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眼下,他怀着越来越高涨的激动心情从皮姆利科一成不变的生活中抽离出来,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她们的世界。行动本身不再前途未卜,是时候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做好动手的准备了。斯凯思体会到一种不同以往的感受。跟踪帕尔弗里夫人时,虽然他是尾随的那个,却有一种尽在掌握的感觉。她领路,他跟随,但是二人之间那根无形的缰绳始终攥在他手里。在他看来,这种跟踪似的欣快游戏,没有丝毫焦虑,他坚信她终将带他找到猎物。她的孤独、可悲的徒劳和无法逃避的背叛甚至令他萌生出一丝同病相怜的情感。

现在却大不一样;他深入敌腹,跟踪的对象由一个变成两个,而且那个女孩见过他,再度碰面肯定能认出他。斯凯思依然记得玫瑰花园中羞愧和惊骇交织的一瞬间。而她也更年轻、更敏锐、更灵活,肯定也更聪明。任务难度无限加大,暴露的风险随之增加。他必须抓紧时间,更巧妙地行动。首要的任务是藏身荒地监视她们的一举一动,弄清楚她们每天的活动规律。

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搞明白她们每天傍晚五点出门去了哪儿。其中三天,他远远地沿梅尔大街跟着她们,然后躲在一家药房的门口看她们登上朝北开往埃奇威尔路的16路公共汽车。第二天,他偷偷躲在距离公共汽车站更近的地方,等她们赶到后,尾随她们上车。见对方坐在一层,斯凯思赶忙溜到二层,买了一张到终点站的车票,生怕售票员问起他的目的地,接着透过车窗观察她们在哪站下车。汽车行驶了二十分钟后停靠在克里克伍德街站,一瞥见二人下车的身影,他立刻跑下楼梯,在第一个红灯处跳下车,急匆匆地往回赶。可惜,太迟了,她们早已不知去向。

第三天傍晚,斯凯思再一次搭乘那趟公共汽车,确定对方上车后他赶忙现身,跑上公共汽车的二层,寻了个座位。这次,因为早有准备,所以幸运地没有跟丢。他距离目标三十码远,看着她们走进一家卖炸鱼和薯条的餐馆——席德鲽鱼店。斯凯思慢慢地经过餐馆门口,站到隔壁公共汽车站等车的队伍中,等着看她俩会不会再出来。十分钟后,他再次经过餐馆门口,隔着玻璃窗看着一排排塑料贴面桌子,却不见二人的身影。斯凯思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难以相信她们跑这么远的地方来只是为了吃顿晚餐。这样看来,这里是她们工作的地方。这个选择倒是令他大吃一惊。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她们需要的工作必须确保女儿遇不见熟人,同时又没人问东问西。

于是,斯凯思了解到每天下午五点至晚上十一点之间他可以放松警惕。他既不能在公共汽车上动手,也不能在她工作的餐馆动手。那么,夜晚归家时的梅尔大街怎么样?他想象着某天晚上,他手握匕首,紧贴着门,伺机而动;猛地刺向她的喉咙,用只有她能听见的声音低低地叫一声“朱莉”,狠狠地拧两下、撕裂血肉抽出匕首,然后拔腿往德莱尼街跑——可是,跑去哪里呢?这招行不通,听起来就不切实际。迅速抽出匕首时,如果被骨头卡住怎么办?还得费时间拔出来。他总不能扔下匕首不管吧。到时候肯定血流如注。而且那个姑娘也在场,她比他更年轻、更强壮、更敏捷。他怎么能指望全身而退呢?

监视的第一个星期里,她们从没分开过,更重要的是二人从早到晚待在一起。自从他放弃了街头行刺的打算后,他转而注意起女孩何时留她一个人待在公寓。他得找个借口登门,最好安排在天黑之后,应该不太难。他可以借口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帮菲莉帕·帕尔弗里带了急信儿。知道女孩的姓名和以前的住址无疑能够帮他赢得对方的信任,至少有机会进门。这正是他需要的全部。倘若能趁她睡着时下手更好,干净利落,无须担惊受怕。不过,所有的前提是他跟她面对面地单独待在一起。

斯凯思依然坚持每天跟踪她们,他并未打算伺机动手,只是单纯因为看不见二人的踪影,他便坐立难安。在地铁里跟踪她们再容易不过。她们通常从最近的马里波恩站上车。据他推测,当初她们第一次从国王十字车站启程时,女孩应该选择了环线的贝克街站或者埃奇威尔路站下车,以节省时间、免去换乘的麻烦。斯凯思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跟在二人身后,当对方站在月台等车时,他便在通道入口处徘徊;上车后则站在与之不同的车厢内,守着车门观察她们何时下车。下车后就变得困难起来。他时常因为太过谨慎而跟丢目标。她们偶尔沿着僻静的河岸穿过伊斯灵顿区或金融区的乔治亚广场,任何跟踪者在那里都无处遁形。每当这时,斯凯思便倚靠着桥栏杆、教堂的门廊或者商铺门口,手举双筒望远镜远远地看着,直至她们从视线中消失。

跟踪、时刻紧盯着她们已经显得没那么重要了,他反而越来越痴迷于融入对方的生活,间接地感受她们的兴趣,分享她们的快乐,一旦离开她们,他心里便焦躁得刺痒难耐。尽管她们已有定居此地的迹象,斯凯思依然担心某天清晨他赶到德莱尼街时发现人去楼空。他关注二人同居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发现女孩似乎掌控一切,由她安排午餐,掏出挎包中的塑料餐盒,打开,递给她妈妈;由她负责买车票,带地图。看来他别指望她俩能分开了,意识到这一点的斯凯思烦躁不已。某个晚上,他甚至做了一个混乱不堪的噩梦,在梦里他杀了那个女孩。对方赤身裸体地躺在卡萨布兰卡旅馆的床上,喉咙附近的伤口不再流血却微微翕动,仿佛两片湿润的嘴唇。他被眼前的失误吓坏了,顾不得手里的匕首还滴着血,急忙转过身,却看见他的妈妈和女凶手正站在门口,紧抓着彼此,放声大笑。直至第二天,噩梦的阴影仍然如影随形,自从找到二人后,他第一次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离开房间。

将他和她们紧密联系起来的是仇恨,也是嫉妒。他从未见过二人有过身体接触,她们也不经常聊天;然而,她们的笑容是面对同一件事时发自内心的微笑。她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克制、和睦、冷静,之所以同居一室是因为眼下她们不愿意和别人住在一起。所以,他不由得认为自己原本或许也能同女儿一起散步、欢笑、像朋友一样相处。

这种状况或许持续了好几个星期,斯凯思白天跟踪她们,然后回旅馆吃晚餐,夜幕降临后躲在钢栅栏后等待,直至她们的脚步声消失在12号门后,长方形的窗口映出灯光。他蜷缩在黑暗中,几乎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女孩不太可能这么晚留她妈妈一个人在家。但是,不等到灯光熄灭,他又不甘心离去。终于,九月九日星期六的清晨,一切都变了。

正如上个星期六一样,她们在梅尔大街的市集闲逛,斯凯思隐没在人群中跟踪她们,时而藏身古董商铺的屋檐下,时而躲在小摆件的摊位后,一旦对方转过头,他便后退一步,隐匿于一排排摇曳的棉布衬衫、夏季连衣裙和印第安印花长裙间。那是一个明媚、温暖的清晨,晨雾散去后,梅尔大街人头攒动。斯凯思站在向西印度妇女兜售芒果和大串未熟香蕉的摊位旁,听她们断断续续、含糊不清地高声叫卖,眼睛盯着路对面,女凶手和她的女儿正翻拣着硬纸板箱里的旧亚麻布,似乎在寻找饰带。旁边的摊位摆了一顶帽檐上翻的澳大利亚丛林宽檐帽。突然,女孩抓起帽子,扣在自己头上,披散的金发如同摇曳的金色幕帘般飘垂,帽子的系带垂落在下巴下方。她轻快地转向她妈妈,挑衅地推了推帽檐,接着翻挎包,找钱买下这顶既时髦又可笑的帽子。女凶手开怀大笑!隔着宽阔的马路,对方毫不掩饰的笑声压过西印度妇人们嘹亮的嗓音、摊贩们高声的叫卖和歇斯底里的犬吠传入他的耳中。

她在笑。朱莉死了,梅维斯也死了,而她却在笑。斯凯思惊骇不已,并不是因为他早已习惯的愤怒,而是源自一种深切的悲痛。朱莉在坟墓中腐烂,她的生命尚未开始便遭扼杀。这个女人却对着太阳尽情欢笑。他失去了自己的孩子。然而,她的女儿却健康地活着,仿佛从朱莉的鲜血中获得滋养的吸血鬼一般沉浸于耀眼的美丽。她们自由地散步。他却像食腐动物般鬼祟地尾随其后。她们和睦地坐在房子里,听着音乐,笑着,聊着。可是他孤零零地蜷伏在冷风中,夜复一夜,像个偷窥狂似的透过墙缝窥视。耳畔仿佛再次响起格拉迪斯婶婶的声音,虽然她死了,像他的妈妈一样,像梅维斯和朱莉一样,她却依旧在说:“那孩子令我毛骨悚然。他像个倒霉的畜生一样爬来爬去。”你作为仆人不过是一条狗罢了,怎可以行这事呢?他倒不如跷起一条腿,倚靠掩护着他的破旧车门,宣泄自己的无能和自我厌恶。他妈妈的声音如此真切,仿佛她真这么说过:“杀人!你?别逗我了。”

斯凯思发现自己在哭,无声的眼泪难以抑制地滚落,如同咸涩的雨水沾湿他颤抖的嘴唇,溅落在他无用的双手上。他泪眼迷离地穿过人群。他无处可去,无处可藏。偌大的伦敦没有一个能容他安静哭泣的角落。他想起朱莉,钢制保健眼镜后那双忧郁的眼睛,闪着金属光泽的牙齿矫正器。他很少想起那张模糊的面容。谋杀最大的恐怖之处在于它削弱了旁人对死者的记忆。如果朱莉死于疾病或者交通事故,他现在或许能怀着悲伤的心情记起她,但是这种悲伤势必渐渐趋于平静。然而现在,所有关于朱莉的记忆都笼罩着愤怒、惊骇和仇恨。所有关于她童年的画面都因为可怕的结局蒙上了恐惧和耻辱的烙印。凶手甚至剥夺了他作为人悼念死者最寻常的情感。斯凯思甚少回忆,因为回忆令人不快。倘若凶手夫妇都遭受绞刑,究竟能否净化他的灵魂,抑或为她的死亡增添新的恐惧?

待回过神时,他已经走到梅尔大街的尽头,瑟瑟发抖地站在人行道的边缘,看着车流汇入埃奇威尔路,渴望回到卡萨布兰卡旅馆那个被他当成家的小房间。与此同时,他下定决心。跟踪她们的日子结束了,他拒绝再像一只牲畜一样被牵着鼻子走。如果没有什么能分开她们的话,他必须想办法溜进她们的公寓。例如,趁夜半时分女凶手独自入睡时偷偷地潜入。那么,下一步得想办法偷钥匙。

2

她们心照不宣地认为眼下谈论那段分开的岁月为时尚早,转而聊了很多关于书的话题。被剥夺的过去和无常的未来令英国文学成为两人都能接受的话题,既不尴尬,又不局促,安全系数最高。然而讽刺的是,九月十五日星期五早餐期间那短短一分钟关于文学的闲聊竟然让她们碰见了加布里埃尔·洛玛斯。

菲莉帕问:“除了莎士比亚,你在里面还读些什么?”

“多半是维多利亚时代小说家的作品。图书馆的条件比你想象的好。牢房文学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篇幅长;二是作者能构建一个独特的世界。我是监狱里三卷本小说的权威,专门读一些讲述聪明的姑娘自讨苦吃地嫁给幼稚或者根本算不上男人的家伙的故事;例如,《一个贵妇人的画像》《米德尔马契》和《阿灵顿小屋》 [1] 。”

菲莉帕问:“在监狱读那种书不会扫兴吗?”

“不会,因为我读这类书时还没进监狱呢。《米德尔马契》帮我保持了六个星期的精神健康。全书八十六章,我规定自己每天读两章。”

《米德尔马契》于一八七一年首次出版。按当时的法律,她妈妈原本被判处绞刑,但是不公开执行。三年前已经废止了公开处决。莫里斯应该知道这些。她说:“我没有那么强的自制力。不过,《米德尔马契》是一部精彩的小说。”

“是的,不过如果乔治·艾略特能更坦率地探讨性就更棒了。倘若一部以婚姻为主题的小说不告诉读者们这场婚姻是否圆满,不失为一种缺憾。你觉得卡苏朋是性无能吗?”

“是,你不觉得吗?书中所有的迹象都暗示了这一点。”

“可是,我不想通过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中的种种迹象推断事实。我希望被明确地告知。我知道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们不能赤裸裸地表述,但也不必如此羞怯。”

菲莉帕说:“我无法将羞怯这个词跟乔治·艾略特联系在一起。如果你批判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为什么不欣赏一下维多利亚时代的艺术呢?上午我们去皇家艺术学院参观大型维多利亚时代画展吧,我记得它十七号闭幕。如果结束后你还没腻烦的话,我们再按原计划去考陶尔德学院。”

“我想现在任何事都不会令我腻烦。”

就这样,她们终于遇见了菲莉帕的老熟人。其实,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心知肚明这种情况在所难免。可是,问题在于这个人是加布里埃尔·洛玛斯。

当时,她们正站在画廊内阿尔玛-塔德玛 [2] 的《罗马浴室》前,研究目录注解,加布里埃尔·洛玛斯悄无声息地从她们身后走来。令人诧异的是他独自一人;不过,更令人意外的是他竟然出现在那儿。菲莉帕没法回避为二人介绍彼此,况且她也没那个打算。她碰了碰她妈妈的胳膊:“这位是我的朋友,加布里埃尔·洛玛斯。加布里埃尔,我妈妈。她现在住伦敦,我俩住一起。”

他巧妙地掩饰了自己的惊讶。有那么一秒钟,那张神情傲慢、多变的脸凝固了,不过也仅仅持续了一秒钟,他两只手紧攥着目录,轻松地说:“很高兴遇见您二位。不过,能否请你们忍痛放弃这些耀眼的画作,赏光到福特纳姆梅森百货共进午餐呢?餐后,我们可以参观泰特美术馆。虽然亨利·摩尔 [3] 的展览落幕了,但并不妨碍我们参观泰特美术馆。”

虽然他微微笑着,声音恰到好处地洋溢着热情和快乐,可是眼睛小心翼翼地避免过于仔细地观察她妈妈。菲莉帕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说:“不用了,谢谢你,加布里埃尔。我们打算先逛考陶尔德美术馆,再吃午餐。今天的行程已经安排满了。”

菲莉帕明白,对方良好的教养和骄傲不允许他执意跟她们结伴而行。他说:“几个星期前,我和你养母通过一次电话。她说你躲到没人的地方去了。她可真神秘。”

“她没必要这样。她没告诉你我打算在伦敦自力更生地过三个月吗?我想试一试依靠莫里斯帮我养成的习惯能否养活我自己。我正为一本书体验生活。”

第二个解释听起来有些做作,她宁愿自己没说过。然而,不同于第一个解释,它确实如此。眼下,预科班最后一年的学生们多半正为自己的处女作收集素材,仿佛生活阅历像垃圾般散落在他们舒适生活的表面。

他说:“巴黎、罗马和拉文纳呢?我记得你说过,你打算趁去剑桥读书之前攒钱出去旅行。”

“不是什么大事。拉文纳的镶嵌画等等再说。我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呢。但是,这次体验机不可失。”

“你们俩为什么不抽个晚上干点儿别的呢,看看芭蕾什么的?”

加布里埃尔好奇地朝她妈妈眨了眨眼睛。菲莉帕说:“不用了,谢谢你,加布里埃尔。我谁也不想见。倘若感觉寂寞就去找朋友,稍有不舒服就跑回家,整件事情便失去了意义。”

“你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舒服。当然,显然你也不寂寞。”

二人说话期间,她妈妈挪到旁边,假装研究目录,同他俩拉开距离。加布里埃尔瞥了她一眼,流露出明显的好奇和类似轻蔑的神情。他说:“那么,直到去剑桥为止。”

“直到去剑桥为止。”

“我能开车送你吗?”

“噢,加布里埃尔,我不知道!现在说这些似乎为时过早。说不定,我会联系你。”

“好吧,离开了,潜匿了,逃脱了,消失了。替我向西斯莱 [4] 问好。”

“什么西斯莱?”

“《鲁弗申的雪》。我是说,如果你真打算参观考陶尔德的话。愿你体验生活顺利。”

他扬了扬眉毛,做了个懊悔的鬼脸,似乎想表示遗憾,不过菲莉帕从中捕捉到一种共谋的暗示。接着,他转过身,朝她妈妈鞠躬告别。菲莉帕走到她身边说:“我很抱歉。我以为他离开伦敦了。事实上,我从未想过能在这儿遇见他,更没想到他一个人来。他总装作看不上维多利亚时代的艺术。不过,我们迟早会遇见一些我的熟人。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也不介意。”

“我介意的是你没法邀请他们到家里做客。”

邀请他们到家里做客。这句话变戏法似的勾画出这样一幕:城郊小屋前的下午茶时间,装饰衬垫上摆着自制的司康饼、鱼子酱三明治和最精致的茶具,这样不致令她在这个底细不明却颇有好感的年轻人面前因为家世丢脸。虽然她从未待过这样的房间,奇怪的是她能确切地描述出它的样子。她说:“但是,我没那个打算。我们自己过得很惬意,至于加布里埃尔,他和我要在剑桥一起度过三年时间。你没觉得无聊吧?”

“没有。不无聊。从来没有。”

“你觉得他怎么样?”

“很英俊,不是吗?又帅又自信。”

“的确如此。没有什么能令他放弃以自我为中心。”

但是,那件小事勾起了她些许的焦虑。他真的理智地接受了那次失败的性尝试吗?他是那种要小小地报复一下的男人吗?仿佛呼应她的想法似的,她妈妈说:“我觉得他很危险。”

“你这么说真是恭维他了;他没比其他年轻的雌性动物危险多少,对我们也构不成威胁。任何人都不能。”

她的脑海中浮现邓恩的一段话,不过她没有大声地念出来:“谁又像我们这样安全?除了我们两人中的一个,谁也不能对我们做叛逆之事。”

她好奇她妈妈究竟有没有读过邓恩的作品。她说:“忘了他吧。他没扫了你今天的兴致吧?”

“没有,没人能坏了我的兴致。”她顿了一下,好像考虑要不要问,随即补了一句,“你喜欢他吗?”

“我们似乎不能离开彼此太长时间。但是,我想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能跟喜欢扯上关系。别想加布里埃尔了。趁咖啡馆人不多,我们赶紧进去吧,然后去考陶尔德。我想带你欣赏几幅真迹。”

3

当天傍晚,时间刚过六点半,刺耳的电话铃声令希尔达的心怦怦直跳。她不愿意接电话,幸好白天电话也不常响。莫里斯的同事们找他时多半打去学院,他或菲莉帕在家时,总是由他俩接听电话,她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些电话找的不是她。然而,自从菲莉帕离家后,她越来越畏惧那些时断时续的执着召唤。希尔达原本打算接听,转念一想生怕是法院打来通知她开庭的电话,又担心莫里斯说不定打电话告诉她晚些回家或者带朋友回家赴宴。她想不出合适的理由跟他解释电话为什么一直占线。

电话的存在很难被忽略。在这栋房子中,它似乎无处不在。门厅的桌子和他们的床边各有一部。莫里斯甚至还在厨房的墙上装过一部分机。偶尔,希尔达放任它响个不停,一动不动地站着,甚至不敢呼吸,仿佛那机器有自己秘密而邪恶的生命,能察觉她的存在。最后一声铃响过后非难似的沉默以及无能和懦弱滋生的罪恶感,远比接听她恐惧的电话更令人难以忍受。她说不清楚自己害怕什么,只知道这急促的铃声通报了未来潜伏的某种灾祸。

她往围裙上揩了揩手,接起电话,听筒那边传来投硬币的声音。她湿乎乎的手几乎抓不住听筒,她举起另一只手抓稳电话,自报家门。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她松了一口气。

“帕尔弗里夫人吗?是我,加布里埃尔·洛玛斯。”

仿佛她认识好几个加布里埃尔似的,一般没那么迂腐的人都直接说“我”。面对他,她一直稍感畏惧。他总给她找麻烦,不费力地迷惑她。偶尔,他们的视线不期而遇时,他的眼睛总闪烁着嘲弄的光,似乎在说:“你知道你不值得理会,我也知道,所以我们俩还能做什么呢,我亲爱的、可爱的、无趣的帕尔弗里夫人?”不过,至少这是她熟悉的声音,真实的声音,不属于陌生人,既不神秘又没有想象中的恶意。她问:“你好吗,加布里埃尔?”

“很好。听着,我看见菲莉帕和她妈妈了,在皇家艺术学院艺术委员会举办的大型维多利亚时代画展上遇见的。当时,她们正在欣赏亚伯拉罕·所罗门的两幅油画:《等待判决》和《无罪开释》。在那儿碰见她原本不该感到奇怪。菲莉帕一向迷恋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不得不说,我崇拜维多利亚高雅艺术所独有的威严感。每幅画都讲述了一个故事。多么摄人心魄的故事啊!天哪,完全是颓废的色彩盛宴。至高无上的自信,悲怆,维多利亚式的色情以及等待着不忠妻子们的可怕命运。您参观过那个展览吗?”

“不,还没有。”

他心知肚明她不参观展览。莫里斯通常趁午间休息或者回家途中抽空去。菲莉帕或只身前往或与朋友们结伴而行,偶尔约加布里埃尔一起。只有一次,她试图培养希尔达的艺术兴趣,于是带她去参观普拉多美术馆的画展。结果不太理想。首先画展人潮拥挤,其次那些画对希尔达而言过于晦涩。她只记得一张张阴郁的西班牙长脸和暗沉的长袍,实在难以提起兴致。在她看来没有一幅画跟她或者她的生活有关系。加布里埃尔的声音似乎突然变模糊了,她侧着耳朵仔细听他说些什么。“真令人心力交瘁。我是说,那些画,不是这次偶遇。虽然也挺让人心力交瘁。”

“她看起来如何,加布里埃尔?高兴吗?”

“菲莉帕?谁知道呢?没人比她更能掩饰情绪了。她想聊聊,但是我俩只有大约五秒钟的时间。她妈妈倒是识趣地走开了;至少我觉得她挺识趣,给我们单独聊天的机会,不过现在我又不那么确定了。总之,她走到墙边,卖弄地研究起福特·马多克斯·布朗的《再见,英格兰》。嗯,如果必须选一幅的话,它恐怕是最值得欣赏的作品了。那场景非比寻常,不是吗?我是说,菲莉帕和她妈妈。”

困惑、迷茫的希尔达问:“菲莉帕告诉你的吗?”

“哦,没错,只挑重要的说了几句。时间不多。她邀请我星期四去她们住的地方。显然,她妈妈那会儿不在家。她说有事要谈。”

希尔达心中一悸,没想到菲莉帕竟然如此随便地吐露了她的秘密,毕竟她再三叮嘱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向任何人吐露这件事。任何人。不过,或许加布里埃尔是个例外。她有时候感觉说不定是这样。不过,她说了多少呢?他刚刚说的“判决”和“无罪开释”是什么意思?希尔达问:“什么事?她还好吗?”

“她没生病,如果您问的是这个的话。可能有点儿紧张,或许是受了阿尔玛-塔德马的触动。我们遇见的时候,她们正准备出去。正如我所说,当时确实没时间聊别的,只能挑紧要的说,诸如她妈妈这么多年去了哪儿。”

看来她告诉他了,他知道了。希尔达不解地问:“她跟你说了这个?”

“噢,我或多或少也能猜到一些。她眼神警觉。我瞥了一眼,我猜大概不是进医院就是蹲监狱。我不确定带她参观高雅的维多利亚时代艺术是不是为了帮她融入现代化的伦敦。我试过邀请她们一起参观泰特美术馆,但是,看她妈妈的神情似乎不太欢迎我。”

“你感觉她俩怎么样?你确定菲莉帕没事吗?”

“我并不完全确定这种体验有什么作用,如果您问的是这个的话。我猜这也正是她想见我的原因。”

“加布里埃尔,想办法劝她回家。我是说,如果她不愿意的话,也不用一直住家里。只要回来跟我们聊聊就行。”

“我也这么想。切断联系太愚蠢了。她只想到生物学联系,简直不可理喻。无论从哪种意义讲,您都是她的妈妈。”

他不相信自己的话,她也一样。不过,这并不重要。他为什么跟她撒谎呢?他们为什么都跟她撒谎,他们甚至不肯费心让那些显而易见、司空见惯的幼稚谎言更可信一些。但是,至少他见到菲莉帕了,至少她获得了一些消息。接着,她听见他说:“我准备下星期四下午六点钟过去。问题是我把地址弄丢了。我当时随手记在目录背面,现在找不到了。名字也不见了。”

“达克顿。名字是达克顿。她们住在德莱尼街12号,西北向。挨着梅尔大街。”

“我记得梅尔大街和门牌号。当然,她介绍过她妈妈姓达克顿。我只是记不得德莱尼街了。您要捎什么口信儿吗?”

“我的爱。请转达我的爱。或许你最好不要提我们聊过,但是,加布里埃尔,请试着劝她回家。”

“别担心,”他说,“她会安然无恙地回家。”

放下电话后,希尔达的情绪好多了。她甚至涌现出一丝幸福感。毕竟,如果她们参观展览,说明情况不算太坏。倘若生活难以忍受,她们也不能一起参观展览。至少,菲莉帕跟某个朋友或者某个同龄人取得了联系。加布里埃尔会再打电话来,知会她消息。她不打算告诉莫里斯他来过电话。她知道他担心菲莉帕,但是她也知道莫里斯不愿意提及这种挂念。不过,下个星期四,她便能得到一些新消息。说不定那时候菲莉帕已经准备回家了。或许一切都会好起来。

希尔达冲了冲手,擦干后转身继续切洋葱,心里短暂地闪过一丝疑惑,加布里埃尔为什么不怕麻烦地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来呢?

4

他的计划很简单,但是他明白实施起来颇为棘手。他计划取出蒙蒂夹克口袋中的钥匙环,与此同时留下一串大致相同的钥匙。哪怕蒙蒂只是下意识地察觉钥匙擦过大腿的重量和声响,都意味着偷窃失败。如果仅仅偷走钥匙,几乎意味着立刻暴露。所以一旦拿到钥匙,他必须马上复制一套,最好能在附近找一家配钥匙的店,并且顾客得多,这样才能避免被人记住。然后,再将真钥匙还回去,假钥匙取回来,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露两次面。他出现时,蔬菜水果店里还要有其他人在场,所以他必须谨慎地选择时机。然而,当务之急是要近距离地观察一下钥匙环以及钥匙的数量和重量。

第一天,九月十一日,星期一,八点四十五分,斯凯思抵达荒地的监视点,架好双筒望远镜。九点零三分,蔬菜水果店的摊贩骑着自行车出现,摸出紧身牛仔夹克口袋里的钥匙,打开门。对方刚好背对着街道,他根本看不见钥匙。两分钟后,店门吱吱嘎嘎地打开,蒙蒂拖出店铺后面装着蔬菜和水果的板条箱,依次码好,开始做生意。他脱掉蓝色的夹克,换上破旧的浅黄褐色工作服,敞着衣襟,工作服两侧各有一个大口袋,左侧口袋的接缝处有点开线。店铺和房子一层过道间的门敞开着。

九点十分刚过,店铺外停了一辆小货车,司机和一个小伙子钻出驾驶室,费力地搬下一箱箱水果和蔬菜,堆在人行道上。临街的大门紧闭。蒙蒂掏了掏左侧的口袋,往小伙子手里塞了些什么,然后开始帮司机卸货。小伙子打开门,拖过一网兜西班牙洋葱掩住门缝,动手往店里搬成箱的生鲜农产品。有那么几秒钟,钥匙就插在锁孔里,亮晶晶的金属环和一串吊坠钥匙挂在木制门板旁。这时候,司机刚好搬过一箱苹果,挡住了斯凯思的视线。接着,小伙子紧抓着钥匙,扔给蒙蒂。除了金属的寒光和蒙蒂划破空气的手,他什么都没看清。

接下来的三天,天天如此。斯凯思终日驻守着监视点,临近中午吃个三明治果腹,然而始终没机会近距离地观察钥匙。蒙蒂总是一个人干活,每天中午到马路对面的瞎乞丐酒馆买满满一品脱啤酒,然后从店里拖出一个板条箱,翻过来,坐在摊位旁边喝啤酒,握着一大卷看着像番茄奶酪卷的东西大快朵颐。他偶尔趁上午到酒馆里坐一坐。每当这时,旧货商店那个瘦小的男人暂时帮他照管摊位。斯凯思猜测他们之间大概达成了某种约定,因为对方去瞎乞丐酒馆时,蒙蒂也时不时地帮他留意旧货商店。那三天里,连通店铺和房子之间的门始终半开着,只有当蒙蒂打算离开时才会关严。斯凯思费了一番工夫调整双筒望远镜才透过栅栏的缝隙看清那扇门也装着一把耶鲁锁,他猜蒙蒂晚上离开前同样会一丝不苟地锁上它。

星期五清晨,一无所获的斯凯思觉得必须得靠近一些,必须一大早过去趁开门时瞥一眼。他没什么理由不这么做,总要有人当第一位顾客。虽然他有可能引人注意,同时增加了被人记住长相的风险。但是没有办法。需要伪造不在场证明时再考虑对策吧。现在,他全部心思都集中在如何拿到那串钥匙上。

关键的是时机。蒙蒂总是在九点到九点五分之间出现。女凶手和她女儿通常在九点十五分到九点三十分之间出门。假如蒙蒂准时现身,与此同时另两个人不提前离开,情况好处理得多。但是,九点之前在德莱尼街闲逛过于惹眼。旧货商店和二手书店九点半才开门,如果他只身一人在空荡荡的街道漫无目的地溜达,说不定透过12号的窗户一眼就能注意到他。

那天下午,斯凯思到埃奇威尔路的沃尔沃斯商店买了一个帆布购物篮。第二天清晨,九点钟前,他沿着梅尔大街慢慢地朝德莱尼街的岔路口走。九点零二分,蒙蒂骑着自行车从里森树林的方向拐进德莱尼街。斯凯思快走几步,赶在他下车前追上去问:“早上好。现在开门了吗?”

“马上。等我三分钟。您赶时间吗?”

“还可以。我先去车站附近的书报摊买份报纸再过来。”

说话间,蒙蒂一只手扶自行车,另一只手捏着耶鲁牌钥匙,插进锁孔。斯凯思紧盯着钥匙环,努力记住它的大小、形状和钥匙的数量,心里掂量着它们的重量。大钥匙环挂着两把耶鲁牌钥匙;一把扁平的小钥匙,尺寸跟汽车钥匙差不多;还有一把结实的丘伯牌钥匙,大约两英寸长,看起来重一些。

斯凯思在马里波恩车站买了一份报纸,坐在候车室里抖开它,遮住脸,挨到十点。确认女凶手和她女儿离开德莱尼街后,他返回蒙蒂的摊位,买了四个橙子、一磅苹果和一串葡萄。他可以趁白天吃掉这些水果,减轻负重。随后,斯凯思快步赶到沃尔沃斯商店,买了一个大钥匙环,钥匙环系着印了花体大写字母的标签,禁不住他三两下拉扯,断开了。

余下的时间里,斯凯思辗转于梅尔大街和教堂街的旧货商店和古董市场。他最先找到的替代品原本插在一个破旧茶叶盒上,被他拿来冒充最小的那把钥匙。接着,他从一个装着螺丝和烟斗通条的烟草缸里找到了一把耶鲁牌钥匙。厚重的丘伯牌钥匙确实比较难找,最后,他迫不得已从某家商店旧柜子的顶层抽屉里偷了一把大小和重量差不多的钥匙。令他得意的是他的手指依然敏捷、灵巧。德莱尼街一家旧货商店外的桌子底下塞着一个旧铁盒,里面装着钉子、螺丝、眼镜和电子设备的坏零件,斯凯思从里面翻出了第二把耶鲁牌钥匙。中午之前,他已经成功凑齐了一套钥匙,无论外形和重量都十分接近蒙蒂的那串,跟他期望的差不多。

当天下午,斯凯思重温儿时走过的每一条街道,一阵阵兴奋和恐惧中伴随着欣快、满足和全然的熟悉感。埃奇威尔路的混凝土地下通道回荡着远处轰鸣的海浪声。他只需对着太阳闭上双眼,便能再次感受到粗糙的沙砾在脚趾间摩擦,看见色彩斑斓的海岸;听见孩子们彼此叫嚷着跑过小巷;当年在操场遭受的恐吓几乎已经抛诸脑后,眼下夹杂着夏日阵雨后人行道弥漫的海洋气息扑面而来。现在同那时候一样,他清楚地知道摆在他面前的是什么,明白它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现在同那时候一样,他一边渴望赶紧结束这一切,一边又有些羞愧地期待或许他尚有选择的余地,其实考虑到风险太大,他现在完全可以阻止自己。与此同时,他心里有个声音叫嚣着一配好钥匙便立即返回摊位,趁着这股热乎劲儿碰碰运气。但是,他知道那可能引发致命的后果。现在得验证一下他的老手艺有没有生疏。

星期日和星期一,他花了整整两天来练习。斯凯思锁上房门,往椅子上挂了一件夹克,左手的小拇指勾住新钥匙环,悄悄地探进口袋,大拇指轻轻地拎起自己的钥匙环,同时不知不觉地退下手指勾着的替代钥匙。他反复地练习,有时候用拇指,有时候用中指,观察夹克口袋细小的动静,自己计算秒数。速度意味着安全。熟练后,再换成右手。他必须具备左右开弓的能力。除非时机成熟,他距离蒙蒂足够近,近到能摸到对方的夹克,他才知道钥匙放在哪个口袋里。整整两天,他几乎足不出户,只有买三明治时才匆匆穿过大厅,甚至无暇理会维奥莱特的问候。她一听出斯凯思的脚步声,立刻瞪大无神的眼睛寻找他的身影,可他不忍浪费练习的时间。九月十八日,星期一晚上,他终于觉得万事俱备。

5

第二天,斯凯思收拾了两套内衣、几件衬衫,塞进塑料购物袋。他先去了德莱尼街的自助洗衣店,赶到那里时刚过九点。洗衣机启动后,他挪到敞开的门旁,坐在椅子上监视12号的动静,心里禁不住担心,生怕女凶手和她女儿说不定一会儿也过来洗衣服。他安慰自己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她俩出门时有携带衣服的迹象,他完全可以赶在对方进门之前溜出去,稍后再回来取衣服。

幸好一切顺利。上午九点三十分,她们像往常一样准时出门,随身只背着挎包。对方一出现,斯凯思赶忙离开窗边,不过她们沿着马路对面径直走远,根本没朝他这边看。清晨最早出门的总是那一两个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这会儿正光顾蒙蒂的店,眼下店铺生意冷清,街道尚未苏醒。当第三位顾客——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费力地拎着一袋土豆离开时,斯凯思认为时机已到。他抓起空袋子,穿过马路朝对面的摊子走去。右手深藏在夹克口袋里,手指勾着那串仿制钥匙。令他恼火的是恐惧汗湿了他的双手,手里的钥匙越来越湿热,不过转念一想手湿或许刚好能帮到他,钥匙能悄无声息地滑落。好在他的手没发抖。即便儿时接连扒窃的那段时间,他的手也从未颤抖过。

眼下,店里没有其他顾客,蒙蒂拿起考克斯黄苹果往袖子上蹭,再排成一排,依次摆在前面的摊位上。斯凯思假装饶有兴致的模样,打量着一盒鳄梨,同蒙蒂擦身而过,左手轻轻地碰了一下对方右侧的口袋。里面似乎垫了东西;或许是一块手帕,又或者抹布之类的。总之,没有任何质地坚硬或者金属类的东西。这样看来,如果钥匙在他身上,一定放在另一侧的口袋里。斯凯思从货摊后面绕出来,要了四个橙子和四个考克斯黄苹果,蒙蒂帮他挑好,然后放进他撑开的购物袋里。最后,他指着货摊后面横杆上挂着的一串不太熟的香蕉,要了两根。那串香蕉最不好拿,蒙蒂左手抓住横杆,保持平衡,伸手去够。斯凯思走到他旁边,眼睛紧盯着香蕉,小拇指勾着仿制钥匙,虚虚地握在掌心里,然后小心地探入对方的口袋,摸到那串缠在一起的冰冷钥匙时,心中涌起胜利的欣喜。他赶忙伸出中指勾起钥匙环,同时轻轻地退下替代品。经过这几天的练习,加之又没有兜盖碍事,整个过程惊人得顺利,前后不到三秒钟便大功告成。等蒙蒂拧下那两根他挑中的香蕉,站直身体,把它们搁进秤盘时,斯凯思正撑着购物袋,温顺地站在他身旁。

他克制情绪,不慌不忙地走出德莱尼街,一拐进梅尔大街立刻加快脚步。幸运的是马里波恩站外刚好停了两辆出租车。他乘第一辆车赶往塞尔福里奇百货商场,找到底层配钥匙的柜台。尽管时间尚早,他前面已经排了两个人,只等了几分钟便轮到他。斯凯思从蒙蒂的钥匙环解下两把耶鲁牌钥匙,递过去。担心新配的钥匙不好用,索性配了两套,然后从前门离开,正如他预计的那般,眼下是早高峰时段,不断有送游客购物的车驶来,所以他毫不费劲地叫到了一辆出租车。他吩咐司机往马里波恩站开,付过车费后,他走进车站大厅,以防司机留意。两分钟后,斯凯思折回德莱尼街。他计划先回自助洗衣店甩干衣服,然后透过窗口监视蔬菜水果店,等时机合适时再换回钥匙。然而,刚一靠近货摊,他的心猛地一沉。蒙蒂没穿那件浅黄褐色的工作服。天气渐热,店铺忙碌起来,他只穿着蓝色牛仔裤和背心。外套不知去向。

他离开德莱尼街,坐在马里波恩站的长凳上等待时钟指向十一点五十五分。到时候,蒙蒂势必穿过马路,到对面的瞎乞丐酒馆买啤酒。三十分钟的等待似乎没有尽头。他焦虑不安地坐着,每隔几分钟就站起来在车站大厅里来回踱步。晚上关门之前,蒙蒂都用不到钥匙。其实关门的时候也用不到,耶鲁牌的门锁只要一带门就能上锁。第二天清晨开门之前,他或许都没发现钥匙被换了。但是,晚上根本没机会下手,只能现在换回来。

十一点五十二分,斯凯思回到德莱尼街的书店,漫不经心地闲逛。十二点,蒙蒂跟邻居打了声招呼,没一会儿便钻出店铺,走向对面的瞎乞丐酒馆,身上穿着牛仔夹克。旧货商店的老头坐在翻过来的板条箱上,仰起脸晒了一会儿太阳,然后展开报纸。该动手了。说不定几分钟后,或者更快,蒙蒂便端着啤酒回来了。成功只能依靠大胆。斯凯思快步穿过马路,钻进店铺的角落,速度如此之快,老头几乎来不及抬头,他已经闪了进去。一切顺利。那件浅黄褐色的外套挂在墙上,下面堆着两袋土豆。手指摸到光滑的金属钥匙时,他的心开心地雀跃。

老头赶了过来,站在墙壁和柜台之间。没等他开口,斯凯思抢先说:“我买东西的时候,不知道把玛莎百货商场的购物袋落在哪儿了。我只来过这儿,对面的书店和梅尔大街的乳品店,另两个地方都没有。我想,或许蒙蒂帮我收起来了。”

那双锐利的小眼睛流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过,斯凯思并没靠近钱箱,而且时间很短,根本来不及偷什么。再说,柜台后面又有什么值得偷呢?他没好气地说:“蒙蒂?他不是蒙蒂。蒙蒂已经去世二十年了。那是乔治。他没跟我提过购物袋的事。”

“后面没有,这里也没有其他能放东西的地方。看来是落在自助洗衣店,被人捡走了。谢谢你。”

斯凯思赶紧退出来,穿过马路,走到瞎乞丐酒馆门外时刚好碰上蒙蒂——现在还不习惯称呼他乔治——两只手各端着满满一品脱的啤酒,小心翼翼地往回走。

此时的轻松、兴奋和得意远远超过儿时小偷小摸的成就感。他的心高唱着不知给谁的赞美诗。倘若钥匙环系着绳子,他应该能把钥匙旋转出一道光圈,然后像抛玩具似的扔起来,再接住。然而,他的脸看不出任何欢欣的神色。经过乔治身边时,还冲对方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肯定有些古怪,等他拐进梅尔大街时,乔治惊讶的脸一直徘徊在他的脑海中。

6

他小心地搭配好两套钥匙,分别穿上长短不一的绳子。一套用来开前门,另一套用来开门厅和店铺之间的门。至于哪套钥匙开哪扇门,只有试过才知道。他希望自己吉星高照,一次成功。否则在门前逗留或者摸索得越久,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斯凯思躲在荒地里监视,捱到女凶手和她女儿出门上班,然后又等了四十分钟,以防她们忘带东西突然折返。波纹钢栅栏的缝隙限制了他的视野,他没办法窥见德莱尼街的全貌,只能耳朵紧贴着栅栏,待听不见任何脚步声后,赶忙穿过荒地,像往常那样从栅栏的缝隙里挤出来。德莱尼街空无一人。店铺大门紧闭,楼上的窗口亮着灯,斯凯思想象得出一家人共进晚餐或者坐下来观看晚间节目的场景。左手边的自助洗衣店灯火通明,只剩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正费力地拽出洗衣机里绞成一团的亚麻制品,塞进手拖车的篮筐。

他摸了摸口袋,掏出一套钥匙,紧紧地攥在手心里,然后快步走到街对面,将钥匙插进锁孔。转不动。他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发抖,于是赶紧默默地告诫自己:别着急,别着急,别着急。他掏出另一套钥匙,这一次钥匙毫不费力地转开了门。他闪进门厅,正打算关上身后的门。

就在这一瞬间,一股原始的恐惧攫住了他。房子轰隆隆地震动。他呆愣地站在那里,屏住呼吸,随后放下心。马里波恩路和埃奇威尔路之间的隧道里大概有地铁列车经过。噪声慢慢地消失,房子重新归于平静。他关好门,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聆听寂静。门厅里弥漫着土豆泥土的芬芳,间或还有一丝淡淡的苹果果香。门厅尽头的门镶嵌着两块不透明的玻璃,朦胧背后大概是花园或后院。他打开手电筒,循着光束穿过门厅,发现门的顶部和底部都插了门闩。看来后院无处藏身。女凶手和她女儿入睡前肯定会查看这些门锁。

他擎着手电筒,照亮楼梯,拾级而上,每迈一步先用脚试探一下,再踏实地踩上去。他在楼梯平台处停了一会儿,再登上第二截短楼梯。她们房间的门在左侧。斯凯思将手电筒调到最亮的挡位,明亮的光圈清楚地映出了一把安全锁。

失望像胆汁一样,呕吐的欲望不断翻涌。他并没有挫败地捶门,只是头顶着门靠了一会儿,尽力压抑恶心。紧接着袭来一股愤怒和自我背叛的情绪。他竟然蠢得没想到门上了锁。他只是参照他们曾经住过的独栋住宅的情形,理所当然地认为只有一扇前门,一把锁。而且,眼前的这把锁并不是耶鲁牌。除非他再偷一套钥匙——但又如何下手呢?——看来只能破门而入。

他原本打算详细地勘察一下这套公寓,搞清楚女凶手的卧室在哪儿,以便动手时能毫不迟疑地冲进她的房间,逃离时不致走错门。现在,这一切成为泡影。他不得不改变计划。不过,还有许多事可以做,还有许多准备可以筹谋。虽然他知道母女俩半夜才回来,却依然蹑手蹑脚,左手微微地遮挡手电筒的光束,竖起耳朵留意任何轻微的声响。他轻轻地推开浴室门,迅速闪到一旁,生怕里面有人似的。浴室顶部的排气窗完全敞开,凉爽、强劲的空气扑面而来,吹得窗帘如波浪般翻滚。窗帘被拉开了,他不敢开手电筒,不过伦敦炫目的天空闪烁着或紫或红的光,映出了燃气热水器的轮廓,淋浴喷头和白色的大浴盆。浴室里没有壁橱,没有浴帘,没有任何供他藏身的地方。

接下来,他花了五分钟上下楼梯,考察阶梯有无声响。第五级和第九级的吱嘎声特别大,切记不能踩上去。其他大部分阶梯一踩上去也嘎吱作响,不过如果紧贴着墙走,声音便能降到最低限度。

最后,他掏出口袋里的另一套钥匙,打开连通店铺的门。一推开门,迎面撞上浓郁的泥土气息,混杂着柠檬和柑橘的气味,呛得他喘不过气。一片漆黑。金属百叶门透不进一丝光亮,即便后间有窗户,想必也用木板封住了。窗帘不可能遮得如此严实。他倚着门,凝视着黑暗,自进门以来这才得以自由地呼吸。即便母女俩提早回来,她们也没有这个房间的钥匙。在这里,他很安全。他壮着胆子打开手电筒,缓缓地扫过店铺,光束照亮土豆和水果的摊位,一张折叠搁板桌,一卷人造草皮,一摞摞待售的盒装番茄、苹果和莴苣,墙边倚着麻袋装的土豆和网兜装的洋葱。后间封闭的窗户下是老式的瓷制水槽;其中一个水龙头不见了,另一个水龙头断断续续地滴水。他险些伸出手拧紧它,幸好忍住了。光束扫过墙边塑料贴面的木制桌子,上面摆着小煤气炉、水壶和茶垢斑斑的茶壶,下面的橙色盒子侧翻在地,里面有两个蓝边马克杯,一个标着“糖”的罐子和一个印着乔治五世国王和玛丽皇后加冕礼的茶叶罐。

他找了个盒子倚住手电筒,然后借着唯一的光束将长长的橡胶雨衣和手套穿戴整齐,扎紧袖口。最后,他抽出帆布背包底部的匕首,靠着货摊后面牢固的木制立柱蹲下,蜷起膝盖,顶着下巴,瘦削的屁股紧贴着坚硬的地板,紧握鞘刀。他心里完全清楚,今晚他不会动手,虽然他也说不出原因,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橡胶雨衣和手套能保护他,避免留下痕迹被蒙蒂发现,而且他应该严阵以待,万一奇迹降临,女凶手一个人回来呢?斯凯思坐在黑暗中,数着水龙头不断坠落的水滴,嗅着橡胶雨衣温暖的味道和店铺里的泥土气息,戴着白色手套的双手放在胸前,像牧师那样掌心贴着掌心。

临近午夜时分,她们终于回来了,他听见前门紧闭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嘀嘀咕咕的耳语声和嘎嘎吱吱的楼梯响,随后脚步转移到头顶。这栋房子原本并非两户公寓,所以两层之间只隔着托梁和木制地板。她们把木地板踩得咯吱咯吱响,偶尔听着像要裂开一样。每当这时,他的心也跟着怦怦直跳,只能呆呆地盯着天花板,生怕板缝间掉下一只脚。楼上的一举一动都清晰可辨,似乎他的气味和呼吸也能传过去。脚步声很好分辨,步履轻盈一些的是女凶手;女孩个子更高,步伐更自信。紧接着,脚步声分开了,往不同的房间走动。步履轻盈的那个去了房子前面,这么说女凶手住在临街的房间。五分钟后,他听见脚步声横穿天花板,又过了几分钟,卫生间的水箱传来水流声,燃气热水器嗡嗡作响。想必女凶手去了浴室。如果所有方案都行不通,这或许倒是个机会。当务之急要搞清楚,如果家里只有两个女人,她还会不会不嫌麻烦地锁门;如果她俩中有一个在浴室,房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或许出于本能,她们会关上两道门。倘若,最后,他只能在浴室动手,这些信息都很重要。

十二点半,最后的声音消失了,然而他仍旧坐在原地,坚硬的木制立柱顶着他的脊背。那几麻袋新收的土豆散发出更浓郁的泥土气息。斯凯思屏住呼吸,试图挥散那段记忆,但无济于事。蓦然间,他仿佛又同梅维斯回到东伦敦茫茫的公墓里,站在朱莉墓边的红土堆旁,望着小小的白色棺材慢慢地沉入漆黑的墓穴中。送葬的只有他俩,梅维斯坚持举行一场私人葬礼。他们一向不与人来往,为什么悲伤时慷慨?为什么承受邻居们探究、饱含深意的目光?他们的牧师病了,年轻的替补牧师穿着没擦干净的鞋主持葬礼。梅维斯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那双鞋,事后为此抱怨不休,斯凯思劝慰道:“不过,葬礼主持得很好,亲爱的,我觉得他悼词念得很好。”

回答他的总是梅维斯越来越常见的固执不满:“他应该擦干净鞋。”

斯凯思拉回思绪,重新思量起睡在他头顶的女凶手。几天之内,她将死去。或许他和那个女孩也难逃一死。那一刻似乎尚无足轻重。也许眼下他无法看穿或者理解这种必要性,当那一刻来临时,他也无力阻止悲剧的发生。说不定三人一同赴死是正确的选择,彻底地了结,免除他最后的麻烦。对他而言,监狱比死亡更可怕。此刻,他才意识到迫近死亡的或许是他自己,而不是她,想到这里,他的思绪又飘回过去。他的脑海中闪现一连串明亮、不连贯的画面,如同闪烁的电视荧幕一般。山羊指南针酒馆中花哨的圣诞树透过门缝若隐若现;一缕缕海草紧紧缠绕着码头的墩梁,随着汹涌的绿色海浪沉浮,他踢起潮湿的沙子埋住金色的钱包;米克尔莱特先生的食指和中指间捏着一个骑士,滑过棋盘,推向他;伊莱·沃特金舀出猫食,嘶嘶地呼唤着那窝小猫;朱莉穿着崭新的女童子军制服;马真塔街庭院的苹果树下,朱莉安然地睡在摇篮里;当地一所中学的法语夜校课,二人初次相遇时,梅维斯隔着伤痕累累的课桌瞥了他一眼。他搞不懂他俩为什么选修法语课。既没去过法国,又没有特别想去的意愿。不过,那是一切的开始。后来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并没有令他觉得自己可爱;只是,出于某种偶然的奇迹,梅维斯发现了他的可爱之处。

他不时打个盹,然后醒过来,伸展一下酸痛的双腿。终于,天亮之前,他慢慢地站起身,脱掉手套和橡胶雨衣,连同鞘刀一起收进帆布背包。守夜结束,新的一天来临。今晚他不再过来;为了保持新鲜感和警觉,隔天留在卡萨布兰卡旅馆一个晚上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下一次过来是星期四,然后隔一个晚上再来,一直等时机成熟。他乐观地相信不会等待太久。

他极其小心地关好店门,然后蹑手蹑脚地穿过几米长的门厅。还要关前门,不过他不太担心那轻微的咔嗒声会吵醒楼上睡觉的人。即使女凶手醒着,或者睡得不安稳,这么小的声音也很难吵到她。这栋老房子夜里总有神秘的噪声。再说,等她打开灯,走到窗前,他早已溜得没影了。斯凯思关上前门,动身前往贝克街车站等候第一班环线列车。

7

九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三点左右,菲莉帕挨着卧室敞开的窗户坐在柳条椅里。她和她妈妈刚刚参观完布朗普顿礼拜堂的玛佐利大理石雕塑回来,距离出门上班还有一个小时。她妈妈说要泡些茶。于是,厨房间或传来细微的声响,宛如小动物的争吵,偶尔夹杂清脆的叮当声和轻柔的脚步声,令人异常愉悦。她妈妈卧室的门开着,不过星期四提早打烊,街上静悄悄的。她卧室窗口传来的声响仿佛来自另一个遥远世界的欢呼。天气闷热,惊雷阵阵,半小时前天空逐渐放晴,现在房间里洒满柔和的暮光。

菲莉帕静静地坐着,一动不动,陶醉在一种陌生的喜悦中。甚至房间中的静物乃至空气本身也渲染了斑斓的欢乐。她盯着窗台上的天竺葵。为什么以前从未发现它竟然如此美丽呢?她向来视天竺葵为市政园丁们华而不实的权宜之计,公园的花坛里,政治集会的讲台上,随处可见,作为一种实用的盆栽不必费太多心思就能繁茂地生长。此刻,在菲莉帕眼中它美得出奇。每一朵小花仿佛娇弱的玫瑰花蕾卷曲在毛茸茸的嫩茎顶端,不知不觉却不可避免地向着阳光绽放。粉红色的透明花瓣隐隐透出黄色的条纹,重重叠叠的扇形绿色叶片,浓淡相宜,脉络错综复杂。她脑海中浮现威廉·布莱克的诗句,熟悉又新鲜:“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神圣的,生命以生命为乐。”甚至她身体的潮涌,如轻柔的涓涓细流,克制地涌动,而不是身体每月一次令人不快的废物代谢。没有什么是不必要的。每个生命都隶属于一个伟大的整体。每次呼吸都是享受快乐。她希望自己知道如何祈祷,她能对某个人说:“感谢您赐予我这欢愉的时刻。请帮助我让她幸福起来吧。”她又想起一句熟悉却不知出自何处的话:“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

这时,前室传来妈妈的呼唤。空气中弥漫着柠檬的清新气息和新沏的中国茶的茶香,床头桌的混凝纸浆托盘里摆着茶壶和那两个特别的茶杯——伍斯特瓷杯和斯塔福德瓷杯。她妈妈笑盈盈地递过一个薄纸裹着的小包:“我为你织的。”

菲莉帕接过纸包,抖出一件翻领针织套头衫,浅棕色和浅黄褐色交织,右胸口和后背各巧妙地编织进一块苹果绿色的椭圆,针法花样,每块镶条都呈现不同的纹理,配色协调,样式简洁、大方。菲莉帕立刻套在身上,高兴地大喊:“真漂亮!真漂亮!你手真巧,什么时候织的?”

“半夜,在我房间。我想织好以后再给你看。真的很简单。落肩式接两条椭圆的袖子而已。现在穿太热了,等秋天你去剑桥上学时穿正合适。”

“我现在就想穿。我要好好留着它。真好看。大家肯定问我在哪儿买的。我要告诉他们是我妈妈给我织的。”

她们望着彼此,两张脸都洋溢着幸福。“我要告诉他们是我妈妈给我织的。”她自然而然地说出这句话,没有一丝尴尬。菲莉帕想不起过往虚构的生活中她何曾如此简单地吐露过心声。她拽出翻领里的马尾辫,晃晃脑袋,展开双臂,兴奋地转圈。两扇窗户之间的椭圆镜子映出她旋转的模样,一道道金色、浅黄褐色、棕色和亮绿色飞快闪过。她妈妈站在她身后,脸颊依然红彤彤的,明亮的眼睛生机盎然。

一阵刺耳、急促的门铃声打断了她们的兴致。菲莉帕停下来,二人凝视着对方,眼神满是讶异和担忧。自缓刑监督官上次造访后,再没有人按过门铃。她妈妈说:“也许是乔治回来取东西,忘了带钥匙。”

她一边朝门边走,一边说:“你留在这儿。我去开门。”

没等她走下楼梯,门铃又响了。菲莉帕立刻预感到来者不善,她打开门。

“帕尔弗里小姐吗?我是特里·布鲁尔。”

声音透着谨慎,几乎带着歉意。他递过一张名片,大概听见她下楼的声音时便准备好了。她看也没看。这种卡片警察也有。卡片各有名堂:逮捕令,授权书,身份证,许可证,通行证,无外乎在说:“让我进去,我有授权,我很安全,我很正派。”她不需要通过一张卡片弄清楚他要干什么。菲莉帕盯着他的脸。

“你有什么事吗?”

他很年轻,比她大不了多少,浓密的卷发紧贴着前额,心形的脸庞,下巴凹陷,颧骨凸出,湿润的嘴唇轮廓分明,微微噘起,眼睛又大又亮,淡棕色中点缀着绿色。菲莉帕直视着他的眼睛。

“随便聊聊。我是位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受邀为《号角》杂志写篇专访,讲一讲无期徒刑犯和他们对监外生活的适应情况。没有耸人听闻的东西。你也知道《号角》杂志,他们不喜欢哗众取宠。我追求的是人情味。你怎么找到你妈妈的?分开这么多年后再一起生活有什么感受?她是怎么熬过蹲监狱那段日子的?我想采访你们俩。当然,不会用真名,也不会提达克顿。”

现在不可能当着他的面摔上门,因为对方的一只脚已经插了进来。菲莉帕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也不想见你。”

“哦,我想你没有别的选择,对吧?我总比十几个记者强。一次采访,独家,我绝不再打扰你们。保证不提你们的住址和姓名。其他人可不肯做这样的让步。这用不着我告诉你吧。”

自称专栏作家或者自由撰稿人显然是谎话。她甚至怀疑对方的记者身份。他很可能只是个实习记者或者供职于《号角》杂志干些杂活儿,视这次采访机会为自己成功的第一步。不过,肯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能这么干的只有一个人。她问:“你怎么知道我们住这儿?”

“我有朋友。”

“尤其是一个叫加布里埃尔·洛玛斯的朋友?”

对方没有回答,但是她立刻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的面部肌肉没受过训练,掩饰不住表情。看来加布里埃尔一定往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打过电话,精心挑选了希尔达有可能独自在家的时候。莫里斯能透过电话察觉危险和欺骗,然而愚蠢、无知的希尔达注定沦为受害者。菲莉帕不知道加布里埃尔施了什么伎俩从她嘴里套出了真相,又知道了多少。当然,关于他们的偶遇他肯定撒了谎;即便没有什么必要,他也不可能放过哪怕一个撒谎的机会。接着,他进行了调查。他即将前往剑桥大学攻读历史专业,查明事实时一向注重细节,何况又没有什么难度,能监禁一个女人近十年的案件屈指可数。他只要研究一下一九六八年至一九六九年间的简报便能找到答案。没想到他竟然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搞清楚她妈妈的身份。不过,或许他还谋划着其他重要的事情,这种小背叛根本不值一提。

望着布鲁尔贪婪、逢迎的笑容,她明白加布里埃尔为什么对她感兴趣。奇特、淡漠的神情总能吸引他。不然,一开始加布里埃尔为什么对她上心?他选人就像逛街边小摊挑摆件一样。她曾经有幸目睹加布里埃尔参加派对时随时可能为灯光下的一个回眸、一串连珠妙语或者一次自信的转头而着迷。他选人也像买摆件一样,一旦觉得买了不合算的东西便立刻丢弃。这张脸羞怯的美貌、暗藏的堕落和危险以及虚假的脆弱一定激发了他的兴趣。对方试图装出一副恳求、毫无恶意的模样,但是菲莉帕几乎能嗅出他的兴奋。他穿着考究,却显得别扭。这身衣服想必是他最拿得出手的套装,专门为面试、婚礼、勾引或者勒索预备的。衣服裁剪入时,但是翻领太宽,材质更像是合成纤维,而不是毛料,已经起皱了。奇怪的是加布里埃尔竟然没帮他解决一下衣服的问题。不过,他自我感觉良好,自诩虚伪、讨好的笑容能掩盖这些小瑕疵。

“听着,你最好放我进去。赶紧搞定。不然我还要再来。我不想在这儿讨论,也不想大吵大嚷。毕竟,街上可能有人听见我们说话。我猜,他们以为你妈妈是帕尔弗里夫人吧?最好别露馅。”

她妈妈站在楼梯口,低声说:“让他进来。”

菲莉帕闪到一边,他趁机溜进门。她妈妈站在敞开的公寓门边,布鲁尔挤过去,自信地跨进前室,好像他曾经来过这里一样。二人跟在他身后,肩并肩地站在门口,看着他急切地爬上狭窄、破旧的楼梯,根本不在乎它们的单薄和脆弱!他肆无忌惮地打量房间,犀利的目光仿佛债权人正给她们为数不多的财产估价一样,最后落在亨利·沃尔顿的画上。即便在菲莉帕看来,那幅画眼下也突然变得不得其所,似乎暂时混淆了他。

他竟然站在那里,真可恶。菲莉帕怒火中烧。汹涌的愤怒迸发灵感的火花。

“你等着,”她恨恨地说,“你等着。”

菲莉帕跑进厨房,拖出水槽下壁柜里的工具箱,抓起最大、最重的那把凿子,经过前室时她瞥了布鲁尔一眼,只见对方一脸愚蠢而茫然的惊讶,紧接着走出去,关上门,然后将凿子的刃口捅进门锁与边框间狭窄的缝隙中,不停地撬锁。她没有精力关心房间里发生了什么,全部的力气和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上。锁撬不开。毕竟最初设计时考虑了如何承受这种暴力。但是房门本身不堪一击。原本装这扇门时根本没打算当前门用,而且它已经服役八十多年了。菲莉帕使劲儿地撬门,喘着粗气,很快伴随咔嚓一声,木门掉落了第一块碎片。大约两分钟后,木门终于开裂,她哼地一用力,木门应声崩开。菲莉帕跨进前室,跟布鲁尔面对面,手里攥着凿子,上气不接下气。她平复了一下,开口道:“好了。现在滚出去。如果你敢写一个字,我立刻向《号角》杂志和报业委员会投诉你擅闯民宅,不仅破门而入,还威胁我们不接受采访便将我们的私事公之于众。”

布鲁尔倚着墙,眼睛盯着凿子,声音吓得发抖,哑着嗓子低声说:“你这个疯婊子!谁相信你?”

“比相信你的人多。你敢试试吗?请你记住,我养父母是体面人。而你呢?你认为一家声誉良好的报社经得住这种舆论?我妈妈或许得不到同情,但是我不一样。我是个孝顺女儿,出身不好的剑桥大学奖学金获得者,赌上自己的前程帮助她。玛丽·达克顿的女儿说:‘她是我的妈妈。’这就是你想要的吧?我有资格得到别人的同情。你真以为有人相信门是我撬的吗?”

“那不是我的凿子!我为什么会带一把凿子过来?”

“是啊,为什么呢,或许除了砸门也没有别的理由?你看好,这是一把非常普通的新凿子,没有任何特殊标记。即便你能证明它不是你的,也请你记住,现在是二对一。想必你知道我妈妈是谁,她做过什么。你觉得一个谎言能噎住她的喉咙?不,不会,如果想毁掉你的职业生涯的话,绝不会。”

他惊呼道:“上帝呀,我相信你做得出来!”

“我是她女儿。如果这招不灵,让你侥幸逃脱,你觉得我能留你快活多久?”

无疑,他这会儿真怕了。菲莉帕嗅得出那种像呕吐物一般的气味。他退到房门边,她握着凿子,指着他的喉咙,步步紧逼。布鲁尔转身拔腿便跑,楼梯传来他慌乱的脚步声。

她妈妈扶着墙,像个盲人似的摸索着走过来。菲莉帕赶忙上前,扶着她走到床边。她俩挨着坐下,肩并肩。她妈妈低声说:“你吓坏他了。”

“是吧,是吗?他们不会刊登什么,他也不敢写什么。至少眼下不会。即便他跟别人说起这件事,他们也得先咨询律师。”

“我们不能离开这儿吗?不用太久,暂时避几天,让他以为我们被吓跑了。我们可以去怀特岛的文特诺。我九岁时随主日学校去过一次。那里有悬崖、沙滩、五颜六色的维多利亚式小房子。他以为我们搬走了,也不会再来了。”

“他不可能再回来。他不敢。他知道我没开玩笑。《号角》杂志更不可能刊登他那些多愁善感的废话。即便他们登了那样一个故事,也不可能表明我俩的身份或者刊出我们的住址。他们要维护自由的良知。追踪你不是他们的主营业务。况且,在他们看来,获释的无期徒刑犯属于受保护的对象。”

菲莉帕没想到她妈妈吓成这样。刚出狱时,她看起来那么坚强,或许当时她什么都不在乎。或许站在运河岸边的薄暮里,望着那个破旧的行李箱终于沉入水中,她才开始面对惨淡的人生。菲莉帕挨近她妈妈,搂住她颤抖的肩膀,紧贴着她的脸颊,拥住她冰冷的身体,轻轻地吻了她。一切顺其自然,轻而易举。她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明白,爱没有什么可怕。她说:“一切都会好起来。不用害怕。我们在一起,没有人能伤害我们。”

“可是,如果他找另一家报纸呢?”

“他不敢,只要还在《号角》杂志工作他就不敢。如果他真这么做的话,我们完全能毁掉他的职业生涯。到时候,你只需要证实我跟他们说的话。如果你害怕也很正常。只要撒个谎就行。”

“我想我不擅长撒谎。”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怕撒谎。说真话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不过,你不用撒谎。我说过,他不敢再来。”

“门呢,怎么锁?”

“我明天去买把门闩,晚上先用着,等我装把新锁。没关系,不用担心。他不敢再来,除了这幅画这儿也没有什么值得偷。小偷不会光顾这种地方,它们对亨利·沃尔顿肯定不感兴趣。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曾经遭过一次劫。他们喜欢拿容易出手的细软。这里没有别人感兴趣的东西。”

她看见她妈妈不安地搓着两只手。菲莉帕的手指跟她妈妈一样瘦削、细长,指甲韧窄。绞着双手——一种很少用的描述方式,既老一套又不具体;然而事实上很常见,不过“绞”这个字并不适合描述手掌有节奏地彼此按压。那双手似乎正在安抚彼此。她呆呆地盯着前面,显然全然没顾得上互相揉捏的手掌。或许她正回忆光滑的鹅卵石在掌间滚动的感觉,记忆中层层叠叠的海浪一眼望不到边际,斑驳的浪花涌向她赤裸的双脚,碎成泡沫。她眨了眨眼,回到现实,问道:“他怎么知道?”

“加布里埃尔·洛玛斯告诉他的。加布里埃尔能察觉出丑闻、秘密和恐惧的蛛丝马迹,那是他的天赋。他根本无法抗拒。我理解这种感受。对他而言太有诱惑力了。就像我和那个孕妇一样。最后,我们想的只是自己。”

“什么孕妇?”

“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我欺骗的人。一个同样想要这套公寓的人。”

“他似乎不像加布里埃尔·洛玛斯的朋友,完全不同阶层。”

“噢,加布里埃尔是六边形人格。只要其中一面跟他接近便能产生亲密的错觉。别说他了。说不定离开伦敦一阵子是个好主意。文特诺或者其他地方都可以,只是你千万别寄希望于它还是老样子。没有那样的地方了。我们需要一些钱。我银行里还剩一些,但是我们要留点儿为房子到期后做准备。怀特岛不好找工作,至少很难立刻找到,特别是夏季快结束的时候。”

她妈妈转过头,眼巴巴地看着她。

“我保证你会喜欢那里。我们不必离开太久。”

菲莉帕说:“你可以换个名字,或许方便些。”

她妈妈摇摇头。

“不,我不能那么做。那是屈服。我必须知道自己是谁。”

菲莉帕站起身。

“我们明天动身,先修门,再换把新锁。不过,我要先回一趟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用不了太久,不超过一个小时。你不会有问题吧?”

她妈妈点点头,努力扯了扯嘴角:“很抱歉,我太蠢了。别担心,我没问题。”

菲莉帕背起挎包,朝门口走。她妈妈突然喊她回来:“罗斯!你不会拿不属于你的东西吧?”

“放心,”她回答,“我只碰他们欠我们的。”

8

菲莉帕打算拿几把银茶匙。那玩意儿体积小、易携带、方便出手,而且价格不菲。莫里斯收藏了一百多把,多半锁在更衣室的壁式保险箱里,剩下的陈列在客厅那个十八世纪的红木橱柜中。橱柜通常锁起来,但是她知道钥匙在保险箱里,同时也知道保险箱的密码。莫里斯偶尔更换陈列的展品,不过紫色天鹅绒上的银茶匙一经摆好,他便甚少再看。菲莉帕从小就喜欢帮他摆这些银茶匙,喜欢它光滑的触感和指尖微妙的平衡感。莫里斯曾经教她辨认上面的印记,拿出盒子里的茶匙,一把把地递给她,让她猜测制作的年代和银器匠的姓名。没错,她应该拿银茶匙。这并不难。如果莫里斯没有重新设置壁式保险箱的密码——她认为这可能性微乎其微,她甚至不必撬锁。橱柜很精致,没必要毁了它。她从未想过把这次偷盗伪造成入室行窃。她需要的数量只要能负担她们母女俩一个月不工作的生活费就够了。莫里斯能猜到是她拿的,有朝一日她会跟他解释为什么这样做。菲莉帕知道哪些稀有,哪些最值钱。即使品相最普通的银茶匙也能在教堂街市集卖三十镑。她只需要拿二十把最值钱的银茶匙便能立刻解决她们的燃眉之急。出手的难度不大,她打算找合适的店铺单独出售。虽然卖不出它们应有的价格,但也不至于少卖。

急于尽快完事,赶紧回到妈妈身边,菲莉帕决心奢侈一把,出了马里波恩车站便叫了一辆出租车,直抵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出于本能的警惕她在拐角处付钱下车,出租车启动的瞬间她忽然觉出此举的可笑和多余。地下室的厨房一片漆黑,她早知如此,今天是星期四,希尔达出庭的日子。菲莉帕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打开门,关好,生怕气味清新的白色门厅有回音似的。她像个陌生人般站在门口,在她看来这幢房子也深知这一点。接着,她踮起脚尖往楼上的卧室走去。正当她的手搭在门把手上,即将转动的那一瞬间,一种本能告诉她房子里肯定有其他人。她猝然停下脚步,缓缓地推开房门。

床上有两个人,莫里斯和一个姑娘,斜倚着,听见脚步声的二人吓呆了。激情的时刻刚刚过去,凌乱的床铺和摊开的浴巾说明了一切,空气中弥漫着如同生面团般的性爱气味。莫里斯只穿着短裤,那姑娘一丝不挂,轻轻地抽泣着,笨拙地爬下床,抓起放在椅子上的衣服。菲莉帕站在门口,看着羞得满脸通红的女孩揪着衣摆尽量遮住下身,难看地撅着屁股摸索床底的鞋,隐约察觉到莫里斯满不在乎的嘲讽目光。菲莉帕知道自己以前见过她,然而一时间又想不起时间、地点。裸体带来的冲击力混淆了感官,矛盾的是它既暴露了身份,也削弱了身份。菲莉帕紧盯着对方的脸,终于想起她是莫里斯的学生,又过了一秒钟才想起她的名字:希拉。希拉·曼宁。十八个月前,她曾来吃过晚餐;当时加布里埃尔也在场。这位客人很尴尬,紧张得口若悬河,时而咄咄逼人,时而愤愤不平,重现了一遍莫里斯最近关于劣势循环的讨论。加布里埃尔一直找她麻烦,插科打诨,时不时转移话题,从马克思主义信条聊到美食和假期这种无聊的小事。虽然菲莉帕觉得这样不太友善,不过男人们多半如此,他们的友善总是留给那些漂亮、成功——最不需要这些的女人。菲莉帕断定他这么做倘若不是故意为难她,就是照搬了幼儿园那套——哪怕最糟糕的晚宴,身为客人他也有责任拯救它摆脱社会灾难的话题。显然,女孩那时候就爱上了莫里斯。她竟然花了十八个月才爬上他的床?

现在,她们面对面,菲莉帕不动声色地闪到一边,让女孩过去。对方搂着一堆衣服遮住胸,在菲莉帕轻蔑的注视下滑落了手里的鞋;满脸通红地弯腰捡时,衣服又掉了一地。菲莉帕注意到对方强壮的身体,跟苍白的脖子和消瘦的面庞不成比例。厚实的乳房如同哺乳期的母亲似的,棕黄的乳晕隆起小山包一样的乳头。这样的乳房他怎么亲得下去呢?菲莉帕得意地想到自己高耸、紧实的乳房,微微凸起的纤巧乳头。她欣赏自己的身材,虽然还不曾了解如何用它寻欢作乐。

菲莉帕走进房间,关上门:“我以为你不会自降身价地带她回家,在自己的床上跟她乱搞。”

“你建议我用谁的床更合适呢?别太老套,菲莉帕,非要搞得像二流肥皂剧一样吗?”

“不过,眼下状况确实如此,不是吗?老掉牙的闹剧。”同样地,这次对话也一样,菲莉帕想,如同我们对彼此说的每一句话,矫揉造作。

莫里斯坐在床上,套上衬衫。他竟然不先穿裤子,菲莉帕吃了一惊,光着腿无疑更不堪一击,更荒唐,同时也是卧室闹剧中的保留桥段。白底蓝纹的短裤很短。她曾经数次见希尔达掏出洗衣机里的一大团男式衣物。莫里斯衣着讲究,每日更换。

他说:“看起来或许是老掉牙的闹剧,但是你想没想过万一我喜欢她呢,可能爱她呢?”

“不。你跟我一样。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去爱。”

菲莉帕一度担心永远学不会,不过现在不必再担心。她看着他穿衣服,心想这种状况不知持续了多久。几个星期,几个月,几年?莫非始于希尔达担任法官?多么绝妙的机会,连续三个月,每个星期的同一天,这栋房子空无一人。来过几个姑娘?每学期一个吗?他们要避人耳目,不能同时回来,不过那并不难。莫里斯可以沿便道穿花园回家,待门铃响起再去开前门。午后的街道静悄悄;即使有人看见女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毕竟,他是讲师,有责任辅导学生。她问:“她现在在哪儿?”

“我不知道。我猜,浴室吧。”

“很久了,别淹死喽。不然还得浪费口舌。”

“噢,我倒不认为她能自杀。虽然她缺乏安全感,情绪有些激动,但也不至于自杀。你要是担心最好去看看。”

“那是你的事,我可不管。她很软弱,不是吗?没想到你喜欢她这种类型。她真是你能找的最好的姑娘吗?”

“别小瞧她。”

“冲她那顿晚餐时的论调,不小瞧她还真有点儿难。她关于财产和盗窃的那番话太乏味了。二流的术语,三流的观点。我等她说两句新奇、有趣的见解都等烦了。不怪你沦落到跟她上床,总比听她说话强。”

莫里斯已经穿戴整齐,正把梳妆台上摆着的零碎玩意儿往口袋里装。他说:“说来也奇怪,那顿晚餐后她成了我的情人。真对不起她。跟我在一起总担惊受怕。”

“这也是你娶希尔达的原因吗?”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然而,莫里斯只是回答:“不是,因为她为我而难过。”

菲莉帕等他继续解释,可他不再开口。忽然,她想起奥兰多。她从未在莫里斯面前提过他的名字,但是眼下同情迫使她一吐为快。她说:“我忘了奥兰多。我总是忘记。我想大概因为你从未说起过他,从未给我看过他的照片。我也没跟你说过‘我很遗憾他不在了’这样的话。迄今为止,我没感觉特别遗憾。如果他没去世的话,我也不能站在这儿。倘若注定要认识一个孩子的话,我也不可能认识他。但是,你失去了他,比我妈妈失去我更彻底。至少,她知道我活在这世界的某个地方。”

莫里斯没有回答,却停下了正认真整理夹克的双手。菲莉帕看着他的脸。一瞬间,他仿佛筋疲力尽的演员般神情空洞,所有的情绪和台词都消失了。接着,痛苦、悔恨和接受失败的哀伤划过他的面庞,稍纵即逝,短得她险些错过。她曾经见过这种表情。当时的血腥画面现如今仍旧历历在目。轮胎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如爆炸般的轰隆声。年轻的摩托车骑手,没戴头盔,躺在牛津街和查令十字路的岔路口。摩托车的车轮在空中空转。诡异的寂静凝结了空气。紧接着传来嘈杂的说话声和哭喊声。一个脸如同猪油一般的女人,胸脯横挂着开襟羊毛衫,愤怒又痛苦地大喊:“他开得太快了!太快了!哦上帝啊,那些该死的摩托车!”

他躺在那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咽了气,妇人的咒骂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听见的最后的声音。菲莉帕不由自主地朝他走过去,与他的目光不期而遇。那双眼睛流露的神情恰如她刚才所见——悔恨地接受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事后,她赶快回家,记录下来,这是对创伤的创造性回忆练习。那页已经撕掉了。她时常撕掉这样的练习。她的生活已经够累了,想象与现实之间的边界含糊不清。她宁愿此刻没有想起这件事。眼下是一个胜利的时刻,一个计划和行动的时刻。她不希望思及死亡。

他俩同时察觉希拉·曼宁走进了房间。对方已经穿好衣服,拎着外套和笨重的老式手提包。她略过菲莉帕,径直朝莫里斯说:“你保证过没有危险,你说过没有人在。”

她试图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尊严,然而难免流露出抱怨和责备。菲莉帕觉得她的声音听起来仿佛希尔达抱怨晚归的莫里斯耽误了晚餐似的。他不喜欢别人提醒他这种恼人的小过失。幽默和洒脱倒是能帮她成功地结束这场灾难,可惜她不具备那样的能力。无论她说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都走到了尽头。女孩仿佛初次性体验时被抓包的孩子一样羞耻而笨拙。但凡回想起这个房间、这个时刻、这个男人,女孩只能记起自我厌恶。菲莉帕明白她也是这份羞辱的一部分,她平静地坐在床上,坐在莫里斯身边,掌控的不只是她自己。

她说:“对不起。无心之失。”

这话她自己听着都虚伪。她鄙视任何相信她的人,而那个姑娘确实不相信她。

“没关系。你已经做了你想做的事。”

女孩转过身。见她垂下头,菲莉帕不知道她是不是已经开始哭了。莫里斯立刻站起身,走过去,搂着对方的肩膀,轻声说:“这对你来说太可怕了。对不起。别担心。你知道,这些都不重要。再过几个星期,你便能一笑置之。”

“这些向来不重要,至少对你而言不重要。我再也不来了。”

或许她以为这种感伤的威胁能煽动他的某种情绪:痛苦、愤怒或者申斥。相反,他仿佛礼数周全的主人般说道:“我送你出去。你确定东西带全了?”

她点点头。二人一同走出去,莫里斯的胳膊依然搭着她的肩膀,一分钟后菲莉帕听见前门砰的一声关上。她坐在一片狼藉的床沿等他。莫里斯站在门口,一言不发地打量了她一会儿,然后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他说:“你玩得开心吗?你看起来很高兴。”

“是的,没错。我想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对于其他人而言很重要。”

“必不可少,你是指?对自我意识而言,没有什么比获知幸福是人的天赋更令人兴奋了。那正是幸福婚姻的基础。当然,对方必须能感知幸福,这种能力比人们想象的罕见。你觉得你妈妈是这样的人?”

“大部分时间,是的。”

“我想有时候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活下去。”

菲莉帕说:“她为什么要这样想?世界上杀害孩子的凶手多的是:战争时期的炸弹,贝尔法斯特的流弹,一时不耐烦错踩了油门又或者酗酒的司机和不称职的医生。他们从未质疑过自己是否有权活下去。她已经在监狱熬了近十年的时间。如果其他人有权活下去,她也有。”

“你们平时都做些什么?我猜你一定享受充当保护者的角色吧,令她受益于你的教育。”

她心想:“你应该最清楚这一点。你不是很享受对我说教嘛。”而嘴上却说:“我们参观画展,我带她逛一逛伦敦。”

“她不是很熟悉伦敦吗?她和达克顿住得离伦敦够近了。”

“我不知道。我们没聊过过去。她不想谈。”

“她倒是很聪明。顺便问一句,你回来干什么?时间选得不是特别合适,我猜是突发的计划吧?”

“我回来拿钱。有报社找到我们。我们得离开一段时间,至少是一阵子。虽然我不认为他们还会再来,但是我妈妈很不安,不愿意住在德莱尼街。我们打算去怀特岛。”

“开始东躲西藏了,她还要拖累你?”

“不是拖累,绝不是。我自愿跟着她走。”

“看在上帝的分上,为什么选怀特岛?”

“我们觉得我们会喜欢那里。她小时候曾经跟什么主日学校去过。”

“那儿有廉价的避难屋。我猜你打算拿保险箱里的东西吧。我放在那儿的东西也只够你渡过索伦特海峡而已。”

“还有其他东西我可以拿去卖。例如银茶匙。我们只要能撑过最初的两个星期就够了,然后我俩可以找工作。虽然已经夏末,应该也不太难。我们什么都能干。”

“那家报社怎么知道你们住在那儿?”

“我们在皇家艺术学院展览遇见了加布里埃尔·洛玛斯。我猜是他怂恿那个人去的。不过,他肯定先给希尔达打了电话,套出我们的住址。那没什么难度,对加布里埃尔而言不难。”

“或许,你早该料到那位爱说漂亮话、道德败坏的保守党人完全干得出这事。算了,至少你知道背叛不是极左分子的特权。”

“我从未想过会是这样。”

“所以,现在你要在敲诈和盗窃之间做出选择。你为什么不卖掉那幅亨利·沃尔顿的画呢?你已经带走了。它是你的。”

“我们喜欢那幅画,要一直带在身边。而且,这是你亏欠我们的。”

“不再欠了。你十八岁,已经成年。我收养你,给了你家、食物、教育、适度的照顾和真心实意的关爱。没有亏欠。我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什么尚未了结。”

“我考虑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妈妈。你欠她我的卖身钱。你没必要收养我,可以单纯地抚育我,成为我的法定监护人,提供家和教育,不必把我从她身边永远地抢走。试验一样进行——反正都差不多。你仍旧可以说:‘看看我都做了什么。看看我把这个古怪、执拗、沉默的孩子——这个强奸犯和杀人犯的女儿变成了什么样!’你似乎向来不在意诸如正义或者报应这种抽象的概念,似乎也不真的关心她干了些什么。你也从未看重过刑事审判吧?治安法庭,刑事法庭;不过是一套确保穷人和弱者不要不知天高地厚、打消无产者非分之想的体制。小偷最后蹲了监狱,靠买卖货币发家致富的投资家却荣升上议院。你不是常说嘛,社会分化——你甚至清楚这种社会经济分化是如何形成的——上层坐在皇家纹章下审判,下层成了众矢之的。富人住城堡,穷人守大门,法律决定了他们的高低贵贱,分配了他们的财产。她为什么得不到你们这种人的怜悯?她贫穷、社会地位低下,未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些都是你为犯罪申辩的理由。那么,为什么不能宽恕她?”

莫里斯冷静地说:“我不习惯将小偷小摸和谋杀强奸混为一谈。”

“可是你对她一无所知!你不知道她杀害那个孩子的时候承受了怎样的压力。你根本不想知道。你只知道她有你需要的东西——试验材料——那就是我。稀缺的试验材料,不,独一无二。一个专门满足你的需要被抚养长大的孩子,证明了人类是环境的产物。还有附带的好处,有个孩子占据你妻子的时间,方便你跟学生乱搞。难怪你把手伸向我。可是,我妈妈呢?如果一切发生在废除死刑之前,她可能要面临绞刑,刽子手或许能公正些,至少能留些东西给她。而你却要永远地抢走我。原本她出狱后,我们根本不认识对方,甚至永远没机会见面。你有什么权力这样对待我们?现在,你竟敢说你不亏欠她!”

“这是她告诉你的?”

“不是。这是我自己想的。”

莫里斯走到她面前,然而并未坐到她身边,而是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生硬地开口:“这就是你过去十年间的感受?试验材料?别急着回答。好好想一想。说实话。你们这一代人盲目地追求坦率,越是能刺伤人的事实,越想弄个明白。当你咽下希尔达精心烹饪的佳肴时,你当真认为自己是个试验动物,正在进食配比精确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

“希尔达不同,我希望自己能爱她。”

他说:“我敢说我俩都希望自己能爱她。”他补了一句:“她很想你。”

她想大声呼喊:“但是你呢?你想我吗?”然而,说出口的却是:“对不起,我不打算回来。”

“那么,剑桥大学呢?”

“我现在觉得剑桥大学似乎没有我想的那么重要。”

“你打算延期入学,等一年?”

“或许不念了。毕竟我想当小说家。大学教育对于一个作家而言并非必不可少。甚至可能是一种劣势。有许多更好的方式度过未来三年。”

“你是说,跟她一起?”

“是的,”她简单地回答,“跟她一起。”

莫里斯走到窗前,站了一会儿,撩起窗帘,俯视街道。菲莉帕不禁好奇,他想看什么?他希望从对面排屋油漆锃亮的大门,格调优雅的扇形窗,黄铜框架的花盆和窗槛花箱中获得什么启示呢?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徘徊在两扇高窗间,眼睛紧盯着地面。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然后,他说:“有些事我必须告诉你。不,这么说不严谨。我无须告诉你。今天下午之前,我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现在是时候让你不要再生活在幻想的世界中,让你面对现实。”

菲莉帕心想:“他假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关切模样,然而内心却兴奋难耐,充满胜利的喜悦。”这种兴奋感染了她,她甚至莫名萌生出一股恐惧。不过,那种感觉很快消失了。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伤害她和她妈妈。她的视线随着他谨慎的步伐移动。此前,她从未如此细致地观察过他的外形,他的每一次呼吸,头和手的每一根骨头,肌肉的每一次收缩;他们之间的空气随着他的心跳咚咚作响。紧张的意识令她预感到她即将获知某些她闻所未闻的事实,某些她无法自圆其说的事实。如果他想伤害她,也与希拉·曼宁无关。他根本不在意刚才丢脸的场面!改变他的是她对奥兰多离世脱口而出的同情。这一刻关系到她和他,也关系到奥兰多。菲莉帕等着莫里斯开口。即便他想装出一副尴尬、不情愿的样子,她也不会先说话。

他说:“你一直以为希尔达和我收养你是在谋杀事件发生后,你妈妈被判无期徒刑,不得不放弃你,她别无选择。我原以为你们一起生活后,她或许能告诉你真相。显然,她什么也没说。你的收养令早在朱莉·斯凯思遇害两个星期前便通过了审查,而在那之前你已经寄养在我们家长达六个月的时间。事实很简单:你妈妈放弃了你,因为她不想要你。”

菲莉帕希望他能停下没完没了的缓慢踱步,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看着她的脸,做些什么,但是别碰她。然而,他只瞥了她一眼,狡猾、诡秘的一瞥转瞬即逝,她甚至怀疑那贼眉鼠眼的短暂一瞥是否出于她的想象。有什么东西,或许是一粒灰尘,刺痛了他的左眼。莫里斯掏出夹克口袋里的手帕擦了擦,站在那里眨了眨眼睛,随后又开始缓慢地徘徊。他说:“我不知道最初哪里出了问题。结婚时她已经怀孕了,大概是这样。我听说熬过艰难的孕期之后,她又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生产过程。这正是虐待儿童的鉴识指标之一。总之,母婴之间缺乏情感联系。我猜你也不好带。难以喂养,不听话,哭个不停。最初的两年,她晚上几乎无法入睡。”

莫里斯顿了一下,然而菲莉帕什么也没说。他的声音冷静、自制,仿佛一次已经在学生面前重复过许多遍、早已烂熟于心的学术演讲。他继续说:“情况并没有好转。哭叫的婴儿长成讨人嫌的孩子。你们俩的脾气都很暴躁,当然,你还小,只能造成她的心理创伤。不幸的是,她带给你的伤害更大。有一天,她朝你拳打脚踢,揍得你鼻青脸肿。事后,她很害怕,认定自己不适合当妈妈,于是她重回工作岗位,让你跟寄养父母住在一起。我猜那是一种周托,周末接你回家。她每星期陪你两天。”

菲莉帕低声说:“我记得。我记得梅阿姨。”

“毫无疑问,你曾经接连有过许多所谓的阿姨,她们的适合程度不同,责任感也不同。一九六八年六月的某天,她们中的一个带你去了彭宁顿;原本是带你去玩,乡村一日游。当时,那里的房子还没卖掉,你的那位阿姨到彭宁顿探望在那儿当糕点师的姐姐。当然,她现在已经退休了。所有的老佣人都不在了。那时候,我要赶在房子拍卖前整理海伦娜的遗物,希尔达和我就是在那儿的花园遇见了你和你的寄养父母。希尔达跟她聊了起来。我猜,那时候她刚好跟房子里的某个人换班。我们就这样得知了你。她叫贝多斯,格拉迪斯·贝多斯夫人。她说她不想再照顾你了,你不好带,但是她又不忍心送你回你父母身边。她不是很聪明,甚至不喜欢你,但是她很有责任感。”

“那之后我再也忘不掉你。一想起来就莫名烦躁,我宁愿自己从没听说过你,但又始终无法忘掉。我不想扯上关系,所以不停地告诫自己你与我无关。当时我甚至没考虑过收养孩子。希尔达曾经提及过这种可能性,但是我没兴趣。显然,我不需要物色孩子。我对自己说了解一下你发生了什么也没有坏处。于是,我们通过贝多斯夫人的姐姐很快找到了她。她告诉我们你已经彻底回到了父母身边。我几乎就此罢手。但是,当时我刚好在附近;心想拜访一下也没什么害处。我甚至懒得为这次登门编造一个借口,一点都不像我的做派。通常,我不会毫无准备地贸然行事。那时已是傍晚,你妈妈刚下班回家。你不在家。两天前,你被伊尔福德的乔治五世国王医院收治,怀疑颅骨骨折。那是你妈妈最后一次对你发脾气,也是最危险的一次。”

她傲慢的双唇吐出一句话:“所以,那孩子不记得八岁之前发生过什么?”

“失忆一方面是因为那次受伤,另一面,我猜是情绪失控导致大脑自动回避想起难以忍受的经历。希尔达和我从未想过治好它。为什么要治呢?”

“后来呢,发生了什么?”

“你的父母同意你出院后由我俩代为抚养,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由我们收养你。没有人会检举。院方显然接受了你妈妈的解释,她声称你滚下楼梯一头撞上底层的栏杆支柱。那是在玛丽亚·科尔韦尔案之前,政府不如现在这般重视故意虐待的现象。不过,她跟我讲了实话,讲述了七月那个晚上发生的一切。我想她很高兴能有人陪她聊聊,向一个陌生人倾吐苦水。你出院后直接搬到我们家,六个月后我们收养了你。收养获得了你父母的同意,我可以这么说,毫无勉强之意。这就是你的妈妈,而你现在准备为她放弃剑桥大学,跟着她东躲西藏不知要到什么时候。当然,斯凯思谋杀案是另一回事。毕竟,她没有杀了你,虽然我觉得也快了。”

菲莉帕并没有大喊大叫地痛斥他说谎,反驳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莫里斯向来只在重大问题上说谎,前提是他确信谎言不会被戳穿。这件事对他而言无关紧要,而且很容易证实。但是,她不打算核实真伪。她知道事实如此。她只希望自己别再这样发冷。她的脸、她的四肢和她的手指冰冷彻骨。他应该看见她正瑟瑟发抖。为什么不从希尔达的床上拿条毯子裹住她?她的嘴唇甚至冷得发胀,如同注射了麻药一般僵硬、麻木。她吃力地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

“我愿意相信那是因为我不想伤害你。或许是这样吧。揭穿残酷的事实需要勇气。我的勇气寥寥无几。我确实试图提醒你,劝你了解真相,读一读审判的新闻报道。这样你便能获知案发日期。你已经知道自己的收养日期。而且,报道从未提过孩子,这或许也会令你感觉奇怪。但是,当时你根本不想知道真相,也不愿意跟我们聊;你似乎已经决定执迷不悟。不可思议的是面对这么重要的事情,像你这样一个向来依赖自己智慧、看重自己头脑的人竟然不动动脑子。”

菲莉帕想大声呼喊:“我还有什么可依赖的?我还有什么可选择的?”但是,她只说了一句:“谢谢你现在告诉我。”

“它不需要任何改变。这无关紧要。毕竟,你不在乎品行、社会责任或者养育之恩。如果你只关心血缘关系的话,那么你现在至少返本还原了。但是,我养育了你十年,或许我无权要求你什么,不过,至少我有权对你的未来发表看法。我不允许你轻易地放弃剑桥大学。为期三年的学习机会一旦错过就覆水难收,你现在不觉得,因为你还年轻,根本意识不到它的重要性。”

他冷冰冰地说:“另外,我有权维护自己乔治王朝时代的银器。如果你要给她钱,那就卖掉亨利·沃尔顿的画。”

谈话结束后,她仿佛用人般低声下气地说:“我走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只有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话,这里依旧是你的家,是你的归宿。收养令能够证明这一点。如果那张法律权利转让证明缺乏血脉的情感负载,难道你原生家庭沾染的血还不够吗?”

菲莉帕走到门口,转过身,看着他,问道:“可是,你为什么那么做?为什么是我?”

“我告诉过你。我没有办法忘掉你,担心你遭遇不幸,我痛恨糟蹋。”

“但是,你肯定期待过什么吧:感激、消遣、乐趣、施恩的满足,晚年的陪伴,诸如此类的小事?”

“当时似乎并没有这么想过,不过我想我的确有所求。我的诉求向来狂妄。或许我期待的是爱吧。”

三分钟后,莫里斯站在窗口看着菲莉帕离去。她仿佛变了个人,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和自若的步履。或许佝偻的腰背令她宛若矮小的老妇人,又或者匆忙冲出前门的脚步令她如同鬼祟的不速之客。街道尽头,菲莉帕突然跑起来,掠过人行道冲向一辆出租车。莫里斯倒吸一口凉气,心猛地一沉。待他鼓起勇气再次睁开眼睛,她安然无恙。即便相隔这么远,他依然能听见刺耳的刹车声和破口的谩骂。接着,她头也不回地踉跄着跑远。

莫里斯并不后悔自己说出了一切,也没有特别担心她。她熬过了最初的七年,同样也熬得过这次考验。毕竟,她立志成为作家。他记不得谁曾经说过,艺术家应该自幼年起承受尽可能多的创伤而不屈服。她不会屈服。任何人屈服,她也不会。保护她那颗坚强心脏的铁丝网终将挂满破碎的衣衫和撕裂的皮肉。尽管如此,焦虑依然不断地涌现,令人恼火,难以名状,正如他所有的焦虑一样,它与愧疚息息相关。他不知道她要跟她妈妈说些什么。无论她们之间有着怎样的血缘关系,他觉得她对她妈妈的爱在任何意义下都不是他所理解的那种无私奉献。毕竟,她们只在一起生活了五个星期。而她却跟他和希尔达共同生活了十年,显然,她不曾因为爱与被爱而困扰。他想象不出如果刚才坐在床上,带着激情过后的疲乏,向她吐露关于希拉·曼宁的部分事实,她会说些什么,看起来又是什么样子呢。

“我跟她苟合是出于自负、无聊、好奇、性幻想、怜悯,或许还出于爱。然而,她只是替代品。她们都是替代品。当她躺在我怀里时,我想象她是你。”

莫里斯见床单皱了,赶忙伸手抚平。希尔达这种偏执的家庭主妇肯定能注意到这样的细节。接着,他走进浴室查看是否有希拉遗留的蛛丝马迹。他倒不担心卧室残留了她的香水味。早在他第一次带她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便提醒过她不要喷香水。当时她回答:“我向来不用香水。”

他想起当时她一脸尴尬和伤痛,他不应该注意这些。他的提醒暗示了某种风险评估,或许出于此前曾有过的尴尬和暴露,贬损了她眼中的爱情,将他们第一次共度的时光变成了庸俗、肮脏的私通。事实并非如此,但是对他而言又没有太多不同。莫里斯不明白自己为何沉溺于这种狭隘的欲望。无聊?男性更年期的倦怠?弥补不育症的缺憾?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证明自己仍能吸引年轻女性?又或者,追求他早知无望的失落爱情?

莫里斯身心俱疲。他需要放松一下,于是取了一只玻璃杯和一瓶尼尔施泰因白葡萄酒,提着冰桶,走进花园坐下。空气如湿透的毛毯般沉重、压抑,他似乎能闻见远处闷雷的金属味。他希望炸雷能撕裂毛毯,大雨倾盆而下,他仰起脸,感受冰凉的雨水浸透他的皮肤。希尔达为什么这么晚还没回家,他忽然想起早餐时她说过晚些时候要去牛津街买东西。他猜今晚他们得吃冷餐对付一顿了。

希拉·曼宁的事并未令他沮丧。两个星期后,希尔达即将告别青少年法庭的法官席,他原打算以此为借口结束这段风流韵事。今晚的尴尬一幕救了他,不必再经受旷日持久的感情折磨,不必再忍受欲望消逝后的诉求和责难。这些唤起他怜悯心的女人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们难以摆脱。他羡慕某些同事的艳福,总能与洒脱、老练、淫荡的小妞们打交道,她们追求的不过是短暂的快乐和偶尔的佳肴款待。

莫里斯寻思着应该告诉希尔达菲莉帕回来过。他打算实话实说,当然不包括希拉·曼宁那部分。他相信菲莉帕不会跟希尔达提这件事,即便说了莫里斯也没那么在乎。菲莉帕即将回家的消息将令希尔达开心不已。生活将一如既往地过下去。他想这就是他想要的。莫里斯闭上眼睛,抛开内疚和烦恼,放空思绪。沉浸在平静的瞬间里,美酒和玫瑰的芬芳带他再度回到十年前,六月的某天,他穿过彭宁顿高大的树篱,走进巨大的圆形玫瑰园。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菲莉帕。

9

莫里斯从未见过像她那样的孩子。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同那个身材走样、不停抱怨炎热天气的丑陋女监护人拉开些许距离;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明亮的绿色眼眸严肃地注视着他。午后柔和的阳光透过树篱投下斑驳的树影,二人仿若隔水相望。玉米穗似的金色发辫绕过她的额头,成熟的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发髻同她孩子气的身材形成鲜明的比照。他猜她大概七岁。她身穿一条苏格兰式短裙,考虑到眼下的天气未免有些厚实,裙摆几乎垂到小腿,身侧别着一根巨大的安全别针。两条苍白的胳膊覆了层毛茸茸的细毛,沐浴着阳光闪闪发光,单薄的衬衫紧贴着她如同小鸟般瘦骨嶙峋的胸膛,粉嫩的乳头隐约可见。

希尔达同那个女人攀谈起来,得知她名叫格拉迪斯·贝多斯,来彭宁顿探望她的姐姐。这边,他也跟那个孩子聊了起来:“你在这儿不无聊吗?你喜欢做什么?”

“您有书吗?”

“图书馆有很多。你想看吗?”

她点点头,于是二人穿过草坪,两个女人尾随其后。女孩走在他旁边,保持着距离,双手拘谨地合拢,置于身前,姿态丝毫看不出孩子气。身后几码远,贝多斯夫人似乎正朝希尔达大吐苦水,那种女人大多如此。沉默寡言、不善交际的希尔达很容易赢得信任,或者换句话说,缺乏自信和冷酷的她不知道如何拒绝。每个星期两天,每当钟点工来干活儿时,无论莫里斯什么时候进厨房,总能看见两个女人坐在一起喝咖啡,希尔达温顺地垂着头倾听对方滔滔不绝地发泄对家务的不满。诉苦声伴着玫瑰的芳香传入他们的耳朵。

“他们也没付多少钱。我整天都要照看她,有时候夜里也要看着。她是个磨娘精。永远别奢望她能跟你说声‘谢谢’。别提那个脾气了!动不动就大喊大叫。做了噩梦叫得更厉害。怪不得她妈妈受不了她。长得也不好看,你说是吧?怪模怪样的。不过,告诉你她可聪明啦。成天埋头看书。噢,还特别犟!总有一天会害了自己。”

莫里斯瞥了那孩子一眼。她肯定听见了。怎么可能听不见呢?但是,她毫无表示,保持僧侣般的庄严,像个小大人似的走着,环握的双手仿佛捧着什么珍宝。

那个女人说得对。她不是个漂亮孩子。但是,精致的面部轮廓和绿色的眼眸预示着异乎寻常的美。她聪明、勇敢、骄傲。这些都是他欣赏的品质。这孩子未来一定有所作为。他想告诉她:“我不觉得你相貌平平。我喜欢聪明的孩子。千万不要为自己的聪明而羞愧。”然而,他又看了一眼她那张板着的脸,什么也没说。怜悯对于这个骄傲、固执的孩子而言是一种冒犯。

彭宁顿南面静谧的广阔橘园,一眼望不到边际,金黄色的光芒令他目眩神迷。他和海伦娜第一次造访彭宁顿时见识过这样的景致。当时也是盛夏;不同的是那时他正沐浴爱河,醉心于玫瑰和紫罗兰的芬芳,回味着途中野餐时饮过的美酒,沉湎于幸福和无限的青睐。他俩携手返回彭宁顿,通知她父亲他们要结婚了。此刻,脚下是同一片草坪,那孩子的身影仿若幽灵般跟着他。回首往事,他几乎已能心平气和,怀着同情和轻蔑看着那个好骗的可怜傻瓜在那个逝去的夏季里嬉闹,现在看来,那个夏季似乎囊括了所有的甜蜜和美好,那颗重生的心充盈着骄傲。莫里斯和那个孩子一起穿过草坪,怀揣各自的痛苦。

走出太阳的暴晒,图书馆显得阴凉、清爽。图书已经先一步售出,管理员和用人们正忙着核对、打包书目。由于一位贵族背弃了自己的责任,这座宅邸不再隶属于一个家族——遵循长子继承制代代相传,而是自贬身价沦为制度化建筑,他本该为此欢呼。然而,当他仰望精心粉饰的天花板,环顾书架上华丽的格林林·吉本斯雕刻品,内心却浮现一股淡淡的忧郁。如果这个房间属于他,他永远都不会放手。

孩子站在他身旁,二人一言不发地看着。然后,他领着她,穿过房间,走向堆着海伦娜个人藏书的海图桌。

他问:“你几岁了?认字吗?”

她的回答斥责了他:“八岁。我不到四岁就认字了。”

“那么,我们看看你读得怎么样。”

他挑了本莎士比亚的书,翻开,递给她。当时,他仿佛一个漫无目的的学究。那天下午天气炎热,他有些无聊,那孩子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她艰难地捧着书,读了起来。那是《约翰王》 [5] 中的一段。

“若是愁苦能填补我的儿子的空缺,

睡在他的床上,和我走来走去,

露出一副他的可爱的样子,重复着他所说过的话,

使我想起他的一切优点,

以他的形体填起了他所遗下的服装。”

她一字不差地读完了台词。当然,她的朗读缺乏无韵诗的抑扬顿挫。但是,她知道那是一首诗,孩子气的声音格外认真,平铺直叙地朗读着不熟悉的字眼。这更令人感觉心酸。泪水刺痛了他的双眼,这是他得知奥兰多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第一次热泪盈眶。

故事由此展开。在他看来,他生活中的两次转折都与回忆奥兰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次,希尔达同情的泪水令他怦然心动;第二次,菲莉帕清澈的嗓音让他热泪盈眶;同时,那也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忘却自我的时刻。一次促使他再婚;另一次促成他收养菲莉帕。他并未询问自己她们现在是不是令他大失所望。他不清楚自己期望些什么。或者正是无欲无求成就了那纯粹的时刻,使之接近所谓的善良。他几乎已经忘却丧恸的痛苦,现在又隐隐浮现:奥兰多的夭折和永远无法生育的孩子;彭宁顿七零八落的图书馆;十年前某个逝去六月里的一天,穿着可笑裙子的孩子同他一起穿过洒满阳光的草坪;淡淡的忧思笼罩了他。

10

菲莉帕完全不记得自己如何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回到了德莱尼街,大脑一片空白,身体仿佛遵照某种程式化的指令行动。后来,她只记得一幕:奔跑在维多利亚街,追逐公共汽车,抓住光滑的栏杆,忽然惊慌失措,接着站在尾部车门处的一位乘客猛拉了她一下,把她拽上车。德莱尼街静悄悄。昏黄的街灯下,绵绵细雨如银丝般闪着寒光,瞎乞丐酒馆的彩绘玻璃映出五颜六色的光。菲莉帕拧开耶鲁锁,轻轻地关上前门,没有开灯,平静地爬上楼梯。黑暗中,她推开公寓的房门,锋利的木头碎片刺痛她的手掌。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醋酸味,想必她妈妈正在厨房调制沙拉酱,准备晚餐,听见她的动静,高声唤她。记得上次从赛文金丝返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时,迎接她的也是这股味道,两个时刻彼此重合,往日的伤痛加剧了新伤。她妈妈的声音洋溢着幸福和热情。或许她已经消化了恐慌。或许她已经认定她们根本无须搬家。她走进厨房。她妈妈转过身,笑意盈盈地迎接她。接着,笑容渐渐消失,菲莉帕盯着这张跟自己如此不同又如此相像的脸,看着它慢慢地失去血色。她妈妈低声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出什么事了,菲莉帕?”

她说:“你为什么不叫我罗斯?刚刚你还叫我罗斯。罗斯是我受洗时你给我取的名字啊。你差点儿杀了我的时候,我是罗斯。你决定抛弃我的时候,我是罗斯。你把我送给别人收养时,我是罗斯。”

片刻的寂静之后,她妈妈摸索着跌进椅子。她说:“我以为你知道。你第一次到梅尔库姆农场时,我问过你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收养的。你说你知道。”

“我以为你问的是我知不知道那起谋杀案。我以为你在提醒我你不得不放弃我的原因。你肯定清楚我在想什么。”

“后来我给你看了犯罪记述,里面记载了她的死亡时间和我的判决日期。即便那时,你也没问任何问题。”

“我根本没注意什么日期和时间。我关注的只是你!”

她妈妈没理会菲莉帕,继续说:“后来,因为我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所以什么也没提。我安慰自己,过去的一切跟我们无关,那只是另一个故事中另外的两个人。我想,或许我可以放纵自己两个月,无论以后发生什么,至少我能留下值得回忆的经历。但是,我打算告诉你,最终肯定跟你坦白一切。”

“等到你确信我已经习惯有妈妈的时候?等到我舍不得让你走的时候?噢,天哪,你可真聪明!莫里斯提醒过我,你很聪明。至少我了解了一件关于我自己的事,明白了我的心计源自何处。我爸爸呢?他也恨我吗?或者他太无能,阻止不了你,太懦弱,只能强奸孩子?你究竟对他做了什么,逼得他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

她妈妈抬起头,看着她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事需要解释又解释得清一样。

“你千万别怪你爸爸。他想留下你,我劝他放你走。因为我觉得那样对你更有利,事实确实如此。如果你跟我们在一起,现在又是什么下场呢?”

“我就那么讨人厌,那么麻烦吗?你就不能再忍耐一下?噢,天哪,我何苦找你!”

“我确实试过。我想爱你,也想你爱我。但是,你根本没反应,整天哭个不停,怎么都哄不好。你甚至不要我喂你。”

菲莉帕大喊道:“你是说我抗拒你吗?”

“不是,只不过在我看来似乎是这样。”

“怎么可能?我只是个婴儿。我别无选择。为了活下去,我也得爱你。”

她妈妈的语气透着菲莉帕无法忍受的谦卑:“你希望我现在离开吗?”

“不,我走。我再找个地方。对我而言容易一些。我不必非得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我在伦敦有很多朋友。你可以留在这里,住到租约期满,方便你找住处。我再找人来取那幅画。其余的东西都归你。”

她听见她妈妈的声音,轻得难以捕捉:“我对你的伤害比那个孩子的死更难以原谅吗?”

菲莉帕没回答。她抓起挎包,朝门口走去。忽然,她转过身,最后一次对她妈妈说:“我不想再见到你。我情愿他们十年前就绞死你,情愿你已经死了。”

11

菲莉帕强忍哭泣,待跑出德莱尼街才放声恸哭,痛苦地尖叫。她披头散发地在雨中狂奔,任由挎包撞击胯骨,本能地拐向里森树林,寻找运河牵道黑暗的僻静处。然而,牵道的大门早已关闭。虽然明知无济于事,菲莉帕仍旧挥舞拳头猛砸了一阵。泪水混合雨水打湿她的脸。她谁也看不见,也不关心自己在哪儿,往哪儿跑,只是痛苦地哀号。突然,一阵刀绞般的抽痛迫使她弯下腰,仿佛即将溺水般大口地喘气。她紧紧地抓着近旁的栏杆,捱到剧痛消失。栏杆另一侧高树林立,即便隔着雨幕仍能嗅到运河的气息。她忍住抽泣,倾听着。黑夜里暗藏着许多细小的神秘声音。接着,不知何处传来一声嚎叫,陌生而诡异,比她的恸哭更凄厉瘆人,以痛苦回应痛苦。那是某种动物的嚎叫;她想必距离摄政公园不远。

现在,她平静多了,涟涟的泪水如同一弯小溪缓缓流淌。她趁着黑夜前行。城市灯火通明,如涓涓血流。炫目的车前灯和鲜红的交通信号灯投下血红的光影。细密密的雨如同一道水幕,淋湿她的衣服,沾湿她的嘴唇,好似海水般咸涩,打湿的头发紧贴着她的脸颊和眼睛。

菲莉帕觉得,眼下她的心绪仿佛一座漆黑、沸腾的地牢,各种念头互相倾轧,彼此纠缠,争夺仅有的空气。混乱思绪中回荡着一个孩子微弱、痛苦的悲戚。那并不是超市中时常上演的耍脾气似的哭闹;那种夹杂着恐惧和痛苦的哀号也无法用一袋糖果安慰。菲莉帕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惊慌,惊慌意味着失去理智。她必须理清头绪,遏制混乱。但是,首先,她得先止住那可怕的哭泣。她举起双手,掐住脖子,用力地扼住喉咙,让那个孩子安静下来,当她松开手时,哭声停止了。

她们共度的几个星期里从未提及那个死去的孩子,也未提及孩子的父母。他们有多在意那个孩子?又伤心了多久呢?或许他们现在又有了孩子,而那个逝去已久的受害者仅仅成为一段近乎忘却的痛苦记忆。愁苦填补我的孩子的空缺。那个孩子死了。对她而言,这个事实远不如她妈妈有没有把厨房收拾干净重要。她妈妈曾杀过一个孩子,把她的小手紧紧地夹在婴儿车上,越拖越快,直至她跌倒在转动的车轮下。然而,另一个地方,另一个孩子。她也曾杀过那孩子的爸爸。他沐浴着夏日的阳光,如天神般美丽,穿过草坪走进他们相会的彭宁顿玫瑰花园。如今他也死了,被她埋葬在树林潮湿的积叶中。但是,那是别人的父亲。她的父亲躺在监狱院子某个无名冢下。还是说,他们只那么掩埋行刑的谋杀犯?命丧监狱的重罪犯的尸体又如何处置呢?会不会趁夜色悄悄地运走,薄棺收殓,送进附近的火葬场,没有任何悼词,推进熊熊燃烧的焚尸炉烧光?骨灰怎么处理呢?收集起来的骨灰残渣肯定埋在了什么地方。她从未想过追问,她妈妈也从未提起。巴特诺菲尔不见了,不过终将见到他,因为他仿佛是我很久之前的某段记忆,很久,很久以前。

突然,她面前闪耀着沃里克大街地铁站的标志。宽阔的马路沿流动的灯光蜿蜒,两侧是意大利风格的房屋和灰泥粉饰的别墅。她沿着空无一人的人行道停停跑跑,前花园的灌木丛探出院墙,落英缤纷,湿漉漉的白色花瓣和落叶如阵阵细雨飘落在她的头发上。终于走到了运河,她在横跨分水道的精巧铁桥上驻足。一座座十九世纪的高杆灯沿铁桥而立,投下一缕缕颤动的光线照亮运河港地,郁郁葱葱的小岛,泊在运河坝旁的彩绘长艇和树影幢幢的漆黑水面。灯光最亮处,梧桐树仿佛燃烧着摇曳的绿色火焰,雨水从她脚下一艘长艇的棚顶倾泻而下,插在艳丽搪瓷罐里的紫菀随着风雨飘摇。

她身后,湍急的车流嗖嗖地驶过,冲过排水沟,溅起的水花扑向大桥。目光所及之处空无一人,运河两旁的林荫道也不见人烟。阳台窗户洒落的灯光照亮了梧桐树,为滞缓的水面铺了一条歪扭的光路。

她依然穿着她妈妈给她织的那件套头毛衣。浸透雨水的毛衣,沉甸甸的,冰凉的高领紧紧箍住她的脖子。她抬起胳膊,举过头顶,扒下衣服,甩出去,衣服轻轻地砸在护墙上,然后掉进运河。有那么一分钟,它漂在灯光照耀下的河面,如薄纱一般脆弱、透明。两条袖子伸展着,如同一个溺水的孩子。接着,它慢慢地飘浮出光圈,几乎无法察觉,缓缓地下沉,只剩下消失的影像残留在她的想象中。

脱掉套头毛衣,她感到一种身体上的解脱。这会儿,她只穿着一条裤子和一件薄薄的棉布衬衫。雨水淋湿了衬衫,紧贴着皮肤。她无拘无束地继续行进,穿过韦斯特韦的混凝土拱桥,朝南面的肯辛顿走。她没有时间概念,也全无方向感,只知道不停地走。不知何时,倾盆大雨变成毛毛细雨,淅沥沥地滴落,当她远离嘈杂的公路,走进安静的广场时,雨终于停了。

终于,她走到筋疲力尽。疲劳突如其来,仿佛沉重的打击令她的双腿摇摇欲坠,她跌跌撞撞地走到旁边的人行道,紧抓着广场花园的一排铁栏杆。疲惫击垮了她的身体,解放了她的头脑;思绪再次恢复连贯、清晰、理性。她头抵着铁栏杆,感受着如同炙热烙铁般的栏杆留在她额头上的印记。栏杆后的水蜡树树篱刺痛了她的脸颊,树叶浓郁的青涩气息充盈了她的鼻腔。疲惫的浪潮席卷她的全身,留下些许近乎愉悦的倦怠。

意识悄悄地溜走。突然,一声高亢的尖叫猛地将她惊醒。静谧的夜晚突然被凌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喧闹声惊扰。远处的角落,一群年轻人涌入广场,互相推搡,踉踉跄跄地穿过马路,走向花园。他们显然喝醉了。其中两个人勾肩搭背,声嘶力竭地吼着一首悲伤又不怎么悦耳的歌。其他人则伴以断断续续的儿歌,毫无意义的口号或者嘶哑刺耳的部族战斗呐喊。菲莉帕生怕对方看见她,她的挎包和她自己显然很容易成为猎物,于是她紧靠着栏杆。那伙人没有明确的目的或方向。但愿他们能蹒跚着折回马路,千万别看见她。

然而,叫嚷声越来越响。他们朝她走来。其中一个家伙抛起一卷卫生纸。纸卷飞越栏杆,掉进花园,险些砸中她的脑袋。散开的卫生纸仿佛一道白光乘着夜风飘浮、旋转,最后挂在灌木丛中,好似一张轻盈的蜘蛛网。他们继续往这边走,隔着水蜡树能看见他们的脑袋摇来摆去。她紧挨着栏杆,赶紧向后撤,但是她一动,对方反而注意到她。他们大吼一声,齐声欢呼。

她拔腿就跑,然而对方紧随其后,比她预料的更有方向感,似乎醉得也没她想的那么厉害。恐惧战胜了疲惫,她飞快地穿过宽阔的街道,钻进一条尽是高大破屋的小巷。她听见自己在人行道狂奔的脚步声,余光瞥见一闪而过的栏杆,感觉心脏怦怦狂跳,但是她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对方依然穷追不深,不过叫嚷声小多了,显然是想节省气力。左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岔路口,她急忙拐进去,看见栅栏之间有扇门敞着,松了一口气。她几乎摔下台阶,跌进恶臭的黑暗中,险些撞上三个破旧的垃圾箱,却不顾一切地挤到垃圾箱后面,躲在前门楼梯下狭窄的空间里,蜷缩成一团,双臂交叉抱在胸前,试图平息怦怦的心跳声。这擂鼓般的心跳怎能逃过他们的耳朵呢?追逐的脚步迟疑了一下,噼里啪啦地经过,最后消失了。街道尽头传来他们恼火的叫嚷。接着,又是一阵混乱的呼喊和歌唱。他们没有继续找她,大概以为她住在这条街,已经安全回家;又或者喝得太醉,头脑不清楚。一旦目标消失,他们的兴趣也随之消失。

他们的声音消失了很久之后,她仍旧蜷缩在原地。她觉得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又黑又臭的牢房里,呼吸着尘土和死囚的气息,不见天日。那三个臭气熏天的垃圾箱像门闩般挡住了她的去路,看不清形状。黑暗中,既没有豁然开朗的启示,也没有心灵的慰藉,有的只是痛苦的反思。自从开始追查身世之谜,她想到的只是她自己。她没考虑过希尔达的感受,希尔达给不了她什么,但是也从不奢求什么,她的要求很少,不过她的要求很迫切。看在多年来辛勤照料她的分上,希尔达原本可以期待获得更多回报,而不仅仅是偶尔请她帮忙准备晚餐的插花。她没考虑过莫里斯的感受,虽然他跟她一样傲慢自大、自欺欺人,但是他为她倾尽一切努力,尽管所有的付出并非出于爱,但他仍旧慷慨地给予,善意地保护她免遭残酷事实的伤害。她更没想过她妈妈。除却信息的提供者和只知自爱的活例子,她还有其他的身份吗?她告诉自己必须学会谦卑。虽然还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吸取了教训,但是眼下如同弃儿一般匍匐在这座沉睡城市的恶臭角落,倒是一个重新开始的好地方。她深知她妈妈和她之间的纽带胜过一切,无论仇恨、失望抑或是被抛弃的痛苦都无法与之相比。无疑,这种渴望再次见到她,获取安慰的情绪正是爱的开始,她又怎能奢望这个世界存在没有痛苦的爱呢?

过了一会儿,她慢慢地钻出那座囚牢,再次呼吸夜晚凉爽的空气,仰望漫天繁星。疲倦令她头重脚轻,她继续往前走,搜寻着街名。她只知道自己身处“西十区”,其他一无所获。此刻她站在某座安静而神秘的广场,天空中云海翻涌。在她眼里,这座城市似乎无限伸展,寂静荒芜,被苍白的月光周而复始地照亮。这是一座死城,瘟疫横行,所有生命都弃它而去,只剩下那伙打扫废物的笨蛋。这会儿,他们摇摇晃晃地走进某个肮脏的角落,挤成一团死去。她孤立无援。剥落的灰墙下,高高的栏杆锈迹斑斑。城市腐朽的恶臭如同瘴气似的从地下缓缓升起。

这时候,她看见一个女人踩着精致的高跟鞋优雅、轻快地穿过广场,朝她走来。她身穿浅色的长裙,围着披肩,金色的头发高高绾起。周身的一切都显得洁净、淡雅——衣袂飘飘,皮肤白皙。二人相遇时,菲莉帕出声询问:“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我想去马里波恩车站。”

回答她的声音愉快、悦耳,彬彬有礼。

“这里是莫克斯福特广场。沿着这条街走大约一百码,第一个路口左转就是拉德布罗克丛林地铁站。恐怕你已经错过了末班地铁,不过可以搭乘夜间公共汽车或者出租车。”

菲莉帕说:“谢谢你。只要我能找到拉德布罗克丛林路,我就知道怎么走了。”

女人微笑着,穿过广场。这场邂逅既出人意料又平淡无奇,菲莉帕甚至怀疑那是她疲惫的大脑想象出来的幻影。这位大胆的夜行者是谁,她要去哪里?什么样的朋友或者恋人会在凌晨时分把她留在这儿,无人相伴?她刚刚参加完聚会,又或者从某个派对逃出来吗?不过,她指的方向没错。五分钟后,菲莉帕赶到拉德布罗克丛林路,朝南往家走。

德莱尼街空无一人,寂静无声,仿佛平静夜空下酣然入睡的乡村街道。大雨洗涤过的空气弥漫着海的气息。所有的窗户都漆黑一片,只有12号的窗口透过窗帘映出朦胧的光。看那亮度房间大概没开顶灯。她妈妈一定还醒着,或者不小心睡着了,却忘记关床头灯。菲莉帕希望她没睡。她想不出她们要跟彼此说些什么。她知道她不能说对不起,眼下还没做好准备;她这辈子还没说过对不起。然而,或许这将成为她感觉抱歉的开始。或许无需言语,她妈妈便能理解。她要掏出前门钥匙,交给她妈妈:“我肯定一直打算回来。我忘记把钥匙留给你了。”

她站在她妈妈的门口,而站在那里便已说明一切,因为那等同于说:“我爱你。我需要你。我回家了。”

12

床头灯亮着,柔和的光线下,她妈妈仰躺在床上,睡着了。但是,房间里还有其他人。一个身着白袍的男人瘫坐在床脚,两只手垂在膝间,灯光衬得他微微发亮。菲莉帕走到床边,男人毫无反应,一动不动,甚至没抬头看她一眼。她妈妈面容安详,可是脖子却有些不对劲。有东西咬住了她的喉咙,一只白色鼻涕虫般的小畜生深陷在她的血肉中。有什么东西正在生吃她,扒皮抽筋,零星的肉渣溅落在她惨白的皮肤上。然而,她仍旧纹丝不动。菲莉帕转身看向那个男人,这一次她终于发现男人低垂的手中握着一把沾满血的刀。一瞬间,她恍然大悟。

他看起来如此怪异,以至于菲莉帕一度怀疑对方是自己历经这样一个大起大落、筋疲力尽的夜晚之后神智昏迷的幻影。然而,她知道他真实存在。他坐在她妈妈身边的事实如同她的死一样不容置疑。他穿着白色透明塑料材质的长雨衣,像一层薄膜般裹着他。双手戴着外科医生的橡胶手套,紧贴着他苍白的肌肤。那副手套对于他那双瘦弱的手而言太大了。指尖的塑料粘连在一起,犹如剥落的皮肤耷拉着。她说:“摘掉手套,真恶心。你也让我恶心。”

男人顺从地脱掉手套。

他抬起头,像一个渴望安抚的孩子,喃喃地说:“她不会流血。她不会流血。”

她走到床边。她妈妈双眼紧闭。闭着眼睛死去,考虑得真周到,不过这也能选择吗?她努力回忆照片中的死者。那并不难,这样的影像很多。她这代人的思想如同幼儿园的壁纸,充斥着死亡的形象;暴力笼罩着他们的摇篮。贝尔森堆积如山的尸体仿佛一只只剥了皮的兔子;埃塞俄比亚和印度的饥饿儿童,如同畸形的怪胎;牺牲的士兵们蓬头垢面,横七竖八地瘫倒在地,死不瞑目。不过,这些都是能在梦中消失的幻象。事实上,她睡觉时也睁大了双眼。但是,她妈妈闭着眼睛。难道她如此平静地进入了梦乡?

她转向那人,恶狠狠地问:“你碰过她?”

他没有回答,低垂的脑袋动了一下,既能解读成“碰过”,也能解读成“没碰”。床头桌上的小药瓶旁摆着一个没封口的信封。她展开信纸,读道:

如果上帝能宽恕她的死,那么他也能宽恕我。这五个星期补偿了过去十年每一天的痛苦。这与你无关。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我理想的归宿,绝不仅仅是为了你。我能够坦然地迎接死亡,因为你还活着,因为我爱你。永远不要害怕。

她将信纸放在桌子上,再次看向那个男人。他依然坐在床边,垂着脑袋,拎着刀。菲莉帕接过他手里的刀,搁在桌子上。他孩童般的手瘦弱、纤细,仿若仓鼠的爪子。他不住地发抖,床也随之摇动。她妈妈的尸体说不定也要笑得直颤。菲莉帕担心那双勉强合上的眼睛突然睁开,她不得不直视死亡。悲痛的可怕之处并非悲痛本身,而是熬过悲痛。甚至在悲痛尚未开始之时便意识到这个真相,这感觉着实有些奇怪。她愈加温和地说:“离她远点儿。她不会流血。尸体不会流血。我比你先找到她。”

菲莉帕抓着他的肩膀,几乎拖着他离开床沿,移驾柳条椅。两挡电暖炉已经关闭,好像她妈妈临死前还记得她们要省电的事。她拧开一挡,转过电暖炉朝向他。她说:“我认识你。我曾在摄政公园见过你,还有其他地方,以及更早的时候。你一直在计划杀她吗?”

“我妻子想杀了她,从我们的女儿遇害的那一刻开始一直想杀她。”接着,他又补了一句,“我们一起计划的。”

他似乎需要解释。

“今晚我来晚了,但是你还在。前面房间的灯一直亮着。我坐在店铺里,一边留意声音,一边等待。然而一直听不到你离开的动静。楼上什么声音都没有。半夜时我偷偷溜上楼,发现房门砸坏了,开着。我以为她睡着了。她看起来好像睡着了一样。直到我把刀捅进去才发现她睁着眼睛。她双眼圆睁,盯着我。”

菲莉帕说:“你最好马上离开。你完成了你的使命。虽然她最终逃脱了你的制裁,但那并不是你的错。”死亡能够偿还一个人的罪孽,然而机会只有一次,她已经赎罪。你也亲手履行了你的计划。

菲莉帕轻轻地摇晃他的肩膀,更大声地说:“我必须报警。如果你不想警察赶到时还在场的话,最好现在就走。你没必要再卷进去。”

他一动不动,盯着电暖炉,咕哝着什么。菲莉帕不得不低下头听他说话。

“我不知道会是这样。我想吐。”

菲莉帕搀着他走进厨房,托着他的头,方便他扒着水池呕吐。她暗自惊讶自己竟然能毫不反感地触碰他,扶着他坚硬的脑袋,抚过丝一般柔软的头发。她的手指似乎能同时清晰地感受每根发丝的光滑和一把头发的轻柔。她想告诉他:“她并不是有意杀害那个孩子。只是当时她控制不住那突如其来的愤怒。她从未如你我期盼她死这般觊觎那孩子的性命。”可是,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有什么意义呢?他的孩子死了。她的妈妈死了。言语、解释、借口,全无关紧要。面对最后的结局,无论辩解又或者借口都无济于事,做什么都于事无补。

厨房中的一切都保持着原样。她托着男人颤抖的脑袋,呕吐物的酸臭味钻进她的鼻腔,菲莉帕四下打量着那些熟悉的摆设,惊讶地发现它们竟然没有任何变化。混凝纸浆材质的圆托盘中搁着茶壶和两只茶杯;玻璃罐里装着闪耀着光泽的咖啡豆,多么诱人啊,现磨的咖啡曾经是她们奢侈的享受之一;窗台的花盆里栽种着一排排草本植物。朝北的窗户虽然采光不佳,却没影响它们茁壮生长。她俩原本打算明天收割香葱做香草煎蛋卷。桌子上的罐子里还装着她妈妈调制的酱汁,空气中飘浮着一股醋酸味。不知道将来再闻到这股味道时,她是否能想起眼下这一刻。菲莉帕的目光扫过叠得一丝不苟的茶巾、挂钩上的两只马克杯和锅柄仔细对齐的平底锅,内心不由得感叹她们曾多么用心地维护这种虚幻、动荡的生活,赋予它整洁、条理和永恒。

他还在干呕,不过吐出来的全是胆汁。最难熬的时刻过去了。菲莉帕递给他一条毛巾:“如果你需要的话,卫生间在楼梯平台那儿。”

“嗯,我知道。”他抹了抹脸,目光温和地望向她,“你不会有麻烦吗?我是说,跟警察周旋。”

“不会。她是自杀。刀伤是死后造成的。医生可以证明这一点。你自己也看见了她没有流血。我认为残害死者不构成刑事犯罪。即便构成,我想他们也不会指控我。大家都想尽快了结这件事。你瞧,没有人在乎她。没有人在意她的死。她甚至算不上是个人。大家巴不得她九年前就死掉。她应该被施以绞刑,他们只会这么说。”

“但是警方可能会认为你杀了她。”

“遗书能证明我没有。”

“假如他们认为你伪造遗书呢?”

他怎么有这么匪夷所思的念头。

这是一颗多么善于诡辩的脑袋啊。菲莉帕看着那双温顺而焦虑的眼睛,背后聪明的小脑瓜一定正飞快地筹划。他应该写惊悚小说。他具有惊悚小说作家的思维,偏执、负罪感、关注琐碎的细节。长久以来,他一直怀抱着死亡的念头生活。菲莉帕说:“我能证明那是她写的。我有她的笔迹,一份她在监狱里写的手稿,讲述了一个强奸犯和他妻子的故事。你瞧,你最好赶紧走。没必要让警察发现你,除非你想自己这副尊容登上所有报纸。有些人不怕;你也想这样吗?”

他摇了摇头,说道:“我想回家。”

“家?”菲莉帕反问。她没想到,这个昼伏夜出的掠食者、这个散发着酸臭味的瘦弱破坏者竟然还有个家。菲莉帕听他嘟囔着卡萨布兰卡的什么家,猜想应该是胡言乱语的梦呓。

他问:“我们还能再见吗?”

“我想没机会。我们为什么见面?我俩之间的共同点就是我俩都希望她死。我不认为这能成为社交的基础。”

“你确定自己没问题吗?”

“噢,是的,”她说,“我确定。许多人都能证明我的清白。”

门边放着一个她起初没注意到的帆布背包。他脱下橡胶雨衣,卷起来塞进背包。她猜,这个动作他之前肯定重复过很多次。他伸手拿刀时,菲莉帕立刻出声制止:“别碰。放在那儿。我来处理,在上面留下我的指纹。”

他们一起下楼,仿佛她使出浑身解数终于送走了这个难缠的客人。斯凯思沿着德莱尼街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菲莉帕目送他,直至他的背影消失不见,转身回到卧室。她不敢看她妈妈,径直走到桌边,抓起刀,握了一会儿,然后跑出公寓,赶到马里波恩车站打电话给莫里斯。

候车大厅空空荡荡,整排电话亭除了最远的那间有个年轻人蜷缩在里面之外,其余的都空无一人。菲莉帕看不出对方是喝醉了还是睡着了。或许他已经死了。她认识那人,之前曾见过他在梅尔大街不厌其烦地发传单。

她从钱包里翻出一枚十便士的硬币,拨动那七个烂熟于心的数字,听见莫里斯重复电话号码的声音后,塞进硬币。他几乎立刻接通,一点也没耽搁,那部电话就在他床边。菲莉帕说:“我是菲莉帕。请过来一趟。我妈妈死了。我曾希望她自杀,谁知她果然自杀了。”

他问:“你确定她死了?”

“确定。”

“你在哪儿打的电话?”

“马里波恩车站。”

“我马上来。你留在原地等我。别跟任何人说话。我赶到之前什么也别干。”

凌晨时分,街道荒无人烟,即便如此他肯定开得很快。似乎只等了几分钟,便传来罗孚车的引擎声。

菲莉帕迎上去,扑进他的怀抱。僵硬的手臂紧紧地搂住她,显露出一副占有的姿态,而非抚慰。接着,莫里斯突然松开手,她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他紧抓着菲莉帕的肩膀,推着她上车。他说:“带我去看看。”

罗孚车缓缓地停在12号的门外。莫里斯慢条斯理地锁好车,环视一眼街道,确保周围没有人注意他们,然而镇定自若的神情仿佛这只是一次时间稍晚的社交拜访。菲莉帕掏出钥匙,打开大门,莫里斯尾随其后。门厅回荡着二人的脚步声。或许他已经注意到房门被撬坏的门锁,但是他什么也没说。菲莉帕领他走进她妈妈的房间,站在一旁,看他径直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读起遗书,然后拿起空药瓶研究标签,又往手心里倒了一颗子弹形的白色药丸。莫里斯说:“混合药右旋丙氧酚。她想得真周到,还留下这个,省去了化验的时间和不必要的麻烦。不知道她怎么弄到的这玩意儿。混合药右旋丙氧酚是处方药,药房买不到。如果不是从医院偷或者医生开的处方,想必这是谁帮她偷偷运进监狱的。这一点或许我们永远无从得知。她并非第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它含有醋氨酚成分;但这并不是危险所在。这药还含有一种鸦片类化合物。过量服用很快致死。看来她本打算装腔作势地摆个样子,却弄错了剂量。”

菲莉帕想告诉他:“她没有弄错任何事或者任何人。她自杀是因为她打算自杀,因为她知道我希望她死。或许,你至少应该相信她明白自己在干些什么。”然而,她什么都没说。莫里斯微微低下头,像个医生似的专心致志地查看她惨不忍睹的喉咙,皱起眉头,表情流露出担忧和反感,仿佛他处理技术难题时又碰上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他问:“这是谁干的?”

“我。至少我这么认为。”

“你这么认为?”

“我只记得我想杀她。我记得我冲进厨房拿了把刀。只记得这些。”

“警方问询你的时候不要说第一句话。你没杀过她,打算和付诸实践是两码事。门也是你砸坏的?”

这么说,他注意过门。他当然能注意到。菲莉帕说:“我从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回来后,我们大吵了一架。我跑出门,不打算再回来。但是,后来我又回来了。我们只有一副钥匙,我忘记带,于是拼命砸门,可是她不开门,我就把门撬坏了。我拿了一把工具箱里的凿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拿着它。我猜大概是跑出去之前想用它吓唬她,不过我现在记不清了。”

莫里斯问:“如果你没带钥匙,怎么进的大门?两把钥匙没拴在一个钥匙环上吗?”

她忽略了这一点。菲莉帕赶紧解释道:“大门只有一把耶鲁锁。碰锁被我掩上了。如果晚上出门时间很短的话,我通常都不锁门。”

“凿子放哪儿了?那把你用来撬锁的凿子。”

“放回工具箱了。”

审讯结束。莫里斯离开床边:“出去吧。这里还有其他房间或者舒服一点的地方吗?”

“没有什么舒服的地方。只剩我的房间和厨房。”

莫里斯搂着她的肩膀,轻轻地推着她穿过过道,走进厨房。他说:“我现在要回马里波恩车站打电话报警。你想跟我一起去,还是留在这里?”

“我跟你一起去。”

“嗯,这样最好不过。穿上外套,外面冷。”

莫里斯只身一人去打电话,留菲莉帕在车里等他。没过多久,他打完电话回来:“警察很快就到。等他们来了,就把你刚才跟我说的话告诉他们。至于到厨房拿刀和出门打电话给我这之间发生的事,你什么都不记得。”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相比这微不足道的死亡,出动的警察似乎太多了。菲莉帕被安置在自己的房间。他们点燃煤气取暖炉,送来一杯热茶。菲莉帕很想解释他们拿错了杯子,这是她妈妈的杯子。陪伴她的女警察和她年纪相仿,金发碧眼,长相迷人,身穿裁剪得体的深蓝色制服,英姿飒爽,神情克制、警觉,拘谨地保持着中立。菲莉帕想:“她肯定吃不准自己监护的究竟是受害者还是罪犯。否则,她应该搂着我的肩膀安抚我。毕竟,我妈妈的喉咙有道刀伤。”这时候,警探进来问话,莫里斯紧随其后,菲莉帕认出一起进来的另一个男人是莫里斯的律师。莫里斯正式介绍了对方。

“菲莉帕,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查尔斯·卡林福德。这是我的女儿。”

她站起身同他握手。这拘谨又寻常的礼节仿佛他们正身处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客厅一样。律师极力地克制自己打量这个简陋小房间的冲动。警察从她妈妈的卧室搬来两把椅子,帮她介绍了督察,可惜她没听清对方的名字。督察皮肤黝黑,衣服紧绷,目光冷漠,不过提问时语气很温和,而且莫里斯陪着她。

“今天晚上有其他人来过吗?”

“没有。只有我们俩。”

“门是谁弄坏的?”

“我。我用厨房抽屉里的凿子砸坏的。”

“你离开公寓时为什么带着凿子?”

“防止她把我关在门外。”

“你妈妈以前这样做过吗?”

“没有。”

“你为什么认为今天晚上她有可能把你关在门外?”

“我父亲告诉我她抛弃我的事之后,我们吵了一架。”

“据你父亲说,你跑出公寓,在外面逗留了三个小时。你回来后发生了什么?”

“我发现门锁住了,她又不应声,于是我用凿子撬门。”

“当你发现她的时候知道她已经死了吗?”

“我想是吧。我不记得当时是什么感觉,也不记得破门而入之后发生了什么。我猜我想杀她。”

“你从哪里弄来的刀?”

“厨房抽屉。”

“那之前呢?那是把新刀,对不对?”

“我妈妈买的。我们想要一把锋利的刀。我不知道她在哪儿买的。”

他们离开房间。房门半开,透过门缝传来敲门声、吵闹的喧哗和脚步声。女警察站起身,关上门。这会儿,过道中的脚步声放慢了,半拖着经过。菲莉帕忽然意识到他们正要抬走她妈妈的尸体。她哭喊着,跳起来,女警察的反应更快。她感觉自己的肩膀上多了一只意外有力的手,虽然动作轻柔却牢牢地按住她,将她推回椅子。

模糊的说话声透过房门断断续续地传来:“……显然,当她把刀插进去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了。你没必要大半夜找我来告诉你这一点。我觉得你可以随便给这起案件找个名目,反正不是凶杀案。”

接着是莫里斯的声音:“这个鬼地方。天知道这六个星期她怎么过的。我阻止不了她……她到了法定年龄……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告诉她她妈妈虐待、抛弃她的事。”

她似乎听见有人说:“这完全是出自好意。”或许那只是她的想象。或许这只是他们脑子里的想法。接着,莫里斯站在她身旁。

“菲莉帕,我们现在回家。一切都会好起来。”

当然,一切都会好起来。莫里斯能安排好一切。他会处理掉公寓,清算最后几个星期的房租,清理她们共同生活留下的痕迹。她再也看不到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件。亨利·沃尔顿的画将再次挂回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墙上。它太贵了,不能丢弃。对她而言,那幅画已经变了。她看待它的眼光也变了,优雅和秩序背后她看到的是停泊在格雷夫森德的囚船,持鞭的狱吏和行刑的刽子手。然而,沉溺于这种情绪理应有个限度。她终归要继续和沃尔顿一起生活。一切终将过去。其余的将被视为垃圾。莫里斯的律师会压制舆论,帮她顺利应对进一步的审问、质询和公众关注,尽量避免公开报道。莫里斯也会注意这一点。每个人——警察、验尸官、记者都会同情她。记住她是谁的女儿有助于帮他们克服想起喉咙上那道刀痕时的反感和厌恶。为她感到难过的同时,他们也有点害怕。菲莉帕怀疑督察最后那番直率又不乏幽默的话仅仅出自她的想象:“先生,你现在可以带她回家了。看在上帝的分上,让她离刀远点儿。”

之后,莫里斯将带她离开这里,也许前往意大利,意大利一向是他私人疗养常去的地方。他们将一起造访那些她本打算跟她妈妈一起游览的城市。不知道还要多久他才能直视她的眼睛,忘记她的身份,不再质疑她究竟是不是她妈妈的女儿,不再暗自琢磨她有没有将刀捅进那尚在喘息的喉咙。或许这个念头令他兴奋;人们常为暴力而激动。除却自愿忍受的侵犯和短暂的死亡之外,性行为还能是什么呢?

现在,只剩他们俩。离开前,菲莉帕折回自己的房间取来她妈妈的手稿,递给他。

“我想请你读一下这个。这是她关于那起谋杀案的记述,是很久之前在监狱里写的。”

“她这么跟你说?看一看纸张的颜色和新旧程度。摸一摸。根本不像在监狱放过很多年的样子。这是最近刚写的。你没看出来吗?”

莫里斯拿着它往壁炉走,半途停下脚步。他不抽烟,身上没有火柴。菲莉帕看着他转身进入厨房,拿了盒火柴。只见他举起手稿,火苗蹿起,一圈圈地吞噬字迹,熊熊燃烧。直至火苗几乎烧伤他的手指时,莫里斯才将它丢进炉膛。

疲惫突然向菲莉帕袭来,她浑身脏兮兮的,裤子尽是躲在那个偏僻垃圾箱背后时蹭上的煤灰。突然,她感觉一股血涌了出来,顺着腿往下淌。莫里斯看着她,温柔地说:“到卫生间去。抓紧时间。我等你。”

五分钟后,待她再出来时,莫里斯已经取下那幅画,怀里抱着她床上的一条毛毯。帮她披上毯子后,二人一言不发地下楼,走出这栋公寓。

穿过空荡荡的街道,回家的路似乎很短。没人看见他们离开。明天乔治打开店铺大门时,大概会奇怪她们为何如此安静,好奇她们去了哪里。不过,人们很快便会忘掉她们。

科尔德科特特勒斯街的门厅和客厅亮着灯,厨房却漆黑一片。莫里斯刚掏出钥匙,门就开了。希尔达穿着蓝色的夹层睡衣神情焦虑地站在门口。莫里斯轻声说:“她没事。别担心。一切都好。她妈妈死了。自杀。”

她被希尔达的胳膊闷得透不过气。菲莉帕听见她说:“你的房间还在等你,亲爱的。”仿佛她不在时房间能不翼而飞似的。接着,她听见几声狗叫,希尔达的神色突然因关切而变得柔和。

“你吵醒小淘气了。我最好下去看看它。”

走到楼梯口,莫里撕扯下她肩膀上的毛毯,团成一团,扔在一边。明天清晨待她下楼时,它应该已经消失不见。哪怕只是德莱尼街的一条旧毛毯,这里也不能容忍,以免唤起污秽的记忆。莫里斯陪着她上楼,步伐坚定地跟着她蹒跚的脚步。菲莉帕感觉自己像个被押送的囚犯。然而,她有气无力的双脚依然毫不犹豫地领着她走进那个洁白、安宁的房间,那张单人床看起来十分舒适。这和她毫无关系;她不属于这里。但是,她觉得拥有这个房间的女孩不会介意她暂用一下。她脱掉脏兮兮的衬衫和裤子,脸朝下趴在床上,双手抓着枕头,朦胧间察觉莫里斯帮她盖上毛毯。她没洗澡,不过没关系,她想那个女孩不会介意。陷入梦乡之前,她隐约记起她似乎应该为谁哭一场。可是,她已经没有眼泪,况且哭泣对她而言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无妨,她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学习如何哭泣。

[1] 三本书都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长篇小说,作者分别是亨利·詹姆斯、乔治·艾略特和安东尼·特罗洛普。

[2] 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Sir Lawrence Alma-Tadema, 1836—191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画家,以豪华描绘中世纪前的古代世界而闻名。

[3] 亨利·斯宾塞·摩尔(Henry Spencer Moore, 1898—1986),英国著名雕塑家。

[4] 阿尔弗雷德·西斯莱(Alfred Sisley, 1839—1899),法国画家,印象派创始人之一,《鲁弗申的雪》为其代表作。

[5] 莎士比亚所著的历史剧,描绘了12、13世纪之交的英王约翰王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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