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朱丽叶,当时六岁……指着路边的一些鲜花。我问她对野花有何看法。她给出了一个深思熟虑的回答。“有两点,”她说,“为了让世界美丽,并且帮助蜜蜂为我们做蜂蜜。”我被她的回答感动了,但是对不起,我不得不告诉她,事实并非如此。

——理查德·道金斯,《攀登不可能之山》(1996)

“只要换掉一个音符,就会削弱曲子的美感。要是换掉其中的一段,整个乐曲结构就坍塌了。”这是1979年彼得·谢弗的戏剧《上帝的宠儿》中对莫扎特音乐的描述。这让人想起本书开篇惠勒谈到期待中的基础物理学统一理论时所说的:“一种理念,如此简单,如此美丽,以至于当我们……领悟它时,全都会互相说,哪里还会有其他可能呢?”

谢弗和惠勒描述的是同一种属性:很难在保持效用的同时发生改变。在第一种情况下它是审美上的好音乐的属性,第二种情况下是科学上的好解释的属性。而且惠勒在谈到科学理论难于改变的同时,还谈到它是美丽 的。

科学理论很难改变,是因为它们与客观真理密切对应,后者独立于我们的文化、个人喜好和生物构造。但是,是什么让彼得·谢弗认为,莫扎特的音乐很难改变?我觉得,艺术家和非艺术家之中流行的观点是,艺术标准不存在客观性。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是个口味问题”被当成“这件事没有客观真理”的另一种说法。根据这种观点,艺术标准只不过是时尚、其他文化偶然事件、个人的一时兴起或生物偏好的产物。许多人愿意承认,在科学和数学中,一个想法可能比另一个想法加客观真实(虽然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有些人连这一点也要否认),但其中多数人坚持认为,不存在一个东西在客观上比另一个更美的情况。数学有它的证明(理论上是这样),科学有它的实验检验。但你如果选择相信莫扎特是一个笨拙而且刺耳难听的作曲家,不管是逻辑还是实验,或者任何其他客观事物,都不会反驳你。

然而,因为这种理由而否定客观的美存在的可能性将是一个错误,因为这只是我在第9章中讨论过的经验主义的遗物,即声称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知识不可能存在的断言。确实,人没有办法从科学理论中推导 出道德准则,同样也不能推导出审美价值。但这并不妨碍审美真理通过解释与物理事实连接在一起,就像道德真理一样。惠勒在那段引文中,几乎就是在宣告这个连接的存在。

事实可以用来批评美学理论,正如它们可以用来批评道德理论。例如,有一种批评说,因为大多数艺术依赖于人类感官的狭隘属性(诸如能感受到哪个范围内的色彩和声音),它们不可能获得任何客观的东西。感官能接收无线电波但无法接收可见光或声波的外星人,其艺术将是我们无法了解的,反之亦然。对这种批评的答复可能是,首先,或许我们的艺术只摸到了可能存在的艺术形式的皮毛,确实很狭隘,但它们是对某种通用事物的初步近似。其次,地球上耳聋的作曲家曾经创造和欣赏伟大的音乐作品,凭什么耳聋的外星人(或者生来耳聋的人类)就不能学会做同样的事——或许只能通过下载一套耳聋作曲家审美理论到他们的脑子里?再次,用射电望远镜研究类星体物理学,与使用人造感官(植入大脑以创造出新的感受性)欣赏外星艺术,两者有什么区别?

经验也可以提供艺术方面的问题 。我们的祖先拥有眼睛和颜料,这可能导致他们思考怎样使用颜料可以看起来更漂亮。

正如布伦诺斯基指出的,科学发现取决于对特定道德价值观的承诺,这是否可能还意味着欣赏特定形式的美?深刻的真理往往是美的,这是一个事实,它经常被提及,但很少有人去解释。数学家和理论科学家们把这种形式的美称为“优雅”。优雅是解释中的美。它不是多么好或多么真的代称,而是一个解释。诗人约翰·济慈的断言(我认为有讽刺意味)“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1] 被进化论学者赫胥黎所说的“科学的大悲剧——一个美丽的假说被一个丑陋的事实屠杀 [2] ——不断地在哲学家眼皮底下发生着”所推翻。(他说“哲学家”其实是指“科学家”。)我觉得赫胥黎把这个过程称为大悲剧也有讽刺意味,特别是因为它指的是自然发生论被推翻。不过,有些重要的数学证明和科学定理确实远远谈不上优雅。然而,真理确实 经常是优雅的,以至于优雅至少可以作为寻找基本真理时的一个有益启发。当一个“美丽的假说”被屠杀时,它的命运往往不会像自然发生说那样,而是更有可能被一个更美丽的假说所取代。这当然不是巧合,而是自然的一种规律性,它必定有一个解释。

科学和艺术的过程可以看上去相当不同:一个新的艺术创作很少证明一个老的艺术创作是错的;艺术家很少用显微镜观看舞台,或通过方程了解雕塑。然而,科学创造和艺术创作有时确实看起来非常相似。理查德·费因曼曾经说过,理论物理学家需要的设备只是一叠纸、一支铅笔和一个废纸篓,有些艺术家工作时的样子酷似这一画面。在打字机发明之前,小说家用的是与这完全相同的设备。

作曲家(如贝多芬)苦苦思索、改了又改,显然是在追求某种他们知道正等着创造出来的东西,显然是要力争达到一个只有经过大量创造性努力和大量失败才能满足的标准。科学家们做的事往往也是一样。在科学和艺术领域都有些特殊的创造者,比如莫扎特和数学家拉马努金,据说他们没有经过任何这样的努力就作出了杰出贡献。但是,就我们对知识创造的了解来看,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认为,在这些事例中,努力和失误确实都发生过,只不过是发生在他们的脑子里,别人看不见。

这些相似之处是否只是表面现象?贝多芬认为他废纸篓里的乐谱有错误 、比他最终将要发表的乐谱要差 的时候,是不是在欺骗自己?他是不是仅仅在满足文化的武断标准,就像20世纪的妇女每年仔细调整她们的裙摆以符合最新的时装潮流?或者是,像这样说真的有意义——贝多芬和莫扎特的音乐远远高于他们石器时代的祖先们敲打猛犸象骨头的音乐,就像拉马努金的数学远远高于符号标记的数学?

贝多芬和莫扎特努力想要达到的标准 也更好,这是不是一个错觉?是不是不存在所谓的更好?是不是只有“我知道我喜欢什么”,或者传统或权威认为的好?或者是基因让我们倾向于喜欢什么?心理学家渡边茂发现,麻雀更喜欢和谐的音乐而不喜欢不和谐的音乐。人类的艺术鉴赏能力是不是仅此而已?

所有这些理论都假设(很少或完全没有论证),对于每个逻辑上可能的审美标准,都有可能存在比方说一种文化,其中的人会享受符合这个标准的艺术,并被它深切地感动。或者可能存在一种遗传的倾向性,有着同样的特征。但是,如果说只有非常特别的审美标准才可能最终成为任何一种文化的规范,或者成为某些创造新艺术风格的伟大艺术家用毕生时间追求的目标,岂不是听起来有理得多?人们认为自己在改进某个传统时,其实是在做什么,(关于艺术或道德的)文化相对主义对这个问题解释起来非常困难,这种情形相当普遍。

再有就是工具主义的等价说法:艺术是否只不过是为了达到非艺术目的的一种手段?例如,艺术创作可以提供信息——一幅画可以描绘出某些东西,一段音乐可以代表一种情感,但它们的美主要不在内容里,而是在形式中。例如,图14-1是一幅无聊的照片。

图14-1 照片1

图14-2是内容几乎相同的另一幅照片。

图14-2 照片2

但这幅就有更高的审美价值。可以看出,第二幅照片是有人动过脑筋的结果。在构图、取景、裁剪、用光、聚焦等方面,它都有着由摄影师进行设计的表象 。但这个设计是为什么呢?与佩利的手表不同,它似乎没有什么功能——只是好像比第一张照片更美。但这有什么意义呢?

美有一个可能的工具性目的,就是吸引 。一个美丽的事物能够吸引欣赏它的美的人。(对给定观众的)吸引力可以是功能性的,是一个现实的、可进行科学测量的量。艺术品可以导致人们向它移动,在这个意义上,它在字面意义上有着吸引力。画廊的参观者可以在看到一幅画之后久久不愿离去,后来还被这画幅吸引再次来到画廊。人们可能为了听一场音乐会而赶很远的路——等等。如果你看到一幅自己喜欢的艺术作品,这意味着你想详细研究它、关注它,为的是更好地欣赏它。如果你是一个艺术家,在创作一件艺术作品的过程中,看到里面有些东西是你想表达的,那么你是在被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美所吸引。你在被一件你尚未创作出来的艺术品中的想法 所吸引。

并非所有的吸引力都与美学有关。当你失去平衡从一根木头上掉下来,那是因为我们都被地球所吸引。这似乎只是拿“吸引力”这个词在玩文字游戏:地球对我们的吸引力不是因为美学欣赏,而是因为物理规律,它对艺术家的影响不会比对土豚多些。红色交通灯可能会导致我们停下来盯着它看,只要它还是红色的。但是,这也不是艺术欣赏,尽管是吸引力。它是机械的。

但是,进行足够详细的分析时,一切 都是机械的。物理规律统治一切。那么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美没有其他的客观意义,只是“我们通过大脑中的过程,从而通过物理规律被其吸引”的东西?不能,因为这样说的话,物理世界也会在客观上不存在,因为物理规律决定了科学家或数学家想要把什么称为真实的。然而,如果不谈及数学的客观真理,就无法解释 数学家做了什么——或者霍夫施塔特的多米诺骨牌做了什么。

新的艺术同新的科学发现一样是不可预测的。这是随机的不可预测,还是更深刻的、知识创造的不可知?换句话说,艺术是不是像科学和数学一样,真的具有创造性?这个问题通常是倒过来问的,因为关于创造性的想法由于各种错误观念还比较混乱。经验主义把科学当成是自动的、非创造性的过程。而艺术虽然被承认有“创意”,但经常被视为科学的对立面,因而是非理性的、随机的、不可解释的——从而是不可评判的、非客观的。但是,如果美确实是 客观的,那么一个新的艺术作品就像一条新发现的自然规律或数学定理,为这个世界添加了一些不可削减的新东西。

我们盯着红灯看,因为这样做能使我们尽可能地减少延迟,继续我们的旅程。动物可能被其他的动物所吸引,为的是与它交配,或者吃掉它。一旦掠食者咬下了第一口,就会被吸引着再咬另一口——除非食物的口味不好使它退却。这是实实在在的口味问题。这种口味的确是由物理规律以化学规律和生化规律的形式导致的。我们可以猜测,对于因此引发的行为,没有比动物学层次更高的解释,因为这种行为是可预测的,如果不是重复的就是随机的。

艺术并不包含重复。但人类的口味中可能有真正的新意,因为我们是通用解释者,不会简单地服从基因。例如,人类的行事方式经常与可能合理根植于基因中的任何偏好都相反。人们禁食——有时是为了审美原因。人们的行为千差万别,或出于宗教原因,或出于许多其他原因,如哲学或科学上的原因,实用或异想天开的原因。我们天生厌恶待在很高的地方或者跌落下来,然而人们会去玩跳伞——并非不顾这种感觉,而正是因为这种感觉。对这种天生的厌恶感,人们可以把它重新诠释成一幅更大的、有吸引力的图景——他们想要更多这种感觉,想更深入地欣赏它。对跳伞者来说,从我们天生会畏缩的高处看到的景象是美的。整个跳伞活动是美的,其中一部分美正是那种进化出来阻止我们尝试跳伞的感觉。不可避免的结论是:那种吸引力不是天生的,就像一个新发现的物理规律或数学定理的内容不是天生的一样。

难道它是纯文化的?我们追求美,也追求真,两种情形下我们都有可能被欺骗。我们觉得一张脸很美,也许是因为它确实很美,也许仅仅是出于我们的基因与文化的组合效果。一只甲虫被另一只甲虫吸引,你和我可能都觉得另外那只甲虫丑得可怕,但如果你是一名昆虫学家,就不会这么看。人们可以学着 去把许多东西看成美的或丑的。但是,人们同样也可以学着把假的科学理论看成真的,或者把真的科学理论看成假的,而客观的科学真理确实存在。所以,这仍然没有告诉我们,有没有客观的美。

现在来看,花朵为什么是这样的形状(见图14-3)?因为相关基因进化出来,使花朵对昆虫有吸引力。基因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昆虫拜访花朵时会粘上花粉,然后把花粉带到同一物种的其他花朵上,花粉DNA中的基因就此向四面八方传播。这是如今大多数开花植物仍然在使用的繁殖机制:在昆虫出现之前,地球上没有花。但这套机制之所以能运作,是因为昆虫同时进化出了受花朵吸引的基因。为什么它们会这样?因为花能提供花蜜作为昆虫的食物。就像协调同一物种内雄性与雌性交配行为的基因会协同进化,产生花朵、赋予它们形状和色彩的基因,也与昆虫体内负责识别花蜜最好的花朵的基因协同进化。

图14-3 花朵

在生物协同进化期间,就像在艺术史中一样,标准 在演变,而且满足这些标准的手段 也一起在演变。正是这些东西使花拥有如何吸引昆虫的知识,并使昆虫拥有如何识别这些花的知识,以及飞向这些花的习性。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花同样也吸引人类 。

这个事实太熟悉了,以至于人们很难看到它是多么惊人。但是想想自然界中无数丑得可怕的动物,想想其中那些通过视力找到配偶的都进化得认为那种外表有吸引力。我们不被它们吸引,这一点并不奇怪。掠食者和猎物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的协同进化,只不过是竞争的而非合作的:每一方都有着进化出来识别对方并使其奔向或逃离对方的基因,而另一方则有着进化出来使其身体在相应背景中很难分辨的基因。这就是为什么老虎的身上有条纹。

偶尔也会碰巧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某一物种内进化出的狭隘的吸引力标准产生了一些我们也觉得美的东西,孔雀的尾羽就是一个例子。但这是一种罕见的异常情况。关于什么东西有吸引力,我们与绝大多数物种都没有相同的标准。但对花——大多数的花——来说,我们有相同的标准。有时一片树叶甚至一个水洼也可以是美的,但这种情况同样非常罕见。而花的吸引力总是可靠的。

这是自然界的另一种规律性。对此的解释是什么?为什么花是美丽的?

考虑到科学界(它仍然很经验主义和还原主义)流行的假设,这样说似乎有理:花并不是客观美丽的,它们的吸引力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但我觉得经不起推敲。我们对自己从未见过的花、我们的文化从来不知道的花也会觉得美丽,并且对大多数文化里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这样。而植物的根 或树叶对我们就没有同样的吸引力。为什么只有花才有呢?

花与昆虫的协同进化中的一个不寻常之处是,它涉及创造一套复杂的代码或语言,用来在物种之间 传递信息。这种代码必须复杂,因为基因面临着一个很困难的沟通问题。一方面,代码要容易被合适的昆虫识别;另一方面,代码必须很难被其他物种的花复制,因为如果其他物种能够让同样的昆虫给自己传粉,而无须为其提供需要耗费能量才能生产的花蜜,它们就会拥有选择优势。所以,昆虫里面进化的标准必须有足够的辨别力,能选中正确的花而不是粗糙的模仿;花朵的设计必须不能容易由其他开花物种进化出来使昆虫误认。因此,这两种标准以及达到标准的手段,都必定是难以改变的。

当基因在物种内部 面临类似问题时,特别是在选择配偶的标准和特点的协同进化中,它们已有一大批共享的遗传知识可以利用。例如,在此类协同进化出现之前,基因组已经包含了识别同一物种其他成员、察觉其特定属性的适应性。而且,配偶寻求的属性起初可能在客观上是有用的,例如长颈鹿脖子的长度。关于长颈鹿脖子进化的一个理论是,它起初是进食方面的一种适应性,但随后通过性别选择继续进化。然而,在关系很远的物种之间,没有此类共享知识可以用来跨越鸿沟。它们必须从零开始。

因此,我的猜测是,要跨越这么大的鸿沟用难以造假的模式发出信号、由难以模仿的算法来识别,做到这一点最容易的方法,就是使用美的客观 标准。因此,花朵必须创造客观的美,而昆虫必须识别客观的美。于是,唯一能被花朵吸引的物种,就是协同进化出来识别花朵的昆虫——还有人类。

如果的确是这样,就意味着道金斯的女儿关于花儿的看法终究有一部分是正确的。它们的存在的确 是为了让世界更美;或者,至少美不是意外产生的副作用,而是花儿特地进化得要拥有的东西。并不是有谁特意要让世界更美,而是因为最擅长复制的基因依赖于体现客观的美 来使自身得到复制。例如蜂蜜的情况就非常不一样。花朵和蜜蜂之所以很容易制造蜂蜜(成分是糖水),蜂蜜的味道之所以对人类和昆虫一样有吸引力,是因为我们确实共同拥有一种遗产,它可以追溯到我们的共同祖先以及更早的时候,包含了与糖的许多用途以及认识糖的手段有关的许多生物化学知识。

情况会不会是人类觉得花朵或艺术有吸引力的地方确实是客观的,但并不是客观的美 ?也许它是某种更平凡的东西,就像对鲜艳的色彩、强烈的对比度、对称的形状的喜爱。人们似乎天生喜欢对称。据认为对称是性吸引力的因素之一,还可能有助于帮我们在物理上和概念上对环境中的物体进行分类和整理。因此,这种天生倾向的副作用之一,可能就是喜欢刚好鲜艳又对称的花朵。然而,有些花是白色的(至少在我们看来是白色,它们可能有着我们看不见但昆虫能看见的颜色),但我们仍然觉得它们的形状很美。所有的花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其背景形成对比(这是用于传递信号的一个先决条件),但浴缸里的一只蜘蛛与背景的对比更强烈,人们并不普遍认为这样的景象是美的。至于对称,蜘蛛也很对称,有些花朵(如兰花)很不对称,但我们不会认为兰花不如蜘蛛有吸引力。所以,我不觉得对称、色彩和对比度是我们看到花朵觉得美丽的全部原因。

这种客观性有一个翻版,那就是自然界中还有一些东西在我们看来是美的,这些东西既不是人类创造力的成果,也不是跨越鸿沟的协同进化的结果,例如夜空、瀑布、日落。花的情况难道不一样?但情况确实不一样。那些东西可能看上去有吸引力,但它们并没有设计表象。它们的情况不像佩利的手表,而像是用太阳来计时。如果不提及计时功能,就无法解释手表为什么是那个样子,因为如果它做得略有不同,无法用来计时。但是正如我所说的,就算太阳系发生改变,太阳仍然可以用来计时。同样,佩利可能觉得一块石头看上去很有吸引力,也许会把它带回家当成一个观赏性的镇纸来用。但他不会坐下来写一本专著,论述任何细节改变会怎样使这块石头失去镇纸的功能,因为本来就不会这样。对夜空、瀑布和几乎所有其他的自然现象也是同理。但花朵确实有着追求美丽的设计表象:如果它们看起来像叶子或根,就会失去它们通用的吸引力,甚至去掉一个花瓣都会降低它的吸引力。

我们知道手表的设计是为了什么,但不知道美丽的设计是为了什么。我们面临的情形就像是,考古学家在一座古墓里发现了一些未知语言的铭文,它们看起来像文字,而不仅是墙壁上毫无意义的痕迹。这有可能是个误解,但它们看起来像是有意刻在那里的。花与此类似,它们看起来像是为了我们称为“美”的目的而进化成这样的,我们可以(不完美地)识别美,但对其性质知之甚少。

在以上讨论的启发下,关于花对人类有吸引力的现象,以及我提到的其他零碎证据,我只能看到一个解释。那就是,我们所说的美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狭隘的类型,局限于一个物种、一种文化或一个个体。另一种与以上全都无关,它是通用的,像物理规律一样客观。创造其中任何一种美都需要知识,但创造第二种美需要有着通用延伸范围的知识。它延伸到各个方面,从花的基因组(它有着竞争性授粉的问题)到人类的头脑(它能把由上述方式产生的花当作艺术来欣赏)。没有什么伟大的艺术——人类的艺术家要比这强得多,这是可以预料的。但它有着难以伪造的、追求美的设计表象。

那么,如果人类 没有经历过类似的协同进化,为什么会欣赏客观的美?在某个层面上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我们是通用解释者,能创造出与任何事物有关的知识。但是我们为什么要特地创造出美学知识?这是因为我们确实 与花朵和昆虫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跨越两个人之间的鸿沟传递信号,与跨越两个物种之间的鸿沟传递信号是类似的。以知识内容和创新的独立性而论,一个人就像是一个物种。对任何其他物种而言,其所有个体都有着几乎相同的基因编码,根据同样的标准采取行动和被吸引。人类则截然不同,一个人的头脑里的信息量,比任一物种基因组里的信息量还要多,更是远远多于一个人独有的遗传信息。因此人类艺术家是在跨越人与人之间的鸿沟传递信息,这种鸿沟与花朵和昆虫之间的物种鸿沟有着同样大的尺度。他们可以用一些物种特有的标准,但也能实现客观的美。对我们其他所有的知识来说,情况也完全相同:我们能通过由基因或文化决定的预设信息与其他人交流,也可以发明新东西。对于后一种情况,要起到交流的作用,我们最好努力超越狭隘去追求通用真理。或许这也是人类开始超越狭隘追求通用真理的最可能原因。

我觉得,根据该理论可以必然推导出一个有趣的结论:人类的外貌由于受到性别选择的影响,在满足物种特有的美丽标准之余,也满足了客观的美丽标准。在这条路上我们可能还没有走多远,因为我们与猿分家只有几十万年,在外貌上与猿的差别不是很大。但我猜想,等到人类更了解美,就会发现人类与猿的外貌差异中,绝大多数都是朝着使人在客观上比猿更美的方向发展。

两种类型的美,通常被创造出来解决两种类型的问题,可以分别称为纯粹的问题和应用的问题。应用类型的问题是传递信息,通常由创造出狭隘类型的美来解决。人类也有这类问题:例如,计算机的图形用户界面,主要是为了促进该计算机的使用舒适性和效率而创造出来的。有时候,一首诗或一首歌也是为了同样的实用目的而写出来的:增强一个文化的凝聚力,推进一项种政治目的,甚至宣传一种饮料。同样,这种目的有时也可以通过创造客观 的美来达成,但通常用的是狭隘的美,因为创造起来比较容易。

另外一种类型的问题,即纯粹的问题是,在生物学中没有可以类比的事物,它是为了美本身而创造美,包括设立更高的美丽标准,如新的艺术标准或风格。这与纯科学研究类似。这样的科研所需要的头脑与这样的艺术所需要的头脑在本质上是同一种,两者都是在追求能用的客观真理。

我相信,以上两者都在通过寻求好解释来追求通用的客观真理。在涉及故事的艺术形式——也就是小说中,情况尤其如此。正如我在第11章中所提到的,一个好故事对它描绘的虚构事件有一个好解释。但这一点适用于所有的艺术形式。对某些艺术形式,特别难用语言对一件特定艺术作品的美进行解释,就算人们知道这个解释是什么也是一样,因为相关知识本身就无法用语言表达——它是模糊 的。还没有人知道怎样把音乐解释翻译成自然语言。然而如果一段音乐有着“只要换掉一个音符就会削弱曲子的美感”的特性,它就有一个解释,作曲家知道这个解释,欣赏这段音乐的听众也知道。总有一天,它能用言语表达出来。

这与科学和数学之间的差异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大:诗歌与数学或物理有着同一种属性,那就是它们都开发了一套与普通语言不同的语言,用来有效地描述一些用普通语言描述起来效率非常低的事物。它们做到这一点的途径都是构建普通语言的变种。要理解科学和艺术,必须先理解这些变种。

应用艺术与纯艺术“感觉”起来是一样的。而且,正如我们需要复杂的知识去区分小鸟飞过天空的运动(这是客观发生的)、太阳划过天空的运动(这只是一种主观错觉,由我们的运动导致)和月球的运动(主观和客观皆有),纯粹的艺术和应用的艺术、通用的美和狭隘的美,在我们对事物的主观欣赏中也是混合的。把它们区分开来非常重要。因为只有沿着客观方向,我们才能预期取得无限的进步。其他方向在本质上都是有限的,它们受到我们的基因和现有传统里固有的有限知识约束。

这涉及关于艺术是什么的各种现有理论。古代的美术(例如希腊的美术)起初主要是重现人体和其他物体外形的技艺。这与追求客观的美不一样,原因之一是它能臻于完美(从负面意义上说,它能达到一种无法再有较大改进的状态)。但这也是一种能让艺术家追求纯粹艺术的技艺,艺术家们在古代追求过纯艺术,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传统复活的时候又开始追求。

关于艺术的目的,存在着功利主义理论。这些理论贬低纯艺术,就像同样的论述贬低科学和数学那样。但是,对于艺术改进由什么构成这个问题,人们别无选择,就像在数学上无法选择何为真何为假。如果有人努力调节自己的科学理论或哲学立场,以适应特定的政治目的或个人偏好,那就完全搞反了。艺术可以用于 多种目的,但艺术价值并不从属于任何其他事物,也不能从任何其他事物中得来。

同样的批判也适用于认为艺术是自我表达的理论。表达 是传递已经存在的事物,而艺术的客观进步是创造新事物。而且,自我表达是表达主现事物,而纯艺术是客观的。出于同样的理由,任何只包含自发或机械行为的艺术,例如向画布上泼洒颜料或者腌泡绵羊 [3] 都缺乏取得艺术进步的手段,因为真正的进步是很难的,每一次成功背后都有许多错误。

如果我是对的,那么艺术的未来将与所有其他类型的知识的未来一样惊人:未来的艺术能创造出美的无限增长。我只能推测,但想必也可以期待新型的统一。当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优雅到底是什么之后,也许就能找到更好的新办法,用优雅或美来寻求真理。我猜我们将能设计新的感知、新的感受性,能够容纳我们目前在字面意义上无法体会的新型的美。“做一只蝙蝠是什么感觉?”这是由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提出的一个著名问题。(更准确的说法是,如果一个人有了蝙蝠的回声定位感知会是什么感觉?)也许完整的答案是,在未来,发现这会是什么感觉将不是哲学家的任务,而是技术艺术的任务,后者将使我们拥有这种体验本身。

术语

美学理论 ——有关美的哲学。

优雅 ——解释、数学公式等事物中蕴含的美。

明晰的 ——用文字或符号来表达。

模糊的 ——非明晰的。

隐含的 ——以暗示或其他形式包含在其他信息中。

“无穷的开始”在本章的意义

——以下事实:优雅是寻求真理的有益启发。

——为了允许不同的人进行交流而创造客观知识的需要。

小结

美学中有客观真理。流行的说法认为不可能有客观的美,这是经验主义的遗物。美学真理与实际真理有关系,它们既通过解释互相关联,也因为艺术问题可以从物理事实和情况中突现出来。花在人眼里总是美的,而它们的设计是为一个显然与人类无关的目的进化而来,这一事实显示美是客观的。美的趋同标准,在预先的共享知识不足以提供难以伪造的信号时,解决了创造此类信号的问题。

* * *

[1] “美即是真,真即是美”出自济慈于1819年所作的颂诗《希腊古瓮颂》,文学界对这句话的理解存在许多争议。——译注

[2] 赫胥黎的这句话出自他1870年在英国科学促进会所作的报告《生物发生与自然发生》。“美丽的假说”指自然发生论,“丑陋的事实”指意大利人斯帕兰扎尼在1776年发现,如果对烧瓶进行密封和充分加热,瓶中的营养液里就不会长出“小动物”。这是人类第一次在“自然发生”实验中取得反面结果。——译注

[3] 随意泼洒颜料是“行动绘画”画派的一种典型做法,代表艺术家有杰克逊·波洛克等。“腌泡绵羊”指英国艺术家达明安·赫斯特的作品《迷途的羔羊》,是一只泡在福尔马林里的绵羊。——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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