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的爸爸在电话里提到落水洞时,露丝正待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她一面把长长的黑色电话线绕在手腕和臂膀上,一面简短回答“是”或“不是”,表示她在听爸爸说话。房东老太太喜欢偷听,因此,露丝不喜欢在电话里多说什么。她打算过一会儿再到街上去打对方付费电话,告诉家人说她准备回去看看。

她早就想好,在建筑商把落水洞封起来之前,一定要再回去看一次。她对落水洞之类的地方有着不为人知的强烈喜爱,但正如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曾在停车场看到过我的鬼魂一样,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迷恋落水洞。她在纽约看到过太多酒鬼为了引人注意,或是想免费得到一杯酒,就在众人面前大谈家人和伤心往事。她绝不会这么做,她觉得一个人的私事不应该成为众人说三道四的谈资,她只把心事一五一十地记在日记里,写进她的诗里。每当想找人倾吐心事的冲动袭来时,她就轻声警告自己:“藏在心里,藏在心里。”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总是去街上漫步。她徒步走过纽约市的大街小巷,脑中只有故乡的玉米地和她父亲检视古董的神情。纽约市成了冥思的最佳场所,虽然她喜欢徜徉于它的大街小巷,但这个大都会在她心中激不起任何涟漪。

现在她看起来已不像高中时代那样怪,但如果仔细观察,你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眼神有如跳跃的兔子一般机警,很多人看了会相当不自在。她脸上时常带着一种特殊的表情,好像在等着什么人到来,或是留心防备一些还没发生的事。她的身体总在前倾着询问些什么,她上班的小酒馆经常有人说她的头发或是双手很漂亮,偶尔她从吧台后面走出来,有些客人看了还会赞美她的腿,但从来没有人提到她的眼神。

她总是匆匆忙忙套上黑色紧身裤、黑色短衬衫、黑色靴子和黑色的T恤——她上班、休闲都穿同一套衣服,衣服上早已布满污渍。这些污渍只在阳光下才特别明显,露丝本来不知道,但有一次她走到一家露天咖啡屋,点了一杯咖啡坐下来休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这才发现上面满是伏特加或威士忌的污渍。酒渍似乎让裙子显得更黑了,露丝觉得很有趣,特别在日记里记上了一笔:“酒精不仅能改变人,还能改变布料。”

她习惯一出门先到第一大道的露天咖啡座喝杯咖啡,路旁的台阶上总是坐着几个乌克兰女人,每个人腿上都抱着一只小狗,露丝喜欢在心里假装和这些吉娃娃、博美狗说话,这些狗个子虽小,却充满敌意,每次走过它们旁边,它们总是叫得惊天动地。

喝完咖啡之后,她继续在城中漫步,经常走到脚跟发痛,精疲力尽。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没有人和她打招呼,她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看能够连续走过多少条街道,中途不因过往车辆而停步。她从不因任何人而放慢脚步,有时,一群纽约大学的学生或是拿着洗衣篮的老妇人会与她擦身而过,人来人往,她只感觉行人像风一样飘过她的身旁,面目模糊,如同幽灵。她经常想象自己走过之后,会有人转头回望她,但她其实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除了同事之外,没有人知道她住在哪里,也没有人等候她回家。在这座城市,她已经成功地隐姓埋名。

她不知道塞缪尔向我妹妹求婚了,唯一和她保持联络的同学就是雷,所以除非雷告诉她,否则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在高中时她已经听说我妈出走了,这件事再度掀起新的波浪,她看着我妹妹勉力支撑,她们偶尔会在走廊上碰面,她只好在不增加琳茜困扰的前提下,找机会说几句话为琳茜打气。露丝知道同学们都觉得她是怪人,也知道琳茜在天才生夏令营之所以会对她吐露心事,只是因为那天晚上就像做梦一样,梦中所有该死的规矩全部松绑,她们才得以畅所欲言。

雷却和其他人不同。对她而言,他们的亲吻、推搡和碰触就像玻璃柜里的宝贝一般,她非常珍惜这些回忆。每次回家探望父母,她总会去见他一面,一想到要去落水洞,她也马上想到邀他一起去。她想他应该会欣然应允,因为他平常课业压力相当大,有机会探一下险也不错。而对她来说,运气好的话,他也许会讲述观摩某次临床治疗的全过程给她听,他经常这么做。雷的描述让露丝有身临其境之感,她不但了解他说的每一句话,更能体会他的感受。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话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但他确实唤起了她内心所有的感觉。

她沿着第一大道朝北走,她能清楚地指出自己曾在哪些地方逗留,因为感觉到曾有女人或小女孩在这些地方遇害。每天晚上写日记时,她尽量把这些地方都列出来,不管是在报上读到的凶杀案发生地,还是她自己知道有人被害的地方。只是一想到那些阴暗狭窄的小巷,以及在那里发生的事情,她就感到思绪沉重,精疲力竭。她每天都把心思放在这些悬而未决的谋杀案上,只好忽略了其他那些比较简单明了的案件,如果她在报上读到某个遭到谋杀的女人,她都会去现场悼念死者。

她不知道她在天堂里相当出名,我告诉朋友们露丝是谁以及她都做了什么:她每天在大都会中漫步,走到曾经发生凶杀案的地方就静静地哀悼,回家之后还在日记里为每个受害者祈祷。很快,天堂里的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特别是那些在纽约遭到谋杀的女人,她们都想知道露丝是否发现了她们的遇害地点。在天堂里有很多人是露丝的粉丝,但这群人恐怕会让露丝失望,因为她们聚在一起热切讨论露丝的模样,就好像一群小女生围着偶像杂志大谈影视红星似的,而不像露丝想象中崇拜一个知名鼓手那样,只是满怀敬意地窃窃私语。

我还是继续跟着露丝四处游荡。大家都觉得露丝天赋异禀,令人羡慕,其实不然,我发现虽然这种超级感应力相当惊人,但有时也令人相当痛苦。每当有影像在露丝的脑中闪现,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有时,它们如闪电一样稍纵即逝——有人从楼梯上被推下来,一声尖叫,一双紧紧勒住脖子的手;而另一些时候,某个女人或小女孩遇害的全过程,会完整地呈现在她脑中。

露丝一身黑衣,游走于喧扰的纽约大都会中。曼哈顿城中人来人往,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驻足于路边的女孩。一身艺术系学生打扮的露丝走到哪里都不会引人注目,大家只当她是个平常的大学生。但对身居天堂的我们而言,她正进行着一项伟大的工作,凡间绝大多数的人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琳茜和塞缪尔的毕业典礼后的第二天,我又跟着露丝一起出去漫游。她走到中央公园,虽然早已过了午餐时间,公园里依然相当热闹。情侣们坐在修剪后的草地上,露丝偷偷地望着他们。在这个晴朗的午后,她的窥伺显得格外醒目。那些年轻人一旦接触到她的目光,便马上把头低下去,或是转头去看其他地方。

她在中央公园的各处穿行,显而易见,她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比如说漫步道,那里的树下发生过数不清的暴力事件。但更多的时候,她还是选择了那些大家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比方说公园东南边的小鸭池塘,池面波光潋滟,池边凉爽宜人,而且附近人来人往,比较热闹。她也常去公园里的人造湖,那里相当清幽,湖边常见老人为他们手工雕刻的美丽帆船扬帆起航。

此外,公园里有个动物园,这一天,她坐在了通往动物园小径旁的一张长椅上。只见碎石路的另一头有保姆带着小孩在玩,还有一些成年人独自坐在树荫下看书。虽然走得很累,她还是从背包里拿出了日记,翻开放在膝上,手上拿支笔,假装在思考。她知道一个人坐在公园凝望远方时,最好装出有事情做的样子,不然就会有奇怪的人过来搭讪。日记是她最亲密、最重要的朋友,里面装着她所有的心事。

坐了一会儿,她眼前忽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保姆在毯子上睡着了,小女孩一个人走来走去迷了路,眼看就要走进公园和第五大道之间的玫瑰花丛。露丝回过神来,正想大声警告小孩的保姆,但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先她一步惊醒了保姆,她忽然惊醒,猝然坐直,高声喝令小女孩回来。

在这种时候,露丝总觉得天堂与人间仿佛存在着两组相互对照的密码,一组是平安长大的小女孩,另一组则是不幸遇害的小女孩,两者之间好像有着某种神秘的无法摆脱的关联。保姆收拾好东西装进包里,卷起毛毯,准备带着小女孩离开,露丝这才看到刚才是谁警告了保姆,那是另一个小女孩。很久以前,小女孩迷路走进玫瑰花丛,自此就消失无踪。

从小女孩身上穿的衣服判断,露丝知道这是一件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但其他细节都不得而知。她只看到小女孩一个人,不知道事情发生在白天还是黑夜,小女孩身旁没有保姆,也没有妈妈,就这么失踪了。

我和露丝一起坐下来,她翻开日记,在里面写道:“时间不详。小女孩在中央公园迷路走向树丛。白色衣领绣着蕾丝边,十分精致。”写完之后她合上日记,顺手放回背包里。不远处的动物园里有座企鹅馆,到那里坐坐通常能减轻她的痛苦。

我们整个下午都待在馆里,展场四周的座椅上铺着绒毡,她一身黑衣,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远远看去只能看到她的脸庞和双手。企鹅摇摇摆摆地前进,一面发出咯咯的叫声,一面潜进水里。它们姿态笨拙地滑下栖息的岩石,一到水里却变成穿着燕尾服的勇士。小孩子把脸贴在玻璃箱上兴奋地大叫。露丝数着活生生的小孩,也数着孩童的阴魂。馆内四处洋溢着小孩愉快的笑声,只有在这短暂的一刻,她才能将鬼魂的哀鸣逐出脑外。

毕业典礼后的那个周末,弟弟像平常一样早起。七年级的他每天在学校买午餐,参加学校的辩论队,上体育课时,他也像当年的露丝一样,总是拖到倒数第一二个才走进体育馆。他不像琳茜那么喜欢运动,外婆说他只会练习摆出“使性子的姿态”。他最喜欢的不是某位任课老师,而是一位图书馆管理员,这个高瘦、苍白、一头硬发的女人,保温壶里总是装着热茶,时常一边喝茶一边说着自己年轻时住在英国的事情。受到她的影响,弟弟好几个月讲话都带着英国腔,琳茜看BBC制作的名著剧场时,他也显得非常有兴趣。

妈妈离开后,家里的花园就荒芜下来,前一阵子弟弟问爸爸,能不能让他重新整理花园,爸爸回答说:“当然可以,巴克,好好干吧。”

他果然非常认真,甚至到了不可思议的疯狂地步。晚上睡不着时,他就详细翻阅园艺目录,看得几乎出神。他还翻阅了学校图书馆里所有关于园艺的藏书。外婆建议他种些荷兰芹和紫苏,霍尔则说茄子、香瓜、小黄瓜、胡萝卜和豆子之类“有用的植物”比较好,弟弟觉得两人说的都没错。

他不喜欢书上说的方法。书上建议将花卉和西红柿分开种,香料最好种在花园的角落,他觉得这些说法都没什么道理,就决定照自己的方式试试看。他每天缠着爸爸帮他买种子回家,还主动跟着外婆去买菜,外婆看他在杂货店里殷勤地帮忙取东西,买完菜之后只好带他到花店去买一小盆花。就这样,他凭着一把铁锹,慢慢地种出了满园花草。他现在正等着他的西红柿、雏菊、牵牛花、紫罗兰和鼠尾草萌出嫩芽,小时候搭盖的城堡现在成了工具间,里面摆着他的各种工具和补给品。

外婆知道总有一天,巴克利会明白他不能把花草蔬果全部种在一起,而有些花草也不会按时萌芽。胡萝卜和马铃薯在地底下愈长愈大,最后一定会干扰到细嫩低垂的黄瓜秧的生长;生命力旺盛的杂草说不定会盖过荷兰芹;在园中乱蹦的害虫也可能咬坏脆弱的花蕊。但她现在已不再相信说教,只是在一旁耐心等着巴克利自己发现这些事情。进入古稀之年的她如今相信,只有时间能证明一切。

巴克利把地下室里的一箱衣服拖进厨房时,爸爸正好下楼喝咖啡。

“你拿了什么东西啊,小农夫?”爸爸说,他早上心情总是特别好。

“我要打桩把西红柿围起来。”弟弟说。

“它们已经冒芽了吗?”

爸爸穿着蓝色的睡袍,光脚站在厨房里,外婆每天早上都给大家准备一大壶咖啡,此刻,爸爸从咖啡壶里倒了一杯出来,边喝边看着他的小儿子。

“我今天早上刚看到一些嫩芽,”弟弟兴奋地说,“它们卷在一起,好像正要张开的手掌一样。”

过了一会儿,当爸爸靠在厨台旁边,把弟弟的话重复给外婆听时,他从后窗看到了弟弟从箱子里拿出的东西。箱子里的衣服是我的,琳茜先挑过一次,把她想要的衣服拿走了,剩下的留在我房间里,外婆搬进我房间之后,她趁爸爸上班时,悄悄把琳茜挑剩的衣服收到箱子里,放进地下室,上面只贴了张写有“保留物品”的小标签。

爸爸放下咖啡杯,穿过纱门,边走边叫巴克利。

“爸,怎么了?”巴克利察觉到爸爸的语气有点不对劲。

“这些是苏茜的衣服。”爸爸走到巴克利旁边,平静地说。

巴克利低头看了看手上那件黑色的方格呢连衣裙。

爸爸走近了一点,从弟弟手上拿起裙子,然后沉默着把弟弟散放在草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他紧抓着我的衣服,一语不发地走回屋里,看起来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弟弟心中冒起一股无名火。

只有我看到了弟弟的脸色变化,一抹潮红从他的耳后蔓延到脸颊和下巴,白皙的脸上逐渐染上一抹红晕。

“我为什么不能用这些衣服?”他问道。

爸爸听了感觉好像有人在他背上重重地打了一拳。

“为什么我不能用这些衣服来围西红柿?”

爸爸转过身,看着满脸怒容的小儿子,儿子身后是一排挖得整整齐齐的园圃。“你怎么可以问我这个问题?”

“你必须做个选择,这太不公平了。”弟弟说。

“巴克?”爸爸把我的衣服紧抱在胸前。

我看着巴克利越来越生气,他背后的秋麒麟树丛绽放出金黄色的光芒,从我死到现在,已经长高了一倍。

“我烦死了!”巴克利大喊,“奇莎的爸爸过世了,她还不是好好的!”

“奇莎是你的同学吗?”

“没错!”

爸爸愣在那里,他可以感觉到自己光溜溜的脚踝和双脚沾满了露水,脚下的土地又湿又冷,仿佛带着某种征兆。

“噢,真令人难过啊。她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爸,他什么时候死的不重要,你还是不明白!”巴克利猛地转身,开始狠狠践踏刚刚冒出来的西红柿嫩芽。

“巴克,停下!”爸爸大喊。

弟弟转身看着爸爸,泪流满面。

“爸,你就是不明白!”他说。

“对不起,”爸爸说,“这些是苏茜的衣服,我不能……唉,可能没什么道理,但这些是她的衣服,她以前穿过这些衣服啊。”

“你把小鞋子拿走了,对不对?”弟弟说,此时他已经不哭了。

“你说什么?”

“你拿走了小鞋子,你从我房间里拿走了小鞋子。”

“巴克,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我把玩‘大富翁’的小鞋子收了起来,但它后来不见了。一定是你拿走的!你这么做就好像她只属于你一个人!”

“你把话说明白。这和奇莎的爸爸有什么关系?”

“把衣服放下。”

爸爸把衣服轻轻地放在了地上。

“这和奇莎的爸爸没有关系。”

“那告诉我跟什么才有关系!”爸爸现在只能靠直觉猜测,他好像回到了那个刚动完膝盖手术的晚上,止痛药让他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清醒之后,他模模糊糊地看到五岁的儿子坐在身边,小巴克利专等着爸爸张开眼睛,然后他就可以说:“爸,你看,我在这里!”

“她已经死了。”

时隔多年,爸爸听了心中依然刺痛,“我知道。”

“但你表现得却像是不知道,奇莎的爸爸在她六岁时就死了,奇莎说她几乎不会去想他。”

“她会想的。”爸爸说。

“可我们怎么办呢?”

“谁怎么办?”

“我们!爸爸,我和琳茜!妈妈就是因为受不了,所以才走的。”

“不要这么激动,巴克。”爸爸说,他呼吸越来越困难,但依然尽力保持镇定。忽然间,他心中响起一个微弱的声音:放手吧,放手吧,放手吧。“什么?”爸爸说。

“我什么都没说。”

放手吧,放手吧,放手吧。

“对不起,”爸爸说,“我觉得不太舒服。”他站在潮湿的草地上,感到双脚越来越冷。他的胸口好像有个大洞,园中的蚊虫绕着空荡荡的胸腔飞舞,耳际依然回荡着那个微弱的声音:放手吧。

爸爸忽然跪倒在地上,双臂不由自主地摇晃,他全身开始抽动,仿佛在被针扎一样。弟弟立刻冲到他身旁。

“爸?”

“巴克。”爸爸语带颤抖,声嘶力竭地呼喊弟弟。

“我去叫外婆。”巴克利飞快地跑回屋内。

爸爸倒在地上,脸颊歪向我的旧衣服,虚弱地喃喃自语:“永远也做不出选择的。因为你们三个,我个个都爱。”

那天晚上,爸爸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连在他身上的监视器发出沉闷而规律的低鸣。此刻,我可以安安静静地把他带走,但我能把他带到哪里呢?

病床上方的时钟分分秒秒地移动,我想起一个常和琳茜玩的游戏,以前我们经常待在院子里,一边摘下雏菊的花瓣,一边不停重复:他爱我、他不爱我。墙上的钟声嘀嗒作响,此刻,我跟着钟声的节奏,默念着我的两个最大的愿望:“为我死,别为我死;为我死,别为我死。”我控制不了自己,眼看着爸爸的心跳越来越弱,我心里也充满了挣扎,如果爸爸死了,他就可以永远陪伴我,这样想难道错了吗?

巴克利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他把被单拉上来抵着下巴,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中。呼啸的救护车带走了我们的爸爸,随后琳茜开车和他一起到了医院,但他们却只能跟到急诊室的外面。琳茜不停地重复着两个问题:“你们到底谈了些什么?他为什么这么激动?”弟弟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罪恶感。

弟弟最怕失去爸爸,爸爸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虽然他也爱琳茜、外婆、塞缪尔和霍尔,但没有人能像爸爸这样让他牵肠挂肚。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他总是小心翼翼地走动,留心爸爸的举动,好像一不留神就会失去他。

爸爸的这一边是我,另一边则是弟弟;一边是已经死去的女儿,一边是活生生的儿子,两个都是他的孩子,两个都有着同样的心愿。我们都希望爸爸永远陪在身旁,但他不可能同时满足我们的愿望。

巴克利从小到大,爸爸只有两次没有送他上床睡觉。一次是爸爸到玉米地找哈维先生的那个晚上,一次则是现在。此时此刻,爸爸躺在医院里,医生们正在监测他的病情,以免心脏病再度发作。

弟弟知道他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计较这种小孩子的事,但我理解他的心情。爸爸非常会哄小孩子睡觉,睡前的亲吻十分美妙。每晚巴克利睡觉之前,爸爸总是先拉下百叶窗,用手顺顺叶片,确定没有叶片翘起来,以防次日的晨光在他进来叫醒儿子之前弄醒巴克利。接着,爸爸走到床边,弟弟兴奋得胳膊和腿上都起了鸡皮疙瘩,这种期待是如此甜蜜。

“巴克,准备好了吗?”爸爸问道,弟弟有时大喊“信号收到”,有时大叫“起飞”,但如果他既害怕又兴奋,只想快点迎接宁静时,就只是大叫“好了!”爸爸会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分别捏住被单的两角,然后两手一掀,整张被单就轻飘飘地落下。如果是巴克利的被单,落下的便是一团淡蓝色的云彩,如果是我的被单,飘下的则是浅紫的云雾。被单像降落伞一样在弟弟的头顶奇妙地张开,轻盈地落下,飘得很慢、很美,最后才柔柔地盖住弟弟光溜溜的膝盖、额头、脸颊和下巴。被单在空中飘着,带起阵阵微风。弟弟裹在被单里,幸福得浑身发抖,心里觉得既自在又安全。他多想恳求爸爸再玩一次。微风轻扬、被单落下,微风轻扬、被单落下,两者之间似乎有着某种说不出来的关联,就像他和躺在病床上的爸爸之间,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牵连一样。

那天晚上,弟弟头靠着枕头,像婴儿一样蜷缩在床上。他没拉百叶窗,邻居家的灯光照了进来,他瞪着房间另一头的衣柜,以前他曾想象邪恶的女巫会从衣柜里跑出来,和躲在床下的恶龙联手欺负他,现在他不害怕了。

“苏茜,请你别带走爸爸,”他轻轻地说,“我需要他。”

离开弟弟之后,我走下天堂广场的眺台准备回公寓,街灯投射出蘑菇般的光影,我像往常一样数着街灯往前走,眼前忽然出现一条铺了砖块的小径。

我沿着小径继续往前走,砖块变成了平坦的石头,石头又变成了尖锐的小石块,最后连石块也没有了,放眼望去都是被翻搅过的大片泥土地。我静静地等待着,我在天堂里待得够久了,知道等下一定会看到些什么。夜幕逐渐低垂,天空染上了一抹柔和的淡蓝,就像我离开人间的那个夜晚一样。朦胧之中,我看到有人向我走来,那人离我太远,我还分辨不出是男是女,是大人还是小孩。月亮冉冉升起,照到这个人身上,我渐渐看出那是一个男人,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心里也越来越害怕。我跑上前去,想要看个清楚。那会是爸爸吗?还是从我上了天堂之后,就非常希望看到的罪有应得的哈维先生?

“苏茜!”我向前走了几步,停在离他几英尺远的地方,他朝我伸开了双臂。

“还记得我吗?”他说。

我觉得自己又变成了六岁的小孩子,站在伊利诺伊州一栋大房子的客厅里。现在,我就像从前一样,把双脚轻轻踏在了眼前这个男人的脚背上。

“爷爷!”我高声大叫。

四周只有我们祖孙二人,因为我们都已经上了天堂,所以我还像六岁时一样轻巧,祖父也像他五十六岁的爸爸带我们去探望他时一样健康。音乐声响起来,祖父在世时,每次听到这段音乐他都会潸然泪下。

“还记得这段音乐吗?”他问道。

“巴伯![12]”

“没错,巴伯的弦乐慢板。”他说。

我们随着音乐起舞,以前我们在人间总是笨手笨脚,现在的舞姿则轻盈流畅。我记得以前问过祖父,听这首曲子他为什么会哭。

“苏茜,有时候,即使你心爱的人已经过世很久了,想起来还是会伤心掉眼泪。”当时,他边说边把我抱在怀里,我三两下就挣脱了他的怀抱,然后就跑到后院去找琳茜玩,那时我们觉得祖父家的后院好大。

那天晚上,我们祖孙俩没有多说什么,天空似乎总是一片湛蓝,我们在永不消逝的蓝光中跳了好久。我知道在我们跳舞的同时,天堂与人间都起了变化。我们在自然课上曾读过这种转变,刚开始也许很慢,可忽然间就天旋地转,时间和空间都随之改变。我贴近祖父的胸膛,嗅着他身上老年人的气味,就像爸爸身上多了樟脑丸的气味一样。我开始想自己喜欢的各种气味:金橘、臭鼬、特级烟草。人间的地上沾着鲜血,天堂的天空却一片湛蓝。

乐声停止时,我们仿佛已经跳了很久很久。祖父往后退了一步,他身后的天空逐渐转为黄色。

“我得走了。”他说。

“去哪里?”我问道。

“亲爱的,别担心,你很快也会去那里的。”

祖父说完就转身离去,他的身影很快化为数不尽的光点与细尘,消失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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