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桥
1930年9月21日的破晓之时,一位来自宾夕法尼亚州名叫诺曼·J.特里(Norman J.Terry)的24岁男子,从尚在修建的华盛顿大桥(George Washington Bridge)的看守眼皮底下溜过,绕着电梯爬到了曼哈顿西岸的巨大钢塔尖儿上——哈德逊河(Hudson River)上方600英尺的最高点,他开始在塔间的四条钢缆之一上缓缓移行,这四条钢缆悬挂在这座钢塔与在新泽西的姊妹塔之间。两个塔之间的距离恰好是3600英尺,但是钢缆远远超过这个长度;它们悬挂呈平滑的弧线,状似一个巨大的碗底,如果扩展成完整的圆圈,可以将整个帝国大厦(Empire State Building)圈起来。每条钢索是由26474根细钢条编成的,直径达3英尺的大辫子,这些钢丝由位于特伦顿(Trenton)附近的一家工厂锻造而成。若是你将所有钢缆解开接在一块儿,你便能得到一条极长的钢绳,长到可以绕地球四圈,或是抵达地月距离的一半,如何估量全凭你的喜好。
特里伏在钢缆上,将两条调节绳系在自己腰部以保持平衡,这令他无法看见脚下错综复杂的钢辫。工人在整个钢缆上涂上了厚实坚硬的锌糊剂,以此保护其免受风雨侵蚀。不过钢缆的质量也一定是显而易见的,它得撑起当时史上最大的桥的四分之一的重量。一段一英尺长的钢缆就近两吨重。它不仅厚重而且灵活易于弯曲。大桥被设计得具有伸展性。若是那一刻,从纽约向哈德逊河卷来一阵狂风,特里可能会有一点不适,仿佛他正站在世上最粗的钢缆之上,而这钢缆正在轻轻摇晃着驶向大海。
在其下方几百英尺,有几个人开着两艘小快艇向钢缆上张望。特里和他的经纪人与《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签了合同,允许其独家报道这次事件。他们还签了一家独立电影公司,因此在船上还配备了相机和摄影机。这年轻人的几个朋友也在水面上,不过他们只能在那儿看着。起初他们什么也看不清,一个个伸着脖子向上张望,那有着千万斤的钢梁,就像是创世者(God'sown Erector)耸立于蒙眬河面的雄伟巨塔跟前,他们显得那样渺小。终于,晨光的映照下出现了一个小灰点儿的剪影,沿着钢缆慢慢挪动。
当他到达这两个塔之间的中点,也就是大碗的最凸处,特里停了下来。这座桥被设计成中部下陷的结构,工程师们认为如果上面载满汽车,其表面会下陷到距离水面大概196英尺处。然而,在开放日前一年多的这个早晨,桥上空空如也,桥的中心点非常高,离河面至少有207英尺。特里低头看着水面。船上的相机拍摄噪声很大,不过他完全听不见。他没有穿便服,只穿着泳衣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
而后他纵身一跃。
诺曼·J.特里是个胆子很大的人,年纪不大却完成了许多非凡的壮举。他已经学会在双翼飞机的翅膀之间跳越,并曾在芝加哥的碳化物和碳大厦(Carbide&Carbon)[1]与马瑟摩天大楼(Mather skyscrapers)之间走过钢丝,那次是在离地面500多英尺的高空。就在这个特别的早晨的数月之前,他挂在飞机的起落架上,待到它飞离地面10英尺后松开手,安全着陆。
起初他的跳跃,简直堪称完美。他向前一荡,双臂举过头顶,双腿一道下压,朝着水面划出一道平滑的弧线。很快,他便开始以加速度笔直冲向河面。《每日新闻》的摄影师尽其所能拍了很多照片,祈祷着底片不要太过模糊。他向下跃了100英尺,125英尺,150英尺,175英尺……
即使在80年后的今天,世界纪录中高台跳水的最高纪录是177英尺。而特里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下落越来越快:180英尺,190英尺!据船上的目击者所称,而后便发生了一件事。他那坚硬、果敢而自信的身体,突然就乱了方寸。在离水面大约15英尺的半空,他蜷了起来。他不再保持笔直,而是弯着腰向前栽,开始翻跟斗。
那一刻,是什么纵贯了他的大脑?是什么导致他失去平衡?是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还是他的能耐终究撑不起自己的野心?
在背部到达水面以前,其后半程一直在翻着筋斗。哈德逊河对他的头骨冲击令他瞬间晕厥,更糟糕的是他的脊柱也受到冲击,这冲击撞裂了他的脊椎,切断了他的脊髓,也使其脑干丧失了传达其正常生命活动指令的功能,其中最为重要的指令就是:呼吸。
当特里的朋友们将他拖出水面送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而奇怪的是,即便有前车之鉴,特里的胆气还是激发了模仿者们的竞相攀爬。几周之后,据《纽约时报》报道,一群青少年听闻特里的壮举,互相怂恿着爬上桥顶,其中有两个真的上去了。而在他们下来时就被逮捕了。可以肯定的是,还有其他人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爬了上去,不过我确切知晓的就只有一个。巧就巧在,他同诺曼·J.特里一样,也是个来自宾州的24岁青年。
我外祖父去爬桥塔时,在医学院上二年级。没有摄像,没有警察,也没有朋友。他没有将计划告诉任何人,不知道在行动之前,他是否酝酿已久。也许他只是恰巧在这里,看到有机会便抓住了,吊起一根钢缆便开始向上爬。攀爬之初是很容易的,钢缆几乎和地面平行。而后夹角会大幅变陡。钢缆从安全岛处向上展开,桥也在此处从河的上方探出。我想象着他越爬越快,手脚并用地攀向塔顶。那时侯正值夜间,下方的河流仿若黑暗的泥沼。我能想象他爬得有多么专注,从他那交替向上的双脚;从他必须竭力维持重心的力道;从他的呼吸,与他的平衡力。
最终他抵达了钢缆的顶部,移步到塔的平顶上。那里有些建材箱,少量的钢材,以及几个电线圈。每每起风,他便能感觉脚下的塔在晃动。他本打算爬上去就马上折返,但那一刻,置身绝壁之巅,独自面对黑暗,他感到寸步难行。他坐了下来,找了块还算结实的地方靠着,在寒冷中战栗。
无论我们是否乐意,我们的大脑都在自发且孜孜不倦地做着同一件事,即建立连接。这种连接从原义上来说,就是我们的神经元在“滥交”,不断伸着其饥渴的轴突去接触其他神经元。而这种连接还有其喻义:以一种我们熟稔的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激起无数细小的时空旅行。某种焙烤咖啡豆的几个分子靠近你的感觉神经,这些神经旋即向你的嗅球发出信号,并向你上次在另一个时间地点闻见同样豆子的瞬间,搭起一座转瞬即逝的桥梁。当你走在繁华街道,一个女人讲着电话与你擦肩而过,她听见了什么而突然发笑,那笑声令你心弦一紧,不自觉地联想到让你数月夜不能寐的前任女友。
每当我想起外祖父在那个塔上,思绪便将我猛拉回那个关于我自己的相似的夜晚。那天晚上的记忆始于我正沿着一个墓穴的窄窄通道向上爬,我知道前方有个高石墙的缺口,我可以从那里进入吉萨高原(Giza Plateau),它位于开罗市郊,有大片保存完好的自然沙漠和人工山丘。然而,当我出了墓穴置身沙漠,我发现自己无处容身。这时我离胡夫金字塔(Great Pyramid)大概有几百米,我开始快步行走,途经一些家用帐篷,这些住家白天会向游客租赁一些毛发蓬乱的马和叫声滑稽的骆驼。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几只狂吠的狗,它们向我跑过来。"Emshee!"我用一个在埃及待了一年所学的屈指可数的阿拉伯单词喊道,“走开!”它们跟我保持着距离,并在我快到高原顶端时溜走了。
吉萨金字塔群(Giza Necropolis)包括六座金字塔,但只有三座最大的可以称为“大金字塔”。而这三座中最为宏伟的那一座,就是人尽皆知的“胡夫金字塔”。它果然名副其实,其壮丽根本不能用任何照片体现出来。你在毕生所学中积累的一切,关于它的概念和用途,你所了解的建筑,你对它形态、位置、形状和规模的笼统知晓,在你看到大金字塔的那一刻,瞬间都消失了。
但这并不能让我们忘却金字塔长期所遭到的破坏。这种破坏始于7世纪时伊斯兰对埃及的入侵,那时金字塔两侧和台阶上光滑的白色石灰外壳被剥取下来,用来建造清真寺。而对金字塔的后续破坏可谓是“用心良苦”。现代埃及人不再有意地毁坏国家的奇迹;他们只是为其附上了一些全然没必要的赘饰(看看那些陋不可堪、叮叮当当的骆驼就知道)。比如胡夫金字塔吧,其地基右侧有一座破旧不堪的博物馆,在那里蹲了12年,现在岌岌可危。看看那博物馆,还有他背后立着的雕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叹惋,人们对建筑和工艺的掌握,在过去的4500年退化得令人吃惊。
还有那些灯光秀。每天晚上的8点,埃及文物最高委员会(Egyptian 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就会在吉萨高原上制造一场迷幻景象。几百个外国人坐在狮身人面像(Sphinx)下面的一个竞技场里。在接下来45分钟里,游客会看到可笑的平克·弗洛伊德式的镭射灯和闪光灯,它们的光线投向胡夫金字塔一侧,同时出现阿滕伯勒(At-tenborough)腔调的解说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干冰烟雾。
不过那晚,我还得感谢这份俗气。我将自己的冒险定于当晚灯光秀的开场。开场后,我看到镭射和闪光投在胡夫金字塔的南端,于是我从西侧跑向金字塔。我希望灯光秀能让那些在高原上巡逻的守卫分散些注意,或者让他们感到有些晕眩,我抵达金字塔之后,便立即登上第一级石块并开始了攀登。每一块石头约有四五英尺高,每个突出处大概两到三英尺宽。我迅速向上爬,目光尽力向上看。金字塔占据了我绝大部分视野,而其边缘是颤动着的异色天空。
在1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最后一级,那里紧挨着塔尖,离沙地455英尺。在失去那石灰护鞘之前,大金字塔的尖端本就是个小金字塔,据传是纯金打造。但现在其顶端是个大约边长15英尺的方形平台。在其顶部的中心还有一个毫无必要的丑陋装置:那是一个大的金属三脚架,由螺栓固定在石头里并瞄准天空,旨在提醒下面那些观看金字塔的人们,它曾经的确是尖尖的。我爬上塔顶,伏低身子以免灯光秀的观众看见我。然后我躺在石头上,抬头望着那悸动着的天空。
那时我在埃及已经一年多,那天晚上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庆典,是一个用来追忆自己归属何方,以及思索自己身向何处的时刻。那时我24岁,个人履历简直是个笑料。我大学毕业时拿的是美国历史学位,主要是由于我认为其他学位诸如英语、经济学、社会学等,似乎太形而上了,我的大脑在这方面蠢得离谱。上大学以后,我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我曾在马萨诸塞的沃特敦(Watertown)为商场打折日搬过家具;也在缅因州(Maine)东北部的码头餐厅(Docksider)为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当过侍应生;而在我攀登金字塔之前的六个月,我在一家起着美国名字,实际上由科威特控股的企业工作,那个公司名叫圣达菲国际公司(Santa F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我在其驻开罗的办事处教埃及石油工人学英语。我搬到埃及纯属心血来潮,是受到劳伦斯·德雷尔(Lawrence Durrell)《亚历山大四重奏》(Alexan Dr.ia Quartet)的启发,那是套错综复杂的系列小说,从四种不同角度述说了同一个故事。四重奏的主角之一就是个英语老师,他在埃及经历了一系列浪漫的冒险,而我也设想着同样的事。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生活一片茫然。在我动身之前,若有人问起,我的惯常回答是去给一个家具工匠当学徒,尽管我对木工活儿既无兴趣、也没天赋。
但在攀登金字塔的前几个月,我开始做一些和之前工作感觉完全不同的事。我开始写作。那些上我的课的埃及工人,在他们的假期发动了一场消极抵抗运动,拒绝去上课。而就是这件事,让我可以待在一间能够俯瞰尼罗河的空空会议室里,白白领着工资。如此我便有了许多闲暇时间,可以用来写长长的家书。最终,我决定将一封本要写给祖母的信投给了一家名叫《中东时报》(Middle East Times)的三周刊,这篇稿件是有关于某天我在尼罗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的事。我决定将下一个目标定为《纽约客》(New Yorker)的开罗专刊,那是一本名为《今日埃及》(Egypt Today)的光面纸质月刊。我走进该杂志的办公室,要求找个编辑谈谈,然后在离开时得到了个活计:关于开罗公共广场的雕塑特写。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个听上去无聊透顶的想法,后来编辑告诉我,她将相同的任务派给了好几十人。这就是一种敷衍的套路,而我为之竭尽所能。我带着笔记本漫步在整个城市,以搜集到尽可能多的信息,在此之前,我对这个主题一无所知。最终我的小文件袋里塞满了特写:为雕塑做清洁的人;睡在埃及著名诗人纪念碑旁的人;在视察其使馆旁边那座何塞·马蒂(José Martí)胸像的安装情况的西班牙外交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家杂志采用了我的故事。不仅如此,他们正值人员短缺,因此任我为全职作者。当时我与石油公司的合同马上到期,我原计划回到美国。我一直想着回到搬家公司,要让自己从搬运工升职成为司机。而《今日埃及》的录用令这些计划都悬置了。
我决定留在埃及,接受这份工作。在我的生命中,我第一次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信心,是一种朝正确方向前进的感觉,迸发出某种戏剧性的仪式感。因此我爬上金字塔,在光束交映的天空之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将我淹没。终于,光束熄灭,黑暗降临。游客起身散去,我站在原地,俯瞰着开罗上空那烟雾袅绕的灯光。微风扬起些许细沙,夹杂着模糊的汽车喇叭声。455英尺下面坑坑洼洼的狮身人面像,看上去就像一只小猫,上面的斑驳都看不见了。胡夫金字塔已有4600年历史了,而在那晚的几小时里,它就在我脚下,为我所独享。
我外祖父哆嗦着坐在乔治·华盛顿大桥之巅。之后,他逢人便要说起那次攀登。他会谈起其寒冷,其高度,其可怕,以及那个藏身于箱子里,等待着黎明的漫漫之夜。但我发现,他从未提起过他最初决定攀爬上去的缘由。
不过,我想我是知道的。
那时他24岁,处于需要掩埋从前自我的阶段,他何其害怕自己永远失败下去。他正在攻读医学,也在发掘着自己潜在的天赋。他正学着如何治病救人,并且,他不仅要从事所学的专业,而且要专精于此。他重新坚信自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种感觉,这种启示,一齐迸发出来,仿若一场庆典。
当然,我的这种联想也许纯属胡说八道,但我仍想要捍卫它。我们只有一种说起别人故事的方法,人们也的确只用过这种方法:那就是我们发现了自己与他人的联系,让这种联系成为一座桥梁。有时这种连接很稳固,有一些原始资料、访谈,或者你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记载作为支撑。而有时它们十分脆弱,仿佛转瞬即逝,就如两个相隔两代的年轻人,爬上过两座名胜,而其中年轻的那个非要认为其中缘由是一致的。
外祖父在桥顶等待着黎明。也许他睡了过去,而我不太相信。我的想象中,他一定坐在那里看着下方的万家灯火,直到它们在白昼的光辉下黯然失色。最后他站起来,走回钢缆并移步而下。正如一个月前纵身一跃的那个人,我外祖父也看不见他脚下万千细丝所扭结而成的巨大钢索辫子。当然他也不需要看到。在他的身体内肾上腺素和内啡肽竞相追逐,阳光开始温暖他,他只需这些钢索支撑着他足矣。他的颅内建立了新的连接,新鲜的印象穿过他的轴突,他们注定将成为永驻其内里的记忆痕迹,直到生命之终。
多说一句:那些构成乔治·华盛顿大桥上钢缆的这些细钢丝,总长约108000英里。不仅可以绕地球四圈或者抵达月球路程的一半,也几乎完全与成年人脑内轴突的总长度一样。当然,轴突和钢铁是全然不同的。在桥上,钢丝的结合是有固定结构的,其总长度是由土木工程师计算所得。而在大脑中,正如我外祖父在医学院的前两年所学,轴突每时每刻以千变万化的方式组合分裂、传递和创造着我们的所知、所感、所信和所忆。他会发现,并没有公式来描述轴突的职能,他们是大脑中的线路,这些线路镶嵌在小回路中,而这些小回路又镶嵌在更大的的回路里。大脑是一个整体,是由完整的连锁回路群构成的。他也一定研究过并发现我们所了解的这些知识大多来源于对暂停工作的大脑的研究,这时大脑中无尽的回路已经被破坏,其基本功能已经被各种神秘的方法抑制或篡改了,可想而知,我们大脑的工作有多复杂。
外祖父将缆绳分别放在身体两侧,一步一步走下来。他一定深感自豪。甚至在其始建时,这座桥就被《纽约时报》称赞为现代世界奇观:“是人类征服物质的象征,其说服力不亚于基奥普斯(Cheops)金字塔。”而他刚刚将其征服。我想象着,当他开始往下爬时,也一定是活力满满、勇气十足的,无惧数百英尺下的黑暗水域,他已准备好抓住机遇,将世界掌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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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此大厦现已成为硬石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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