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杰 米

我和亨利挖了一个坑,足有七英尺深。挖太浅的话怕下次洪灾暴发,尸体会随着洪水破土而出,在水中一浮一沉,仿佛在向我们点头致意:小子,你们好!还记得我吗?一想到这个情景,我们也顾不得手上磨起的水泡破了再起,忙不迭地继续往深挖。我们每挥动一下铁锹都伴着一阵钻心疼——这老家伙,连死都不放过我们。我倒觉得这样疼点好,免得我多想,勾起过往的回忆。

坑越挖越深,渐渐连铁锹也触不到底了,我无奈地爬到坑里继续挖,亨利则在坑边踱着步,察看着此刻的天气。土壤经过雨水的浸泡,挖起来感觉像挖生肉一样难,我不得不先停下,用手刮掉糊在锹尖上的泥巴,嘴里同时恨恨地骂上几句。雨已经不停不歇连下了三天,好不容易才让人有片刻喘息时间,我们必须抓住机会埋掉尸体。

“我们得抓紧了。”亨利道。

我抬头瞧着头顶上色如土灰的云朵,北面天空上则已经黑云密布,正乌压压地向这边赶过来。

“来不及了。”我有些急道。

“肯定来得及。”亨利道。

亨利就是这种人,对自己的期望有种近乎执拗的自信:来得及抢在暴雨倾盆之前,埋掉尸体;土壤肯定会及时干透以补种棉花;明年肯定是个好年头;他的小兄弟绝不会背叛他。

我手上加快速度,每挖一下都疼得一咧嘴。我知道只要我想停随时可以停下来,亨利会接着继续挖,不会有任何抱怨——毫不介意他已年近五十,而我才二十九。可或许是为了逞强,或者是出于倔强,也许两者皆有之,我一直挖没停。等亨利说“行了,换我来”时,我浑身已疼得犹如火烧,嘴里呼哧呼哧大口喘着粗气,就好像一台又旧又破的发动机。亨利把我拉出坑来时,我必须紧咬牙关才忍住没哭出声来。亨利根本不知道,那一顿拳打脚踢让我身上好多地方现在还隐隐生疼呢。

但亨利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件事的。

我跪在坑边,瞧着亨利继续挖。亨利的脸和手上都沾上了厚厚的泥巴,如果这时恰巧有人路过,没准还以为挖坑的是一个黑人呢。我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同样一身脏脏的泥巴,可因为我那头红发,谁也不会误认为我是黑人。我父亲也有一头漂亮的棕红色头发,女人见了都忍不住想伸手感受下发丝拂手而过的顺滑。但我却对这头红发恨得牙根痒痒。它们像火葬时的一团烈火,在我头上熊熊燃烧,向全世界宣告我的体内流淌着父亲的血,每次照镜子时,它们都不忘记提醒我这一点。

等挖了大约四英尺深时,亨利的铁锹突然“砰”的一声,碰到一个硬梆梆的玩意。

“什么东西?”我纳闷道。

“好像是石头。”

可那并不是石头,而是一块人骨——人的头盖骨,后脑还破了一个大洞。“该死的。”亨利举着头盖骨对着亮光察看,嘴里抱怨道。

“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我们都抬头向北瞧去。天上的黑云越积越厚,阴沉沉的一眼望不到边。

“重新挖肯定来不及了,”我说道,“这雨只要下起来,说不定又是连着几天都不停。”

“那可不行,”亨利道,“我可不想再等了。”

亨利低下头继续挖,一边挖,一边将翻出来的骨头递给我:人的肋骨、臂骨,还有盆骨。我刚接过腿骨,突然听见从坑底传上来的金属碰撞声。待亨利举起一根胫骨,我瞧见腿骨上竟然锁着镣铐,锈迹斑斑的镣铐下方还连着一根断开的铁链。

“我的天啊,”亨利道,“这原来是奴隶的坟墓。”

“那可不一定。”

亨利拿起那块破损的人头骨。“你瞧见这洞了吗?他是头部中枪死的。肯定是逃跑时被抓到了。”亨利摇摇头,“完了。”

“什么完了?”

“我们不能把父亲葬在黑鬼的坟墓里,”亨利道,“再没什么比这更让父亲厌恶了。来,拉我上去。”亨利伸出沾满泥巴的手。

“说不定是逃跑的犯人呢,”我争辩道,“是白人。”虽然我说的也有可能,可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在狡辩。见亨利面露迟疑,我继续劝他道:“那个监狱离这儿多远,不过六或七英里吧?”

“要十多英里呢。”亨利答道,不过他把刚伸出来的手又收了回去。

“来吧,”我伸手道,“你休息一下,换我挖一会儿。”亨利抬手握住我的手时,我强忍着才没让自己笑出来。亨利刚说的一点没错:没什么比把父亲葬在黑鬼的坟墓里会让他感到更深恶痛绝的了。

轮到亨利继续挖的时候,我瞧见劳拉正小心翼翼地穿过被水淹没的田地,两手各提着一个篮子,向我们走来。我用手指把口袋里的手帕勾出来,用它擦掉脸上的泥巴——爱慕虚荣,这是我从父亲身上继承到的另一个特点。

“劳拉来了。”我告诉亨利道。

“把我拉上去。”亨利道。

我拽住亨利的手,把他从坑里拉出来,刚一用力,疼得我不禁闷哼了一声。亨利嘴里喘着粗气,跪在坑边挣扎着想站起来,他的头一低,帽子突然掉了下来,露出他光光的头顶上那片粉色的头皮。瞧见如此情景,我的心猛地一阵抽疼。亨利老了,我心中暗道,总有一天他也会离我而去的。

亨利抬起头,四下打量找劳拉。在瞧见劳拉的那一刹那,他的眼睛里深情满满,让我羞于直视,他的目光里透着期盼、希望,还有些许担忧。“我接着挖。”此话一出,我转身拿起铁锹,半跳半滑下到坑底。坑已经深到我站在坑底看不到上面了,这样也好。

“你们挖得怎么样了?”我听见劳拉在问。她的声音一如往常,像冰冷清澈的河水流淌过我的心底。那本该是以美妙声音诱惑人的海妖,或是天上的天使这类神物发出的声音,而不该出自一个密西西比河畔中年农妇之口。

“快挖好了,”亨利答道,“再挖一英尺就差不多了。”

“我给你们拿了点儿水和吃的。”劳拉道。

“水!”亨利苦笑一下,“来得正好,我们正渴着呢,越多越好。”我听到勺子刮擦水桶和亨利大口喝水的咕噜咕噜声,随后,劳拉从坑边探出头来,把勺子递给坑下的我。

“给你,”劳拉道,“喝点水吧。”

我大口喝着水,心中暗想这如果是威士忌该有多好。三天前,就在洪水把桥吞进肚子、切断我们去往镇子的唯一通路时,我刚好喝光了我的威士忌。河水已经下降,桥现在应该可以通过了,但前提是我得先从这个该死的坑里出去。

我谢了劳拉,把勺子递还给她,但劳拉没瞧我,眼睛盯在坑底另一侧散落的人骨头上。

“天啊,那些是人的骨头吗?”劳拉问道。

“没办法,”亨利道,“我们挖了四英尺之后才发现这些东西。”

劳拉的目光扫过镣铐和铁链,我注意到她的嘴唇抖了一下。劳拉抬手捂住嘴,回头对亨利道:“记得把它们弄走,别让孩子们看到。”

待坑顶高过我的头足有一英尺多时,我停下不再挖了。“过来瞧瞧,”我大声喊道,“我觉得够深了。”

亨利的头探出坑边,我抬头看过去他的脸是上下颠倒的。他点点头。“是的,够深了。”我把铁锹递给他,可亨利根本没法把我拉上去。坑太深了,而我的双手和坑的四壁也都太滑了。

“我去取个梯子过来。”亨利对我道。

“快点儿。”

我一个人留在坑底等亨利回来,四周是臭烘烘又在渗水的泥巴,头上则是一片长方形的铅灰色天空。我站在坑底仰着头,留意听着亨利回来时靴子的咯吱咯吱声,心里纳闷:他怎么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万一亨利和劳拉出了什么事,我心中暗想,就没人知道我还在坑里。我用手抠住坑的边缘试图爬出去,可一抓就是一把泥巴,根本用不上力。

这时,一滴小雨突然落在我的脸颊上。“亨利!”我狂吼起来。

此时还只不过是毛毛细雨,但用不了多久就会暴雨倾盆,到时坑里就会灌满雨水。我仿佛已经感到水正漫过我的大腿,渐渐升至腰部,接着到了我的胸膛,最后开始漫过我的脖子。“亨利!劳拉!”

我如同一只发狂的熊向坑壁狠狠扑去。此刻的我仿佛一分为二,变成两个人,我的分身正摇着我的脑袋,斥责我怎么会蠢到留在坑底,可怒骂对帮助一头熊爬出坑一点作用也没有。我的恐慌肯定不是因为幽闭症,我曾经成千上万个小时窝在战斗机狭小的机舱里,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害怕的是水。在战斗飞行时,我总尽一切可能绕过大海,虽然这意味着我的飞机会遭到来自地面防空火力的侧面攻击。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会获得那些勇敢勋章的原因。出于对幽蓝色、一望无际、深不可测的海水的极度恐惧,我的飞机“英勇”地一头扎进德国人密集的防空炮火之中。

我只顾在坑里疯狂嘶吼,连亨利已经来到坑边都没听见。“我来了,杰米!我来了!”他对我大喊道。

等亨利放下梯子,我马上慌慌张张爬了上去。亨利本想抓住我的胳膊拉我上去,却被我一把推开了。我弯着腰,双手支着膝盖,努力让自己恢复冷静。

“你没事吧?”亨利纳闷道。

我只顾低头喘气,没瞧他,也没这个必要。此时的亨利肯定皱着眉头,噘着嘴巴——脸上露出一副“我的兄弟,你疯了吗”的表情。

“我还以为你打算把我丢在坑里不管了。”我努力挤出一阵大笑道。

“我干吗要那样做?”

“我只是在开玩笑,亨利。”我上前把梯子从坑里拉出来,夹在腋下。“我们走吧,赶紧把活干完。”

我们急匆匆穿过田地,先在抽水机旁洗掉脸上和手上的泥巴,然后去谷仓取棺材。棺材是用废木头边角料做的,看上去有点惨兮兮的,不过没办法,这已经是我们能找到的最好的木料了。亨利抬起棺材的一头,眉头一皱:“要是能到镇里去一趟就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答道,可我心里想买的其实是威士忌,而不是木料。

我们抬着棺材走过门廊,经过敞开的窗户时,听到劳拉冲我们喊道:“给帕比下葬之前,你们先喝点热咖啡,换下衣服吧。”

“不了,”亨利道,“没时间。暴风雨马上就来了。”

我们将棺材抬进披屋(1),放在铺着厚厚木板的地上。亨利撩起裹尸布,看了父亲最后一眼。帕比看上去宁静祥和,像一位因为岁月流逝而自然死亡的老人,除此之外看不出任何异样。

我抬着帕比的脚,亨利抬着他的头。“轻点。”亨利道。

“好吧,”我说道,“可别伤着他。”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亨利怒道。

“抱歉,哥。我太累了。”

我们像抬珍宝一样轻手轻脚地把尸体放进棺材。亨利拿过棺材盖,说道:“剩下的交给我,你去告诉劳拉和孩子们做好准备。”

“好的。”

我走进正屋时,亨利正用锤子砸下第一枚钉子,我听到了那预示着一切已尘埃落定的动听声音。孩子们却被这声音吓了一大跳。

“这梆梆声是什么动静,妈妈?”阿曼达·莉问道。

“是你爸爸在给爷爷钉棺材盖呢。”劳拉答道。

“爷爷不会生气吗?”贝拉提心吊胆地小声问道。

劳拉目光凝重地匆匆瞪了我一眼。“不会的,宝贝。”她说道,“爷爷已经死了。他再也不会对谁发火了。来,穿上你们的衣服和靴子。我们该去送送爷爷了。”

我心中暗自庆幸,幸好亨利不在,听不到劳拉的声音里透出的欢喜。

* * *

(1) 披屋指同正房两侧或后面相连的小屋,多用来堆放杂物。(本书脚注若无特殊说明,均为译者注。)

劳 拉

一提到农场,我首先想到的是泥巴。泥巴给我丈夫的手指甲镶上黑边,跑到孩子的膝盖和头发上结成硬壳。它们倔强地粘在我脚上,像嗷嗷待哺的新生儿扑进母亲怀里吃奶,打死也不肯分开。房间里铺的厚木地板上到处都是泥巴留下的印记,犹如一块块靴子状的补丁。泥巴是不可战胜的,它们吞噬着所有的一切。想打败泥巴,门儿也没有。

只要天一下雨——这可是常有的事儿,农场的院子立刻摇身一变,变成厚厚的黏土地,院里的房子则像被水淋透、浮在黏土之上的饼干。每逢下暴雨河水必定上涨,将唯一一座通向外界的桥吞进肚里,彻底切断我们和桥对面世界的联系——那个拥有灯泡、铺设好的道路、衬衫洁白如新的世界。

时光荏苒,我始终履行着身为一个妻子的义务,一双手从不停歇:抽水压水、翻转搅拌、擦抹洗涮、刮擦打磨。哦,还有做饭,我总在不停做饭。掐豆子、拧断鸡脖子、揉面和面、剥玉米、挖土豆芽眼。刚服侍过早餐,收拾好桌子,我就得开始准备午餐,接着便是晚餐,然后再是早餐,如此周而复始,日复一日。

清晨,我迎着第一道曙光起床,冬天冻得瑟瑟发抖,夏日汗如雨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刻也不停歇,睁开眼就得干活。先趁老母鸡不注意,偷几个鸡蛋,费九牛二虎之力从柴火堆里抽出木头生炉子。烤饼干,切火腿,配上鸡蛋玉米渣煎一煎。然后,从床上拎起女儿们,伺候她们刷牙洗漱,穿衣穿袜穿靴子。再抱着小女儿到门廊,把她举得高高的,让她敲钟通知田里的丈夫回来吃饭,顺便叫醒讨厌的公公,他住在我们房子旁的披屋里。喂饱一家老小之后,我还得在端坐一旁的公公的监督之下,清洗铁锅、给孩子洗脸,刮掉地板上沾着的泥巴。老头子喜欢指手画脚:“小妞,你得给她们拌点绿叶菜吃;地该拖一拖了;要管管这帮调皮鬼,教她们懂规矩;她们的衣服该洗了;要给她们吃鸡肉;去把我的手杖拿过来。”因为吸烟的缘故,老头子的嗓音沙哑沉闷,一双眼睛则狡诈阴沉,漆黑的眼眸总在恶狠狠地盯着你。

他喜欢吓唬小孩子,尤其喜欢捉弄我胖墩墩的小女儿。

“过来,小猪。”他冲小女儿喊道。

小女儿躲在我身后,从我两腿间向外窥探,打量着老头子泛黄的牙齿,瘦骨嶙峋的黄色手指,翻着的厚指甲看上去犹如远古动物的犄角。

“过来,坐我腿上。”

老头子没兴趣抱小女儿或其他小孩子,只喜欢瞧着她们畏缩害怕的可怜样儿。见小女儿不肯过去,于是他开始说:反正你也太胖了,让你坐在我腿上,说不定会压断我的骨头。小女儿听了放声大哭,我则恨不得立马把他送进棺材,幻想着拿着棺材板盖住老头子的脸,把他下到坑里的情景。突然,我听到外面有动静,有人走过来了。

“公公,”我嘴上像抹了蜜,甜甜地问道,“您要来杯咖啡吗?”

故事一定要从头开始讲才好,但哪里是“头”?这真让人颇费心思。刚决定从某处讲起,可稍一斟酌就发现事出有因,该从更早处讲起,如此这般反倒牵出了更多头绪。即便一本书以《出生》开篇,也免不了要先交代一下先人和前因后果。比如,为什么年轻的大卫没有父亲呢?(1)狄更斯在书中告诉我们,大卫的父亲早逝是因为体弱多病。可他父亲为何身体如此羸弱?狄更斯却没讲,只留给后人妄加揣测。说不定,大卫父亲的先天不足是得母遗传,若深究起来,则要怪大卫母亲的妈妈为和她无情的父亲怄气,屈尊下嫁。而她父亲脾气不好则因为从小遭到保姆的毒打,保姆也是个可怜人,她丈夫的马车阴差阳错地在女帽商店门前坏了轮子,恰好碰到一个女人去店里修帽子,两人就此勾搭成奸,保姆惨被移情别恋的丈夫抛弃,不得已才被逼为奴。如此说来,年轻大卫的父亲之所以早逝,是因为大卫的曾曾祖父的保姆的丈夫的未来情妇去修帽子。

按照这个逻辑说,我的公公之所以被杀,要怪我姿色平平,不够漂亮。故事完全可以由此展开,但还有其他的原因:因为亨利在1927年密西西比大洪水时救了溺水的杰米;因为我公公卖掉了本属于亨利的土地;因为杰米在战争中投下了太多炸弹;因为一个名叫荣塞尔·杰克逊的黑人太桀骜不驯;因为某个男人忽视了自己的妻子,父亲背叛了自己的儿子,一个母亲想要复仇。故事到底该从何讲起,取决于由谁来讲。但有一点毫无疑问,尽管每人在讲这个故事时的开局不同,结局却都是相同的。

农场发生的事着实让人心生唏嘘,不禁要感叹命运无常。可事实上,生活就好像“三子棋”游戏,一切早有定数。在棋盘中间落子,这局棋注定就会是平局;下在角落则稳操胜券。但凡谦恭礼让,让对方占了先机,就难免会满盘皆输,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然而,真相从来就不会如此简单,而是藏于层层迷雾之中。死亡或许无可避免,但爱,却非命中注定。对于爱,你必须做出抉择。

我就以爱开始这个故事。一切都始于爱。

《圣经》里很多地方都提到了忠诚。男人女人忠于上帝。丈夫忠于妻子。骨头忠于表皮。于是人们心中就形成了一种观念——忠诚是好事。忠于某人是正派的事,反之则大逆不道。

在我结婚当天,我的母亲教育我——试图委婉地让我对下流的床笫之事有所准备——无论亨利做什么,我都要顺着他。“一开始会疼,”她这样说道,与此同时她把她的珍珠项链在我脖子上系紧,“不过很快就好了。”

然而,母亲的话只说对了一半。

遇见亨利·麦卡伦是在1939年的春天,当时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正稳步从一名老处女向“活化石”进化。我的生活圈小得可怜,日子波澜不惊,一切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从出生到现在就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原来和姐妹住一个房间,现在那个房间里已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在私立男校教英语,加入了加略山圣公会教堂的唱诗班,还给我的侄子侄女做保姆。每个星期一的晚上我会和已婚的朋友们打打桥牌。

从小到大,我一直不像我的姐妹们那样漂亮。范妮和埃塔继承了我母亲娘家人的金发碧眼,我却完全随了父亲沙佩尔:身材娇小,肤色显黑,长相带有浓烈的法国高卢人特征,我的身材根本驾驭不了我年轻时流行的直筒低腰连衣裙,我也和轮廓消瘦纤细毫不相称。每当母亲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她们只会夸我可爱的双手、卷曲的头发和热情的性格。我年轻时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然后,某一天——对我来说,似乎是突然之间——我一下子就老了。在我三十岁生日当天的晚上,我是伴着母亲的哭声度过的。当家庭聚会的碗碟被洗净放好,兄弟姐妹和他们的另一半以及他们的孩子和我吻别,各回各家之后,母亲的哭声突然飘过走廊,传到我房间里。她肯定正躲在枕头下,或者头抵在父亲肩膀上放声大哭,我当时正睁着眼躺在床上听北美夜莺、蝉和雨蛙聊天呢。它们似乎在对我说:你老了!你老了!

“我老了。”我轻声地自言自语,声音听起来空洞沉闷,像火柴盒里蟋蟀狂躁的叫声一样毫无意义。在忍受了几小时的痛苦煎熬之后,我终于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整个人反而轻松了许多。从此往后,我就被清理出未婚待嫁的队伍,正式升级为不被考虑的对象。大家对我已不抱任何幻想,注意力都转移到其他值得考虑的人身上,至于我,任由我自生自灭就好了。我的身份从此定格为受人尊敬的教师、惹人喜爱的女儿、姐妹、侄女和姨妈。我觉得这也不错。

我不知道那会是一种怎样的生活?还没结婚的姨妈,没有孩子的学校老师,成为社会边缘极少数的一撮人,那种生活幸福吗?我不知道,因为一年后不久,亨利就闯进了我生活,一把将我从悬崖边上拉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之中。

某个星期天,我兄弟特迪带亨利来我家吃晚饭。特迪是陆军工程兵团的民用土地评估师,亨利则是他的新上司,一个四十一岁的单身汉——这可是不可思议的稀有之物。亨利之所以看上去像四十多岁,主要因为他的秃顶和白发。他块头不大,却很壮实。他走起路来跛得厉害,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他在战场上受过伤,但这丝毫没影响他的自信。他的动作沉稳迟缓,四肢仿佛沉重到放到哪儿都会压坏东西似的。他那双漂亮的手强壮有力,但该剪指甲了。让我惊讶的是,亨利的手无论交叠放在膝盖上,还是放在碟子两侧,甚至在谈论政治时,也一动不动。他说话时带着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地区含糊可爱的口音——嘴里好像塞满了香浓美味的甜点。亨利多数时候都在和特迪或我的父母交谈,可我发现他那双灰眼睛整个晚上都在瞧我,投向我的目光闪闪发亮,瞧一会儿就挪开,不一会儿又再回来。我记得自己当时燥热出汗,如芒在背,伸去拿水杯的手也在微微发颤。

但凡有男人对女人动了情,这种事绝对逃不过我母亲的法眼。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母亲开始时不时插入颂扬我贤良淑德的美言,令我如坐针毡。“哦,麦卡伦先生,这么说原来你也是大学毕业啊?你知道吗,我们家劳拉也上过大学,她在西田纳西州立大学获得了教师资格。没错,麦卡伦先生,我们都会弹钢琴,不过我们家劳拉是这个家里最棒的音乐家。她唱歌也很动听,我说得没错吧,特迪?你真该尝尝我们家劳拉做的奶油桃馅饼。”如此等等。在晚餐的大多数时间里,我都羞得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哪里,只好紧盯着自己的盘子。每当我试图找点小差事躲进厨房里,母亲就毅然决然地要么亲自出马,要么指使特迪的妻子伊莱扎去做。伊莱扎只得乖乖照办,同时对我投来深表同情的目光。特迪则兴奋地两眼放光,一会儿瞧瞧这个,一会瞧瞧那个,待晚餐快结束时他因为憋笑差点呛着自己,而我真恨不得把特迪和母亲两人都掐死。

待亨利起身告辞,母亲热情邀请他下周日再来做客。亨利在答应前先瞧了瞧我,我尽可能对他回以礼貌的微笑。

在接下的一周里,母亲只要张口,必然谈及迷人的麦卡伦先生:他的谈吐如何轻声细语,温文尔雅,甚至还获得了母亲最高级别的赞赏——他不用葡萄酒佐餐。父亲也很喜欢亨利,因为亨利上过大学,这点我倒丝毫不感意外。父亲是一位退休的历史教授,对他来说,再没什么比大学文凭更能证明人的价值了。即便是耶稣本人闪着圣光亲自来相亲,要想讨我父亲的欢心,没大学文凭连门都没有。

父母的殷切希望让我大受刺激,心中竟也隐隐燃起了危险的希望火花,我绝不允许自己有任何幻想。我警告自己,亨利·麦卡伦先生的温文尔雅和大学文凭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刚来孟菲斯,还没朋友,所以才会接受母亲的邀请。

事实证明了我有多么可悲。周日,亨利手捧着送给我和母亲的百合花现身,彻底粉碎了我之前的想法。晚餐后,亨利提议出去散步。我带他去了欧弗顿公园。公园里的茱萸开得正艳,在花下漫步时,一阵微风吹过,飘洒而下的白色花瓣落在我们头上。此情此景宛如电影里的梦幻画面,只不过女主角不是哪个大明星,换成了对爱想也不敢想的我。亨利从我的发丝中摘下一朵花瓣,手指轻抚过我的面颊。

“花瓣很漂亮,是不是?”亨利问道。

“是的,可惜透着哀伤。”

“此话怎讲?”

“它们让我想起耶稣受的苦。”

亨利眉头紧皱,眉间一条深深的竖沟。瞧得出来他对我刚才的话深感不解,亨利不像多数男人那样故意不懂装懂,敢于承认自己的无知,这点我喜欢。我指给他看四朵花瓣上像在流血的钉子眼的印迹。

“原来如此。”亨利恍然大悟道,然后握住了我的手。

亨利就这样牵着我的手,一直陪我走回家,还邀请我下周六去孟菲斯露天戏院看《巧克力士兵》。我们家全体女眷如临大敌,都围着我团团转,替我为周六的约会忙了起来。母亲带我去洛温斯坦百货商店,给我买了件白色泡泡褶衣领和灯笼袖的裙子。星期六一大早,姐妹们带着各色胭脂水粉和深深浅浅的红色粉色口红赶到我家,不由分说在我脸上逐一测试起来,那感觉就像大厨在挑选调味酱汁。这帮人对我修修剪剪、涂脂抹粉,直到满意之后才肯放过我,她们举着镜子让我瞧,仿佛镜子里的人是送给我的礼物。我瞧着镜子里那个陌生人,说那不是我。

“等见了亨利你就知道了。”范妮哈哈大笑道。

可亨利接我时,仅说了句你今天看着不错。不过晚些时候他第一次亲了我,亨利双手捧着我的脸,毫不扭捏,驾轻就熟,仿佛捧着他喜欢的一顶帽子或是一直用来刮脸的碗。此前从未有男人深情地吻过我,不知是因为亨利,还是我自己的缘故,总之我抑制不住浑身颤抖。

亨利拥有我所缺乏的自信,他似乎无所不知:帕卡德汽车(2)是最好的美国车;肉不应该半生不熟地吃;美国国歌应该是欧文·柏林的《天佑美国》,而不是那首难唱的《星条旗之歌》;洋基队会赢得世界大赛(3);欧洲会再次爆发大战,不过美国会置身事外;劳拉,你适合穿蓝色。

渐渐地,我把衣服都换成了蓝色。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把我的一生都讲给了亨利听。告诉他我最喜爱的学生是谁;夏天曾在默特尔海滩当宿营顾问;向他汇报了从我往下两到三辈的所有亲戚;我在大学两年里,如何喜欢狄更斯和勃朗特三姐妹,讨厌梅尔维尔(4)和数学。亨利聚精会神地听着我跟他分享的每件事,时不时点头表示赞同。很快,我发现自己渴望亨利的肯定,默默记着他的每次点头或是不赞同,最终不可避免地将自己最可能被他认可的一面呈现在他面前。我并非故意要将自己女性化的一面展示给他。此前从没有男人喜欢过我,我现在只想获得更多的宠爱,这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好像从头到脚都变了一个人。因为你谈恋爱了——对于我的变化,母亲如此解释道,而且逢人便讲——这让我在朋友和亲戚面前,第一次感受到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荣耀。我似乎连人都变得更漂亮风趣了,也配得上拥有更好的东西了。

亲爱的,你今天看起来真可爱。大家都是如此跟我打招呼,然后还会补充一句,我发誓,你现在看着真是容光焕发!劳拉,过来,坐我旁边,给我讲讲你那位麦卡伦先生。

我的麦卡伦?对此我心里依然忐忑,并无十分把握,但随着春去夏来,亨利对我的态度始终如一,我心中难免也开始有些蠢蠢欲动,希望他就是我的麦卡伦先生。亨利带我去吃饭看电影,沿着密西西比河散步,去附近郊区玩一整天,给我讲郊区土地和农场的特点。他对农作物和牲畜的了解令我惊叹,简直称得上了如指掌。当我指出这点时,亨利对此的解释是,我从小是在农场长大的。

“你父母还住在农场里吗?”我问道。

“没有。经过1927年那场洪灾之后,他们就把农场卖了。”

亨利的语气中透着惆怅,我以为他只是怀旧,根本没想过问他是否有天会自己经营农场。亨利上过大学,找到了工作,当上了工程师,完全可以选择在孟菲斯——文明的中心——生活,难道还会去当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靠拼死拼活才能勉强度日的农民?亨利怎么可能会动这种念头呢?

“我弟弟这周末会从牛津过来,”七月的一天,亨利突然向我宣布,“我想让他见见你。”

让我和他的弟弟见面。听到这话,我的心不禁扑通扑通狂跳。亨利经常谈起杰米,他是亨利最喜欢的弟弟,瞧着亨利提起杰米时那又爱又恨的样子,我总忍不住面露微笑。杰米在密西西比大学学习艺术(“一门毫无用处的学科”),同时还做男装模特(“男人不该做这种不体面的工作”)。杰米梦想成为演员(“这根本不能养家糊口”),一有时间就鼓捣戏剧(“他就喜欢惹人注目”)。虽然亨利嘴上不饶人,可显然很喜欢这位小弟弟。每次一谈起杰米,亨利就两眼放光,甚至会抬起一贯冷漠、岿然不动的双手在空中用力比画。让杰米和我见面显然暗示着我们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但出于长久以来的思维定式,我努力想扼杀这种念头,可这念头偏偏在我心里顽强地生根发芽了。当天晚上,我一边为晚餐的土豆削皮,一边幻想着亨利向我求婚的情景:他在客厅向我下跪,一脸殷切的盼望,又略微透着一丝不安——担心万一我拒绝他怎么办?第二天早上,起床整理自己的小床时,我仿佛看见自己正在抚平铺着白色簇状图案的双人床床罩和依然留有两人睡痕的枕头。第二天上课,提问学生介词从句时,我想象着孩子躺在柳条编织的摇篮里,用像亨利一样的灰色眼睛瞧着我。这些景象简直如不曾见过的奇花异草,在我脑海里灼灼怒放,令我这些年心如止水的修炼全部付之东流了。

与杰米见面是在一个星期六,我从头到脚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深蓝色的亚麻套装——我知道亨利喜欢这套衣服,耐着性子坐着,让母亲折腾我蓬乱的头发,把头发向上高高梳起,完全可以上杂志广告了。亨利开车来接我,然后我们一起去火车站接杰米。到了车站,下了火车的人流一下子就把我们淹没了,我在人群中四处张望,试图找到一个年轻版本的亨利,可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年轻人看起来和亨利一点也不像。我仔细打量着眼前抱在一起的两个男人,一个体格壮实,饱经风霜,另一个则身材瘦高,满面春风,头发的色彩好像崭新铸造的便士的颜色。两人先抱在一起,接着如男人拥抱后常做的那样,拍拍彼此的后背,然后分开,端详着对方的面容。

“哥,你看上去气色不错,”杰米道,“是田纳西的空气很适合你,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杰米转身看向我,咧嘴一笑。杰米很帅,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其他词来形容他。他五官精致,棱角分明,皮肤细嫩到都能瞧见太阳穴上细微的血管。他浅绿色的双眸像绿宝石一样隐隐发光。那时他刚二十二岁,比我小九岁,比他哥哥亨利年轻十九岁。

“这位是沙佩尔小姐,”亨利介绍道,“我弟弟,杰米。”

“很高兴见到你。”我忙不迭地打招呼道。

“真让我倍感荣幸。”杰米一边说道,一边接过我伸过去的手,彬彬有礼地吻了我的手背。

亨利翻了一个白眼。“我弟弟还沉浸在他的戏剧人物里呢。”

“哈,但是哪一位人物呢?”杰米竖起食指问道,“哈姆雷特?浮士德?还是哈尔王子(5)?沙佩尔小姐,你觉得呢?”

我不假思索,脱口说出自己想到的第一个人物。“我觉得你更像迫克(6)。”

听了我的回答,杰米粲然一笑。“亲爱的夫人,您所言极是,我正是那游荡于深夜的快活生灵。”

“迫克是哪位?”亨利纳闷道。

杰米装作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叹道:“我的上帝啊,这些肉眼凡胎真是愚鲁至极!”

瞧见亨利站在弟弟身影之中,双唇紧咬,我突然为他感到难过。“迫克是一种爱恶作剧的精灵,”我解释道,“麻烦精。”

“是个淘气鬼,”杰米懊恼道,“抱歉,哥哥,我只想在沙佩尔小姐面前卖弄一下。”

亨利抬起胳膊搂住我。“想让劳拉另眼看待可不容易。”

“你们正好般配!”杰米道,“现在两位可以带我欣赏一下你们这座城市了吗?”

我们带杰米去了皮博迪酒店,那里有孟菲斯最好的饭馆,周末还有摇摆乐队演奏。在杰米的坚持之下,我们要了一瓶香槟。此前我只在我兄弟皮尔斯的婚礼上喝过一次,一杯香槟下肚我就有点飘飘然了。当乐队奏响乐曲,杰米问亨利他是否可以和我共舞一曲。(因为跛脚的缘故,亨利当晚没有跳舞,之后也从没跳过。)我和杰米随着艾灵顿公爵、本尼·古德曼和汤米·多尔西的乐曲转了一圈又一圈,我曾和我的兄弟们以及年轻的侄子们在我家客厅里跟着收音机里的乐曲翩翩起舞,可都完全比不上今晚来的令我陶醉。我觉得亨利的双眼一直在盯着我们,其他人也一样——女人们那充满嫉妒的目光。这是一种我从未有过的新奇体验,我忍不住得意扬扬起来。几首曲子跳毕,杰米送我回到桌旁,然后就离开了。我坐下时,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

“你今晚看上去特别漂亮。”亨利道。

“谢谢夸奖。”

“杰米对女孩子很有一套。她们都因为他变得光彩照人。”亨利语气平和,只像在陈述事实。如果他心里有嫉妒自己的弟弟,我能察觉得到。“他喜欢你,我看得出来。”亨利继续道。

“我相信没有他不喜欢的人。”

“嗯,至少不是所有穿裙子的他都喜欢,”亨利苦笑道,“瞧。”亨利指着舞池,我瞧见杰米正搂着一位深褐色头发、身材苗条的女人。那女人身穿一件露背绸缎礼服,杰米的手放在她裸露的肌肤上。瞧着那个女人轻松地做出一系列复杂的旋转下腰动作,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看起来一定笨手笨脚,难看至极。我羞愧难当得差点双手捂脸,刚才我的所想所感肯定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亨利眼前,我的嫉妒、羞愧,还有愚蠢的渴望。

我心慌意乱地站起身,不知该说什么。不过不用我费心了,因为亨利也站起来,握住我的手。“天晚了,”亨利道,“我知道你明天早上还要去教堂。走吧,我送你回家。”

亨利的体贴善良令我感到一阵惭愧。当我稍后在床上辗转反侧时,我突然意识到,我那种不加掩饰的丑态在亨利眼里其实并不新鲜。他此前一定也曾见过,而且在杰米面前,亨利也一定无数次曾和我心有同感——渴望能在众人面前光芒四射,却注定是痴心妄想。

随着杰米返回了牛津,我也将他从我的记忆中抹去了。我不傻,知道像他那种男人绝不可能喜欢我这样的女人。亨利能喜欢我已经是奇迹了。但我却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爱亨利,我对他的感激之情胜过了所有其他感觉。是亨利把我从人生的悬崖边拉了回来,没让我沦落成一个可怜、被人鄙视、令人垂怜的老处女。不过,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亨利只是有可能拯救我,因为我还不确定他是否真的爱我。

一天晚上我在唱诗班排练时,当我的眼睛从赞美诗上移开,我发现亨利正坐在教堂后排的条凳上看着我,一脸热切与严肃。错不了了,我心中暗道,他要向我求婚了。我心不在焉地熬过剩下的排练,以至于错过演唱被指挥呵斥了两顿。之后,在唱诗班的更衣室里,当我手忙脚乱地脱下唱诗班的长袍时,我脑中突然闪现出新婚之夜亨利脱下我睡衣的情景。我不知道和亨利同床共枕,任由他抚摸我会是什么感觉。我的姐妹埃塔是一名注册护士,在我二十一岁时,她跟我聊过性的事。她完全照本宣科,也从没用她和她丈夫杰克举过例子,不过我瞧她讲的时候的一脸窃笑,新婚之夜应该并不像她说的那样可怕。

亨利正在教堂外倚着他的车等我,他身上穿着一成不变的白衬衫、灰裤子,头戴一顶灰色浅顶软呢帽。亨利总是这身打扮,他对穿衣不讲究,经常衣不合身——裤子吊在裤腰之下,裤腿拖地,袖子不是过长,就是太短。一想起瞧见他衣橱的情景,我就忍不住大笑。我心中已经燃起了要为他缝缝补补的渴望。

“你好,我的宝贝,”亨利打起招呼,然后道,“我是来和你说再见的。”

再见。这个词宛如从我们两人中间突然喷涌而出的巨浪,直冲我滚滚而来,将我彻底淹没。

“他们正在亚拉巴马建一座新的飞机场,让我过去监工。我会去几个月,也许要更久。”

“我知道了。”我答道。

我盼着他能多说几句:说他如何想念我;说他会如何给我写信;说他如何希望我等他回来时去接他。可亨利什么也没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们两人一直默默无言,我心中充满了自我憎恨。我就不该梦想结婚生子,那根本不属于我,从来都与我无关。如果我想结婚,那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那一刻我的灵魂仿佛出了窍,将自己的肉体抛在身后,离亨利渐行渐远,我们的样子也渐渐变得模糊。我耳中听到亨利说要开车送我回家,接着听到自己礼貌地回绝,借口说想呼吸点新鲜空气,然后祝他在亚拉巴马好运。我瞧见亨利向我俯身,又瞧见自己的头闪开,因此亨利的吻落在我的脸颊,而不是唇上。我瞧见自己腰杆挺得笔直,高傲地离开了亨利。

我一进家门,妈妈就迎面扑了过来。“亨利刚刚来过,”妈妈道,“他在教堂找到你了吗?”

我点点头。

“他好像急着有话要对你说。”

我几乎不忍直面我的母亲,无法面对她那洋溢着希望的灿烂笑容。“亨利要走了,”我说道,“他不知道要去多久。”

“什么……他就只说了这些?”

“是的,就说了这些。”我上了楼梯,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会回来的,”身后传来母亲的大喊,“我知道他会回来的。”

我回身瞧着楼下的母亲,痛苦的她此刻竟显得异常可爱。她那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扶在栏杆上,另外一只手紧紧攥着裙子,不停揉搓。

“哦,劳拉。”母亲的声音听着显然在颤抖。

“千万别哭,妈妈。”

母亲没哭,她为此必定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她可是一个连瞧见蝴蝶殒命、酱汁凝结这丁点儿小事都会落泪的人。“亲爱的,我真替你感到难过。”母亲说道。

我突然感到脚下无力,双腿一软坐在第一级台阶上,把头埋在膝上。耳边传来母亲上楼脚踩楼梯的嘎吱声,她坐在我身旁,搂住我,亲吻着我的头发。“我们不提他了,”母亲道,“以后再也不提那个人了。”

母亲不但说到做到,也一定嘱咐了家里其他人,从此之后再没人提起过亨利,连我的姐妹们也集体失声了。可她们的善意真让我有点不堪重负,她们不但不切实际地将我夸成了一朵花,而且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还变着法子让我忙得团团转。他们请我共进晚餐、一同打桥牌、上街购物,各种活动让我应接不暇。我努力表现得兴高采烈,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大家就不再对我另眼相看,认为我已经走出了悲伤,可他们错了。我心里其实充满了愤恨——恨自己,也恨亨利。以貌取人,这个残酷的自然法则令男人无法对我倾心,导致我因为无人爱而终日戚戚然。此前的心满意足不过是个谎言。赤裸裸的愤怒让我看清楚了自己:我其实因为极度渴望而感到空虚。事实上我一直如此。亨利的出现只不过让我看清了真相而已。

两个月快过去了,亨利一直杳无音信。一天我回到家,瞧见母亲正在门厅一脸焦急地等我。“亨利·麦卡伦回来了,”母亲道,“他正在客厅呢。过来,你头发乱了,我给你弄好。”

“我就这样自然地去见他。”我扬起头道。

可一瞧见亨利,我就有点后悔刚才不该违抗母命。亨利看上去肤色黝黑,身材匀称,显得比从前更加英俊潇洒了。我怎么就没想到起码该抹点口红呢?不——别傻了。这个男人曾哄骗我,然后又抛弃了我。分别这么久他连一张明信片也没寄过,我为什么还要在意自己在他眼里是否漂亮呢?

“劳拉,见到你真是太好了,”亨利道,“你还好吗?”

“还好,你呢?”

“我一直都惦记着你。”亨利答道。

对此我默默无言。亨利走上前抓住我的双手。我的手心潮湿,他的手则冰冷干爽。

“我必须要先确定我对你的感觉,”亨利道,“现在我确定了。我爱你,我想娶你。嫁给我吧。”

就这样,就在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听不到男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求婚突然发生了。虽然这与我的想象有点差距,亨利没有下跪,他的求婚听起来不像在征求我的许可,更像是自我陈述。他心中若真有丝毫忐忑,那他可真称得上深藏不露了。这让我非常恼火。他消失了这么久,哪来的勇气这么自负?难道他以为求婚就像进屋宣称我是被他遗忘的一件大衣那么简单吗?但与亨利想娶我的“逆天大罪”相比,我的恼怒根本不值一提。我暗自劝慰自己,亨利将我置于他的股掌之上是他一贯的行事方式。肉不应该半生不熟吃,你适合穿蓝色,嫁给我吧。

瞧着亨利坦诚的灰色眼睛,我脑中不由自主地闪现出那天在皮博迪酒店舞池中,杰米一边搂着我转圈,一边低头微笑瞧着我的样子。亨利算不上时髦潇洒,也不能说浪漫,只能说体格壮实,相对朴实。但是他爱我,我知道他会养活我、忠于我,而且我们会有强壮聪明的孩子。鉴于以上这些原因,我当然也会爱他。

“是的,亨利,”我答道,“我愿意嫁给你。”

亨利点了点头,开始吻我,他的大拇指扒开我的唇,把舌头伸进了我嘴里。那一刻我立即咬紧了牙关,倒不是因为其他原因,更多是出于惊讶。对我来说,上次法式热吻还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亨利粗厚的舌头对我的嘴来说是一个异物,那感觉很奇怪。当我听到亨利大声发出呻吟时,我才意识到刚才自己咬到了他。

“抱歉,”我结结巴巴道,“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做。”

亨利默默没说话,只是又重复了刚才的动作,再次吻起我来。这次我没反抗,乖乖接受了他对我的侵占,亨利似乎对我的表现感到非常满意,因为过了几分钟后,他就放过我,去和我父亲谈了起来。

六周后,我们举办了一场简单的圣公会婚礼。杰米是亨利的伴郎。亨利将杰米带到家时,杰米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还送了我一束粉色玫瑰花。

“亲爱的劳拉,”杰米道,“我很高兴亨利没有丧失理智。我告诉他,如果他不娶你,他就是个白痴。”

婚礼举办的两天前,在杰米的热情引荐之下,我见过了麦卡伦家的其他人。从我迈进门的那一刻起,这帮人就明白无疑地摆出一副屈尊下顾沙佩尔家的姿态,而(他们一定知道)我父亲拥有法国血统,我母亲身上则流淌着联军将军的血液。那个周末我没怎么见过亨利的父亲帕比和麦卡伦家的其他男人,他们都去做婚礼时男人该做的事去了,但在和麦卡伦家女眷的频繁接触中,我意识到亲如一家人根本是我天真幼稚的幻想。亨利的母亲冷漠高傲,喜欢指手画脚,麦卡伦家的女人对一切人和事大都持有消极态度。亨利的两个姐姐,埃博琳和塔莉娅,身为嫁入大户人家的格林维尔市前“棉花女王”(7),恨不得逢人便讲她们的光荣历史。婚礼前一天,我母亲为双方女眷举办了一场午餐会,范妮问她们是否上过大学。

塔莉娅扬起精心修剪的眉毛,答道:“女人上大学做什么?坦白说,我觉得那一点用也没有。”

“当然,除非你家境贫寒,或者姿色平平。”埃博琳插嘴道。

说完,埃博琳笑了笑,塔莉娅也跟着咯咯直笑。我的姐妹和我只得面面相觑。难道亨利没有告诉过她们,我们都上过大学吗?之后范妮安慰我,她们肯定不知情,轻蔑并非有心之举,可我觉得她们就是故意的。

尽管如此,亨利家这帮令人不快的亲属并没影响婚礼当天我的幸福。我们在查尔斯顿市度了蜜月,然后回到亨利在长青街租的小房子,新家离我父母的住处并不远。从此我们开始了两个人的生活,我喜欢家庭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也喜欢家庭给我的归属感。我的时间从此一分为二,身为亨利的女人,服侍丈夫成了我生命的意义所在:做他喜欢的可口饭菜,盥洗熨烫衬衫,每天盼他回家。1940年11月,我们的女儿阿曼达·莉来到了世上,两年后伊莎贝尔也呱呱坠地,这时的我不仅要服侍丈夫,还要每天围着孩子们转。

结婚六年,我才意识到“矢忠(于)”(cleave)这个词在字典里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因遭受重击,如刀劈斧剁,从而一分为二。”

* * *

(1) 此处指狄更斯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2) 帕卡德(Packard Motor Car Company)是一家美国豪华汽车生产商,1899年成立于密歇根州“汽车城”底特律市。在公司成立之后曾经生产过诸多经典的老车,不过后来由于一系列决策上的错误,逐渐没落。

(3) 世界大赛(World Series)是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每年10月举行的总冠军赛,是美国以及加拿大职业棒球最高等级的赛事。

(4)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 1819—1891),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之一,与纳撒尼尔·霍桑齐名,梅尔维尔生前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在20世纪20年代声名鹊起,被普遍认为是美国文学的巅峰人物之一。

(5) 出自莎士比亚的《亨利四世》。

(6) 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中的精灵。

(7) 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一种选美比赛,16岁至26岁的女孩将照片寄给报社,被选中的女孩将获得“棉花女王”称号,并在棉花企业工作一天。

杰 米

梦中,在埃博琳位于格林维尔市的老房子的屋顶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瞧着洪水上涨。梦中的我通常是十岁的孩子,有时年纪稍大,有次甚至变成了一个老头。我叉开腿,跨坐在屋脊上,两条腿悬在房梁两侧,湍急的洪水裹挟着各种东西,比如一棵楝树,一盏水晶吊灯,或者一头死牛,向房子飞快冲过来,或是绕过去仿佛唾手可得。我使劲猜着它们会冲向房子的哪一侧。四帷柱、带蚊帐的大床会从左侧经过,户外厕所会去右侧,与它一起的还有威尔霍伊特先生的那辆斯图兹勇士跑车。猜谜游戏的代价很高:我每猜错一次水就上涨一英尺。当水涨至脚踝时,我只能尽量保持平衡,用力向上抬高双腿。耳边听着洪水奔流发出的怒吼声,我骑在房子上,像骑马一样一路向北,冲入迎面滚滚而来的洪水之中。虽然我不懂洪水的语言,但我知道它在说什么:它要把我吞进肚里去。洪水之所以要这么做,倒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是因为洪水想吞噬一切。我一个又瘦又小、身穿破裤子的小孩子怎抵得过凶猛的洪水呢?

我被洪水吞没之时,既没用力挣扎扑腾,也没试图浮在水面上,只是睁着眼张开嘴,任由水灌入我的身体。我的肺部开始痉挛,可我却一点儿也不感到痛苦,我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我随波浮沉,漂在水中,这仿佛像我一生的写照,我一直像这样浮浮沉沉地流浪。

突然,黑漆漆的前方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随着我离它越来越近,光也愈发明亮起来,晃得我眼睛生痛。难不成天上的星星也陨落了?我心中纳闷,难道河水吞噬了一切,连天空也没能幸免?如同星星般闪亮的东西中间射出五道光,光前后晃动,像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与光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我才发现那五道光原来是五根手指,而闪亮如星星的东西竟然是一只白色巨手。我不想被巨手发现,因为我已经与水融为一体了。

可一切由不得我做主,我突然感到一阵剧烈头痛,整个人被拉出了水面,回到屋顶,或是一艘船上——梦境变化多端。但那只巨手永远是亨利的手,手里总攥着一束我的头发。

那场洪水夺走了一千多人的生命,多亏了亨利,我才幸运地活了下来。当时埃博琳家的房顶上其实不只我一个人,还有埃博琳和她的父母,以及她的丈夫弗吉尔和他们家的女佣德西埃。洪水也没涨到将我淹没,是我自己不小心掉进了水里,因为当时一瞧见亨利划着船过来救我们,我就贸然站了起来。

都是因为亨利。我今天变成这个样子,还有我过去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亨利。我所记得的小时候的事儿,就有第一次见到亨利的情景。我母亲当时正抱着我,把我抱在怀里摇啊摇,然后她把我递到一位身材魁梧、头发灰白的陌生人手上。我先是感到一阵恐惧,接着就不怕了——我只记得这些。但根据母亲的说法,我先是惊慌失措,但当亨利把我举到身前说“你好,小弟弟”时,我就立马停止了哭泣,还把手指伸进亨利的嘴里。无论何时,只要父亲或其他男人想抱我,我就哭号得像个印第安人,只肯让哥哥亨利抱。那时我才一岁半,亨利二十一岁,刚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返回家。

正因为亨利,我从小到大一直痛恨德国佬。德国兵曾想在法国某个森林里杀死亨利。正是因为那帮人,亨利的腿才落下了残疾,头发也变白了。他们还夺走了亨利的其他东西——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但总感觉亨利少了点什么。亨利从不谈论那场战争。倒是父亲帕比总用话试探亨利,想打探一点儿关于战争的事,比如亨利杀了多少人,是怎么杀的。“你杀死了不止十个人吗?有五十多人?”帕比还会问,“你是用刺刀杀的,还是从远处开的枪?”

可亨利什么也不说。我只在八岁生日那天听他谈过那场战争。那天亨利正好回家过周末,于是他带我去猎鹿。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手拿真正的武器(如果雏菊25型气枪算得上真正的武器的话),我心中充满了男子汉的骄傲。不过我没打算真打到猎物,除了打中几棵树之外,亨利则打中一只头有八只叉角的雄鹿。那一枪没直接要了鹿的命,等我们走到鹿倒下的地方时,发现鹿还活着,挣扎着想再站起来。可它的努力都是徒劳的,碎骨从它大腿的伤口中戳了出来。那头鹿双目圆睁,一脸的迷惑不解。

亨利伸手掠过他的脸,然后用力握住我的肩膀。“答应我,”亨利道,“如果你必须参军,要想方设法去当飞行员。据说天上的战斗比地上的仁慈多了。”

听见我答应他之后,亨利跪在地上,切断了鹿的喉咙。

从那天起,每当洒农药的飞机从农场上空飞过,我就假装自己是个飞行员。只不过我开着飞机杀死的不是棉铃虫,而是德国佬。我坐在家房后枫香树最高的树杈上,想象着自己击落了几百架德国王牌飞行员的飞机。

如果说亨利激发了我对蓝天的向往,林德伯格(1)则用他只身飞过大西洋的壮举点燃了我成为飞行员的梦想。洪水暴发之后还不到一个月,格林维尔市和我们的农场仍被淹没在十英尺的洪水之下,我们只好暂住在迦太基市的叔婶家里。房子里人满为患,我只得住在阁楼上,和体格壮实、满脸粉刺、一口龅牙、喜欢欺负人的表兄弟阿尔宾和埃弗里挤在同一张床上。夜晚,夹在两个坏小子中间,我又梦到了洪水,梦到猜洪水把东西冲向哪一侧的游戏,梦到洪水的怒吼和那只白色的巨手。我梦中的呻吟声惊醒了两位表兄弟,他们拳打脚踢把我弄醒,说我是个胆小鬼。他们口口声声威胁说要闷死我,把我扔出窗外,把我扔进蚁穴,往我眼睛里灌糖浆,可依然无法阻止我继续做噩梦。我几乎每晚都做相同的噩梦,梦中的我每次都屈服于洪水的淫威,任凭洪水将我吞没,这正是我惧怕之处。这似乎是种可耻的软弱,哥哥亨利绝不会向洪水乖乖投降,即使在梦里也不会。亨利会竭尽全力抗争,即便在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他也会不甘心地拼命挣扎——而我却根本没有抗争。至少我十分确定自己没有挣扎。最要命的是,除了梦中的情景,我不记得现实中从我落水到获救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愈发证实了我的担心。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认定日复一日重现在我梦中的情景是真实的。我曾在洪水面前乖乖缴械投降,任由洪水将我吞噬,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挣扎,会抗争。

我开始抗拒洗澡。阿尔宾和埃弗里在给我起的各种绰号里又加了一个“猪猡”,我的父亲帕比用鞭子把我屁股抽得鲜血淋淋,怒吼着说,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儿子一身臭气,像黑鬼一样到处丢人。最终,还是母亲威胁要亲自给我洗澡才让我放弃了抵抗。一想到让母亲瞧见我光屁股,我就乖乖进了澡盆,但盆里的水永远只有几英寸高。

恰在此时,林德伯格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报纸和广播里。一个名为雷蒙·奥泰格的法国人设立了两万五千美元的奥泰格奖,用以奖励首位驾驶飞机不着陆、完成纽约至巴黎两地之间飞行的飞行员。该奖项自1919年设立以来,吸引了众多飞行员去尝试,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还有六人为此付出了生命。

我坚信林德伯格会成功,即使他比之前失败的飞行员更年轻且缺乏经验,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就是神——无所畏惧,永生不死。他绝不会失败,但本地报纸可不像我这么乐观,在得知林德伯格要独自飞行、没有副驾驶员时,他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飞行傻瓜。”我暗自对自己说,他们才是真正的傻瓜。

林德伯格飞行当天,我们全家人都围在收音机旁,收听着广播里的实时报道。林德伯格的飞机飞过新英格兰上空,接着出现在纽芬兰,随后就彻底消失了,整整十六个小时不见踪影,那真是我生命中最长的十六个小时。

“他完蛋了,”阿尔宾嘲笑道,“他肯定睡着了,飞机掉海里去了。”

“他没有!”我反驳道,“林迪(2)在飞行时从不睡觉。”

“或许他是迷路了。”埃弗里道。

“说得没错,”阿尔宾道,“也许他太笨找不到路了。”

这两个坏小子是在拿我几天前迷路的事取乐。他们本该带我去钓鱼,却带着我兜圈子,然后他们偷偷躲到树林里。我因为对迦太基市郊区不熟悉,花了三个小时才回到家,母亲已经担心得要发狂了。阿尔宾和埃弗里因此挨了一顿鞭子,可这并没让我心里觉得好受。他们现在又拿这事儿来嘲笑我。

可这次他们会失望的,林德伯格会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为了我和他自己,林德伯格会赢得奖金的。

果不其然,他做到了。那个“飞行傻瓜”最终成了报纸上的“孤胆雄鹰”,林迪的胜利也是我的胜利。当林德伯格的飞机安全降落在巴黎-勒布尔热机场时,连我的那两位表兄弟也不禁纵情欢呼。谁不会为他的英雄伟绩感到骄傲呢?谁又不想成为下一个林德伯格呢?

那天吃过晚饭,我出了家门躺在湿润的草地上,仰头望着天空。黄昏的天空呈现出不可思议的蓝紫色,几分钟后就陷入了往常的黑暗之中。我真想一头扎进那片蓝色中,沉沦于此。我当时一定觉得那里很不错。不会有污秽浑浊要人命的褐色洪水。没有丑恶,也没有仇恨。除了蓝色、灰色,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上万种颜色,每种色彩都那么赏心悦目。

我要成为像林德伯格那样的飞行员,经历伟大的历险,勇敢捍卫国家领土,那是一种荣耀,我也要像神一样伟大。

十五年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参军成为飞行员。可结果和梦想有点不同,我也没有因此而变得伟大。

* * *

(1) 林德伯格(Charles Augustus Lindbergh,又译林白,1902—1974),美国飞行员与社会活动家,首个进行单人不着陆跨大西洋飞行的人。

(2) 林迪为林德伯格的昵称。

荣塞尔

白人称呼我们为“埃莉诺·罗斯福(1)的黑鬼”。说我们根本不会战斗,一听见枪响就会夹着尾巴溜走。还说我们骨子里不懂规矩,当不好士兵;智商低下,开不了坦克。我们天生品德败坏,集各种罪恶于一身——谎话连篇、鸡鸣狗盗、奸淫白人妇女。他们说我们在黑夜里比白人士兵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更像野兽。在温伯恩,一位我从没见过的英国女孩走到我身边,突然拍了我屁股一下,面对我不知所措的质问,女孩回答说:“我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长了尾巴。”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纳闷道。

女孩告诉我,白人美国兵一直对英国的姑娘们说,黑人不像人,更像猴子。

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和白人分开,黑人要在指定的营房睡觉,去指定的食堂吃饭,大小便也要去指定的厕所,甚至连输血用的血也是单独供应——上帝绝不允许白人的血管里流淌着黑鬼的血。

我们只配拥有糟粕,连长官也是。我们的中尉多是从其他职位上淘汰下来的南方人。如醉醺醺的酒鬼、胆小怕死的懦夫和心地狭窄的偏执狂,他们甚至连大白天走出只有一个房间的简易棚屋都成问题。军队把军官下放到黑人部队作为一种惩罚手段。这帮人一无是处,只知道鄙视我们,而且会确保我们明白这点。在军官俱乐部里,他们喜欢用《银色圣诞》这首歌的曲调唱“我们梦想有朝一日回到白人军营”。他们放声歌唱时,黑人士兵不得不在旁伺候。这些事儿都是黑人士兵告诉我们的。

如果我们的所有长官都是这个德行,那我和战友们也许难逃在法国和比利时农田给地施肥的命运。幸运的是,我们还碰到一些优秀的白人军官。尤其是出自西点军校的军官,他们最公平正派,我们的指挥官一直对我们以礼相待。

“他们说你们比其他人脏,”长官对我们道,“想回应这个说法很简单。你要比你这辈子见到的所有人都干净,尤其是那些白人混蛋们。让你们的制服看上去比他们的更整洁,让你们的靴子更闪亮。”

我们也正是这样做的。我们要让761营成为军中最棒的坦克营。

我们先去了克莱伯恩兵营,随后又去了胡德兵营,我们一直在努力训练。每辆坦克配五名士兵,每人不但要各司其职,还要掌握彼此的技术。我负责驾驶坦克,参军的第一天我就觉得我该开坦克。有趣的是,大多数农场出身的小伙子最终都开上了坦克。既然能让骡子乖乖听话,那谢尔曼坦克自然也不在话下。

射击场几乎成了我们的家,我们轮番训练使用各种武器:.45口径手枪、机关枪和榴弹炮。随后,我们去了吉赛奇国家森林公园参加军事演习,还进行了实弹对抗演习。我们明白这其实是想测试我们的胆量,我们的成绩一路飘红,成功通过了测试。相比被子弹打中,我们中大多人其实更担心被蛇咬到。那地方有些水蝮蛇竟然有十多英尺长,我这可一点儿也没说瞎话。

1942年7月,部队首次有黑人被晋升为中尉。尽管只有三个黑人,但自此之后我们走起路来腰杆也硬气了一些,至少在营地里是这样。不过如果外出自由活动,我们还必须谨言慎行。在基林镇主街的街尾挂着一幅巨大的警示标语:黑鬼必须在晚上九点前离开本镇。为突出警示效果,标语上的大字都是用血淋淋的红色油漆写的。基林镇里没设立种族隔离区,只有一半左右的小镇子里才有。典型的如克莱伯恩兵营附近的亚历山德里亚镇,镇里只有一座摇摇欲坠的电影院和两家破破烂烂、带自动点唱机的小酒吧才允许黑人进入。那里没有东西卖,也没地方让你坐下吃饭。除此之外,镇上的其他场所都禁止黑人入内。如果军警或当地警察在只允许白人出入的地方发现黑人,他们会把你打得死去活来。

在当地白人眼中,即使黑人穿上军服也改变不了他们对黑人的歧视。对此,我已基本不抱任何幻想了,但来自北方州和西部的黑人则对我们的遭遇深感震惊。报纸上刊登的《吉姆·克劳法》(2)是一回事,而公共汽车司机挥舞着手枪,呵斥黑鬼挪挪屁股或下车,给大腹便便的白人农民让座则是另外一回事。无论我如何向他们解释,他们就是无法理解。我告诉他们,跟白人在一起,只能卑躬屈膝、忍气吞声以求自保,可他们很多人就是不听。我们营中的大多数人都在诺克斯堡进行基础训练,其中有个来自北方州的黑人士兵和白人店主发生了口角,起因是店主不肯卖香烟给他,结果白人店主用绳子将那位士兵绑在汽车挡泥板上,然后开着车把他在街上拖来拖去。这不过是我们听说过的众多黑人死亡事件中的一件而已。

与来自其他州的黑人相处得越久,我心中的怒火就燃烧得愈加猛烈。那些白人恨我们如同仇恨德国佬和日本鬼子一样,甚至更糟,而我们却参军准备为他们献出生命。军队对我们没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任凭当地人为所欲为。对于当地警察殴打黑人士兵的行为,军队假装视而不见。如果黑人士兵死在军营外,军警甚至都懒得去调查凶手。拳打脚踢、难以下咽的饭菜和指派给我们的一无是处的军官等,其实都说明了一件事:军队不希望我们成功。这点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

接受了两年漫长的训练,到1944年的夏天时,我们对能上战场已经不抱幻想了。根据《信使报》的报道,美国军方向海外共计派遣了十多万黑人士兵,但只有一支队伍参加了战斗,剩下的都只是在削土豆、挖战壕和打扫厕所。

然而到了八月份,突然从上面传来消息,军队派巴顿将军来领导我们。他看过我们在吉赛奇的演习,决定让我们给他的第三集团军打头阵。这真是太他妈棒了,我们为此感到无比自豪!这是一个向全世界证明自己的好机会。我们要让上帝和祖国知道,我们在为我们的人民和自己的尊严战斗。

八月末,我们离开了胡德兵营。此前我从未因为离开某地而欢欣雀跃。那个该死的地方只有一点让我不舍,那就是马利耶·辛普森,一个在基林镇和我一起的姑娘,她是个学校老师。马利耶的岁数比我大很多,可能有三十岁了,我从没问过,也不在乎。别看她身材娇小,笑起来却极其爽朗。她懂的那些东西,就是我父亲称为“本能”的那些事,我家乡的女孩根本想象不到。有些周末,除了出去买酒,我们几乎没下过她的床。马利耶爱喝杜松子酒,酒里不掺任何东西,直接喝,一口一杯下肚。她总说一次只喝半杯会招来厄运。可对我来说,即使一口下肚,我的生活依然充满了坎坷,但我从不抱怨。跟马利耶·辛普森告别时,我发自内心地感到悲伤。我想我将很久都不会再有自己的女人——据说在欧洲除了白人就是白人。

可事实证明我错了。欧洲确实有很多白人,但他们与我家乡的白人不同,他们不仇恨黑人。我们奔赴欧洲的第一个月是在英格兰度过的,那里有些人此前从未见过黑人,对我们感到无比好奇。待他们搞明白黑人其实和白人一样时,他们没有歧视我们,对待黑人像对待白人一样,一视同仁,包括女孩也一样。竟然有个白人女孩破天荒地请我跳舞,当时我惊讶地差点从椅子上掉下去。

“去吧。”吉米在我耳边低声道,我的这位战友来自洛杉矶。

“吉米,”我说道,“你疯了吧。”

“如果你不去,那我可就去了。”见吉米这样说,我就和那位白人女孩下了舞池。我不能说自己喜欢和白人女孩跳舞,起码第一次并不开心。因为我紧张地流汗不止,那感觉不像跳舞,倒像在农场里摘棉花。我的眼睛几乎没瞧过那女孩,而是忙着留意舞厅里的每一个白人。我的手放在女孩的腰上,她的一双手则挂在我湿漉漉的脖子上。我尽可能伸直手臂,可舞池太拥挤了,女孩的身体依然不断撞在我身上。

“你怎么了,”跳了一会儿之后,女孩问道,“你不喜欢我吗?”她的眼中满是不解。那时我才恍然大悟:女孩根本不在意我的肤色,只觉得我是个大傻瓜。于是我把她拉近身旁。

“我当然喜欢你,”我说道,“我觉得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

我们在英格兰停留了很短时间,但我对英国人一直心存感激,感谢他们对我们的热情友好,让我在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黑人。

十月,我们终于奔赴战场了,我们去了法国。穿过英吉利海峡,在奥马哈海滩(3)登陆。瞧着眼前战场上的惨状,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沉船残骸、冒烟的坦克、支离破碎的吉普车、滑翔机和卡车。尽管没看到一具尸体,可大家脑海中都想象得到沙滩上尸横遍野的悲惨画面。之前,我们一直以为我们的国家,包括我们自己都是战无不胜的。奥马哈沙滩上残酷的现实如同一桶从头浇下的冰水,将我们彻底惊醒了。原来我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大家对此感到非常沮丧。

再向东前进四百英里,就是诺曼底。我们用了六天时间抵达那里,来到一座名为圣尼古拉斯港的小镇。几英里之外的枪炮声犹在耳畔,可我们没接到上战场的命令。在镇子里继续停留了三天之后,大家心急如焚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天下午,我们突然接到命令,全体人员做好战斗准备,随后一队军警开着装有机枪的吉普车出现了,待他们将车停在我们的坦克周围之后,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一位三星中将,他站在半履带车的引擎盖上。当我瞧见中将那把象牙柄手枪时,我意识到站在我眼前的正是铁血将军本人——巴顿将军。

“士兵们,”巴顿将军道,“作为美国军中首支黑人坦克部队,如果你们不够优秀我就不会请来你们。因为我的部队里只有最棒的士兵。只要你们奋勇向前干掉那帮德国鬼子,我根本不在乎你们的皮肤是什么颜色。”

第一次听到巴顿将军的声音,我大吃了一惊,他的声音竟然尖得像个女人。我猜这也许就是他为什么总爱骂人的原因吧——他不想让人认为他是个娘娘腔。

“所有人都在关注着你们,希望你们有所作为。”巴顿将军继续道,“更重要的是,你们肩负着你们种族的希望。千万不要让他们失望,该死的,也不要让我失望!人们说为国牺牲是爱国的表现。那好吧,那就让我瞧瞧,这些德国鬼子能让我们多少人变成爱国者。”

关于巴顿将军的事迹我们当然有所耳闻。比如,他曾在意大利的一间医院里拦住并殴打了一名生病的士兵(4)。他疯疯癫癫,并且痛恨有色人种。但无论别人怎么说,我觉得他是个真正的战士,当别人弃我们如敝屣时,他认可了我们。我知道不只我一个人这么想,黑豹营的其他人都和我一样。我们称自己为“761黑豹坦克营”。“勇往直前”是我们的座右铭。在圣尼古拉斯港的那天,这句话还只是印在我们旗帜上的口号,但我们即将用行动去证明这不仅仅是个口号。

一个坦克机组就像一个小家庭。五名机组成员每天朝夕相处,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变成亲密的兄弟。随着时间的推移,五人的配合亲密无间,就好像手的五根手指。当一个人想说:去做这个,未等话出口,其他人就已经把事儿做好了。

我们根本无法洗澡,因为没有时间。而且坦克外面冰冷刺骨,所以坦克里面的味道可想而知。在一次战斗中,我们的坦克炮手沃伦·威克斯,一个从俄克拉何马来的傻大个,拉肚子。他蹲在翻过来的头盔上面,一边哼哼唧唧排泄,一边对着德国坦克开火。坦克里当时的味道差点让我把肚子里的早餐都吐出来。

克里夫中士对沃伦怒吼道:“该死的,威克斯!我们真该把你装到炮筒里,对着德国鬼子开炮,他们马上就会缴枪投降的。”

听了这话,大家都笑得肚子疼。第二天,沃伦大半个头就被穿甲弹炸飞了。他的鲜血和脑浆喷了我和其他人一身,连坦克白色的内壁都染红了。我不知道军队为什么要将坦克里面漆成白色。不过那天坦克里全是鲜红色,我们身上带着着沃伦尸体的碎片,一直战斗到太阳落山、双方停火为止。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哪场战役了,只记得是在比利时的某个地方——巴斯托涅(5),或者蒂耶(6)。在坦克里,你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也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只有一场接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耳边只听到步枪枪声、哒哒哒的机枪声、火箭筒的发射声、炮弹地雷的爆炸声和濒死之人发出的呻吟声。我们心里都清楚下一个倒下去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而你的战友身上将溅满你的鲜血。

有时当战场上的炮火过于猛烈时,步兵会乞求躲进坦克里。至于让不让他们进坦克,我们视情况而定。有一次,我们的坦克正停在斜坡上,有个光着脑袋、没戴头盔的白人士兵向我们冲过来。对战场上的步兵来说,再没有比丢头盔更糟糕的事了。

“嗨,你们还有地方让我进去吗?”那位士兵大吼道。

克里夫中士扯着嗓子问道:“伙计,你是哪里人?”

“巴吞鲁日市,路易斯安那州(7)!”

听到这话,我们放声大笑,心里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抱歉,白鬼子,”中士说道,“今天人满了。”

“我这有从死掉的德国鬼子身上搞到的酒。”这个白人士兵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大小适中的银酒壶,他举起酒壶道,“这玩意能让你忘了痛苦,很管事。如果你们让我进去,我就把它给你们。”

中士扬起一条眉毛,目光扫过大家。

“我是浸礼会教徒,不喝酒。”我如此说道。

“我也是。”山姆道。

中士大声呵斥道:“你这是想让我们下地狱吗,伙计?”

“当然不是,长官。”

“你很清楚,喝酒是罪过。”

我们每个人都有太多理由恨白鬼子了,可我们所有的仇恨加起来也抵不上中士对白人的恨意。据说他有个妹妹在塔斯卡卢萨县被一群白人糟蹋了,中士来自塔斯卡卢萨县。

“求求你们了!”白人士兵乞求道,“就让我进去吧!”

“走开,白鬼子。”

估计那个白人士兵当天就死在了战场上。按说我该为此感到内疚,可我没有,因为我已战斗得筋疲力尽,精神彻底麻木了。

在给家里写信时我从不提这些事,即使能通过信件审查,我也不想多说,我不想让父母为我担心。我只在信中告诉他们这里的雪什么样,当地人对我们如何热情友好(对法国女孩的某些事略去未提)。我告诉父母这里的食物很有趣,莲纳·荷恩(8)来劳军为我们唱歌时,穿了一条闪闪发光的裙子。父亲则回信告诉我家乡的情况:今年蚊子特别厉害。鲁埃尔和马龙长高了整整两英寸。莉莉·梅开始在教堂的唱诗班独唱了。家里的那头骡子又跑到长芒刺的杂草丛里去了。

我感觉密西西比离我如此之远,仿佛远在天边。

* * *

(1) 安娜·埃莉诺·罗斯福(Anna Eleanor Roosevelt, 1884—1962),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妻子,曾为美国第一夫人,提倡女权并保护穷人。

(2) 《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泛指1876年至1965年间美国南部各州以及边境各州对有色人种(主要针对非洲裔美国人,但同时也包含其他族群)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法律。这些法律强制规定公共设施必须依照种族的不同而隔离使用,且在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下,种族隔离被解释为不违反宪法保障的同等保护权,因此得以持续存在。但事实上黑人所能享有的部分与白人相比往往是较差的,而这样的差别待遇也造成了黑人长久以来处于经济、教育及社会上较为弱势的地位。

(3) 诺曼底登陆战役中战斗最为激烈的海滩。盟军在奥马哈滩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仅阵亡者就达2500人,因此又称“血腥奥马哈”。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开始那一段经典的战争场面就取材自奥马哈海滩登陆战。

(4) 1943年,正在前线巡视的巴顿将军到医院看望伤病员。在挂了彩的士兵中间,一个既无绷带又无夹板的士兵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询问士兵患了什么病,得到的回答是:“我的神经有病。”这位易于动怒的将军立即打了对方一记耳光,同时摸着手枪命令他返回前线,否则就交由行刑队枪毙。巴顿将军殴打这位被医生诊断患有忧郁型神经官能症的士兵事件,被视为严重违犯军规,在军内外引起轩然大波,此事险些断送了巴顿的前程。

(5) 比利时东南部的一座城市,位于卢森堡边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的巴斯通战役(1944年12月至1945年1月)美军防御线的重要据点。

(6) 1944年12月,阿登战役开始后,美军第101空降师被围困在巴斯托涅(Bastogne),第3集团军受命解围。在其他单位的行动受阻之时,第761坦克营一举推进至巴斯托涅以西约9.6公里的蒂耶(Tillet),之后转而向北,切断了列日(Liège)和巴斯托涅之间的主干道,关闭了围困巴斯托涅的德军部队的一条主要补给线。

(7) 路易斯安那州为美国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州之一。

(8) 莲纳·荷恩(Lena Mary Calhoun Horne, 1917—2010),美国歌手、女演员和舞蹈员,也是第一代好莱坞黑人女星。

劳 拉

1941年12月7日,这一天改写了所有人的命运。珍珠港遇袭几天后,杰米和我的兄弟们都应征入伍。特迪依然在陆军工程兵团,皮尔斯加入了海军,杰米则报名参加了空军飞行员的训练。杰米梦想成为一名王牌战斗机飞行员,可军队却对他另做了安排。最终杰米开上了巨大的轰炸机,接受了B-24轰炸机、代号为“解放者”的飞行员训练。杰米去英国前接受了两年的训练,我的兄弟们早已奔赴海外。特迪去了法国,皮尔斯则去了太平洋战场。

我留在孟菲斯,整天为他们提心吊胆,与此同时,亨利来往于南方各州,忙着为军队建设基地和机场。作为一战受伤老兵,亨利被免除了兵役,没有二次入伍,为此我深感欣慰。一旦适应了亨利经常出门的日子之后,我发现生活没有那么难熬了。很快,我意识到这种生活反而让我对亨利更感兴趣了。另外,我还有阿曼达·莉在身边陪我。1943年2月,伊莎贝尔降生了。这两个孩子的性格简直天差地别。阿曼达像亨利:安静、较真、自控力强。伊莎贝尔则完全相反。从她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就时刻离不开大人的怀抱,我一把她放进婴儿床,她就放声哭号。亨利对这个小缠人精感到甚是恼火,我却觉得她的可爱远大于她带来的麻烦。

我沉醉于照顾两个小家伙和日常生活的美好之中,尽管深陷战争,日子还得一天一天过,而且让人们更懂得珍惜。除了给孩子换尿布、给我的维多利亚式花园除草之余,我还给红十字会卷绷带,做些缝缝补补的活。我和我的姐妹、表亲们组织起来,负责给军队运送破铜烂铁、丝袜和尼龙袜,军队用它们制作炸药包。那是一段让人既提心吊胆,又充满悲伤的日子,不过大家都精神十足。头一回,我们觉得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过自己的小日子,还是为了实现更伟大的目标。

与大多数家庭相比,我们家算是幸运的。我只失去了两个表亲和一个叔叔,我的兄弟们都活了下来。皮尔斯大腿受了伤,未等太平洋战况变得惨烈之前就返回了家乡。1945年的秋天,特迪也安全回家了。杰米除了冻掉一根手指头,也再未受其他伤。但他退伍后没直接回家,而是留在了欧洲——据他所说,他想四处游历一番。这次他不在天上,而是脚踏实地地到处走走瞧瞧。亨利对此感到莫名其妙,他觉得杰米有些不对,肯定有什么事儿瞒着没说。杰米写给我们的所有信中,字里行间透着欢乐,幽默风趣,他给我们描述了他所到过的地方,遇到的人和事。亨利觉得信里的这些话言不由衷,都是装出来的。我倒觉得这符合杰米的天性,在部队四年里事事听从指挥,他现在肯定想享受一下自由的生活。

战后的几个月里,全国上下,包括我们,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大家团结一致,最终取得胜利。男人们又回到了家乡,我们又有了糖、咖啡和汽油。亨利有更多时间留在孟菲斯,我则希望能再怀一胎。我已经37岁了,希望趁自己还能生,再要一个男孩。

哪知世事难料,事前一点儿征兆也没有,倒霉事突然落到了我们头上,而且正好是在圣诞节的当天。和往常一样,我们先在孟菲斯和我的家人共度平安夜,第二天一早驱车赶往格林维尔市。每年圣诞,埃博琳和她丈夫弗吉尔都会在他们位于华盛顿大街上的漂亮房子里面举办盛大的家庭晚宴。我非常讨厌每年的这个家庭晚宴。埃博琳总能找到办法让我自惭形秽,让我觉得自己枯燥乏味,土里土气,她的孩子每次都会把我的孩子搞得哇哇大哭。可今年的晚宴比之前的更糟糕,因为塔莉娅和她的家人也要从弗吉尼亚州开车赶过来。这两姐妹在一起就是高纳里尔和里根,而我则是那个被她们欺负的倒霉蛋考狄利娅(1)。

当我们的车在埃博琳家门前停下,亨利的父亲帕比到车前接我们。自从亨利的母亲在1943年的秋天过世之后,亨利的父亲就一直就住在埃博琳家。一瞧见亨利父亲脸色铁青,我们就知道出事了。

“嗯,”亨利的父亲一张口,就说道,“你妹妹那个马屁精丈夫死了,自杀了。”

“我的天啊,”亨利惊讶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昨天晚上,在我们都上床睡觉之后。埃博琳刚刚发现了他的尸体。”

“在哪儿发现的?”

“阁楼上,他上吊了。”帕比道,“圣诞快乐。”

“他留遗言说为什么要自杀了吗?”我问道。

帕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纸上的墨迹已经因为滴上的泪水洇开了。信以“我亲爱的妻子”开头。弗吉尔用颤抖的笔迹向埃博琳坦白,他们的大部分钱都被玻利维亚银矿的骗局卷走了,剩下的钱也都输在了一匹名为“巴克利之光”的赛马身上。信中说,他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他无法承受告诉妻子真相的痛苦。(等我对公公有了更深了解之后,我怀疑弗吉尔也许是不想再和帕比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所以才选择自杀的。)

遭受了丧夫之痛的沉重打击,埃博琳就此卧床不起,连安慰孩子都顾不上了。于是,照顾她孩子的工作就落在了我的肩上,除此之外,我还要忙着给一屋子的人做饭。亨利暂时没让女仆走,可无法留住园丁和厨师,我只得尽力帮忙操持这个家。尽管我非常讨厌埃博琳,可还是对她的遭遇感到深深的同情。

葬礼过后,我和孩子们返回了孟菲斯的家里,亨利则留在埃博琳家帮她处理后事。亨利一开始说只需要几天时间而已,可几天变成了一星期,接着又变成了两星期。亨利在电话里告诉我,情况复杂,安排妥当需要更多时间。

一月中旬,亨利终于坐上火车回了家。他看上去心情不错,几乎可以称得上兴高采烈,当天晚上他在床上也表现得激情四射。一番云雨过后,亨利与我五指相交,他清了清嗓子。

“亲爱的,我有件事要跟你说。”亨利如此说道。

我直起身子,猜不出亨利的这句开场白之后会蹦出什么话来,一切都有可能:亲爱的,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们的芥末没了,你能去商店买点吗?亲爱的,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今天早上出车祸了。

这次,亨利说的是:“亲爱的,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在密西西比买了一座农场。两周后我们就要搬过去。”

亨利接着告诉我,那座农场距离格林维尔市四十英里,位于一座名为玛丽埃塔的小镇附近,那地方我听都没听过。亨利在镇里租了房子,我们住镇里,亨利每天开车去农场工作。

“你这么做是因为埃博琳吗?”等我从震惊中完全缓过神来,问道。

“不全是因为埃博琳,”亨利用力握住我的手,“弗吉尔的财产状况一团糟,要想理清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我不能走太远。”我当时脸上的表情肯定是半信半疑。“埃博琳和她的孩子现在没人可以依靠,”亨利稍微提高了嗓门,“我有责任照顾他们。”

“那你父亲呢?”我问道。我这么问其实是想说,难道你父亲不能帮忙照顾他们吗?

“现在不能指望埃博琳照顾帕比了。他会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亨利迟疑了一下,补充道,“他下周会把卡车开过来。”

“什么卡车?”

“我买了一辆给农场用的卡车。我们需要用它搬家具。我们不可能一次性把所有东西都搬过去,等安定下来之后,我会回来再搬一次。”

搬到密西西比偏僻的乡下,且只有两周准备时间。

“我还买了辆拖拉机,”他说,“约翰迪尔B系列。那真是个棒家伙,你肯定不相信它犁起地来有多快。用它我一个人就可以耕120英亩地。你能想象吗!”

见我默不作声,亨利单肘支起身,低头瞧着我的脸。“你怎么这么安静。”亨利道。

“我这是震惊。”

亨利眉头紧皱,不解道:“但你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座自己的农场。”

“不,亨利。我完全不清楚。”

“我之前肯定提过这事。”

“没有,你从来都没说过。”

“那好吧,”亨利道,“那我现在告诉你了。”

就这样,我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亨利根本没考虑过我的感受,马上要离开已生活了三十七年的家乡,搬到密西西比州中部的乡下去,身后还跟着亨利那位满腹牢骚的父亲,他不问,我也不和他讲。搬家这事全是他做的主,就像照顾孩子、厨房做饭和教堂祈祷是我说了算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互不干涉各自的地盘。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会悄悄越界,而且一直深入腹地。

听说我们要走,母亲流下了眼泪,但与我预想的相差甚远,没有号啕大哭,更像一场夏天的毛毛雨,接着开始告诫我打起精神,随遇而安。父亲只不过叹口气。“好吧,”他说,“我想我们把你留在身边够久了。”这就是女儿的命运,父母的脸上似乎在说:我们把你从小拉扯到大,上帝保佑终于有人要你,最终他会带你离开,这不但顺理成章,还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儿。

我努力打起精神,可这真是太难了。每一天,我都在和我喜爱的人与物告别。比如门廊处的秋千,那是我十七岁生日当晚的初吻对象比利·埃斯库送给我的;位于长青街上,我那间有蕾丝窗帘和印花壁纸的小房子;附近动物园里传来的狮子吼声,初到此地时,我一听到那声音就感到惶恐,但现在已经习以为常;还有教堂里在仰头祈祷人的脸上洒下流光溢彩的那盏灯。

亲人们熟悉的面容此刻看起来让我心如刀割。母亲和姐妹们那可爱的高额头,大大的蓝眼睛;父亲和蔼灿烂的笑容,还有那总也无法好好架住眼镜的斜鼻子。

“这将是一次探险。”父亲如此说道。

“那儿也并不是很远。”埃塔安慰道。

“那儿的人肯定都不错。”母亲如是说。

“我相信你们说的都对。”我这样答道。

可事实上,我一个字也不相信。玛丽埃塔是位于密西西比三角洲地区的一个小镇——据我之后了解,那里人口总计才有412人——其中大多是农民、农民的妻子和农民的孩子,半数应该是黑人,所有人毫无疑问都是浸礼会教徒。我们将要长途跋涉,背弃文明,置身于一群每周日在教堂里喝着葡萄汁、只知道谈论天气和庄稼的乡巴佬之中。

命运似乎觉得这样惩罚我还不够,还派帕比跟我们住在一起。此前我从未与我的公公打过太多交道,直到上周在孟菲斯,亨利去工作,我不得不整天和公公待在一起时,我才意识到之前的我实在太不懂感恩了,完全没意识到从前的生活有多幸福。帕比是个满腹牢骚、颐指气使、爱慕虚荣的人。他的裤子必须沿缝对叠,手帕要按特定方式叠好,衬衫必须浆洗。他一天要换两次衣服,不为别的,就因为吃饭时溅脏了。唯一能让帕比动起来的只有两件事,卷烟和指挥我打包。我想方设法搜集了几本书,寄希望于读书能让帕比分分心,可他一脸不屑地挥手回绝了我的好意。读书是在浪费时间,受教育是道学先生和娘娘腔该做的事,帕比如此说道。我实在纳闷,这样的帕比怎么会生出亨利和杰米这样的儿子。我希望等搬到玛丽埃塔镇之后,帕比和亨利会去农场忙着干活,把家留给我和女儿们。

若不是房子还让人有点盼头,这次搬家根本让人提不起精神。那所房子是亨利从一对夫妇手中租到的,夫妇两人的孩子不幸在战争中牺牲了,所以准备搬到西部去。根据亨利的描述,那所两层楼、南北战争前样式的房子有四间卧室、环形门廊,最令我着迷的是竟然还有一棵无花果树。我一直都喜欢吃无花果。在我一边用报纸包好碗碟,将台灯、书籍和床上用品装箱打包时,我也一边用想象打发枯燥无趣的时间,想象着自己走出房子后门,从无花果树的树枝上摘下成熟的果子,然后像个贪吃的孩子一般,洗都不洗就放到嘴里。我想象着自己用无花果做的那些馅饼和果馅,还可以将它们储藏起来过冬。但我从未对亨利讲过我的这些盼望,不想让他为自己擅自做主搬家的决定感到开心。每天晚上吃饭时,亨利都会讲一些此前忘记说了,而我却感到很喜欢的关于房子的细节。他之前提过房子里有现代电烤炉吗?我怎么会知道住在那儿,只要走三个街区就有小学,明年该上学的阿曼达·莉完全可以就近上学呢?

“听着不错,亨利。”我只是不置可否地附和一下。

搬家当天,不等天色放光,大家就都起床了。特迪和皮尔斯赶来帮亨利把家具装到卡车上,其中包括我最引以为傲的财产——一架1859年的史泰福牌立式钢琴,配有伊斯特莱克式雕花花梨木的钢琴盖子。这架钢琴是祖母传给我的,祖母教会了我弹钢琴,我现在正在教阿曼达·莉。

在我对房子进行最后一次检查以免落下东西时,我父亲竟然赶来了。我完全没想到还会见到父亲,因为昨天晚上我已经和父母道过别了。父亲给我们带来了妈妈做的饼干和一罐苹果酱。我们八个人就站在几乎空空如也的客厅里,吃着热乎乎刚出炉的饼干,一边冷得哆哆嗦嗦,一边舔着黏糊糊的手指。吃完饼干,父亲和我的兄弟将我们送到车前。父亲先和帕比握了手,然后是亨利,随后抱了抱孩子们,最后转向我。

父亲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温柔地说道:“你一岁时得了风疹,医生说你可能不行了。他说你也许活不过两天。你妈妈听了简直要疯了,但我告诉你母亲,医生根本什么都不懂。我们的劳拉是一名战士,她会好起来的。对于这一点,我始终坚信不疑,从未动摇。你记住我这句话,当你需要时,就想想,记住了吗?”

我哽咽着点点头,拥抱了我的父亲,最后又抱了抱我的兄弟们。

“好了,”亨利说道,“我们该走了。”

“照顾好我的三个姑娘。”父亲嘱咐道。

“我会的,她们也是我的姑娘。”

离开孟菲斯的路上,孩子们和我一路欢歌。我和孩子并排坐在迪索托牌汽车的前排座位上。亨利和帕比开着卡车,装着我们的全部财产,走在我们前面。辽阔的密西西比河在两辆车的右边静静流淌。

“你要保持——积——极——乐——观。”我们如此唱道,但在唱这句歌词时,我却觉得自己的样子很傻,因为我心里其实空落落的,一点底气也没有。

当我们的车子转上图珀洛大道,暮色已经苍茫。这个街道名我熟悉,这就是那所房子所在的街道,我的心随着亨利卡车的每一次减速而悸动。终于,亨利把车停了下来,我瞧见了那所房子:一座漂亮迷人的老房子,跟亨利的描述大致差不多,但有很多令人欣喜的细节亨利没提过,这就是亨利,他看到房子时可能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细节。房前院子里立着一棵高高的山核桃树,蜿蜒而上的紫藤爬满房子的一侧,像给房子披上了粗糙的绿色斗篷。春季花开时节,每天晚上我们可以伴着花香入眠。夏天,紫色的花朵洒落在草坪上,变成星星点点的装饰。房子前门两侧各有两扇凸窗,窗下成簇的杜鹃花正在怒放。

“亨利,你可没说过我们还有杜鹃花。”我一边嗔怪亨利,一边给小家伙们裹得严严实实的,带她们下车。

“我们确实有杜鹃花。”亨利微笑道。瞧得出来亨利对我的反应感到洋洋得意。我是发自真心的喜欢,这房子看上去确实不错。

阿曼达·莉打了个喷嚏,身子沉沉地依在我腿上,她妹妹则躺在我怀里半梦半醒。两人的鼻子都有些不通气。“孩子们累坏了,”我说道,“快让她们进屋吧。”

“钥匙应该在地垫下。”亨利道。

我们刚踏上步行道,门廊的灯突然亮了,接着有人打开了前门。一个男人从房子里走出来,站在门廊上。那个男人身材高大弓身耸肩,好像一头狗熊。他身后则站着一位身材娇小的女子,正透过男人肩膀的上方向我们窥探。

“你们是什么人?”男人一张口就透着不客气。

“我们是麦卡伦一家,”亨利回答道,“是这所房子的新租户。你们是谁?”

男人迈开双腿,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奥里斯·斯托克斯,这所房子的新主人。”

“新主人?三星期前,我刚从乔治·萨德思手中租下这地方。”

“是吗,萨德思上周把房子卖给我了,他没跟我提过租户的事儿。”

“真的吗,”亨利道,“看来我需要给他提个醒。”

“你找不着他了。他三天前就离开镇子了。”

“我付了他一百美元定金!”

“这事儿我完全不知道。”奥里斯·斯托克斯道。

“你有字据吗?”帕比问亨利。

“没有。我们只是口头协定。”

老头子对着大街愤愤道:“真搞不懂,我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儿子。”

我瞧着自己的丈夫,亨利此刻一脸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上当了,更糟的是,他显然无力改变结局。亨利瞧着我。“我给了他一百美元现金,”他继续说道,“就在这房子的客厅里。我还和他,还有他妻子一起吃了晚餐。我还给他妻子看了你和孩子们的照片。”

“你们最好上车走吧,”奥里斯·斯托克斯道,“这儿没有你们的房子。”

“妈妈,我要尿尿。”阿曼达·莉孩子气地小声道,可声音大得谁都听得见。

“小点儿声。”我对孩子道。

这时,那个女人从她丈夫背后现出身来。她就好像一只小鸟,皮肤上长着雀斑,一双小手还在颤抖。多么柔弱的女子,我心中暗道,可一瞧见她的下巴我就知道自己错了。那女子的下巴尖而翘,像一把小铲子。我猜奥里斯·斯托克斯一定不止一次见识过“小铲子”的厉害。

“我是爱丽丝·斯托克斯,”女子道,“你们走之前,为什么不进屋和我们一起吃点饭呢?”

“爱丽丝,等等。”她的丈夫急忙喊道。

爱丽丝没理会她的丈夫,自顾自地和我聊了起来,就好像那三个大男人不存在似的。“我们炖了汤,还有玉米面包。算不上美味佳肴,但我们很愿意和你们分享。”

“谢谢你,”不等亨利拒绝,我抢先应承道,“真是太感谢了。”

房子里装饰简陋,很多地方还可以装饰得更好一些。房子天花板高,空间宽敞,散发着过去时代可爱的气息。我忍不住想象着我的东西放在斯托克斯家里的模样:把钢琴放在起居室的凸窗旁,在会客室手工雕花的壁炉架前放上我的维多利亚式双人沙发。坐在爱丽丝的天然松木桌旁吃晚餐时,我心里在想,如果天花板华丽的圆形浮雕下摆着我的餐具,那看上去肯定会更棒。

吃饭时,听到奥里斯在当地开了家种子商店,亨利的话这才多了起来。奥里斯和亨利谈了一会儿牲畜,又讨论了每个品种猪的优点,亨利在这方面知识渊博得令人感到吃惊,随后他们谈起了农场劳动力的问题。

“该死的黑鬼,”奥里斯抱怨道,“他们都搬到北方去了,搞得我们都没法种地了。应该立法禁止黑鬼北迁。”

“在我那个年代,我们是不会让他们离开的,”帕比道,“半夜想溜走的黑鬼绝不会有好下场。”

奥里斯点头表示赞许道:“我兄弟在亚祖市有个农场。你们知道吗,去年十月因为找不到足够的黑鬼摘棉花,他只能让棉花都烂在地里了!而他找到的肯干活的黑鬼的工资是每摘一百磅棉花要两美元五十美分。”

“一百磅棉花两美元五十美分!”亨利惊呼道,“这价格会让三角洲所有农场主都喝西北风的。到那时没人雇他们,没人给他们地方住,看他们怎么办。”

“等那帮黑鬼有所觉悟,你还是省省吧。”帕比道。

“记住我的话,”奥里斯道,“如果政府再不管控工资,他们今年的要价会更高。”

“这帮该死的黑鬼。”帕比道。

吃过晚饭已经晚上八点了,孩子们已经困得对着眼前的碗直磕头,所以爱丽丝提议让我们留宿时,我马上就答应了。从这里去格林维尔市的埃博琳家还需要开两小时的车,我可不想开着战时生产的劣质轮胎,摸黑挑战坑坑洼洼的道路。亨利和奥里斯貌似都反对我们的安排,可谁也敢没出声。趁三个大男人出门,为了防止晨露去给卡车上的家具盖苫布,爱丽丝正在厨房里忙着收拾时,我把孩子们放上床。等她们睡着之后,我开始帮爱丽丝铺我和亨利的床。

“这房子真大,”我说道,“就你和斯托克斯先生两人住吗?”

“是的,”爱丽丝轻声答道,语气里透着悲伤,“1942年的秋天,小奥里斯因为白喉死了,去年我们的女儿玛丽也因为肺炎没了。你女儿们现在睡的就是他们的床。”

“真是抱歉。”我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只好忙着套枕套。

“我怀孕了,”过了一会儿,爱丽丝害羞地偷偷告诉我,“我还没告诉奥里斯。我想等确定了再说。”

“希望这次是个健康强壮的宝宝,爱丽丝。”

“我也是这么希望的。我每天晚上都祈祷。”

随后,爱丽丝跟我道过晚安就出去了。我走到窗边,窗户正对着房子的后院。我瞧见了亨利所说的那棵无花果树,尽管此刻树枝光秃秃的没有叶子,可在月光下看着依然那么漂亮。要是他签了租约该多好,我心中暗想。如果他不是这个性格该多好。亨利从来都看不准人,总以为大家都像他一样:言出必行,行则必果。

听见房门打开,我没回头。亨利走到我身后,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迟疑了一下,然后伸手搭在亨利手上。摸着他那柔软如纸一般薄的皮肤,我的心底突然涌起一股爱怜之情,既为他随着时间而老去的双手,也为他受伤的自尊。亨利吻了一下我的头顶,我叹了口气,倚在他怀中。我怎么会希望他变成另外一个人呢?变得冷酷无情、猜忌多疑,像他父亲一样?我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感到羞愧。

“我们会找到其他房子的。”我安慰亨利道。

我感觉到亨利在摇头。“这是这镇里唯一对外出租的房子。现在到处都是返乡的士兵,房子都被他们租去了。我们只能住在农场里了。”

“那附近其他镇子呢?”我问道。

“来不及去别的地方找房子了,”亨利道,“我现在必须开始耕地。已经晚了一个月了。”

亨利离我而去,我听见皮箱打开的动静。“农场的房子很简陋,但我知道你会把它收拾好的。”亨利道,“我现在去刷牙。你该上床休息了。”

片刻之后,房门打开又关上。我听见亨利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越来越远,我瞧着窗外那棵无花果树,想象着夏天来的时候,树上就会结满无花果,不知道爱丽丝·斯托克斯喜不喜欢无花果,她会迫不及待地采摘果实,还是任由它们掉在地上腐烂呢。

第二天早上,我们告别斯托克斯夫妇,去镇里的杂货店买食物、煤油、水桶、蜡烛和农场生活需要的其他东西。这时我才知道农场里既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

“前院有个抽水泵,”亨利道,“厨房里有像炉子一样的东西。”

“抽水泵?房子里没有水管吗?”

“没有。”

“有卫生间吗?”我问道。

“没有卫生间,”亨利的语气里透着些许不耐烦,“只有室外厕所。”

亲爱的,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杂货店柜台后站着一位身材矮壮、身穿男式方格衬衫和吊带工装裤的女人。“你们就是刚买下康利农场的人吧?”

“正是我们。”亨利道。

“你们需要给农场的炉子准备些木柴。我是萝丝·特里克班克,这是我的商店,是我和我丈夫比尔的。”

女人伸出手,和我们一一握了手。她手上满是老茧,力量十足。一握之下,我瞧见连亨利都疼得睁大了眼睛。除了举手投足像个男人之外,萝丝·特里克班克的相貌也与萝丝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玫瑰花毫不搭边。她有一头红褐色的头发,乱蓬蓬包裹着一张圆脸,嘴看上去好像丘比特的弓箭。耳后夹着的那根香烟本该会破坏一个女人的整体形象,可放在萝丝身上,效果甚微。

“你们今天最好备齐所需的东西,”萝丝道,“今晚有暴风雨,雨也许会下上整整一周。”

“那有什么关系?”帕比纳闷道。

“一下雨河水就会上涨,到时从康利农场通向外面的路就会被切断。”

“现在是麦卡伦的农场了。”

等我们付过钱之后,萝丝不顾亨利的劝阻,一个人就举起一个箱子,帮我们把箱子抬到了车旁。她从兜里掏出两块甘草绳糖递给阿曼达·莉和伊莎贝尔。“我也有两个小女孩。露丝·安跟你岁数差不多。”萝丝拨弄着阿曼达的头发说道,“她和卡洛琳现在正在学校呢,不过我希望你们能很快来找我们玩。”

我答应了萝丝我们会来的,能在镇里有个朋友,姑娘们也有玩伴挺不错的。待萝丝一走远,亨利嘟囔道:“这女的简直像个男人。”

“说不定她就是个男人,只是她丈夫还没发现。”帕比道。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我却有点生气。“我喜欢她,”我说道,“我打算等一安定下来就来拜访她。”

亨利闻言眉毛一挑。我拿不准亨利会不会禁止我见萝丝,如果那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可亨利只说道:“农场里有好多活要做,有你忙的。”

从镇子开到农场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可道路凹凸不平,布满车辙印,再加上路上一成不变的风景,让人感觉远远不止二十分钟车程。农民耕种的土地难免需要平整,这也就导致景色看上去平淡无奇,毫无吸引人的地方。正在劳作的黑人们星星点点散落在田间,他们正赶着骡子拉犁耕地。缺乏勃勃绿色的土地尚未吐露生机,看过去一片荒凉,仿佛一望无垠的褐色海洋,而我们正在这片海上起起伏伏。

我们穿过嘎吱作响的老桥,桥下小河流水潺潺,两岸净是柏树和柳树。亨利从卡车窗探出头,对跟在后面的我大喊道:“我们到了,亲爱的!这就是我们的农场。”

我强挤出一丝笑意,对着亨利挥挥手。在我看来,眼前这片土地和刚经过的地方根本没有任何不同。都是棕色的土地,脏兮兮的院子,没漆过的佃农棚屋,还有分不清确切年龄、从三十岁到六十岁都有可能的女人们正在往当中已下垂的晾衣绳上挂洗好的衣物,一群乱哄哄、打着赤脚的孩子们站在门廊上,无精打采地瞧着眼前的一切。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一间相对大一点、看着似乎有年头没人住过的棚屋前。亨利将卡车停下,和他父亲下了车。

“怎么停在这儿了?”我向他们喊道。

“我们到了。”亨利答道。

变形的铁皮屋顶,紧闭的窗户既没玻璃也没有挡板,一长栋房子看上去已经快要散架了。门廊与房子同长,将房子与披屋连在一起。脏兮兮的院子里有一棵不知为何没被原主人铲除的橡树,院子正中有个抽水泵。另外,还有一个谷仓、一片牧场、一间棉花房、一间玉米穗仓库、一个猪圈、一个鸡笼,外加一间室外厕所。

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阿曼达·莉和伊莎贝尔争先恐后下了车,开心地绕着院子疯跑,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我跟在她们后面,一脚就陷到了泥里,泥巴直没到我的脚踝。几周之后我才知道,在农场里一定要瞧清楚再下脚,因为随便一脚下去你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踩到什么:也许是一个泥潭、一坨粪便,也许是一条响尾蛇。

“爸爸,我们会养鸡吗?那猪呢?”阿曼达·莉问道,“我们会养牛吗?”

“当然会养,”亨利道,“你知道吗?”亨利指着身后河边的一排树,“瞧见刚才经过的那条河了吗?我打赌河里肯定都是鲶鱼和小龙虾。”

河上有一座建筑物,距离我们大概有一英里远。即便我离远看,也瞧得出那座建筑比房子还大。“那是什么地方?”我问亨利。

“是一座老锯木厂,早在内战前就有了。你和孩子们离那里远点,那随时都可能倒塌。”

“要倒的可不只那玩意儿,”帕比指指我们的房子,“房子的屋顶需要维修,那些台阶看上去已经烂掉了。有些百叶窗也没有了,你最好赶紧换了,不然我们会被冻死的。”

“我们会把这儿都修好的。”亨利道,“房子不错,你们等着瞧吧。”

亨利这话不是对着帕比说,而是说给我听的。事已至此,你就将就一下,亨利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别在父亲和孩子面前让我下不来台。这让我心中腾地升起一股怒火。我当然会将就,即使不为了别的,也还要为孩子着想。

在一位黑人佃户的帮助之下,亨利卸了车,把家具搬进了屋里。帮忙的佃户叫哈普·杰克逊,是个讲话喋喋不休、皮肤并不黑的黑人。一进屋我就发现根本不用再从孟菲斯搬东西过来了。房子里只有三个房间:最大的主卧包含厨房和客厅,剩下两间卧室都仅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五斗柜。房子里没有衣柜,只有墙上的隔板上钉着挂钩。地面和墙上只铺了粗木板,风和各种虫子在木板的缝隙中自由出入。屋里所有东西的表面看过去都是脏兮兮的。我心里又升起一股怒火。亨利怎么可以把我们带到这样的地方来?

对这个地方感到不满的显然不只我一个人。“你们让我睡哪儿?”帕比质问道。

亨利求助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只对他耸耸肩。我们现在落得如此下场都拜亨利所赐,既然他做决定时不和我商量,那现在就自己解决好了。

“我想你只能睡披屋了。”亨利道。

“我不去那儿睡。那里连地板都没有。”

“除此之外没别的地方了,”亨利道,“房子里已经满了。”

“把钢琴处理了就有地方了。”帕比道。

钢琴勉勉强强挤在大房间的角落里。

“把放钢琴的地方腾出来,”帕比道,“正好可以放下一张床。”

“这样可以。”亨利赞同道。

“不行。”我反对道,“我们需要留着钢琴。我正在教孩子弹琴呢,这你知道的。另外,我也不想在客厅中间摆张床。”

“我们可以用帘子把床围起来。”帕比道。

“说得没错。”亨利道。

两人都瞧着我,亨利一脸不悦,他父亲则一脸得意。亨利最终肯定会妥协的。这点我从亨利的表情上就看得出来,帕比当然也瞧得出来。

“我得跟你单独谈谈。”我瞧着亨利道。我出了房子来到前门廊。亨利也跟着我出来,关上房门。

我压低声音,对亨利道:“当你说要带我们到这儿来,让我离开我的家人和我熟悉的一切,我什么都没有说;当你告诉我你父亲要和我们住在一起时,我也没反对;当奥里斯·斯托克斯站在那儿,说你被租房的人骗了,我也什么都没说。但现在我要告诉你,亨利,那台钢琴必须留下。它是这里唯一代表文明的东西,孩子和我都需要它,我们要把它留下。所以你要回屋里,告诉你父亲,他睡披屋。要么他就和你睡一起,要是没了钢琴,我也不会留在这儿了。”

亨利瞧着我,那感觉好像我嘴里长出了獠牙。我强忍着没有低头,两眼回瞪着他。

“你太累了。”亨利道。

“不,我很好。”

我等着亨利做出让步,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蹦出胸膛了!我还从未如此明目张胆公然反抗过我的丈夫或跟我如此亲近的人。此刻我既有如履薄冰的胆战心惊,又感到有些兴奋。我听见孩子们在屋里吵了起来,随后伊莎贝尔放声大哭,但我依然紧紧瞪着亨利。

“你最好进屋去瞧瞧孩子。”亨利终于开口了。

“那钢琴呢?”

“我会给披屋铺上地板,让父亲睡披屋。”

“谢谢,亲爱的。”

当天晚上,亨利在床上表现得异常粗鲁,没有任何温存的前戏。我虽然感觉疼,可忍住没吭一声。

* * *

(1) 高纳里尔、里根和考狄利娅均出自莎士比亚著名戏剧《李尔王》,是剧中李尔王的三个女儿。

亨 利

我六岁时,即将不久于世的外祖父把我叫到他床前。我不想过去——房间里弥漫着疾病与老朽的气息,外祖父骨瘦如柴的样子让人毛骨悚然——但我从小就是听话的好孩子,只好乖乖去了。

“跑到外面给我抓把土。”外祖父说道。

“要土做什么?”

“听话。”外祖父挥挥苍老粗糙的手,“去吧。”

“好的,外祖父。”

我出去抓了一把土,返回房间,外祖父问我手里拿的是什么。

“土。”我答道。

“你做得对。现在把土给我。”

外祖父双手托起,中过风的手哆里哆嗦。我把土倒进外祖父手里,小心不让土掉在床单上。

“我手里现在捧着的是什么?”外祖父又问道。

“土。”

“不对。”

“土壤?”

“不对,孩子,这是我的土地。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吗?”外祖父双眼圆睁,浓密灰白的眉毛像电线一样拧在一起。

我摇摇头,搞不懂其中原因。

“因为它属于我,”外祖父说道,“有一天,它也将属于你,成为你的农场。但对于现在的你和其他并未拥有的人来说,它只是土而已。给你,趁你妈妈没瞧见,拿到外面去吧。”

外祖父把土又倒回我手里。我转身刚要走,他突然挣扎着起身扯住我的衣袖,双眼泛红,泪汪汪地盯着我道:“记住,孩子。你可以相信很多东西——上帝、金钱,或是其他人——但将来某一天,只有土地才是靠得住的,这也是唯一真正属于你的东西。”

一周之后,外祖父撒手人寰离我们而去,母亲继承了外祖父的土地。我在这片土地上渐渐长大成人,虽然我19岁就离家去外面闯荡,但我心里清楚,无论经历过多少风雨,我终究还会回到这片土地上。在远赴国外作战的几周里,我的脸埋在浸满鲜血的异国土地里,哪怕在接下来漫长的几个月里我躺在军队医院的病床上,腿散发着恶臭,抽痛发痒,直到最终痊愈,我知道我会回去;当我在牛津求学时,那儿的土地竟然不是平整的,像海水一样起起伏伏,但我知道我会回去;到了工程兵团,我有机会去很多陌生地方,它们中有些看着眼熟,但都不是我的家乡,我知道我会回去。直到1927年格林维尔市遭受洪灾,洪水不但冲毁了我们的房子,还让当年的棉花收成彻底泡了汤,不过我没想到,父亲竟然决定放弃重建,不再继续种庄稼了。母亲的家族在那片土地上已辛勤劳作了近百年。当年,我外高祖父带着他的黑奴,经过与漫天遍地的藤蔓荒草搏斗,才一寸一寸把土地清理出来。受了灾再继续补种,三角洲地区的农民们都是这样做的。

可我父亲却是一个例外。1928年1月,洪灾暴发的九个月后,父亲卖掉了农场。当时我住在遥远的维克斯堡市,经常因工作出差。等我知道农场被卖掉时,已经太迟了。

“都是被该死的洪水逼的,”帕比搬到镇上,在铁路工作时,他常跟别人这样说,“否则我绝不会卖掉农场。”

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谎言,但不过是他编造出来的众多瞎话之一。事实上他巴不得离开那片土地,他讨厌且害怕耕地。他害怕变化无常的天气和冷酷无情的洪水,讨厌从早到晚一个人在地里汗流浃背地干活。甚至在我小时候,当父亲仰头看天时,我就瞧出他有多么渺小;还有当父亲结束一天的劳作,洗掉手上泥土时的样子,令人感觉他手上沾着的不是土,而是粪便。洪水不过是他一心想卖掉农场的借口罢了。

我差不多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才攒够买下农场的钱。这期间经历了经济大萧条,还再次爆发了战争。我还要养活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我尽量存下每一分钱,期待有一天梦想能够成真。

日本宣布投降的那天,我终于攒够了钱。我打算再工作一年作为过渡,第二年夏天开始寻找自己中意的土地。这样的话,在一月份新的耕种季节到来之前,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土地情况,购买种子和所需的设备,雇佣佃户,等等。另外,我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做我妻子的思想工作,我非常了解她,她肯定不愿意离开孟菲斯。

按照我的计划,一切本该从容不迫,按部就班,可没想到全被埃博琳那个一无是处的丈夫给毁了。他在圣诞节当天上吊自杀,结束了自己的性命。我一直觉得我的那个妹夫以及所有西装革履打扮的男人都不太靠谱。另外,弗吉尔还酗酒成性,满嘴跑火车,这种人本就够糟了,还一点儿不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带来怎样的耻辱和不幸,铁了心要自杀,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来?让我妹妹破产,变成穷光蛋,让我的外甥没有了父亲。即使那个混蛋没把自己吊死,我也会亲手杀了他。

埃博琳和孩子需要有人照顾,除了我他们也指望不上别人了。待弗吉尔一入土,我就开始在埃博琳家附近物色农场。可我在附近并没找到合适的,不过听说向东南方向走四十英里,有个叫玛丽埃塔的小镇,那里有一座二百英亩的农场要卖。农场归一个姓康利的寡妇所有,她丈夫不幸在诺曼底登陆战役中牺牲了。他们膝下无子继承,所以正急着出售。

从踏上康利农场的一刹那,我就对这个地方抱有好感。农场的土地工整,还有一条小河沿着农场南侧潺潺流过。土壤黝黑肥沃,康利家懂得庄稼轮种的道理。谷仓和棉花房看着也不错,农场里还有一座房子,虽然破烂不堪,不适合劳拉和孩子们住,但可以充当临时工棚。

这正是我心中想要的农场。康利夫人开价9500美元,这主要是因为我那天开了埃博琳的卡迪拉克轿车的缘故。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最终将价格杀到了8700美元,另外还以每只150美元的价格买下她的一头奶牛和两只骡子。

终于,我也成了有土地的人了。我等不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妻子。

但首先,我要安排妥当。我先得在镇子里租一处住处,然后买辆拖拉机,我可不打算像我父亲那样赶着骡子耕地,还要买辆卡车,决定留下哪些佃户。有了拖拉机,一半的地我自己就可以种,所以农场里现有的六名佃户只留下三个就够。我一一面试了他们,将他们的自诉和康利家的记录进行比对,然后将报价最低的留下,把最能吹嘘的佃户打发了。

我留下了阿特伍德、科特里尔和杰克逊三家人。杰克逊家虽然是黑人,却是其中最好的。他们是分成农,不是佃农,佃农需要交给我他们庄稼收成的一半,而分成农只需上交四分之一。黑人分成农很少见。大多数黑人没有攒钱添置骡子和设备的觉悟,哈普·杰克逊算是其中的异类,因为他竟然识字。我们第一次见面签合同之前,他要求看下康利家本子里面有关他的记录。

“好的,”我说道,“我可以给你看,但你怎么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呢?”

“我学习识字有七年了,”哈普道,“我儿子荣塞尔教过我。一开始我读不好,可他一直逼着我,直到我能一个人读完《圣经》的《创世记》和《出埃及记》(1)。他还教我识数。没错,荣塞尔很聪明,是军队里的中士。他在巴顿将军手下当兵,还获得了很多奖章。他随时会回来,没错。”

我赶紧把记录递给他,更多是想堵住他的嘴,以免他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在记录哈普的那页,康利写着:任劳任怨,不偷奸耍滑。

“康利先生似乎对你评价不错。”我说道。

哈普没作声,全神贯注地用手指划过纸上的表格,一边默默念着,最后一脸不高兴地摇摇头。“我妻子说得没错,”哈普道,“她说的总是对的。”

“什么没错?”

“瞧这儿,我名字下面记的是二十包吧?可康利先生只付给我十八包的钱,他说我的棉花加起来只有十八包。弗洛伦丝说康利先生在骗我们,但我没相信她。”

“你之前从没看过这些记录吗?”

“没有,有次我向康利先生提出给我瞧瞧,那是我们刚来这个农场的第一年,他对我大喊大叫,最终也没给我看。他说如果我再质疑他,他就解雇我。”

“那我就不清楚了,哈普。记录里写的是他付了你二十包的钱。”

“我没说假话。”哈普信誓旦旦道。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黑人就像小孩子,从表情就能看出他是否在说谎。哈普此刻一脸被骗的沮丧。另外,我知道农场主欺骗黑人佃户的事很常见,但我绝不会这么做。不管怎样,黑人是我们的兄弟。没错,他们像年幼的弟弟,不懂规矩,只凭本能做事,但在上帝眼中,他们和我们一样善良、可悲、谦卑。无论好与坏,上帝都将他们置于我们的庇护之下。如果我们不善待,或者根本不在乎他们,凭着我们天生的高人一等去伤害他们,那我们就和杀掉自己亲兄弟的该隐(2)没有任何区别了。

“这样吧,哈普,”我说道,“你继续做,只要你想看记录我随时都可以给你看。你甚至可以跟我一起去轧棉称重。”

哈普打量着我,我原以为哈普的眼睛是棕色的,这时才看清其实是浊绿色。再加上他比黑色稍浅的肤色,我猜他家的上两辈一定是白人。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哈普还在瞧着我,我眉毛一挑,他马上避开我的目光。对此我甚为满意。聪明是件好事,但我绝不容忍我的黑人以下犯上。

“谢谢您,麦卡伦先生。那样太好了。”

“好,那就这么定了。”我说道,“还有一件事,我听说你的妻子和女儿不下地干活,是真的吗?”

“是的。她们会帮着摘棉花,不过不耕地也不收割。也不需要她们,有我和儿子们就足够了,用不着她们。我妻子弗洛伦丝是个接生婆,靠给人接生挣点小钱。”

“不过,如果让她们帮你,你可以多耕五英亩地。”我说道。

“我不想妻子和我女儿莉莉·梅割棉花,”哈普道,“那不是女人该干的活。”

我对哈普后面这句话深表赞同,但此前我还从未听过黑人讲过这话。大多数黑人让妻子干的活甚至比骡子还多。我曾见过黑人女人身怀六甲还下地干活,挺着大肚子锄地,连腰都弯不下去。当然,黑人女子的体格本就比白人女人更强壮。

要是让劳拉下地干活,保准她连一星期都坚持不下来,不过我觉得等她适应了农场生活,肯定会是个优秀的农场主夫人。到那时,你就该知道我有多明智了。

劳拉不愿意搬家,从我告诉她农场的那一刻起,我就瞧出来了。她没明说,也没这个必要。只要我一进房间,劳拉就开始哼歌,这迹象已明确说明了她的态度。不管怎样,女人总会找到法子让你明白她们心里的感受。劳拉的法子就是音乐:她满意时会唱歌,不开心时就变成哼歌,正考虑是该唱还是哼的时候,就会不成调地吹口哨。

等我们被迫住在农场之后,从劳拉嘴里出来的音乐就变得越来越难听。她用力摔门,锅碗瓢盆砰砰作响,对我和帕比没好气,对我的话也不再言听计从了。那感觉好像有人夜里偷偷溜进我们家,把我本来可爱听话的妻子调包成了泼妇。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全都是错。我知道她怪我没租到镇里的房子,可孩子们生病也怨我吗?还有那场暴风雨——那难道也是我的错吗?

我们抵达农场的当晚正赶上暴风雨,大雨砸在房子的铁皮顶上叮当作响。孩子的房间漏水,我们只好让她们和我们一起睡。第二天早上,两个孩子都开始咳嗽,浑身发烫。之后几天她们不停流鼻涕,我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孩子偶尔有点头疼脑热是常事。第二天,雨下了一整天;第三天则变成了瓢泼大雨。第三天下午我出门去加固谷仓,帕比来找我。

“你老婆找你,”帕比道,“孩子们的病情加重了。”

我匆匆忙忙赶回家。阿曼达·莉正在床上发高烧,她的咳嗽声听着简直像.22英寸口径手枪发出的动静。伊莎贝尔躺在她身边,每吸一口气都伴随着呼哧呼哧的声音。两个孩子的嘴唇和指甲都变成了蓝色。

“她们得了百日咳,”劳拉对我说,“赶紧去找医生。告诉你父亲多烧些水。”我本想上前安慰她几句,却被她的目光顶了回来。“快去。”劳拉道。

我先嘱咐父亲烧水,然后出门飞奔上了卡车。外面的道路早已变成了泥水坑。我竭尽所能避免滑进泥沟的噩运,把车一直开到桥前。可我还没瞧见河水,耳边就听到了河水汹涌澎湃的怒吼声。桥已淹没在两英尺深的河水之下。我站在雨中,任凭雨水疯狂抽打着我的脸庞,看着眼前湍急的棕色水流,我在心中默默诅咒那个骗子乔治·萨德思,恨自己是个轻信别人的大傻瓜。帕比说一开始我就不该相信那人,我现在觉得父亲说得没错。这依然是个连与你坐在一起分享面包的人都不能相信的可悲世界。

返回农场的路上,我突然想到了哈普·杰克逊的妻子——弗洛伦丝。哈普跟我说过他的妻子是接生婆,说不定她对孩子的病多少懂点。即便不懂,她也可以在劳拉照顾孩子时,帮忙做饭,做做家务。

给我开门的正好是弗洛伦丝本人。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此刻瞧见她着实吓了我一跳。眼前这位黑人女子,高高的个子,身材魁梧结实,乌黑的皮肤,像男人一样强壮,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马孙女战士。我不得不仰头才能和她说话。这女人的身高肯定有六英尺(3)。

“有什么我可以帮你吗?”弗洛伦丝问道。

“我是亨利·麦卡伦。”

她点点头。“你好。我是弗洛伦丝·杰克逊。如果你是来找哈普的,他刚好去棚子照管骡子了。”

“实际上,我是来找你的。我女儿,一个三岁,一个五岁,她们得了百日咳。桥被淹了,我没法去镇里,我妻子……”

如果我不带个医生或能帮忙的人回去,我妻子会杀了我。

“孩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咳嗽的?”

“从今天下午开始。”

弗洛伦丝摇摇头。“她们还在传染期,我可以给你拿些药,但我不能跟你一起去。”

“我会付钱给你的。”我说道。

“要是过去,我至少有三到四天不能回家,又有谁来照料我的家人和那些待产的母亲呢?”

“我让你去。”我说道。

我瞪着弗洛伦丝,可眼前的女人毫不示弱。她人虽然一动没动,可隐隐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场,似乎正蓄势待发,只要有需要就会全力出击。这不是黑人身上常见的那种生命力——肆意挥霍于音乐和乱伦方面的动物本能,而是一种深深流淌在骨子里、战士般的凶猛。当然,前提是你要具备能把身穿面粉袋衣服的黑人农妇当成战士的想象力。

随着弗洛伦丝身子一闪,我瞧见她身后的屋里有一个大概九到十岁的小女孩,因为揉面两只前臂沾满了面粉。她一定就是他们的女儿莉莉·梅。女孩正瞧着我们,跟我一样在等她母亲的回答。

“我要先问问哈普。”弗洛伦丝终于开口道。

女孩一扭头,又继续去揉面了,我知道弗洛伦丝在说谎。去还是不去,不是哈普,而是她说了算,她已经决定不去了。

“去一下吧,”我说道,“我妻子很害怕。”当弗洛伦丝打量我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满脸涨得通红。如果她拒绝,我不会再要求她。我绝不会自贬身份去央求黑人帮忙。如果她拒绝——

“那好吧,”弗洛伦丝道,“你在这儿等下,我去拿我的东西。”

“我在卡车上等你。”

几分钟后,弗洛伦丝出了门,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皮箱,还有一大堆卷起来的衣物和一个空麻袋。她打开副驾驶座的门,把皮箱和衣物放进车里。

“你那儿养鸡了吗?”她问道。

“还没有。”

弗洛伦丝一把关上车门,向房子一旁的鸡舍走去,此刻正大雨滂沱,她却走得不慌不忙。她胳膊下夹着那个麻袋,站在铁丝网前,一只手伸进鸡窝,掏出一只奋力扑闪着翅膀的鸡,另外一只大手用力一拧,咔嚓一下扭断了鸡脖子。弗洛伦丝把鸡放进麻袋,依然迈着稳如泰山、不慌不忙的步伐回到车子旁。

弗洛伦丝打开车门。“你的女儿们需要喝点鸡汤。”她一边爬上车,一边说道。她竟然不先征求我的允许,自顾自就上了车,好像完全有资格和我坐在前排似的。若在平常,我绝不容忍这种行为发生,但此刻我也没胆要求她坐到车后排去。

* * *

(1) 《创世记》和《出埃及记》分别为《圣经》的第一卷和第二卷。

(2) 《圣经》中的人物,因为憎恶弟弟亚伯的行为,而把亚伯杀害,后受上帝惩罚。

(3) 约为183 cm。

弗洛伦丝

我第一眼瞧见劳拉·麦卡伦时,她正出于母爱而担心得发狂。这种情况下的女人根本毫无理智可言,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说的话再荒唐也不足为奇,你只有祈求这时候最好不要和她作对。女人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上帝的安排,为了让女人在多数时候男人不在家时能保护孩子。有一件事几乎可以说千真万确,那就是但凡孩子有什么意外,父亲肯定不在家,正在外面某个地方,这时照顾孩子的重担就落在了母亲身上。但上帝从不会让人赤手空拳去和困难搏斗,他必会赐给你某件武器。上帝让母亲为爱担忧,从而令母亲会情不自禁照看自己的孩子。偶尔,也有那种根本不担心的母亲,完全不知道照顾自己的亲生骨肉。你试着让她抱着孩子,给孩子喂奶,她却什么都不愿做,只是眼睛瞧着别处,任凭孩子躺在那里哇哇大哭,留给别人去照顾。这时你就知道,这可怜的孩子长大了思想肯定会有问题,前提是这孩子能活着长大。

我跟着亨利进屋时,劳拉正在照顾两个生病的女儿。其中一个女儿正趴在一个热气腾腾的水罐上,头上蒙着床单;另外一个女儿则躺在床上,嘴里发出嗬嗬的咳嗽声。劳拉抬头瞧见我们,目光灼热得简直快把我们两人烤成薯片了。

“亨利,这是谁?医生在哪儿?”

“桥被冲走了,”亨利道,“我没法去镇里。这位是弗洛伦丝·杰克逊,她是个助产士。我觉得她也许能帮上忙。”

“你瞧见这儿有谁要生孩子吗?”劳拉道,“孩子们需要的是懂开药的医生,而不是带着一兜魔药的接生婆。”

正在这时,亨利的小女儿开始呕吐,这通常是百日咳病重的症状。我直接走到孩子身边,让她侧躺过来,把孩子的头扶到碗边,可她只吐出一点儿黄色的胆汁。“我自己的孩子也曾经得过这病,”我对劳拉说,“我们要让孩子喝点东西。但首先要把痰清出来。”

劳拉瞪了我足有一分钟,问道:“该怎么做?”

“我们要给她们做些苦薄荷茶,然后像你刚才一直做的那样,让她们蒸热气。那样做很对,用热气蒸。”

麦卡伦先生则愣愣地站在原地,任由水从身上滴答滴答流在地板上,每当某个女儿一咳嗽,他就好像被人用刀捅了一下似的。这时你必须给男人找点事儿做,于是我打发他去多烧些开水。

“苦薄荷茶可以把痰逼出来。”我对劳拉说,“等孩子们呼吸顺畅了,我们要给她们炖点鸡汤,在鸡汤里放点碾碎的柳树皮可以退烧。”

“我这儿应该有阿司匹林,可这儿现在乱七八糟的,我不知还能不能找到。”

“别忙着找它了。阿司匹林就是由柳树皮制成的,它们的功效一样。”

“孩子们昨天一咳嗽,我就该带她们去看医生。如果她们有个三长两短……”

“听我的,”我说,“你的孩子们会好起来的。上帝正照看着她们,我也在这儿,在孩子们好起来之前,我们都不会离开孩子。不出一周,她们又会活蹦乱跳、像原来一样精神的,你就等着瞧吧。”我跟她说话的语气就好像在跟待产的母亲说话。这时的母亲需要听几句宽心话。宽心话像药物一样重要,有时甚至比药还有效。

“多谢你赶过来。”过了一会儿,劳拉向我表示了感谢。

“不用谢。”

等孩子们喝了茶,安静了下来,我就离开去给我带来的鸡拔毛。自从康利一家离开之后,我再没进过这座房子,整座房子因为一直空着变得脏兮兮的。不过,也不是完全空着——各种动物在这里进进出出。地板上留有老鼠屎和蜗牛爬过的痕迹,墙上沾着蝉蜕下的壳,所有东西的表面都蒙上了一层灰。麦卡伦夫人进来,瞧见我在四处打量,我看得出来她有点不好意思。

“我还没来得及打扫这里,”劳拉道,“我们刚一住进来,孩子们就病了。”

“别担心,我们会打扫干净的。”

在我收拾鸡、切洋葱和胡萝卜、准备炖鸡汤的过程中,那个老头——麦卡伦先生的父亲,他们管他叫帕比——就坐在桌旁盯着我。这个光头的家伙简直像个骨头架子,身上一点肉也没有,可牙口特别好——整口牙一个也不缺,长而黄的牙齿好像玉米粒。他暗淡的双眼几乎瞧不出任何颜色,不过帕比的那双眼睛有点邪门,每次他一打量我,我就有点不寒而栗。

麦卡伦先生出去了,麦卡伦夫人在卧室照看孩子,只剩下我和帕比在屋子里。

“嘿,小妞,我渴了。”帕比道,“你赶紧跑到抽水泵那儿,给我打点水过来。”

“我得给孩子煮鸡汤。”我答道。

“就几分钟,那锅汤不用看着也行。”

我背对着他,一句话也没说,自顾自继续搅拌锅里的汤。

“你听见我的话了吗,小妞?”帕比道。

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尊敬和帮助老人,可我一点也不想帮这个老头去拿水。我的身体好像突然重得像块石头,不想动地方。也许我会强迫自己去,恰好这时麦卡伦夫人走了进来,说:“帕比,那儿就有能喝的水,在水槽旁边的提桶里。你应该清楚,那是你今天早上自己打的水。”

帕比一声不吭地把他的杯子递给我。我也默不作声地接过杯子,从桶里盛满水,趁转身还给帕比的一瞬间,我把手指伸进杯子里涮了涮。

晚餐时,我把他们家的火腿和土豆煎了,还做了饼干和牛奶肉汁。给他们准备好之后,我拿个盘子,盛上自己的饭菜,准备出门去门廊吃。

“弗洛伦丝,你可以回家了。”麦卡伦夫人道,“我想你的家人还等着你回去照顾呢。”

“是的,没错,”我说,“可我现在不能回家。您丈夫接我来时我已经告诉过他了。百日咳会传染,尤其像您女儿这种情况,至少要一周后才不会传染。如果我现在回家,会把病传染给我的孩子或者其他待产母亲的孩子。”

“我可不要和黑人睡在一个屋檐下。”帕比道。

“弗洛伦丝,你可以去看看孩子们怎么样了吗?”麦卡伦先生道。

我离开了房间,可房子并不大,而且我的耳朵也不聋。

“她不能睡在这儿。”帕比道。

“可我们不能打发她回去传染她的家人,”麦卡伦夫人说,“那样做是不对的。”

很长时间内都没人讲话,然后我听到麦卡伦先生说:“是的,不能那样做。”

“那好吧,”帕比说,“那就让她到该死的谷仓去,和那帮牲口睡在一起。”

“这种话你怎么能说出口,外面还那么冷?”麦卡伦夫人道。

“黑人应该清楚自己的位置。”帕比道。

“过去几个小时里,”麦卡伦夫人道,“她的位置一直在你孙女身旁,尽她所能照顾孩子,比你还尽心。”

“够了,劳拉。”麦卡伦先生道。

“我们就在这儿给她搭个床,让她睡在主卧里,”麦卡伦夫人道,“或者你睡在这儿,我们可以让弗洛伦丝到披屋去睡。”

“让她把我睡觉的地方搞得臭气熏天?”

“那好吧。那我们就让她睡主卧。”

这时,我听见椅子刮擦地板的动静。

“你去哪儿?”麦卡伦先生问道。

“去方便,”麦卡伦夫人道,“如果你没意见的话。”

我听见前门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真不知道你妻子犯了什么邪,”帕比道,“但你最好赶紧治治她。”

我不知道麦卡伦先生是否说了什么,尽管我用力去听,可什么也没听到。

在农场住了四个晚上之后,我敢打赌,麦卡伦一家肯定要出问题。三角洲地区不适合像劳拉·麦卡伦这种柔弱的城里女人。这里会将劳拉这种女人生吞活剥,榨干她们的生命力和对生活的向往,最终把她们变成牢骚满腹的行尸走肉,心中怨恨男人将她们带到这个破地方来,怨恨这片土地不但拴住了男人,还将她们和男人紧紧捆在一起。亨利·麦卡伦渴望拥有土地,他和我从前见过的男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没什么两样,这种男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饥渴地望着土地,眼神中透着贪婪,仿佛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女人。白人已经拥有自己的土地了,他们心中在说:你现在是我的了,等着瞧,看我怎么收拾你。而黑人还没有土地,将来也得不到,但在挥舞锄头和铁锹干活时,他们依然梦想着能拥有自己的土地。白人也好,黑人也罢,都傻傻地看不清真相——不是他们占有土地,而是土地吞噬了他们。土地吞噬了男人和他们妻子儿女不辞辛劳洒下的汗水和心血,临到终了,还将吞噬掉他们的肉体,反复折腾他们,直到这些男男女女都变成一个样,与土地融为一体。

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和哈普也会被土地吞噬,鲁埃尔、马龙和莉莉·梅也难逃如此命运。唯一能躲过被吞噬的人只有我的大儿子荣塞尔。他和他的父亲兄弟不同,从小就想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农民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瞧瞧我和哈普就知道了。我们一辈子奔波于各个农场之间,期望能改善生活,找到一位不欺骗我们的农场主。我们住在康利家农场的时间最长,到现在已经有七个年头了。康利先生也骗我们,但比大多数其他农场主好一些。他允许我们自己种一小块蔬菜地,他妻子还时不时施舍一些旧衣服和旧鞋给我们。所以当康利夫人告诉我们,她准备将农场卖掉时,我们确实为此感到不安。因为你不知道接手农场的会是什么样的人。

“我怀疑那个麦卡伦有没有种过地?”哈普发愁道,“他是从孟菲斯来的。我打赌他都分不清骡子的嘴和屁股在哪儿。”

“别担心,”我安慰哈普道,“我们总能应付的,就像我们之前常做的那样。”

“他或许会赶我们走。”

“临近播种期,他不会的。”

但只要麦卡伦愿意,他随时可以赶我们走,这是不争的事实。农场主几乎可以肆意妄为。我曾目睹过一家人辛苦了整个春夏两季,为农场主种好了庄稼,结果却被农场主赶走了。只要农场主找个借口,说你欠他们的装修钱,你的辛苦就付之东流,一个子也别想拿到。也别痴心妄想有人会替你伸张正义,就算你去找警长,警察也都站在农场主一边。

“就算他留下我们,”哈普道,“我们也许还得挪地儿,这就要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不管他是不是坏心肠,除非迫不得已,我可不搬家。我花费了那么多心血,才让现在这个家住得这么舒服,花园里长满了绿叶菜和西红柿。而且,我也不能不管我的那些待产母亲,一走了之。”有四位母亲的预产期是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她们中的小雷妮·阿特伍德自己还是个孩子。她们都看不起医生,而我是附近几英里内唯一的接生婆。

“我说走,你就得走。”哈普道,“因为老婆得听丈夫的,就像教会要听上帝的。”

“前提是丈夫得活着。”我说道,“丈夫死了,老婆就不归丈夫管了。《罗马书》(1)是这么说的。”

哈普狠狠瞪了我一眼,我也回敬了他一眼。他从没打过我,我总是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有些男人打女人,逼女人听话,但哈普从不这么做,他只动嘴。一开始,你坚定地和他对着干,他会来劝你,然后再继续劝,用不了多久,你就发现自己开始点头,同意他的主意了。这正是我爱上哈普的原因,我被他的话征服了。早在我们发生肢体接触、同床共枕之前,我就习惯把头倚在他的肩膀上,闭着眼,沉醉在他的声音之中。

事实证明,亨利·麦卡伦并不是一个坏心肠的人,虽然我这么说,可我丈夫却不这么认为。“你知道那个人都干了什么事吗?”哈普道,“他搞了一辆可恨的拖拉机!他用机器耕地,而不是上帝赐予他的双手。就因为那个东西,他赶走了三家佃户。”

“是谁?”

“菲克斯、伯德和斯廷内特三家。”

听到菲克斯和斯廷内特的名字,我吃了一惊,他们都是白人。大多时候,农场主首先打发的是黑人佃户。

“但他把我们留下了。”我说道。

“是的。”

“为此我们得感谢上帝。”

哈普摇摇头。“这真是太残酷了,一句话就打发了。”

那天晚上吃过晚餐,哈普给我们读《圣经》的《启示录》。当他读到有个怪兽长着七个头、十只角,角上戴着王冠,头上顶着亵渎上帝之名时,我知道他说的其实是拖拉机。

那个老头才是真正的魔鬼。当麦卡伦夫人要我像之前为康利夫人做的那样,帮她打理家务时,因为那个帕比,我差点拒绝了。可我需要给莉莉·梅畸形的脚买特殊的鞋,鲁埃尔和马龙也该添置新衣服了,他们长得太快,旧衣服快被他们撑破了,哈普也正在考虑再买一只骡子,那样他就可以耕更多的地,好攒钱买下自己的土地,于是我最终答应了麦卡伦夫人。除非有母亲分娩或需要我去探视,否则我就从周一干到周五。接受这份工作时,我和麦卡伦夫人说得很清楚,不能影响我去接生,虽然她不喜欢这样,但也答应了我。

只要有那个老头在,麦卡伦夫人就别想有片刻安宁,连我也难逃噩运。帕比整天坐在那里,不管看谁或是什么东西都觉得不顺眼,总爱鸡蛋里挑骨头。如果他在屋里,我就去屋外找点儿活干,如果他在外面门廊下,我就留在屋里工作,可有时我必须和他共处一室。比如,有一次我在熨衣服,其中大多是帕比的衣服,帕比每天都要盛装打扮。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坐在厨房的桌旁,一边抽烟,一边用巴克刀抠指甲里的污泥,可他总也搞不干净,因为他的那双眼睛一直不停地盯着我。

“你最好小心点,小妞,小心别把衬衫烫坏了。”帕比道。

“我从没烫坏过任何衣服,麦卡伦先生。”

“要当心。”

“好的。”

帕比端详了一会儿刀尖上的黑泥,然后问道:“你那个儿子怎么还没从战场上回来?”

“他还在服役。”我答道。

“看来那边挖战壕还缺人手,是不是?”

“荣塞尔不挖战壕。”我说道,“他是坦克指挥官,参加过很多战役。”

“他是这么跟你说的?”

“这是事实。”

老头子放声大笑。“那小子骗你呢,小妞。军队才不会把价值几千美元的坦克交给一个黑人开。那不可能,说他挖战壕还差不多。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给家里写信,‘坦克指挥官’的名头听起来更响亮。”

“我儿子是761坦克营的中士。”我说道,“不管你信不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听我这么说,帕比极为不屑地一哼。我唯一能做的回应就是给帕比的衬衫不停上浆,直到衬衫硬得像块木板。

* * *

(1) 《圣经·新约》中的一卷。

劳 拉

乐土,亨利打算用“乐土”这个名字命名我们的农场。有一天我们做过礼拜,从教堂出来,亨利向我和孩子们宣布了他的决定。他先清清嗓子,姿态扭捏得像小镇里要为镇上广场新盖的雕像剪彩的乡绅。

“我觉得这名字听着不错,不会让人觉得太花哨。”亨利道,“姑娘们,你们觉得怎么样?”

“乐土?”我说道,“我觉得更像泥巴地。”

“泥巴地!泥巴地!”孩子们凑热闹地高喊起来。

小家伙们忍不住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大喊着“泥巴地”这个名字。我确保让“泥巴地”这三个字深深印在了每个人的脑海之中,把这当作我对亨利的一次小小报复,毕竟当时我能做的也不过如此而已。初来农场的头几个月,瞧着亨利一脸开心,我从未如此生气。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好像让亨利变了一个人,他整天热情洋溢,透着我几乎不曾见过的孩子气。亨利每天回家满脸都是工作一整天的兴奋之情:他决定种三十英亩大豆,他从邻居那儿买了一头很棒的母猪,在《农夫进步报》上瞧见一种新的除草剂。听着亨利兴奋地讲个不停,我尽可能装开心配合他。像任何一个好妻子一样,我想方设法让自己融入亨利的快乐之中,可瞧见他心满意足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当我瞧着亨利站在自己的地旁,双手插兜,眺望着土地的尽头,脸上涌现出这片土地属于我的强烈自豪感,我心中便暗想:他可从没有这样子瞧过我,一次也没有。

考虑到孩子,还有我的婚姻,我硬生生把所有的不满都咽到了肚子里,整日强颜欢笑。偶尔,我也有发自真心快乐的时候。比如,当天气晴朗,气候宜人,风吹散了厕所散发出的味道而不是臭味扑鼻时;当老头子和亨利一起出门,整个家只剩下我、弗洛伦丝和孩子们的时候。虽然当时我没有承认,但弗洛伦丝确实帮了我很大的忙,而且远不只帮我做家务这么简单。每当我听到弗洛伦丝轻快的敲门声,我整个人都松了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有的早上,如果我听到的是莉莉·梅略显迟疑的轻轻敲门声,我就知道弗洛伦丝被叫去某个待产母亲家去了。或者,有时候我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着一位心急如焚的丈夫,手里搓弄着已被汗水浸湿的草帽,告诉我他的女人宫缩开始了,问弗洛伦丝能否去一趟。这时,弗洛伦丝会急匆匆带着她的皮箱,一脸严肃、毅然决然地离我而去,留下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和帕比待在家里。我只能允许她去,因为我别无选择。

“我必须照顾那些母亲和宝宝,”弗洛伦丝对我说,“我想这就是上帝让我来到这世上的原因。”

弗洛伦丝自己有四个孩子:大儿子荣塞尔,此刻依然在海外从军;马龙和鲁埃尔,一对腼腆矮壮的双胞胎,12岁就跟父亲一起下地干活了,还有9岁的莉莉·梅。其实她还有一个儿子兰德里,不过出生仅几周就不幸夭折了。弗洛伦丝的脖子上用绳子挂着一个小皮袋子,里面装着已经风干的兰德里出生时残留的胎膜。

“包裹着孩子的胎膜代表着他是上帝的拣选之子。”弗洛伦丝对我说,“上帝看见这个标记,就收走了兰德里。不过只要我带着他的胎膜,我儿子就会在天堂守护着我。”

和大多数黑人一样,弗洛伦丝极其迷信,对各种东西都有一肚子的迷信说法。她敦促我把剪下的指甲和夹在梳子上的所有头发都烧掉,以免我的仇敌利用它们对我施妖术。在我向她再三保证我没有仇家,无须这样大费周章时,弗洛伦丝瞥了眼房间对面的帕比,说恶魔有很多化身,我必须要时刻保持警惕。有一天,我闻到卧室里有东西腐烂的臭味,结果在床底发现一个茶碟,里面有一个打碎的鸡蛋,看那样子茶碟在床底下至少得有一个星期了。我拿着这东西去和弗洛伦丝对质,她说这是为了挡住恶魔的窥视。

“恶魔不会窥视这里。”我说道。

“你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

“弗洛伦丝,你信仰上帝,”我说道,“怎么还会相信诅咒和妖魔鬼怪这些东西呢?”

“《圣经》里明明白白写着呢。该隐因为弑弟受到了诅咒,女人因为夏娃误信蛇受到了诅咒,而我们每人身上都有圣灵。”

“但这跟你信的那些东西完全是两回事儿。”我说道。

弗洛伦丝鼻子一哼,对我的话很不以为然。之后,我瞧见她把茶碟交给她女儿莉莉·梅,女孩将蛋埋在院子里那棵橡树下。天知道弗洛伦丝这么做又有什么迷信说法。

黑人学校在耕种季节时都停课了,于是弗洛伦丝经常带着莉莉·梅来工作。她是个羞怯的孩子,在同龄人里算是高的,继承了她母亲黑得发紫的肤色。尽管莉莉·梅不怎么爱说话,可孩子们都喜欢她。莉莉·梅有一只脚天生畸形,走起路来缺乏弗洛伦丝沉稳的优雅,可上帝给了她美妙动听的嗓音。我从未听过如此曼妙的童声。她的声音高亢嘹亮,听起来令人如痴如醉,当她唱完最后一个颤音之时,你会忍不住为歌曲结束、灵魂回归孤独,以及人注定终有一死而感到哀伤。我是在弹钢琴教女儿《奇异恩典》这首歌时,第一次听见莉莉·梅的声音,当时她正在前门廊剥豆子,正好跟着我们一起唱了起来。我一直对自己的声音颇为自豪,可听到莉莉·梅的歌声,我一下子惊呆了,深感自愧不如。莉莉·梅的声音简直如蒙主恩赐,不沾一丝尘世烟火气,如天籁般给人以希望和温暖。那些认为黑人不是上帝之子的人,肯定没听过莉莉·梅·杰克逊的歌声。

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认为弗洛伦丝和她家人可以与我们平起平坐。我直呼她为弗洛伦丝,她则称呼我为麦卡伦夫人。她和莉莉·梅不能用我们的厕所,只能在后院灌木丛里方便。当我们中午坐下来用餐时,她们要在外面的门廊吃饭。

即使我有了弗洛伦丝的帮忙,农场繁重的工作、炎热的气候、肆虐的蚊虫和到处都是的泥巴,还有最令人难以接受的乡下生活,依然让我不堪重负。和大多数城里人一样,我也曾对乡下生活有过充满诗意的、可笑的幻想。在我的想象中,乡下生活好像一幅温情的风景画:绵绵细雨柔柔地洒在绿油油的大地上,光着脚丫的男孩们嘴角叼着蓟草花,兴高采烈地在钓鱼,女人们在温暖舒适的小木屋里缝被子,她们的丈夫则在门廊抽着玉米芯烟斗。然而,当你的眼睛贴近这幅画时,你才会看到散落于田间破破烂烂的棚屋,他们身上穿着面粉袋做成的破烂衣服,一家十口人挤在一间屋里,睡在肮脏的地上;你才会看到男孩脚上的钩虫皮炎(1),双手和胳膊上鱼鳞状骇人的红色糙皮病(2);你才会看到女人脸上的瘀青与男人眼中的暴怒和绝望。

暴力是乡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这里你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死老鼠、死兔子、死负鼠和死鸟。它们躺在你的院子里,身上爬满蛆虫,你的鼻子可以闻到它们在你房子底下腐烂的臭味。另外,你还要亲自动手屠宰生灵做饭,杀鸡、宰猪、杀鹿、宰鹌鹑、杀火鸡、宰鲶鱼、杀兔、宰青蛙和松鼠,还要拔毛剥皮,开膛破肚,抽筋去骨,最后在锅里烹炸炒炖。

我学会了如何装霰弹药,如何使用霰弹枪,学会了如何缝合流血的伤口,如何把手伸进母猪肚子接生难产的小猪仔。然而,做这些事是一回事,心里怎么想却是另一回事。我一直不能接受这种生活,心里总感到隐隐不安,有不祥的预感,就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三月末,果然发生了几件事。

一天晚上,天将破晓,突然几声枪响打破了黑夜的宁静,我一下子被惊醒了。家里只有我和孩子,亨利和帕比去格林维尔市帮埃博琳搬家,她那所位于华盛顿大街的豪宅已经卖掉替弗吉尔还债了,所以得搬到与之前相比更简陋一些的新家。我瞧了眼孩子,她们还在呼呼大睡,没被惊醒。我出门来到外面的门廊上,眯着眼透过灰蒙蒙的天光搜索着枪声的来源。在半英里远的地方,阿特伍德家的方向,我瞧见有个亮光在动,随即亮光停了下来。接着,在同一方向又传来两声枪响。半分钟之后,又响起一声枪响,接着又是一枪,最后一切都归于寂静了。

我在门廊站了足有二十分钟,双手死死抱着我们家的霰弹枪。等太阳探出了头,我终于瞧见有人沿着路向我家走来。我心里一紧,从此人略微弯腰走路的姿态认出了他是哈普。哈普来到我面前时,嘴里喘着粗气,衣服上满是土,手里也同样拿着一把霰弹枪。

“麦卡伦夫人,”哈普道,“您丈夫在吗?”

“他不在,他和帕比去格林维尔市了。怎么回事?刚才是你开的枪吗?”

“不是,夫人,是卡尔·阿特伍德开的枪。他开枪打中了他家那匹耕马的脑袋。”

“天啊!他为什么要那么干?”

“他一直在喝威士忌。人喝醉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哈普,快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开始的两声枪响就把我和弗洛伦丝吵醒了。我们两人差点吓破了胆。我起床向窗外观察,可什么也瞧不见。接着我们又听到两声枪响,听动静像是从阿特伍德家那边传过来的。我拿上枪,赶了过去,但我知道阿特伍德一家人有点神经质,所以我是偷偷溜过去的。我先瞧见卡尔那匹耕马在田里飞奔,就好像后面有魔鬼在追它一样。然后,我听见卡尔在骂那匹马,他大吼着:‘你真不该那么做,看我不剥了你的皮!’接着我瞧见卡尔举着霰弹枪在后面追马。看得出来卡尔喝了酒,我担心他发现我,对我开枪,于是我“扑通”一下趴到地上,一动也不敢动。卡尔抬枪对马开了一枪,可他不但没打中,自己还摔了个四脚朝天。那匹马嘶吼着,我敢发誓,它是在嘲笑卡尔。卡尔挣扎着刚站起来,又仰面朝天摔到地上,嘴里一直在骂马,骂个不停。最终他站起来,再次瞄准,又开了一枪。这次倒下去的是那匹马,离我趴着的地方还不到二十英尺远。卡尔走到尸体旁,对着尸体说:‘去死吧,该死的马,你不该那么做的。’然后他就开始撒尿——抱歉,麦卡伦夫人,我是说他对着那匹马方便,正对着中枪的马脑袋,嘴里一边骂,一边哇哇大哭,哭得像个孩子。”

我紧抱双臂。“他还在外面吗?”我问道。

“没有,夫人。他回家了。我觉得他今天一整天差不多都会睡觉。”

在所有佃户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卡尔·阿特伍德。那人身材矮小、狂妄好斗如公鸡,两腿细长,背向里凹。一双浑浊的小眼睛紧贴鼻子。他那暗红色的嘴唇好像鲈鱼的腮,时不时突然伸出舌头舔舔嘴唇。他对我倒是一直不敢造次,可此人身上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贪婪,令我心里很不安。

见我瞧着阿特伍德家的方向,哈普问道:“您希望我在这儿陪您,直到麦卡伦先生回来吗?”

尽管我很想让他陪我,可目前正是耕种季节,我不能因此让他耽误一整天不去地里干活。“不,哈普,”我答道,“我们没关系的。”

“弗洛伦丝一会儿就过来。我会紧紧盯着卡尔的。”

“谢谢你。”

整整一天,我都在窗外心焦地踱着步。必须让阿特伍德家离开。等亨利一回来,我就要这么告诉他。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种人附近。

下午晚些时候,我正在抽水泵前打水,瞧见路上有两个人向我家走来。他们走的速度不快,有些摇摇晃晃,其中一个人还需要依着另一个人走。待他们走到近前,我才瞧出是维拉·阿特伍德和她的一个女儿。维拉正怀着孕,除了挺起的肚子,其实有点皮包骨。维拉的一只眼肿得睁不开,嘴唇干裂。她的女儿看上去像一头受到惊吓的小鹿,一双棕色的大眼睛分得很开,深金色的头发也该洗了。我觉得她看样子最多只有十或十一岁。但这不是他们家二月份未婚生子的那个女儿。那个女儿有十四岁了。据弗洛伦丝所说,那姑娘生下的孩子几天后就夭折了。

“你好,麦卡伦夫人。”维拉大声打着招呼,语调轻柔,声音听着奇怪得像个孩子。

“你好,维拉。”

“这是我的小女儿,阿尔玛。”

“你好,阿尔玛。”我打了个招呼。

“你好。”女孩点点头答道。她那细长优美的脖子与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显得极不协调,污垢下的那张小脸看上去惨兮兮的。我不知道她那张脸上是否曾绽放过笑容,是否曾有过开心的事让她笑。

“我来是想和你聊一聊,女人和女人之间。”维拉道。她脚下一晃,支着她的阿尔玛被她的重量压得脚下踉跄。她们俩看上去好像就要倒在院子里了。

我指着门廊里的椅子。“请过去那边坐吧。”

我们向台阶走去,这时弗洛伦丝出现在门口。“阿特伍德夫人,你走这么远来做什么?”弗洛伦丝道,“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必须卧床休息。”随后弗洛伦丝发现了维拉脸上的伤,她生气地眉毛一皱,摇了摇头,但没多说什么。

“我也不想,”维拉道,“但我必须和麦卡伦夫人谈点事情。”

我把水桶递给弗洛伦丝。“给我们拿一大罐水过来,好吗?”我吩咐道,“还有昨天我做的酥饼。另外,帮我照看一下阿曼达·莉。”

“好的,夫人。”

维拉一只手环抱着肚子,半坐半躺在椅子上。她穿着已经褪色的裙子,布料被身体绷得紧紧的,甚至可以瞧见突起的肚脐。我心中突然有个冲动,想要再怀一个孩子,让自己的身体再次充满生命的活力。

“你想摸一下吗?”维拉问道。

我不好意思地挪开目光。“不,谢谢。”

“想的话就摸摸。”见我迟疑,维拉接着道,“来吧。宝宝正踢腿呢,你来感受一下。”

我来到维拉身旁,用掌心贴在她肚子上,马上就感受到了维拉的母爱气息。农场里每个人都散发着成熟的味道,但维拉散发出来的气息则令人想流泪。我屏住呼吸站在她身旁,静静等着。很长时间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突然,我感到有人用力踢了两下我的手,我不禁笑了,维拉也笑意盈盈地望着我,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维拉年轻时的样子。一个漂亮的女孩,很像阿尔玛。

“他很有劲儿,是不是?”维拉自豪道。

“你觉得是男孩?”

“我希望是。我曾每天向上帝祷告,结果他给我的全是女孩。”

弗洛伦丝用盘子端了一些吃的和水给我们。维拉只要了一杯水,挥挥手回绝了酥饼。阿尔玛在征得妈妈允许之后,才从盘子里拿起一块酥饼。我本以为她会将酥饼一口塞进嘴里,可她却小心地慢慢吃了起来。

“去玩吧,”维拉对女儿道,“我要和麦卡伦夫人说说话。”

“那边灌木丛里有嘲鸫(3)的窝。”我告诉女孩道。

阿尔玛听话地下了台阶,向灌木丛走去,弗洛伦丝进了屋。听脚步声她并没走远,我知道她肯定在偷听我们说话。

“你的阿尔玛真听话。”我道。

“谢谢。您也有两个女儿,是吗?”

“是的。伊莎贝尔,3岁;阿曼达·莉,5岁。”

“我想她们肯定也很听话。为了她们你一定什么都肯做。”

“那是当然。”

维拉直起身子,两只眼睛好像要从憔悴的脸上蹦出来一样,死死瞪着我。“那就不要解雇我们。”维拉道。

“你说什么?”

“听到卡尔昨晚搞出的动静,我猜你肯定是这么打算的。”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期期艾艾道。

“我今早瞧见那个黑人到你这儿来了。我知道他一定都告诉你了。”

我不情愿地点点头。

“如果你赶我们走,我们没地方可去。在这个时节没人会雇我们。”

“这我说了不算,维拉,一切都是我丈夫做主。”

维拉抬起一只手放在肚子上。“看在这个孩子,还有其他小孩子的份上,我求你留下我们。”

“我刚才说了,这事儿我做不了主。”

“如果你能做主呢?”

若维拉的目光充满质疑,我也许会避开,可她只是一脸热切地瞧着我,期盼得到些许安慰。

“我不知道,维拉。”我说道,“我得为我的孩子们考虑。”

维拉挺起肚子,因为用力嘴里哼哼着,然后站起身。我也跟着站起来,不过没有上前扶她,我觉得她不需要我的帮忙。“卡尔绝不会伤害不属于他的东西,”维拉道,“他不是那种人。等您告诉您丈夫时一定要这样告诉他。”维拉转过身。“阿尔玛!”她喊道,“我们该走了。”

阿尔玛立刻赶过来,扶着母亲下了台阶,两人踉踉跄跄穿过院子,上了大路。我走进屋,突然迫切地想见到自己的女儿。经过弗洛伦丝时,我听见她嘴里嘟囔着:“那个男人早晚会下地狱的,可惜不能早点。”

阿曼达·莉在沙发上安静地看书。我把她搂在怀里,抱进卧室,她妹妹正在午睡。伊莎贝尔睡在蚊帐里,朦朦胧胧瞧不清面容。我拉开蚊帐,惊醒了伊莎贝尔,我抱着阿曼达·莉坐在床上,将两个女儿都抱在身前,鼻子里嗅着两个小家伙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

“妈妈,你怎么了?”阿曼达·莉纳闷道。

“没什么,宝贝,”我答道,“来,亲妈妈一下。”

乡下一切事都慢慢悠悠,只有坏消息的传播速度除外。我正在教阿曼达·莉弹钢琴,突然听到有车停在前门,随即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房门“砰”的一声打开,亨利冲进了房间,脸上有些慌张。“我在种子商店听说家里出了事儿,”亨利道,“你们没事吧?”

“亨利,我们没事。”

小家伙们飞快地扑向亨利,嘴里大叫:“爸爸!爸爸!”

亨利跪下紧紧抱着女儿,力气大得小家伙们都开始抗议了,然后他走到我身边,抱住我。“对不起,亲爱的。我知道你一定吓坏了。我现在就过去让阿特伍德一家走。”

此前我一直不知如何跟亨利说此事,此刻我发现自己竟然摇摇头。“别赶他们走。”我说道。

亨利瞪着我,以为我肯定是疯了。我也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亨利,维拉·阿特伍德今早来过。她已经怀孕八个半月了。如果我们现在赶他们走,他们能去哪儿?怎么生活?”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大笑声,我抬头瞧见帕比抱着一箱子杂货站在门口。他进屋把箱子放在桌上。“多么感人的一幕啊,”帕比道,“圣母劳拉,女人和孩子的保护神,乞求她丈夫手下留情。小妞,我就问你一句,如果那个阿特伍德想要伤害你,到时你怎么办,嗯?”

“他不会的。”我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维拉发誓说他不会。她说他绝不会伤害其他人。”

老头子再次放声大笑。亨利铁青着脸瞧着我。“这是农场的事儿。”亨利道。

“亲爱的,求你了。你就考虑一下。”

“明天早上我会去和卡尔谈,先听听他怎么解释。我只能答应你这点。”

“这就行,我不会再要求你做别的。”

亨利转身离开,向前门走去。“接着她就该告诉你地里要种什么了。”帕比喊道。

“闭嘴。”亨利道。

听到亨利如此回答,我不知道谁更吃惊,是我,还是帕比。

第二天吃晚饭时,亨利跟我讲了他和卡尔·阿特伍德见面的情况。那匹马进了烘干室,把卡尔的烟叶吃了个精光。这就不难解释那匹马为什么会发狂,卡尔为什么会动那么大肝火了。

“我告诉卡尔,他们可以一直待到收割结束,”亨利道,“可到了十月份,他们必须离开。但凡能做出那种事,杀掉替他辛苦耕地、替他挣钱填饱肚子的马,这种人信不过。”

我谢过亨利,用力握住他的手,可亨利把手抽了回去。“卡尔现在没马耕地,”亨利道,“他只能借用我们的骡子,像科特里尔家一样,要把庄稼收成的一半交给我们。也就是说我们能多挣些钱。我主要是因为这个才没赶走他们。”亨利盯着我的眼睛。“农场里可容不得怜悯。”亨利道。

“是的,亨利,我明白了。”

其实我不明白,一点儿也不明白,然而没过多久,命运就给我狠狠补了一课。

* * *

(1) 钩虫皮炎是由于十二指肠钩虫或美洲钩虫的幼虫侵入皮肤引起的皮肤局部炎症反应。钩虫的卵在土壤中孵化出丝状蚴,侵入皮肤引起急性炎症反应。

(2) 糙皮病又称癞皮病,是一种维生素缺乏性疾病,主要诱因是缺乏维生素B3(烟酸)和蛋白质,特别是含必需氨基酸色氨酸的蛋白质。

(3) 一种善鸣叫、能模仿别种鸟叫声的鸟。

哈 普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有多少次我曾以此布道,又有多少次我曾站在满是人的教堂或帐篷前,表扬其中温顺驯良之人,对那些骄傲自满者提出告诫,警告他们早晚会自食恶果,而且报应来得要比预想得还要快,哦,没错,报应马上就会来的,他们将为自己的无礼付出代价。可原来我对祈祷一直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如果我能言行合一,也就不会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毫无疑问,上帝曾在我的头脑里提醒过我,试图告诉我哪里做的和想的不对。他一直在对我说:哈普,你要谦卑,你一直把我给予你的赐福当作理所当然。你招摇过市,自认为高人一等,不用将收成的一半交给农场主。你忘记了谁是主人,谁是奴仆。所以我要给你一个教训:我要先降下一场暴风雨,将你一直引以为傲的那头骡子所在的棚顶掀飞,再让核桃般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砸在骡子身上,当发狂的骡子想逃出棚子时,我会让它摔断腿。为了让你刻骨铭心记住教训,牢记你曾违背过我的旨意,第二天早上,当你挖坑埋掉骡子,踩着梯子修棚顶时,我要让你那没来得及修理的梯子最上方的横档彻底烂掉,让你掉下梯子摔断腿,我还要人找弗洛伦丝和莉莉·梅去接生,让你的双胞胎儿子去最远的地里干活,让你整整半天躺在地上,给你时间好好反思,反思我一直对你的教诲。

一头死骡子,一间破破烂烂的棚屋,还有一条断腿,这就是骄傲让我付出的代价。

我试着拖着身子向家爬,可腿疼得让我痛不欲生,我躺在地上肯定有两或三小时,直到日上三竿,日头明晃晃地爬到我头顶正上方。阳光刺得我闭上眼睛,等我再睁开眼时,眼前出现一张阴沉的脸,脸四周闪着火一般的光芒,看上去像是魔鬼的脸。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下了地狱,我当时一定是心里怎么想,嘴上就说了出来,因为恶魔回答了。

“不,哈普,”恶魔道,“你没在地狱,你在密西西比。”恶魔向后退了些许,原来是亨利·麦卡伦。“我过来瞧瞧你家有没有因为暴风雨受损。”

若不是当时我腿太疼了,听亨利这么说,我肯定会放声大笑。没错,我们家的确遭受了一点小损失。

亨利去地里叫来鲁埃尔和马龙。他们把我搀起来,扶我进屋时,我肯定疼得昏过去了,因为我只记得等我睁开眼时,我已躺在了床上,弗洛伦丝正俯在我身前,给我脖子上系东西。

“你在干什么?”我纳闷道。

“你肯定被人诅咒了。我们必须破掉诅咒,让做法的人自讨苦吃。”

我低头瞧见我的下巴下面多了一个红色的法兰绒布袋,天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蜥蜴的尾巴、鱼眼睛,或者是一枚打了洞的镍币,我根本猜不到弗洛伦丝在里面到底放了什么东西。“把这玩意儿给我拿下来,”我对弗洛伦丝道,“我不要你这些装神弄鬼的东西。”

“等你好了自己摘下来吧。”

“该死的,你们这些女人啊!”我刚直起腰想把那东西摘下来,腿一下疼了起来,那感觉像有人拿着一把钝锯正来来回回在锯我的腿。

“给我消停点,”弗洛伦丝道,“医生来之前你必须静躺。”

“什么医生?”

“特平医生。麦卡伦先生去镇里请他去了。”

“他不会来的,”我说道,“你知道的,那人不愿意给黑人看病。”

“麦卡伦先生出面,他会来的,”弗洛伦丝道,“在医生没来之前,你喝点我给你做的茶,可以止痛退烧。”

我咽下几勺茶,可胃里难受,全都吐了出来。我感觉刚才拿着锯子锯我腿的人又开始忙活了起来,我疼得两眼发黑,一下子又昏了过去。

待我再次醒来已是深夜。弗洛伦丝在我床边的椅子上睡着了,脚下点着一盏灯。灯光从下向上照着她的脸,她看上去美丽又透着坚毅。我妻子不是普通人眼中的美女,但我觉得她长得不赖。强壮的下颚,骨架结实,还有身子骨里流淌的坚韧,是的,没错,这点在我们谈婚论嫁时我就看出来了。我的兄弟赫克和卢瑟曾因为我要娶弗洛伦丝嘲笑我,因为弗洛伦丝比我还高,皮肤比我更黑。他们和我们的父亲一个德行,在挑女人方面,从来都以貌取人。我试着跟他们解释,娶婆娘不是为了发泄,婚后生活可不只床上那点事。那两个蠢货。男人只靠自己是不会幸福的。除非你爱自己的妻子,你的妻子也爱你,否则注定一事无成。在娶弗洛伦丝前,我对她说:“我想找人过一辈子,如果你做不到,我们最好别再继续下去了。”

弗洛伦丝对我说:“我们继续。”于是我们接着交往,直到最后结婚成家,那是1923年的事。

弗洛伦丝肯定感觉到我正想着她,她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你在浪费灯油。”我说道。

“为你值得。”弗洛伦丝伸手摸摸我的额头,“你在发烧。先吃点东西,然后我们再试着喝点柳皮茶。”

弗洛伦丝手上虽然轻柔,可看她咬牙切齿的样子,我猜出她在生气。

“特平医生没来,是不是?”我问道。

“没有。他对麦卡伦先生说,他尽量明天过来,但要等他看完其他病人。”

我低头瞧着自己的腿,弗洛伦丝用一袋玉米粉把我的腿架了起来,上面还盖着毯子。我轻轻动动身子,马上疼得受不了。

“医生给你拿了罂粟汁止痛,”弗洛伦丝举着一个棕色瓶子道,“太阳下山前我给你吃了一些。你现在还想再来点吗?”

“先不用,我们先聊一会儿。我的腿有多糟糕?”

“腿没破皮,可伤得挺重。必须要医生看一看。”

“我觉得你看就行了。”

弗洛伦丝摇摇头。“如果治不对……”她话没说完,我就已经知道后果会有多严重了。瘸了就种不了地了,要是只剩下一条腿,那根本什么事也都别想做了。

“你跟亨利·麦卡伦怎么说的?”我问道。

“你指什么?”

“我们那头骡子。”

“实话实说。他自己也瞧得出来,棚子里没骡子了。”

“他说什么了吗?”

“他问我们要不要用他的骡子,我问他只用一段时间怎么算。亨利说,那样的话,我们就必须把收成的一半交给他,而不是四分之一。我说可地已经耕过了。亨利说我们还需要翻地、施肥和种地,如果用他的骡子,就必须把一半收成给他。我说那我们不用了,没骡子我们也可以。亨利说那就走着瞧吧。”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播种不及时,亨利感到不满意,不管怎样他都会让我们用他的骡子,然后拿走我们一半的收成。仅靠剩下的一半收成,我们一家人一年很难吃饱肚子,更别说买种子、化肥和再买一头骡子了。我们必须自己有骡子,否则会一败涂地。交出一半收成,落到自己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到了年底只落得兜里空空,根本攒不下钱以备不时之需。到那时只有跟农场主借钱,今天借点,明天借点,不知不觉就变成了农场主的奴隶。工作只为了还债,越辛苦欠的债反而越多。

“我们不需要亨利·麦卡伦的骡子。”我说道。但赌气的话只是说说而已,对此我们都心知肚明。仅靠鲁埃尔和马龙,应付不了二十五英亩的地,他们干活虽然不辞辛苦,可毕竟还是十二岁的孩子,当不了大人用。如果荣塞尔在家,三个人加起来倒是可以,但没有骡子太难为两个孩子了,可想再买一头骡子,我的钱还差得远呢。死去的那头骡子花了我130美元,我还以为它起码能为我干上十二年呢。

“我也是这么对亨利说的,”弗洛伦丝道,“我还告诉他,我没法再帮他妻子料理家务了,我必须和双胞胎一起下地干活。”

我刚要说不,弗洛伦丝伸手挡住我的嘴。“哈普,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这你清楚。种地又不会要了我的命,等你的腿痊愈就好了。”

“我向你保证,以后绝不会再让你种地。”

“不是你让我种地,是我自愿的。”弗洛伦丝道。

“如果我之前把梯子修好就不会发生这些事儿了。”

“这不能怪你。”弗洛伦丝道。

但要怪我头抬得太高,没瞧见脚底下踩着的木板已经烂掉了。我躺在床上,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我的眼中溢满了泪水,只好闭上眼,以免落泪。在自己老婆面前掉眼泪真是太丢脸了。

等特平医生终于出现在我面前时,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我的腿已经肿得不成样子。我曾经找过特平医生两次,一次是我脚踩到生锈的钉子得了破伤风,另一次是莉莉·梅患了肺炎。特平医生不是玛丽埃塔镇本地人,他是五年前从佛罗里达搬过来的,据说他在那边曾是三K党(1)成员。密西西比河附近没有三K党,1922年那会儿他们曾想进入格林维尔市,不过被珀西参议员赶走了。勒罗伊·珀西是个绅士,白人中的好人,特平医生则正相反。他仇恨黑人,瞧着黑人喘气活着他就来气。可问题在于附近只有特平这一位医生,要不然就必须去贝尔佐尼或楚拉镇找医生,去这两个地方坐马车都要两小时。特平医生一周只有几天给黑人看病,具体哪天还不固定。我得破伤风那次去找他是周一,他说他只能周三给我看,而那次我带莉莉·梅去看病时是周五,他说算我走运,因为周五是他给黑人看病的日子。

弗洛伦丝把特平医生带到我床前,医生让她去另外房间等。“我可以帮什么忙吗,医生?”弗洛伦丝问道。

“如果需要,我会喊你的。”医生道。

我想弗洛伦丝留下陪我,知道她也想,可她只能无奈地离开了。特平医生等弗洛伦丝出去,关上门,来到床前。特平医生是个大胖子,黄褐色的眼睛,上翘的小鼻子有点滑稽,看起来像女人的鼻子。“好吧,伙计,”医生道,“我听说你摔坏了腿。”

“是的。”

“亨利·麦卡伦很想你好起来,所以我想我最好把你治好。你知道你有多走运吗?摊上像麦卡伦先生这样的农场主。”

每次找他看病,他似乎都会提醒我,我有多幸运。虽然我不觉得自己走运,但还是点了点头。医生扯下盖在我腿上的东西,嘴里打了一个呼哨。“摔得真够呛啊。你一直在吃我给你的止疼药吗?”

“是的。”

医生用手戳戳我的腿,我疼得差点跳起来。“你最后一次吃止疼药是什么时候?”

“晚饭后就吃了,大概有四五个小时了。”

“好吧,那样的话,这可能会有点疼。”医生把手伸进医疗包,从包里掏出几块木板和几卷纱布。

“能让我再吃点止疼药吗?”我询问道。

“当然可以,”医生道,“但药要等十五或二十分钟后才起效。我可没时间在这儿等。我妻子还等着我回去一起吃晚饭呢。”他把其中最细的一块木头递给我。我瞧见木头上满是坑坑洼洼的印子。“用牙咬住它。”医生道。

我把木头塞进嘴里,用力咬住。浑身是汗的我心里直颤抖,如果我能感受到自己的恐惧的话,那么特平医生肯定也可以。但现在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了,我心中暗自对自己说,不管怎样,绝对不要哭出声。只要我信仰坚定,上帝一定会像以前一样保佑我,帮我渡过眼前的难关。

我惧怕的时候要倚靠你。(《诗篇》56:3)

“现在,伙计,”医生道,“如果我是你,我会闭上眼睛。千万别动。如果你想保住腿就别动。”医生用手抓住我的膝盖和脚踝,按住我的腿,对我眨眨眼。

我倚靠神,我要赞美他的话;我倚靠神,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诗篇》56:4)

医生用力一扯我的脚踝,一阵剧痛疼袭来,与此相比,之前的疼痛简直像挠痒痒。我对着嘴里咬着的木头,放声狂叫。

然后我就不省人事了。

* * *

(1) 三K党(Ku Klux Klan,缩写为K.K.K.),是美国历史上和现在的一个奉行白人至上和歧视有色族裔主义运动的民间排外团体,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

劳 拉

当亨利告诉我,弗洛伦丝不能再来帮忙时,我心中几近恐慌。不仅再没人帮我做家务,我失去的还有弗洛伦丝的陪伴、她的沉着冷静,以及这个房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存在的感觉。没错,孩子和亨利晚上会陪在我身边,可他们三个人同属一个阵营,都对农场的生活有说不出的欢乐。没了弗洛伦丝,我只能独自面对我的愤怒、我的不安和我的恐惧。

“等到了七月就好了,”亨利道,“等棉花种上,她就可以回来帮忙了。”

离七月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这简直像要到下辈子一样遥远。我当时想也没想,脱口而出道:“我们就不能把骡子借给他们吗?”

话出口的那一瞬间,我立刻后悔不已。“借”在亨利的字典里是个脏词,与亵渎神灵的词一样罪大恶极。亨利不信任银行,买东西从来只付现金。到了“泥巴地”之后,亨利把我们的钱锁在卧室地板下的保险箱里。我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钱,但亨利告诉我钱藏在哪儿,还告诉了我保险箱的密码:8-30-62,这正是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带领南方联盟军在里士满战役中打败北方联邦军的日期。

“不行,我们不能把骡子‘借’给他们。”亨利厉声道,“你不能‘借’骡子给别人。另外我告诉你,如果弗洛伦丝和她的孩子不能及时播种,他们就必须‘用’我们的骡子,并按规矩上交一半的收成。”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像阿特伍德家一样。如果他们没有骡子,来不及播种,他们就必须用我们的骡子。换句话说,他们必须把棉花收成的一半给我们。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幸,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好事。”

“我们不能像这样占他们便宜,亨利!”

亨利被我的话气得满脸通红。“占他们便宜?我用我的牲畜给他们种庄稼。骡子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我还要花钱喂它。你觉得我应该免费给他们用吗?也许你还觉得,既然哈普病了,我干脆直接把骡子送给他们好了。为什么不把我们的汽车也送给他们呢?该死的,把这个农场都给他们好不好?”

我觉得这主意不错。

“亲爱的,我只是觉得我们该帮他们一把。”我向亨利解释道,“毕竟,哈普是为我们工作,修理我们的棚子时受的伤。”

“你错了,哈普是给自己干活受的伤。如果他不修棚子,他的农具就会生锈,他的收入就会减少。经营农场是门生意,劳拉。像其他生意一样,是有风险的。哈普对这点心知肚明,你也应该明白这点。”

“我知道,但是——”

“这么跟你说吧,”亨利道,“我把我们的钱全都投到了农场里,我们所有的钱。所以我们今年必须得挣点钱。否则我们家就有麻烦了。你明白了吗?”

像里士满战役中的北方联邦军一样,我被彻底打败了。“我懂了,亨利。”我答道。

取得胜利的亨利态度和蔼了许多。“亲爱的,我知道这对你来说不容易。等种了地,我就给你物色一个新女佣。与此同时,明天你要不干脆回格林维尔待一天,逛逛街,买点东西。给自己买顶新帽子,再给女儿们买些复活节穿的衣服。还可以和埃博琳吃个午饭。我和帕比这一天可以自己喂饱自己。”

我并不想要新帽子,也不想见埃博琳,尤其不想要新女佣。“好的,亨利,”我说道,“这主意不错。”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女儿出门了。路上我们顺便去了哈普家,探望一下哈普,还给他们带了点吃的东西。自从哈普出了事,我就没再见过弗洛伦丝,此刻瞧见她蓬头垢面,一脸憔悴,我不禁吃了一惊。

“哈普伤得很厉害,”弗洛伦丝道,“他的腿一直没见好,到现在已经烧了三天了。我试过了各种方法,可烧就是不退。”

“需要我再找特平医生过来瞧瞧吗?”

“那个魔鬼!一开始就不该让他碰哈普。被他治过的黑人里有一半比治疗前还糟糕。如果哈普因为他保不住腿……”弗洛伦丝的声音渐渐变得虚无缥缈,但肯定正在细数特平医生犯下的可憎罪行。而我脑子里只顾得琢磨另外一件事:如果哈普保不住腿,弗洛伦丝就再也不能回来帮我了。

一到格林维尔,我就开始到处逛街,不过我要找的可不是帽子和复活节的衣服,而是找个愿意驱车单程两小时去给黑人佃户看病的医生,这可比要找一头能飞的大象还难。头两个医生听我讲完,激动得就像我不是找他们看病,而是要他们给我洗衣服一样。第三个医生已年过七旬,说他已经不能开车了,不过在我离开时,他告诉我:“克雷街上有个名叫珀尔曼的医生说不定会去,他是个外国人,还是犹太人。或者你可以去黑人街,那里有黑人医生。”

虽然心里忐忑,但我决定先找犹太外国医生碰碰运气。但那个医生能治哈普的伤吗?他会不会骗我?他会给黑人看病吗?结果证明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珀尔曼医生亲切和蔼,博学多知,虽然诊所没有病人,却打扫得非常干净。还没等我把情况都讲完,他就已经拿起医疗包出门了。医生开车跟在我和女儿的车后,一直开到哈普和弗洛伦丝的家,我付了诊费,医生的报价非常合理,然后我就离开了。

等我到了家,天差不多全黑了。亨利正在门廊等着接我们。“姑娘们,你们一定是把半个格林维尔都买下来了。”亨利喊道。

“哦,我们没买什么。”我说道。

亨利来到车前,瞧见车里竟然没有包装袋,他惊讶地眉毛一挑。“难道你真的什么都没买?”

“我们找到了医生,”阿曼达·莉道,“他讲话很逗。”

“医生?是谁不舒服了吗?”

我的心突然一紧。“是的,亨利,是哈普。他的腿一直没好。医生是给他找的。”

“你去了一整天就是找医生了?”亨利问道,“给哈普·杰克逊找医生?”

“我没特意去找。但服饰店旁边刚好有家诊所,所以我想——”

“阿曼达·莉,带你妹妹进屋去。”亨利道。

女儿们听出父亲语气不对,乖乖进屋了,只留下我一个人面对亨利。哦,我不是一个人,我发现老头子也在窗户旁,我们说的每一个字他都照单全收。

“你怎么不事先跟我打个招呼?”亨利质问道,“哈普是我的佃户,我自己会管他。如果他病了,我应该事先知道。”

“我去镇上刚好路过他家。弗洛伦丝说他伤势加重了,所以我就——”

“难道你觉得这事我不会处理吗?难道我不会去找特平医生吗?”

那一刻我恍然大悟,亨利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我伤了他的自尊。“不,亨利,当然不是,”我答道,“可弗洛伦丝不信任特平医生,而我正好在格林维尔……”

“她不信任特平医生,此话怎讲?”

“弗洛伦丝说特平医生没把哈普的腿治好。”

“她的一面之词你也相信。你宁愿相信一个只受过五年级教育的黑人接生婆,而不是医生。”

听亨利这么一说,我确实感觉这事有点荒唐。我竟完全相信了弗洛伦丝的一面之词。但在我畏畏缩缩迎着亨利怒视的目光之时,我心里清楚,如果有下次,我还会这么干。

“是的,亨利,我相信她。”

“好啊,那么你也该同样相信我,信任你的丈夫。相信我会尽力为佃户、为你,还有孩子们着想。我需要你信任我,劳拉。”亨利沉重地又补了一句,“我真没想到这种话你还要我说出来。”

亨利转身走了,留下我孤独地站在车旁。太阳悄悄地沉入地平线之下,气温也逐渐下降。我开始瑟瑟发抖,于是我倚在汽车的发动机盖上,心中暗自庆幸,幸好车子还是暖暖的。

哈 普

等我苏醒过来,特平医生已经走了。好消息是我还活着,坏消息是腿疼得宛如刀割。整条腿被包扎得严严实实,根本瞧不见样子如何,可感觉却真真切切。炙热感已经消退,皮肤又干又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曾护理过骡子,这点我很清楚。

“医生说再过一两天你的腿就应该会见好。”弗洛伦丝道。

可我的腿不但没好转,反而越来越糟,抽疼得厉害。我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只记得有人俯着身子瞧我,有弗洛伦丝,有孩子们,还有我的母亲,但二十年前她就已经入土为安了。接着,我还看见一个奇怪的中年白人,灰白大胡子,长又粗的眉毛简直像八字胡。

“这位是珀尔曼医生,”弗洛伦丝道,“他会把你的腿治好的。”

珀尔曼医生伸手握住我的手腕,然后瞧着自己的怀表,接着用光照着我的眼睛,贴近我的脸观察起来。“你丈夫休克了。”医生道,他的口音听着很滑稽。医生摇了摇头,似乎对某事感到不悦。我以为他是因为不得不给黑人看病而生气。我不想再让生气的白人医生给我看病,我照实说了,可医生依然没停,他开始解开我腿上的绑带。我开始奋力抵抗挣扎。

“按住他。”医生吩咐弗洛伦丝道。

弗洛伦丝上前按住我的两个肩膀,我试图推开她,可我的身体太虚弱了。我瞧不见医生在做什么,但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是不是手里拿着锯子?”我问弗洛伦丝。

“没有,哈普。”

“别让他给我截肢。我知道他在生气,你不能由着他。”

“现在你需要躺着别动。”弗洛伦丝道。

医生再次俯身贴近我的身体,我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烟草味。“你的腿没治好,正在发炎。”医生道。

“你说什么?”我又开始挣扎,想挣开弗洛伦丝坐起来,可感觉像蚂蚁撼树。

“安静点,”弗洛伦丝道,“你的腿肿了,所以你才会发烧。”

“我现在要让你睡一会儿。”医生道。他把一个小瓶子举到我的鼻子和嘴上面,滴了几滴液体,我闻到一股难闻的甜味。

“行行好,医生,我需要我的腿。”

“现在睡吧,杰克逊先生,别担心。”

我努力想保持清醒,可睡意一浪接一浪袭来。最后我只记得瞧见医生弯腰从医疗包里取了东西出来。医生的光头后面有个小小的针织帽子,看着像糕点盘上的网眼小圆垫,我纳闷他是怎么把这个东西放在头上不掉下去的。接着我的眼皮开始打架,最终抵不过睡意,陷入了沉睡之中。

等我再次苏醒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腿依然疼,但好了许多。我不禁暗自庆幸,这时我猛地想起老沃尔多·默奇,他在1929年失去了一条胳膊。沃尔多信誓旦旦宣称,虽然他胳膊没了,可还能感到疼。我很多次亲眼瞧见沃尔多在揉那只根本不存在的胳膊,不知道我现在感觉到的疼痛是否也是出于想象。上帝一定觉得我已经吃够苦头了,所以当我扯掉毯子,发现自己的腿还在,腿上打了夹板,缠着纱布。我实话跟你说,当你以为自己只剩下一条腿,结果发现两条腿都在时,那高兴劲就别提了。

我听见弗洛伦丝在另外房间里走动的动静,我大声喊她。

“我在给你准备早饭,”弗洛伦丝道,“我马上就过去。”

弗洛伦丝给我端来一盘玉米和鸡蛋。一闻到饭味,我的肚子立刻咕噜作响,好像一周都没吃饭似的。“先把这个吃了。”弗洛伦丝递给我一片药。

“这是什么?”

“消炎药。治疗感染的。一天两片,直到炎症下去。”

我把药吃了,然后狼吞虎咽地吃饭。弗洛伦丝伸手摸摸我的额头。“烧已经退了,”弗洛伦丝道,“昨天你都要不行了,幸亏那个医生来了。他是麦卡伦夫人大老远从格林维尔找来的。”

“她一个人去找的医生?”

“是的。她开车在前面带路,医生开车跟在她车后面。”

“你见到她,一定要帮我好好谢谢她。”

弗洛伦丝鼻子一哼。“被那个屠夫治过之后,你还能保住这条腿真算你走运。珀尔曼医生对特平医生的治疗非常恼火,他是这么说的,说特平医生根本不配被称作医生。”

“这个珀尔曼医生不是本地人吧。”我说道。

“不是,是从欧洲某个地方来的。澳大利亚,他好像说的是这个地方。”

“你是想说奥地利吧。就是荣塞尔信里提过,总下雪的那个地方。”

弗洛伦丝耸耸肩。“我不管他从哪个地方来,我只高兴他能出现在这儿。”

“我需要在床上躺多久?”

“八到十周,前提是没有感染。”

“八周!六月份我必须下地干活!”

弗洛伦丝没理会我的抗议,继续道:“医生让我们必须盯紧你。一定要让你的腿放平。他周一还会来复查,如果消肿了,就给你打石膏。”

“打了石膏我还怎么摘棉花?周日还怎么布道?”

“都别想了,”弗洛伦丝道,“我和孩子会去干活,朱尼厄斯·李会开车从楚拉镇过来布道,你要听医生的话,腿不能承重。否则你的腿可能会跛,甚至会更糟。”

“可如果我不干活,我们就又变回佃农,得一辈子给亨利·麦卡伦打工了。”

“现在可顾不了那么多了,”弗洛伦丝劝我道,“不管怎样,上帝会保佑我们的。你现在必须按医生说的做。”

“妻子的争吵如雨连连滴漏,”我说道,“《圣经·箴言》,第19章第13节。”

“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弗洛伦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我给顶了回来,“《圣经·箴言》,第19章第14节。”

女人总是清楚《圣经》中有关她们的话,这点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们没读过书,可记忆力惊人。

“我得下地干活了,”弗洛伦丝道,“如果你需要帮忙,莉莉·梅会在这儿陪你。你现在需要休息。”

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想到老婆和孩子正在地里替我干活,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没人帮我,我甚至都不能方便。我尽量忍到弗洛伦丝和儿子回来再方便,可有天实在憋不住,只好让莉莉·梅帮我拿着尿盆。这种事绝不该让女儿帮爸爸,这还不如让我把屎拉在身上直到弗洛伦丝回家再清理。

弗洛伦丝和双胞胎儿子刚干完活从地里回来。弗洛伦丝的两只手都磨出了水泡,我瞧见她趁我不注意时偷偷揉后背。但她并没有抱怨,一个字也没说,只闷头干必须要干的活。他们就这样一直不停歇地干,周日也不休息,弗洛伦丝甚至连安息日也不再休息了。我们别无选择,必须及时把地种好,不然亨利·麦卡伦就会强迫我们必须用他的骡子。

终于到了星期一,珀尔曼医生说话算数,又来给我复查了。他解开纱布,瞧着我的腿。“不左。”医生的口音听着怪怪的,我想他说的应该是“不错”。“肿已经消了。我们现在必须给你打石膏,我需要热水。”

弗洛伦丝打发莉莉·梅去烧水。与此同时,珀尔曼医生给我做了全身检查,瞧瞧我的眼睛,听听我的心跳,动动我的脚趾头。他似乎不介意碰我。不知道在他的国家里,白人是不是都像他一样。

“弗洛伦丝说你是从奥地利过来的。”我说道。

“是的,”医生道,“我和妻子是八年前搬过来的。”

我没多想,脱口说道:“我们的儿子荣塞尔就在那儿。他开坦克,在巴顿将军手下当兵。”

“那我真要谢谢他了。”

我飞快地瞥了眼弗洛伦丝,她和我一样一脸不解。我故意放慢语速,好让医生能听明白我说什么。“荣塞尔是在和奥地利人作战。”

医生的两眼突然迸射出凶光,吓得我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我希望他能多杀死几个。”医生说完便离开房间去洗手了。(1)

“你听懂医生的话了吗?”我向弗洛伦丝求助道。

弗洛伦丝摇摇头。“这世上的白人都不可理喻。”

第二天暴雨倾盆,简直像老天爷提着水桶不停向下倒水。我们只能眼睁睁瞧着外面,心急如焚也没有办法,只能等天晴。两天后等天一放晴,弗洛伦丝就带着孩子又下地干活去了,这次连莉莉·梅也带上了。她的脚畸形,下地干活会更苦,可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我躺在床上架着脚,脚痒得让我不禁嘴里念念有词。感觉好像有一群蚂蚁正在石膏里觅食。我的腿从脚踝一直到大腿根都打上了石膏,根本没法瘙痒。

我正在用河边桦树枝编篮子,好让自己别总想着抓痒时,突然听见一阵仿佛来自地狱的轰鸣声,我抬头望向窗外,亨利·麦卡伦开着他的拖拉机来了。亨利熄了火,下了拖拉机。

“哈普在吗?”亨利大喊道。

“我在这儿。”我对着亨利喊道。

亨利来到卧室窗前,瞧了眼屋里。我们寒暄了几句,亨利问我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多亏麦卡伦夫人给我找的那位医生,”我说道,“多谢她帮我找医生过来。”

“我想你是该谢谢她,”亨利点燃香烟道,“你的石膏要打多久?”

我望着亨利身后的远处,瞧见弗洛伦丝和孩子们正在犁地。我想说的是,我的家人正在炎炎烈日下拼命干活,而我却坐在这边和亨利闲聊天,这比我的腿更让我感觉疼。“大概还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我答道。

“真的吗?”

“真的。”

“你知道吗,我在一战时曾伤过腿。根据我的记忆,要几个月之后才可以拆石膏,而真正能干活需要更久时间。”

“我身体好得快,从小到大一直如此。”我说道。

亨利吸了一口烟。我不出声地等着,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事情是这样,现在是四月的第二周,”亨利道,“正常情况下你们应该开始播种了,可你们的地现在还没翻完。”

“刚下过雨,我们必须得再耕一遍。”

“这我知道,不过如果有骡子的话,这点活很快就能干完。事实上,到周末他们还不能开始施肥,更不用说播种了。他们只有三个人,哈普。我的庄稼不能再等了。你是种地的,你应该明白这个。”

“不会拖那么久的。我们让莉莉·梅也下地帮忙了。”

“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小女孩改变不了什么,这你是知道的。”亨利把香烟弹到地上,“明天晚饭后,你让你儿子过来取骡子。”

后来,我察看我手所经营的一切事和我劳碌所成的功,谁知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在日光之下毫无益处。(《传道书》2:11)

“嗯。”我答道。我本想说点什么,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完了,哈普,我心中暗道,你又变成佃农了,你最好接受这个事实。

待弗洛伦丝带孩子回家吃饭时,没等我告诉她,她瞧着我的脸,道:“他要我们用他的骡子,是不是。”

“是的,从今天下午开始。”

“好吧,”弗洛伦丝道,“不管怎样,至少犁地能快点。”

大家坐下开始吃饭。其实算不上正经饭菜,只是教会的姐妹们早前给拿来的猪背膘和粗玉米粉,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做了饭前祷告。等我做完祷告,弗洛伦丝一直低着头,我知道她肯定在祈祷。她肯定也跟我从梯子上摔下来之后每天祈祷的一样:希望大儿子荣塞尔早点回来,帮我们渡过难关。

* * *

(1) 二战期间,奥地利对犹太人也进行了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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