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测试

3.以下哪些学习方式不太有效?(多选)

A 对照笔记多复习

B 不看笔记,努力回忆所有知识点,凭记忆整理学习资料

C 在固定的书房里学习,要保持安静

D 学习场所不固定,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咖啡厅

E 边听音乐边学习

4.距考试还有1个月,以下哪种复习方式最有效?(单选)

A 考试前两天集中复习9个小时

B 今天复习3小时,一周后复习3小时,考试前一天再复习3小时

C 今天复习3小时,一周后复习3小时,再过一周最后复习3小时

D 一周后集中复习4.5小时,两周后再集中复习4.5小时

5.学期刚刚开始,小林要为自己制定学习方案,以下哪种方法会让小林在期末取得更好的成绩,也记得更牢固?(多选)

A 上课听讲,考前集中一段时间翻看笔记复习

B 每节课前先做课后习题,带着问题听讲,考前翻看笔记复习

C 每节课前先做课后习题,考前进行自测,针对性复习

D 上课听讲,每个月自测一次,直接去考试

E 每节课前做课后习题,课后给同学或自己讲解所学内容,考前自测复习

03

打破学习的好习惯:环境对学习的影响

喂,别忘了你的“脑维素”。

这是上大学时流传的考试忠告,至少也是我们那帮人之间的忠告。那时,我们一帮人常常光顾博尔德城区里一家嬉皮士风格的药店,柜台后面的角落里有一个货架,上面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这个装着棕色药剂,那个装着莲子,还有的装着大麻精油……其中有一种瓶子,正面贴着“学习辅助剂”的标签,背面的标签上列着各种草药、根茎、纤维以及“天然精粹”等配方成分。

还有一样虽然没有列出来,不过也已经算不上是秘密的成分:速度。

用上一剂,会让你觉得充满自信和干劲儿,能让你专心学上一个通宵。这是它的好处。不过,它也有坏处。等连续用上几次之后,你终会忽地精疲力尽,倒头就能睡死过去,连个梦都不会做。这对于我们这些需要高负载运作的“学习机器”来说,绝对不是好事,毕竟这太危险了,尤其是在耗时漫长的考试中,你很容易坐在那里就昏睡过去。胆敢闭上眼睛一秒钟,你就完了,铅笔掉到地上你都不会知道,恐怕一直要等听到这句话时才会醒来:“时间到,请把你们的考卷交上来。”

而那句忠告就是提醒你,关键时刻要保持头脑清醒。当你觉得快要不行了的时候,赶紧补上一剂,以确保你的最后冲刺。

经过这么几次之后,我便开始怀疑这东西里面是否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名堂。当我靠“脑维素”学习的时候,我会相当狂放不羁,不停地自言自语、来回踱步。而每到该考试的时候,我都特别希望那股子狂放的劲头能回到我身上来,希望还能听见脑子里的自言自语,还能感觉到头脑与复习题之间那种实质性的联结。我开始相信,临进考场之前再用上一剂“学习辅助剂”,就能保证那联结的畅通。那东西不仅能让我们保持头脑清醒,还能让我们觉得头脑跟学过的东西更加贴近,实际上,我们都觉得它真能让我们记起更多的东西来。

【由微信公众号「今日干货分享」提供,仅用于交流学习】

学习是否要保持一贯性

我们是不是都确信这是真的?那哪能呢,我们从来没有验证过。而且,就算我们想要验证,也不知道该怎么去验证。可是我们仍然觉得像是有了保命符,能让我们的脑子在考试时也跟复习时“一样灵光”。实际上,事情也真差不多就是这样,尤其是到了期末考试那一周,每天都要考两门甚至三门功课的时候。那种高强度的压力往往能把我们的一切坏习惯都给逼出来,从巧克力到抽烟,从“脑维素”到啃指甲,要么就是一整箱可乐,甚至是比那劲道更厉害的东西。当你被考试逼进了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你还真愿意相信某种你喜欢的“学习辅助剂”能提高你的考试成绩,因为它的确能带给你莫大的信心和安慰。于是我们就都这么过来了。

因此就有了我们的“应考理论”:“脑维素,就是你用惯了的脑维素。”

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如今的我再回过头去看,仍然认为当初那些“应考理论”虽然纯粹是我们那帮学生的自圆其说,但那毕竟是在校学子能做出的最好的自我学习调整。那时我们还有好多光怪陆离的所谓“理论”,从恋爱到发家致富再到搞好功课,只是那些早都被我扔到了脑后。可是,千千万万的学生如今还在继续使用着他们自己发明的各种“脑维素”,而我觉得,这类东西的魅力之所以能持久不衰,其根源恐怕比单纯的“美好希望”要更深层一些,这类东西及其“理论”,其实跟我们从上学第一天起就反复听到的“好的学习习惯”的教导十分吻合:凡事要保持一贯性。

从20世纪初期开始,“保持一贯性”就成了各种教育指南的标志性指导,这一基本原则已经融入了几乎所有想当然的“学习好习惯”当中。要有固定的习惯、固定的日程、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专心学习,别的什么都不要管。在家里或者图书馆里找个安静的角落,大清早也好,深夜里也罢,每天都要在那里坐上相当长一段时间。这类观念至少可以追溯自当年清教徒的生活习惯, (1) 以及他们对习经的虔诚追求,至今仍未有半点改变。“找一个安静的、没有任何干扰的地方学习”,贝勒大学(Baylor University)的学习指南开宗明义就是这句话。不止贝勒大学,实际上不少大学的学习指南里都会有这样的语句,而且后面还有:

“培养固定的学习习惯,每次学习都要那样。”

“戴上耳塞或者耳罩,挡掉噪音的干扰。”

“如果有人劝你换个时间再学,不要听。”

……

诸如此类,都是告诉你要如何在学习时保持一贯性。

如果你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借助“学习辅助剂”和“脑维素”之类的“应考理论”,究其根本也是这么一回事。在复习的时候,以及在之后考试的时候,都使用同样的“脑维素”或者说增强脑力的东西,虽然不可能等同于清教徒式的习惯,但这里的关键就是要保持一贯性。

而且,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这么做也是正确的。

一边学习一边狠狠糟蹋自己的身体,从各种角度上来说都等于浪费时间,千千万万的年轻学子往往在吃尽了苦头之后才会明白这一点。但是总的来说,如果考试时我们的心神状态能跟复习时一样,那么的确容易获得更好的成绩——没错,这里所讲的心神状态包括喝了含有酒精或者大麻类饮料之后的微醺,以及服用了兴奋剂之后的神清气爽。

这么学就对了

学习的时候我们是什么感觉、在哪里学、在什么地方学等,以及人的情绪状况、专注程度、直觉感触等,都会对考试成绩产生影响。

如今,针对这些影响的科学探索不仅包括对内在心神状态的探究,也包括对外部周遭环境的探究,这些探究已经揭示出学习中我们不曾注意到的、极其微妙的不同侧面,如果我们能对这些成果善加利用,必将大幅提高我们对时间的利用率。不过很有意思的是,这些科学成果也摧毁了多年来要“保持一贯性”的传统教诲。

环境的还原是增强记忆的法宝

故事要从这里讲起。英国苏格兰的奥本市坐落于南赫布里底群岛的马尔湾附近,是潜水爱好者的首选之地。这里离“蓝多号”沉没处不远,这艘美国蒸汽海轮1934年在那里折为两段,鼻子朝下扎入了约46米深的海底,此后,这里便一直吸引着潜水爱好者前往探险。除此之外,附近还有五六艘沉船,包括1889年沉没的爱尔兰“赛西斯号”,以及1954年沉没的瑞典“西斯潘尼亚号”。另外,这片海域里还有众多角鲨、章鱼、乌贼,以及海蛞蝓、海兔之类可致人迷幻的软体动物,在水下兴风作浪。

1975年,就是在这里,来自附近斯特林大学(University of Stirling)的两名心理学家招募了一群潜水员,主导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学习实验。

这两位心理学家,一位叫戈登(Godden),一位叫巴德利(Baddeley),他们想要借此实验来验证不少研究“学习”的理论家所信奉的一个理论假设:假如一个人能进入到跟上次学习时相同的环境中学习,那么他能回忆起的上次学过的东西就会更多。这其实是侦探小说的一个翻版:“现在,希金斯夫人,让我们回到谋杀的那天夜里。你都看见了什么?听到了什么?请告诉我。”跟这位侦探家一样,心理学家们的假设认为,上次学习时的周遭环境,包括光线、墙纸、背景音乐等,能给大脑发出提示信号,从而能提取出更多的信息来。这两者间不同的是,希金斯夫人需要回忆的是一段戏剧性场景,一段“自传体记忆”,而科学家们则想通过相同的途径,也就是他们所说的“还原”,来找回更多的数据信息,这就是由爱沙尼亚心理学家恩德尔·塔尔文(Endel Tulving)命名的“语义记忆”。

这样的观点未免有些太离谱了点,毕竟,天底下有谁会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学习等腰三角形的定义、离子键的定式或是《第十二夜》( Twelfth Night )中维奥拉的角色台词呢?而在戈登和巴德利以神来之笔设想出他们的实验方式之前,人们对此研究所得出的证据也实在算不上靠谱。比如,在此之前的实验之一是让参与者带上耳机,一边要努力记住所听到的一长串单词,一边要把脑袋伸进一个满是各色彩灯闪烁的大箱子里,结果有两个人因为被灯闪得恶心而不得不退出实验;另一次实验则是把参与者绑在长长的跷跷板上,让他们一边记诵毫无意义的音节,一边绕着支点上上下下,就像是在搞校园恶作剧一样。 (2)

虽然这些实验的结果似乎证明了“还原”的确能增强记忆,但是戈登和巴德利并不感到信服。他们不太认同那些由心理学家们创造出来的“环境”,而是想要自己找到一种虽然不同寻常但却是自然存在的环境,并在这样的环境中验证一下“还原”理论。于是,他们招募了18名潜水员,请他们在水下6米的地方学习一份有36个词汇的单词表。研究人员随即把这些潜水员分作两组,一个小时以后,一组在干燥的地面上接受考试,另一组则带上他们的潜水用具回到水下,借助防水话筒接受地面工作人员的考核。

结果证明,考试地点对考试成绩的影响的确相当明显:在水下接受考试的人与在地面接受考试的人相比,前者能回忆起的单词数量比后者多出大约30%。这可是相当大的差距!由此,两名心理学家针对这次实验得出结论:“如果能还原到最初学习时的场景中,记忆效果的确会更好。”

也许是从潜水面罩前“咕噜咕噜”窜过的气泡起到了提示作用,强化了单词学习时对元音的印象,也许是因为呼吸器有韵律的节奏,也许是因为氧气罐的重量,也许因为一群群蜂拥而过的海蛞蝓,也许还因为那些“语义记忆”中已经渗入了“自传体记忆”的背景,即一边潜水一边学习的境况……也许上述所有原因都应该算在内。不管怎么说,从在水下学习的情况来看,“还原”的确起了作用。

“奥本实验”给了后来者以鼓励和信心,更多人针对环境对记忆的影响进行了各种各样堪称“乱拳式”的探索。这类研究使用的学习材料几乎都是单词表,或是单词对照表,考核方式基本上都是自由回忆式。

举例来说,在一项研究中,参与者先用蓝灰色卡纸学习了一组无意义音节,在随后的考核中,用同样的蓝灰色卡纸接受考试的人,与用其他颜色比如红色卡纸接受考试的人相比,能记起来的音节数量平均多出20%。在另一次实验中,一组学生的监考老师是最初安排他们学习的老师,另一组学生的监考老师则是常规监考人员,结果,前者的成绩比后者高出10%。

还有一位心理学家,名叫史蒂文·史密斯(Steven M. Smith),他在这一领域主导过最有意思的一系列实验,值得我们选一例来仔细看看,以了解科学家们是怎么定义并度量所谓环境背景的提示作用的。

学习的奥秘

1985年,在得克萨斯州农工大学(Texas A&M University),史密斯招募了54名心理学专业的新生,让他们学习一份有40个词汇的单词表。这54名学生被分成3个小组,一组在安静的教室里学习,一组在一段爵士音乐中学习,音乐选自米尔特·杰克逊的《人们使世界转动》,还有一组在古典音乐中学习,音乐为莫扎特的《C小调第24号钢琴协奏曲》。在学生们进入指定教室学习之前,音乐已经开始播放,因此这些学生并不知道音乐背景也是这次实验研究的一个相关部分。参与者们在教室里花了10分钟时间努力记忆,然后全部离开。

两天之后,这些学生被召请回来,在没有任何预告的情况下,接受了记忆考核,看他们之前学过的单词还能记起来多少。这一次,史密斯给他们不少人换了背景音乐。准确地说,他把原来的每一组人又细分成了3组,当初在爵士乐教室学习的学生,有一部分仍然在原先的爵士乐教室里考试,而其他人则有的去了莫扎特教室考试,有的去了安静的教室考试。与此相对应,那些当初在莫扎特教室以及安静教室学习的学生,也都被分作了3组,要么回到相同环境参加考试,要么去到另外两间不同的教室接受考试。其他的,则都没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除了他们的考试成绩之外。

史密斯发现,那些在爵士乐教室学习并考试的学生,能记得的单词数量平均为21个,比那些同样在爵士乐教室学习、却去了另外两个教室考试的学生平均成绩要高出一倍。同样,那些在莫扎特教室学习并考试的学生,能记得的单词数量也是其他当时在莫扎特教室学习、却去了另外两个教室参加考试的学生的两倍。

下面就是最有意思的地方了:那些在相同条件下学习并参加考试的学生中,在安静教室学习并考试的那一组成绩最差。这组学生能记得的单词数量平均只有在爵士乐及莫扎特教室学习并考试的学生的一半,11个比21个。这非常奇怪,而且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个从来不曾想过的问题:“安静”有没有可能会阻塞记忆?不过答案是“否”,不然,那些在爵士乐教室学习、后来到安静教室考试的学生,成绩应该比去莫扎特教室考试的学生更差才对,可并非如此。同样,在莫扎特教室学习、后来去安静教室考试的学生,成绩也并不比去爵士乐教室考试的学生差。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只看高分那一部分的话,倒是能与“还原”理论相吻合:背景音乐能通过潜意识的渠道自己跑进记忆网里去藏起来,一旦遇到相同的音乐,提示作用便会带动更多的单词浮出脑海。可是,在安静教室学习并考试的学生所得出的低分成绩,却非常难解释得通了。史密斯认为,这也许是因为缺乏任何能起到提示作用的信息来诱发“还原”效果。“学生们没法把不存在的声音编入记忆编码,正如他们没法把任何其他未曾出现的提示编入记忆编码一样,比如没有拧疼自己,也没有好吃的点心。”他写道。因此,这次实验证明,与有音乐背景的学习环境相比,安静的学习环境显然过于苍白了些。

当然,史密斯及其他人的实验本身并没能告诉我们该怎样学习。我们没办法在考试的时候弄出自己的音乐提示,当然也没办法重新布置考场,配备上与我们当初的学习环境相同的家具、墙纸乃至氛围。就算我们真能那么做,也弄不清楚哪些提示是重要的、到底有多重要。即便如此,这些实验也仍然为后人研究到底该怎样学习建立起了两个相当有价值的基点。

其一就是,过去我们关于该如何学习的想当然的说法恐怕是错误的,至少是值得怀疑的。与其相反,学习时周围若能有点什么,比如响着音乐,要比什么都没有更好,因而,对安静学习场所的推崇便到此为止了。

第二点说的是,学习时,我们吸纳到脑海里的东西与我们能意识到的那部分相比,要多很多,其中一部分还会直接影响我们的记忆力。只不过,音乐、光线、周围的色彩等这些科学家所指的背景提示效果,都是些抓不住、摸不着的东西,未免让人烦恼。那些东西往往都在潜意识里,根本就无影无踪。好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还能有机会看到这类提示所起的作用。请回想一个场景,一个你能清晰地记得在哪里、在何时学到了什么的场景。我这里说的并不是你听到自己入选高中明星队的情景,也不是你被授予舞会皇后时的事情,我想说的是一个学术上、资料上、语义记忆上的场景,比如,是谁暗杀了斐迪南大公,或者苏格拉底是怎么死的、死因是什么。

我来说说自己的一个例子吧,那是发生在1982年的一件事。有天深夜,我在大学的教学大楼里复习功课。在那个年代,那栋大楼通宵开放,你可以随便走进某间教室并将其据为己有,摊开你的东西,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没有同学会拿着啤酒冲进来,也没有其他诱惑。我常去那里复习,有时整栋大楼里除我之外,就只有一个在大厅里来回晃悠的老头儿,衣冠不整,人却友善,那是位退了休的物理老师。偶尔,他会晃悠进我复习的那间教室,跟我说上几句话,比如问我:“你知不知道手表里为何要用石英石?”我说不知道,于是他就给我讲解一通。他是个正统的人,学识渊博。那天夜里,他又晃悠了进来,问我知不知道怎么用几何图形推导勾股定理。我真不知道。

勾股定理是一个著名的数学定理,说的是直角三角形中,两条短边的平方加起来等于长边的平方。在我的脑海中,那就是一个公式:a 2 +b 2 =c 2 ,至于我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学到的,却完全没有印象了。

不过这天晚上,我却学到了一个简单而又漂亮的推导方法,而且至今我仍能“看见”那老头儿的穿着,蓝色的宽松裤,都提到胸口了,也能“听见”他的声音,尽管咕咕哝哝很难听清,更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在什么位置画下了如图3—1的图形——黑板的左下角。

图3—1 勾股定理的几何推导法

推导演算是这么做的:先计算出长边c 的平方,然后在等式的另一边加总大正方形里所有小图形的面积:4个三角形的面积=1/2 b ×a ×4,加上中间小四方形的面积=(a —b )2 。你来试试看,简化等式的右边,看看能得出什么结果。

后来,每当我独自坐在某间灯光昏黄的教室或是会议室里时,比如开会前我第一个到了,就总会回想起这个推导过程。房间里的提示把那天夜里的情景带了回来,也把那次演算带了回来,尽管画好那些三角形需要花点力气。

只要你能看见、能意识到,那这种背景就成了提示。我能回忆起推导过程也是因为这过程本身就是那段往事的一个片段,已经成为我“自传体记忆”的一部分。科学告诉我们,学习时,潜意识也有一定的价值,至少对于新吸纳的记忆会颇有帮助。不过,记忆倒也并非每次都能借助于潜意识,比如,当我们沉浸于分析某个问题的时候,周围的事情便可忽略不计了,而且也并非事事都能变作潜意识,只是有时会有这样的效果而已。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是为了学习,我们当然要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优势了。

我还能记得那天夜里的其他一些事情。一般来说,那个教物理的怪老头儿过来找我的时候,我是不会有多少耐心的。毕竟还有功课要做呢,我才不稀罕他来给我上一堂有关石英石特性的课。可是那天夜里,我已经基本完成了该复习的功课,倒是有心情放开来聊聊天。因此,我开开心心地坐在那里听他讲,甚至有耐心听他絮叨:“如今那些物理系的学生,已经学不到这样的东西喽……”

那种心境,也是我学习时“环境背景”的一部分,对不对?肯定是的,我都记得呢,否则我才不会老老实实坐在那里听他讲解。如果心理学家关于所见所闻皆有助于记忆“还原”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他们也应该告诉我们,内在的心境状态同样能起到“还原”作用,包括嫉妒、焦虑、躁怒、自信等所有这些当时从我们的脑海中飞驰而过的各种情绪,都应该算在内。

问题是,它们是怎么起作用的?

内在心境对记忆的影响

任何一个刚跟人闹崩却还企图坐下来学习的人,肯定都不会怀疑心境对学习效果的影响有多大。心境会给我们正在做的任何事情染上一层色彩,情绪太过强烈时,甚至能主宰我们的记忆。关于这一点,最确凿的证据来自精神病学中对于躁郁症的研究。患有这种病症的人,情绪的起伏波动会非常极端。他们的情绪变动大约以几星期到几个月为周期,一时间活泼开朗精神亢奋,一时间沉郁沮丧满心灰暗。这些病患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情绪周期往往决定了他们能记住什么以及记不住什么。

“在这样错乱的精神状态中,人常常会进入一种特殊的或痛苦,或欣喜,或孤独,或恐惧的情绪波动中。”凯·雷德菲尔德·杰米森(Kay Redfield Jamison ) (3) 写道。她不但是一位心理学家,而且本身也是一名躁郁症患者。“当你处于兴奋状态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思绪和感触有如流星一般,频频飞速划过脑际,你不由得跟着这些思绪和感触飞奔,直到你遇见更美丽、更明亮的流星……但是,不知从何时何处开始,一切就都变了。飞奔的思绪飞得太快,而且太多,神思的明澈没有了,你整个人都被埋在了困惑之中,记忆也跑掉了。”

的确是这样。1974年的一次研究报告显示,患有躁郁症的人,记忆能力会随着自身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在亢奋状态中发生的事情最容易在又一轮的亢奋状态中回忆起来。同样,在消沉低迷的时候,他们又容易回忆起当初消沉低迷时发生过的事情、学习过的概念。这一研究报告的执笔人写道:“与处于不同的心境状态相比,在相似的心境下,相关资讯或是发生过的事情会被更加完整地再现出来。”

但是,躁郁症毕竟属于很极端的案例,探讨“学习科学”的科学家们不太可能依据那些病患的情况来度量情绪对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响。对大多数人来说,情绪来来去去,虽会给我们的经历染上一层色彩,也不至于能主宰我们的经历。虽然情绪对我们的记忆有相当大程度的影响,但比起那些躁郁症患者来说,终究要小得多了。而若要严谨地度量情绪对记忆的影响,则意味着研究者必须让一群被试全都进入某种特定的情绪,还要让他们稳定而持续地处于那种情绪之中。这显然很难做到,因此,研究学习科学的科学家们便不再把目标锁定在情绪带来的影响上,而转向了如何影响“人的内在精神状态”,即转换心境状态上。

那时正是20世纪70年代,成千上万的年轻人都在尝试各种能转换心境状态的药物,以摇头丸和大麻为甚。这些人大多是大学生,以娱乐为目的,原本并没在意药物效果会对他们的学习成绩有什么影响,只图自己开心。可当时各种关于这类药物对学习可能有辅助效用的传言十分盛行。致幻剂据说可以“扩展智力”,也就是能让人拓展出对这个世界思考的新视角。大麻据说可以让大脑看到意想不到的联想,但结果往往联想得太多,以至在深夜复习时塞了满脑子的无用垃圾。转换心境状态的确会强化人的体验感受,不过,这是否也能强化记忆呢?

关于内在学习环境的严谨研究可以说是从对这类以娱乐为目的的药物的研究开始的。这项研究的主要出资人是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美国政府资助了一系列实验,我们不妨称之为“药物影响与学习效果的研究”。在那之前,各种研究报告频频发表,建议适量服用某些药物可以达到一种所谓“状态依赖性”的学习效果,也就是“学习辅助剂”的效果,比如巴比妥类药物以及酒精。而由官方资助的这些研究则希望能弄明白其中真相。

这一系列的实验大体上都依照了一个相同的设计:先让人进入亢奋状态,然后学习一定的内容,几个小时之后,再检验这些人的记忆效果,不过此时有的人被重新送回到亢奋状态中,有的人则吞服了假兴奋剂,不能回到亢奋状态。下面我们来仔细看看其中一次实验过程,以了解那些兢兢业业的科学研究者和惯常抽大麻的人聚到一起,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学习的奥秘

1975年,由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的詹姆斯·艾希(James Eric Eich)率领的一支科研小组进行了一项实验,以验证大麻在加强记忆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也为探索药物会如何影响大脑对刚刚吸纳的新信息的处理,实验用的还是单词表。该科研小组招募了30名大学生以及刚毕业的学生,把他们带进了研究所的实验室,给他们每人一支大麻烟。不过,他们中一半人拿的是真大麻烟,一半人拿的是假大麻烟,尽管看上去、闻上去都跟真的一样,但里面不含真正起作用的成分“四氢大麻酚”。研究人员在报告中写道:“参与者先深深吸入一口,15秒后才吐出,每60秒吸一次。每支烟都配有烟嘴,能全部燃尽,一般来说,这需要8分钟的时间。”

这些参与者中没有初次尝试大麻的新手,都是平均每星期抽大麻烟5次的“老枪”。20分钟后,那些吸了真大麻烟的人已经进入了适度的亢奋状态,这是根据他们的自我评估以及脉搏速度等身体检查所确认的。而那些吸了假大麻烟的人则没有显现出任何类似的身体状态上的变化。

就在这时,让所有30名参与者全部开始学习。

他们每人拿到一份试卷,上面有48个单词,科研小组让他们用一分半钟的时间尽力记住其中的内容。这些单词是按类别分组的,比如“一组交通工具:有轨电车、公共汽车、直升飞机、火车”,或是“一组乐器:大提琴、风琴、小号、班卓琴”。按类别分组的方式也是为这次实验所要验证的一项内容而安排的:若想记住一长串东西,每个人都会寻找其中的规律,把看上去相似、听上去相似,或者有点什么关联的东西绑到一起来记忆。这群科研人员便想看看,吸食大麻是否会影响大脑做出这样的“高级提示”,是否会在稍后需要回忆单词的时候出现什么不同。因此,他们特意提供了这种分门别类的单词试卷。90秒钟时间到,单词试卷便给收走了。

4个小时后,大麻的药效已经完全消失,参与者们被带回到实验室,同时又得到一支大麻烟。上一次吸食真大麻烟的人,这次有的继续得到真烟,有的却得到了假烟;同样,上次吸食假大麻烟的人,这次有的继续得到假烟,有的却得到了真烟。20分钟的等待时间过后,他们没有得到复习机会,直接接受了考试。

其中一部分人的考试是“自由回想”:在6分钟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写下他们能记得的单词。另一部分人的考试则是“依提示回想”:考卷上按类别分组,比如“一组交通工具”,考生需在空格中填入尽可能多的该类别单词。

先说说“自由回想”的考试,其结果非常清楚:前后两次都吸食真大麻烟的人,记忆成绩比学习前吸真烟、考试前吸假烟的人要高出40%。而相反条件的那一组,即学习前吸了假烟的那一半人,成绩差距虽没有这么大,却也同样很明显:考试前也吸假烟的人比考试前吸了真烟的人成绩更好。可见,参与者大脑的记忆再现功能在大脑处于与之前学习时的状态相同时,无论是否处于亢奋状态,均体现出了最好水平。

为什么呢?“依提示回想”的考试结果为此提供了一个答案。参与这一类考试的所有参与者,成绩都高得整齐划一,无论他们前后是吸食了真烟还是假烟。

这么学就对了

这一发现说明,大脑处于适度亢奋状态也好,非亢奋状态也罢,其储存进去的单词数量是大致相同的:总之都装进去了。但是,在后来提取记忆信息的时候,大脑一定以不同的方式重组了这些信息。那把大脑里面的“提取钥匙”需在大脑处于与之前的状态相同时才会显得最清晰,无论是嗑了药还是清醒着。不过,一旦考卷上直接标出了“类别”提示,那把钥匙就显得多余了,因为已经有一把“外来钥匙”放在了眼前。

正如这次研究报告中所写的那样:“已被浸入了用药状态,比如摄入中等剂量的大麻后产生的状态的记忆提示能否起作用,似乎部分取决于需要提取该记忆信息时的大脑状态是否能得以恢复。”

这一真假大麻烟的实验同时还让我们大致明白了由药物滋生的内在记忆提示效果真算不上有多强悍。给人一个货真价实的提醒,比如考卷上的类别名称,就能轻易地盖过这种内在提示的作用。这一科研小组的研究员以及后来的科学家们还用酒精等其他药物做了类似实验,结果也都证明了以下结论:

学习的科学

内在提示和外在提示的确可以是相当有用的记忆提示,但在真正强有力的提醒面前,就都显得苍白无力了。

要说学习时大脑对信息的吸纳特点,以这内在和外在提示效用的角度来看,还真像是一个在餐桌上眼睛到处乱瞟的人。他不但会一直关注餐桌上的主话题,比如布置的作业、乐谱上的音符、资料数据等,偶尔插上几句嘴,还会时不时地扫视一下周围,关注房间里有什么布置、有什么东西、什么声音、什么气味,同时还关注着他自己的身心内在反应,有什么感觉、情绪等。这些他所关注到的“环境因素”,包括背景音乐、烛光摇曳,还有自己的饥肠辘辘,都会成为帮助我们这位就餐朋友今后回忆餐桌话题的提示。而如果餐桌话题的内容本身很新、很陌生,那作用就更明显了。但是,这些都仍然比不上一个直截了当的提醒。

说到此,我不禁再次想起那个用几何图形推导勾股定理的往事。时隔30多年,重新回想起那天深夜在那栋数学大楼里的情景,固然能帮助我再次从头推导那个公式,但正如我所说,要摆弄好那几个三角形还是要花点力气的。不过,假如当时有人把那幅图抄了哪怕一小部分下来,那肯定就能让我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小半幅草图强有力的提醒作用无疑要胜过当时周遭环境留给我的微弱的“还原”效用。

假如但凡有需要就能得到这种强效提醒,那这套运作系统可就太理想了。真若如此的话,一旦我们必须面对某项考试,我们便能轻松而准确地还原当初我们学习时的环境,播放出相同的音乐、照耀在相同的午后阳光下、调整出相同的心境状态……把大脑当初储存那些信息时,周遭所有的内在和外在特征全都给端出来。

要我说,这恰恰就是“学习辅助剂”的功效:我可以自己把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所、使用多少剂量,而且我也相信其中的“脑维素”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助我,把更多的信息汇集到我那不堪负累的脑袋里。兴奋剂以及其他那些东西之所以能成为那么多人心理上的依赖,就是因为它们的确能发挥出科研人员在研究中所需要的那种作用:迅速又可靠地把人的心境状态转换到某种特定状态中去。

但是,还有一种更好的办法,不但能有效利用内在和外在的各种提示,而且不必依赖任何特定的“环境因素”以及任何药物的“特殊效果”。

诀窍就是多换几个学习场所

我们先来看看图3—2这个矩阵表,请你尽量找出这份矩阵表中你能看出的任何排列组合规律,以便记住这些数字和字母。

图3—2 矩阵表

放弃了?可以理解,因为这表里其实没有藏着任何规律性的东西,设计这个矩阵表的人有心把它弄成这个样子,故意彻底打乱了排列组合,目的就是要把记忆难度提得尽可能高。

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莫斯科大学一位神经心理学家亚历山大·鲁利亚(Alexander Luria)在研究记忆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位名叫所罗门·舍列舍夫斯基(Solomon Shereshevsky)的报社记者。舍列舍夫斯基在一家城市报社工作,他的行为引起了主编的疑心。每天一大早,报社员工都要集合到一起,听取一长串当日各项工作的任务清单,包括事件、人物以及主编想要追踪的、有潜力可挖的新闻报道。这时,所有记者都在认认真真做笔记,只有舍列舍夫斯基例外,他甚至连笔记本都不带。主编认定这家伙是在偷懒,因此当面责问了他。

舍列舍夫斯基回答说:“我不需要做笔记,我都记住了。”于是他开始复述当天早上那份长长的任务清单,一点错漏都没有。不仅是那天早上的,还有前一天早上的、再前一天早上的。他说,他已经把所有的内容都记住了。这一超凡卓绝的本事镇住了主编大人,于是他建议舍列舍夫斯基去见见鲁利亚。

由此,一段闻名于世的合作研究开始了。在之后的40年间,鲁利亚把舍列舍夫斯基反反复复地考了又考。在其学术报告中,为保护舍列舍夫斯基的真实身份,鲁利亚将其化名为S.。对于他那迄今为止人们所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博大、精准的记忆力,鲁利亚进行了全方位的彻底探索。舍列舍夫斯基的记忆本领已经高超到了让人无法解释的地步,比如,他可以在15分钟内记住一整个矩阵中毫无排列规律的数字,而且能在一个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甚至10年之后,都还完整地记得。

不仅是数字,还有单词表、诗歌、文章选段等,他也同样能记得又快又牢,而且不仅是用他的母语俄文能够如此,用完全不熟悉的外文,比如意大利文,也能做到。

鲁利亚对舍列舍夫斯基那包罗万象的访谈内容都详尽地记入了他的著作《记忆大师的头脑》(The mind of a Mnemonist )。书中写道,舍列舍夫斯基具备一种被称之为“联觉”的能力,就是能把各方面的感知都串联合并到一起,而且格外清晰生动。比如,声音是有形状、有颜色的,字母是有味道、有香气的,“甚至连数字都能让我联想到图像,”舍列舍夫斯基告诉鲁利亚道,“就说数字1吧,这是一个体格健美、充满自豪感的男性;数字2,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女性;3是一个满心愁苦的人……再比如说87,我看到的是一个胖女人和一个捻着两撇翘胡子的男人。”他给每一桩他记住的东西都冠上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提示,不但包括了他内心生成的图像,也包括了学习时外在环境的诸多细节,比如鲁利亚说话时的那种音色。

舍列舍夫斯基无论回忆什么都能做到巨细无遗,单词也好,数字也好,声音也罢,全都如此,以至于他常常在完成一份答卷时连带出另一份答卷来,若是几份卷子都出自相同场所、环境背景完全一样,就更是如此。他必须刻意挡住与之有关联的其他学习材料自动往外冒。一次,他告诉鲁利亚说:“我想把脑袋里的东西写下来,这样我就不用再记着了,因此我开始把一些小事写下来,比如电话号码、别人的姓氏、该办的几桩差事,等等。可是后来发现,这一点也没用,因为在我的脑子里始终都能看见我写下来的东西。”他没有那个世人皆有的“遗忘过滤网”,而这常常使他十分苦恼。

1939年5月10日,鲁利亚让舍列舍夫斯基记忆一份由他特意设计的有数字和字母的矩阵。舍列舍夫斯基对着那个矩阵审视了3分钟,随后稍作休息,便一点错漏都没有地全部背诵了出来,无论是按横排走、按竖排走、还是按对角线走。几个月之后,鲁利亚又一次用这份矩阵表让他作答,事先完全没有预告,结果他写道:“两次答卷唯一的区别就是,后来那次答卷时,他需要多花一点时间‘恢复’上次答卷时的整个环境情形,直到他能重新‘看’到上一次我们坐着的房间、‘听’到我的声音,并再现出他自己盯着答卷时的画面。”舍列舍夫斯基为了“找回”那份卷子,让自己重新回到了5月10日的那次学习中。

舍列舍夫斯基是一个奇才,他的记忆方法是我们绝大多数人所做不到的。我们不可能把学习时的周遭细节“恢复”得那么详尽,就算真能做到,也不可能把记忆中的那份矩阵表完整无缺地“恢复”到当初的清晰程度。我们的头脑没办法像他那样运作。但是,舍列舍夫斯基对多重感官提示的借助,包括声音、图像、感觉等,仍然让我们对应该如何充分利用一切环境条件有了很大启发。

我们可以很容易做到成倍地增加与记忆内容相关联的感知提示数量,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使我们的学习场所加倍——多换几个地方。

学习的奥秘

变换一下学习场所,能给回忆带来多少帮助?

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三名心理学家主导的一次实验回答了这一问题。这三名专家分别是史蒂文·史密斯、罗伯特·比约克和阿瑟·格伦伯格(Arthur Glenberg),当时他们全部就职于密歇根大学。他们想要验证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把相同的学习材料分两个不同的地方学两次,那会有什么效果?

于是,他们找来一组学生,每人发一份单词表,上面有40个单词,每个单词都只有4个字母,比如“ball”(球)、“fork”(叉)。每个学生都要花两个10分钟来学习这份单词表,中间间隔几个小时。其中一半的学生,要么在一间窄小凌乱的地下室里学了两次,要么在一间整洁的、透过窗户能看到院子的房间里学了两次。而另一半学生的两次学习则安排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次是在小而无窗的房间里,一次是在整洁的、透过窗户能看到院子的房间里。两组学生,同样的单词,同样的顺序,同样的学习时间,一组在相同的环境中学习了两次,一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学习了两次。

史密斯告诉我:“我把自己这位实验老师也看作了整个学习环境中的一部分。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我打扮得像平常的我,凌乱的长发,穿法兰绒衬衫和建筑工地上用的靴子。而在现代派的会议厅里,我则把头发整整齐齐梳到脑后,打着领带,穿着我爸爸当年在我成人典礼上穿过的西装。不少曾在两个不同房间学习过的学生都以为我是两个不同的人。”

第二次学习结束之后,学生们还需给每个单词评分:该词引发的是人的正面联想还是负面联想。这实际上是一个小诡计,让学生以为实验目的在此,评分完毕就结束了,不用再想着那些词、复习那些词。而实验并没有结束。3个小时之后,研究者们要求学生在10分钟之内尽可能多地写出他们记得的词。这是实验的第三部分。考试场所则放在了另外一个不同的房间,一个“中性”房间,一间很普通的教室。周遭环境没有什么可供“还原”的,这一点跟以前那些针对环境背景对学习的影响的研究完全不同。这间屋子是所有参与实验的学生都没来过的教室,跟他们先前学习的场所也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

这么学就对了

考试成绩的差距让人意外至极。之前在同一间屋子学习的小组,平均能记起那40个单词中的16个。在两间不同屋子学习的小组,平均能记起24个。就这么变换了一下学习场所,竟能使记忆的提取能力提高40%。借用实验报告主笔者的话来说,这次实验显示出“环境背景的变换大大提高了记忆力”。

没有人能真正明白为何变换房间会比在单一房间学习对记忆更有帮助。可能性之一,也许是大脑储存单词时,在这间屋子里的存储编码略微不同于在另一间屋子里的存储编码,而两组编码中有相互交叠的地方,且两组的提示自然比单组更具效果。也可能是因为在两个不同房间里学习,使联结到每个单词、数据、意念上的背景提示自然比一间屋子的数量增加了一倍。在这间屋子里,米黄色的墙壁、荧光灯的光线、一摞摞凌乱的书给单词“fork”的记忆涂上了一层色彩;而在那间屋子里,“fork”这个词又与透过窗户洒进来的自然光、院子里的老橡树、空调机的嗡嗡声拴在了一起。学习材料被植入了两层不同的感知之中,而这至少给大脑多提供了一次机会,去“恢复”它所能“恢复”的学习时的周遭环境,从而提取出更多的字词或者概念来。也就是说,如果1号门打不开,那就去试试2号门。

其实,我们一向善于使用这样的镜头转换。比方说,我们想要回忆起某个演员的名字。首先,我们想到了他新拍的某部电影的片段,想起了他的容貌,但是想不起他的名字。于是我们转而回忆他出现在报纸上的头像、在电视节目上的精彩片段,甚至某次看见他在台上表演……就这样,我们用“多重脑镜头”最终搜索出他的名字,而且还会因此想起更多关于他的细节来。

史密斯后来还用上了数码技术。他用一小段录像剪辑来制造学习背景,以此代替把学生从一个房间赶去另一个房间的做法。例如,在一次典型实验中,他让参与者学习20个斯瓦希里语的单词,一共给了他们5次学习时段,每次学习10分钟。学习时,单词一个接一个地掠过一小段录像情节,只有画面,没有声音。参与者被分成了两组,其中一组在5次学习中都用了同一段录像剪辑,比如火车站里的情节,因此,同一个单词在每一学习时段中皆处于同一背景画面中,这就是“相同学习背景”了。而在另一组,同样的单词,每次学习时各用了一段不同的录像剪辑,比如暴风雨、火车站、沙漠景色、交通堵塞、家居客厅,因此,同一个单词在每一学习时段中的背景画面皆不相同。这里变换的只是一个视觉刺激,再没别的。即便如此,在两天之后的考试中,仍然是不同学习视觉背景的那一组表现更好,记起来的斯瓦希里语单词平均高达16个,而单一背景那一组的成绩,平均只有9~10个。

我必须承认,这样的实验太合我的胃口了,因为我就是那种不可能老老实实坐在那儿学上20分钟的人,我当然愿意相信这种不必坐着不动的学法更能加深学习效果,而且我常常希望这类环境变化能改善学习效果的证据还能更无懈可击一些。

坦率地说,这条探索之路仍然充满曲折。科学家们至今还在争论,到底哪些提示更为重要、在什么时候能起作用、能起到多大作用。毕竟背景提示的影响很微妙,很难在实验中准确地再现。甚至对“背景”的定义本身也像是一个不断移位的活动靶。假如说,该定义应该包括情绪、动作、背景音乐,那么更广义的定义就还应该包括我们在复习词汇表、历史章节以及完成西班牙语作业时的任何变化。想想看吧,用手抄写笔记是一种做法,用键盘敲打出来就是另一种做法。同样,学习时,站着学不同于坐着学,更不同于在跑步机上边跑边学。

这么学就对了

丹尼尔·威林厄姆(Daniel Willingham)是一位指导课堂学习技巧应用的顶级权威,他曾这样建议自己的学生:备考复习时,不要直接照着笔记复习。他对我说:“我告诉他们把笔记放到一边,重新整理学习材料,自己想出一套全新的重点概述来。这样做,会强迫你把学习材料都过一遍,而且是以一种不同的思路去过一遍。”

这不正与我们变换局部环境的做法异曲同工吗?

的确如此。而且,这些针对环境背景的研究最终还给了我们一个更有分量的提示:无论你改变了环境中的哪些方面,只要你改变了能够改变的,就会有效。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有一次讲到一个学习舞蹈的人。那个人在练习舞蹈时,从来都严格恪守他的老习惯,在同一个房间里练习,而那个房间里恰好有一个老式木箱。糟糕的是,洛克写道:“这一珍贵的老家具深深地融入了他的舞蹈,融入了他的每一次迈步、每一次旋转,以至于他固然能在那间屋子里舞得完美无缺,但是必须有那个老木箱在才行。他不能在任何其他场所表现得同样出色,除非那个老木箱或者一个类似的箱子摆在那个特别的位置上。”

而这一章的研究却是要告诉我们:把那箱子搬出去。既然我们无法预测需要展现水平的时候,周遭会有些什么,那我们最好在练习的时候就不断变换周遭环境。传统的忠告要我们建立起严格的学习定式,可是我们需要应对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突击考试、自发的临时竞赛乃至即兴演奏,谨守定式的做法显然行不通。我们要做的恰恰与此相反:换一个完全不同的房间,换一个完全不同的时间段 。拿着吉他到外面去,去公园,去树林。换一家不同的咖啡店,换一个不同的练习场。用布鲁斯替换古典音乐。这些针对惯常行为的每一个改变都会帮你把要学、要练的东西记得更牢固一点、更清楚一些,帮你把记忆保留得更长久。其实,这样的实践本身就能强化你的学习 ,让你学得的东西越发不必依赖于周遭环境。

* * *

(1) 清教徒很讲究日常生活的严格规律。——译者注

(2) 新生入学的时候,不少美国大学的欢迎仪式之一就是老同学以类似的恶作剧来“欺负”新同学。——译者注

(3) 全球躁郁症研究权威凯·雷德菲尔德·杰米森著有“躁郁天才”四部曲,其中《躁郁之心》(全二册)细腻呈现了她从少女时代起与躁郁症纠缠的心路历程;而《天才向左,疯子向右》(全二册)则详述了躁郁症与艺术气质和想象创造之间的关系。这4本书的中文简体字版已由湛庐文化策划、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编者注

04

拉开时间间隔:化整为零才能记得持久

在记忆科学的研究中,有一个最古老,也是最有效的学习技巧,可信、可靠且简单易行。心理学家对这一方法的了解已过百年,早已验证其针对需要记诵的学科或技能,如外语词汇、科学术语及概念、各种公式以及音乐中不同调性的音阶组合等,都有加深记忆的功效。可是,教育界主流几乎一直对这一方法全面漠视,很少有学校把它列为常规教学内容,更是很少有学生听说过这种学习技巧,除了从老妈式的唠叨里刮过一耳朵之外。可是,老妈的唠叨谁要听啊?

“宝贝儿,你为什么非要一次把所有东西都学完啊?今天晚上学一点,明天再学一点,不是更好吗?”

这一学习技巧叫做“分散式学习”,或者更常用的说法叫“间隔效应”(spacing effect),顾名思义,就是把一次集中学习打散成数次学习,并拉开每次学习之间的时间间隔。用这种办法学习,学得的东西不会更少,而记得的时间却能长久很多。老妈唠叨得对,与其一口气全都学完,还不如今天学一点、明天学一点,效果反而更好。不是好一点点,而是好很多。在某些情况下,分散式学习能让我们的记忆事半功倍。

从临时抱佛脚到分散式学习

并不是说“临时抱佛脚”完全没用。挑灯夜战这一招早已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一向保持着良好的业绩纪录——第二天准能提高考试成绩。可是,如果从学得有多牢靠这一角度来看,这种开夜车的做法却有点像是往一个粗制滥造的皮箱里狠命塞满了东西,没错,是能装一段日子,可不久就散架了。研究学习科学的学者们指出,习惯于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学习成绩从这学期到下学期的变化往往很戏剧化:“下学期才刚一开学,上学期学过的东西就已经全都不记得了。”华盛顿大学心理学家亨利·勒迪格三世(Henry Reodiger III)对我说:“他们简直就像是从未学过那门课程一样。”

“间隔效应”特别适用于全新内容的学习与记忆 。你可以自己试试看,先去准备两份记忆清单,比如15个电话号码或是俄语生词。其中一份清单,你今天学10分钟,明天再学10分钟;另一份清单,则在明天一口气学20分钟。等一个星期过后,考考你自己,看看那两份清单你分别记住了多少。好,现在就来看看你的这两份答卷:你能回忆起来的数量,两者间的差距应该非常明显,可你显然没有合适的理由能讲得通为何会这样。

我倒是觉得,这“间隔效应”很类似于洛杉矶的草坪养护。洛杉矶属于地中海气候,十分干燥,因此该市的文化之一就是悉心维护草坪的翠绿。我在那里住了7年,学到的草坪养护经验就是,每星期三次、每次半小时浇水的效果,远比每星期一次、每次一个半小时的效果要好很多。你一次用那么多水将草坪淹没,第二天,草坪看起来的确会更青翠一点,可是那祖母绿般的色泽绝对很快就会衰退掉。如果每隔两天浇一次水,每次水量适中,你就不必再躲着邻居的眼神了,而你用掉的水也决不会比每周浇一次更多,只会更少。“分散式学习”也是这么一回事,你不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也不需要更刻苦地学习,而你记住的东西不但会更多,而且还能更长久。

如此有效的学习法则本应迅速而彻底地从实验室打马奔向学校的课堂才对。这样做既能强化学习效果,又不需要多花半分力气和时间,哪个学生会不愿意呢?

可事情并没有这样发生,为什么呢?理由之一,每个当家长的都知道,要想让孩子安心坐下来做功课,一次就已经是很辛苦的事情了,哪还敢多来几次?理由之二则是,过去上百年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心理学家们很让人懊恼,也很没道理地把这一“分散式学习”的研究限制在了实验室的各项短暂实验里。

那就好像是医生明明已经发现了治疗糖尿病的有效药物,却偏偏又要再花50年时间去总结其分子结构特性,之后才肯拿出来给病人使用一样气人。一直到最近几年,学者们才总算详细总结出了“分散式学习”的最佳间隔时间。到底多长的时间间隔效果更好?是今天学一点、明天学一点?还是隔一天一次?还是一星期一次?假如今天是星期二,而历史课的大考定在了星期五,该怎么办?若是一个月以后才考呢?学习的间隔时间是否应该根据考试时间的不同而不同?

我认为,“分散式学习”的研究历史恰是一个解释何为“研究”的教学实例,尤其是本书所讲述的这类研究。科学研究,讲究的是一切须建立在实验和证据的基础上:验证、再现,可能的话再进一步扩展。这一传统的确无比珍贵,因为它为科学家们提供了一种共用语言、一套公用工具。正因如此,远在英国格拉斯哥的史密斯博士才可能知道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的琼斯博士在研究学报上发表的有关“对联法”验证结果的文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假如缺乏这样的科学通用语,就没有哪个领域能建立起大家都能接受的认知基础,研究者们会各自为战,根据各自的直觉发明各自的工具和实验方式,结果就会造出多如牛毛的、彼此间可能相关也可能不相关的东西来。

可是,这样的科学传统也同样能束缚人的手脚,“间隔效应”的研究便是因此而被禁锢了起来,数十年间只能在内参上探讨探讨。这一禁锢后来之所以被逐渐打破,一要归功于越战带来的社会动荡,二要归功于一位波兰年轻人的顽强奋斗,三要归功于一名资深学者最终发出的懊丧感慨:“怎么才能让这东西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派上用场啊?”这其实也是每个声称能提高学习效率的科学研究者都该好好反省的问题。正是这样的反省,最后终于帮助我们把“间隔效应”的研究从实验室中的好奇转化成了可供大家利用的工具。

间隔效应的发现

前面我们曾说到过赫尔曼·艾宾浩斯,正是他,为学习科学创立了首批“科研用语”,也就是那些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艾宾浩斯几乎耗尽一生来研究记忆:他自己编造出那些音节,然后反反复复地“洗牌”,组成各种长短不一的“音节表”,自己去学、去记,15分钟、1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再回过头来考自己,仔细对照每份答卷与原卷,并认真记下每次学习所花的时间。他每次都会做很复杂的记录,所有记录都会套入他的公式,然后回头反复检查公式、反复对照比较……之后,再拿出另一组来,尝试以不同的时间排表去学、去记,包括“分散式学习”的做法。

他发现,一组由12个无意义音节组成的“音节表”,如果他在头一天练习了68次、第二天再练习7次,便可以毫无差错地复述出来。可是,如果拉开每次学习的间隔,在3天的时间内总共只复习38遍,他也一样能做到分毫不差地复述。

学习的科学

艾宾浩斯写道:“同样的重复次数,若恰当地分成几组、拉开时间距离来完成,要比集中起来一次完成的效果明显好很多。”由此,他开创了一条历史先河,成为第一个发现“间隔效应”威力的人。

可是,接过他这一棒继续往下传的那位科学家,给这项研究定下的基调却使得整整一代人的努力几乎毫无进展。他就是阿道夫·约斯特(Adolf Jost),一位因提倡优生优育而闻名于世的奥地利心理学家。他以自己的方式继续着间隔效应的研究,尽管同样使用了无意义音节,并且在1897年发表了自己的理论,后人称之为“约斯特定律”:“如果两者在强度上完全相同,但在时间上一旧一新,则再一次的重复对前者的价值更大。”换句话说就是:刚刚学过一个新概念之后,你不必立即复习,因为这么做并不会加深多少记忆,甚至完全没有意义;相反,如果一个小时之后或者一天之后再复习,那才会有效果。

约斯特基本上只是重复了艾宾浩斯实验中的一种,并发现了完全相同的结果,然后公布了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定律”。他把自己装扮得像是“进一步发展”了艾宾浩斯的研究,可实际上只是原地踏步而已。

其他心理学家后来也纷纷跟进,先是以更多的无意义音节再三重复实验,之后渐渐以单词表和单词配对替代了前者。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一主题的科学研究在20世纪上半叶实际上是走向了倒退,尽管步约斯特后尘的心理学家们在这一时期的确也推出了大量的实验,其做法是:只请来少数参与者,以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为间隔,以一定重复次数为“一组”来研究“间隔效应”。结果,他们完全迷失在了这极其细小的间隔时间里。

到1960年,该领域的研究所获得的最大成功就是向人们展示出“间隔效应”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起到了作用”。举例来说,假如有人对你一口气连说三遍“詹姆斯·门罗是美国第5任总统”,你能记住一小会儿;假如那人每隔10分钟对你说一遍,也说三遍,你就能记住很长一段时间了。

如果你正准备跟你那10岁的弟弟来个“益智抢答”比赛的话,知道这一结论该有多好啊。可是,这种只关注极短时间间隔的研究却给人们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疑问,一直得不到解答:拉开时间间隔的学习能否帮助我们建立并维持住一个基础知识系统,一个在学校里和生活中真能用得上的系统?

到了20世纪70年代,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他们纷纷觉得过去的研究似乎一直都太“大题小做”了。有些人甚至开始怀疑该领域的传统研究思路是否正确,包括对艾宾浩斯实验方式的过分信奉。

“这一切,都是从反越战的抗议活动开始的,学生和年轻人那时候敢于质疑一切权威人士,”俄亥俄卫斯理大学(Ohio Wesleyan University)的心理学家哈里·巴利克(Harry P. Bahrick)告诉我,“就是从那时候起,怀疑开始变成了行动,人们纷纷站出来表达自己的声音。我们花了这么多年卑躬屈膝于这一领域的大人物们,可如今我们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老师和学生们所关心的并不是实验室里那些10来分钟的考试能记住或记不住多少单词,相反,他们想要知道‘间隔效应’对你学法语或者学德语能有多大帮助,对你尽快掌握数学以及物理概念能有多大帮助。可我们没法回答他们。所以,我们必须另寻出路才行。”

巴利克对继续拓展实验室之内的研究并不感兴趣,他想要打开门窗,让新鲜空气透进来,想要摆脱艾宾浩斯、约斯特等人的影响,挣脱旧的桎梏,想要验证更大范围的时间间隔,从一星期到一个月乃至一年,这才是与一生的学习相匹配的时间间隔。他想要研究如何利用分散式学习的方法来帮助人们掌握某种技能,比如汽车机械或者音乐技巧,他想要知道这种办法是真的颇有效果,还是效果小得其实可以忽略不计。要想拿出能让人信服的答案,他必须以某种人们不那么容易获得的知识来做验证,也就是说,不会是通过上班、读报、与友人聊天就能获得的知识。他最终选择了外语。而要切实施行他心目中的理想实验,所需要的参与对象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他必须找到能坚持好多年的参与者,既不会半途而废,也不会因故远行;既不会在实验期间走歪了路,最好还能自我监督。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巴利克一家人都是心理学家,他的夫人菲莉丝(Phyllis)是心理治疗师,两个女儿洛兰(Lorraine)和奥德丽(Audrey)是高校的研究学者,这三人都是很理想的参与对象。此外,巴利克还把自己算作了第四名参与者。他告诉我:“我不太敢说这本就是她们想做的事情,不过我觉得她们都愿意借此让我开心。没想到几年下来,这竟然成了我们的‘合家欢项目’,因为我们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围绕这些话题,我们总有很多话可说。”

学习的奥秘

实验的基本规则是这样的:菲莉丝、洛兰和奥德丽学习法语词汇,巴利克自己学习德语。他为每个人汇编了一份有300个陌生单词的词汇总表,每一份词汇总表又被分成了6个词汇小组,每组50个词,而每一个词汇小组还需按照不同的时间计划进行学习。比如,这一组词汇每两个星期学习一次,那一组词汇每个月学习一次,还有的是每两个月学习一次,等等。他们制作了学习卡片,一面写着法语或者德语,另一面则是英语。每次学习他们都专心致志,直到能全部记住那一组词汇表中所有的单词为止。这实在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冗长而乏味,他们为之花费掉了所有的学习时间,也从没得到过任何报酬。但是,这却成就了一个崭新的开端。首次针对“间隔效应”的真正的长期实验,也就是被他们称为“巴利克四人行”的学习研究,从此踏上了征程。

詹姆斯法与学习外语的新规律

这世上学习外语的最好办法,要我说,那叫“詹姆斯法”。怎么做呢?很简单,照着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长大的轨迹去做。这两位均是美国作家,他们的父母当初的做法恰是那种富裕而有文化的家长都会认同的典范:在你的整个童年时期,带你到处旅游,游遍欧洲、美洲,并且一路上都有人教你学外语。詹姆斯夫妇认定,他们的儿子一定要接受“感性教育”。这兄弟俩当中最有名气的是亨利·詹姆斯,他去过法国的巴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瑞士的日内瓦以及德国的波恩,每到一处,家里都请人来教他当地语言,他在每个地方都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回一趟老家,就这么度过了他的一生。结果他熟练地掌握了法语、意大利语和德语。

“詹姆斯法”即是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把外语学习和一流指导综合到一起。这跟那种孩子成长于多语言家庭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已经是很接近的翻版了。如果让孩子完全生活在一种语言环境中,让他不得不去说、不得不去理解这种不同的语言,他便能很快吸收这种语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正是詹姆斯兄弟的成长方式,他们也跟我们一样需要背单词,背动词、名词,但不一样的是,他们学外语的时候,大脑中的语言系统尚处于成长阶段。

如果你也能得到这样的机会,倒是一桩不错的事情。

可如果你没有,也就是说,假如你的童年时光只能在日内瓦、俄亥俄、巴黎、得克萨斯附近生活,可你偏想要学波斯语,那么你的天时地利可就糟糕透了。你必须去背诵很多“非感性”的东西, (1) 而且几乎是“单打独斗”。可除此之外你也没有别的办法,既没有秘密编码,也没有花招噱头。

这世上有数百万人把英语当作外语来学习,当作他们不得不面对的挑战,只因为他们需要从事某些比较特别的工作。比如科学界的工作,这不消说,还有政府部门、数码经济行业、旅游业以及贸易行业的工作。一个接受过良好英语教育的人能认识2万~3万个单词,外加好几百个成语以及惯用语。假如你是从头开始学,那要想储备起哪怕仅仅半数的词汇量,就已经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了。有人预计,假如每天花两个小时学习,那大约需要5年的时间才能做到。

而储备起这些词汇还仅仅是外语学习的一部分。还记得吗,按照“遗忘式学习”的理论,储存和提取是两件不同的事。比如,你虽已学过“epitome”(缩影)这个单词,也就是在记忆里储存了起来,也并不意味着你读到它、听到它的时候就能从记忆中把它提取出来。要达到“流利”的程度,也就是保证你那不断扩大的词汇库能随时供你提取,该用的时候真能用得上,那你还需要花费远比储存这些词汇多得多的时间。

到底要多出多少来呢?

学习的奥秘

1982年,几乎是和巴利克一家四口开始实施家庭实验的同时,一位名叫彼得·沃兹尼亚克(Piotr Wozniak)的19岁波兰大学生用他根据自己的体验所计算出来的结果回答了上述问题:多太多了。若按照他当时的进度,沃兹尼亚克认为他必须每天花4小时、连续几年的时间学英语,才能达到基本熟练的程度,足够让他看懂科学报刊、能和其他科学家进行交谈。可他根本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因为他还需要完成学校里大量的电脑科技以及生物学课程。

因此他想要探索出更有效的学习体系来,如果真有这样的体系的话。而唯一可能的实验对象,就是他自己。他搜集了需要背诵的3 000个英文单词、1 400条英文的科学资料作为数据库,然后将其平均分成三个大组,每一组都按照不同的时间进程来学习。他尝试着不同的复习间隔,两天、四天、一星期、两星期,等等,他做着详细的跟踪记录,以确定新学过的单词或者资料大约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记不起来了。

他很快注意到一些规律。他发现,第一次学习过后,一个新单词能记住一两天;如果第二天复习一次,那这个新单词能再记一星期;如果一星期时间到了再复习第三遍,那这个词能记住将近一个月。他反复调整以求复习的时间间隔恰好能维持住英语学习的清晰记忆,而且还编制了一个电脑程序来跟踪自己的学习进度。“这些最佳间隔是以两个相反的标准为根据计算出来的,”他当时写道,“间隔应该尽可能长,以维持最低限度的重复频率,同时最大程度地体现所谓‘间隔效应’的作用;间隔也必须足够短,以确保知识还仍然能记得住。”

不久,沃兹尼亚克便融入了这一体系的节奏之中,并将这样的节奏推广到了他所有学科的学习上,不但学在其中,更是活在其中。原本的英语学习实验后来演变成了一套记忆运算程序,再之后更变成了他的个人使命。到了1987年,他终于把这套体系汇编成了一套完整的电脑软件,叫作SuperMemo。这一软件根据沃兹尼亚克的计算法则指导用户学习,提供电子学习卡片以及一套日历计划表。某个单词在用户第一次学过之后,系统便会自动跟踪记录,并根据“间隔效应”按时重现。也就是说,每个之前学过的单词都会在即将进入遗忘时段之前自动跳出来,提示用户复习。这套软件不但简单实用,而且在20世纪90年代被做成免费软件之后,一飞冲天,备受年轻人青睐,特别是在那些有很多年轻人需要学英语的国度,比如中国和波兰。如今,这套软件已经有了一个商业网站以及一个应用程序。

实际上,沃兹尼亚克彻底改进了艾宾浩斯的原理,使其融入了电子时代。他的计算法则回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即复习间隔到底应该多长时间。

这么学就对了

要建立并维持一套外语词汇、科学概念或其他信息资料,他发现的最佳复习间隔是:第一次学过之后,一两天之内复习一次,然后过一个星期再复习,过一个月再复习。之后,复习间隔可拉得更长。

最少复习次数与最大复习间隔

到了1992年,研究者们终于看到,那原本只因好奇而起意的实验,实际上能在教育界发挥巨大的潜力。其中一组研究者展示的成果是小学三年级的加法学习,每天教一次、连续教10天的效果,远比每天教两次、连续教5天的效果要好很多。另一组研究者展示的是中学生在学习生物学科中有关细胞、有丝分裂、染色体等定义时,分成几堂课来学的效果远比只用一堂课讲完要好很多。而SuperMerno中设计的越往后拉得越长的复习间隔则被学者们证实,的确是在大脑中建立知识数据库最有效的做法,从而使“间隔效应”成为“从实验室研究走向教学实用的最非凡的奇迹之一”。这是内华达大学心理学家弗兰克·登普斯特(Frank N. Dempster)在评论中写下的一句话。

第二年,也就是1993年,“巴利克四人行”的报告出现在了《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 )杂志中。如果说沃兹尼亚克的贡献在于他确立了保持新学内容不至忘记的最少复习次数 ,那么巴利克一家的贡献则是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让人们看到了可用以毕生学习的最大复习间隔 。

这么学就对了

经过了5年的历程,巴利克一家把最高得分给了以最大间隔来学习、总持续时间也最长的那一份词汇表:每两个月一次、总共26次。那份词汇表的最后考核得分是76;与之相比,每两个星期一次、总共也是学习26次的那份词汇表的最后考核得分是56。

巴利克家的研究刚开始时,与两星期复习一次的那组词汇表相比,两个月的等候意味着他们会忘掉很多单词。但是,这两者间的差距很快开始变得越来越小,别忘了,他们每次学习时,都要求自己必须完全认得词汇表上所有的单词才肯罢休。而最终结果是,两个月一次的学习效果反而比两星期一次要高出50%。“谁知道呢,”巴利克说,“我是完全想不通。我还以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会忘干净所有单词。”

为何拉开每次学习的时间间隔能对学习效果有如此巨大的影响,至今人们仍在争论。根据学习间隔的长短不同,下面几个要素有可能分别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对于极其短暂的时间间隔,就是早期研究中所使用的几秒钟或者几分钟,也许会使大脑对快速重复的信息变得越来越不感兴趣。它刚刚听见了、也储存了那个数据,“詹姆斯·门罗是美国第5任总统”,而如果相同的内容重复第二次、第三次,大脑对其的关注就会次第减弱。

对于中等长度的时间间隔,即从数天到数星期的间隔,可能其他因素就会起作用了。请回想“遗忘式学习”理论的说法,遗忘以两种方式来帮助习得:主动的功用,指的是屏蔽掉相冲突的资讯;被动的功用,指的是部分的遗忘能使得随后的学习效果被加强,正如肌肉练习也是先消耗后增长一样。

我们在第二章中举过一个第一次遇见新邻居的例子——“贾斯汀和玛利亚,多好的名字啊。”你刚刚听过他俩的名字,自然记得,这时的提取能力很强,可是,储存能力却很弱,到了第二天早上你就不见得能说出那两个人的名字了。直到你听见隔着树篱笆传过来的声音:“贾斯汀!玛利亚!”你便立即又想了起来,而且至少能记住几天。也就是说,再次听到那两个名字触发了大脑的行动:提取信息!这让你联想到:哦,对呀,是那个贾斯汀·汀布莱克中的贾斯汀,还有那个玛利亚·莎拉波娃中的玛利亚。 (2) 这便使此后的提取能力变得比此前更强了一些。这一天你得以复习了一次,也就通过遗忘增加了记忆强度。

在许多情况下,分散式学习还能给人带来更多的背景提示,也就是我们在第三章所描述过的那种提示。还举新邻居的例子,你第一次知道那两个人的名字,是在一次聚会上,周围有好多朋友、诸多闲聊,还有手里的一杯葡萄酒。第二次,你听到了他们的叫声,隔着那道树篱笆。于是,这两个名字便被嵌入了两层背景当中,而不再是一层。当我们第二次复习一份单词表或者一份资料时,也会是这样的情形,除非你前后两次学习都是在同一个地方,那样的话,第二次的环境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以上讲述的这些方面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远低于“雷达”的探测范围,我们其实注意不到。不过,如果是相距一个月或者时间跨度更大的复习间隔,尤其是已经第三次或者更多次的复习,我们终归还是能感受到时间间隔所带来的一些好处的,毕竟那已经太明显了。

以巴利克一家的感受为例,跨度更大的复习间隔更有助于他们分辨出哪些词最有可能是他们不容易记住的。

学习的科学

“时间跨度越大,你忘掉的词也就越多,但是你也能因此发现自己的弱项在哪里,从而加以纠正,”巴利克说,“你会发现那些媒介,也就是你学习时用的提示、联想、线索等,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如果是没什么效果的东西,你自然会找出新的来取代。”

每当我第一次接触一份满是生词、很难理解的新课题时,比如新的软件系统、医疗保险的详尽内容、精神疾病遗传学等,可能头一天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去学习的结果是,第二天只记得寥寥几个术语,实际上等于做了无用功。那些生词、概念都是那么的陌生,以至于我的大脑不知道该如何把它们归类,也不知道该把它们放在哪里。那也只好认了。而如今,我会把这样的“首次接触”当作是跟对方随意打个招呼、稍微认识一下,而且我只会花20分钟的时间,因为我知道第二次20分钟的“会面”时,我会抓住更多的东西,就更不用说第三次了。结果我并没有多用半点时间,却能记住更多的内容。

到了20世纪90年代,经过实验室的超长孵化之后,“间隔效应”终于长出了腿脚,也长出了骨架,后来的进展更昭示着它生出了真正的肌肉。一个接一个涌现出来的课堂实验报告表明,间隔开来的复习的确能有效提高各种考试的成绩,无论是九九乘法表、科学概念定义还是词汇学习。事实上,在学习科学的领域里,没有什么比这能更加迅速、显著、稳固地增强学习效果了。然而,对于该如何“拉开距离”还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手册。关键问题依然是时间:如果以考试的时间为基准,什么样的复习间隔是最佳安排?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有没有这样一个公式?

备考的最佳复习间隔

为把“间隔效应”变成日常学习中切实有用的工具而付出过最大努力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是教师,同时也是科研学者。他们认为,学生通宵狂学一气,然后把什么都忘得干干净净,这真不能算是学生的错。一堂高质量的课程须能保证教学内容有足够的“黏性”,而在课堂上提供间隔开来的复习时段就是不错的办法。当然,教师们一直都知道应在课堂上带领学生复习,不过这通常是根据他们的直觉去做的,或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去做的,而并非是在科学记忆法指导之下的手法。

“那些听过我心理学入门课程的学生,新学年一回来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这实在让人受不了,”多伦多约克大学(York University)的心理学家梅洛迪·怀斯哈特(Melody Wiseheart)跟我说,“那真是又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上大学花费不菲,作为一名教师,你也希望上过课之后,学生不但能学到知识,并且还能记得住,这才是真正做好了你的工作啊。你当然想知道什么时候是复习关键概念的最佳时刻。根据‘间隔效应’,复习功课的最佳间隔应该是多久?让学生做备考复习的最佳时间方案究竟是什么?”

学习的奥秘

2008年,一组科研人员在梅洛迪·怀斯哈特以及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心理学家哈罗德·帕什勒(Harold Pashler)的带领下,组织了一项大型研究,针对上述疑问首次给出了中肯的答案。该科研小组招募了1 354名不同年龄段的人,通过互联网“远距离”进行了该科研项目。怀斯哈特和帕什勒的科研小组整理了32条相当生僻的资料,交给这些参与者学习:

“欧洲哪个国家消费掉的墨西哥辣味食品最多?”答案:挪威。

“谁发明了雪地高尔夫?”答案:拉迪亚德·基普林。

“哥伦布1492年出海寻找新大陆,启航那天是星期几?”答案:星期五。

“Cracker Jack牌米花糖包装盒上的狗叫什么名字?”答案:宾果。

每个参与者都有两次学习机会。有些人两次学习之间相隔10分钟,有些人相隔1天,还有些人相隔1个月,最长的间隔时间是6个月。研究人员还设置了不同的待考时间。最终,总共有26组学习与考核的不同时间排程,以便研究人员相互比较。

实验过后,研究学者们比较了所有26组不同的时间排程,并根据不同的待考时间计算出了最佳复习时间间隔。“简单地说,如果你想要知道什么时候复习效果最佳,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你希望那份记忆能维持多久。”怀斯哈特和帕什勒的科研小组写道。最佳复习间隔的大致时间范围如表4—1所示。

表4—1 最佳复习间隔

请你仔细看一看。表中的数据并非是卡死的,而是左右都可稍有增减,不过,这已经是相当准确的数据了。如果考试在一星期之内,而你想要把学习分作两次,那么你可以今天一次、明天一次,或者今天一次、后天一次。如果你还想再加一次复习,那可以加在考试的前一天,与第一次学习的相距正好在一星期之内。如果考试是在一个月后,那么最好的做法是今天学习一次,一星期之后学习第二次,如果要加第三次,那么再等3星期左右,依然安排在考试的前一天。考试的日子离得越远,也就是说,你需要保持记忆的时间越长,那么第一次学习与第二次复习之间的间隔越大,效果也就越好。

这么学就对了

研究发现,第二次复习与第一次学习之间的最佳间隔,与距离考试的时间间隔按比例递减。也就是说,如果距离考试还有一星期,那么最佳复习时间为第一次学习过后的一两天之内(20%~40%)。如果距离考试还有6个月,那么最佳复习时间为第一次学习之后的3~5星期左右(10%~20%)。不过,如果间隔时间比这再长的话,则拖得越长,考试成绩反而下降得越厉害。

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包括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这基本意味着你只消在一两天内或者一星期之内复习一次功课就足够了,大部分的学习与考试就都能做得不错了。”怀斯哈特告诉我说。

我们举一个例子。假如说,大约三个月之后,也就是学期结束之前,有一次德语考试。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利用其中至少两个月的时间来学习这次考试要求我们掌握的内容,最多只留两个星期左右来复习,当然,本科之后更高学位的学生除外。我们以15天为例吧,那就是我们留给自己的复习时间了。为方便起见,我们假设备考复习总共需要9个小时,那么,最佳复习计划就应该是这样的:第一天学3个小时,第8天学3个小时,第14天再学3个小时,可以有一天的调整余量。

每次复习的时候,我们都重复相同的内容。到了第15天,根据“间隔效应”,与一口气狂学9个小时相比,我们再不济也能考个旗鼓相当。而且,我们还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学过的单词能记得更久,至少能维持到这次考试之后好几个月。而下一次考试时,我们也会考得更好,比如说新学期开学时的考试。而假如这次德语考试因故推迟了两天,我们还能考得更好。我们备考所花的时间一样多,可学到的东西却只会多不会少,而且还能记得更牢固。

学习的科学

再说一遍,“临时抱佛脚”在紧急关头的确很有用,但问题是,所得记忆不会持久。而分散式学习却能让你记得长久得多。

没错,这么做需要先花点力气做做计划,毕竟没有什么是能平白得来的。但是,从学习科学的角度来说,拉开时间间隔来学习已经很接近于让你白得好处了。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了,也没有比这更值得你试试看的了。好好选个课题来试试吧。请记住,时间间隔最主要的功效就是让你的记忆保持得更长久。你可以选择学习外语、科学术语,或是背诵人名、地名、日期、地理常识甚至演讲稿。能记得的数据与概念越多,也就越有助于理解,已经有好几位研究者正在朝这方面探索了,包括数学以及其他科学类学科。不过以目前来说,这还只是一个很好的记忆手段。

那位从小得到“感性教育”的威廉·詹姆斯后来成为早期美国心理学界的一名哲学院院长,一生都在针对该怎么教、怎么学、怎么记忆提出自己的建议,尽管他并没有强调那些有幸由他家人出资而获得的海外游学经历给他带来的好处。1901年,他出版了一部著作,叫《对教师的讲话》(Talks to Teachers on Psychology ),其中就提到了一些有关“间隔效应”的作用:“临时抱佛脚的方法寻求的是在临考之前以高强度的学习把东西塞进大脑。但是,以这样的方式学得的东西,能建立起来的联想实在少得可怜。假如同样的内容能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背景下反复读、反复背诵、反复提及、反复练习,与其他联想挂上钩,那才能真正使其保留在大脑的记忆之中。”

而从那时起,又足足经过了100多年的研究,我们才终于能说得清楚这“不同的时间”具体该怎么安排了。

* * *

(1) 此处是相对于“感性教育”而言,即指无法生活在所学语言的环境之中。——译者注

(2) 前者是美国著名歌手,后者是俄罗斯网球名将。——译者注

05

先考试后学习:利用无知的潜在价值

在人生中的某时某处,我们每个人都曾遇到过那种“不用功就能考高分”的学生。“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手里拿着得了99分的卷子说道,“我都没怎么学习。”这样的事你躲都躲不开,哪怕你早已成年,孩子都已经上了学,你还是随时都能撞上。“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可是在这样的标准考试中,丹尼尔的成绩总会比别人高一大截,”妈妈到学校接孩子,儿子的成绩让她傻眼了,“但那肯定不是遗传了我的基因。”无论我们花多少力气,无论我们多早爬起来,总有比我们懒惰的人反而比我们考得更好,一进考场就能神奇地笔下生花。

我并不打算在这里解释那种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曾见过任何一项研究能证明考试靠的是独立、出色的个人能力,不曾见过任何证据能表明善于考试跟绝对音高辨识能力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我也不需要以任何研究来证明这种人的确存在,因为我自己的眼睛已经见证过无数次了。而且,活到这个年纪,我早已明白嫉妒并不能拉近我和这种人之间的距离。何止嫉妒没用,连更拼命地努力也一样没用。相信我,我早就那么做过了。

了解考试的真相

你唯一能得到的一张“考试护身符”,就是更深层地了解考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里的真相可不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情,它比你所想象的要多出许多不同的侧面来。

我要说的关于考试的第一个侧面就是:灾难总是难免的,对谁都一样。你打开考卷一看,一连串的题目都好像是另一门课程里的东西,这样的事情谁不曾遇见过?我倒是有一段好故事,总是拿来安慰在遭遇这种厄运后变得有气无力的自己。

温斯顿·丘吉尔年少时,曾经花了好几个星期为参加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做准备,那是当时很有名气的一所英国男校,他特别渴望能考进去。到了1888年3月的那个重要日子,他打开了考卷,却发现考试的重点不是历史也不是地理,而是他意想不到的拉丁语以及希腊语。他的大脑当即一片空白,竟然没能回答出哪怕一道题来。他后来写道:“我在卷子的最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我也写下了考题的编号‘1’。想了很久之后,我又在这个编号前后添加了一对括号,变成了‘(1)’。但是从那之后,我实在想不出任何能跟那道题有关的、切题或是正确的词句了。除此之外,卷子上还留下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墨点和几块污迹。我盯着那令人伤心的斑点,整整呆坐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考官走了过来,拿走了我那张大大的卷子,送到了校长的桌子上。”

那可是温斯顿·丘吉尔啊。

我要说的第二个侧面就没有这么浅显易懂了,尽管它深植于比上面的例子要更为常见的另一种考试失败之中。我们打开卷子,看见了熟悉的题目,知道那是我们学过的,而且还是在书本上用黄色荧光笔划过重点线的东西,是我们昨天都还能轻易背出来的名称、概念、公式。没有偏题怪题,没有粉红色大象, (1) 可是我们仍然考砸了。这是为什么?到底怎么回事?我自己就这么干过一次,那算是我最倒霉的经历之一了:三角函数课的期末考试,我需要考个高分,好让我高三时能选上大学预科课程。我花了好几个星期做准备,我记得进入考场那天,自己状态挺好的。等卷子拿到手、看到考题之后,我还松了口气。里面有两三个我学过的概念,还有好些看起来很眼熟、我至少练习过十来次的题目。

我当时想,我肯定能行。

但是最终,我的得分却只有50分多一点,几乎是平均成绩的中心点。如果换成今天,这样的成绩可能吓得家长赶紧打电话给精神科医生了。我能怪谁呢?只有我自己。考试时,我虽然认得那些东西,可我却不知道厄运就在其中。我是个“不善于考试的人”。我为了这些并非真正缘由的东西狠狠责怪自己。

真正的缘由不在于我学得不够努力,也不在于我没有善于考试的“基因”。我的错误在于误判了自己对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 。我被糊弄了,被心理学家称之为“熟练度” 的东西给糊弄了,我以为既然今天轻易就记住了这些数据、公式、概念,那明天或者后天也一样能记得住。这种“熟练”错觉非常强烈,以至于我们觉得既然已经“拿下”了某次作业或某个课题,那再去复习也就没什么用了。我们忘记了我们会忘记。各种“帮助”学习的小手段都能造成这种“熟练度错觉”,包括划荧光线、做一份学习大纲乃至得到一份老师给的或者书上提供的章节概要。这种对熟练度的错觉是自动形成的,而且是潜意识里的念头,往往让我们对哪些东西还需要复习或是练习做出误判。

这正如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心理学家纳特·科内尔(Nate Kornell)对我说的那样:“我们都知道,如果某样功课你前后隔开来学习两次,那么第二次学的时候往往不太可能再去动脑筋思索,因此不少人以为那么做只是得不偿失。可事实恰恰相反,尽管你觉得再难以学到什么了,可实际上你却能学到更多的东西。‘熟练度’会糊弄你的判断。”

因此,今后我们不应再把考试失败归咎于“考试焦虑症”了,更不必怪罪自己有“蠢蛋症”,尽管很多人都是这么做。

学习的科学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比约克夫妇的“必要难度”原则:你的大脑越是费尽力气地挖出某项记忆,你对其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深,因为提取能力与储存能力都被增强了。而“熟练度”却恰好是这一原则的反作用:越容易唤出的资讯记忆,再次学得的程度也就越浅。也就是说,立即复习你刚刚学过的东西对你没有任何意义,那并不会增加任何记忆强度。

这个“熟练度错觉”正是导致学生考试成绩低于平均水平的罪魁祸首。不是“焦虑症”,不是“蠢蛋症”,也不是不公平或者运气差。

若想克服这一错觉,提高我们的考试水平,其实有一个最好的办法,而这办法本身也恰好是增强学习效果的好方法。这种方法并不是新近发明的学习技巧,早在正规学校教育形成的最初阶段,人们就已将其用于教学,甚至可能比这还要早。我们且来看一看弗朗西斯·培根在1620年的论述:“假如你想把一段课文背诵下来,与反复阅读20遍相比,更容易记住的做法是只读10遍,而且边读边尽力背一些出来,记不清的时候才翻开课本来看看。”

这么学就对了

我们多次提及的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谈及这一概念时写得相当细致:“我们的记忆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即主动的回想比被动的重复效果要更好。也就是说,以背诵为例,学到差不多的时候最好先放一放,然后尽量用心去回想刚才的内容,这样的学习效果比直接再看书要更好。如果我们‘用心回想’出了一部分词句,那几乎可以肯定下次还能再想出来;而如果我们‘直接再看书’,那么下一次很可能还是离不开书。”

这里所说的学习技巧就是考试本身。没错,我知道这里的逻辑很像是在兜圈子:通过考试来提高考试成绩。不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自我测试的意义比你想象得要更为深远。考试不仅是一个测试工具,它还能调整我们已经记住的内容,令大脑以不同的方式将其重新组织一遍,而这一番调整的结果就是大大提高我们下一次考试的成绩。

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时间配比

出现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上的第一本权威性社会名录叫《在美国谁是谁》( Who ’s Who in America ),其首刊卷问世于1899年,里面包含了8 500多条名录简介,包括政治家、商界领袖、牧师、铁路律师以及各种各样“与众不同的美国人”。这些简介短小精悍,富有历史价值。

比如,你想要知道下列资料只需30秒钟的时间: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1876年获得电话发明专利那天,刚过完29岁生日,那时他正任职于波士顿大学,教授声乐心理学。下一条名录是他的父亲亚历山大·梅尔维尔·贝尔(Alexander Melville Bell),他也是一位发明家,更是一位朗诵艺术家,就是他发明了可见语言(Visible Speech),一种用以帮助聋人学习说话的符号系统。还有再下一条名录,是这位老贝尔的父亲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Bell),唯独他没有中间名,他来自爱丁堡,正是他开创了言语障碍治疗的先河。有谁能想到是他呢?他之后的两代贝尔尽管也都出生于爱丁堡,却都定居于首都华盛顿,父亲住在第35街第1525号,儿子住在康涅狄格大街第1331号。没错,地址也在那本名录里。

1917年,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年轻心理学家阿瑟·盖茨(Arthur Gates)想到这么一个主意:他也许能借用这些浓缩了的人生名录来获取他心中一个问题的答案。阿瑟·盖茨对不少事情感兴趣,其中之一就是背诵对记忆有什么影响,这两者之间有什么相互作用。多少个世纪以来,接受古典教育的学生们花了数不清的时间,凭记忆背诵长篇史诗、历史性的讲演以及《圣经》中的段落,而今几乎没人再能做到了。盖茨希望能找出阅读与背诵,即努力记住与凭记忆演练之间的最佳时间配比。假如你想学会《圣经》诗篇第23章,也就是这一段: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并把它背下来,假如你打算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么该用多少分钟来念诵这篇韵文诗,又该用多少分钟来努力凭记忆背诵呢?什么样的时间比例能让记忆保留得最牢靠?

那肯定是一个很关键的百分比,尤其是在过去,背诵在教育中占有很大比例的年代。实际上,这个百分比在今天仍然很有用,不仅是需要背诵亨利五世在圣克里斯宾节上演讲的演员们在乎它,任何一个需要做陈述报告、学一首新歌或者诗词的人也都会在乎它。

学习的奥秘

为了能找出这个百分比,盖茨从当地一所学校招募了5个班级的孩子,从三年级到八年级,让他们来参与他主导的一次实验。他给每一个学生安排了一组《在美国谁是谁》名录里的内容,让他们记忆并背诵,高年级学生分得5条,低年级学生分得3条,并给了每个学生9分钟的时间,要求他们按照他指定的时间分配来学习与记忆:这一组学生须用1分48秒来学习,即看着文字默记,再用7分12秒的时间来背诵,即凭记忆演练;那一组学生则用各一半的时间来学习和背诵;第三组学生则用8分钟的时间来学习,只用1分钟来背诵。诸如此类。

3个小时之后,就是孩子们表演的时间。盖茨请每一个学生背诵他分派到手中的名录:

“埃德加·梅休·培根(Edgar Mayhew Bacon),作家……生于,1855年6月5日,巴哈马,拿骚市,还有,去纽约的塔里敦上的私立学校;在奥尔巴尼一家书店工作,后来我觉得他又成了一名艺术家……还有,他写了《新牙买加》(The New Jamaica )?还写了好像是《断头谷》(Sleepy Hollow ) ?”

一个接一个的人物: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塞缪尔·克莱门斯(Samuel Clemens),简·亚当斯(Jane Addams),詹姆斯家的两兄弟……100多个学生,逐一上前背诵。

到了最后,盖茨得到了他想要的百分比。

这么学就对了

“总的来说,”他总结道,“这次实验的最佳结果属于先花了40%的时间来阅读和学习,然后开始凭记忆尽量背诵的那一组。无论是更早开始背诵还是更晚开始背诵,效果都比这要差一些。”而高年级学生的结果,百分比还要更低,接近于1/3。他写道“:要获得学习与背诵的最佳搭配效果,最恰当的比例是阅读和学习只占30%。”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把那段圣克里斯宾节的演讲下载到你的大脑里去,最快途径是这么做:先花1/3的时间去学去记,剩下的时间则要用来凭记忆背诵。

这是不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新发现?没错,当然是,从我们这些后人的角度来看,这的确是首次以严格的尺度验证了当今科学界认为最有功效的学习技巧之一。但在当时,却没有谁这么看待它,这只被认为是一次以一群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实验而已。盖茨自己也没有指望他的研究成果能有多广泛的影响,至少,他发表在《心理学档案》(Archives of Psychlogy )杂志上的文章《以背诵为记忆要素》(Recitation as a Factor in Memorizing )中并没有做如此预测。而此次实验在科学界掀起的讨论及后续尝试也是微乎其微。

这其中的原因我倒觉得不难理解。在整个20世纪上半叶,心理学仍是一门相对年轻的科学,时进时退地前行着,更何况还会受到某些著名理论家的负面影响。弗洛伊德的观点那时依然很有影响,吸引了数百个实验项目。此外还有伊万·巴甫洛夫(Ivan Pavlov),他的“条件反射”实验也促成了长达数十年的学习条件与刺激反应实验,多以动物为研究对象。而针对教育的研究这时尚处于探索阶段,心理学家的眼光多投向了阅读、学习障碍、自然拼读,甚至是学生在不同年级的心理状况等方面。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跟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推动心理学进步的因素之一在于从对前人的回顾与反思中寻找新的提示。一个科学家有了一个想法、一种见解或是一个目标之后,他须回头看看是否有前人的成就可供他筑台其上,是否有人曾有过相同的想法或研究结论可支持他的观点。科学可以建立在前辈巨人的肩膀上,但是这往往需要研究人员仔细搜索过往文献,从中找出他们需要的巨人。要给一个科研项目找出恰当的理论依据,学者们往往要在历史资料中仔细淘金,以期找出一个可供他踏上去的肩膀。

何时才是考试的最佳时机

盖茨的贡献固然只在后人的回顾中才凸显了出来,但其杰出价值本就注定了它最终会令人无法忽视。从过去到今天,如何提高教育水平从来都是令学者们兴趣浓厚的研究课题。因此,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也就是盖茨实验完成20多年之后,另一位科学工作者从盖茨的研究报告中搜寻到了他所需要的理论依据,这就是赫伯特·斯皮策(Herbert F. Spitzer)。1938年的时候,他正作为爱荷华州立大学的博士生在寻找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他对背诵本身并不感兴趣,而且他也不属于当时一个心理学界的小型学者俱乐部,那里几乎人人都专注于错综复杂的记忆研究。斯皮策感兴趣的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思考几乎所有老师从踏入教室第一天起就悬于心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什么时候考试能更有效地提升教学效果?一门课程结束的时候来一次大考是不是最好的做法?还是在授课过程中早些开始定期考试效果更好一些?

我们如今只能猜测斯皮策当时的思路,因为他并没有在后来的论文中阐述这一点。我们只知道他读过盖茨的研究报告,因为他在论文中引用了盖茨的话。我们还知道,他看到了盖茨研究的真正价值,且尤其认同盖茨的这一观点:背诵是自测的一种方式 。一段散文,先学习5~10分钟,然后翻过那页纸不再去看它,尽量凭记忆背诵出来,这并非仅仅是一个练习,也是一种考试。盖茨让人们看到,自测对正式考试时的良好发挥有着非凡的意义。

学习的科学

考试其实就是一种学习方式,一种不同常规却很有功效的学习方式。

斯皮策很懂得这一点,并提出了又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如果考试能增进学习效果,无论什么形式的考试,包括背诵、演练、自测、突击考试乃至坐下来正式答卷,那么,什么时候是最佳考试时机?

学习的奥秘

从本质上来说,斯皮策主导的这次实验从当时来看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突击考试,而且可能直到现在都仍然是。学生们事先根本不知道要考试,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考试。8个不同小组的学生,每一组接受考试的时间各不相同。比如,第一组学生学过之后当即考了一次,第二天又考了一次,第三次考试则是三个星期之后的事情。第六组学生则是在学习之后放空,一直到第三个星期才接受了第一次考试。我再申明一下,学生们用于学习那些文章的时间全部一样。因此,关键就落在了何时考试上。

竹子开过花之后,接下来通常会发生什么情况?

1.竹子会死掉

2.竹子开始新一轮的成长

3.从根部生出新的竹子来

4.竹子会分出枝丫来

5.会长出硬实的笋壳来

为了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斯皮策主导了一次规模庞大的实验。这次实验,他从爱荷华州9个城市的91所小学招募了3 605名六年级学生,斯皮策给每个学生发了一份大约600字的、符合六年级水平的文章,类似于常规的家庭作业,内容有的是关于花生的,有的是关于竹子的。学生们拿到文章后只有一次学习机会,随后便被斯皮策分成了8个小组,并在后来的两个月中分别接受了好几次考试。考试的内容每组都一样,总共25道多项选择题,每道题有5个备选答案。举一个例子来说,那些学了竹子文章的学生,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

各个小组的成绩有高有低,但一条规律却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读过文章后,立即在第一个星期里接受了1~2次考试的那几个小组,在这两个月结束时的最终考试中获得了最好成绩,答对的内容均为50%左右。请记住,花生文章也好,竹子文章也罢,学生们都只学习了一次。与此相对的是,第一次突击考试的时间被推迟到了两星期之后的那几个小组,最终考试成绩都低于30%。斯皮策不但让我们看到了考试的确是一个很有效的学习方法,还让我们看到,更有效果的做法是早早考试,而不是延后考试。

学习的科学

“学过之后以考试的形式立即复习,是帮助学生加深记忆的一种很有效的办法,因此应该多多增加考试频率,”他总结道,“水平测试和成绩考核等都是学习的辅助手段,我们不应该仅仅将其当作衡量学生学习水平的工具。”

对那些致力于提高记忆效果的实验派学者来说,这次的发现理当引起铃声大作般的效应。我们先来回忆一下第二章中讲过的巴拉德和他对“回想”的说法。在他的《“金星号”遇难记》实验中,那些小学生在学过这首诗仅仅一次之后,便能在之后几天的考试中回想起越来越多的内容。这些学习和考试之间的间隔,即一天、然后两天、然后一星期,恰巧就是斯皮策发现的最能有效提升记忆效果的考试间隔。盖茨和斯皮策在此向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巴拉德实验中的小学生们之所以能在之后的几天内回想起更多的内容,不是什么人间奇迹,而是因为每一次考试实际上都是一次再学习。然而,斯皮策在《教育心理学杂志》(The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 )上发表了他的成果之后,应该响起的铃声却并未出现。

“我们只能推测为什么会是这样。”亨利·勒迪格三世和当时也就职于华盛顿大学的杰弗里·卡尔皮克(Jeffrey Karpicke)在2006年的一份报告中写道。这份报告是一次以考试功效为核心、被他俩称为“里程碑式的回顾”的总结报告。他们在这份报告中指出,可能性之一,是当时心理学家们都还只顾盯着“遗忘”的变化与发展:“因为当时的研究宗旨是对遗忘的度量,重复考试在此被看作一种打扰,需要尽量避免。”借用斯皮策那个年代的用词来说,“考试”会“污染”了“遗忘”。

没错,是“污染”了,在那个年代如此,到今天还是如此。不凑巧的是,这种“污染”不但能提高思考能力,还能提高考试时的发挥水平,这却是当年没有人能预料到的结果。转眼又是30多年过去了,才又有一个人接过了这根接力棒,终于让世人看到了盖茨和斯皮策的发现可能带来的极具价值的结果。

至于温斯顿·丘吉尔交上去的那份带着污迹和墨点的大白卷呢?今天的科学家们已经知道,那远不是什么惨败,尽管他得了一个彻底的零蛋。

考试是记忆的好帮手

让我们暂时放下这些学术观点的分析,稍稍喘口气,做一个小实验。小事一桩,不会让你觉得是在“做作业”。我选了两篇同一个作者的短文,让你享受一下阅读的愉快。真的会让人感到轻松愉快,因为这两篇文章的作者,以我的品位来说,是这地球上最搞笑的幽默大师之一,尽管他人生坎坷。

布赖恩·奥诺兰(Brian O’Nolan)是爱尔兰都柏林人,老牌的公务员,酒吧的常客,满脑子古怪念头,在1930—1960年期间创作了许多小说、剧本,更是《爱尔兰时报》(The Irish Times )深受欢迎的讽刺专栏作家。

好,你的功课来了:请阅读以下两篇短文,读4~5遍就好,每篇只花5分钟,然后请放下,继续你刚才的事情,该忙的接着去忙,该偷懒的接着偷懒。这两篇短文均选自布赖恩·奥诺兰的著作《最好的迈尔斯》(The Best of Myles )中名为“真烦人”的章节。

短文一:这人真能装

这家伙盯着你,看着你试图把两个衣橱里的东西都装进一个行李箱。不消说,你成功完成了任务,但是却忘了把你的那套高尔夫球杆也装进去。你不禁黑了脸嘟嘟囔囔,可你的“朋友”却乐开了花,他就知道会是这样。他走过来,安慰你一通,把你劝到楼下,告诉你且放宽心,他来帮你“搞定一切”。几天以后,你到了格伦加里夫,打开行李箱往外拿东西,发现他不但把你的那套高尔夫球杆装在了里面,还把你卧室的地毯也装了进去,还把那天在你屋里忙活的煤气公司那哥们儿的工具包也装了进去,哦,还有,两个装饰花瓶,一张牌桌。什么东西都有了,唯独没有你的刮胡刀。你不得不电汇了7英镑去科克市,买回一个新皮箱(用硬纸板做的),才把这些垃圾都装回了家。

短文二:这人给自己加了层鞋底

你满脸无辜,埋怨着如今鞋子的质量,苦笑着抬脚让人看你那磨穿了的鞋底,咕哝着明天你一定要来拿这双鞋。你无可奈何的模样让这家伙大为不忍,他赶紧把你推到扶手椅里坐下,扒拉下你的鞋,钻进厨房的洗涤间不见了踪影。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他又出现了,拿着修好了的你的财产,对你宣称这双鞋现在已经“跟新的一模一样了”。这时,你首次注意到他自己脚上的鞋,终于明白他的脚为什么会变形了。你歪歪倒倒地回了家,显然是踩着高跷走的路。钉在两只鞋底上的,是足有一寸厚的、用虫胶加锯末还有胶水做成的“皮质”厚板。

都看好了?这虽然不是《仙后》(The Faerie Queene ), (2) 但足以令我们达到目的了。如果你打算参加这次实验的话,等稍过一会儿,也就是一个小时之后,再复习一次短文一。坐下来,再花5分钟时间读上几遍,像是准备能凭记忆背出来那样默记。5分钟时间一到,请你站起来,出去溜达一圈,吃点零食,然后再回来搞定短文二。不过,这次不是重读几遍,而是不看原文,直接写下你能记得的内容。如果能有10个字,很好。要是能有三句话,那就更好了。然后,放到一边去,别再看它。

到了第二天,这两篇你都拿来考考自己。每篇你都给自己5分钟时间,尽可能多地写下你能记起来的内容。

好了,看看哪一篇的成绩更好?

你盯着自己的答案,数着你写下来的词句数目。我都不用过去站在你背后偷看,闭着眼睛就能猜出结果来:短文二的成绩肯定好得多。

这恰是下面我们要说的系列实验中采用的方案。实验的主导者是两位心理学家,一位是卡尔皮克,前面提及他在华盛顿大学任职,这时他则到了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另一位是他在华盛顿大学时的同事,勒迪格。他俩用上面的这套方法,以不同年龄的学生为实验对象,以跨行业的不同资料为实验材料,包括散文节选、单词配对、科研课题、医药课题等,在过去几乎10年间,以相同方式反复进行了多次实验。

学习的奥秘

我们以2006年那次实验为例,简述一下具体过程,以便大家能清楚地看到自测的真正价值。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招募了120名大学在校生,给了他们每人两篇与科学有关的短文,一篇讲的是太阳,另一篇讲的是海獭。其中一篇让学生们学两次,每次7分钟;另一篇只让他们学一次,也是7分钟时间,而第二个7分钟则让学生们尽量写出还记得的内容,不许看原文。这其实就是“考试”了,就像我们刚才要自己默写出奥诺兰的短文那样。换句话说,其中一篇文章所有学生都学了两次,也许是太阳篇,也许是海獭篇,另一篇文章则是一次学习加一次默写自测。

学习全部完毕之后,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把这些学生分作了三组:一组是学过之后5分钟就接受了考试,一组是两天之后接受考试,一组是一星期之后才接受考试。考试结果请看图5—1,你会一目了然。

这项实验里,有两个关键的地方需要强调一下。其一,卡尔皮克和勒迪格把备考时间的长短设置得一样,学生们花在这两篇文章上的总时间完全一样;其二,“默写自测”的效果在真正需要出成绩的时候,也就是在一星期之后的考试上,盖过了“学习”的效果。简而言之,默写效果≠学习效果。实际上,默写效果>学习效果,而且越是距离学习时间远的考试,默写自测的效果越是高于学习效果,且后者远不能望其项背。

图5—1 卡尔皮克和勒迪格的实验结果

“我们发现的东西难道前人从来没有发现过吗?不是,不能这么说。”勒迪格对我说。还有其他心理学家也有过类似的发现,其中最突出的是饭泽千鹤子(Chizuko Izawa)于20世纪60至70年代之间在斯坦福大学所做的研究。“人们早已注意到了考试的功效并为之振奋。但是,我们的实验选用了不同以往的考试题材,比如这次实验,便是以科学散文为实验材料,我觉得正因如此才真正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我们让大家看到,这种方式不但完全可以用到真正的课堂教学上,而且效果非常明显。从此,我们的实验开始受人瞩目。”勒迪格说道。

勒迪格不但为学习科学的研究工作与理论建设做出过很大贡献,而且是专门研究这一领域发展进程的当代历史学家。在2006年发表的回顾报告中,他和卡尔皮克对过去一个世纪中有关强化记忆的各种有价值的实验全都进行了分析,包括分散式学习、重复式学习、环境背景的利用等。该报告显示,考试的功效从来就有目共睹,始终是一个强有力的、驱除不去的“污染源”,拖延着“遗忘”的脚步。

毕竟,无论学习了什么内容,但凡想要测量学习效果,就必须予以考试。只不过,如果你仅把考试当作一种测量工具,就像是体育课考试时才来一个俯卧撑比赛,那么你就失去了见识锻炼效果的机会:俯卧撑比赛本身就能使参赛者的肌肉变得更强壮,正如考试也能使记忆变得更牢固一样,只是你看不到罢了。

“考试”一词在这里的用法显然与学习科学毫无关系。教育家和专家们针对标准化考试的价值已经争执了几十年,而由布什总统自2001年起开始在美国推行的关于增加对这类考试的运用的改革,更是激化了这一争论。许多教师对不得不“为考试而教书”表示不满,认为这限制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无法带领学生在各个学科中更充分地深入探索。还有人抨击考试不但不足以衡量学习成就,更是大大妨碍了创造性思维的多样化发挥。这一争论,尽管与卡尔皮克和勒迪格等人的研究没有直接关系,却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工作的进展,使得他们及其他人的研究成果无法作为标准化教学的一部分落实到课堂中去。

“老师们一听到‘考试’这个词,就联想到它隐含的负面意义,认定这是个讨厌的大包袱,于是他们都会说:‘我们不需要更多的考试,我们需要的是更少的考试。’”罗伯特·比约克,就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那位心理学家对我这样说道。

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软化这种抗拒,研究者们开始用一种新的说法来代替“考试”这个词——“记忆提取练习”。 这一新说法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理论依据。在我们对学习材料有了一定的熟悉程度之后,自测为何会比直接学习有更好的效果?这其中必有它的道理。道理之一就是,它完全符合比约克夫妇的“必要难度”这一原则。

学习的科学

大脑要从记忆中提取已经学过的课文、名称、公式、技能等任何东西,所要付出的努力远比直接重读一遍或者重学一遍要多得多,而这份额外的努力则加强了这些记忆的储存能力与提取能力。这样做之所以能对数据信息或者技能的掌握更加牢固,正是因为我们并非简单地重温了一遍,而是自己把它们从脑海中“提取”了出来。

勒迪格继续往前推进。他认为,一旦我们成功“提取”出了某信息,便同时以不同于上次的储存路径将其重新存储了一遍。这不但使得该信息的储存层次得到了提高,更使得它有了不同于上次的相关联结:它和这次同时提取出来的其他相关信息建立了联结。由此,原先支撑该信息的脑细胞网络也就有了变化。用我们的记忆改变我们的记忆,而且是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做出了改变。

这里,就是勒迪格对考试的研究朝向一个完全不同的新方向的转折点。

预考中展现的“无知”最具价值

假如说,开学第一天,还没开始上课之前,你却先得到了某门课的期末考试试卷,那会怎么样?假想一下,你打开电子邮箱,看到了老师不小心发错的文件。有了这套试卷对你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对你在课程结束前的备考有所帮助?

那当然了。你已经仔细读过试卷中的题目,知道学习时什么地方要格外注意、什么地方要做笔记。每当老师讲到跟某个考题相关的内容时,你都会把耳朵竖得高高的。如果你足够用心,还可能会在课程结束时早已把每道考题的正确答案全都默记在心,到了大考那一天,你将会是第一个完成答卷的人,兜里揣着A+ 的成绩扬长而去。

可你作弊啦!

但是,假如开课第一天你就遭遇到一次考试,考题虽然跟期末考试完全不一样,但涵盖内容却非常全面呢?那又会怎么样?不消说,你会被“烤糊”掉,可能连一道题都看不懂。然而,根据我们刚刚学到的关于考试的功效,你的这番经历却有可能改变接下来一整个学期中你这门功课的学习效果。

这就是“预考”背后所隐藏的东西,也是各种“考试功效”研究最后所给出的结论。

这么学就对了

在一系列实验中,包括勒迪格、卡尔皮克、科内尔以及比约克夫妇在内的心理学家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失败了的信息提取(也就是从大脑里抓出的内容根本就文不对题)与其说是一次失败的尝试,毋宁说这次尝试本身便会改变我们下一步对信息的思考和储存方向。有些种类的考试,尤其是单项选择题的考试,如果在答错之后很快就能得到正确答案,错误的选择反倒能促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也就是说,错误的猜测很可能使你在后来的考试中“搞定”同样的或是相关的题目。

这听上去好像很站不住脚,我知道。用你完全不知道的东西来“烤糊”你,怎么听都更像是要陷你于失败、让你灰头土脸的招数,哪像是一种蛮有效果的学习方法。倘若真想了解其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来亲身尝试一下。

没错,又要给你来一次考试了。时间不会很长,内容是你不怎么了解的知识,而我这次选择的题材是非洲各国的首都。你要不要试试看?随便选出非洲的12个国家,请一个朋友帮忙做成一套简单的单项选择题,每道题有5个可供选择的答案,每题给自己10秒钟做选择,每次选过之后,都请你的朋友立即告诉你正确答案。

准备好了吗?把你的手机放下,电脑关上,坐过来试试看。这里是几个考题模板:

国家:博茨瓦纳

A.哈博罗内

B.达累斯萨拉姆

C.哈尔格萨

D.奥兰

E.扎里亚

(朋友提示:哈博罗内)

国家:加纳

A.万博

B.贝宁

C.阿克拉

D.库马西

E.马普托

(朋友提示:阿克拉)

国家:莱索托

A.卢萨卡

B.久巴

C.马塞卢

D.科托努

E.恩贾梅纳

(朋友提示:马塞卢)

诸如此类。好,你刚刚接受了一次考试,胡猜了一气,如果你跟我水平差不多,那应该没猜对多少。这次考试是否真增加了你对非洲12国首都的知识?那当然了,每次你猜过之后,你的朋友都会告诉你正确答案,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我们的实验还没有做完,刚刚做的只是第一部分,“预考”。第二部分是我们所知道的常规学习。要完成这一部分内容,你还需挑出另外12个你不熟悉的非洲国家,在每个国家名称之后都列出其首都的名称,你坐下来学习,尽量往心里记。比如,尼日利亚—阿布贾,厄立特里亚—阿斯马拉,冈比亚—班珠尔。跟刚才第一部分的预考花同样多的时间,也就是总共两分钟,就行了。今天的功课就算完成了。

现在,你已经认认真真地学过了24个非洲国家的首都名称。前一半你用的是单项选择题的预考方式,后一半用的是传统的学习方式,边看边默记。接下来,我们将比较一下你前一半12个城市和后一半12个城市的学习效果。

第二天再考你自己一次,这一次把24个国家的首都全都做成单选题,一样是每个国家后面跟着5个城市以供选择。等你全部答完之后,请比较两种学习方法的结果。如果你跟大多数人一样,那么你第一部分里学过的内容,也就是先瞎猜后得到答案的那一组,成绩会比第二部分高出10%~20%来。借用这一领域的术语来说,你“失败的提取尝试强化了学习效果,增加了后续考试时再次尝试提取的成功率”。

学习的科学

与直接进入学习相比,先猜测后学习使你的大脑能以更高要求去运作,从而使知识更深刻地印在了脑中。更直白地说,跟直接学习相比,预考更容易把知识“赶进”脑子里去。

为什么?没人能真正说得清楚。可能性之一,预考是“必要难度”这一原则的又一种具体表现,因为你先猜测再学习使得大脑的运作比直接学习更费劲了一些;可能性之二,猜测会消除你的“熟练度错觉”,不会让你因一眼就看到了厄立特里亚的首都是哪儿而误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可能性之三,如果一上来就学习,你只看见了正确的答案,不会被另外4个可能的选项弄糊涂,可到了考试的时候,你就要犯迷糊了。

“比如说,你学习各国首都,看到了澳大利亚的首都是堪培拉,”罗伯特·比约克对我说,“挺好,这看起来挺简单的。可到了考试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其他可能的选项了:悉尼、墨尔本、阿德莱德。都挺像的,你一下子就不敢确认到底哪一个才对了。如果你一上来就直接学习正确答案,便领会不到在答卷时可能会感到的迷惑了:几个可能的城市都出现在你脑海里,或者干脆就出现在考卷上。”

亲身实践一下预考,也让我们有了另一种感受:这看起来像是老师的好工具。“预考时,哪怕你明明猜错了答案,也似乎仍然有助于后续学习,”罗伯特·比约克补充道,“因为这样的考试使得我们对需要学习的材料有了一个不同的思考角度。”

这是件好事,不仅对我们这些做学生的如此,对老师也是一样。老师固然可以把该教的所有东西全都教给学生,数据也好概念也罢,然而最为重要的一点却是到最后如何让学生能活学活用:让他们以自己的头脑来重新组织、运用那些东西,做出何为重要、何为次要的判断来。伊丽莎白·比约克认为,对于预考为什么会有助于随后的学习,最好的一种解释应该就是:它让学生们注意到了哪些是需要加以注意的重要概念 。为了验证这一猜测,她决定在自己教授的课程上做一次预考尝试。

学习的奥秘

比约克夫人决定先做一次小小的实验,参与者将是她授课的班级,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心理学系的100B班,授课主题是心理学研究方式的探讨。她并不打算一上来就弄个“期末大考的预考”,“这只是一项尝试性的研究,所以我决定只针对三堂课的讲授内容来个小型‘预考’,”她说,“每堂课开始前,我会提前一两天给学生进行一次预考,然后验证在后来的学习中,学生们是否真能记得更多的内容。”

她和一个做博士后的同事尼古拉斯·索德斯特伦(Nicholas Soderstrom)一起设计出了这三堂课的小型预考题,每堂课的考题都是40道,全部以单选题的形式呈现。他们还准备了一份三堂课完成之后的综合考题,以期待能解答一个核心问题:从学生的理解程度和记忆程度这两个指标来看,预考中涉及的部分与没有涉及,但课堂上仍然讲到的部分相比,学生是否真能学得更好?为得到这一问题的答案,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针对那三堂课后的综合考试做了一个巧妙的调整:综合考卷里混杂着两种类型的题目,一种是预考中考过的或与之相关的题目,一种是预考时完全没有涉及的题目。

“如果预考真能起作用,那么在随后的综合考试中,学生对预考中涉及过的问题的应答,应该比课堂上讲过但是没有预考过的部分要更好。”比约克夫人说道。这种做法类似于我们前面做过的关于非洲国家首都的考试实验,前12个国家的首都我们做过“预考”,后12个则按照常规方式直接学习,没有预考。然后将所有24个首都一起总考,通过比较两组的应答成绩来得出“预考”是否带来了不同。

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也将通过综合考试的成绩来做比较:与预考相关的、不相关的题目,学生的得分会有何不同。综合考试中,与预考相关的题目会略加修改,而供选择的5个选项也一样会有所改动,不过仍有部分选项和预考时的选项雷同。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看一看,下面就是一对这样的题目,前一道题出现在预考中,后一道题出现在综合考试中。

以下哪项是针对“科学解释”的正确说法?

1.与其他不同类别的解释相比,“科学解释”不太可能被实证观察所验证。

2.“科学解释”之所以能被人们认同,是因为它来自权威人士,或是受人信赖的出处。

3.“科学解释”只能暂时被人们接受。

4.如果有证据在“科学解释”面前解释不通,那么该证据值得推敲。

5.以上都是针对“科学解释”的正确说法。

以下哪项是针对“基于信仰的解释”的正确说法?

1.与其他不同类别的解释相比,“基于信仰的解释”更可能被实证观察所验证。

2.“基于信仰的解释”之所以能被人们认同,是因为它来自权威人士,或是受人信赖的出处。

3.人们往往认为“基于信仰的解释”肯定都是正确的。

4.如果有证据在“基于信仰的解释”面前解释不通,那么该信仰值得推敲。

5.上述2、3项是正确说法。

三次预考,学生们全都考得一塌糊涂。一两天之后,他们在课堂上听到了跟预考相关的授课内容,实际上也就得到了预考时他们所需要的正确答案。若希望预考能发挥最大作用,须得在答错之后尽快给人以正确反馈,恰如我们在非洲国家首都的预考中所做的那样。

那些“烤糊”了的预考真能对学生后来的学习记忆起到什么作用吗?这一问题需要靠后来涵盖了三堂课所有内容的综合考试来回答。比约克夫人和索德斯特伦在那三堂课全部结束两个星期之后推出了综合考试,考试形式和前面给出的三次预考完全一样:40道单选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再申明一次,这40道题目有些跟预考相关,有些则毫无关系。其结果怎么样?成功了。根据比约克夫人的心理学100B班的学生成绩统计,与预考相关的题目得分比毫无关系的题目高出10%。这算不上是一个大满贯,10%而已,但这是初步尝试的一个良好开端。

这么学就对了

比约克夫人说:“根据这些初步数据,现在我们可以乐观地说,先给学生进行一次预考,然后在课堂上讲解预考所涉及的内容,这的确有助于学生在最后的期末考试时,针对预考过的内容做出更好的应答。”她还说,即便学生们的预考一塌糊涂,但他们却因此得到了一次机会,预先接触了一些日后课堂上将要提及的词句,因此已经大约知道上课时会遇到什么问题,有哪些概念及要点需要多加留意了。

预考其实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模拟考试练习”,以便自己能熟悉某种考试模式,尽管效果如何值得怀疑。比如,尚未成年的学生要年复一年地模拟练习美国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简称SAT),而成年后的年轻人则要练习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简称MCAT)、经企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简称GMAT)、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简称LSAT)等模拟考试。可是,上述几项考试都是针对一般知识的考核,而模拟考试的目的主要是减轻我们进入考场时的紧张,帮助我们熟悉考试的形式及时间节奏。然而,比约克夫妇、勒迪格、科内尔、卡尔皮克以及其他心理学家的研究目的却不在此。他们所研究的考试效果,实际上就是预习以及复习的效果,更适用于针对概念、术语、词汇等特定知识的学习,比如化学入门、《圣经》分析、音乐理论等。

在学校里,考试仍然是考试,这不会改变,至少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能改变的是我们对考试的了解程度。首先,我们要感谢盖茨,那位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学者,他的研究证明,背诵至少能相当于额外的学习:不但能让你知道已经记住了什么,还能从整体上加深记忆力。其次,多种实验都已证明,考试本身就是效果更好的额外学习,这一点不但适用于各种跨行业的学术题材,而且对音乐、舞蹈等倚重记忆的练习,也很可能有同样的效果。而现在我们更是开始了解,某些特殊的考试形式还能有助于随后的学习,无论我们在这样的考试上表现得有多么糟糕。

有没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老师们、教授们在开课第一天真的给学生来一场“期末大考的预考”?这很难说。若是阿拉伯语入门或者汉语入门这样的课程,把期末考试作为开课第一天的预考,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因为那些古怪的符号和字母本身就没人能认识。我个人的猜测是,这样的预考可能对人文课程以及社会科学更有效果,因为面对这类课程的预考,我们的脑子里至少能有“搭脚手架的材料”,也就是语言工具,以便我们对考题做出猜测。“此时此刻,我们还说不好预考的最佳用途在哪里,”罗伯特·比约克对我说,“目前这仍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此外,我们这本书探讨的核心是哪些东西能让我们在自己的时间里用到自己身上。因此,根据我和比约克夫妇、勒迪格以及其他旨在推行“记忆提取练习”的心理学家们的谈话,我想借此对各位说几句:

学习的科学

考试,或者叫背诵、自测、预考,随你喜欢怎么叫,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技巧,其作用远不止于作为检测知识掌握水平的工具。考试能捣毁“熟练度”给人的假象,正是这东西使得我们以为自己已经会了,还以为我们是不擅长考试的笨蛋。考试能增加学习时间的价值,带给我们事半功倍的效果。预考还能预先让我们看到接下来要学习的内容,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思考接下来该怎么搞定这个课题。

考试给无数人带来了深深的恐惧与自卑心理,想要改变对“考试”的看法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毕竟人们已经对其积存了太多的恶劣印象。要想转换观念,办法之一是要明白“测评”仅仅是考试所具有的诸多功效之一。说到考试的功效,这让我想起了阿根廷一位伟大的作家,豪尔赫·博尔赫斯,有一次他在谈及自己的作品时这么写道:“写长篇巨著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又费力又费钱,明明几分钟就能讲清楚的想法,偏要铺开来写成500页的东西。更好的做法应该是假装那些书早就已经有了,你只需要写一篇概要或是述评就好。”

假装那些书早已经有了,假装你早已经知道了,假装你已经会表演沙比卡斯(Sabicas)的剧作,假装你已经吃透圣克里斯宾节上的演讲,假装你已经啃下了一套哲学逻辑,假装你已经是一个行家,要写出一篇概要或者述评……假装你很在行,并展现出你的水平来,这就是“自己考自己”的精髓所在:假装你就是个行家,然后看看你能做到些什么。这其中的收获比你上课前先浏览一下历史教科书后面的“章节概要”还要更胜一筹。当然,你能读读概要就已经迈出了正确的一步。

这样的“自考”完全可以在自己家里进行。我学吉他的时候,先学一首曲子中的几个小节,很慢,也很认真,然后我会凭着记忆一口气练习几遍。读一篇新的科学报道时,我也会从头到尾先看两三遍,然后试着对别人说说这篇报道讲了什么。如果没人听我讲,或者只是假装在听我讲,我就大声说给自己听,尽量多引用报道中的关键要点。不少当过老师的人都说过这样的话:只有你真当了老师、必须对别人清楚地讲述出来时,你才会真正吃透你要讲的东西。 的确是这样。你不妨试试这个很有效果的做法:“好,我已经学过这东西了,现在我要讲给我弟弟听,或者讲给我老婆、女儿听,让他们知道这里面说了些什么。”还有些时候,我会凭记忆做些笔记,并尽量写得条理清晰、简洁明了。

这么学就对了

请记住:对着自己也好,对着他人也罢,把你学过的东西表述出来,这种简单的做法并非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自考”方式,它更是一种“学习”的方式,一种更高效的学习方式。这比你继续坐在那里盯着重点划线的效果肯定要更好,至少能高上20%~30%。更划算的是,这样的练习还能消除我们前面讲过的“熟练度错觉”,让你能真正看清哪些地方你还不知道,哪些地方你还有疑惑,哪些地方你已经忘记……立竿见影。

这“影子”中显示出来的“无知”,最具价值。

* * *

(1) 形容离谱的东西。——译者注

(2) 16世纪英国诗人埃德曼·斯宾塞(Edmund Spenser)的长篇史诗,文艺复兴时期古典名著之一。——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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