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露天市场很有意思。市场里的小路如迷宫般幽暗曲折,小贩们有的站在摊位后,有的坐在地上,装满商品的袋子和桶在他们面前排开。起初,我几乎是被快速移动的人流推着向前,后来,我逐渐放慢脚步,开始缓缓步行。我在这个摊位停下,又到另一个摊子前看一看,在这里买一些新鲜的橄榄,又在那里买了一叠热气腾腾的摩洛哥薄饼。我仔细观察着挂在那里的死鸡,大多数游客都被那股气味熏走了,而我没有,我在思考,在讨价还价,好像我真的打算买上一只一样。我在衣着鲜艳的里夫山女人面前停了下来,挑了一把蚕豆,然后又买了一块圆形的白奶酪。我见过当地人吃这种奶酪,奶酪两边都裹着编好的绿色草叶。

我不再穿那些连衣裙了。虽然好像还是有很多外国女人很喜欢穿这种连衣裙,但我认为在高温中穿那种紧身上衣太难受了,而且裙子很容易被这座城市粗糙的边边角角勾住。我从手提箱里拿出了几条紧身裤,这些裤子我还没有勇气穿回家,我又拿出几件单色的女式衬衫,它们似乎更适合这种天气。

我想说服爱丽丝一起来,但她拒绝了。她摇着头,在乱糟糟的公寓里挥舞着双手,跟我说她要在约翰到家之前完成哪些事情,那些家务似乎永远也没个头。她说:“去吧,享受你的假期。”我皱起眉头,恳求她跟我一起走,但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她并不打算让步。我提议的时候,她的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她抿着发白的嘴唇,给人一种不是很愿意带朋友在这座城市走走的感觉,她似乎更愿意洗洗衣服。

我一边走,一边想着她——爱丽丝,她的皮肤是那么苍白,显然有一段时间没有出去见阳光了,大概一直待在他们的公寓里吧。我想起前一天晚上她脸色惨白的样子,那只讨厌的小狗咬了她,她昏倒了。在那之后的几小时里,我们想尽各种方法找医生,疯狂地寻找疫苗,检查她会不会出现脑震荡,而她却变得越来越安静。在随后发生的混乱中,我强迫自己不去想在爱丽丝被咬之前我所看到的一切。

那是在约翰离开之后没多久发生的事情。

我的视线离开了爱丽丝,离开了我的酒杯,我看着面前那堵墙上的镜子。我看见他站在酒吧里,镜子里的他有些扭曲。不过,他并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和什么查理在一起。他的旁边站着一个女人,她的脸被黑色的长发半掩,我看不清她的样子。是个当地人吧。我看见他的手撩开那个女人的裙子,顺着她的大腿慢慢往上滑。

我瞥了一眼爱丽丝,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发生了什么,我赶紧看了看镜子的角度,推测着如果爱丽丝抬头能不能看到他们。我有一点希望她能看到镜子里发生的事情,想让她看看就这样无耻地摊在我们面前的真相。但是有什么东西制止了我。我仿佛听见一个声音说,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应该等一等再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曾经认识的那个女孩,透露给我自己,还有现在正以一种我不能理解的奇怪表情看着我的人。

我穿过原住居民区,来到广场,我很喜欢这里。眼前一片绿色,上面还点缀着花朵、情侣、一群群男人,还有游客在下午的高温中漫步。几米外,矗立着一座比周围建筑都要高大壮观的建筑物,牌子上写着:里夫电影院。从外观看,这座电影院有些昏暗,疏于管理。曾经鲜艳的色彩已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层厚厚的灰尘。电影院里有一家小咖啡馆,椅子摆得到处都是,门朝着太阳照射的方向打开,一些桌椅放在了外面的人行道上。

我快速找了个座位坐下:一张适合两人使用的小圆桌。桌子靠着这栋建筑粗糙的墙壁摆放着,墙上贴着一张法国电影的海报,这部电影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海报上一个年轻的男孩站在红气球下。过了一会儿,服务员来了——一个矮胖的女人,脸上布满皱纹。她会说法语,我舒了一口气,虽然我只会说几个词,但是足够点单。没过几分钟她就回来了,手中多了一大杯热气腾腾的摩洛哥薄荷茶。她把这杯茶放到我的面前,严肃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谢谢。”我用法语小声说道。我碰了碰杯子,手立刻被烫得弹开,我发出了咝咝的声音。我看了一眼手指,指尖已经被烫成了粉红色。

“小心!”那个女人笑着用法语说,“很烫。”

我脸红了。“好的,谢谢。”所有旅行指南上都说在摩洛哥喝薄荷茶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但它们没有说这样做会很危险。我习惯了新英格兰餐馆里用的厚瓷器,没有料想到这里的人会用这种可以把人手指烫化的薄玻璃杯。杯子没有可以握的把儿,我想知道究竟怎样才能喝到杯子里的东西。

“慢一点,小姐。”

我转过头,想看看是谁在说话。

“慢一点。你要耐心一点。”他就站在咖啡馆的门口,既不算门外,也不算门里,那个人的手里没有食物和饮料,他满怀信心地斜靠着墙。我立刻就知道这是之前的那个男人,在原住居民区看着我的那个男人。

我笑了笑便转过头来,我不是很想和他说话。

他站的地方左边有一位擦鞋匠正在忙碌着,他在迅速地来回擦着顾客的两只鞋。不过,我注意到,他自己的鞋似乎是前后反穿的。我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个人似乎失去了双腿,他把鞋这样穿在假肢上,只是为了保持平衡。我继续看他工作,他给鞋上了鞋油,然后从腰间抽出一块布,卖力擦了起来。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力度,一只鞋擦好了,又去擦另外一只。

我喝了一小口已经没那么烫的薄荷茶,然后感受到了糖浆的甜味在舌头上弥漫开来。

那个男人还在看向这边。他的眼神令我厌烦,他在那里审视着这边的一切。突然,气氛变了,似乎有一些危险,有一些新鲜,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在等待着,甚至有些期待地屏住呼吸,我很好奇,如果他安静地离开了,我是会觉得庆幸还是失望。

“我是约瑟夫。”他下定决心,向我这边走来,伸出了手。他没有穿传统的摩洛哥长袍,不过他极有可能是个摩洛哥人。他穿着一条炭灰色的长裤,一件浅色的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处。他的脖子上围了一条很薄的围巾,头上戴着一顶棕褐色软呢帽,帽子微微向左偏——上面还围了一条紫色的丝带,在这么热的天气中,帽子一定会沾上汗渍吧。他的衣着简单而整洁。也许是因为他的穿衣风格比较活泼,所以与其他摩洛哥男人相比,他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时髦,而其他人似乎就严肃死板一些。

在他做完自我介绍之后,我迟疑了一秒,然后一个名字自然而然地从我的嘴里滑出来,就好像我本来就叫这个名字一样。“我是爱丽丝。”

“小姐,欢迎你来到丹吉尔。”他顿了顿说,“爱丽丝,你这段假期住在哪里呢?”他在念这个名字时把重音放在了后面,听起来怪怪的。问完这个问题后,他的眼神便游离到了原住居民区那边。他的语气很随意——是故意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就好像他在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已经排练过很多遍了。

“住在朋友家。”我回答道,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我假装已经习惯回答陌生人这种问题了,假装一直在不停奔波,从巴黎到开罗,再到东方国家。我肯定了这个设想,这是爱丽丝和我多年以前就萌生的想法,但是到现在还是没有实现,它似乎正在等待爆发的那一刻。我时常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如此迫切,如此渴望,想去看金字塔的夕阳,想去品尝阿拉伯的咸鸡蛋和甜豆蔻面条。想去任何地方看看,想去所有地方走走,但是公寓里那与人共享的小卧室是如此令人压抑……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你自己探索这座城市,不害怕吗?”他问道。

我抬头盯着他,想知道他究竟有什么企图。

“我应该感到害怕吗?”我问道。

他夸张地耸了耸肩:“就在去年,我们这里就有一个疯子手拿一把屠刀满城跑。”

我看了看面前的街道:“有人受伤吗?”

“当然有。”他回答得很无所谓,“那个疯子杀了五个人,还砍伤了六七个。”他一定是看到了我脸上僵硬的表情,突然不再那么严肃,而是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我觉得这个表情比他之前严肃的样子更令人不安。“放轻松。”他一边劝我,一边拿起一支烟叼在嘴里,“我只是在开玩笑,爱丽丝小姐。”

不经意间,我舒了一口气,琢磨着他的言外之意:“所以呢?这不是真的?”

他的笑容消失了:“哦不,这件事千真万确地发生了。不过那个人在被带到玛拉巴塔监狱之前被子弹击中了腹部。你在这里很安全,爱丽丝小姐,没什么可担心的。你是从哪里来的?”

“芝加哥。”我撒了个谎。

“芝加哥!”他皱着眉头大声叫道,“那是一个很危险的地方。我有一个表兄弟去过芝加哥,他说那里很乱,凶杀案太多了。在这里你就不用担心了。”他顿了顿,“但是如果你想找一个特别好的地方,我必须警告你,你会失望的。”他微微一笑,“毕竟这里是非洲。”他笑得露出了牙齿,那笑容荡漾在他那张被晒成褐色的枯瘦的脸上。“很多人忘了这一点,他们觉得我们在别处。这么说可能是对的吧,但也是错的。丹吉尔还是在非洲。你只要看看地图就会知道是这样的。”他转过来,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双眼。“你的朋友住在哪里呢?”

“住在公寓里。”我回答道。

他轻笑了一下:“是啊,公寓在哪里呢?”

我思考着应该怎么回答他,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想要告诉他这种信息。他似乎没什么歹意,可能只是一只可以轻松弹走的蚊子吧,不过,我还是无法回答他。我不是怕他,也不是担心我自己的安全。我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没什么可怕的。我只是不确定我能给他什么,他又能给我什么,我们彼此之间有没有可以互相利用的地方。“在原住居民区外边的一个地方。”我终于开口了,“我可能没法给出更具体的地址。我刚刚才到丹吉尔,对这里还不太熟悉。”

我们都知道,这是谎话。他眼神闪烁,嘴唇微抿,他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唯一的问题是,他要做出如何反应。他歪了歪头,似乎在思考我的回答,我的背叛。“这很好。住公寓比住酒店好。除非你只是待几天,那样的话酒店就是比较好的选择。”他看着我,等我接话。

“我应该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但愿如此吧。”

他点了点头,明显十分高兴:“看来你是个游客了?”

我点了点头:“是的,我想我是。”

“不是旅人?”他笑了。

游客、旅人——我努力揣摩着这两个词的区别。我其实没有去过很多地方,也没有见过多少世面,所以我感觉自己更应该是一个游客,而不是旅人。但是他说这两个词的时候又有些不寻常,说“游客”时,他有一点鄙夷,说明他更想让我当一个“旅人”,无论这是不是真的。茶喝完了,我把硬币放到桌上。“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吗?”

“是的,当然有。”

我立刻就反应过来自己说了错话——他就盼着我这样问呢。这样他就可以一边摇头,一边嘲笑面前的这个年轻的美国女人太过天真。他就可以贴过来,露出若有所思的笑容,让我靠近一些,再靠近一些。

“我明白了,你没怎么看过鲍尔斯的书吧。如果你想对这里有更好的了解,就一定要读读他的作品。”他说。

“他是摩洛哥人吗?”我问道,我对这个名字一点都不熟悉。

他笑了:“他不是摩洛哥人,不是的,但是他在摩洛哥待了很长时间。我们经常碰到,还互相打招呼。他是我熟悉的朋友,是我的邻居。不仅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

鲍尔斯。我在心中记下了这个名字,打算回公寓后看看约翰那堆没读过的书里有没有他的作品。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在古典文学方面是个行家——尤其是英国文学——我承认自己对现代的作品不是那么了解,它们一直都没有那么吸引我。英国的荒野沼泽,维多利亚时代伦敦多沙的城市街道,这些都让我觉得有归属感。至于最近突然风靡全国的那些作者,我的确知之甚少。

也许这个男人给我介绍的作品是一本指南,能在这个国度为我指明方向,在这个被爱丽丝称作“家”的地方,无论她有多么不情愿。我觉得也许真的很有必要去找找他的书。

“我保证会读一读他的作品,只要有机会。”我说。

“很好。然后你就会知道游客和旅人的区别了。到时候我们来看看你到底属于哪一种。”他凑了过来,递给我一支烟。“给。”

我犹豫了一下——爱丽丝不抽烟。似乎很有必要保持我们之间的这种不同,于是我故作娴静地摇了摇头。他耸耸肩,露出一个表情,就好像在说这是我的损失。而我的确后悔做出这样的决定——几乎立刻就后悔了。那醇香的烟草味简直沁人心脾,我深吸了一口。应该是法国烟。高卢烟。我发现,这种烟在丹吉尔可不多。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改变心意,不过我突然意识到,在这个我还不知道能不能相信的陌生人面前,这样做会将一部分的自己暴露出去。还是在这假象后面再藏久一些吧。

“我在海边有一个工作室,我在那里画画。”他沉思了几分钟,说道,“你一定得去看看。”

“在海边?”我重复道。我已经在丹吉尔待了几天,虽然这是一个港口城市,但我却很少见到水。我觉得这很奇怪,这座城市居然可以如此彻底地将你吞没。

“是的,就在哈发咖啡馆。你知道那里吗?”

我摇了摇头。

“啊!”他大声说,“你一定得去这家店看看。所有艺术家都会去那里。他们也有最好的薄荷茶。”他指了指我的空杯子,“而且那里的景色也比这里好得多。只有海,一望无际的海。”

“听起来很美啊!”

“的确如此。”约瑟夫笑着点点头。他凝视着我,眼神穿过这片烟雾。“那么,爱丽丝小姐,告诉我,你想不想看看真正的丹吉尔?”

我犹豫了,我知道他是想给我当导游,同时我也在想这个主意是不是恰当——消失在一座我知之甚少的城市里,而且旁边还有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但是,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了爱丽丝,她被恐惧困在黑漆漆的公寓里,日复一日,等待着约翰下班。等待,我们两个人,总是在等待。我摇了摇头,似乎想把这个词摇出我的脑海,好像这样就可以把这个词从我的词汇表中删去。活到今天,我已经等待太久。太久了。我点点头——接受了他的提议。

“摩洛哥就是你的家。”他盯着我的脸,缓缓地说,“是的,这里是你的家了。现在,你是一个橘子了。”

他想说丹吉尔人,却说成了橘子。我笑了,就这样吧,摩洛哥是我的家了。我觉得这样也挺合理的。不然我要去哪里呢?回纽约和别人合住某个潮湿的房间吗?永无休止地打别人写的手稿吗?在这里,我总算可以写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用钢笔在纸上写下所见所思,就像大学时期梦想的那样,就像爱丽丝和我一起梦想的那样。如果这意味着要把摩洛哥当成自己的家的话,那么我准备好了。

毕竟,我现在是一个丹吉尔人了。

原文为Tangerine,多义词,该词重音在前时可译为橘子,重音在后则指丹吉尔人、丹吉尔(人)的。——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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