女孩带路沿着台阶走进地铁,让他松了一口气。这正合他的意。斯凯思保持了二十米左右的距离,尾随在她们身后,一边摸索着口袋里的零钱。不能在售票处耽误时间。运气好的话,如果距离足够近,说不定能听到她们的目的地。或者至少能从售票机上偷瞄到一二。只要能跟着她们就好办。一切都比他预料的顺利得多,他兴奋不已,信心十足。

突然,入口通道处喧哗起来,叫嚷声夹杂着嘈杂的脚步声。想必是又一列火车进站了,一群年轻人跳下台阶,大喊大叫,推推搡搡地经过他身边,斯凯思被挤到墙边,挡住了视线。他奋力往前挤,终于又看见了那两个晃动的浅黄色脑袋。二人穿过去往北线和贝克卢线的入口,一直往前走,然后右拐,沿着宽宽的台阶向下,走进大都会线和环线的候车大厅。大厅里人头攒动,售票处前排起长队。女孩没去排队,也没挤进售票机前叽叽喳喳的人群里凑热闹。斯凯思惊恐地看着她掏出两张提前买好的车票,领着女凶手径直穿过检票口。检票员正仔细地核查每一张车票。他没办法强行挤过去,那样只会引人注意。斯凯思拼命挤到第一台售票机跟前。十便士的硬币仿佛黏在他手指上一样,他颤抖着将硬币塞进投币口。咔嗒一声,硬币掉回退币口。他又试了一次,这回售票机终于出票了。然而,同一时间也传来了地铁进站的声响,当他穿过人群挤进检票口时,那声音也停了下来。斯凯思冲上她们所在的西侧站台,却只来得及眼睁睁地看着环线地铁在他面前关上车门。空荡荡的站台只剩下两个裹着头巾的印度人和一个躺在长凳上睡觉的流浪汉。地铁缓缓启动,他一抬头刚好看见“环线”二字从指示牌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哈默史密斯地铁的信息。

2

到了利物浦街站后,他才觉得有点饿。登上回程火车之前,他买了一份咖啡配面包卷。待他将钥匙插进门闩时,已经将近四点钟。寂静的屋子好像在预谋什么,仿佛一直在等待他的归来,等着分享他的失败或者成功。虽然时间尚早,斯凯思却感觉疲惫不堪,双腿酸痛。然而,这种真实的疲倦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不同于每天下班后的疲乏,那时候车站距离家的半英里路程简直称得上一场小磨难。他为自己准备了一顿下午茶,香肠、烘豆,接着又从冰箱取出四个一包的果酱馅饼,拿出其中一个。他感觉自己饥肠辘辘,必定吃得下这堆东西。他切开香肠,放在烤架上烘烤,炖锅里咕噜噜地煮着烘豆。斯凯思狼吞虎咽,却食不知味,只知道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他在后面的小厨房煮了一壶茶,然后翻出印着玫瑰图案的蓝白色茶壶,这把茶壶还是他和梅维斯度蜜月时买的。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这幢房子所怀有的某种感情,以及必须卖掉它的些许遗憾。这感觉着实古怪。因为他和梅维斯从未把这里当过家。他们买下它只是因为他们负担得起那笔钱,因为他们需要将所有回忆封存在赛文金斯,而阿尔玛路十九号又刚好在出售。在郊区,如果想隐姓埋名,只要搬离地铁线三站的距离,再换份工作就可以了。斯凯思犹记得他们第一次看房时,梅维斯无精打采地从一个房间踱进另一个房间,希冀获得些反应的房地产经纪人喋喋不休地吹嘘着这幢房子的优点。最后,她淡淡地说了一句:“行了。我们就要它了。”那个经纪人吃了一惊,没想到这笔生意竟然这么容易就谈成了。过去的八年里,他们鲜少打理这幢房子,仅仅重新粉刷过一次,不常用的前客厅贴了新墙纸,此外为了维护房子状态做过一些必要的小幅度的结构性修缮。虽然毫无热情,梅维斯依然尽心尽力地将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它容不得灰尘和磨损,正如它排斥亲密、幸福和爱一样。奇怪的是,他此刻才产生归属感,觉得应该在整洁的月桂树篱后面留下些什么。他对这幢房子的留恋变得如此强烈,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离开它,担心那些陌生人在这个厨房中取出水壶和炖锅时是否会因为突然的不安停下动作,是否能嗅出空气中的神秘气息,察觉到有人曾经在这里策划过谋杀。然而,他心知肚明自己必须离开。猎物藏匿在伦敦。他需要解脱出来,摆脱对这幢房子的留恋,抛弃个人财产,无论它多么微薄,无牵无挂地隐匿于陌生人中,自由地展开搜寻。

而且,现在他知道自己应该从哪里找起。喝完茶,他打开伦敦地图和地铁线路图,并排摊放在桌子上。她们搭乘环线向西而去。他数了一下车站。圣詹姆斯站大致位于环线的中央,那么如果去往圣詹姆斯站之前的任何一站,搭乘反方向的地铁可能性更大。排除维多利亚站,因为她们完全可以直接乘坐维多利亚线。同理,也可以排除南肯辛顿站和格罗斯特路站,因为这两个车站都在皮卡迪利线上,国王十字站有直达地铁。由此可以断定,她们会从国王十字站至肯辛顿大街站之间的八个车站中的某一站下车。当然,她们也可能从贝克街站或者帕丁顿站下车,换乘其他地铁线路,或者乘英国轨道列车离开伦敦。不过,他并不为此担心。他根本不相信她们会搬到乡下,只有人海茫茫的首都才能给予猎物安全感。伦敦从不刨根问底,又暗藏玄机,其中的数百个城中村满足了一千万人口各种各样的需求。那个女孩不是外地人。只有伦敦人才能如此泰然自若地穿行于迷宫般的国王十字地铁站。她还提前买了车票。也就是说,她一定是当天早上去的约克。没错,她们肯定在伦敦。

他勾勒出大地图上环线的路径,布鲁姆斯伯里站、马里波恩站、贝斯沃特站、肯辛顿站。他不熟悉这些区域,不过他很快就会了解它们。这一天并非没有任何成果。现在,他知道对方有个女儿,以及那女孩的名字。她通过某种契约关系——收养或者婚姻——将姓氏达克顿改为帕尔弗里。不过,他记得那女孩没有戴结婚戒指。唯一令他稍感挫败的是,她竟然费心提前买了地铁票。除非她们急着赶路,但是看她们走路的样子又不像赶时间,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她不希望自己排队买票时她妈妈夹在拥挤的人群里遭罪。如果是这样的话,便意味着她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他始料未及的关切之情。如果女孩关心女凶手的话,她们很可能住在一起,这样的状况至少会保持一段时间。这无疑增大了找到她们的可能性。即使其他途径都宣告失败,那个女儿或许能帮他找到目标。斯凯思用铜版体在日记簿上悉心地写下八个地铁站的站名,仿佛破解谜语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他随意地移动、排列这些字母,最后,他拼出了他需要的地址。

明天,他将进行下一步计划:直接通过那个女孩追踪女凶手。即便她们没有住在一起,找到女孩的住址无疑也是一大收获。他走到门厅,翻出伦敦电话号码簿L-R分册。虽然没有找到“P.R.帕尔弗里”,不过那无关紧要。如果她被人收养,号码应该列在她养父的名下。首先要做的是将电话簿所列的七个帕尔弗里的号码依次拨一遍。这个办法显然比乘地铁环线上上下下或者在布鲁姆斯伯里广场或肯辛顿广场穿来穿去明智得多;不过,他需要想一个可信的借口或理由,确保接到电话的七个陌生人不会起疑。倘若接电话的是女孩本人的话,他要说些什么呢?最关键的是不能让女凶手有所察觉。如果把她吓跑或者改名换姓的话,他或许要耗费一生时间去追查她,结果却很可能以失败告终。他年长她二十岁。死亡已经剥夺了梅维斯复仇的权利,大概也不会放过他。

他双手捧着茶杯,坐在安静的厨房里,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那个小小的创意仿佛原本就存在一般,只等着这一刻飞进他的大脑。他越琢磨越觉得这个计划天衣无缝。斯凯思讶异于自己竟然没能早一点想到它。他躺在床上,急切地等待天亮。

3

她妈妈走进房间,静静地站着。她似乎不敢开口,只转动眼珠四下打量。菲莉帕出门后,房间好像缩水了。刚刚油漆过的木板,褪色的地毯,不配套的椅子,它们看起来是不是太凑合,太寒酸了?她是不是兀自美化了眼前的一切?

“你喜欢吗?”她为自己流露出的忧虑而气恼。她已经为这地方倾尽了全力。它总归要比宿舍的合租房好些吧。更何况只住两个月而已。

“非常喜欢。”她妈妈绽放出与那天早上迎接菲莉帕时截然不同的笑容,笑意直达眼底。

“很漂亮。我没想到会这么美。找这样的地方不容易吧。你一定费了一番工夫。”

她的声音在颤抖,菲莉帕发现她妈妈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十分疲倦。长途跋涉,人潮汹涌,想必令她情绪紧张。菲莉帕唯恐噙着的泪水滚落下来,赶忙说道:“我觉得很开心。逛市场非常有趣。乔治,就是楼下卖蔬果的摊贩,帮我找了不少东西。那幅画是我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带来的唯一的东西,出自十八世纪画家亨利·沃尔顿之手。他的一些作品在我看来过于伤感,近乎维多利亚风格,但是我喜欢这幅画。我觉得这里的光线和壁纸都很衬它。不过,你不一定非把它挂在那儿。”

“我觉得挂在那儿很合适,或者你想挂在自己的房间。你住在哪儿?”

“这边,厨房隔壁。我选了最安静的房间,视野也更好。你那间虽然阳光充足,但是噪声大一些。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可以调换。”

二人走进后面的房间。她妈妈站在窗前,俯瞰那片院子和杂乱的狭长花园。几分钟后,她转过身环视房间。

“让我住大房间不公平。我们可以掷硬币决定。”

“过去十年来,我一直住大房间。这次轮到你了。”菲莉帕想问她,“你觉得自己在这儿会开心吗?”不过,这个问题似乎预设了前提,言外之意是她很满意自己的礼物。对她而言,这是新奇的体验,她从未如此谨慎地措辞,在意它们可能造成的伤害。这种谨慎本该令她们局促,幸好并没有。

她说:“来看下厨房。我把电视放那儿了。想看电视的时候可以把安乐椅搬过来。”

希尔达曾愤恨地说:“你得租台彩色电视。她在监狱看惯了彩电。这是无期徒刑犯的特权。她看不惯黑白电视。”

她们一起走回前面的房间。菲莉帕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先休息十天再考虑找工作。我们可以先逛逛伦敦,或者去乡下住几天,如果你愿意的话。”

“都可以。只是有件事,我觉得一两个星期内最好不要让我一个人四处走动。至少别去人多的地方。”

“你不必独自一人出门。”

“我们能先买些衣服吗?我只有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和一套睡衣。我认为可以从两百镑里拿出五十镑用来添置些衣服。然后扔掉箱子里的这些,我不想把监狱里的东西带到这儿。”

“那肯定很有意思。我喜欢买衣服。骑士桥还在打折,或许能买到些物美价廉的东西。然后把你从梅尔大街买的东西都处理掉。”

她们也可以把箱子处理掉,虽然菲莉帕不认为有哪个摊贩愿意为此付上几便士。纤维质地的箱子值不了几个钱,边角已经破旧不堪。比这好的箱子,他们也会扔进运河。她妈妈把箱子放在地板上,跪着打开,取出一套白色棉质睡衣放在床上。箱子里只剩下一个拉带盥洗袋和一只马尼拉信封。她把信封递给菲莉帕,抬起头看着她的脸。

“这是我在监狱里记录的关于朱莉·斯凯思事件的经过。现在别看,再过一两天。你看的时候也不要让我知道。既然我们住在一起,我知道你有权发问,关于那起案子,关于我,关于你的过去。我宁愿你别问,暂时别问。”

菲莉帕接过信封。莫里斯曾经说过:“无期徒刑犯和杀人犯不得不为自己申辩。我说的不是政治谋杀犯或者恐怖分子,他们不必浪费心力编造理由。他们的辩护词可以从二手的或者现成的政治哲学中信手拈来。我说的是普通的无期徒刑犯,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谋杀是一种无法弥补受害者的犯罪。我们习惯于以厌恶的态度面对它。所以除了精神病患者,所有谋杀犯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们中的一些人坚称自己是清白的,受了冤屈。有些人或许会相信。”

当时,她说:“有些人可能是无辜的。”

“当然。这正是反对死刑的一个无可辩驳的理由。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可以通过宗教忏悔搪塞过去,如果你喜欢的话,法律称之为悔罪;并声称自己获得了上帝的宽恕,倘若有人坚持死刑的话,舆论便将他们置于道德的不利情形中,这招简单、有效。当然,还有许多杰出人士乐于在情感上帮助你。这种情况下,我大概得转变立场。接着,辩护律师就会提出各种请求减刑的借口,精神不稳定、受人挑衅、贫穷、酗酒,诸如此类。还有一些更粗野的观点声称受害人罪有应得,那是正当杀人。你的妈妈因为一项指控坐了十年牢,她的罪行甚至监狱的女犯都无法原谅。这说明她很顽强,大概也很聪明。等她见到你,无论她给你讲什么样的故事,貌似都十分可信,而且特别符合你的心理状态,这一点我毫不怀疑。”

“无论她说什么都改变不了她是我妈妈的事实。”

他说:“你只要记住,这对她来说很可能是最无关紧要的事实。”

菲莉帕将莫里斯抛诸脑后。没必要急着提问。她可以不设防地了解她。毕竟,她们要一起过两个月。菲莉帕说:“我没有任何权利。我们住在一起,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对我们都有益。你也不必知道过去十年我是怎么过的。”她故作轻松地补了一句,“除了合租者必须承担的任务,例如洗完澡打扫浴室、洗自己的衣服,没有其他的义务。”

她的妈妈笑了。

“从这个角度讲,我可能挺合适。不然,我觉得你应该有更明智的选择。”

然而,根本不存在选择的问题。她妈妈去洗漱时,菲莉帕把信封锁进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既然要求她过段时间再看,她可以等一等,但是不会等太久。她有种获胜的感觉,几乎欢欣鼓舞。她暗自想到:“你在这儿,因为你是我的妈妈。生或死都无法改变这一点。这是关于我自己我唯一能确定的事实。你的子宫孕育了我。你的肉体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你的血液首先沐浴了我,你的肚子为我提供了第一个歇息之处。”她的妈妈喜欢这个房间,乐意与她同住。它会成功的。她不必回到莫里斯身边,承认失败。他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说:“我早告诉过你。”

4

第二天清晨,斯凯思只收到一封来自房屋中介的信,信里说那对年轻的夫妇已经获得抵押贷款,合同正在草拟中。他无动于衷地读着空洞的专业术语。房子必须卖掉。一方面因为他需要的钱远远超过微薄薪水带来的积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相信自己报仇之后还会回到这里。这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他想保留的东西,甚至连一张朱莉的照片都没有。朱莉死后,梅维斯销毁了所有的照片。一只行李箱就能装下他要带的全部衣物。其余的物品和家具可以交由专业的房屋清理公司代为处理。他猜测这些公司专门承接处理那些无人在意的老人和孤寡者的遗物,省去遗嘱执行人的麻烦。无牵无挂地迎接未知的未来正合他的心意,孤零零的他就算死在公共汽车的车轮下,这个世界谁也不需要为他负责,谁也没义务强装悲伤。他将盖着尸布、挂着标签躺在公共停尸间里,等待警察找到愿意认领这具累赘尸体的直系亲属。在他看来,归于这样的虚无似乎意味着一种令人陶醉的无限自由。斯凯思煮着鸡蛋,将咖啡粉倒进热牛奶中搅拌均匀时,他突然发现自从着手实施这个计划以来,他越来越关心自己。梅维斯去世之前,他的状态仿佛在自动扶梯上踏步,不停地走,却没有前进一步,然而身侧虚幻世界的明亮影像、放大的照片和生活的蒙太奇却朝着相反的方向不断离去。而他在变幻的世界里执行着相同的动作。每天天一亮起床,穿戴整齐。七点半吃早餐,八点出门,赶八点十二分的火车。中午坐在办公桌旁吃三明治。傍晚回到家,在厨房同梅维斯共进晚餐,吃过晚餐后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梅维斯在一旁织东西。晚间的娱乐活动由电视节目主导。那些暗淡岁月里,如果碰上她喜欢的剧集,例如《楼上,楼下》《警察狄克逊》《福塞特世家》,她甚至还会费心打扮一番。她早已不为取悦他或者同他一起外出而换衣服,却会为了屏幕上那些转瞬即逝的光鲜影像梳妆打扮。遇上那样的夜晚,他们会用托盘呈上晚餐。这种生活不能称之为不幸。他感受不到“不幸”这种真实的情绪。然而现在,他站在死者的肩膀上,闻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空气,虽然凛冽,至少赋予了他生的幻觉。

斯凯思背着帆布背包坐在疾驰的火车上,东郊沿线那些站名突兀的火车站从他面前一闪而过,他琢磨着自己为新身份赋予的古怪而有趣的借口,竟然需要踏上这趟特别的旅程。其实,即使站在家里的前厅给那几个姓帕尔弗里的人打匿名电话,计划也能成功。虽然编造的理由看似逼真,支持了他的谎言不受人怀疑,但是他明白,如果想成功,必须注意每一个细节。没有人质疑他,没有人核实他的谎言,或者求证真伪,然而他必须这么做,仿佛谨小慎微地对待每个细微环节才能保证整个故事天衣无缝。

斯凯思从利物浦街车站上车,搭乘中央线地铁抵达托特纳姆法院路,然后沿着查令十字街一直走。他觉得规模最大的福伊尔书店最符合他的需求。他要挑一本值得为之费些气力的书,但是又不能过于昂贵,否则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捡到后理应上交警察局。非小说类的书籍应该比小说更适合,他寻思了片刻,从书架上选了佩夫斯纳的《英国建筑》第一卷。负责收款的姑娘给他找零钱时,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

然后,他步行到沙夫茨伯里大街,乘十四路公共汽车前往皮卡迪利广场。因为料想到需要大量零钱,斯凯思递给售票员一张面值一英镑的纸币。他钻进皮卡迪利广场的一个电话亭。他在袖珍日记本的地址页用铅笔记下了电话簿中所有姓帕尔弗里的人的名字大写首字母和电话号码,幸亏那个女孩的名字并不那么常见。虽然这些人中没有女士,但是也不奇怪。他记得自己曾经在哪儿看过这样的说法,广而告之自己的女性身份只能招来骚扰电话。列完八个电话号码后,斯凯思用铅笔在书店的包装袋写下“P.帕尔弗里小姐”几个印刷体字。尽管没有人会看,但是他依然小心翼翼地勾勒出参差不齐的笔画,尽量有别于平时的笔迹。接着,他拿起话筒,心里默默地复述了一遍准备好的说辞:“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叫耶尔兰德。我在圣詹姆斯公园的长椅捡到了一本购于福伊尔书店的书,包装袋上写着‘P.帕尔弗里小姐’的名字。我觉得有必要打个电话找一下书的主人。”

一个声音粗哑的男人接听了第一个电话,蛮横地告诉斯凯思他那里没有帕尔弗里小姐。“送到警察局。”对方命令道,然后迅速挂断电话。他明白第一次尝试通常以失败告终,他自己都能听出自己的声音虚假、紧张。或许对方误以为他是个新手骗子,或者想要报酬。他划掉这个名字,拨通第二个号码。

没人接。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然后在电话号码旁画了个问号,接着拨下一个号码。

第三个电话是个女人接的,估计是个女佣或者寄宿生,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太太去哈洛德百货逛街了。”斯凯思阐明来意,他想找帕尔弗里小姐,不是帕尔弗里太太,对方依旧回答:“太太不在家,去哈洛德百货了。请稍后再来电话。”他在这个电话号码旁也画了个问号,虽然心里已经相信这不是他要找的人。

拨通下一个电话号码后,他足足等了二十秒,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电话终于接通了,女人不耐烦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对方拔高嗓门想盖过孩子火车汽笛般刺耳的叫嚷声。显然,她正抱着孩子。斯凯思察觉出她的急躁,没等他说完,对方便打断道,她女儿才六岁,还没买过书,更不可能把书落在公园的长椅上了。“不过,还是感谢您费心打这个电话。”她补了一句,挂断电话。

下一个电话号码也令他大失所望。接电话的是位女士,声音没有抑扬顿挫,语调带着老年人的颤抖。斯凯思花了很长时间才让她明白自己的用意,接着她就此事同她名叫伊迪丝的姐姐讨论了很久,对方大概耳聋,因为二人全程喊着交流,等待的过程中他不得不又投进更多的硬币。伊迪丝称不知道那本书的事,但是她的妹妹不愿意挂断电话,显然认为自己对此事负有责任。

零钱越来越少。下一个电话号码旁标注了“M.S.帕尔弗里”。地址位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68号。接电话的又是个女人,声音听起来犹豫,甚至有些不安。她小心翼翼地重复了一遍号码,仿佛这串数字对她来说很陌生似的。他说明来意,然后几乎立刻意识到就是这个号码。末了他问:“或许我能跟帕尔弗里小姐说句话吗?”

“她不在这儿。我是说,我女儿现在不在家。”

这下确凿无疑了。对方呼吸急促,声音透露出担忧。斯凯思信心大增,激动不已。他说:“如果您告诉我地址的话,我可以给她写信或者打电话。”

“噢,不行!而且,她们没有电话。不过,见到她时,我会转告她。只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她。您说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来着?”

斯凯思报上书名。

“听着像菲莉帕的书。她喜欢看建筑方面的书。或许,您方便把书寄过来,由我转交给她吗?至于邮费,如果您附上地址的话,她会将钱寄还给您。不过,也可能不是她的书。”

双方陷入了沉默。片刻后,他说:“我想最好将书送还给福伊尔书店。说不定他们知道书的主人是谁。我猜您的女儿或许也会先去那里打听。”

“噢,没错!这样最好。如果菲莉帕打电话或者到这儿来的话,我会转告她您来过电话。谢谢您这么费心。我猜她大概正领着她——她的朋友——游览伦敦。她可能正需要那本书。我会寄明信片给她,告诉她您来过电话。”

如释重负后,她忽然变得殷勤起来。斯凯思挂断电话,手按着话筒站了一会儿。又热又黏的话筒赋予他一种真实感。现在,他知道了她女儿的住址,知道她被人收养了,还知道她们还待在一起,因为对方用了“她们”这个字眼。他知道了女孩名叫菲莉帕·帕尔弗里。菲莉帕·R.帕尔弗里。这一点比起他已知的一切都更为重要。

5

斯凯思的地图显示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位于皮姆利科的边缘,维多利亚桥和埃克斯顿桥的西南方。他从维多利亚地铁站下车,沿着车站侧面的辅路步行过去。这里距离他之前的工作地点不远,只不过坐落在河的另一侧,完全像是另一座城市。那条死胡同隔开了更宽阔、更繁华的科尔德科特路,小巷两侧经过改建的连栋房屋仍然保留了十八世纪晚期的风格。斯凯思一踏进这条胡同便意识到这里绝非他能随意溜达之地,挂着窗帘的高大窗户后或许埋伏着监视的眼睛。他感觉自己像是个闯入者,擅自进入了一个秩序井然、文明、舒适的私人领地。他从未住过这样的街区,也不认识那样的人;却对他们的生活方式抱有先入之见。他们假装看不起贝尔格莱维亚区的现代风格;热衷于谈论混合不同阶层社区的优越性,然而绝不会送自己的孩子去地方学校念书;他们视惠顾科尔德科特路上的小店铺为己任,特别是那些杂货店和熟食店;每到周末,他们呼朋唤友到酒吧开怀畅饮,亲热地同酒保打趣,友好地问候其他顾客。

他沿街的一侧走到小巷的尽头,再沿街的另一侧折返。入侵者的感觉如此强烈,令他萌生出一种罪恶感。不过,既没有人上前质询他,也没有哪扇前门打开过,窗帘更没有任何动静。这条街给他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接着他忽然发现这条街没有停车标志,路边也没有停放任何车辆。那么,这些舒适房子的后侧一定有由马厩改建而成的车库。意识到这一点,斯凯思立刻沮丧起来。因为他不可能同时监视68号的两个出口,如果帕尔弗里夫人更习惯开车,而不是步行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话,他便很难跟踪她。他忽略了车的问题。不过,乐观的情绪再次占了上风。他发现专心不仅能赋予他毅力和自信,同时也能带来好运。他找到这里。他来对了地方。他知道了那个女孩和她家人的住址。或早或晚,她或者他们会帮他找到玛丽·达克顿。

终于,斯凯思不再提心吊胆,他沿着街道更仔细地观察两侧的排屋。小巷整齐的布局令人印象深刻;房子的区别仅在于气窗的样式和二层阳台的铁艺窗饰。地下室前的防护栏杆顶端设有长钉,末端装饰着凤梨。大门两侧的石柱烘托出威严的气势,黄铜的信箱和门环闪闪微光。许多房子都装饰了窗槛花箱;红粉交映的天竺葵肆意绽放,斑驳的常春藤爬满石墙。

他走到小巷尽头,横穿马路,来到门牌号为偶数的一侧。68号位于这条街的制高点,是为数不多的几栋窗前没摆花箱、门前没放盆栽的房子之一,却丝毫不影响其优雅。大门漆成黑色。地下室的厨房灯火通明。斯凯思缓缓经过,低头扫了一眼,看见一个女人正坐在餐桌旁,一边吃午饭,一边盯着黑白电视闪烁的画面,面前的托盘里摆着一盘炒鸡蛋。由此看来,帕尔弗里家有个女佣。这不足为奇。他早就料到火车上的那个女孩来自一个雇得起女佣的家庭,住着这样的房子,那天火车摇摇晃晃的车厢中从他身旁经过的金发女孩以其傲慢的性感向他,向所有的老人、穷人和平平无奇的人表明:“看着我,但是别碰我。你们不配。”

斯凯思一边考虑着如何监视帕尔弗里家的房子,一边走回科尔德科特路。这条路同排屋对面的街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商铺、咖啡馆、小酒馆和偶尔出现的营业处杂乱无章地开在街边,一派典型的伦敦内城商业街的模样,昔日的风采早已消失殆尽。这是一条公共汽车线路,一小群郁郁不乐的采买者拎着篮子、拖着手推车站在马路两侧的站牌下等车,而路面上络绎不绝的小汽车和货车加剧了交通的拥堵程度,同时表明这条路是通往兰贝斯大桥和沃克斯豪尔桥的交通要道。如果这不是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他完全可以自在地闲逛。

这时,斯凯思忽然注意到路对面刚好有两家旅馆正对连栋房屋,两幢维多利亚风格的大宅历经时代的变迁、战乱、衰落和拆迁,孤单、破败地夹在一家汽车门市部和超级市场庸俗、招摇的招牌之间,虽然灰泥已经剥落,整幢建筑依然十分宏伟。他可以透过楼上的任意一扇前窗将双筒望远镜瞄准68号的大门,舒服地坐着、观察、等待,从容不迫地思考、筹划他的行动计划,摆脱被发现的恐惧以及不停闲逛的单调和疲惫。

两家旅馆的名字似乎强调了自己与隔壁那家毫无瓜葛。左手边的旅馆名叫卡萨布兰卡,它旁边的那家名叫温德米尔。前者的店名不够温和,但是看起来更干净、更豪华,俯瞰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角度更佳。旅店的店门敞开着,他走进门廊,发现左侧墙壁悬挂的画框里嵌着一幅地铁线路图,右侧墙壁的镜子上绘有麦芽酒广告。他推开印满仿制信用卡的内门,一股食物、香烟和家具抛光剂的浓郁气味扑面而来。没有人值班,大厅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姑娘坐在接待处,守着一台小电话交换机。一条皮毛光滑的棕毛母狗睡在她脚边,松弛的肚皮贴着格子瓷砖起伏,微微地蜷着爪子。斯凯思的到来并未令它提起任何兴趣,它眯着一只眼瞥了一眼来人,然后了无兴致地合上眼,往姑娘的椅子旁拱了拱脑袋。电话交换机的一侧挂着一根白色的导盲犬牵引绳。听到内门转动的声响,她立刻转过头,失焦的双眼快速眨动,似乎在搜寻斯凯思头顶上方的空气。其中一只眼眶中的眼球凹陷、上翻,被眼睑遮住一半。另一只眼睛蒙了一层乳白色的膜。她身材纤弱,温柔的面庞透着热切,淡棕色的直发挽到耳后,别了两个圆形的蓝色发卡。斯凯思莫名地好奇她为什么选择蓝色,她又如何挑选了蓝色,被剥夺了选择这些小饰品的权利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他问:“我想要一间房。请问有空房吗?”

女孩笑了,然而死气沉沉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光彩或者热情,茫然的笑容显得愚蠢、毫无意义。她回答:“请按铃,马里奥先生一会儿就到。”

其实他早就看见柜台上的按铃,唯恐那个女孩可能误会他因为对方没办法服务而不耐烦,碍于她的面子才没按。按铃发出刺耳的铃声。一分钟后,一个身穿白色夹克的又矮又黑的男人穿过地下室的楼梯门。斯凯思开口道:“请问正面有空房吗?我不想住背面的房间。我刚刚退休,想把郊区的房子卖了,在这一带找一套公寓。”

马里奥对他的解释毫无兴趣。如果他自称是爱尔兰共和军恐怖分子,正在寻找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反应。马里奥钻进柜台,翻开油腻腻的登记簿,煞有介事地研究了一番,换上地道的伦敦腔:“顶楼有间面朝正面的单人房。每晚十英镑,包括住宿和早餐,房费预付。晚餐另算。我们不提供午餐。”

“我得回家取东西。”

他记得曾经看过这样的说法,旅馆不信任那些没有行李的住客。他问:“可以从明天算起吗?”

“那时候就没空房了。现在是旺季,懂吗?赶上有空房是你运气好。”

“我能看看房间吗?”

显然,这个要求在马里奥看来十分古怪,不过他还是摘下挂在木板上的钥匙,按下电梯按钮。电梯缓缓地载着他俩晃晃悠悠地爬升到顶楼。马里奥打开房门,抽身走开,留下一句:“那么,楼下柜台见。”

一关上房门,斯凯思立刻走到窗边,瞬间松了一口气,这间房的位置正合他的意。如果往下一层,他的视野或许会被不时驶过的公共汽车和卡车挡住;而透过屋檐下这扇不大的窗户,他能够居高临下地监视进出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车辆。马里奥带走了钥匙,不过好在房门有门闩。斯凯思插上门闩,掏出帆布背包里的双筒望远镜。68号的大门微微颤动,仿佛笼罩着热浪般影影绰绰。他稳住双手,调整焦距,影像猛地出现在他眼前,建筑物轮廓分明,仿佛他一伸手就能触及闪闪发光的外墙。双筒望远镜扫过房子正面的每一扇窗户,挂着白色纱帘的窗口透露出神秘的气息。阳台上飘着一张纸,可能是从街上吹过来的,不知道它要在那里躺多久才会被人发现、扫走,那是这栋房子唯一的美中不足。

斯凯思收起双筒望远镜,打量起房间。他觉得不该逗留太长时间,以免引人怀疑。但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马里奥不太可能起疑心。毕竟,这个阴冷、没有人情味的刻板房间又有什么值得偷窃或者毁坏的呢?他一点也不好奇马里奥为何这么急着离开,想必是为了避免解释或者找借口搪塞他。

地板上铺了一块残破的浅黄褐色地毯,似乎每一任房客都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床边有一块不知是茶还是咖啡泼溅的污渍,洗脸盆下的污迹更不堪入目。墙角的一大片水渍正对着天花板一块相似的洇渍,想来屋顶一定渗水。朴素的木制床头板大概是为了防备住客利用领带在床栏杆边勒死自己。一个大衣柜摇摇晃晃地靠在墙边,柜门半敞。尺寸超大的胡桃木贴面梳妆台占据了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配着一面斑驳的梳妆镜。不过,房间也有一些可取之处。床坐起来非常舒服;床单虽然皱巴巴的,却很干净。他拧开热水龙头,汩汩的水流断断续续地淌了几分钟后,水龙头喷出了热水。他很满意这些小小的额外收获,不过它们并没有那么重要。他不在乎睡硬板床或是洗冷水澡。窗外的视野是他对这个房间的全部要求。

这时,他注意到床边的储物柜。结实的长方形柜子由橡木制成,打磨得十分光滑,一块挡板间隔出两块储物空间,侧面装了一根用来挂毛巾的木制滚轮。他认得这东西。他曾经见过这玩意儿。那是个医院的旧储物柜,大概是医院管理委员会趁着医院升级改造成批、低价卖掉的处理品中的一件。安置被弃之人的房间,用被丢弃的家具装饰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拉开柜门,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扑面而来,仿佛记忆的催化剂般令斯凯思触景生情。他的妈妈临死前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枕着枕头的脑袋焦躁地扭动,染过的头发是她最后的虚荣心,发根处一片灰白,消瘦脖子上的青筋仿佛绳子般清晰可见,手指像利爪一样刮擦着床单。他的耳边再次响起她抱怨的声音:“我这辈子没什么好运气,天哪,一点也不走运。”

斯凯思试图抻平枕头,安抚她的情绪,却被她不耐烦地推开。他明白自己就是坏运气的一部分,即便她临终前,他也没能做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让她高兴。斯凯思忽然想知道,如果她现在看见他在这儿,知道他来这儿的原因的话,她又会怎么想呢?斯凯思几乎能听见她的嘲讽。

“谋杀!你?你没有那个胆量。别逗我了。”

斯凯思离开房间,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关上身后的门,仿佛消瘦的她一点儿都不舒服地躺在床上。他希望旅馆能换个床头柜,那么这个房间便再好不过了。

6

菲莉帕一向坚信如果不得不同人合租,与其与朋友同住,不如跟一个陌生人合租。而且,这位陌生人如此整洁、安静、容易相处,随和又不奉承,擅长家务又不过分洁癖。她们轻松地制定出共同遵守的日程表。她迅速地熟悉了每天醒来时听到的声音、闻到的气味,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近来才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东西。每天早上,妈妈睡衣轻柔的窸窣声唤醒她,床头柜上静静地放着一杯茶。住在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莫里斯偶尔也会为她端一杯早茶。然而,那就像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住在那里的姑娘已经死了。每天清晨,她准备早餐吃的麦片和煮鸡蛋,她妈妈打扫公寓,然后,她们坐下来喝咖啡,摊开地图,计划当天的行程。那感觉就像带着一个外国游客游览伦敦,只不过对方来自不同的文化,甚至不同的时间维度。这位聪慧、兴致盎然的游客欣然环顾着眼前的景色,只是她的目光似乎超越了面前的一切,努力将每一次全新的经历同记忆中陌生的世界联系起来。她像位游客似的警惕当地人,唯恐失礼的审美惹人注意,有时候分不清十便士和五十便士,或者突然失去方向感。菲莉帕看着她,感觉她的妈妈正同时遭受幽闭恐惧症和广场恐惧症的折磨。她非常害怕人群,仿佛来自人烟稀少的国度。伦敦到处都是游客,尽管她们早早出门,避开最受欢迎的旅游胜地,然而依然免不了在公共汽车停靠站、地铁站台、商店和地下通道碰见人挤人的情况。如果她们不想过隐士般的生活,就得忍受人群的闷热、吵闹和污秽,同几百万的肺共享同一片湿热的空气。

她发现她妈妈喜欢绘画,并拥有一种本能的鉴赏力;这对她妈妈而言也是个新发现。菲莉帕欣喜地意识到自己对于绘画的喜爱源自遗传,莫里斯细心的指导提高了她的兴趣,然而她的兴趣并非他精心培养的结果。最初的一个星期里,二人几乎算得上狂热游客,一大早便带着午餐便当出门,公园的长椅、轮船、公共汽车的顶层、城市的秘密广场和花园都是她们用餐的地点。

菲莉帕觉得自己知道她妈妈从哪一刻开始愿意接受这份幸福。她们住在一起的第三个夜晚,二人将她妈妈从梅尔库姆农场带来的随身物品抛进了伦敦大运河。从那一刻起,菲莉帕清晰地感觉到她妈妈开始接受了这份幸福。当天早上,她们乘公共汽车前往骑士桥,挤进一家正在打折的商场。当人群涌向她们时,菲莉帕看着她妈妈的脸,暗自惊讶内心竟然闪过一丝近乎病态、令人不快的情绪。她们本可以趁九点半游客抵达之前赶到埃奇威尔路的玛莎百货采买。她费尽心思地带她妈妈挤进这乱糟糟的商场,莫非只是为了目睹她穿上昂贵的衣服吗?莫非没有故意考验她胆量的想法吗?或许,甚至是为了满足自己恶劣的趣味——超然地观察她妈妈挣扎于痛苦与忍耐时的反应?当人群涌向电梯最混乱的瞬间,菲莉帕看着她妈妈的脸,突然担心对方会晕过去。她拽住她妈妈的手肘,往前挤。她没有拉她的手。一次也没有,即便在梅尔库姆农场那间阴冷的会客室,她们连手指也没有碰过,也没有过其他的身体接触。

不过,她很满意她们买到的物美价廉的衣服:一条浅黄褐色的亚麻长裤,搭配一件细羊毛夹克和两件棉衬衫。回家后,她妈妈又试穿了一次,转过身,神情古怪地望向她,既懊恼又顺从,仿佛在问:“这是你想要的吗?你是这样看待我的吗?有魅力,聪慧,容颜未老。我的下半辈子没有丈夫,也没有情人。这些衣服有什么用?我又为谁打扮呢?”

之后,她坐在床边看着她妈妈整理行李箱。她把从监狱带来的所有东西都塞了进去:她来伦敦时穿的那身衣服、她的手套、她的内衣、她的挎包,甚至洗漱用品和睡衣。哪怕丢弃一件不起眼的生活必需品都是一种浪费,更何况换掉所有这些东西。但是菲莉帕并没有制止她。对于二人而言,这是一种必要的浪费。

她们赶在曳船道关闭的半小时前出发,她妈妈拎着行李箱,二人一言不发地朝运河走,直至踏上一条树荫遮蔽、人迹罕至的小路。低云密布的闷热夜晚,运河如糖浆般缓缓流淌,无声地流过低矮的桥梁,渗入潮湿的河岸。一群摇蚊在水面飞舞,一片片带着盛夏光泽的油亮叶子随和缓的河流漂荡。空气中弥漫着河岸淤泥的臭气、草坪的清香和运河上游花园飘来的玫瑰花香。鸟儿不再作声,只有远处动物园的大型鸟舍偶尔传来几声哀伤而陌生的啼鸣。

菲莉帕一言不发地接过妈妈手中的行李箱,扔进运河。她先四下张望了一眼,确保曳船道上没有人,即便如此,行李箱溅起的水花听起来仿佛有人落水,她们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担心路上有人听见声音。不过,既没有呼喊声,也没有凌乱的脚步声。行李箱慢慢浮起,随水流缓缓漂流,仿佛一艘沉船般翘起一角,翻个身,没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渐渐消失。

她听见妈妈轻轻地叹了口气。绿荫在她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显出格外平静的面庞。菲莉帕感受到一阵生理上的解脱,扔掉的仿佛是她的东西,她的过去——并非她了解的那段过去,而是那些被遗忘的岁月,那潜伏在记忆边缘、已然没有那么尖锐的苦难童年。如今,它们沉没了,慢慢地沉入河底的淤泥中,永远地消失了。她不必再费心回忆它们,不必害怕它们可能跳出潜意识迷惑、恐吓她。菲莉帕好奇她的妈妈在想些什么,她的过去烙印在那么多的记忆中,记录在浅黄色的官方文件里,不可能轻而易举地抛弃。她们静静地站在河边。于是,咒语解除了。她的妈妈转过身,表情放松下来,如同刚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女人,带着欣喜的笑容。然而,她只说了一句:“好了。我们回家吧。”

7

那天晚上,菲莉帕认定自己已经等得够久了,是时候读她妈妈的犯罪记述了。然而,当这一刻到来时,她却退缩了,不愿意拿出抽屉里的手稿。她甚至希望妈妈从未给过她那个信封,那样她便不必下这番决心。她想看,又不敢看。虽然没有谁阻止她毁掉它,但又不能那样做。既然它就在这儿,她必须读一读里面写了些什么。她扪心自问究竟是什么让她退缩。第一次拜访梅尔库姆农场时,她妈妈已经将事实和盘托出。那个大信封中没有什么能改变那些事实,也不能减轻或者开脱他们的罪行。

温暖的夜色中,她盖着一条单人毛毯,僵硬地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淡淡的薄雾。她妈妈的房间想必也开着窗。窗外间或传来里森树林沿线微弱的车流声和瞎乞丐酒馆外酒徒们的叫嚷和欢笑声。夹杂着花朵和泥土气息的夏日芬芳飘进窗口,仿佛窗外有一座繁茂的乡村花园。

她妈妈的房间没有一点声响,然而她依然耐心地等待着,直至酒馆里的叫嚷声归于平静,整条街安静下来,她才扭开床头灯。等妈妈入睡后再拆信封,这一点在她看来十分重要。菲莉帕慢慢地拿出抽屉里的信封。厚重的红色横格纸上隔行排列着她妈妈刚劲、工整却有些难懂的字迹。工整的笔迹,干净、正式的纸页和红色线格,令这份手稿看起来仿若一份宣誓书或者试卷。手稿用第三人称的口吻写道:

关进霍洛威的第五年,某天在图书馆的书架旁,一个因卖淫和敲诈勒索获罪刚刚入狱的女囚站在她旁边,满怀恶意地斜着眼看她,低声问:

“你是达克顿家的吧?我曾在公立图书馆的一本书里读过你的事。《五十年的血案:1920—1970》,一本关于谋杀案的百科全书,里面记录了最臭名昭著的案件。你的名字归入字母D,残杀儿童案那一章。达克顿夫妇。”

那时,她才意识到她不再是一个人,她顶着达克顿的标签,按照罪行分门别类,是罪恶勾当的同伙,臭名昭彰。不过,令她讶异的是编纂者竟然认为他俩值得浪费笔墨。毕竟,当时他们尚算不上恶名远扬,不过是一场没引发多大公众关注的审讯中两个辩护失败的普通笨蛋,根本无法与流行歌星自杀或者内阁成员的桃色新闻相提并论。想必作者为了填满残杀儿童案那个章节绞尽脑汁。她甚至猜得出他写了些什么。她自己曾经借阅过一本关于死亡的百科全书。

“一九六九年五月,马丁·达克顿和玛丽·达克顿被指控杀害了十二岁的朱莉·梅维斯·斯凯思,两位案犯的父母均出身受人尊敬的劳动阶级。案发时,达克顿任职员,他的妻子是一家医院的病历管理员。她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大学的校外学位,自诩热爱文化。人们普遍认为她在那个孩子的死亡案件中起了主导作用。”

她还有其他奢望,幸福、成功以及一种对他们而言截然不同的生活。没错,她确实起了主导作用。她总是带头,即便在二人的共同毁灭中也不例外。

那次谈话后,她决定写下关于这次犯罪的真相,只是有些事实同她的情绪一样飘忽不定,同她的记忆一样靠不住。如同一只蝴蝶,你能抓住它,杀掉它,钉在木板上,精致的细节和色彩的细微差异都一览无遗。然而,这样它就不再是蝴蝶了。她明白这种比喻有些做作,但是她自认为这样才恰当。

她曾经在审讯中发誓坦露事实,全部的事实,唯有事实。她险些脱口说出“愿上帝保佑我”,但是卡片上没有这句话。显然,只有小说里的证人才有那样的台词。证人席的壁架上摆了一摞圣书。穿长袍的书记员打扮得像教堂司事似的,递给她一本《圣经》。她很想知道如果对方拿错了书,假如递给她一本《古兰经》,又该怎么办呢。她用不用重新作证?她厌恶地接过黑色的《圣经》,她相信《圣经》封面一定沾了不少杀人犯的手汗,没有人会费心清理。这就是她对那场审讯的全部记忆。这些都是事实。

她记得那天她所在医院的妇科门诊比平时忙碌许多,她六点多才下班,到家时间稍晚。那天的天气即使在一月份也算得上非常寒冷。薄薄的雾气徘徊在路灯周围,弥漫进前花园,仿佛为树木披上了一件白色法袍,看起来好似被连根拔起,在薄雾中若隐若现。一推开前门,她就听到孩子的哭声。那是一种凄厉的哀号,虽然声音不大,却一声接一声,又很刺耳。起初,她以为那是只猫。不过,这感觉太荒唐了。她恐怕是最善于分辨孩子哭声的女人了。

接着,她看见了她的丈夫。对方站在楼梯中间,低头看着她。那一瞬间的一切都清晰地刻在了她的脑海中,孩子微弱的哭泣声,门厅温暖而熟悉的气味,印着图案的墙纸,她没能完美拼齐的接缝,还有她丈夫的眼神。她记得他羞愧的表情,里面包含着恐惧和绝望的哀求。然而,留在她脑海中的是羞愧。后来,她再也想不起当时他们说了什么。或许什么也没说。反正,那根本不重要。她知道。

谋杀案审判没有预审。你必须一次准确回答。没有解释的机会,只有看似无心的问题,而据实回答正是最危险的答案。她只记得公诉律师问了站在证人席上的她一个问题,而她给出了致命的回答。

“你上楼往孩子那里走时,心里在想什么?”

她想她本可以说:“我想看看她有没有事。我想告诉她,有我在,我会送她回家。我想安慰她。”虽然陪审团中没有谁会相信她,不过说不定有人愿意相信呢。可是,她却说出了事实。

“我得止住她的哭声。”

童年是一所无法逃脱的监狱,是一桩没有上诉权的判决。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服满刑期。十一岁时,她意识到一个事实,她爸爸不打她和弟弟是因为他喝醉了;他之所以喝醉是因为他要打他俩取乐,而他只有喝得酩酊大醉时才有胆量打人。每当他深夜归家,没等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踏上楼梯,她的弟弟就开始哭号,她赶忙和弟弟爬上床,搂紧他,试图在蹒跚的脚步声和劝诫的牢骚中阻隔他的哭声。十一岁时,她便懂得不要有期望,唯有忍耐。她忍受住了。然而,余生却再也无法容忍孩子的哭声。

杀人犯常常为自己开脱,声称记不得当时发生了什么。或许真是如此。也许理智仁慈地抹去了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但是,她依然记得当时的恐惧。为什么这个特殊的时刻只剩下一片空白?她一定冲那个哭哭啼啼的傻姑娘发脾气了,毕竟,她没受什么严重的伤害,肯定有人告诫过她不要跟陌生人走,她甚至没意识到应该停止哭闹,离开那栋房子,保持沉默。病理学家在法庭上公布了验尸结果。窒息导致了死亡,死者颈部留有人手造成的瘀痕。一定是她的手。还能是谁的呢?但是,她完全想不起自己曾经碰过那个孩子,也想不起从何时起她摇晃的不再是一个孩子。

那之后的记忆就像一部不断播放的电影,只有少许图像失传或者不清晰的片刻。她丈夫待在厨房里。她看见厨房的餐桌上摆着两个杯子、茶壶和奶盅。某个瞬间,她冒出个荒谬的念头,以为他要用茶恢复这一切。她说:“我杀了她。我们必须处理掉尸体。”

他接受了残忍的陈述,仿佛他已经料到了,仿佛她说的只是司空见惯的事实。或许他已经被吓傻了,再也没有任何恐惧能够触动他。

他小声说:“可是……她父母呢?我们不能把她藏起来,让他们不断地希望、疑惑,祈祷她平安。”

“他们不会期待太久。我们不必把她转移到太远的地方,搬到埃平森林就行。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但是绝对不能留在这儿。”

“你有什么打算?”

恐惧令她的大脑转得飞快。如同捏造情节一般,所有细节必须严丝合缝。她反复思考、更改、谋划。他们用得到车。尸体可以塞进行李箱里,但必须事先包裹好。一旦他们受人怀疑,法医科学家势必要搜查车辆。他们会发现孩子的迹证,头发、她鞋子抖落的尘土或者衣服纤维。一条床单就能裹住她,例如烘衣橱里那条干净、普通的白涤棉床单。她向来在自助洗衣店洗床单,这样一来就无法顺着洗衣店的标签找到他们。然而,如何处理床单又成了一个难题,他们得随车带回来清洗。塑料布是更好的选择,例如洗衣店用来罩冬季外套的那种长塑料袋。等他们处理完尸体,可以把塑料袋团成一团,随手丢进任何一个公共垃圾筐,没人能通过一个塑料袋追查到她。不过,他们需要死亡时间的不在场证明,这意味着要快。他们必须立即行动。

她说:“我们先去图书馆还书,我要再借一本厄普代克 [1] 的作品;它还在预约清单上。如果警方问询的话,图书馆的姑娘可以作证。然后去曼斯山看电影。我们得做点儿什么引起售票女孩的注意。我会借口自己没带够钱,问你要,我俩因为这事儿拌几句嘴。不,我说她找错了零钱更好。那么……我们得付一张五英镑的纸币。你有吗?”

他点点头。

“我想我有。”

他试图掏出钱包,可是两只手抖得像中风了一样。她伸手探进他的夹克口袋,摸出钱包。纸币夹层里塞了一张崭新的五英镑纸币和几张皱巴巴的一英镑纸币。她说:“我们只在电影院里待半个小时。等我们穿过门厅,就拿着各自的票分开走。如果警方怀疑我们,他们调查时只会询问目击者是否看见一对夫妻离开。他们想不到我们会分开行动。而且,我们不要坐同一排,最好坐边座,别挨着任何人。这应该不难。像这样的夜晚,电影院不会有太多观众。但是,你必须看紧我。一旦我起身离开,你就跟过来。我们从直通停车场的侧门出去。然后开车去森林。”

他说:“我不想坐得离你太远。我不想我俩分开。不要离开我。”

他不停地发抖。她不确定他是不是听懂了她的话。她希望能独自一人处理这些事情,塞给他一个热水袋,像照顾一个伤心的孩子一样把他哄上床。但是,那样不行。他,比她更需要不在场证明。她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他俩必须同时被人目击。她忽然想起在医院圣诞节派对上赢的小瓶白兰地。她一直留着以备不时之需。她急忙跑进储藏室,倒了一杯白兰地。闻到酒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需要它。但是酒瓶里只盛了几口酒,不够他们俩喝。她把酒端给他,随手拧开电炉的第三档。

“亲爱的,喝了它。暖和一下。待在这儿,等我准备好了再叫你。”

她没想到自己的思维竟然如此清晰。上楼前,她虚掩了前门,没有落锁,然后出门打开汽车的行李箱。街上荒无人烟。最近的街灯距离十码开外,昏黄的灯光晕染了寒冷的薄雾。39号的窗帘全拉上了;空荡荡的漆黑房间躲在帘子背后恭候新房主。43号也放下了窗帘,只有楼下的客厅透出一丝光线,传出一阵阵喜剧节目的欢声笑语。希克森一家是忠实的电视观众,这会儿已经坐下来欣赏晚间节目了。

她取出楼梯下方挂在橱柜衣架上的塑料袋。塑料袋里的外套依然透着一股洗衣液的味道,不知道这股熟悉的刺激性气味是否会令她时常想起今晚。接着,她想到手套。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上搭着一双洗碗时戴的薄手套。她不喜欢戴厚手套干活。她戴好手套,走上楼。

双人床边的床头灯亮着,窗帘拉着。那似乎是她第一次见那个孩子。她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左胳膊摊开,曲着手指,蓝色的短裤褪到膝盖,看起来十分安详。她的眼镜抖落在床罩上,设计精妙的镜片和金属框架十分小巧。女人捡起眼镜,摸索孩子外套口袋里的眼镜盒,却没有找到。她不免有些惊慌,仿佛保管好这副眼镜至关重要似的。忽然,她注意到地板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背包。她捡起廉价塑料背包,暗自猜测这个新背包或许是为了搭配她的童子军制服特意买的。背包里有一块叠好的手帕,一本女童子军日志,一支铅笔,一个装了几枚硬币的小钱包和一个红色的眼镜盒。女人把眼镜收进眼镜盒里,然后翻开日志;稚嫩的笔迹映入眼帘:马真塔街104号,朱莉·梅维斯·斯凯思。她搞不懂这个孩子为什么绕远路回家,横穿游乐场显然距离更近,那样她也不会死在这里。他们这儿离马真塔街足有一英里远。一两天后,尸体会被发现,警方将挨家挨户地展开调查,每挨过一天,他们就会安全一些。

她拿起孩子的外套和女童子军贝雷帽,放在尸体上,轻轻地拉上短裤。然后,她小心翼翼地用长塑料袋罩住女孩,在孩子的头顶系了个结。女孩没戴眼镜,双眼紧闭,精致、漂亮的小脸罩在透明薄膜下有些变形,不真实。嘴唇微张,矫正牙齿的细金属丝挂着一滴如珍珠般的唾液,闪着湿润的光泽。她看起来宛若一份精心包装的圣诞节礼物,一个送给好孩子的洋娃娃。当她抱起尸体时,甚至能透过薄薄的塑料感受到女孩的余温。

孩子比她预想的重,沉甸甸地拉扯着她的胳膊和腹部肌肉。扛在肩上应该能省力一些,从失火的房子里抢救昏迷的人时不正是这么做的吗?但是不行,她必须轻轻地抱着孩子,像是哄慰熟睡的生病小孩,不能吵醒她。她的脑海中不断地回响:她没有死,只是睡着了。她想祈祷:“哦,上帝,帮帮我们吧,请帮帮我们。保佑一切都好起来。”然而,无济于事。祷告的力量也无能为力。没有人,即便上帝也无法令一切好起来。

他们的车是一辆二手的迷你 [2] ,刚入手六个月。因为她有工作,他们才得以存钱买下它。即便如此,星期日带罗西去海边时也得精打细算。她驾驶技术不佳,不适应雾天开车,而且她清楚一旦出了交通事故被警察拦住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她开得很慢。他坐在她身旁,像具死尸似的直勾勾地盯着挡风玻璃。她往他的脖子上系了一条厚围巾,遮住了他半张脸;但是她没法蒙住他的眼睛。他俩谁也没有说话。只有她偶尔发生愚蠢的嘶嘶声,像是安抚一匹犟脾气的马。她的左手时不时松开方向盘,放在他的手上。只是她帮他戴了手套,不知道他裹在羊毛手套中的僵硬手指是否能感觉到她的触碰。虽然她常来这里,却从未开车来过,不知道哪儿能停车。她小心地拐进一条辅路,看见路边停着两辆车,谨慎地停靠在那两辆车身后。接着,她告诉他该做什么,他点点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懂了。她推开图书馆的大门,图书熟悉而温暖的气息和地板蜡酸酸的气味扑面而来,一群老人裹着破旧的大衣整日坐在邻近借阅室的报纸堆里,躲避孤独和寒冷。透过玻璃隔断,她看见里面坐着三个老人,一时间不免有些嫉妒,因为他们还活着,马丁却已经死了。那是当天晚上她唯一不知所措的瞬间,她忘掉了那个孩子,以为蜷缩在汽车行李箱里的是他的尸体。然而,他好似行尸走肉似的跟在她身旁。

她拿着三本要归还的书,走向柜台。他依照她的吩咐走到距离最近的小说书架旁。她朝他大喊:“亲爱的,没有时间选新书了,我们得准时赶去看那部大片。我就借一本厄普代克。”

他似乎充耳未闻,仿佛一具橱窗模型般直挺挺地站在书架前。她前面只有一位开朗的中年女人,显然是替体弱多病的母亲还书。女图书管理员一边整理借书表,一边冷淡地听对方喋喋不休地谈论要归还的书、她母亲的健康状况以及她想借的书。她一定是这里的常客。说不定还书是她呼吸自由空气的唯一机会。管理员递给她三张借书表:“谢谢你,耶尔兰德小姐。”

现在轮到她了。她提出想预约一本厄普代克的书,并用粗体的大写字母往预约卡上填了她的名字和地址。她的手竟然一点都没抖,这出乎了她的意料。她费了很大的工夫才在白色卡片上勾出醒目的黑字。即使警察真来核查,也不会有人相信谁能在重压之下写出这么清晰的字迹。随后,她走到丈夫身边,对方像生了根一样,她牵着他出了大门,钻进汽车。

到这里,电影再次停止转动,图像消失了。最难开的路段一定是绕着曼斯山附近的五条迂回道路。不过,她肯定成功地绕出去了,没出任何交通事故,因为她记得下一个场景是她停在电影院门前的画面。停车场里的车比她预想的多,不过这是好事。这说明看电影的人很多,他们退场时不会太引人注目。她寻了个靠近出口的停车位。熄灭引擎,车厢里静得吓人。二人坐在雾气笼罩的车里,她又给他讲了一遍接下来的计划。她问:“亲爱的,你听懂了吗?”他一言不发地点点头。他们钻出汽车,她帮他关上车门。雾更浓了,仿佛高杆街灯泄漏的一团团毒气,起起伏伏。二人蹚过齐膝的浓雾,走进影院门厅。

最后一场电影肯定开始放映了。售票处,他们前面只排了两个人。轮到她时,她递上一张五镑的纸币,买了两张八十六便士的电影票,然后接过找零,往前推了他一把,故意弄掉了四张一英镑纸币中的一张。她转身走回售票处:“我想你少找了我一英镑。我手里只有三张。”

女售票员肯定地回答:“我找了您四张,女士。您看着我数的。”

“可是,这儿只有三英镑啊。”

女售票员又说了一遍:“您看着我数的,女士。”说完招呼起下一位顾客。

她转身离开售票处,大声地说:“不好意思,肯定是我弄丢了。哦,掉在地上了。”

即便当时,她也觉得这个小插曲相当做作,不自然。女售票员耸了耸肩。他们一起穿过门厅,走向放映厅的入口。她递过他的电影票,可是他假装没注意到她轻推的手,没有接过去的意思。她知道他不愿意同她分开,于是只好同他坐在一起。

他们融入一片温暖的黑暗中。只有大屏幕亮着,光影交汇。大屏幕上詹姆斯·邦德的故事刚刚上演。她背过一只手,紧抓着他的外套,跟随着女引座员手电筒针尖般的光束沿座间的过道往前走。引座员将二人带至最后一排的两个座位跟前。这不行。她打算从侧门偷偷溜出去,不再走中间的过道。坐下十分钟后,她悄声对他说了几句,然后牵起他的手,离开座位,领着他朝大屏幕转移,这时她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依稀分辨出观众寥寥的一排只坐了三对夫妇,而且都挨着中间的过道。二人低声致歉,经过他们身边挤到这排末尾,几乎正对着红色出口标志的座位前,落座。

她耐心地等了半个小时才给他信号。此时电影正演到精彩的地方;背景音乐渐强,屏幕里汽车飞驰,人声鼎沸。坐在她前面的观众都聚精会神地盯着大屏幕。她拉了一下他的手,半弯着腰站起身。他尾随她,溜出门,踏上一小截水泥台阶,她推开最后一道门,冰冷的雾气扑面而来,他们走进停车场。她摸了摸外套口袋里的钥匙。没摸到。她立刻反应过来,她把钥匙落在车里了。她一把抓过他的手,拽着他穿过浓雾,奔向迷你车;其实她已经知道等待她的究竟是什么。两条白色停车线内空无一物。迷你车不知去向。

之后,记忆中的影像又中断了。他们肯定走了三个小时,手拉手,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浓雾,走向森林。记忆中的下一个画面是一条没有路灯的林间小路,笔直地向前延伸。

那个夜晚冰冷、寂静。路两侧的树木沐浴着迷雾,望不到边际。她似乎听见轻柔、持续的滴水声,如同滴血般缓慢,暗含着山雨欲来之势。在她的想象中,森林没有尽头,散发着黑瘴气,纠缠的灌木丛里潜伏着恐怖,光秃秃的高大枝丫慢慢渗出黏糊糊的毒液。她看见他俩呼出的一股股白气,融于夜色,牵引着他们向前。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见两人漫无目的地走在柏油路上的脚步声,偶尔传来汽车驶近的引擎声。他们本能地躲进漆黑的树影里,直至车灯一闪而过,或许是去参加派对,又或者只是熬过漫长的一天后很晚才回家,总之那些普通人除了贷款、疾病、孩子、婚姻和工作之外,没什么可担心。

他突然停下脚步,语气阴沉,失魂落魄地说:“我累了。跟我进森林,我俩找个地方躺下。我搂着你。你不会感觉冷。我们会在一起。我们永远不用醒过来。”

但是,她让他失望了。她不会跟他走。最后,他苦苦哀求,几乎快哭了,可她还是拒绝了。她说服他转过头,和她一起拖着脚步,沮丧地慢慢往家走。她从小就害怕森林。对她来说,森林并非小学童话中所描绘的那样:斑驳的林中空地,猎角长鸣,牡鹿遍布小径。那里只有一片腐败,掩埋着被谋害的尸体,她父亲曾恐吓她,如果她再大嚷大叫就把她扔进森林。在她幼稚的想象中,缓慢的溪流中流淌着汩汩的鲜血。

不仅仅因为恐怖的森林,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分担——也从未分担过他的悲观情绪。生活对他来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是一连串要熬过去的日子,并非值得享受的恩赐,而是要忍耐的负担。喜悦常令他诧异。想到死亡,他不觉得痛苦;然而,活着却需要勇气。但是,她不一样。除了无法忍受的痛苦和彻底的绝望,没有什么能让她放弃生命。她生性乐观,希望滋养了她的人生。她忍耐了童年的诸多苦难并不是为了现如今轻易地死去。她安慰自己或许一切没有那么糟糕。偷车贼可能根本不会打开汽车行李箱;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汽车本身并不值得偷。那就是说他们只想开一程,用完后便会弃之不顾。警察会适时地找到它,展开调查。但是,通过车追查到他俩并不能成为怀疑她是凶手的理由。强奸犯,无论是谁,都能从他们家门外偷走这辆车。他俩现在要做的是走回家,第二天一早去。

但是,她心里也知道希望渺茫。一旦汽车被人发现,他们就会成为主要嫌疑人。紧接着,警方会调查他俩当晚的行程;到图书馆借书,电影院售票处前的争吵。警察会问询二人,既然他们没有车,又没有直达或者便捷的公共汽车线路,他们是如何赶到电影院的呢?而且,他们不能说汽车是在电影院外失窃的。这样的话,为什么不一出电影院就报案呢?她知道即便是这种初步的盘问,马丁也熬不过去。她一度指望警察过几天再找上他,那时候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同这起犯罪联系起来,有的只是挨家挨户的例行问询而已。没有对他不利的证据。现在,一切都变了。单凭那个塑料袋就能追查到当地的干洗店。她最近去过那里的事实也将浮出水面。

于是,他们步履沉重地回到家,等待他们的是停在门外的警车,街对面看热闹的眼睛,以及他俩再也不可能单独待在一起的事实。

森林的恐怖源自想象。可即将到来的恐怖却是现实。如果她发自内心地为他着想,她势必会握住他的手,跟随他步入漆黑的树影,在他的怀抱中克服恐惧。她向来更坚强。一直以来都是他向她寻求支持、安慰和庇护。毕竟,她之所以嫁给他,不正是因为他身上没有她父亲所谓的男子气概吗?这是他第一次请她相信他。他希望如此,希望同她一起躺在黑暗中,安慰她直至死亡降临。而她却因为童年的恐惧令他的希望破灭。她剥夺了他以自己的方式、以自己的节奏有尊严地死去的权利。她强迫他站上被告席,接受审判,经历十八个月的牢狱折磨,直至死亡给予他解脱。她曾耳闻囚犯如何对待猥亵儿童者。同他分开的十八个月里,她既无法安慰他,也无法诉说她的歉意。那孩子的死并不是他们有意为之;而是死于她无法自制的暴力行为,是幼年的她杀害了那个孩子。然而,最终抛弃他的行为却是故意的。

他说得对,我应该在那天晚上同他一起赴死,我们别无选择。真正的罪孽是背弃爱情。“全然的爱会驱散恐惧。”满足他的心愿并不需要全然的爱,只需要一点点仁慈,一点点勇气。

手稿到这儿中断了。菲莉帕关上灯,静静地躺着,心脏怦怦直跳。她感觉头晕、恶心,索性爬起来,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然后走到窗边,探出头,深吸一大口清新的空气。她没有问自己对这个故事相信多少,也无法判断它究竟是创作还是纪实。她无法再置身事外,就像她无法将写下这些文字的女人弃置不顾一样。她不会告诉她妈妈她已经读过这份手稿,而她妈妈也不会问起。它记录了她被告知的关于那起谋杀的一切,以及她所知道或者需要知道的全部。她静静地凝望着夜空,十分钟后将手稿放回抽屉,上床睡觉。直到那时,她才好奇那天晚上她究竟去了哪里。

8

当天晚上他赶回旅馆,驻扎进他的指挥部。第二天清晨七点半,餐厅一开门,他就赶紧吃了早餐,八点钟开始监视。他闩上门,坐在窗边的椅子里,将双筒望远镜架在窗台上,身旁放着敞开的帆布背包,预备着帕尔弗里夫人一出现,随时收起双筒望远镜,跑下楼。乘电梯花费的时间太长,他必须行动迅速才不至于跟丢她。

九点十五分,一个高大的黑发男子拎着公文包离开68号。这位大概就是帕尔弗里先生。对方一副有条不紊的模样,似乎上午已有安排,斯凯思不认为其中有探望女凶手或其女儿的计划。他的直觉向来很准,他坚信只有电话里那个声音忐忑的女人才能带他找到她们。

九点四十五分,女佣拖着购物车磕磕绊绊地迈上地下室的台阶。两个小时后,她拉着装满东西的小车小心翼翼地原路返回,这期间没有人出入房子。后来,他出门,走进距离旅馆不到五十米的一条小巷中,在咖啡馆点了咖啡和三明治当午餐,下午一点四十五分时回到原位。整个下午,他一直守在望远镜旁,不过对面始终没有动静。刚过六点,那个男人回来了,从正门进屋。

七点钟,他中断监视,吃晚饭,八点钟回到窗边,一直等到天光渐暗,华灯初上,然后是十一点,午夜时分。第一天结束了。

接下来的三天都是如此。清晨九点十五分,男人离开家。十点钟,女佣拖着购物车出门。紧接着的星期一,阳光明媚,一直没什么收获的斯凯思需要活动一下,于是决定尾随女佣。他希望能和对方搭上话,说不定能打听出帕尔弗里夫人是否在家,甚至找借口询问那个女孩的去向。他不知道如何接近她,或者该说些什么,然而跟踪她的念头如此强烈,他一个健步冲下楼梯,当她拐进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他刚好跑出旅馆。

她先去了一家当地的报刊经销处,付报纸费。经销商招呼她的名字时,他才知道她是谁。斯凯思暗自恼火,他竟然轻易地认定她是女佣,白白浪费了三天时间。他假装不知道选哪份报纸,偷偷瞥了她一眼,很难将这个瘦小、沮丧的身影,这张焦虑的面庞同他在火车上见过的自信女孩或者68号的女主人联系起来。他买了一份《每日电讯报》,看着她付完账,然后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前往下一个目的地——肉铺。橱窗里摆着带骨的火腿,斯凯思决定买四分之一磅,留作午餐,回房间吃。他排在她后面,耐心地等她挑选羊前腿肉。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生气勃勃的样子。屠夫拿出大块肉给她挑,两人以行家的眼光认真地探讨。她要求去骨,店家欣然同意,吩咐副手招呼其他客人,自己亲自接待这位懂行的顾客。

买完火腿,斯凯思尾随她穿过坐落着维多利亚式灰泥房屋的广场,钻进街头市场。她打量着农产品,慢慢地踱过每个摊位,神情似乎有些过度专注,不时偷偷地捏一下番茄和梨。最后,她走进一家熟食店,留他在人行道徘徊,装出一副对风干香肠感兴趣的模样。只见她盯着老板的长刀划入粉嫩的鱼肉,挑起一片油脂丰富的透明鱼片给她验货,接着她买了熏制鲑鱼。斯凯思从没吃过熏鲑鱼,挂在冷藏橱窗那半条鱼的价格令他咋舌。帕尔弗里一家人吃得不错。达克顿的女儿很走运。他一时冲动跟着帕尔弗里夫人走进店铺,买了两盎司熏鲑鱼,打算留在晚餐前吃,品尝一下这种未知佳肴的滋味,体验她的舌头曾感受过的味觉,这两片细腻的鱼肉拉近了二人的距离。

接下来的十天,他的生活模式都是如此。她的活动范围局限于皮姆利科,川流不息的维多利亚街和沃克苏尔桥大街像两条不通航的河流阻隔了她的步伐,她从不越界,他亦如此。每个星期两次,她步行到史密斯街的威斯敏斯特图书馆换书。每当这时,他便钻进阅览室假装翻看期刊,透过玻璃隔板看着她流连于书架之间。他很好奇什么类型的书会被她带回厨房慰藉自己。在他看来,她周身笼罩着一股焦虑和孤独,不过他的情绪并未受影响。他想不起自己的生活何时如这般轻松过。跟踪她不是难事。她时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几乎不在意周遭的事物,似乎与购物和食物不相干的东西都与之无关。但是,他不觉得慌张或者浪费时间。他坚信自己应该跟着她。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带他找到她们。

天气渐热,阳光越来越明媚。盛夏时节,她时常坐在河堤花园的长椅上,一边吃三明治和水果,一边望着梧桐树低垂的枝叶轻抚水面。他也习惯了到科尔德科特路的熟食店买一份便当,坐在公园里或者旅馆房间的窗边吃午餐。斯凯思坐在距离她二三十码的长椅上,看着她凝望泰晤士河砂堤旁的栏杆、梳理羽毛的海鸥、逆流而上的巨大驳船、拍打堤墙的潮水。吃完午餐,她蹲下身,掌心里托着面包屑,耐心地等待麻雀们赏光,有时一蹲就是十五、二十分钟。有一次,他模仿她耐心地等了片刻,麻雀拍着翅膀飞下来,颤动的羽翼和细小的爪子擦过他的掌心,他会心一笑。某个闷热、狂风大作的清晨,风暴裹挟着满潮而来,她带来一袋面包皮喂海鸥。斯凯思看着她站在栏杆旁,僵硬地挥舞胳膊,笨拙地抛撒食物。刹那间,海鸟齐飞,白翅、尖喙和利爪阻隔了视线,高亢、凄厉的鸟鸣响彻耳边。

斯凯思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适应了卡萨布兰卡旅馆,甚至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旅馆谈不上舒适,却也不虚荣做作。餐厅不远处有一间人满为患的小酒馆,几乎每天晚餐前他都会去喝一杯干雪利酒。餐食可以想见:果腹,仅此而已。不过,偶尔又无比丰盛。厨师们似乎在偷偷玩一个游戏,揣摩顾客们不满情绪的临界点,然后突然端上无可挑剔的晚餐平息他们的怒火。然而,大多数时间谈不上厨艺。斯凯思觉得所有汤都是一个味道,同罐头没有什么差别。鲜虾盅用的是又硬又咸的罐头虾,垫着软的莴苣叶,撒上最便宜的瓶装调料;自制的肉酱饼用的是廉价的肝脏香肠;袋装的土豆一成不变地捣碎了端上桌。自从他开始复仇以来,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更加敏锐;他现在注意到这些细节,不过并不会为此困扰。

这家旅馆似乎由接待他的马里奥经营。斯凯思没发现其他的负责人。其余的职员都是临时工,包括那个上了年纪的跛子弗雷德,他负责给晚上十二点半之后来住店的客人们开门,常常整宿窝在前台后面的扶手椅里打瞌睡。常来投宿的客人大多是巡回推销员。马里奥同他们中的一些人混得很熟,经常穿着白色夹克同他们坐在桌前高谈阔论。打赌显然是他们共同的兴趣。查阅竞技场围栏和晚报,钱在众人之间转来转去。不过,旅馆的大部分生意仰仗西班牙来的外国旅行团。一星期一趟的早班车一到站,旅馆便活跃起来。马里奥像通了电似的,言谈举止突然转换成西班牙式;大厅到处是行李和喋喋不休的旅客;电梯又罢工了;而那条名叫科菲的母狗兴奋得静不下来。

这家旅馆是理想的监视场所。既没有人打扰,又没有人打听他。在卡萨布兰卡旅馆,倘若房客每个星期用现金预付账单的话,便不会引人注意。如果想找人聊天,或者希望听人说话,他就停下来和那个盲姑娘闲聊。他得知对方名叫维奥莱特·赫德利,是个孤儿,曾经在一所盲人寄宿学校上过学,现在同一位寡居的阿姨住在距沃克苏尔路不远的一间公营公寓。作为交换,他告诉对方他的妻子和唯一的孩子都已不在人世,却对自己的事只字未提。她是唯一他能够放心与之交谈的人。无论她如何揣测,那双看不见的眼睛都无法探究他的秘密、他的过去、他的目的,甚至他的丑陋和痛苦。

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斯凯思尾随帕尔弗里夫人穿过新建的广场,走进凉爽、馥郁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他注意到她的手指并没有碰圣水钵里的圣水;显然,她来这儿不是为了祈祷,这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斯凯思混入一群讲法语的游客中,跟着她漫步于宏伟的大理石方柱间,驻足端详每一个小礼拜堂,俯身凝视玻璃棺中圣约翰·索斯沃斯如幼童般的镶银尸体。

此前,他从未造访过这座大教堂,没想到拜占庭式红砖建筑的西门竟然有此等奇观。粗糙、质朴的石砖随光滑的大理石柱向上攀爬,托起或绿、或黄、或红、或灰、或黑的巨大穹顶。它高悬于顶,被黑暗和混乱赋予了一种形式和实质,他感觉自己尽情沐浴在神秘之中。相形之下,流金溢彩、精美绝伦的圣母堂于他而言毫无意义,甚至高大、古朴的大理石柱也只是吸引他仰望壮观的穹顶。他没料到建筑能够带来如此震撼的体验。待一切尘埃落定,他将再次回到这里,仰望深邃的星空,从没有烛光和彩色玻璃的穹顶中寻求慰藉。还有其他建筑物值得参观,或许还可以游览其他城市。生活尽管孤独,却不仅仅是生存而已。然而,眼前的奇景令他萌生出一丝愧疚,他回想起麻雀刮擦掌心时的触感,那个近乎欢欣的时刻。玛丽·达克顿还活着,这时候体味快乐是对死者的背叛。他已经察觉自己受日常生活的怂恿,日益自满、倦怠。他只会再等一个星期。如果到时候还找不到女凶手,如果那个叫菲莉帕的姑娘还没有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话,他就要另想他法,无论如何也要从帕尔弗里夫人口中套出她们的住址。

9

二人许诺自己的十天自由时光转眼结束,是时候找工作了,她们放弃了里森树林的政府就业中心,转而投奔报刊经销店外的晚报和布告栏,因为前者不免叫人联想到令人望而却步的官僚作风。埃奇威尔路北端有家文具店的布告板里贴了一张广告:距吉尔伯恩大街不远的席德鲽鱼店正在招聘厨房工作人员和女招待员。广告体贴地注明:乘16路公共汽车,剑桥大街下车即是;每小时一英镑报酬,包吃。她们计算了一下,如果每星期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的话,她们就能赚到非常充裕的生活费。况且,每天还能额外吃一顿鱼。

席德鲽鱼店两面临街,主营炸鱼和薯条,附带经营咖啡,无论卖相或气味都给人新鲜的印象。在菲莉帕的想象中,席德矮小、黝黑、浑身油腻腻,然而事实上他是个满面红光的金发业余拳击手。他亲自干活儿,同时招呼着店里的生意,只见他掀开炸鱼锅的锅盖,将装薯条的铁丝筐浸入咝咝响的滚油中,一边同吧台旁的顾客们开玩笑,一边用防油纸和报纸打包外带订单,大声地指使厨房的工作人员,然后啪的一声把炸鱼和薯条盛进盘子里推给女招待员,后者时不时地探进传菜口,转述顾客的菜单。店里的喧闹声持续不断,震耳欲聋,席德和他的手下却充耳不闻。菲莉帕很快便搞懂了一点,来席德鲽鱼店吃饭的顾客们不见得需要强健的胃口,但一定要有强壮的神经。

店里的女招待员轮流候在餐桌前服务,倘若端过传菜口的盘子,扔在顾客面前的塑料贴面桌子上也算得上是一种服务的话。这份工作比洗餐具更抢手,因为能拿到小费。席德称大多数顾客或多或少都会留些小费,有时候遇到游客或者刚搬来伦敦还弄不清英国货币面值的移民,甚至能有意外的收获。这种轮流当招待员的方式帮他节省了雇用两个工种的差价,席德美其名曰:“我们是一个有福同享的快乐大家庭。”

他痛快地接受了菲莉帕和她的妈妈,即便他有些奇怪这对受过教育的母女为何到他的店里找工作,却没有表现出来。菲莉帕原本以为在这儿工作既不可能碰见过去的熟人,也不会受人盘问。谁知她错了。同事们没完没了地问这问那,不过好在他们根本不在乎答案的真假。

晚班还有其他三位洗碗工:布莱克·希尔、玛琳和黛比。玛琳把头发染成亮橙色,刺刺的短发看起来仿佛被大剪刀砍过一样,脸颊点缀着两坨亮红色,显然她已经不愿意再用安全别针扎耳洞了,菲莉帕松了一口气。她的前臂刺了文身,一支利箭穿透两颗缠绕的心,周围环绕着玫瑰花环,一艘十六世纪的大型帆船张满船帆。黛比迷上了这艘船,一整晚都兴冲冲地帮玛琳擦拭盘子,站在旁边看着它在洗洁精的泡沫中沉浮。

“沉下去。前进,玛琳!沉下去。”她央求道,玛琳将双臂浸入洗洁精,让泡沫簇拥着小船。

潮湿、简陋的厨房位于咖啡间后身,装了两个水槽,她们二人一组,一边干活一边闲聊,聊头天晚上的电视节目,聊她们的男朋友,聊去西区购物的事。她们的情绪变化无常,动不动就发脾气,经常甩手不干,一副不可侵犯的模样,其实是缥缈又无用的自立在作祟,可是没过几天又回来了。她们背着席德满腹牢骚,当着他的面又跟他打情骂俏。众人有如解剖般巨细无遗地谈论着传闻中席德的性功能障碍,尽管在菲莉帕看来,他的精力显然被生意、偶尔的业余拳击赛、赛灵缇犬和如何令席德夫人快活耗光了。精明、粗鄙的席德夫人每天都会来炸鱼薯条店巡视一次,显然是为了提醒席德,同时告诫其他人,别忘了她的存在。可怜的席德,菲莉帕腹诽道。如果他的女奴隶们联合起来,他肯定受不了。不过,她们狡猾地打起了消耗战,时不时偷一些食物,面包、黄油、糖和茶叶之类的,他心知肚明,却从不捅破。或许双方都暗自视其为一种额外的津贴。不过,菲莉帕发现他从不拿钱箱冒险,总是严加看守。

身材瘦小的黛比,皮肤苍白透明,仿佛生命正偷偷地流逝。她的鼻头和手指尖总是红通通的,一双焦灼的眼睛来回滚动,参差不齐的耳廓像是被啃过,似乎快要渗血。她说话轻声细语,挂着甜美、空洞的微笑蹑手蹑脚地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然而,她是最暴力的那个。同菲莉帕共用一个水槽的布莱克·希尔说:“她十二岁时就拿刀砍了她妈。”

“你是说她杀了她?”

“差一点儿。后来他们把她看管起来。不过,她现在已经好了,但是千万别让她靠近你男朋友。”

“你的意思是她会拿刀捅他?”

布莱克·希尔哈哈大笑。

“不。她会操他。她太可怕了。天哪,那姑娘,太可怕了!”

菲莉帕机械地接过希尔递来的一个个盘子,暗自思忖着,倘若当年她爸爸遇到的是黛比而不是朱莉·斯凯思的话,他现在说不定还活着。没有强奸,没有谋杀,没有收养。他唯一的苦恼是如何摆脱她,阻止下一次见面,不过十先令和一袋糖大概就能打发她。碰到天真又愚蠢的朱莉·斯凯思是他倒霉。

她们仨都对她妈妈心怀敬畏,或许是因为她年长一些,或许是因为她平静的外表下暗藏着一股威慑力。不同于菲莉帕,她似乎向来对冲动的暴力无动于衷。一次,正在洗切肉刀的黛比突然拿起刀指着玛琳的喉咙,她只说了一句“黛比,把刀给我”,便成功说服女孩乖乖地交出了刀。不过,她们也好奇她的身世。某天晚上,她妈妈招待顾客时,玛琳和菲莉帕搭伙儿刷碗,玛琳问:“你妈妈进过疯人院吧?我是说,精神病院。”

“是啊,进过。问这干吗?”

“或多或少看得出来。我阿姨也这样。看眼神就知道。全好了吗,她现在?”

“哦,是的,全好了。医生说她不能紧张,所以我们才找了这份工作。虽然没什么意思,但是下班后了无牵挂。”

没有人再问下去。所有屈尊来席德店里干活儿的人总要有一套说辞。正在旁边水槽搅洗涤剂泡沫的布莱克·希尔语气挑衅地质疑道:“你说话为什么像上流社会似的?”

“这不能怪我。我爸爸去世时我年纪还小,由我叔叔照顾。他和我婶婶都很讲究,我索性就离家出走了。而且,他还想跟我上床。”

玛琳说:“我叔叔也那样。不过,我不介意。他对我不错,过去经常带我去西区过周末。”

布莱克·希尔问:“你念过上流学校吧?”

“后来也逃出来了。”

“你们有地方住吗?你和你妈妈?”

“哦,有,只有一个房间。不过,我们不会在那儿待太久。我男朋友正在给我们买房子。”

“他叫什么,你男朋友?”

“欧内斯特。欧内斯特·海明威。”

众人在一阵轻蔑的沉默中接受了这个名字。玛琳说:“我不能和叫欧内斯特的家伙约会。我爷爷就叫欧内斯特。”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布莱克·希尔问。

“非常喜欢户外运动,经常出去打猎。他喜欢公牛。实际上,他越来越讨人厌了。”

菲莉帕很快意识到她们极易受骗,编造谎言成了她的一大乐趣。要么她瞎编的故事并非离奇得难以置信,要么她们根本没上心。白日梦让她们自己的生活变得没那么难以忍受,他们自然不会小气地不许其他人这么做。真正烦扰她们,显然也令席德发愁的是她和她妈妈出示了二人的国民保险卡要求盖章。炸鱼薯条店里的姑娘们都在领失业救济金,这种正规的做法不免吓到了众人。菲莉帕感觉有必要解释一下:“都怪我的缓刑监督官。他知道我工作了。什么都瞒不过他。”

她们投来同情的目光。众所周知,缓刑监督官没有地方机构的社工好糊弄,不过在她们眼里这种过度的顺从有失身份。城市丛林的生存法则中没有天真这样的字眼。弱者、病患和无知的人总令强者和健康、聪明的人苦恼,每当想起加布里埃尔信奉或自诩信奉的理论时,菲莉帕常哑然失笑。如今他能够在席德的店里找到足够的证据。然而当菲莉帕腰背酸痛、大汗淋漓地俯在水槽旁时,她相信加布里埃尔的世界能熬过玛琳·黛比和布莱克·希尔可悲的蹂躏。

她的脑海中时常浮现两幅生动却矛盾的画面:暑假里某个晴朗的星期六清晨,披着开司米羊毛衫的加布里埃尔钻出他的阿斯顿·马丁汽车,一边喊着她的名字,一边雀跃地跑上68号的台阶;而布莱克·希尔弓着背把五个孩子要洗的一大包脏衣服背到厨房的角落,打算回家时用婴儿车推到自助洗衣店。或许莫里斯的脑海中也有同样生动的画面,正是这种差异令他成为一位社会主义者,即使现在也依然如此,尽管他信奉的理论只能将加布里埃尔的阿斯顿·马丁汽车转让给一个跟他一样的特权阶层,在这个世界中没有哪种经济制度能将阿斯顿·马丁转给希尔,把洗衣服的活计和五个孩子转给加布里埃尔。

某次朝夜间公共汽车站走的途中,她妈妈问:“你不觉得我们在利用她们吗?”

“怎么利用?想想看,我们刷的盘子比她们多一倍,你更应该说她们利用我们。”

“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们假装友好,假装是她们中的一分子,可是回到家就把她们当作某种物件或者标本议论、取笑。”

“她们确实很好笑啊,比一般办公室里的同事更好玩。她们又不知道我们怎么议论她们,有什么关系呢?”

“她们或许没关系。但是我们可能不一样。”

沉默了几秒钟后,她问:“你打算写她们吗?”

“我没这么想过。那不是我们来这儿工作的目的。我想我会默默地把她们储存在潜意识里,需要时再说。”

她原以为她妈妈会问:“你也会把我储存进去吗?”但是,她什么也没说,二人一言不发地继续走。

上了公共汽车,她妈妈问:“你说我们应该在席德的店里干多久?”

“只要我们还没厌倦炸鱼和薯条。我承认有时候我也琢磨法兰西盾之家酒店是不是也缺人刷盘子。”

“你常去那儿用餐吗?”

“只有遇见某些特殊场合时才去。法兰西盾之家、快乐的轻骑兵和蒙普拉斯尔是莫里斯最喜欢的几家餐厅。他每天都会光临贝尔多瑞利。有时候我会去那儿跟他一起吃午餐。我喜欢贝尔多瑞利。”

菲莉帕想知道莫里斯现在是不是还去那儿吃饭,贝尔多瑞利先生有没有问起过另一个世界的她。她妈妈试探着说:“如果你不觉得太累或者无聊的话,或许我们可以再干一两个星期。我不介意吃鱼,我挺喜欢的。”

“我一点也不觉得无聊。我们随时可以换工作,反正保险卡已经盖完章了,我猜如果我们向席德施压的话,他还能帮我们开一份介绍信。你有没有发现,他不怎么开账单,三分之二的生意靠现金交易,没有交税凭证,我敢打赌只要稍稍提一下这件事,他肯定痛痛快快地付我们一年工资而不是代通知薪金。”

“我们不该那么做。他对我们不错。”

“总之,我们随时可以走。那儿也挺有意思。等你吃够了鱼就告诉我一声。”

10

她们享受着无拘无束的自由,以蒙蒂蔬菜水果商店楼上的三个小房间为圆心,遍及整个伦敦。二人享受着这座城市的自由,穿过圣詹姆斯公园榆树下起伏的草坪,避开趴着的游客和他们的背包,寻一块空地躺下,透过斑驳的树影沐浴耀眼的阳光,聆听午间乐队的演奏。演奏台周围的一圈折叠式躺椅早已坐满了老听众:来自郊区或外省的大块头女士们随身带着三明治和遮阳帽,戴着戒指的胖手紧紧地护住大腿上鼓鼓囊囊的手提包。一旦飘起毛毛雨,她们便翻出包里的雨衣遮住膝盖,抖开一块六角风琴似的薄塑料盖住帽子。既然已经付了折叠式躺椅的租金,没道理被英国变幻莫测的天气哄骗,放弃欣赏四十分钟的黄铜管弦乐,接受乐队指挥轻快的致意。

尽管这些行程几乎算得上日常,然而对于菲莉帕和她妈妈而言,二人的生活仍然以德莱尼大街和梅尔大街为中心。菲莉帕自认如果想隐姓埋名,伦敦找不到比这儿更合适的地方了。这里有属于它自己的生活方式,社群意识源自熟悉的面孔,而不是探听它们背后的隐私。德莱尼大街是一条僻静的死巷,居民以住在自家小店铺楼上的中老年人为主,自给自足,宛若一座古老而寂静的村庄,又似一湾滞水坐落在湍急的马里波恩路和埃奇威尔路之间。许多住户自父辈起便生活在这条街上,例如旧货商店的图克夫妇,两位疯疯癫癫、整天领着一群小狗在梅尔大街闲逛的佩格小姐。他们潜移默化成一个严密的小圈子,总像交换信息似的,喜欢默默地站在左邻右舍的门廊,即使最暖和的日子似乎也爱挤在一起取暖;面对不速之客或者新住户,他们或冷眼旁观、或看好戏、或面露嘲讽,如同本地土著看着又一批受骗而来、很快即将幻想破灭的移居者。他们最关注的莫过于地方当局计划开发这片区域的传闻和威胁,凝视荒地四周波纹栅栏的冷漠目光不时流露出担忧。好奇的菲莉帕偶尔不经意地提起,并从乔治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们的情况。如果她和她妈妈常去瞎乞丐酒馆喝酒的话,说不定知道得更多,不过她们觉得还是保持距离,谨慎为妙;经常光顾酒馆就别妄想不被人刨根问底。她们自认被这条街所接纳,邻居们礼貌、友善,对视时偶尔微笑致意,却从未打听过什么。

星期六是梅尔大街的集市日。上午九点,警备车就位,立起路障,封锁整条街的交通。集市虽然不大,却热闹非凡,应有尽有,同时洋溢着英国特色。讨价还价的双方既幽默又好脾气,偶尔还会用旧币交易。一大清早,摊贩推着木制大手推车运来二手地毯,摆了一地。任凭顾客们踩来踩去,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制止。集市本身充满了节日的氛围。晚些时候,集市摇身变成东方露天市场,铜货商贩叮叮当当地摆出各式器皿,巴基斯坦人的摊位悬挂起木制珠帘兜售廉价珠宝。布料摊上堆着大捆的艳丽布匹;瓜果蔬菜、鸡鸭鱼肉、花草树木和锅碗瓢盆,各类摊贩高声叫卖;空气中不乏热狗摊令人作呕的气味;街道的拐角,一个文弱的男孩佩戴着“耶稣爱我”的徽章,耐心地为来往的冷漠人群发放小册子。几只猫或在货架间打闹,或躺在旧衣摊的毛线套衫上伸直懒腰一动不动,店铺外的狗,或瞪着亮晶晶的眼睛兴奋得停不下来,或蜷卧着轻声哼唧,半闭着眼睛沐浴阳光。菲莉帕和她妈妈翻找着旧衣摊的手织毛衣,其中一些旧得根本没法再穿。买回来后,她妈妈便动手拆掉,重新清洗、整理。浴室里似乎总晾着一绺绺毛线。收纳零碎杂物的盒子里收藏着她们搜罗的宝物,其中有一块手工刺绣的亚麻茶巾,经她们缝补、洗烫,每逢星期六下午茶便隆重地拿出来铺上。

货摊后面坐落着各色的小商铺;老式布商依然出售长袖长裤的羊毛紧身衣和卫生衫,橱窗里挂着粉色的系带束身内衣,垂下的细绳荡来摆去;希腊熟食店弥漫着糖浆和浓郁的地中海酒香;干净的小杂货店光线总是很暗,散发着香甜的气息,戴维斯夫人经过挂着铃铛的店门,从昏暗的店铺里端出牛奶、黄油和茶;此外,还有五六家稍大一点的旧货商店,店里塞得满满当当,后院堆着旧家具,墙边的架子上摆着五花八门的陶器、锅和绘画,方便顾客翻找中意的物件。她们在这儿淘到了两个完好的杯子,一个是早期的伍斯特瓷,另一个是斯塔福德瓷,配套的茶托缺了一角,另外还有一个形状讨喜、落满灰尘的盘子,清洗过后露出蓝白色的花纹,原来是一只十七世纪的斯旺西陶器。逛集市仿若玩过家家,重现了她们俩都不曾体验的童年乐趣。

她妈妈的过去,菲莉帕几乎一无所知。她们偶尔简单地聊起曾经的狱中生活,不过却从未提及那次犯罪以及她们早年间一起生活的经历。菲莉帕不问任何问题。她认同L.P.哈特利的观点:过去犹若异乡,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要不要回去。既然她妈妈没那么选,她也无权强迫,脆弱的她很难再次踏上那条鹅卵石小路。她已经读过那起谋杀案的记述;她告诫自己,就目前而言这已经足够了。她不能利用公寓、陪伴,以及维护妈妈不受新世界聒噪的干扰,兑换一份并非自愿奉献的信任。没有承诺,意味着双方都不必承担责任。然而,她意识到自己越来越无法想象她们终将分离的场景。她几乎强迫她妈妈跟她住在一起,因为她需要了解自己的身世。眼下,她正以一种从未预期或谋划过的方式渐渐挖掘自己的过去。至于她妈妈的身世则是另一回事,等等再说。不必急于探寻过去,体验现在已经趣味无穷,更何况她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11

十天后,她妈妈的缓刑犯监督官造访了公寓。虽然菲莉帕心知肚明这种拜访在所难免,是她妈妈获得假释的前提条件,却依然抵触对方的到来。他曾致信提前知会了登门的时间,菲莉帕却借口送洗床单逃出门,看似是为二人腾出单独谈话的空间,其实是回避同对方打照面。然而,待她回家时,刚掏出钥匙打开门便听见她妈妈清晰、自然,甚至有些活泼的说话声。缓刑犯监督官正端着马克杯,坐在厨房里喝茶。反应过来时,她发觉自己正同一个目光柔和、健壮结实的年轻人握手,对方蓄着乱糟糟的黄褐色胡子,已经谢顶。他身穿蓝色的斜纹布裤子和浅黄褐色的运动衫,搭配一双棕色的凉鞋,出奇地整洁,浑身上下干净利落。莫里斯的一些同事穿着也很休闲,不过他们只是想和学生们打成一片,虚有其表。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衣着很适合他。她妈妈帮他做了介绍,菲莉帕一时语塞。她不想认识对方,甚至不想知道他的名字。

他带来一株自己栽培的非洲紫罗兰。菲莉帕看着他帮她妈妈把花种进花盆,心里涌起一股怨气,她讨厌他,讨厌她妈妈俯首帖耳地听命于这种温和却有辱人格的监视,讨厌他侵犯她们的私人领地。她明白这种情绪源自嫉妒。她在照顾她妈妈,她们相依为命。她们不需要政府精确配给的官僚主义关怀。后来,她妈妈和他一直在聊种在厨房窗台上的一盆盆香草,趁她妈妈去找纸笔记花草名字的间隙,菲莉帕问:“你觉得十年后社会能否不再干涉我妈妈?你要知道,她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危险。”

他轻轻地回答:“假释的规定对谁都是一样的。法律不能厚此薄彼。”

“但是又有什么用呢?不是针对我妈妈;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指的是那些更普通的当事人。你们称其为当事人,对吧?要我说,你倒是像情感银行经理人。”

他没理会最后一个问题,回答了第一个。

“用处不大。更重要的不是避免他们伤害别人,而是尽量帮助他们不伤害自己。”

“但是,你具体要做什么?”

“条例规定:‘劝告、帮助、待其如友。’”

“可是,你没法利用《议会法案》同人交朋友。任何人,即使一无所有,难道会满足于这种虚假、退而求其次的友谊?”

“退而求其次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友谊如同金钱,人们需要的其实不多。他们给予我的友善远胜过我的付出。你的欧芹长得不错。可它的生长并不是为了我们。你是从种子开始种的吗?”

“不是,从贝克大街的保健食品商店弄的根茎。”

菲莉帕摘了一小把欧芹递给他,作为紫罗兰的回赠。这样她们就不必觉得亏欠他什么。他接过欧芹,掏出手帕,就着厨房水槽的热水龙头洗了洗,又换冷水冲干净,然后小心翼翼地包好叶片。他的手很大,手指短扁上翘,动作轻柔,从容不迫。他弯腰俯在水槽旁,运动衫随着他的动作向上撩起,露出一小片如鸡蛋般光滑的棕色肌肤。她突然涌起一股触碰一下的冲动,想知道他在床上会是什么样子。加布里埃尔做爱时像个芭蕾舞者,自恋地沉浸于自己的身体,每个动作都力求完美,似乎边做边想:“虽然这是缺乏美感的生理需求,不过,我得努力保持优雅。”眼前的男人则完全不同,文雅直率,既无矫揉造作之态,又无内疚自责之感。他包好欧芹,开口说:“见到这个,玛拉一定很开心。谢谢。”

菲莉帕猜玛拉大概是他的妻子或者女朋友。她知道如果她问,对方肯定会回答她,但是他不会主动提起。他似乎超然地看待自己和周遭的一切,面对他人的善意只取其表面的意义,仿佛善意是生活中的通用货币,言简意赅地回答问题,仿佛洞察不到其背后的动机。或许他的工作要求他只以表面看人。面对她明显的敌意,他没有任何反应,而且也不像在刻意克制自己。菲莉帕觉得可以将他的态度归纳为:“我们血脉相通,受困于同一条沉船。指责、辩解和惊慌都无济于事。只有彼此友爱才能获救。”

探视结束后,菲莉帕开心地听到他跟她妈妈说:“大约一个月后吧,或许您愿意顺道来我办公室一趟。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出探视或者出庭,不过星期二和星期五的九点到十二点半待在办公室。”

她很高兴他不会再来了,公寓又成了她们俩的私人领地。除了帮她搬家具的乔治和短暂造访的乔伊斯·本格尔德之外,他是唯一闯入这里的人。菲莉帕觉得自己还没做好准备同那种或许生来便如此善良的人打交道。

12

周末的晚上,或者不需要工作的星期一,她们时常将卧室的两把柳条椅搬进厨房,一起看电视。看电视对菲莉帕而言是件新鲜事。以前,她的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准备普通水平考试、高级水平考试和剑桥大学奖学金,整条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人都很少开电视。如同许多专家学者一样,莫里斯虽然从不拒绝在电视上抛头露面,然而除了少数几个曲高和寡的节目之外,对待其他节目总是一副嗤之以鼻的态度。现在,她和她妈妈迷上了滑稽、荒唐的家庭连续剧,剧中的角色们周而复始地现身新一集,身心毫发无损,伤口愈合后没留下任何疤痕,甚至精心打理过头发,准备迎接新一轮情感与身体的洗礼。这种活在当下的实用能力传达了一种潜在的信息:过去可以置诸脑后。菲莉帕觉得,应该杜撰一个新词描述这种虽然平庸却坦白的享受。对电视剧的沉迷怂恿二人提早打开电视机,刚好赶上莫里斯同主教对谈节目的最后十分钟。

莫里斯看起来神情自如,与周遭的环境相得益彰,置身于一把黑色皮革和铬合金制成的休闲转椅中,跷着二郎腿,小幅度地转动。菲莉帕分辨出他短袜上的图案——小巧的箭头指向脚踝,以及锃亮的手制皮鞋。他向来讲究衣着。大块头的主教僵直地靠在相同的转椅里,看起来不太舒服;身着紫袍的他胸前挂着单薄的银十字架。菲莉帕看不起这种羞于维护自己信仰的模样。倘若一个人信仰某种东西,应该派头十足地佩戴精美、有分量的护身符。而眼前的主教显然落入了下风,阴郁的脸上满是尴尬,挂着些许难为情和若有若无的讨好笑容,就是那种清楚自己无力反击又力图掩饰的表情。

莫里斯表现得无懈可击。他的小动作,菲莉帕了若指掌,忽而耸动左肩,忽而别过头,忽而扣紧右膝上瘦骨嶙峋的双手,耸起肩膀,仿佛思绪都倾注于争论的焦点。这些古怪的举止并不是因为紧张,只是大脑和身体互相影响的外在表现,躁动的精神和肉体受困于这个由钢铁和皮革制成的时髦玩意儿;纸板墙上挂着他们精心设计的节目名:《针锋相对》。莫里斯的声音相较于平时更高亢,一副学究气。

“好吧,我们扼要重述一下您要我们笃信的是什么吧。您宣称上帝是一种精神,我理解为非物质,您的教义不是称上帝没有形态、没有实体、没有情感吗?——他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生而有罪。我不会抓着您重温那个讲述天堂皇家植物园和禁果的寓言——用您的话说,他辜负了上帝的荣耀。每个孩子降生时都烙着原罪的印迹,然而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上帝不要求人类供奉血腥的祭献赎罪,反而将自己唯一的儿子送到世间遭受最残暴的折磨,用死亡满足父亲复仇的欲望,调停人类及其造物主重归于好。而且,这个儿子还是童贞女所生。顺便提一句,上个星期您告诉我们,某种意义上讲性欲是神圣的,皆因拜上帝所赐,我奇怪的是他为什么看不起他自己创造并恩准的生育法则。我们被要求相信这位由上帝创造、伴随神迹降临的人从生至死不曾有罪,却为人类最初违抗神旨而赎罪。现在,我们或许尚未掌握大量关于耶稣生平的历史证据,不过我们确实了解很多罗马的极刑手段。我有幸说,尽管您或我都未曾目睹过钉十字架,然而作为一种处决方式,我们认同它痛苦、不体面、耗时长、残忍、血腥。无论您或我,倘若真的看见有谁被拖上十字架,并且能救下他的话——当然,前提是不以身犯险——我想任谁也不能置之不顾。然而,慈爱的上帝显然乐意,事实上,也希望此事发生在他唯一的儿子身上。您不能要求我们相信这样的上帝,他甚至不如他最卑微的创造物富有同情心。我不再有儿子了,但是我难以苟同这种父爱。”

她妈妈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调低了电视的音量。她问:“不再有儿子,他这话什么意思?”

“他有过一个儿子,不过奥兰多和他妈妈在一起车祸中丧生了。于是,莫里斯和希尔达收养了我。”

这是她俩第一次提及菲莉帕的养父母,她耐心地等着,好奇二人之间的沉默是否能就此打破,她妈妈会不会过问过去的那十年,她在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过得是否开心,她在哪儿上学,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妈妈只问了一句:“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他就是这样教养你的吗?”

“嗯,九岁那年,他告诉我宗教是无稽之谈,只有傻瓜才相信,并明确地表示我必须自己思索其中的道理,自己拿主意。我想,他从未信过教。”

“嗯,他现在相信了,否则他为什么如此憎恨上帝?即便主教请他相信小妖精或者地球扁平论者的观点,他也不至于这么慷慨激昂。可怜的主教!如果他想获胜的话,就只能说些他难以启齿,同时也是BBC电视台、观众——特别是基督徒们——最不愿意听的话。”

菲莉帕好奇,什么话呢?她问:“你相信上帝吗?”

她妈妈回答:“噢,是的,我相信。”她瞥了一眼屏幕,莫里斯仍在表达自己的观点,却只剩下无声的装腔作势。“主教并不一定知道他热爱什么,但是他热爱他认为他信仰的东西。你父亲知道,但是他憎恨自己所知道的。我相信,但是我不能再爱。他和我都是不幸的人。”

菲莉帕想问:“你相信什么?又有什么分别呢?”仿佛第一次踏上危险、未知的土地,她的心中混合了兴奋、好奇和忧惧的情绪。她说:“但是你不能相信地狱。”

“一旦身陷地狱,你就相信了。”

“但是,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可饶恕的。我的意思是,这难道不是宗教的意义吗?你不能将自己凌驾于上帝的仁慈之上。我认为基督徒们只需祈求。”

“你还得相信。”

“好吧,你确实相信,你刚说过。你很幸运。我不相信。”

“还要悔悟。”

“那有什么难的?我认为心怀歉意是最简单不过的事。”

“不只是心怀歉意,你做了某件事,结果不尽如人意。不仅仅是希望自己没做过。那很容易。悔悟意味着‘我行此事,我担罪责’。”

“唔,有这么难吗?如果立刻祈求原谅,并以来世作为补偿,似乎是个公平的交易。”

“我不能花十年时间为自己开脱,说我没有责任,说我只是没能及时阻止自己犯错,当我重获自由——如同过去一般的自由,当社会认为我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其他人不再关心那件事时,我并没有像获得上帝宽恕那般宽慰。”

“为什么不行?记得海涅 [3] 临终前的遗言:‘上帝会宽恕我,这是他的本分。’”

她妈妈没吭声。显然,话不投机,她的表情因不愉快的对话变得回避。菲莉帕自顾自地说:“您为什么不愿意谈论宗教呢?”

“你不信教,不是也过得不错吗。”

她瞥了一眼屏幕,突然起身关掉电视机。主教亲切、窘迫的面孔瞬间分解成像素消失不见。紧接着,菲莉帕的脑海中冒出一个更切身的念头。她问:“我受洗了吗?”

“受了。”

“你从没告诉过我。”

“你以前从没问过。”

“我受洗时叫什么名字?”

“罗斯,取自你祖母的名字。你爸爸叫你罗西。你应该知道自己叫罗斯,出生证明上有记录。被收养之前,你叫罗斯·达克顿。”

“我去煮些咖啡。”

她妈妈似乎想说些什么,又改变了主意。她离开厨房,回到自己的房间。菲莉帕取下厨房置物架上的两个马克杯,放在餐桌上,双手发抖,提着水壶灌水。她当然早就知道自己叫罗斯,当初拆开那封相貌平平的信封,抽出她的出生证明时,她就知道了。不过,当时她只当它是一个新标签,没怎么在意,虽然莫里斯把它改成了中间名,容许她保留一些过去的记忆。壶口抵着水龙头,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她小心翼翼地把水壶放在滴水板上,弯下腰,紧抓住冰冷的水槽沿,似乎强忍着恶心。罗斯·达克顿。罗西·达克顿。菲莉帕·罗斯·帕尔弗里。一排书的书脊写着罗斯·达克顿。仿佛那串三音节的密码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为你施洗。一捧水淋向她的额头。它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莫里斯大笔一挥便将其抹去。她好奇自己在哪里受洗,赛文金丝街昏暗的郊区矮尖塔教堂吗?罗斯。这名字甚至不适合她。如同皮斯、斯卡利特·旺德和艾伯丁一样,是人名册中常见的名字。她本以为自己早已习惯关于她的一切都是假的,就连名字也不例外。那么,她现在为什么抖成这样?

她止住颤抖的身体,如同一个被委派了陌生任务的孩子,小心翼翼地灌满水壶。罗斯。奇怪的是她妈妈从未叫过她那个名字,甚至不曾无意间叫错,毕竟,那是她起的名字,至少获得过她的同意,那个名字她叫了八年,过去孤独的十年中,她一定曾记起过那个名字。如果她相信上帝,那个陌生、古怪的存在,她——菲莉帕,她——罗斯,祈祷时一定会提到那个名字,如果她真的祈祷的话。上帝保佑罗西。自她们第一次见面起,她肯定时常费心提醒自己她叫菲莉帕。每次当她叫出拜莫里斯所赐的新名字时,她就扮演一次违心的角色。不,这不公平。虽然介意这些事很荒唐。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希望她妈妈能抛掉谨慎,喊出她的真名,哪怕只有一次。

13

吃过早餐后不久,斯凯思突然涌起一股寂寥之感,仿若有重物压得他喘不过气,突如其来,令人心烦意乱。梅维斯去世后,他早已习惯了孤独,却没料到能再次真切地感受这种情绪,也没料到烦躁和无聊的余波再次侵扰了他。十一点时,帕尔弗里夫人仍未露面,他猜她不太可能再现身了。上个星期日也是这样。或许星期日是他们夫妻二人一起出门的日子,据他调查有条路直通屋后的车库,他们很可能开车沿后面的车道离开家。只有跟踪她才能帮他摆脱眼下的无聊。他的生活已经同她息息相关,她每天的外出路线就是斯凯思的活动轨迹,现在少了她,他甚至感觉形单影只。

旅馆人满为患,星期六傍晚新来了一个西班牙旅行团,提供给其他客人的服务变得敷衍了事。餐厅里一片嘈杂,大厅堆满他们的行李。马里奥喋喋不休,手忙脚乱,火急火燎地往返于前台和餐厅之间。斯凯思早早地坐在卧室的窗边,避开拥挤,不抱希望地将双筒望远镜对准68号。这天清晨天气变化无常,先是疾风骤雨猛烈地敲打窗户,接着雨过天晴,乌云消散,太阳出来了,人行道蒸腾起徐徐的水蒸气,炎热而晴朗。十一点半时,他愈加坐立不安,于是下楼找科菲。维奥莱特一如既往地守着交换机,狗卧在她脚边。因为对方依赖声音,斯凯思便开口说了一句“看见太阳真开心”,随即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当赶紧止住了声。他应该说感受阳光。她笑了笑,无神的眼睛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令他意外的是,他竟然听见自己说:“今天下午,我打算去摄政公园赏玫瑰。你星期日下午没班吧?带着科菲一起去怎么样?”

“太好了。谢谢你。我俩都愿意去。”

她摸索到狗脑袋,摸了摸。狗动了动,竖起耳朵,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她的脸。

“你想先吃顿饭吗?我是说,午餐?”

她红着脸,点了点头,看起来似乎很高兴。斯凯思发现她浅黄褐色的开襟羊毛衫下穿了条簇新的蓝色棉质夏季连衣裙。听到他说完那些话,她双手轻抚了一下裙子,绽开笑容,好像很高兴自己费心换了这条新裙子。斯凯思告诫自己他已经干了一件蠢事,现在又干了第二件。此刻再收回那些话,为时已晚,而他也不想那么做。他思忖着该带她去哪里吃午餐。维多利亚大街有一间他偶尔光顾的小三明治吧,不过他不确定星期日是否营业。那家店干净,但不是很上档次。但是他转念一想,反正她也看不见,隔间简陋、狭窄与否似乎也没什么关系,这个念头一起便令他羞愧难当。不能因为她看不见就欺骗她。他必须筹划一次特别的用餐。毕竟,她是斯凯思结婚后,除梅维斯外邀出去的第一个女人,对他来说意义超乎她的想象。无可否认,她是个盲人。不过,如果她看得见,就不会接受他的邀请。斯凯思记得火车站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说不定那里星期日还营业。他发现那间餐厅不欢迎带孩子的客人,但是没人在意狗。至少,科菲不会有什么问题。

斯凯思豁然开朗。是时候休息一天了,同别人散散步,聊聊天。他俩约好,临近十二点时他来前台喊她,然后斯凯思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推开房门时,他忽然意识到今天似乎没必要再背那个装着谋杀工具的帆布背包了,但是他不确定把它锁在房间里是不是安全。不过,这个背包几乎已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倘若右肩突然少了熟悉的重量,走路的姿势也会怪怪的。为什么不背呢?他突然想起,他一时冲动选了最合适的人选陪他走一走。她不会好奇背包里装了什么,更不会问。案发后,即便事情败露,警察追查到卡萨布兰卡旅馆,也不会请她指认他的身份。

14

八月二十七日,她们同居后的第二个星期日,吃过早餐,她妈妈突然问:“你想去教堂吗?”

菲莉帕吃了一惊,随即征求妈妈的意见,仿佛那只是个稀松平常的提议而已。她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的布道,自认能像谈论教堂建筑风格一般介绍各个教堂的宗教仪式和音乐。她询问她妈妈的看法:喜欢马里波恩教区教堂严谨的仪式和高水平的唱诗班,还是喜欢玛格丽特街诸圣公会弥撒炫目的镶嵌画、镀金的圣像和彩色玻璃?又或者圣保罗大教堂富丽堂皇的巴洛克式建筑?她妈妈说想去一个幽静、近一点的地方,于是她们选择了十一点在尼尼安·康珀爵士凉爽、整洁的圣塞浦路斯教堂举办的诵唱圣诗礼拜,清一色的男声唱诗班站在楼厅上清唱祷告文,声音柔和的牧师一丝不苟地布施天主教义,浓郁、芬芳的玫瑰焚香笼罩着高高的祭坛。由始至终,菲莉帕垂首静坐,既然自愿来这儿,至少应该表现出象征性的礼貌恭顺。他们没有强迫她来。既然信与不信无关紧要,又何必冒犯似的炫耀自己的不信仰。毕竟,听一听未被修订者修改得面目全非的克兰麦 [4] 经文也无妨。伴随着轮流吟唱的洪亮韵律,弥留之际的简·奥斯汀从哥哥手中领受圣餐,获得了慰藉。这个事例本身便足以平息不敬之念。菲莉帕看着她妈妈垂着头,紧握双手,不禁好奇她同她的上帝正交流些什么。她一度猜测:“或许她在为我祈祷吧。”这个念头令她隐约萌生出一股欣喜之情。她虽然不会祈祷,却喜欢唱赞美诗。浑厚的嗓音时常出乎她的意料。雄浑的女低音比她平时的说话声更低沉,甚至不像她的声音,似乎她性格中自然、莫测的那部分只能通过贫乏的韵文和怀旧的校园集会曲调释放。

施圣餐时,她妈妈并没有往祭坛走,反而趁着最后一首赞美诗悄悄地溜出门,尾随其后的菲莉帕明白这样才能避免在牧师和会众面前介绍自己,也不必费心同陌生人攀谈。无论这种不领圣餐的奇特宗教仪式对她妈妈意味着什么,至少不用在圣堂喝咖啡或者在门廊闲话告别,菲莉帕心存感激。最后一首赞美诗临近结尾时,二人轻轻关上身后的门,决定不做午餐,趁天气晴朗多在外面逛一逛。她们可以先去贝克街找个价格便宜的地方吃饭,然后前往摄政公园,消磨整个下午。

虽然住得很近,这却是她们第一次游览摄政公园。清晨的雨已经停了,湛蓝的天空缓缓飘过沐浴着阳光的云朵。湖对岸,远处树丛上方映着淡紫色的晴空。铁桥两侧的天竺葵和常春藤垂下长长的枝条,拂过湖面上划桨游客们笑意盈盈的面庞。雨后的公园重焕生机。堆在树下躲雨的折叠式躺椅重见天日,一个个小家庭坐在椅子上凝视着玫瑰花圃,眺望远处的风景,椅腿陷进潮湿的草地;更令人宽慰的是,洗手间和咖啡馆都近在咫尺。星期日风雨无阻来散步的人牵着爱犬,漫步在薰衣草和飞燕草间,咖啡馆前的队伍越排越长。玛丽皇后玫瑰园里粉红色的哈里尼玫瑰、亮黄色的夏日艳阳玫瑰、埃娜·哈克尼斯玫瑰和和平玫瑰被雨水浸润,纤细的花瓣还挂着残留的雨滴。

她妈妈在灌木丛中徜徉,菲莉帕在一大片白玫瑰间寻到一条长凳,坐下,掏出挎包里的袖珍本《多恩 [5] 诗集》,那是她花十便士从某个市集摊位淘来的;头顶的玫瑰花轻轻摇曳,百花绽放,飘来阵阵芳香,偶尔有白色小花瓣和金色的花蕊撒落在三叶草草地上。阳光暖暖地抚过她的脸,勾起昏昏欲睡的惆怅。她记不得上一次来玛丽皇后玫瑰园是什么时候的事,或许她从未来过。相较于自然风光,莫里斯更喜欢建筑物,即便如摄政公园这样规划得井井有条的自然园景,他也没什么兴趣。菲莉帕的记忆中有一座玫瑰花园,不过那座花园在彭宁顿,她想象中的父亲穿过绿树丛朝她走来。奇怪的是如此清晰、强烈的回忆——伴着芬芳、温暖、柔和的午后阳光,甚至充斥着痛苦——只是孩子气的幻想。不过,眼前这片花园很真实,莫里斯关于建筑的观点没有错。自然需要对比,需要齐整的砖石反衬。约翰·纳西排屋的柱廊和三角墙,动物园奇特的轮廓,甚至简约庄重的邮政局大楼,都映衬了公园的美,勾勒、限定了它的范围。菲莉帕暗自思忖,倘若这片苍翠繁茂无穷无尽地蔓延,演变成堕落的伊甸园,恐怕也令人难以忍受。

菲莉帕收回视线,不再盯着摇曳的玫瑰花,转而望向她妈妈。她时常观察她妈妈,有时候,她想,她妈妈不过是换了种被监视的方式。此时,她轻轻地捧着一朵橘红色的玫瑰,嗅着花香。大多数爱花人闭着眼睛闻香;她却睁大着眼睛,神情专注,面部肌肉紧绷,仿佛正遭受痛苦的折磨。她远离人群,一动不动地站着,除了掌心的玫瑰眼中别无他物。

就在那时,菲莉帕看见了那个男人。他沿着湖畔的斜坡走来,戴着眼镜、身材矮小、头发灰白,殷勤地陪伴一位牵咖啡色导盲犬的失明女人。对方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目光接触的一刹那,出于那一刻懒洋洋的愉悦情绪,她本能地报以一笑。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他僵在原地,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似乎陷入了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接着,他突然转身,抓着女伴的手肘,几乎半推着她往湖边走。菲莉帕放声大笑。这个其貌不扬的小男人,虽然普通却不招人厌烦,绝不至于没见过女人会心的微笑。或许,他以为她是个狐狸精,潜伏在夏日的玫瑰花丛中,正打算勾搭他。她目送古怪的二人逐渐远去,暗自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他是女孩的父亲吗?他又该如何解释突然催促她离开?她似乎曾经在哪儿见过他,不过记不太清了。毕竟,他的长相很难令人过目不忘。但是,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认识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感觉不免令她有些挫败。菲莉帕垂下眼,重新沉浸到诗集中,将那人抛到九霄云外。

15

维奥莱特·赫德利焦急地提高了嗓音:“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没事吧?”

想必被他抓疼了胳膊,又或者嗅到了突如其来的亢奋和恐惧?人们不是总说盲人有第六感嘛。斯凯思放慢了脚步。

“对不起。没什么。只是突然遇见了一个人,过去在会计事务所共事的同事。我不想勉强自己跟他说话。”

她默不作声。斯凯思忽然意识到对方或许误以为他怕被人瞧见,觉得跟她在一起丢脸,于是赶紧解释道:“我向来不喜欢他。他这人好管闲事,有点儿爱欺负人。你知道那种人吧。我不想让他看见我,也不想跟他说话。”

她温柔地说:“他一定让你非常不高兴。”

“不至于非常不高兴。不过,突然看见他确实有些意外。我本以为那段日子永远不会再同我产生瓜葛。这座花圃里种了一片非常漂亮的黄玫瑰。我去看看标牌,告诉你是什么品种的玫瑰花。”

她说:“这种玫瑰叫夏日艳阳。”

他难以控制自己的语气。失望令他涌起一股想吐的冲动。她们在一起。刚刚猛然转身的一刹那,他瞥见那个女凶手正俯身站在一片玫瑰花丛旁。他终于找到了她俩,却无能为力,束手无策,不能跟踪她们。眼下,时机再合适不过。他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找个地方坐下,若无其事地晒着太阳盯梢。公园越来越拥挤。等她们起身回家时,混迹在人群中尾随其后并不是什么难事,谁会留意人群中的一个无名氏呢?必要时,他还可以借助双筒望远镜。很多游客都戴着这玩意儿,时不时地举起望远镜,瞄准奇异的水鸟。他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离开。某个瞬间,他甚至萌生出甩掉维奥莱特的念头,找个借口把她安置在长椅上,许诺去去就回。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光是想想便令他羞愧不已。毕竟,他还得回旅馆,她也一样。到时候,如果她问起他去了哪里,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过,最糟糕的是菲莉帕·帕尔弗里看见他了,甚至还冲他笑了笑。如果再见面,她很可能认出他。

那个发自内心的率真笑容无邪得令他惶恐,似乎邀他共享这温暖、芬芳、欣喜的时刻,涵盖了对共同人性的认知以及他断绝的亲情之乐。可是,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吗?二人慢慢地走回旅馆,一路上谁都没作声,斯凯思反复回想自己出于本能的恐惧掉头就走的那个瞬间。他肯定没搞错?那个笑容流露出无意识的快乐,别无他意。她不知道他的身份,更猜测不到他的企图。所以,干吗非要自己相信那抹笑容别有深意呢?哪怕只有一瞬间,无疑也很愚蠢。

不过,有一件事千真万确。这个小插曲毁了维奥莱特·赫德利的一天。起初,一切顺利。她享用了午餐,接着二人在公园共度了美好的时光。他发现同她聊天是一件十分轻松的事。但是,一切都结束了。甚至科菲也垂头丧气地耷拉着尾巴,踉跄地跟在他们身旁。他吸取教训。从现在开始,他必须学会忍耐孤独。无论多么谨小慎微,一旦牵涉寻常的友谊、关照和信任,都有可能招致危险。他必须独来独往。为了眼前的任务,他必须摆脱牵绊。

16

接下来,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她终于带他找到了她们。那天同以往一样平淡无奇,斯凯思守在窗前,双筒望远镜瞄准68号的大门。帕尔弗里先生照例九点一刻出门。他看了一眼手表。其实看不看时间不重要,但是他已经养成了计时的习惯,仿佛小说中的间谍记录目标的一举一动。三分钟后,帕尔弗里夫人现身。他立刻发觉她有些反常,对方既没有带网兜,也没有推手推车,随身只有一个老式的大手提包。她换下了那件一成不变的开襟羊毛衫,穿了件浅黄褐色的大衣——裁剪平淡无奇,样式也有些过长;头上蒙了一块蓝白相间的大头巾。然而,天气并不冷,微风徐徐;或许她只是不想被风吹乱头发。最出乎意料的是她戴着浅黄褐色的手套,正式的穿着令斯凯思确信了自己的推测,这次外出不同寻常,她努力打扮得时尚。

他一把抓过帆布背包,快步跟上。斯凯思距她四五十米远,尾随她朝维多利亚街走。他跟着她穿过埃克斯顿桥,踏上车站旁的辅路,正担心她是不是打算在车站入口处排队等出租车时,她转身进了地铁站,这着实令他松了一口气。帕尔弗里夫人在三十五便士的售票机前取了一张票。斯凯思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五便士的硬币,两个年轻的背包游客挤到他前面,已经往售票机里塞了两个十便士,正慢条斯理地翻剩下的硬币。斯凯思赶忙把手里的两枚十便士硬币塞进旁边的售票机;然后距离她几米远,尾随她穿过检票口,一路朝维多利亚线走。

乘自动扶梯时,他尽可能地靠近她,唯恐她突然上车;没等他俩走到月台,便听见列车的隆隆声渐行渐远,斯凯思如释重负。下一趟列车很快到站,车厢里乘客不多。他挨着车门坐下,同她拉开距离。帕尔弗里夫人正襟危坐,双脚并拢,两只戴手套的手放在膝盖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广告。她看起来很紧张,心事重重。难道只是他的想象吗?她仿佛正准备接受某种严酷的考验,浑身紧绷,如同即将经历一次可怕的体检或者重要的面试。

她在牛津广场站换乘,斯凯思跟着她穿过长长的通道,朝着北行的贝克鲁线走。其间,她没回过一次头。帕尔弗里夫人从马里波恩站出站,斯凯思攥着一个五十便士的硬币尾随她上了自动扶梯,突然担心补票时售票员可能在找零的步骤上耽误他的时间。万幸一切顺利。售票员淡漠地塞给他三十五便士的零钱,没耗费太多时间,待他跨过检票口时,她还没走出马里波恩站的站前广场。她没有加入等出租车的那三四个人,而是朝北向马里波恩路走去,斯凯思又松了口气。

走到这里,他故意落后了一段距离。十字路口的信号灯拦住了她,川流不息的来往车辆挡住了她的去路。他猜信号灯变色前还要等一段时间,他不想靠她太近,同她单独站在十字路口前。不过,他必须跟她同时穿过路口。如果他错过了这个信号,还得多等几分钟,这几分钟足够她消失在马里波恩路南侧错综复杂的街道。幸好这一次也有惊无险。二人一起经过路口,距离只有几米远,不过她似乎根本没意识到他的存在,转身拐进西摩广场。

这座雄伟的石砌建筑物正是她的目的地,檐口上方挂着精巧的盾形纹章。“内伦敦少年法庭”的铭牌赫然在目。帕尔弗里夫人消失在绿色的双层玻璃门内,门内传出一阵孩童的叫嚷,仿若置身学校操场一般。斯凯思考虑着下一步的行动。显而易见,她既不是少年犯,也不是某个少年犯的母亲。他还知道她不是这里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她要么是证人,要么是青少年治安法官。不过,后者在他看来不太可能;然而,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无从得知她什么时候能出现。最后,他执意走进大楼,询问当值的警察可否旁听审判。对方委婉地拒绝了他,青少年法庭不对公众开放。他说:“我的一个朋友,耶尔兰德小姐,是其中的证人之一。我不记得案件的名字了,但是我同她约好结束时在这儿等她。他们大概什么时候结束?”

“看情况而定,先生。而且不止一个案子。如果是辩护案件,她要在这儿逗留很长时间。不过,中午或者临近傍晚时通常都会结束。”

斯凯思折回马里波恩路,坐在公共汽车站旁,为下一步做打算。有必要在这儿消磨一整天,等帕尔弗里夫人离开吗?再三考虑,他决定必须这么做。毕竟,如果他推测无误的话,女凶手和那个姑娘就住在这片区域,靠近摄政公园的某个地方,这是自他跟踪帕尔弗里夫人以来,她第一次接近她们。所以,她很有可能回家时顺路探望二人。下午晚些时候,他再回来盯梢。门口不方便监视,对面也没有容他藏身假装翻书的书店。他必须适时地出现,沿着西摩广场来回溜达,既要盯住法庭的入口,又不能走得太近引人怀疑。不紧不慢地闲逛,时刻保持警惕,虽然单调乏味,但是避免引人耳目应该不算太难。这里不是小镇街道,没有人藏在窗帘背后偷窥。只要他保持安静,自顾自地溜达,不时遵守交通信号灯穿过马路,几乎不大可能有人注意他。假如有人注意到他怎么办?斯凯思劝慰自己,他有些过于谨慎了。他的行踪只需对三个人绝对保密,更何况其中一个人正待在这幢大楼里。在此期间,他决定去马里波恩路的公共图书馆消磨几个小时——那个姑娘是个买书的人,说不定会去那儿——然后,再逛逛摄政公园的玫瑰花园。贝克街肯定有卖三明治和咖啡当午餐的地方。斯凯思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已经将近十点。他紧了紧肩膀上的帆布背包,向右拐进贝克街。

17

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有机会坐上青少年法庭,然而,莫里斯以命令的口吻建议她应该培养“厨房之外的兴趣”,他某个同事的妻子是治安法官,提议她尝试做青少年治安法官,并帮忙推荐了她的名字。莫里斯说:“你应该能做出有益的贡献。法官席向来是上层中产阶级的专属,经久不废。他们需要摆脱固有的错误观念。这些人大多不知道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你能够分享一些不同的生活体验。”

她明白,他所谓的不同的生活体验是指她在莱斯里普最贫穷区域狭小的排屋里长大;作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只念过综合学校;父母是劳动阶层;因为在意邻居们的看法,所以家里的窗帘有图案的那侧朝外;父母对她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谋一份银行的工作;为了省钱,每年度假时他们都下榻同一家布莱顿旅馆。

帕尔弗里夫人背靠皇家盾形纹章,坐在主席的左手边,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无关她的痛痒。时常与她一同出庭的多萝西夫人住在伊顿广场,假日前往诺福克郡一幢翻新的十七世纪教区长住宅度假。面对眼前态度各异——或顺从、或愠怒、或畏惧的孩子和父母,虽然她没有体验过他们的生活,但是似乎并不妨碍她理解他们的感受。她凭借一种人之常情,麻利地同他们打着交道,远比穿花呢套装的笨重身体和粗鲁、傲慢的嗓音更善解人意。她瞥了一眼社会调查报告,里面提及未婚同居的丈夫进了监狱,孩子太多,又没有什么生活来源。她倾身向前,语气轻快地朝站在她面前的男孩的母亲说:“我了解到你丈夫目前不在家,你一个人养育四个男孩一定不容易。你在霍尔本有一份打扫办公室的工作;那个地方离你很远。你怎么去呢,乘中央线吗?”

那个女人显然从这番话中感受到了希尔达未曾察觉的同情,急切地扑到她面前,大吐苦水,仿佛法庭里只剩下她和多萝西夫人:她述说自己如何艰难,韦恩在家时是个好孩子,他只是太想他爸爸,才跟比林斯帮那伙人鬼混,因为总在学校挨欺负才不肯上学,她想过送他上学,但是她八点上班,送他就要迟到一小时,迟到就要扣工资,再说,送了也没用,点完名他就跑了,她上班路途还算顺利,只不过得在牛津广场站换乘,花费太高,因为地铁票涨价了,但是又不能坐公共汽车,因为早班车时间不准。

多萝西夫人不住地点头,好像她一辈子都在牛津广场站换乘,到霍尔本打扫卫生。她们之间似乎传递了某种无法言说的同情、认同和理解。说完后,那个女人的情绪好多了,她觉得多萝西夫人也感觉好多了。希尔达想起无意间听某位法官同事说过的话:“她对付那些人的态度,仿佛她们是她父亲猎场看守人的老婆,不过这种方式似乎很奏效。”

不过,对希尔达而言,每次出庭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折磨,倒不是因为她无法胜任这个位置——迄今为止,她早已习惯了这种不足——而是担心莫名其妙的脸红。有些时候尤为严重,然而她却无计可施,无法摆脱这种痛苦。每次出庭,或迟或早,她知道尴尬的时刻终将降临,没有什么能阻止它;意志力、绝望的祈祷或者可怜的权宜之计都无济于事:她绞尽脑汁想办法掩饰,或不经意地扶额,假装沉思;或故意低头翻文件,垂下头发遮住两颊;或假意咳嗽以帕掩面。先是一阵没由来的恐惧攫取她的心,如疼痛一般真实,接着,火烧火燎的红晕从脖子开始,星星点点地蔓延到脸颊和前额,一片诡异的猩红。她感觉法庭里的每双眼睛都盯着她。由父母陪同的那个孩子在椅子上坐立不安;书记员抛开法庭登记簿,抬起头,惊讶地望向她;社工们投来职业性的怜悯目光;主席顿了一下,瞥了她一眼,尴尬地转过头;当值的警察冷漠地看着她,面无表情。随后,红晕渐渐消褪,仿佛海浪冲刷过的沙滩般暂时回归冰冷、平静。

今天,帕尔弗里夫人顺利地熬过了上午的出庭,没遭太多罪。一点钟,法庭休庭,三位治安法官照例光顾克劳福德街的一家意大利小餐馆,共进午餐。今天上午,与她共事的搭档是空军上校卡特和贝林小姐。白发苍苍的空军上校举止拘谨,帕尔弗里夫人有时候会将这种老派的礼节误认成和善。为人直爽的贝林小姐目光犀利,戴着大大的角质边框眼镜,是外伦敦一所综合学校的高级英语老师。她令希尔达自觉像个脑袋不灵光的四年级学生,不过她并不反感,因为她私下也这样看待自己。两位搭档都没有令人生畏的感觉,如果不必担心执着打探她家庭状况的空军上校问及菲莉帕在做些什么的话,或许她能更好地享用千层面和博若莱红葡萄酒。

然而,下午第一个案件刚刚开始二十分钟,她忽然感觉心跳加快,红晕涌上脖子和脸颊。她抓起放在大腿上的手帕,掩住口鼻,假装克制恼人的咳嗽。上午开庭和午间休息时,她一直不安分地绞着那块手帕,布片湿乎乎的,一股汗臭、肉酱和葡萄酒的气味。她干咳了一阵,假惺惺的咳嗽声在她听来都显得不自然,作证的社工犹豫了一下,瞥了一眼法官席,然后继续往下说。担任主席的贝林小姐不动声色地推过一瓶水。双手发抖的希尔达伸向水瓶。温吞的水滑过舌头,她知道最糟糕的时刻过去了。这次的状况不严重。红晕逐渐消褪。相信庭审结束前,她不必再面对尴尬的场面,直到下一次噩梦降临。

帕尔弗里夫人放下手帕,一抬头正对上一双惊恐万状的眼睛。起初,她以为那个孤身一人坐在距法官席两英尺位置上的姑娘尚未成年。接着,她想起这是一起指控虐待的监护案,女孩是婴儿的母亲。她大概十几岁,面色苍白,瘦高个,一头乱糟糟的金发,鼻子又尖又细,丰满的上唇富于曲线,下唇松弛,毫无血色。她没有化妆,眼圈还挂着弄花的眼线。灰色的大眼睛流露着绝望的祈求,直直地望向希尔达。

希尔达这才注意到对方不伦不类的衣着。想必有人建议过她戴帽子出庭。帽檐处垂下一束樱桃,碾碎的枝叶已经褪色,说不定最初买下那顶宽檐草帽的契机是为了她的婚礼。女孩穿着一件旧旧的浅黄褐色棉质上装,衣服上淡淡地印着洗得褪色的广告语,薄薄的衣襟别着一枚玫瑰花胸针,直往下坠;一条黑色短裙包裹着裸露的双腿,膝盖像孩子似的布满结痂和疤痕。脚上穿着一双厚厚的软木底凉鞋,脚踝绑着塑料鞋带。她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手提包,样式过时,紧紧地搂在胸前,生怕哪位治安法官冲过去抢走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希尔达。呆滞的目光除了无言的呼救外,别无他物,然而希尔达觉察出一种更复杂的情绪在二人之间流淌,一股痛苦的怜悯油然而生。她想倾身向前,伸出双手拉起女孩,搂住那副僵硬的身体。或许,她们都能从那个不真实的拥抱中获得某种安慰。她同女孩一样处于受审的境地,被判不能生育,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咧开嘴,扯出不合时宜的微笑。对方毫无反应。那个姑娘看起来比孩子大不了多少,即使面对如此羞怯的人,却吓得不知如何回应这种友善。

希尔达似乎根本没留意地方政府社工提供的证据。那姑娘的孩子刚出生十个星期,根据《安全地点命令》,男婴目前安置在一间收容所内。地方政府正在申请第二份临时监护令,为该案的最后聆讯做准备。到了辩护的最后阶段,贝林小姐先后转向空军上校卡特和希尔达,小声问:“我们延长临时监护令,再给二十八天时间,方便地方政府准备案子。”

希尔达没吭声。贝林小姐重复了一遍:“那么,我们延长临时监护时间?”

希尔达下意识地说:“我想我们应该讨论一下。”

贝林小姐不动声色地通知法庭治安法官们请求暂时休庭。当贝林小姐一行人离开时,法庭里的其他人竟然也慢吞吞地站起身。

希尔达明白她的言行无助于改变局面,她的怜悯和愤怒无济于事。他们必须保护那个婴儿。威严、善意的正义机器无情地转动,虽然它难免犯错,然而无论她做什么或者说什么都是螳臂当车。一旦它停下来,那个婴儿有可能再次受到伤害,甚至丧命。幽闭、阴暗的休息室中,她的搭档们表现出十足的耐心。毕竟,她此前从未有过异议。空军上校卡特试图解释她早已清楚的事实。

“我们只是提议一个二十八天的临时监护令。没有三四个星期的时间,地方政府完不成案件的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我们必须保护那个婴儿。剩下的交由法庭决定。”

“但是,他们六个星期前就带走了孩子!现在,她还要再等四个星期。如果到时候他们不把孩子还给她呢?”

贝林小姐意外地温柔:“只有法庭才能决定。也就是我们,不是什么无名无姓的人。那孩子目前受《安全地点命令》的保护,但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地方政府再次申请了临时监护令,我认为我们不能置之不理,否则孩子将被遣送回家,这么做太过冒险。你也听到医生提供的证据了吧,大腿内侧的圆形烧伤很可能是烟头烫的,已经愈合的骨折肋骨,臀部的瘀伤。那些不可能出于偶然。”

“但是,社工说她丈夫已经抛弃他们母子,离家出走了。如果他是该负责的人,那么孩子现在已经安全了。”

“我们还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该负责的人,也不知道虐待孩子的究竟是谁。判定法律责任不是我们的工作。这里并非成人刑事法庭。我们只管考虑孩子的福祉,继续保护他直至他获得切实的监护。”

“可是,她将彻底失去她的孩子,我知道必定是这样的下场。他才十个星期大,而他们母子已经分开六个星期了。有谁替她说话?”

贝林小姐说:“那正是我对这类案件的担心。政府施行《一九七五儿童法案》第六十四章之前,类似她这种境遇的母亲无法获得法律援助、保障自己的权益。孩子有律师帮助,家长却没有。令人不能接受的是第六十四章并未实施。理应有程序监督议会法案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还是如同第六十四章这般一直延误实施。不过,那不是我们关心的问题。我们无能为力。眼下,我们必须判决是否有充足的证据确保我们颁发临时监护令的合理性。我想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无法阻止她丈夫随时回家;说不定那姑娘希望他回家。即便她没有虐待孩子,显然她也没有能力阻止他虐待孩子。”

希尔达小声说:“我希望能带她和孩子回家。”

她想到菲莉帕干净的空房间。虽然菲莉帕厌弃它,不需要它,然而对于那个女孩来说是个安乐窝。她们可以将婴儿床安置在阳光充足、朝南的窗户旁。女孩似乎需要好好吃一顿;为饥肠辘辘的人做饭算得上一桩美差。这时,她听见贝林小姐说:“你必须谨记受训时学到的东西。青少年法庭不是福利审理委员会。地方政府有义务照管那孩子。我们必须遵照法律、法规审慎行事。”

众人重返法官席,贝林小姐直截了当地宣布了预料之中的决定,希尔达避开女孩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那个紧抱着大包、瘦骨嶙峋的姑娘仿佛一个等待判决的死囚,不过下一秒那感觉消失了。接下来的下午,她强迫自己专心审阅每个案件。令人心酸的案件接二连三:弱者、罪犯和一无所有的人依次经过她面前。一份份关于穷困、无能、不幸和失败的社会调查报告愈发令她深感无能为力。庭审结束后,她独自站在法庭外的阳光下,突然迫切地想见菲莉帕一面,确定她是否安然无恙。她想跟她说说话,虽然知道这不可能。菲莉帕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尽管只是暂时地分开,但是务必完全切断联系。她知道她们住在哪里,距离德莱尼大街非常近。只在屋外看一眼,确认她们确切的住址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她像往常一样,小心地避开铺路石的接缝,闷着头往前走。希尔达从小便认为踩石头缝会带来坏运气。她琢磨着这会儿去德莱尼大街或许不太方便。如果她们都工作——无疑如此——现在说不定刚回家。假如不小心遇见她们的话,那简直太糟糕了。菲莉帕肯定误会她暗中监视她们。当初,她坚持保密行踪,不向任何人透露住址,不允许任何人致电。菲莉帕只把地址留给希尔达一个人,方便她转寄信件,或者发生紧急事件时联络她。可是,希尔达搞不清楚,什么情况才算紧急事件呢?莫里斯要病到什么程度呢?她觉得所谓的紧急事态应该没考虑过她。希尔达暗自祈祷:“求您了,上帝,千万别让她们看见我。”这种绝望、荒谬的请求不时在她的生活中上演。“求您了,上帝,保佑焦糖布丁成功。”“求您了,上帝,保佑我能理解菲莉帕。”“求您了,上帝,保佑我这次出庭时别脸红。”“求您了,上帝,让莫里斯再爱我吧。”焦糖布丁从未失手,然而她原本靠自己就能搞定。其他的祈愿,那些对爱的奢求,上帝向来置若罔闻。她毫不奇怪。因为结婚后,她没再去过教堂,又怎能指望祈祷得到回应呢?显然她对莫里斯的畏惧远胜于上帝。

希尔达朝马里波恩路走去,丝毫没有察觉马路对面距离她二十米远的跟踪者,斯凯思一声不吭地加快脚步,趁绿灯尾随她一起穿过路口,小心地保持一段距离,途经马里波恩站,穿过里森树林,踏上梅尔大街。

18

就这样,斯凯思终于找到了她们。他神色平静地站在那里,望着德莱尼大街,镜片后一双温和的眼睛不断地闪烁,内心却恨不得振臂欢呼。他回想起那个跪在布莱顿镇循道卫理礼拜堂的小男孩,此时此刻,他也想跪下去感受一下坚硬的路面。他猜得没错,她们在伦敦。她们就在这儿,住在距离他所站的位置仅几米远的12号蔬菜水果店的楼上。不到十分钟前,他看见帕尔弗里夫人在附近徘徊,不时抬头看,快步经过商店,然后沿原路折返,再次抬头张望。即便她是个内奸,受雇带他寻找猎物,也无法将这场出卖她们的哑剧表演得更好了。辗转了两分钟后,她走到小摊前买了两个橘子,生怕她们出现似的,迅速瞟了一眼窗口。斯凯思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紧张。或许是因为那姑娘坚持保密?如果她是被收养的,她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她当然是被收养的,她是女凶手的女儿,这一点毫无疑问,她姓帕尔弗里也毋庸置疑。或许她的养父母不赞成她离开家。一想到帕尔弗里夫人这次试探性的探视或许是缓和她们关系的第一步,斯凯思不免兴奋起来。如果女孩搬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留女凶手一个人住在这里,那么他动手时就容易多了。

买完橘子后,她加快步伐沿着梅尔大街拐进埃奇威尔路,排队等待开往维多利亚站的26路公共汽车。她打算回家了。斯凯思不必再跟着她。他赶紧跑回德莱尼大街,唯恐错过她们,错过证实她们住在那里的机会。不过,站在街角,望着了无生气的街道,他不再怀疑,心底涌起一股熟悉的欢欣和恐惧。他再次感受到那个十岁男孩病态的亢奋,他站在布莱顿码头下潮湿的沙滩上,耳边回荡着大海波涛汹涌的咆哮,小手里攥着刚刚偷来的战利品。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他毫无罪恶感。最奇怪的是,在清白的年岁中他一直生活在无休无止的罪恶里;然而当他真成了小偷,这种罪恶感反而消失了。朱莉的死也一样。他相信只有当匕首刺入玛丽·达克顿的喉咙时,他才能永远地驱散心中的罪恶感。斯凯思不知道如何让梅维斯的灵魂解脱,他只知道如何解救他自己。

紧接着,目标出现。再次见到二人的冲击已经没有摄政公园初遇时那般强烈,斯凯思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女孩关上前门,对她妈妈说着些什么,然后二人一同转身往梅尔大街走。她们穿着随意,宽松的长裤搭配夹克衫;女孩的肩膀上挎着旅行包。斯凯思推测她们要去往贝克街和伦敦西区,赶忙向右拐进梅尔大街。然而,回头一瞧发现她们跟他走了同一条路,距他只有四五十米远。他赶紧溜进一条小巷,来回徘徊等她们经过。

折回德莱尼大街后,斯凯思以战略家的眼光打量着周遭的环境。眼下,不必再提防她们,他可以不慌不忙地踩点,考虑在哪里监视不致引人注意。瞎乞丐酒馆显然是个待选项,却很快遭到了否决。伦敦小酒馆里的常客们和酒馆老板彼此熟识,新面孔的反复光临势必引人耳目。虽然他们不会找他搭讪,不会打扰他。然而,一旦发现尸体,他无疑将成为犯罪嫌疑人之一。倘若他在女凶手的家里动手的话,警方会带着他们的照片前来问询。虽然尚不清楚酒馆老板和他的顾客们会不会协助警察调查,但是迟早有人提到他。此外,他的酒量很小,试想一下坐在烟雾弥漫的酒馆里忍耐着常客们好奇的目光,慢慢地啜饮一品脱啤酒,那感觉令他如坐针毡。而且,那儿实在算不上一个有利的监视地点。像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小酒馆一样,从外面很难瞥见酒馆里面的状况。除非站起身,透过华丽的彩色玻璃张望,否则什么都看不见。

酒馆旁的书店和蔬菜水果店旁的旧货商店都方便他假装闲逛、逗留。可是,同样地,如果频繁露面的话,很可能引人耳目。或许,自助洗衣店是最理想的选择。然而,他带的换洗衣服不多,没办法时常送洗;他暗自琢磨或许他不需要洗任何东西。自助洗衣店很忙碌,他只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带着塑料袋和报纸,耐心地坐在那里,人们自然以为他要么在洗衣服要么在烘衣服。梅维斯生病的那段日子里,他曾经往自助洗衣店送过床单。他知道那里人来人往,人们常趁等待期间买东西或者去酒馆喝一杯。但是,他必须小心行事。虽然警方不太可能来这儿盘查,他也不能整天坐在原地。更何况,那个女人和她女儿说不定也会来,她们当然不会错过如此便捷的自助洗衣店。

斯凯思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想办法接近那套公寓。他慢慢地踱步,故意沿着靠公寓的那侧走,他注意到那把门锁,那是一把最容易撬开的耶鲁锁。蔬菜水果店的位置显然是这幢房子原本的客厅。店铺旁有一扇门,想必通往楼下的门厅,同样挂着一把耶鲁锁。

斯凯思走到路对面的二手书店,翻阅搁板上的四摞平装书。他突然晃过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站在这儿,为什么没有跟踪女凶手和她的女儿。他随身带着刀。究竟是什么让他放弃了下手的机会呢?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报纸常有报道,人山人海的人行道,地铁站入口处拥挤的人群,沉默的行凶者悄悄动手,迅速抽身,只留下狼狈的围观群众一头雾水,待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后吓得目瞪口呆。他觉得某种程度是因为事出突然,太出人意料。斯凯思还未做好杀人的心理准备。他的思绪一直专注于如何追踪她们,还没来得及考虑如何动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不符合他的预期,众目睽睽下肮脏的街头犯罪,仓促、笨拙,搞不好还有弄砸的风险。那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在他的想象中,他和女凶手单独待在一起。她躺在床上睡觉,露出脖子上跳动的血管。他不慌不忙、郑重其事地将刀刺入她的喉咙,完成正义与赎罪的仪式。

书店是个闲逛的好去处。窗户被后面的书架遮住一角,成了一面镜子。他假装翻看一本脏兮兮的《永别了,武器》,不时地抬头,瞥一眼准备打烊的蔬菜水果店,摊贩拖着一袋袋洋葱和土豆往店里搬,摞起番茄和莴苣的箱子,推倒精心摆好的苹果和橘子金字塔,拆掉搁板桌上铺着的绿色人造草皮。斯凯思放下书,慢悠悠地穿过马路,踱进对面的旧货商店。门口的人行道摆着不值钱的家具:一张所有抽屉都不知去向的木桌,两把椅面破损的藤椅,一个装着裂纹陶器的锡制浴盆。桌子上的纸箱里乱糟糟地堆满了旧眼镜。他挑出一两副随手比划一下,像是检测视力一般。透过模糊的镜片,斯凯思看见蔬菜水果店的摊贩脱掉浅黄褐色的工作服,取下里间挂钩上的蓝色牛仔夹克,换上,消失了一会儿,再回来时拿着一根顶端带钩子的杆子,哐当一声锁上了店铺的铁门。

几秒钟后,他走出前门,仔细关好门后朝德莱尼街的方向走去。这么说,他不住在店铺楼上。可是,他仍然需要一把钥匙开前门的耶鲁锁,因为店铺从里面反锁了,只能通过前门出入,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他应该随身带着钥匙,也许同其他钥匙挂在一起,又或者揣在夹克的口袋里。他穿了一条紧身牛仔裤,两个后兜紧贴着臀部,没装钥匙。斯凯思心不在焉地挑选一副又一副眼镜,不停地翻找。如果真有适合他的,说不定值得买一两副。换副眼镜能改变他的外在形象。以前,他从未考虑过乔装,在他看来乔装是一种他不具备的技能。然而,他知道自己具备另一种技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他从未失过手,想必这次也一样。那便是“扒手”技能。

斯凯思沉浸在终于找到目标的兴奋中,甚至舍不得离开德莱尼街。但是,12号大门紧锁,附近又没有安全的藏身之地,他需要回到那个不为人知的房间,休息,思考,计划。离开之前,他又沿着街道走了一圈,考察各种可能性。他注意到瞎乞丐酒馆旁有一条狭窄的过道,过道一侧是酒馆肮脏的砖墙,另一侧是高约七英尺的波纹钢栅栏,隔开一块杂草丛生的荒地。毗邻德莱尼街一侧的钢板早已锈迹斑斑,水泥支柱摇摇欲坠,甚至能透过钢板间的缝隙监视街道的状况。问题是如何进入荒地,还要确保周围没有能俯瞰这块有利地形的高层窗户。

斯凯思迅速地扫了一眼德莱尼街,然后快步走进过道。倘若有人问起,他也想好了应对的借口;抱歉地说一声在找厕所。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理由比他预想的更可信。过道的尽头是个小院子,散发着浓郁的啤酒味和淡淡的尿臊与煤灰味。右侧是酒馆的后门,面前是一家已经废弃不用的露天煤店,一扇上下各有一道狭缝的木门潦草地漆了“公用男厕”几个字。

他急匆匆地走进厕所,闩上门闩。透过木门顶部的缝隙能看见酒馆背面挂着厚窗帘的昏暗窗口,也看得见栅栏。这里似乎比前面更不安全,两块钢板之间的缝隙足够一个瘦弱的男人挤进去。尽管酒馆墙角的支架上有盏老式的路灯,天黑后动身或许比较妥当。虽然已是晚夏时节,凉风习习,不过天光依然持续到傍晚。除非没有俯视荒地的高层窗户,否则他的监视时间仅限于天黑后的几个小时。

巨大的木椅几乎能吞没他,想必时间同酒馆一样久远。他消瘦的屁股抵着木椅,如同一只困兽般蹲伏着,所有的感官都警觉起来。四下无声。既听不见脚步声,也听不见德莱尼街的吵嚷声,甚至梅尔大街隆隆驶过的车流声也变轻了。消毒剂的气味像煤气般刺鼻。天空开始飘起蒙蒙细雨,起风了,水雾顺着门缝刮进来,模糊了他的眼镜。他掏出手帕擦干镜片,发现自己的双手不停地发抖。令人奇怪的是,就当前这一刻而言,他仿佛躲在密室般安然无恙,无人察觉,却为何如此痛苦。或许是因为终于找到她们带来的后知后觉的惊愕。

是时候离开了。打定主意后,他迅速溜出厕所,肩膀紧贴着栅栏最单薄的钢板用力顶开。钢板微微错开一条缝。斯凯思用手扳开旁边的钢板,锋利的金属边缘刺破他的掌心。缝隙逐渐变宽,他赶忙趁机挤进去。

仿佛步入一座花园。斯凯思沿着栅栏的阴影费力走动,杂草几乎齐腰高,夹杂着粉色的小花,看起来十分纤弱,却冲破了板结的泥土和混凝土顽强生长。走到杂草最高的地方,他驻足环视这片荒地。这里远比他预期的更利于他行动。荒地里只有一扇门,对着德莱尼街,不仅封上了,还上了锁。斯凯思猜,那儿原来应该有一排房子,后来因为开发拆掉了,他面前是一堵没有窗户的秃墙,隔壁的房子也推倒了。瞎乞丐酒馆的侧墙没有窗户,荒地的另一边是一幢玻璃混凝土建筑物,看起来像是一所学校。透过楼上的窗户或许能看见他,不过放学后大楼应该空无一人,当然,除非用来办夜校。不过,肯定不会安排夏天上课吧?他必须搞清楚这一点。

接着,他发现或许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他很走运。荒地距离德莱尼街几码远的地方扔着两辆旧汽车,其中一辆是破货车,另一辆只剩底盘,没有轮子,左侧的车门耷拉着。如果拖到合适的位置,例如正对着钢栅栏的缝隙,便可以帮他躲避来自旁边学校窥探的目光。即使如此,视线也会受阻。理想情况下,他需要正对着12号的大门。他费力地走过去,紧贴着钢栅栏,仿佛栅栏的高度和波纹曲面某种程度能起到迷惑的作用,令他不那么显眼。

斯凯思抑制了跑进车里藏身的冲动,快步朝货车的方向走去。他气喘吁吁地走到那里,松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背靠栅栏。几秒钟后,他睁开眼睛,环顾荒地。它依旧一片荒芜,细雨转成斜雨,一丛丛野草随风摇曳,愈加荒凉。斯凯思转过身,仔细查看栅栏。正如他所愿,视线正下方刚好有一块缺口。虽然并不是正对着蔬菜水果店,但距离已经够近了,宽度也能保证他的视线不受阻碍。

他站在那里,双腿微曲,张开双臂,手指紧抓着波纹钢栅栏,目不转睛地盯着12号紧闭的大门,守望着。雨水打湿了他的肩膀,顺着夹克领子汩汩流下。他努力擦拭模糊的眼镜,然而手帕很快就湿透了。德莱尼街拐角的路灯亮起,湿漉漉的人行道闪着跃动的光。某处的教堂传来洪亮的钟声,一刻钟,半小时,九点,十点,十一点。梅尔大街的车流越来越少。酒馆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最后伴随离去的脚步声和道别归于平静。她们依旧没回家。斯凯思时不时地直起身,舒缓肩膀和双腿难耐的酸痛,但是只要一听见脚步声便立刻俯身查看。二人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半,似乎累得有些无精打采,女孩在他的注视下摸出包里的钥匙。推开门时,她们好像随意地说了些什么,然后走进去,关上身后的大门。几秒钟后,二楼两扇长方形的窗户透出微弱的光。直到这时,一直蜷缩着几乎动弹不得的斯凯思才第一次觉得饿,夹克和衬衫好像湿药膏一般糊着他的后背,他再次挤过栅栏的缝隙,艰难地走回贝克街站,乘环线去往维多利亚站。

19

当天傍晚莫里斯回家时,厨房里亮着灯,却空无一人。希尔达站在花园的铁艺桌旁,摆弄着雕花玻璃钵里的玫瑰。浅口的玻璃钵造型粗犷,他花了一两秒钟才想起它的来历。这是希尔达的父母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他甚至能想象对方为玻璃钵过高的价格焦急商量的样子。他记得他妈妈也曾有过一个非常相似的钵,而且向来不放心交给他清洗。星期日茶会时,她往现成的蛋糕上盖一层果冻,再涂上一层厚厚的人造奶油,做成乳脂松糕,然后摆进玻璃钵中当作茶点。眼前的这个钵胡乱地塞着用来支撑玫瑰的金属丝。希尔达每往里插一枝玫瑰,金属丝就刮擦着玻璃发出一声令他烦躁的声音。玫瑰摘得太晚,又摆弄了太长时间。菲莉帕准备客厅的插花时,总是早早地剪下来,放进水里,摆在阴凉处。这些花却蔫巴巴地摊在桌子上,耷拉着花苞,花梗也变得软塌塌。莫里斯忽然觉得自己不喜欢玫瑰。经过这么多年,直到这一刻才发觉这一点真令人不可思议。玫瑰受追捧得过了头,它们的美仰仗宜人的香气和诗意的联想,然而凋零得很快。精致的花瓶中插着一枝绽放的花,靠在素白的墙边,营造出堪称奇迹的色与形,不过一丛花的美感却取决于栽培的技艺。玫瑰花园总显得杂乱不堪,带刺的灌木丛长着难看的叶子,参差不齐,难以打理,花期短暂,花瓣随风凋落,归于泥土。香气又如同廉价的香水般令人作呕。真不明白以前他为什么认为它能带来乐趣呢?

不甚满意的希尔达拔出玫瑰重插,不小心刺伤了手。大拇指冒出一粒血珠。“像玫瑰一样在痛苦的芬芳中死去。”究竟是勃朗宁 [6] 还是丁尼生 [7] 的诗句?菲莉帕应该知道。正回忆那句诗的出处时,莫里斯忽然听见希尔达怒气冲冲地说:“我怀念菲莉帕准备插花的日子。一个人又做饭又摆桌,活儿太多了。”

“嗯,菲莉帕的装饰审美值得称道。那些是为今晚准备的吗?”

她忽然抬起头,一脸担忧、戒备地看着他。

“不好吗?”

“花束会不会太大了?大家聊天时应该越过花束看着彼此。你不能对着一个看不见的人聊天。”

“噢,聊天!”

“聊天才是晚餐会的主题。而且,花的气味太浓郁了。餐桌应该以菜香和酒香为主。玫瑰的香气混淆了人的感官。”

希尔达的语气透着一丝愠怒,在莫里斯听来特别刺耳,自从菲莉帕离家后他时常听她这么说:“我似乎做什么都不合心意。”

“合心意?合谁的心意?”

“合你的心意。我真不明白当初你为什么跟我结婚。”

话一出口,她一脸惊恐地看着他,或者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仿佛这些话只能在心里想想,一旦说出口便会招致灭顶之灾。他拾起一枝玫瑰,花朵垂落在他的掌心,他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我跟你结婚因为我喜欢你,因为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会幸福。如果你不幸福,一定要告诉我你有什么烦恼。”

荒谬的是款款真情听起来像是虚情假意,肺腑之言倒不像真话。如果他爱得够深,倒可以谎称:“因为我爱你。”但是,如果他爱得够深,也完全没必要说谎。

希尔达喃喃自语:“你不用这么跟我说话,好像我是你的学生一样。我知道你觉得我很笨,不必掩饰。”

莫里斯没吭声,只是站在原地看着她用力把最后一枝玫瑰硬塞进那团金属丝里,擦伤了花梗。花插得太多,头重脚轻,缠成一团的金属丝翻出来,玫瑰花瓣、花粉和水珠洒了一桌子。希尔达轻轻地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拭。她说:“菲莉帕走了,你怪我。我知道你怎么想的。我不能给你生孩子,收养的也留不住。”

“太荒唐了,你必须明白我能阻止菲莉帕离开,但是我不愿为此付出代价。菲莉帕必须自己找出回归现实的途径。”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他只听见她说:“如果我能生个孩子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他忽然心生怜悯,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却足以令他丧失理智。他听见自己说:“你提醒了我,我刚好有件事要告诉你。上个星期我拜访了帕特森医生。没有什么大事,只是一次例行体检。不过,他通过我的体检记录证实了十二年前我们找专家会诊时我的猜测。我没有生育能力,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捧着玫瑰花,盯着他说:“可是,你有奥兰多啊!”

他厉声说:“这和奥兰多没关系,是他出生之后的事。医生认为我在奥兰多六个星期大时患过流行性腮腺炎,造成了不孕不育。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也没有治疗的办法。”

希尔达盯着他,目不转睛的凝视令人焦躁不安。莫里斯本想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苦笑一下嘲弄命运的乖张,转身走开,回避谈论关于他不孕不育种种矛盾的细节。然而,对方无声的凝视却牵绊了他,令他挪不开眼睛。他咒骂自己的愚蠢,仅仅为了几枝破败的玫瑰和刹那间徒劳的同情,便脱口而出。幸好尚未和盘托出,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说出来,虽然只是事实的一部分,却是最重要的部分。这个秘密他保守了十二年,如同一个或许有些声名狼藉却深得他心的朋友,而现在不再专属于他了。对待这个不太光彩的秘密,他认为自己的反应同大多数男人一样。大多数时候,他记不得这件事,这并不需要任何的意志,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如同他的消化系统一样,除非出了毛病,否则没有任何感觉。偶尔想起时,莫里斯便视其为自身性格中一个有趣、复杂的成分加以揣摩,就像他揣摩学生复杂的性格一般,这有利于他的研究。他甚至乐在其中。虽然如此,这个秘密依旧有些不光彩,至少得具备儿时调皮时的天真才能与之共处。有时候,它擅自侵入他清醒的头脑,引起痛苦和忧虑的情绪,甚至呼吸急促等轻微的生理表现,莫里斯将其诊断为负疚和羞愧,不过这种情形越来越罕见。而现在,它已经不再是他的秘密。他背负了十二年的心理压力,现在还得肩负起希尔达的责备和失望。莫里斯不由得同情起自己。她为什么用那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他?他才是需要得到谅解的人。丧失生育能力的人是他,不是她。

希尔达说:“你早知道了,对吗?你根本没去帕特森医生那儿。我们第一次做检查时,你说你不想再继续下去,你已经受够了,那时候你就已经知道了。你一直让我误以为,我们不能有孩子都是我的错。这么多年来,你一直让我觉得有问题的是我。”

“不是任何人的错。谈不上是谁的错。”

他准是疯了才忽然觉得他俩之间缺的只是坦诚。他婚姻的悲剧——尽管用悲剧形容这种司空见惯的不幸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不在于她总是错误地回应他的需要,而在于她根本没有能力给予正确的反馈。她指责道:“如果没嫁给你,我本可以有个孩子。”

“或许吧。假如你嫁给别人,对方也想要孩子,而你俩又能生儿育女的话。”

她垂下眼帘,笨拙地收拾好玫瑰花,闷声说:“有人喜欢我。乔治·波寇克喜欢我。”

看在上帝的分上,乔治·波寇克是谁,这个名字拨动了莫里斯的心弦。哦,原来是大学招生办公室那个长粉刺的年轻职员。这么说,他和乔治·波寇克曾是情敌喽。倘若这件事没能伤害他的自尊心的话,那也轮不到别的事了。

晚餐时,希尔达比平时更沉默寡言,莫里斯看得出一方面出于她习惯性的害羞,另一方面出于她有心事。直到客人离开,他俩回到卧室独处时才有机会交谈。她挑衅地开口,仿佛等着他责备似的:“我打算辞掉青少年法庭的职务。”

“辞掉?为什么?”

“我应付不了,帮不了任何人。我也不喜欢,熬过三个月任期后,我就不干了。”

“如果你这么觉得的话,没必要继续下去。不过,你最好给大法官办公室写封信,我建议你少一些幼稚的理由。”

“干不好,帮不了别人,这理由不幼稚。”

“那你闲暇时间做什么?需要我跟格温·马歇尔聊聊吗?他们一直在物色辅导学生的人选。”

“你凭什么觉得我能干好这个呢?我自己安排时间。”

她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想要一只狗。”

“在伦敦?合适吗?遛狗可不是件容易事。”

“有地方遛,路堤花园,圣詹姆斯公园都可以。”

“公园里的狗已经够多了,公园被弄得一塌糊涂。不过,如果你真想要的话,最好确定你要哪个品种的狗,我们搜罗一些信誉好的狗舍,这个周末去看一下。”

莫里斯惊讶于自己的慷慨。这主意或许不坏。希尔达和菲莉帕不太合得来,可是少了她这房子又显得空荡荡。如果训练得当,一只狗不会给他带来多少麻烦。他们可以趁周末开车去一趟狗舍,权当兜风了。

她说:“我不在乎品种。我想从巴特西狗之家领养一只流浪狗。”

莫里斯烦躁地说:“说真的,希尔达,如果你决定养狗,至少也挑一只长得好看的。”

“我不在乎好不好看。你和菲莉帕讲究这些,我可不在意。我想要一只流浪狗,一只没人要的狗,一只再找不到家就会被人道毁灭的狗。”

坐在梳妆台前的希尔达转过身,神采飞扬,几乎恳求道:“它不会弄乱花园。我知道你多看重那些玫瑰。我会好好训练它,保证不让它上花坛。它可以睡在厨房的篮子里,也不会多花钱。我们剩下那么多食物足够它吃了,还可以找潘特勒先生要些骨头,我是他的老主顾。”

他说:“我想应该没问题,只要你负责照顾它。”

他的语气仿佛迁就纠缠不休的孩子。她难过地说:“嗯,我负责。我来照顾它,这我能做到。”

“劳驾选一只个头小一点、不常叫的狗。”

听了这话,希尔达放下心。她记得菲莉帕曾经说过,每当莫里斯拿出一副简·奥斯汀笔下人物的腔调时,说明他心情不错。文学典故对她而言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她分辨得出语气。她可以养狗了。她想象着它的模样,亮晶晶的眼睛,摇着尾巴,仰着头看她。现在还没法帮它取名字,她得先知道它长什么样子。不过,她喜欢小淘气这个名字。莫里斯和菲莉帕肯定觉得这个名字太普通了,然而这就是她想要的那种狗。希尔达躺在莫里斯很少睡的单人床上,内心涌起一股自信。她没有不孕不育,那是他的问题。她不必再用生命弥补那与她无关的缺憾。而且,熬过三个月的任期之后,她也不必再坐在法庭里受罪了。

[1]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1932—2009),美国作家,诗人。作品包括系列小说“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以及一些短篇小说集、诗集和评论集等。

[2] 迷你(MINI)是宝马集团旗下的小型汽车品牌。

[3] 海因里希·海涅(Heinrich Heine, 1797—1856),德国抒情诗人和散文家。

[4] 托马斯·克兰麦(Thomas Cranmer, 1489—1556),第69任坎特伯雷大主教,是圣公会的代表人物和最重要的改革家。

[5] 约翰·多恩(John Donne, 1572—1631),英国詹姆斯一世时期的玄学派诗人。

[6] 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 1812—1889),英国诗人,剧作家,主要作品有《戏剧抒情诗》,《环与书》,诗剧《巴拉塞尔士》。

[7]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 1809—1892),英国桂冠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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