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帮不了你,只有自己能帮自己。”

——T. E. 劳伦斯

直觉不仅能让人思路清晰,还能激发人的创造力,因为直觉不仅可以在密不可分的事实间建立联系,还能在乍一看互不相关甚至敌对的事物间建立联系。举一个历史上著名的例子,苹果落地似乎和天体物理学毫无关系,但是通过苹果的掉落,艾萨克·牛顿爵士用直觉得出了重力定律,并用这个定律来解释星球在轨道中的运动。在医学界,在某些生理过程(如细胞生长或循环)过快而无法控制的时候,研究人员就用通常能中止这些生理过程的不同蛇毒和蜘蛛毒制造出可以起到延缓作用的药物。这些例子都说明直觉可以通过构建前所未有的联系激发创造力。

直觉也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激发创造力。直觉可以提醒我们周围环境形成了某种规律,也可以提醒我们某个本该出现的规律却没有出现。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走进一间房间,发现鸦雀无声,而正常情况下十分嘈杂,我们就会知道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说得更明白一些,传统的思维假设某些事实存在,这些事实本身形成一种规律,根据假设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出决策规则。比如气象学家假定喷射气流以一定的路径运动,并据此做出预测。但当规律不完整时,直觉会提醒我们,而这时传统思维就不起作用了。

一战中,坦克的发明——和人不一样,轻武器伤不了坦克——预示了军队保卫阵地的方式不再是让士兵在战壕里手持步枪和机关枪扫射。温斯顿·丘吉尔(当时英国的第一海军大臣)比德国人更快认识到这个事实,因此英国占了上风。

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T. E. Lawrence,更流行的称呼是“阿拉伯的劳伦斯”)在1917年阿拉伯起义(Arab Revolt)中以这两种方式运用直觉。劳伦斯的直觉不是在经常独处中产生的(虽然他渴望常常独处),而是在生活中一段插曲中产生的,当时他因为痢疾而在帐篷中卧床10天。这一事件的结果将改变他的时代和我们时代的历史。

劳伦斯不是天生的领导者。他非常内向,和外向的艾森豪威尔形成鲜明对比,劳伦斯写道:“我这一生,事物比人物更令我开心,而思想比事物更令我开心。”他的天性不是领导别人,而是观察别人——热切地、静静地、深入地,以小说家的眼光和优美诗意的文笔。思想,是他与外界沟通的媒介。他写道:“与人交往,有目的地和人打交道,对我来说是难上加难。”让困难加倍的是他生活的外部环境:阿拉伯的荒漠。“对荒漠的倦怠感总是伴随着我,每日每夜都能听到别人在说什么,看到别人在做什么。”在沙漠中,他“对独处的渴望”通常无法得到满足:“我们没有个人独处的空间,没有厚厚的衣服来遮羞。人和人之间毫不避讳。”但在1917年3月的10天里——在帐篷中卧病在床的时候——劳伦斯真正实现了独处。当他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这位个子矮小,天生喜欢沉浸在自己思考中的男人,成了一名毅然改变身边事件进程的领导者。

这些事件就是阿拉伯起义,阿拉伯半岛上零散的部落团结起来反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统治。起义开始于1916年6月,是由“埃米尔”侯赛因·本·阿里(Emir Hussein bin Ali)领导的,他是哈希姆家族领袖、伊斯兰圣城麦加和麦地那的谢里夫(管理麦加和麦地那这两个圣城领袖的敬称)。当时,奥斯曼帝国和德国在一战中结盟,英国承诺给侯赛因资金和武器装备,支持他反抗他们共同的敌人。起义开始后,由于进行突袭,侯赛因的部落很快控制了只有一小队土耳其人防守的麦加。但是部落士兵在夺取麦地那的时候被完全击退,因为麦地那的防守兵力有1万,而且英国没有及时提供承诺的支持,称他们需要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后才能干预。因此,劳伦斯自愿从沿海城市吉达(Jeddah)来到内陆的战区。

从某些方面来说,让劳伦斯担此重任是没有把握的:他只是个下级军官,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还公开鄙视军队文化。但他阿拉伯语流利,对阿拉伯部落文化了如指掌。在牛津大学大二学期结束后,他整个暑假都在调查研究叙利亚的十字军城堡。第二年,也就是1910年,他在圣诞前回到叙利亚,接下来三年的时间里他都在卡尔凯美什(Carchemish)的考古遗址,监督来自不同阿拉伯部落的工人。1914年1月,他对西奈半岛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其间他绘制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亚喀巴(Akaba)港口周边区域的地图。后来,他在开罗当情报官,熟悉了阿拉伯半岛上奥斯曼土耳其部队的位置,这在士兵中是独一无二的。劳伦斯本人非常有天赋,几乎就是个天才了。战后不久,一位肖像画家这样描述他:

“我从未见过如此精力充沛的人。经常是笑容灿烂,带着诙谐与快乐。有时候嘴角大大上扬,露出不同寻常的弧度,这是一种古怪的、预示着不祥的弧度,警告危险的来临……眼睛滴溜溜转,接着目光可能是停留在我身上或穿透了我,但不会告诉别人我在想什么,虽然他已经尽收眼底……眼神澄澈,好像动物似的,但又具备完完全全人类的理解力。”

画家也描述了劳伦斯独处僻静时的样子:“思考的时候,他会忽略别人的存在,隐退到自己的一方天地,(他的目光)微微分散。他一个人静静待着,仿佛狮子或蛇一样叫人难以捉摸。”

1916年10月,劳伦斯独自前往起义中心地。他有自己的日程计划。当时,起义陷入僵局,“发生了非常规战争,”劳伦斯认为,“这是灾难的前兆。”劳伦斯认为问题在于起义军领导层缺乏关键因素:“不是才智,不是明断,不是政治智慧,而是可以让整个大漠熊熊燃烧的如火热忱。”劳伦斯在英国军队中虽然军衔低微,但怀有远大目标——“找到现在还不为人知的起义幕后领袖,看看他有没有能力让起义达到我所设定的目标。”而且,劳伦斯还没有把他设定的目标告诉上级。1916年10月,阿拉伯起义被限制在汉志(Hejaz),这里有大概绵延200英里的沙漠丘陵、山峰和山谷(大部分都位于今天的约旦和沙特阿拉伯),沿红海海岸,从北部的亚喀巴一直到南部的麦加。但是劳伦斯设想的阿拉伯国家要更加向北延伸,到大马士革(Damascus),再到阿勒颇(Aleppo),不仅包括汉志,还包括叙利亚所有说阿拉伯语的民族。这个目前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目标是让整个地区的阿拉伯人自力更生战胜敌人赢得独立,这样以后就不用把土地割让给英法帝国主义。

劳伦斯知道,起义的“幕后领袖”不会是侯赛因本人,因为他年事已高,无法在战场上领导作战。所以劳伦斯找到侯赛因的四个儿子,并进行观察。大儿子阿卜杜拉(Abdulla),起义军都以为他是领袖。但劳伦斯觉得他是 “假装开明”,过于风流,甚至有些虚情假意。他看上去也像个贪图安逸之徒,利用特权恣意享乐,弄得身体羸弱、精神软弱。最小的儿子扎伊德(Zeid)只是“19岁的小伙子,安静、率真,对起义没有热情”。次子阿里(Ali)“高贵、令人钦佩”,但也天真,“性格不坚强,容易紧张,倦怠”。

然后就剩下三子费萨尔(Feisal),劳伦斯是在起义前线附近遇到他的。目前为止大部分战斗都是费萨尔而不是阿卜杜拉领导的。他是一个卓越的禁欲者,和阿卜杜拉有天壤之别。劳伦斯如此描述费萨尔:“高大如石柱,身材瘦削,穿着白色丝绸长袍,棕色的头巾用光彩夺目的深红色和金色细绳绑着。”他的眼睛很大,“黑亮、迷人”,他的脸颊凹陷,拥有王者气质,但看起来有些“文弱”。在给手下闹得不可开交的部落调解冲突的时候,费萨尔“非常老练,能依照自己的意愿控制别人的情绪”。他“似乎没有刻意管理手下:几乎不在乎是否把自己的意志印刻在他们脑海里,也几乎不关心他们是否顺从。这是高超的艺术,而且不显山露水,因为费萨尔生来就会”。费萨尔就是劳伦斯寻找的先知。他这次旅程的目标实现了。

劳伦斯意识到自己要和这个人并肩战斗了,因为英国给费萨尔提供了支持,并派劳伦斯回去给他担任顾问。然而,在他回来的那天晚上,劳伦斯却发现费萨尔身处险境。土耳其人已经找到阿拉伯阵线的突破口,费萨尔手下几个部落惊慌失措,被迫退回位于南部沿海城市延布(Yenbo)的叛军基地。

劳伦斯意识到了一个基本问题——阿拉伯和土耳其人的不同点。部落人的强项是防守,潜伏在岩石关隘的阿拉伯狙击手可以让土耳其人长时间陷入绝境,但阿拉伯人无法承受大炮的轰炸,100名土耳其人在战壕里可以轻松击退1000名部落士兵。但是起义军的目标是摧毁麦地那1万人的土耳其卫戍队,因此自从部落士兵在麦加开局得胜后,就再也没有胜利过。

1917年3月,劳伦斯经历了史上最严重的痢疾疫情。几天后,他病重到无法行动,于是独自在帐篷里待了10天。就在这10天里,他的直觉涌现了出来。几个月来,劳伦斯一直在观察起义过程,起义一直遵循着“指导现代、科学的战争的合适准则”,也就是当时的传统思维。这些准则认为,“战争的目的”是“摧毁敌人武装力量”。这一论断适用于法国,但不适用于阿拉伯;因为阿拉伯军队的目标是“地理上,把土耳其人从亚洲所有说阿拉伯语的地方驱逐出去……如果他们可以静静离开,那么战争就会结束”。如今,劳伦斯已经意识到传统军事思维的准则及其所基于的论断模式“在这里不适用,所以我很担心”。

创造性的一大特点是敢于跳出传统观念对自己目标的束缚,这正是劳伦斯独处思考时想到的。他给阿拉伯人的战争找到了“另一个目的”——驱逐土耳其人而非摧毁他们——然后劳伦斯开始重新考虑阿拉伯的处境。他认为,虽然起义军受挫,“但我意识到我们已经打赢了汉志战争”。敌人想要控制整个大约14万平方英里的地区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土耳其人会怎么防御?”如果阿拉伯人“举着旗帜大举进入”,土耳其人肯定会“在底部挖壕沟”,劳伦斯想。但是这些都是传统战争的方式,目标是摧毁敌人,现在劳伦斯开始考虑别的手段。土耳其人不能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在阿拉伯停留,而补给是通过汉志铁路运输的。因此,阿拉伯人只需要切断他们的补给线。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切断补给线。

劳伦斯再次用直觉想出了答案。他为当前和未来构建了起义的概念:“假如我们(可能)是一种影响,一个想法,一种无形的东西,不会受到伤害,不分前后,就像气体一样飘来飘去。”在阿拉伯“空间比军队力量更大”。阿拉伯人可以“养成不与敌人硬碰硬的习惯”,而且是攻其不备,来无影去无踪。“在铁路路堑里,通常就是一段空旷的铁路,地势上越空旷,战术上就越成功。”为了抵挡威胁,在“广袤莫测的沙漠”中,土耳其人“每4平方英里建立一个堡垒”,每个堡垒至少由20人把守,共16万人——土耳其人不可能找来那么多人。同时,费萨尔一声令下,手下将士就会在众人中宣传关于独立阿拉伯国家的理念——涨自己士气,灭敌人威风。“最终的胜利似乎很有把握。”劳伦斯总结道,只要他们耐心等待。

劳伦斯从帐篷里出来后就立刻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他明白,要让起义从汉志北部传播到叙利亚,阿拉伯人必须要夺取位于汉志最北端红海沿岸的亚喀巴镇。劳伦斯在1914年绘制地图的时候也知道,对亚喀巴进行海上攻击绝无可能。让军队在沿海登陆非常简单,但是城镇后面是伊藤河谷(Wadi Itm),一个崎岖、蜿蜒、峭壁环绕的山谷(Wadi是干涸的山谷或水道,在下大雨后才会蓄水),土耳其人在此构筑了很强的防御工事,隐蔽在堡垒中就可轰炸整座城镇。河谷长25英里,海拔4000多英尺,顶部与绵延20英里的平原相接,直达位于马恩(Maan)的一座火车站。因此,没有一个部队在亚喀巴登陆后能够站稳脚跟。同时,在马恩背后,东部有几百平方英里的沙漠,堪称阿拉伯环境最险恶的荒漠。没有军队能够穿越。所以,用常规手段无法攻破亚喀巴。

然而,劳伦斯独处时想到的战略非同寻常。他计划是向沃季赫(Wejh)东北行军200英里,到达马恩东部最荒凉的地方,沿途集中部落兵力,再往西北行军100英里,然后向西南绕150英里到达马恩,从后方进攻土耳其人重兵把守的伊藤河谷。这次内陆行军共600英里,这样就能让这座城镇位于“我们舰船的炮火射程内”。土耳其人永远不会想到我们会从这个方向进攻。劳伦斯写道,他的计划“完全是我在病床上沉思的时候想出来的,也算是因祸得福,对我帮助很大”。

劳伦斯的计划很快成为现实。一天下午,他和费萨尔坐在帐篷里,费萨尔的一个手下走进来跟他说了句悄悄话。费萨尔转向劳伦斯,他“眼睛明亮,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说‘奥达来了’”。奥达是著名的军阀,来自席勒汉河谷(Wadi Sirhan)的豪威塔特族(Howeitat),根据计划,劳伦斯会经过此地。奥达很快给劳伦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现在一定快50岁了(他说自己40岁)……但仍然高大挺拔,身材颀长,孔武有力,就像年轻人一样充满活力。”他结了28次婚,受了13次伤,自1990年起一共杀了75个阿拉伯人。在奥达的统治下,他的部落成为西阿拉伯半岛最能征善战的部落。这样的精兵是可以拿下亚喀巴的。劳伦斯告诉奥达他的计划,奥达认为可行并同意出征。

劳伦斯、奥达,以及几十名部落士兵骑马前往250英里以外的席勒汉河谷,然后奥达让豪威塔特族人也加入了征程。接着他们开始向东南远征,前往亚喀巴。除了严酷的自然条件外,他们在马恩附近还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奥达带领阿拉伯人打败土耳其的一个骑兵冲锋营。(劳伦斯后来报告说,奥达差点就战死了,“两枚子弹打碎了他的野战眼镜,一枚穿透他的左轮手枪皮套,三枚打中他的剑鞘,他骑着的马也被杀死。他非常高兴自己能死里逃生”。)在伊藤河谷,阿拉伯人发现土耳其堡垒几乎都没有防守,因为土耳其人计划只在登陆亚喀巴的时候才派兵把守。7月6日,阿拉伯人拿下亚喀巴。劳伦斯的上级根本不知道他就在附近。

劳伦斯在“病床上的沉思”带来了成功,“阿拉伯的劳伦斯”的传奇也因此而诞生。阿拉伯起义——虽然尚未成为阿拉伯独立事业——朝着最终的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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