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凌晨四点醒来,家里寂静无声,妈妈躺在他身旁,发出轻微的鼾声。琳茜去参加天才生夏令营,家里只剩下巴克利一个小孩。弟弟把被单盖在头上,睡得像块石头一样,一动也不动。爸爸总是惊叹于巴克利怎么这么能睡,就跟我一样。我还活着的时候,琳茜和我时常拿巴克利开玩笑,我们拍手,故意把书掉在地上,甚至大敲锅盖,就为了看看巴克利会不会醒过来。

出门前,爸爸进房间看了看巴克利,他只想确定小儿子没事,感受一下抵着自己手掌心的温暖鼻息。他穿上薄底慢跑鞋和轻便的运动服,然后帮“假日”戴上项圈。

天色尚早,他几乎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湿气。在清晨时分,他可以假装现在仍是冬季,告诉自己季节还未改变。

他也可以趁着早上遛狗经过哈维先生家。他稍微放慢脚步,除了我和哈维先生(假如他醒了的话)之外,不会有人注意到他。爸爸相信只要观察得够仔细、看得时间足够长,他一定能在窗扉之间、房屋的绿漆表面,或是摆了两个漆成白色的大石头的车道旁边,找到他所需要的线索。

一九七四年的夏天已经接近尾声,我的案子依然胶着无果。警方找不到尸体,也抓不到凶手,案情几乎毫无进展。

爸爸想到卢安娜·辛格说的:“等到确定的时候,我会不动声色,悄悄地把他杀了。”他没有把这话告诉妈妈,因为话里的决绝意味会让她惊慌失措,惊慌之余,她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而爸爸猜想她八成会告诉赖恩·费奈蒙。

那天他造访卢安娜·辛格,回家后发现赖恩在等他,从那天起,他就觉得妈妈越来越依赖警方。每次爸爸提出与警方推测相左的观点,或是指出警方的漏洞,妈妈总是立刻为警方辩解,以“赖恩说这不代表什么”或者“我相信警方会查出真相”之类的话搪塞爸爸。

爸爸心想,为什么大家都这么相信警方呢?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知道凶手一定是哈维先生。但他想到卢安娜说的“等到确定”,这表示他必须等到证据确凿之后才可以动手,更何况,虽然爸爸在心底里清楚地知道凶手是谁,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所谓的“知道”还需要无可辩驳的铁证。

我在同一栋房子里出生、长大,我家像哈维先生的房子一样四四方方,像个大盒子,正因为如此,每次我到别人家做客时,心中总是升起一股无名的忌妒。我梦想家里有扇大窗户、挑高的圆屋顶、露天阳台,卧室里还有个斜斜的阁楼。我希望院子里种着挺拔的大树,楼梯下方有个小储藏室,屋外有道高大繁茂的树篱,树篱中有干枯枝叶围成的小洞,可以让人爬进去坐在里面。在我的天堂里,我有了阳台和回旋阶梯,窗外有铁铸的栏杆,钟塔一到整点就传出钟声。

我熟知哈维先生家的平面图。我的血迹沾在他的衣服和皮肤上,被他带回了家,灵魂也跟着他进到屋内,他车库的地上留有我温暖的血印,到后来才变黑变干。我也熟知浴室的摆设。在我家的浴室里,妈妈为了迎接迟来的巴克利,在粉红色的墙沿补刷上了战舰的图案;哈维先生家的浴室和厨房则一尘不染,墙上贴着黄色的瓷砖,地上铺着绿色的地砖,室内温度调得很低。我家楼上是巴克利、琳茜和我的房间,哈维先生家的楼上则几乎没有任何东西。他在二楼摆了一张直靠背椅,有时他上楼坐在椅子上,隔着窗户盯着远处的高中,聆听从玉米地另一端飘来的乐队练习声。他最常待在一楼后面的几个房间里,不是在厨房糊玩具屋,就是在客厅听收音机。性欲浮上心头时,他就画些地洞、帐篷之类的怪异建筑物的草图。

几个月来,没有人再为了我的事情上门叨扰。到了那年夏天,他偶尔才能看到一部警车在他家门前减速缓行。他非常聪明,没有因此改变正常作息,白天走去车库或到外面信箱拿信时,他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定了好几个闹钟,一个提醒他拉开窗帘,一个提醒他把它们拉上,他还根据闹钟的指示打开或关掉家里的电灯。偶尔有孩子为参加学校的比赛上门推销巧克力棒,或是问他想不想订阅晚报时,他总是态度和善,语气公事公办,不会让大家起疑。

他仔细清点每样东西,这样他才觉得安心。这些小东西包括一个结婚戒指、一封装在信封里的信、一个鞋后跟、一副眼镜、一个有卡通人物图案的橡皮擦、一小瓶香水、一个塑胶手环、我的宾州石以及他妈妈的琥珀坠子。等到夜深人静,确定不会有报童或邻居来敲门之后,他才拿出这些东西。他像数念珠一样盘点每样东西,已经忘了有些东西属于谁,而我却知道每个物主的姓名。鞋后跟属于一个名叫克莱尔的女孩,她来自新泽西州纳特利市,个子比我小,当时哈维先生把她骗进了厢型车的后座。(我觉得我不会跟人上到车子的后座,我只是好奇哈维先生是如何在地下挖出一个不会倒塌的地洞,才跟他走的。)他没怎么欺负克莱尔,只是在放她走之前一把扯下了她的鞋后跟。他把她骗到车后座,脱下她的鞋子,她放声大哭,哭声让他头痛欲裂,他叫她不要哭,说如果她不哭,他就放她走。小女孩光脚走出车子,刚开始还默不作声,后来又开始号啕大哭,他便把她抓回来,同时拿起小刀弄松鞋后跟,过了一会儿,有人用力地拍打后车门,他听到男人们说话的声音,一个女人大喊说要叫警察,他只好打开车门。

“你到底把这个孩子怎么了?”一个男人大声质问。小女孩一面号啕大哭,一面从后座钻出来,男人的朋友赶紧扶住她。

“我在帮她修鞋子。”

小女孩哭得歇斯底里,哈维先生却神态自若。但克莱尔已看到他那怪异的眼神,我也看过同样的眼神在我全身上下游移。他有股难以启齿的欲望,满足欲望的代价则是我们的性命。

男人们和那个女人困惑地站在车旁,克莱尔和我看得很清楚,他们却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哈维先生把鞋子交给其中一个男人,然后匆忙离开。他留下了一只鞋后跟,时常拿起这个小小的皮鞋后跟,慢条斯理地用食指和拇指摩挲——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只“安神念珠”。

我知道我们这种房子里哪个角落最阴暗,我告诉克拉丽莎我曾在那里躲了一整天,但其实我才在里面待了四十五分钟。地下室屋顶和一楼地板中间有个大约两英尺的通道,里面有许多管道和电线,拿着手电筒朝里照,可以看到里面布满了灰尘,这就是房子里最阴暗的地方。这里没有虫子,因为妈妈就像外婆一样,会因为看到一只小蚂蚁,隔天就打电话找驱虫公司。

哈维先生家的闹钟响了,提醒他拉上窗帘,下一次闹钟声则提醒他邻居们都睡了,他也该把家里的灯关掉。关灯之后,他就会走进没有一丝缝隙,也没有光透进来的地下室,邻居们看不出异样,也就不会指指点点说他很奇怪。有一段时间,他很喜欢爬到地下室和一楼地板之间的狭窄通道,杀害我之后,他对通道已不感兴趣,但他依然喜欢待在地下室里,坐在舒适的椅子上,盯着这个直通厨房地面的狭窄通道,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凌晨四点四十分,爸爸经过哈维家的绿色小屋时,哈维先生就睡在地下室里。

乔·艾里斯是个丑陋的小霸王,他常在水底偷掐琳茜和我,我们非常讨厌他。因为他,我们甚至不参加游泳课的聚会。乔有只小狗,不管小狗愿不愿意,乔成天拉着它跑来跑去。小狗个子小,跑不快,但乔根本不管,他不是出手打它,就是拉着尾巴把小狗拎起来,让它受罪。有一天小狗忽然不见了,经常受乔折磨的小猫也不见踪影。自此之后,附近街区经常传出宠物失踪的消息。

我顺着哈维先生的目光向天花板的通道望去,赫然发现一年来失踪动物的遗骨。后来乔被送去上军校,从那之后,大家早上把宠物放出去,晚上它们都会平安回家,因此邻居们都认为之前的动物失踪必然和这男孩脱不了干系,没有人知道这栋绿色房子的屋主才是真凶。大家也无法想象哈维先生居然如此变态,他把生石灰撒在猫狗的尸体上,好让它们尽快化为白骨。他数着白骨,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封装在信封里的信、那只婚戒或是那瓶香水,只有这样,他才能遏制住内心的欲望。其实他最想摸黑上楼,坐在直背椅上,眺望远处的高中。秋天,足球啦啦队的欢呼声响彻云霄,他喜欢听着欢呼声想象啦啦队队长的娇小身体;他也喜欢看着文法学校的校车停在与他相隔两栋房子的地方,邻居家的小学生蹦蹦跳跳地下车。有一次他还偷看了琳茜好久,他知道琳茜是男子足球队里唯一的女生,傍晚时经常在家附近慢跑。

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每次一有冲动,他都试图控制自己。他杀害小动物,为的就是牺牲一些价值较小的生命,借此阻止自己出手残害孩童。

到了八月,为了他自己也为了我爸爸好,赖恩决定和爸爸保持距离。爸爸这一阵子经常打电话到警察局,辖区警员都觉得不堪其扰。爸爸的举动不但帮不了警方破案,而且让整个警察局都对他产生反感。

七月的第一个星期,爸爸又打电话到警察局,这一次彻底惹火了警方。杰克·萨蒙对着总机小姐不厌其烦地描述,当天早上他带狗散步经过哈维先生家时,狗狂吠不止,无论他如何喝止,狗还是不停地咆哮。警察局里的每个人都把这件事情当作笑话:大家都说“三文鱼”先生和他的“大笨狗”又出巡了。

赖恩站在我家门口的阶梯上,打算先抽完他的香烟。虽然天色尚早,但前一天就开始弥漫的湿气又加重了。这一带的夏天经常有雷雨,这一星期以来,天气预报更是每天都说会下雨,但到目前为止都只是非常闷热而已。赖恩明显地感觉到了周遭的湿气,浑身上下黏糊糊的。他这次来访可不像以往那么轻松。

屋里有女孩子低声唱着歌,他在树篱旁边的水泥地上把烟头踩熄,然后拉了拉门上沉重的铜门环,他还没松手,门就开了。

“我闻到了你的香烟味。”琳茜说。

“是你在唱歌吗?”

“那玩意儿会害死你的。”

“你爸爸在家吗?”

琳茜站到一旁让他进去。

“爸!”琳茜对着屋内大喊,“赖恩找你!”

“你前一阵子不在家,是吗?”赖恩问道。

“我刚回来。”

我妹妹穿着塞缪尔的垒球衬衫和一条款式奇怪的运动裤,妈妈还责怪说琳茜从营区回来,全身上下没有一件衣服是她自己的。

“你爸妈一定很想你。”

“那可难说,”琳茜说,“我不在家里烦他们,他们没准很高兴呢。”

赖恩心想她说得没错,最起码这一阵子他来家里时,妈妈似乎不那么紧张了。

琳茜说:“巴克利在他床底下盖了一个小镇,把你任命为镇上的警长。”

“那么我升职喽。”

他们同时听到爸爸在楼上走动的声音,然后传来巴克利的哀求声。琳茜听得出来,只要巴克利用这种声音说话,不管他要求什么,爸爸都会答应。

爸爸和巴克利从楼上走下来,两人都笑容满面。

“赖恩。”爸爸打声招呼,上前与他握了握手。

“杰克,早。”赖恩说,“巴克利,今天早上还好吗?”

爸爸拉着巴克利的手,把他推到赖恩面前,赖恩郑重其事地向我弟弟弯下了腰。

“听说你任命我为警长。”

“是的,先生。”

“我觉得我还不够格。”

“你比谁都有资格。”爸爸神情愉悦地说。他喜欢赖恩·费奈蒙到家里坐坐,每次赖恩一来,爸爸就觉得自己和警方达成了共识,他背后有一群人在帮他,他不是孤军奋战。

“孩子们,我有事和你们的父亲谈。”

琳茜带着巴克利走进厨房,她答应帮弟弟弄些麦片,自己则想喝杯叫作“水母”的饮料。塞缪尔曾示范给她看,他把经甜酒浸制的樱桃放在杯底,然后加上杜松子酒和糖,之前那次他们吸干了樱桃上的糖汁和酒,直到双唇被樱桃汁染得通红,头也开始发晕。

“要叫阿比盖尔过来吗?要不要来杯咖啡或其他饮料?”

“杰克,”赖恩说,“我这次来没什么大消息,事实上,我什么消息也没有。我们能坐下来谈吗?”

我看着爸爸和赖恩走向客厅,客厅里冷冷清清,像是没人来过似的。赖恩坐在一把椅子的边缘,等着爸爸坐下来。

“听着,杰克,”他说,“我今天来是想谈谈乔治·哈维。”

爸爸脸色一亮:“我以为你说你什么消息也没有。”

“我的确没有任何消息。站在警方和我自己的立场上,有件事情我必须对你说。”

“请说。”

“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告诉我们任何有关乔治·哈维的事情了。”

“但是——”

“我必须请你就此打住,无论你怎么说,我们依然无法把他和苏茜的死扯上关系。狗在他家门前狂吠和他后院的新娘帐篷都不是证据。”

“可我知道凶手是他。”爸爸说。

“我同意他是个怪人,但据我们所知,他并不是杀人犯。”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杀人犯?”

赖恩·费奈蒙继续说着话,但爸爸脑子里只想着卢安娜·辛格说过的话,以及自己站在哈维家门口的感觉。他觉得屋内散发出一股寒气,不消说,那一定源自乔治·哈维。哈维先生神秘诡异,是唯一可能杀害我的嫌犯。赖恩越是否认,爸爸越相信自己是对的。

“你们决定停止对他的调查了?”爸爸语气平淡地说。

琳茜悄悄地站在门边,那天赖恩和另一名警员拿着缀有铃铛的帽子上门时,她也是这样站在门边。琳茜有顶一模一样的帽子,那天之后,她悄悄地把那顶帽子塞进衣橱深处摆着旧洋娃娃的盒子里,她绝不能让妈妈再听到同样的铃声。

我们的爸爸就站在那里,我们都知道他心里只有我们,爱得很深沉、很绝望。他的心房开开合合,就像乐器上跳动的音栓,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弹奏,一遍又一遍,奏出和谐、规律而温暖的乐章。琳茜从门边走向爸爸。

“嗨,琳茜,我们又见面了。”赖恩说。

“费奈蒙警探。”琳茜开口。

“我刚告诉你爸爸——”

“你告诉爸爸警方准备放弃了。”

“如果有任何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个人——”

“你说完了吗?”琳茜问道,她忽然扮演起女主人的角色,也成了最负责任的长女。

“我只想告诉你们,警方已经调查了每个可能的线索。”

爸爸和琳茜听到妈妈下楼的声音,我也看到她了。巴克利从厨房冲出来,一把抱住爸爸的腿。

“赖恩,”妈妈看到赖恩·费奈蒙,伸手把睡袍拉紧一点,“杰克有没有帮你倒杯咖啡?”

爸爸看着他的太太和赖恩·费奈蒙。

“警方撒手不管了。”琳茜把手轻轻放在巴克利肩上,把他拉向自己。

“撒手不管?”巴克利问道,他总是把尾音拉长,好像含着水果糖一样,一定要尝出滋味才肯停下来。

“什么?”

“费奈蒙警探到家里来,叫爸爸不要再烦他们了。”

“琳茜,”赖恩说,“我没有这么说。”

“随便你怎么说。”我妹妹现在只想离开这里,她真希望天才生夏令营永远不要结束,她、塞缪尔,甚至是以冰柱作为凶器,最终赢得“如何实施完美谋杀”竞赛头奖的亚提,都可以一起待在她的世界里。

“我们走吧,爸爸。”她说。爸爸慢慢地拼凑出了一些事情,此事无关乔治·哈维,也无关于我,他是从妈妈的眼神里看出了蹊跷。

爸爸最近越来越常一个人在书房待到很晚,那天深夜,他又把自己关在书房。他不敢相信周围的世界几乎崩塌,我的死带给他极大的打击,自此之后的发展更超乎他的想象。“我觉得自己站在即将爆发的火山口,”他在笔记本里写道,“赖恩·费奈蒙说哈维没有嫌疑,阿比盖尔竟认为他是对的。”

他在笔记本上写东西时,窗口的蜡烛不停地闪烁,虽然桌上亮着台灯,闪烁的烛光依然让他分心。他坐在大学时代留下来的旧木椅上,椅子发出“嘎吱”的声响,熟悉的声音让他稍觉心安。最近在公司里,他连最基本的事情都做不好。每天看着一栏栏数字,明知必须做成公司要求的表格,他却觉得这些数字毫无意义。上班时也经常出错,频率高到连自己都害怕。更糟的是,他害怕自己没办法照顾好身边的两个孩子,比起我刚失踪的那一阵子,他的这种忧虑愈发严重了。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试着做些家庭医生建议他做的运动。我看着他伸展筋骨,身体弯曲到令人惊叹的地步。他本可以是个舞者,不必当会计师;他可以在百老汇的舞台上与卢安娜·辛格一起跳舞。

他“啪”的一声关掉台灯,只留下窗口的烛光。

他坐在低矮的绿色安乐椅上,这已成为他最舒适的角落。我常看到他睡在这里,书房像个密室,安乐椅有如温暖的子宫,我则静静地站在一旁守候。他盯着烛光,心里想着自己该怎么办,也想到每次想碰妈妈的身体时,她总是躲开,悄悄地移到床的另一边。但警探来访时,她似乎就恢复了生气。

烛光投射在窗口,闪闪烁烁有如鬼影,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烛光,真实的火光与幢幢鬼影交叠,他盯着两束光影,想着今天发生的种种事情,几乎要沉入梦乡。

快要睡着时,他和我都看到窗外闪过一道灯光。

那像是来自远处的手电筒,白色的灯光慢慢地扫过附近人家的草坪,朝学校的方向照过去。爸爸看到灯光时,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当天又不是满月,家附近和往常一样漆黑,树木和房屋的轮廓在暗淡的月光下模糊难辨。史泰德先生有时会深夜出来骑车,脚踩踏板发出一闪一闪的灯光,人们从远处就可以看到,但是史泰德先生不会骑车糟蹋邻居的草坪,更何况他也不会这么晚出来。

爸爸在安乐椅上稍微前倾,从书房里看着灯光逐渐移向休耕的玉米地。

“浑蛋,”他轻声说,“你这个杀人的混账东西。”

他迅速从书房的衣橱里抓了一件打猎穿的夹克,自从十年前他的打猎旅程运气不佳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穿过这件夹克。此时,他匆匆套上夹克,下楼从大门旁的柜子里找出一支垒球棒,那是琳茜迷上足球之前,他帮她买的。

自从我失踪之后,爸妈就一直在门口帮我留着一盏灯。虽然警方八个月前就告诉他们我不会回来了,爸妈依然不忍心把灯关掉,整晚都让它亮着。此时,爸爸先把灯关掉,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握住大门把手。

他扭动门把,走出大门,发现外面一片漆黑。他关上大门,手里拿着球棒站在院子里,“我会不动声色,悄悄地……”卢安娜的话再度浮上心头。

他穿过前院,过马路,走向他最先看到灯光的奥德怀尔家。他经过奥德怀尔家昏暗的游泳池和生锈的秋千架,心跳得飞快,但他只有一个念头:乔治·哈维杀了我的心肝宝贝。

他逐渐接近球场,在球场右边的玉米地深处,他看到一道微弱的灯光。他记得警方把这一带的玉米地围了起来,地里清理得干干净净,还用挖土机铲平了土地。爸爸握紧手中的球棒,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即将出手伤人,但他很快就不再犹豫,他很清楚哈维就是凶手,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风势助了他一臂之力,大风由球场吹向玉米地,把他的裤管吹得贴在腿上,催着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走,所有事情都被抛在脑后。他一走进玉米地深处,立刻把焦点投注在前面的灯光上,大风刮过荒芜的田野,呼啸的风声盖过了他踏过玉米梗的脚步声。

各种无意义的思绪在他脑海中涌动:小孩子穿着溜冰鞋在人行道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父亲身上的烟草味以及阿比盖尔的笑脸——他俩初次相逢时,她的笑容就像光束一样刺穿了他迷惘的心。手电筒的灯光忽然熄灭,玉米地里一片漆黑。

他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停了下来。

“我知道你在那里。”他说。

我想要水淹玉米地,要燃起大火照亮整个玉米地,要撒出阵阵冰雹与花雨,可爸爸根本收不到我给他的预警。我被放逐在天堂,只能在一旁看着。

“我来报仇了。”爸爸声音颤抖着说。他心跳越来越快,热血涌进胸膛,怒气如大火般在心中翻滚,他吸气、呼气,心情越来越激动。妈妈的笑脸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的笑容。

“这里没有别人,”爸爸说,“我来这里把事情做个了断。”

他听到了啜泣声。我真希望能像学校礼堂打开聚光灯一样,直直地把灯打下来。每次举办活动时,打灯的人总是笨手笨脚地把灯光打在舞台右侧。如果此刻我能打灯的话,爸爸会看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颤抖哭泣的女孩,虽然她涂了蓝色眼影,穿着帅气的皮靴,此时她却吓得尿湿了裤子,毕竟,她还是个孩子。

爸爸的语气中充满仇恨,她没能听出是他的声音。“布莱恩?”克莱丽沙颤抖着问道,“布莱恩,是你吗?”此刻,希望是她唯一的屏障。

爸爸一松手,手上的球棒掉在地上。

“谁?谁在那里?”

听着耳边呼号的风声,稻草人般瘦削的布莱恩·纳尔逊把他哥哥的雪佛兰敞篷车停在了学校停车场。他最近老是迟到,上课或吃饭时也经常打瞌睡,但如果哪个男孩有一本《花花公子》杂志,或者有漂亮女孩走过时,他精神总是好得很。还有一种情况也会让他精神大振,那就是有女孩在玉米地里等他。即便如此,他还是慢条斯理地向前走,大风吹过他的耳际,刚好为他打算做的事情提供了最佳掩护。

布莱恩从他妈妈放在水槽下的急救箱里找到了一支大手电筒,他拿着手电筒走向玉米地。事后他对大家说,走着走着,他就听到了克拉丽莎哭喊着求救的声音。

爸爸毅然决然地摸索着走向啜泣的女孩。他的母亲正帮他织手套,苏茜也想要一副手套,冬天的玉米地里好冷。啊,克拉丽莎,苏茜傻乎乎的朋友!精致的妆容,小小的果酱三明治,还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

他踉跄着,在黑暗中把她撞倒在地。他满脑子都是她的尖叫,叫声回荡在空旷的田野中,声声触动他的心房。“苏茜!”他尖叫地回应。

一听到我的名字,布莱恩拔腿就奋力往前冲,彻底清醒了。手电筒的光在田间闪烁,有那么一瞬间,灯光照到了哈维先生,但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看到他。他藏身于高高的玉米秆间,匍匐前进时刚好被灯光照到后背,他悄悄地躲在暗处,再次聆听着年轻女孩的啜泣声。

接着,手电筒照到了爸爸,布莱恩以为自己找到了目标,一把把爸爸从克拉丽莎身上抓起来,他用手电筒拼命打爸爸的头、脸和背,爸爸大声喊叫,连声哀号。

布莱恩忽然瞥到了一边的球棒。

我拼命推着天堂与人间的界线,但它牢不可破。我多么想伸手把爸爸扶起来,让他远离这一切,把他带到我身旁。

克拉丽莎拔腿就跑,布莱恩则摇摇晃晃,爸爸的目光和布莱恩的目光相遇,爸爸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这个浑蛋!”布莱恩显然已经认定爸爸居心不良。

地里传出嗫嚅低语,我听得到我的名字,也似乎尝到了爸爸脸上鲜血的味道。我真想伸手抚摩他破裂的双唇,和他一起躺在我送命的玉米地里。

但在天堂的我只能转身离去。我被困在完美的天堂里,尝到的鲜血又苦又涩,却什么也做不了。我当然希望爸爸能彻夜守候,直到永远;但我也希望他放手,让我就此成为过去。书房中的绿色安乐椅上仍留有爸爸身体的余温,我吹熄了窗口那支摇曳着微弱火光的、孤独的蜡烛。这也是我所得到的,唯一一个小小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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