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关于过去,关于那个密封的匣子。

毫无疑问。

我们朝着那家酒吧走去——夜幕飞速降临,我的眼睛找寻着地面上没有障碍的地方——我的心脏在胸口怦怦直跳,斥责我说话不经大脑。我就不应该理睬约翰的讥讽,因为我知道这就是他逗弄我的目的,他说那些话就是为了伤害我。我就应该像一直以来那样保持沉默。但是,他又提到了那个空房间。他提到我们不再进行的尝试——这是我的决定,我的错。然后,她在那里,用好奇的目光盯着我,她总是这样,曾经这眼神是那么熟悉,而现在不知怎的竟如此陌生,我们两个上次见面之后的这一年,我们两人之间出现裂痕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我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露西·梅森。当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我一度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内心。但那就是她,她来丹吉尔了。露西站在我的公寓门口,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熟悉,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很近很近,驱散了那一夜的黑暗。迷雾渐渐退去,于是我再一次想起自己以前有多了解她,曾经我们有多熟悉,有时候我们甚至就是一体,就是同一个人。但是,但是每当回到事实和真相,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对她知之甚少。

我想到了看过的为数不多的莎士比亚的作品,有一句对白经常在我的脑袋里回响——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然后,她来了:我的过去变得触手可及,我确信她会用各种华丽的辞藻来修饰这份曾经。露西·梅森。我要出发了,我抓起那件刚脱下的旧家居袍向门口走去,今天本来打算做的事情已经被我抛在脑后。此时,我一直想的竟然是那天的那个衣领,那道愚蠢、讨厌的烂口子,它是不是说明了什么问题,或者预示着什么呢?有没有什么更好的词来形容这一切呢?在我前室友严肃地注视下,我努力回想着。不,前室友这个词不能准确描述我这位曾经的朋友、这位一度与我关系最为亲密的朋友,虽然后来,一切都毁了。

我们一起站在前厅,在沉默的时候,我记起了在那个晚上我对她说的最后几个字。我对她说……不,我是叫嚷出来的——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提高音量对她说话——我大声说了一些很糟糕的话,一些会令人难受的话,我说我希望她消失,希望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她。在那之后发生的事情、我的想法、我的话……我也都记得,不过那些话已经不是对露西说的了,在我恢复理智时,她已经消失很久了。

我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发烫,感觉她在看我——我确信,在那个瞬间,她一定知道我在想什么。

她与我记忆中的样子不同了,虽然起初我并不确定究竟是哪里发生了变化。我打量着她,希望找到答案。我想知道,在我们之间发生那些事之后,她为什么还会来到这里。她比以前瘦了一些,面部轮廓更分明了。我发现她比我记忆中更漂亮一些,不过她还是会那样直勾勾地盯着我,让我红着脸看向别处,让我突然既爱她又恨她。

我清了清嗓子。“露西。”我下意识地叫出了她的名字,这两个字承载着太多的意义,同时也什么都不是。在发生那些事之后,我从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她,无论是在佛蒙特州的格林山脉还是在摩洛哥尘土飞扬的小巷,我以为我们应该都不会再见面了。在我说了那些话,在我对她的举动和我自己想象的事物有了质疑之后,我就没有想过还能和她重逢,其实现在那些质疑依然存在。我的心开始怦怦直跳。

有那么一个疯狂的瞬间,我盯着她的脸,想知道是不是我以某种方式把她从大西洋对岸召唤过来。尽管我的怀疑还在,我的愤怒还在,不过她感知到了我的苦恼和绝望,于是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也许这是我在不情不愿中召唤出来的一个精灵。当时,我看着她,丹吉尔上午的高温开始席卷着我们,如同她一样,谨慎而危险。我的骑士身披闪亮的盔甲,一如既往。这个事实重重地击打着我的心窝。

我从入口处挤进迪安的酒吧。这就是丹吉尔,一进去我就产生了这样的感觉。酒吧里什么人都有,所有人都在。当地人、外国人——法国人、摩洛哥人等——有的人穿套装打领带,有些人的穿着则稍微休闲一些。仿佛所有人都涌到这个昏暗的小酒吧里来了,无论什么身份,无论从哪里来。这里很嘈杂,噪声震耳欲聋,人们大笑的声音十分刺耳,甚至让人有些害怕。我看到一个男人倒在地上,他喝了很多酒,笑个不停,脸涨得通红。他的女伴穿着面料光滑的黑色连衣裙,戴着又大又闪的钻石耳环,她把头用力向后仰,发出一种怪声,我觉得那简直像狗叫,不过后来我很快意识到那应该是笑声才对。我们继续往里走,我感觉到脚下的地面黏糊糊的,都是别人洒出来的饮料。

“我去拿点儿喝的来。”约翰大叫道,他向吧台走去,也不先问问我们想喝什么。

已经很晚了,空凳子不多,至少挨在一起的空凳子不多了,寻找了几分钟,我们在角落里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不一会儿,约翰拿着饮料过来,他低头看了看,皱皱眉头。我问道:“你想去别的地方坐吗?”我怀疑,不,不是怀疑,是确信约翰想要坐在更靠近中心的位置。和他一起在丹吉尔生活到现在,我已经知道他永远需要处于聚光灯下,让周围的人都注意到他的存在。不,或者也不是需要,也许这样说太残忍、太刻薄了。只是事实如此而已。无论约翰去哪里,人们都会扭头看他。这就是万物的自然规律,于是他开始觉得理所当然,于是就连我都觉得这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我也曾经感受过他的那种神奇的引力,正是那种引力使我来到丹吉尔,来到迪安的酒吧,来到此时此刻。我抿了一口微温的杜松子酒,承受着往昔与当下对我的两面夹击。

在那一刻,我想要反抗。我想要惩罚他,因为很明显,他正在想办法惩罚我。约翰对我决定出门很不满——我怀疑他不满只是因为这个决定不是他做的而已——他嘟嘟囔囔地抱怨着,他说他白天已经工作很长时间了。“而且,她到底是谁啊?”他开始步步进逼,他透过浴室的镜子盯着我的双眼。“我很确定,在今天之前我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她的名字。”他快速收拾了一下,用乳膏仔细地打理好头发——那刺激的气味简直令我反胃——最后我们离开了公寓,他的心情发生了变化,酒精让他沉闷暴躁,不过他还是试着龇牙挤出笑容来进行掩饰。

自始至终,我都可以感觉到她。露西,她坐在我的身边,目光穿过那片黑暗落在约翰身上,看着眼前的一切,她总是这样。她在我身边只待了几小时,但我已经产生了一直以来的那种感觉:她使我有了底气,有了胆量,她就像是一副铠甲,我自己可能永远无法获得这股力量。

约翰抓起其中一只凳子。“没事。”他的声音比以前还要冷一些。他大口喝着杯中琥珀色的酒,那酒闻起来像烟,像尘,像某种古老的东西。“那么,你觉得怎么样?”他问露西,一只手还在不停比画,“人不算特别多,不过这里的确吸引了不少人。”

露西点了点头,不过没有说话。我尽量保持着微笑,我的舌头边缘感觉到了一种酸味。沉默,一种紧张的气氛在挤压着我们,它就像摩洛哥的空气一样凝重。

“那么,从美国来的露西·梅森,”约翰笑了,“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我是说,在那边的真实世界,你是干什么的?”

“我给一家出版公司打手稿。”她回答说。

他点了点头,尽管他的表情有些迟钝,仿佛他并没有在听,所以我怀疑他之所以发问,只是为了让露西也问他同样的问题罢了。有一阵子,约翰从不和别人开诚布公地谈自己的工作,甚至连我都不说,他似乎很享受营造出一种神神秘秘的氛围,只是暗示说政府让他在这个时候来丹吉尔是为了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向上级证明自己的能力。机会,他曾在不止一个场合这么跟我说过,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不过他从来都懒得具体说明那到底是个什么机会,而我也懒得问。

可以看出来,他现在正在等着露西问他,他在等一个展开独白的机会,不过露西只是笑了笑,然后接着说:“是的,不过这不是我唯一的工作。”她将杯里的饮料一饮而尽,“我还是一个作家。”

他惊讶地抬起了眉毛,这一次,他是真的感兴趣了。“真的吗?”

“勉强算是吧。”她回答道。

约翰好奇地看着她。“一个作家,勉强算是吧。”他重复了一遍,“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犹豫了,我想知道她说那话的本意有没有现在看来这么有气魄,我既希望是这样,又害怕如此。我知道这是不妥的,这样只会让我显得小家子气,但我一想到她可能真的履行了我们曾经对彼此许下的承诺,我就觉得悲哀,甚至有一些愤恨,而我呢——什么?——我却成了与预期相反的样子。

“我给一家当地报纸写讣告。”她回答道。约翰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这说明他有点失望,而作为回应,露西变得强硬了一些。她用坚定的语气接着说道:“实际上这份工作需要我做大量的调查工作。我要采访很多人,要调查背景信息,获取可以引用的评价。这与报纸上的其他报道没有任何区别。”从她的语气中,我听出她在捍卫自己,约翰也注意到了。露西看着我,笑着说:“你呢,爱丽丝,你还在摄影吗?”

约翰皱皱眉头:“摄影?”

我感觉自己的脸红了。我没有跟约翰说过太多关于本宁顿的事情,也没怎么提起过那次事件,只说了些报纸上能看到的内容。我已经彻底切断了与过去生活的联系,包括露西在内。那台相机曾经被我视为最珍贵的东西,而现在,它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许久不用了,快门开关估计都生锈了。不过,它还是和其他几样东西一起被我带到了丹吉尔。在我的心底,总有一个“如果”在蠢蠢欲动。相机现在还在衣柜后面的箱底,我有时候经过那里,仿佛能感受到它的存在,然后我便会加快步伐,不止一次如此。

“是的。”露西说,“爱丽丝在本宁顿的时候可是个摄影师呢。你居然不知道。”

他扬起眉毛。“真的吗?”他温柔地笑了笑,“好吧。我的爱丽丝今晚真是让我惊喜连连。”

他的声音有些尖锐。我知道他要开始让人不舒服了,大概是因为出现了新的信息吧,因为他的妻子,他的爱丽丝正在被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点一点地展示给他看。我感觉,在得知此事后,他的反应形成了一股压力,正从各个角度折磨着我。这时候,我十分渴望和他把事情讲明白——也许是正面对抗,随便——我想解决从今晚一开始就出现的矛盾,他笑话我没有朋友,笑话我生不了孩子,关于这件事的争论似乎越来越明显。我们刚来丹吉尔的那几个月,这个问题开始变得严重,到了现在,我们之间似乎只剩这些事了。我觉得我需要、我想要说出这些。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试着让自己凉快一些。酒吧的温度突然升高了,令人窒息:每当我深呼吸时,我的肺仿佛都要突然停滞,失去控制,不让我最后再舒爽地呼吸一口空气。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开始变烫,希望他们看不出来。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去本宁顿这样的地方呢?”约翰回到关于露西的话题,他的语气很轻松,轻松得很虚伪,“你肯定不需要为了写几篇小文章去那里。那个学校费用不低,你从哪儿来的钱呢?”

“我有奖学金。”露西回答道。

她说出这几个字时,我意识到这就是约翰一直想打听的内容,他一开始就想知道这个。他既问露西的职业,又问她的恋爱情况,关于这个他从未听说过的美国女孩,他问东问西。我意识到,他一直想知道的其实是露西·梅森究竟是不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

而现在,他似乎已经有答案了。

他耸了耸肩:“即使有那点儿钱,也没什么必要。”

露西用一个微笑回应他。“实际上,我一直很喜欢文学。这就是我决定去本宁顿的理由。”她一口喝光了剩下的杜松子酒,俯身看向约翰,“约翰,你读过勃朗特姐妹的书吗?”

我抬眼瞥了一眼,发生变化的不只有她的语气,她的脸上也满满都是这种转变。我快速看了一眼约翰,他还没注意到这种变化,不过,他也不像我这么了解露西。他不知道这就是她,这就是我记忆中的露西。她不是坐在沙发上开玩笑喝鸡尾酒的那个礼貌完美的来客。现在的露西想要表达自我,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约翰还是没有意识到,他摇了摇头。不过我能看出来他对这个问题有些迟疑,他没有想到对话会发生这种转折。“没有,我没读过。”

她假装很惊讶的样子:“什么,从来都没有读过吗?”

他露出了一个尴尬的微笑:“从来没有。”

这时,我开始意识到我的沉默,我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之间的这段对话似乎完全把我排除在外。不过我也不想掺和。我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们俩:眼神不那么柔和了,头歪向一边,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怀疑,不,是彻底的不信任。我觉得我可以听出这种不信任。在我的心中,他们正在兜着圈子,慢慢地试探两人之间的边界。

“连《简·爱》也一点都没有读过吗?”露西笑了,虽然那笑声有些刺耳。“希斯克利夫和凯茜,我可以理解。他们对那些最为忠实的欣赏者来说都有些复杂。可能这就是埃米莉只出版一本小说的原因吧。”她喝光了杜松子酒,“你知道吗,我有位中学老师特别不喜欢《呼啸山庄》,说这是英国文学史上最烂的一本书。所以我明白这种厌恶,这种犹豫。但是简,她那么亲切,自幼没了父母。你真的一点都没有看过这个故事吗?一句话都没看过?”

他的嘴咧得更大了,撑着他整张脸,仿佛戴了副奇形怪状的面具:“一个该死的字我都没看过。”

我当下反应过来,她知道关于那些书的事情了。她用她自己的方法知道那些书就是摆设,是约翰精心塑造的形象,仅此而已。我觉得当时自己应该生气,她引这个我承诺会一生厮守的男人上钩,随心所欲地踏入我的生活,就仿佛佛蒙特州以及那里发生的一切完全不重要似的,这些都是让我恨她的理由。我感觉到了这股怒气——它悬停在我们周围,厉声诘问,苛求回答,它本应是发自于我内心的怒火,但我却无法触碰到它,无法说这是属于我的愤怒。我的关注点只放在约翰和露西身上,他们是那么不顾一切。我知道,如果他们在兜圈子,是没有回头路的。我倾身向前,渴望公寓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我焦虑地说:“约翰没有那么热爱阅读。”

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不该说这句话。

“你们两个说得我好像是个文盲。”约翰皱起了眉头,“就因为我没有说什么好话夸那几个姓波浪特的人。”他把人家的姓氏都说错了。

“勃朗特。”我想也没想就张嘴纠正了他。

约翰没有说话,他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把杯子往桌上一掼,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用那么大的力气。我被吓了一跳,不过我注意到露西还是很平静。“我看到查理也在这个酒吧。”他突然说,“我很快就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便抓起他的空杯子,消失了。

然后是几分钟的沉默。“他在学校的时候很努力。”我打破了沉默。

露西点了点头,她靠近我说:“我去一下洗手间。”她离开了座位,“马上就回来。”

她笑着,那一瞬仿佛要来触碰我。不过她很快就止住了,没有与我进行眼神接触,她转身离开,消失在人山人海之中。

他们俩都走了,我就像一艘拔锚之船,一匹脱缰之马,我的双手紧紧地抓住那张木桌,迫切地想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船锚。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蹭到了我的腿,我跳了起来,不过我发现那不过是这座城市街头一只再平凡不过的流浪狗而已。刚来丹吉尔的那几天,约翰提醒我,不能害怕,不能向可怜、可鄙的野兽展现出我的恐惧,这只会进一步刺激它们。我记得有一天清晨我与他一起走在港口,我们经过了一只又一只狗,它们就躺在滚烫的人行道上,伸着四肢。听见我们的脚步声后,它们抬起头,撑起身子,我退到了约翰的身后,没有理会他的指责,我怕一只狗会冲出来咬我,害我得狂犬病。那一刻,我被吓得不知所措,就那么呆呆地定在那里,不过约翰只是把我推走,小声地说这是为了我好。

现在,那只狗趴了下去,舒舒服服地靠着我的腿。我没有赶它走,感谢它让我不再孤单。

我在本宁顿的第一天就见到了露西·梅森。

她站在我们的房间,唯一的手提箱已经放在了靠近窗户的那张床的床尾,她望着光秃秃的白墙。我在门口停下,静静地观察着这个接下来要和我住一年的女生。应该是女生吧,我站在那里看着她,她让我觉得有哪里不对。她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和一个打火机。我从来没有抽过烟,一次都没有,我看着她,被她吸引,羽状的烟雾包裹着她,整个房间烟雾弥漫,似乎想要宣示每个角落都已经被占领。

虽然我们都是17岁,不过我眼前的这个陌生人身上有些地方明显比我老成——她看起来更精明。就连我们的衣着打扮也很不一样。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突然觉得这身幼稚的连衣裙很令我尴尬,连衣裙上是花朵和常春藤的图案,芭蕾舞裙一般的裁剪,裙摆向下四散。而我的新室友穿的是一件腰部有波形褶皱装饰的墨绿色夹克,一条贴身黑色半身裙,突出了她玲珑有致、令人艳羡的身材。虽然夹克和裙子看起来都不怎么新了——我觉得它们的主人应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经常穿它们——她却散发出一种我之前只能在杂志模特身上看到的成熟老练的气质。

我缓缓走进房间,轻轻敲了敲门。她抬起头,用一种谨慎的目光审视着我,那眼神我看不透,却使我不由自主地避让,我的脸红了。

“你好。”我羞怯地笑着,讷讷地说。

她看着我,眼中闪耀着光。

“我是爱丽丝。”我说,这才反应过来这样仿佛是我在等待她请我进门。我赶紧拉近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恐怕你已经忘了。”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

她握住我的手,头微微歪向一边:“我是露西。”

我注意到她的手上没戴手套,于是我暗暗自责选了姑妈为我入学买的这款带花边的手套。它们看起来与周围的一切不大匹配——空无一物的房间,还有我那低调的室友。她没有化妆,而我涂着粉色口红、画着眼妆,实在是太蠢了,就像是一个小女孩穿妈妈的衣服被发现一样。

露西瞥了一眼我身后的门:“你的父母也来了吗?”

我看向地面。“没有,他们没来。”我深吸一口气。夏天的时候,我站在姑妈家卫生间的镜子前排练了无数遍这句话。我知道这个问题无论如何会被问起,我需要让回答尽可能显得自然随意一些。我已经受够了对方的反应:皱起鼻子和眉头,一脸遗憾;还有一些别的情感——恐惧。就好像我父母的死是有传染性的,我作为唯一活下来的人会威胁到他们一样。我见过这种情况,也直接体验过这种情况。在学校里,同学们先是挤在我周围,表达遗憾和悲伤之情,然后紧紧地拥抱我,跟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跟我说我们会一起渡过难关。但是一周过去了,两周过去了,一个女孩离我而去,接着又一个女孩也走了。很快,她们对我的亲密变成了走廊上迎面相遇时拘谨的微笑,或者是在操场另一头对我敷衍地挥手。到了下课的时候,她们的一举一动都表明她们舒了一口气。来电和来访越来越少的时候,我并不惊讶。在我为上大学打包行李时,她们没有一个人在我身边。于是,我又说了这些话,心中做了最坏的打算。我想象着可能出现的反应——嘴角下拉,简短而尴尬的拥抱,然后我的室友会继续去那些数不清的女孩中找一个还没有被悲剧污染、侵蚀、折磨的人当朋友。

但是,她只是抬着沉重的眼皮说:“我的父母也去世了。”

我震惊地眨了眨眼,她的反应令我猝不及防。虽然我觉得这件事应该会让我觉得难过,但是在那个时刻,我居然只觉得欣慰。一种全然而彻底的宽慰席卷了我的全身,我不知所措,只知道保持脸上的笑容。后来,我把这些告诉了她,那时我们只认识了几小时,已经觉得对方是可靠的朋友了。她拿出一瓶偷来的雪利酒——“我的姑妈不会发现的”,她这么跟我保证,她指的是那年夏天和她一起住的亲戚——我们一起在学校里探索着,一边走一边来回传递着那瓶味道奇怪的酒。我们踩在落叶和树枝上,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那声音似乎可以传送到两边的树丛里。已经是9月中旬了。本宁顿的开学时间比其他大多数学校都晚,我们穿过学校的时候,夜幕悄然降临,一阵冷风吹过,我们不禁靠近了一些,仿佛我们已经是一对密友一般。我有点儿饿了,我知道其他大多数女生现在都在吃晚饭,但我无所谓,我和露西之间的新友谊比一顿热饭更重要。我父母的死在我的心头竖起无法逾越的高墙,终于,伴随着酒精的作用和露西的出现,这面墙开始松动了。

“你那时候多大?”我试探着问道,我不确定她父母是不是最近才过世的,不知道她的伤口是不是和我的一样隐隐作痛,或者她究竟想不想谈论这个问题。

“五岁。”她回答说,语气还是那么冷漠。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用这种语气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到了那一天,我的声音可以不再颤抖,不再挣扎许久才能说出来,费好半天的劲儿才能组成一句完整的话,才能说清楚我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失去他们我有多痛苦。“我其实不太记得我的父亲了,他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印象,真的。”她继续小声说道,“我知道他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除此之外,我对他基本没什么印象。不过我的妈妈,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可以记起关于她的所有事,即便是芝麻大的小事,比如一管蜜色唇膏,或是一小瓶用来保持虚荣心的香水——棕色瓶子,透明盖子。总而言之,我努力试着不去想她。”

她停住脚步,我感觉到她的卷发,拂在我的脸上。

“成功了吗?”我问道。

“有时候可以。”她耸了耸肩,“早上要难一些。”

我知道她的意思。“有时候我会忘记。”我说,“早上起床时,我的内心仿佛完全清零。然后我就会突然想起来,然后重新经历一遍。”

她点了点头,但我发现她的注意力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

“看。”她小声说。

是詹宁斯家宅,坐落在主校区另一边的建筑展现在我们眼前。关于这座学院的哥特式故事原来是真的。经常有传言说这里有神秘的脚步声、鬼叫声和各种不知从何而起的响声,还有传言说在这座建筑被捐给学校之后的这些年里发生了各种闹鬼的事件。也许是雪利酒在发挥作用,我当时为这个想法之荒谬感到震惊。建筑的外面几乎完全被常春藤覆盖,到了这个季节,叶子的颜色已经转红,在落日余晖中更加耀眼。太美了,在森林中漫步可比眼前这座建筑恐怖多了。

所以,当露西朝着入口处歪歪头,向我发出沉默的邀约时,我迅速地深吸一口气,跟在了她的身后。

“这里是不是跟你在英格兰的家很像?”我们往里走着,她突然转身问道,脸上露出令人不舒服的表情。

我皱了皱眉头,好奇露西在和我通了那么多封信之后,心中究竟描绘出了一幅怎样的画面。没错,莫德姑妈很有钱,但在我父母过世之前,她一直自己一个人住——几年前,他们可能还会叫她老处女——她没想到自己的侄女有一天会搬来一起住,因此她没有任何理由改变事物原本的样子。“不。”我轻轻摇了摇头,“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环顾四周,门厅如此空旷。这里没有什么家具,我们在大理石砖上走着,说话的声音在四周回荡。“家里要是有这么大的话,我们简直要不知所措了。”

我觉得露西对我的话有些失望。我还在等她说她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的,但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看这个。”她叫道。她弯着腰蹲在那里,整个身体靠前脚掌支撑着平衡,距离那个令她兴奋的东西只有几厘米远:两只并排坐在壁炉中的石狮子,壁炉很大,显然没有用过。她把手放在石狮子的头上。

在这栋静谧的房子里,我觉得有些不安,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在这里,而是应该与其他女生一起吃晚餐。

“别这样,露西。”我恳求她。我环顾四周,仿佛期待着什么人突然出现,责备我们不遵守纪律。“我们不应该在这里。”

她抬起头,嘴角往上翘了翘。“放轻松,爱丽丝。不会有事的。”但她的手还放在狮子身上,我相信,她的这个饱含蔑视且莫名其妙的小动作是故意做给我看的——为了证明她不会乖乖听话,证明她无所畏惧。

我打了一个寒战,赶紧抓住身上的开襟毛衣紧紧裹住自己的身体。没有阳光温暖的烘烤,我后背上刚刚流下的汗水变得越来越冷,我的皮肤上起了不少鸡皮疙瘩。

露西站住了。“你应该跟我说你很冷。”她把我拉近了一些,拥住了我。

我的姑妈莫德不是一个擅长表达感情的人,和她一起住的时候,我的生活变得有些冷清。一开始,我很想念那些可以表达亲密关系的小动作,所以就连一个陌生人从我身边经过,不小心蹭到我,我都会觉得很满足。在接下来的一天中我都会感觉到因为这种触碰,我的内心被点亮。但是现在,我尽量放松下来,露西走开后,我能感觉到她留下来的气息。

她低头看着那两只狮子。“奇怪,它们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宠物。一只名叫蒂皮的狗。”她的脸上突然没了笑容,“它真是一个惊喜,如果你知道我妈妈是个怎样的人,就更明白我的意思了。我妈妈讨厌动物。她以前绝对不会考虑养一只宠物。不过突然有一天,蒂皮来了。我猜是邻居的狗生宝宝了。蒂皮是最小的一只,邻居没把它卖出去,于是就送人了。它很小,毛色是白褐相间的。那时候它已经不算是一只幼崽了,他们已经想把它送掉很久了。”她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她仍然盯着雕像,没有看我。“我记得以前我把它抱在怀里,我说要好好照顾它。我妈妈只是在角落里看着。”露西发出一声轻笑。“你真应该看看她的脸。”

“它是什么时候死的?”我问道,我的声音只比耳语大一丁点儿。

“它来我们家以后没多久就死了。”

远处有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我吓了一跳。我看着露西,即便她听见了那个响声,她也只是不露声色。她一动不动地盯着空炉箅里的狮子。“出了什么事?”我问道。

“它被车撞了。”她答道,“没人知道它是怎么出去的,但是突然间它就离开了家,向大马路上跑去。”她顿了一下,“那辆车本来会立刻置它于死地,但是它当时却没有马上断气。”

我打了个哆嗦,想象着那只受伤的小狗的样子,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它一定很疼吧。“你没有把它带到哪里去吗?我是说,没有试试去求助吗?”我知道,我的声音带着恳求的意味,冷飕飕的风从我身边刮过,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迫切地需要露西告诉我那只小狗被救活了,它还活着,一切都好。

当然,我知道,她不会这么说的。

“我妈妈不会开车。”她说。

“邻居呢?你们当时没有让别人帮忙吗?”我有些激动,简直想摇掉她那一身的冷漠与防备。我已经开始怀疑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我希望她跟我说,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救助那只注定不属于她的小狗——我希望她告诉我,她非常爱它。

终于,她把脸转了过来,黑色的双瞳在找寻着什么。她微笑着,一种令人不安的表情让我心悸,甚至让我想要离她、离这个地方远一点。她说:“邻居不在。”

我缓缓地呼了一口气:“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坐着等它死去。”她停了下来,似乎在斟酌接下来该怎么说。“最后,它死了。整个过程很漫长。它很痛苦。于是我妈妈去花园里找来一块石头。她说,这样会痛快点,也仁慈一些。因为它是我的狗,所以这是我的责任,不是别人的。”她摇了摇头,把脸转向一边。“爱丽丝,那场面很可怕。”她的语气如钢铁般坚硬。

我没法相信她的话。我捂着嘴——震惊,怀疑,我不知道——我不禁觉得她的这个故事离我异常遥远,好像完全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的一样。她说得很慢、很谨慎,她不需要停下来歇口气,也不用擦去眼中的泪水。仿佛这个故事已经使她麻木、与她无关,所以当她说很可怕的时候我是不相信的,关于这一切,我都不相信。

我想到她说起自己父母的样子,想到那种超然的态度。那一刻,我不再那么羡慕了。

我往后退了几步:“露西,我们走吧。”

听到自己的名字,她的眼睛似乎闪烁了一下。她好像记起了自己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就好像之前的那些话都是她在恍惚的状态下说出来的,现在她才回过神来。“还不能走。”她抓住我的手,“我还要给你看一样东西。”她不顾我的反对,带我来到楼梯前,她走得很快,我不得不加快步伐才能跟上她。“快点儿。”她好像能看透我在想什么。

我们继续用最快的速度往上走,我上气不接下气,我的肺像是在燃烧。“露西……”我气喘吁吁,我知道很快我就要跟不上她了。

“马上就到了。”她头也不回地跟我保证,仍然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她猛地停了下来——太突然了,我差一点儿撞上她——站在一扇半圆形的大窗户前。从这个全新的视角可以看出,她已经带我来到这栋房子的顶层。露西的脸靠近窗户,她把手紧紧地贴在玻璃上。

“其他女生说这里闹鬼。她们说这里死过一家人。”她小声说。

我皱了皱眉:“哪一家人?”

“詹宁斯一家,也就是这栋房子最开始的主人。她们说女主人自杀了,她从这里跳了下去。然后男主人因为悲伤过度就找了一棵树上吊自杀了。”

“这听起来不像是真的。”我小声嘀咕道,“我听说这家人把这栋房子捐赠给学校了。”

露西没有理我。“几年前有个学生也出事了。她也是从窗户这里跳下去的,和詹宁斯夫人一样。”

我转身看向窗外,看着她印在玻璃上的指纹。我想起了那些故事,想起那些可能在这里终结生命的女性,一代人,又一代人。突然,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注视着我,就在这栋房子黑暗深处的某个地方。四下望去,我觉得自己隐隐约约看到了什么。一开始我觉得可能是露西,但我突然意识到她已经走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窗前,两边是空荡荡的走廊,每条走廊上有六七个门。我想起那些影子,它们一定躲在什么地方,等待着,我迫切地想要打开每一扇门,来确定门后没有异样,一切正常。

然后我记起露西刚刚跟我说的话:她的父母是如何在她五岁的时候过世的。我皱起眉头,也许她的故事是可信的。也许她真的记得在年幼时发生的可怕故事。我问自己,是什么让我感到如此烦恼?我再一次想起她淡定的样子,她就像是在背诵一个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我摇了摇头,又是一股冷风吹来,我觉得这是一股穿堂风。她没有理由撒谎呀!

远处又传来了动静,我的心开始怦怦直跳。这是一种从指尖开始扩散的熟悉的感觉。医生说,这是一种紧张的反应,极有可能是我父母的去世引发的。这是一种压力,它似乎扼住了我的喉咙,疯魔一般,肆无忌惮。我发现自己有时候会天真地以为离开英格兰就等于离开在那里发生的一切。只要离得足够远,就可以驱逐过去的心魔。我觉得自己是个傻瓜,我为自己的愚昧而感到恼怒。它会一直跟着我的,无论我去哪儿,无论我走得多远,它都会躲在我的身后。

突然,我看见露西站在下方的楼梯上。她看着我,目光冷峻,却又带有一丝好奇。然后,她笑着说:“没什么可怕的,爱丽丝。”

她的语气很笃定。

露西向我伸出手:“来,我们去吃晚饭。”

突然,我觉得刚刚威胁着我的那股黑暗开始退散,我不再是什么哥特故事里的女主角了,我不再被困在闹鬼的城堡中无法逃脱。我只是爱丽丝,她是露西,再也没有什么令我畏惧。她摸索着我的手,我们十指相扣,离开了这栋黑漆漆的建筑,离开了这里面所有真真假假的幽魂。

酒吧外面发生了骚动,然后又响起了更喧闹的声音:各种各样的爆炸声把我带回了现实。一开始我以为那些是炮火的声音,我的皮肤上感受到了一股灼热。我想起了那些暴动,想到了在整个摩洛哥蔓延的暴力事件,丹吉尔也不能幸免,最近这里也发生了骚乱。约翰提起过这件事,不过只是简单带过。听他说后,我还觉得当地人走上街头用瓶子砸外国人开的商店很有趣呢。后来警察不得不开枪,他们又拿出各种能用的东西来保护自己。新闻报道说,在冲突中有数人死亡且死者几乎都是当地人。约翰听了以后只是耸耸肩,他跟我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些不成气候的反抗最后终究会被镇压。他十分笃定。似乎就连口口声声说自己热爱丹吉尔的他也没有预见丹吉尔人民对独立的渴望和收回丹吉尔的决心,就连他也拒绝承认这对他们的生死存亡至关重要。

我扭过头,看见一道闪光划破了酒吧的喧嚣。没有人叫喊,没有人逃跑,只有笑声和庆祝的声音。是烟花。当地人在庆祝他们即将争取到的独立。这个想法刺痛了我心底的某个地方。我打翻了面前的玻璃杯,它掉落到地板上,碎成几乎看不见的玻璃碴,杜松子酒打湿了我的裙子。

我发出一声尖叫,猛地站起来,我的动作太过突然,让桌子下的那条狗惊慌得一通乱吠,仓皇爬起——它被我吓到了,牙齿陷入了我的腿中。我低头看到一条血迹正在顺着那条已经被撕烂的袜子向下滑。这场面使我晕眩。“它不是故意的。”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看着那只狗走出酒吧。去捡碎玻璃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头晕。酒吧的侍者现在正朝着我打碎的那一堆玻璃走来。我感觉自己尴尬得脸都红了。然后,我想起了约翰和他晚上拉下脸的样子,我想起了露西和她敏锐的目光,她仿佛总是在寻找着什么并不存在的东西,我很忧虑。再然后,我觉得我看到了他——约翰——他在酒吧里,不过并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和查理在一起。露西就在他身后,盯着,盯着,盯着。

然后,我碰到了酒吧硬邦邦、黏糊糊的地板,我晕倒了。我倒下的速度起初很慢,然后越来越快,根本没人来得及抓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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